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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光伏收益资金使用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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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光伏收益资金使用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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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计划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光伏收益资金使用计划篇一

整合涉农资金2400万元,用于全县15个脱贫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

(一)大营子乡二八地村光伏移民产业园和老君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1、二八地村光伏移民产业园占地1200亩,建设安置房200户,可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0余人;安装光伏发电系统200套,人均年收益2500元,所得收益直接分配各户;建设设施农业暖棚50栋,人均收益700元,所得资产收益按入住人口分配至各户,同时为入住贫困户提供设施农业生产就业机会。

2、老君沟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园占地591.7亩。新建温室大棚137栋,总投资886万元;新建移民搬迁安置房138处,总投资722万元。项目涉及贫困户121户,262人,同步搬迁17户39人。

(二)官地镇下官地扶贫产业园和两棵树扶贫产业园,

投入230万元。

1、下官地扶贫产业园是集易地移民搬迁、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为一体的扶贫产业园。(1)易地移民搬迁+设施农业。项目占地500亩,总投资2100万元,规划建设安置房76栋,日光温室大棚76栋,高标准经济林100亩,规划建设生态餐厅1处,同时配套建设供水、供电、道路、广场等基础设施。(2)无公害蔬菜产业占地300亩,总投资350万元。与180户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发展形成1000亩辣椒生产基地,其中贫困户56户。(3)通过流转贫困户土地、优先雇佣贫困劳动力务工等方式,带动65户贫困户增收致富。

2、两棵树扶贫产业园占地约3800亩,总投资3020万元。由设施农业产业园、南山2500亩经济林、垂钓园、农业“嘉年华”、农乐意合作社、蔬菜种植基地、绿禾园脱水蔬菜加工厂等项目构成,是官地镇着力打造的集现代农业、休闲垂钓、观光采摘、餐馆娱乐、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扶贫示范园区。

(三)新城子镇海棠湖“野果富民”生态扶贫产业园、七合堂“野果富民”生态产业园和双井中草药扶贫产业园,投入450万元。

1、海棠湖“野果富民”生态扶贫产业园总投资5000万元,新造经济林1850亩,换植1300亩,山杏嫁接扁杏3000亩,规划建设农家乐2家,采摘园13处,自驾游营地1处,停车场4000平方米,修建旅游公路7.7公里,建设综合展

厅1处。

2、七合堂“野果富民”生态产业园是集野果生产、采摘和生态观光、旅游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现有果树面积7300亩,年产水果1.2万吨,销售收入2500万元。2017年维修加固50栋闲置暖棚,更新配套水利设施,新栽植油桃、樱桃等树种。森林覆盖率达86.1%,从生态建设中创造的产值达2660万元。

3、双井中草药扶贫产业园总投资735.7万元。共流转土地3200亩。2017年实现农机服务和种植业收入60万元,合作社户均增收1.5万元。2018年继续发展中草药种植,大黄芩400亩、赤芍1000亩。发展肉驴养殖,养殖规模450头只,年出栏200头。流转800亩水浇地,种植甜玉米500亩、大豆100亩、种植青豆等农作物200亩。

(四)统部镇扶贫生态产业园,投入23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约8500亩,总投资1.1亿元。园区主要产业:23000亩内蒙野果经济林、1300亩大扁杏;4000头育肥牛养殖基地,占地300亩;1000栋设施农业冷棚;4900平高标准育苗工厂;10000万蔬菜交易市场;500亩青贮和500亩大田蔬菜基地,是一个集观光、旅游、采摘、林下经济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

(五)新林镇蒙中药扶贫产业园和食用菌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1、蒙中药扶贫产业园投资360万元,其中投资140万

元新建仓储物流中心1处、2000平方米,投资70万元硬化晾晒场地10000平方米,投资150万元采购撞药机、输送机、打捆机、包装机、检验检测、烘干、服务等配套设施,服务规模化药材基地发展。投产后可实现收入50万元以上,能有效带动350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2、食用菌扶贫产业园占地500亩,投资800万元,建设食用菌加工厂1处,其中新建厂房1200平方米、冷库500平方米、加工车间300平方米,新购包装机2台、真空机2台、其他小型包装机15台。投产后可带动300名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实现增收脱贫。

(六)五十家子镇头道湾子设施农业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

产业园总建设用地563.66亩,其中:移民产业园建设用地202.34亩,农家乐采摘园建设用地25.57亩,一期温室大棚建设用地99.87亩,二期温室大棚建设用地235.88亩。总投资为1501万元,其中:温室大棚投资1092万元,易地扶贫移民安置房投资224万元,基础设施投资185万元。

(七)大井生态扶贫产业园,投入23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23000亩,是集生态修复、现代农业、旅游观光、产业引领、精准扶贫于一体的生态扶贫综合体,规划投资1.12亿元。园区初步形成以设施农业、林果经济、中草药种植、特色养殖为主导的产业格局,通过“红松岭”、“金鸡岭”、“向阳岭”的发展引领,着力培树“三岭一园”

为主体的生态扶贫产业发展体系。产业园现已带动农户400余户实现增收,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1户232人、户均增收9600余元。

(八)林西镇黄河子扶贫产业园,投入120万元。产业园规划面积1000亩,投资2000万元,建设工程分为三期,具体为:一期建设有机蔬菜采摘园50亩,养殖美洲雁5000只,建设休闲旅游度假区1处,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二期投资500万元,扩大种养殖规模,向河道上游延展旅游度假区范围,丰富旅游项目;三期投资1000万元,建成田园综合体示范区。

(九)十二吐乡脱贫产业园和凤凰岭经济林产业园,投入450万元。

1、十二吐乡脱贫产业园区规划面积2万亩,总投资1.2亿元,按照“园区+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177”产业扶贫模式,建设成1个综合性示范园区,涵盖设施农业、肉牛、牦牛、肉羊、光伏、观光采摘、冷链物流7个脱贫产业,辐射7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5户、795人。

2、凤凰岭经济林产业园在原有2000亩经济林基础上,启动实施2150亩,初步形成以“123”、黄太平、锦绣海棠为主打产品,以农家乐、采摘棚、保鲜库为配套设施的生态旅游产业园。

光伏收益资金使用计划篇二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治本之策和主攻方向,对于增强贫困群众造血能力、激发内生动力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发挥扶贫资金支撑保障、激励作用,支持引导贫困群众发展特色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度产业扶贫资金使用,制定本方案。

1、上级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县财政统筹、整合的扶贫资金。

(一)政府引导,自愿参与原则。

坚持政府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参与,充分发挥村集体和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二)产业为本,强化风控的原则。

坚持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根本,选准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对贫困户辐射带动强的产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提高精准脱贫成效。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合理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兼顾各方利益,实现产业增效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的有机统一。

(三)因户施策,精准到户的原则。

所有产业扶贫资金都要实行项目化、具体化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利益联结、鼓励支持的原则。

鼓励产业扶贫帮扶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根据自身条件成为产业扶贫政策宣传员和帮扶企业产品宣传员,从种植、养殖方面直接或间接带动贫困户脱贫。

(一)帮扶主体确定。

由20xx年遴选确定的xx有限公司、xxx公司、xx开发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继续作为我县2020年产业扶贫帮扶主体,各乡镇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在四家农业企业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乡镇产业扶贫项目帮扶主体。

(二)产业帮扶类型。

各乡镇本着自愿、就近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委会和贫困户的意见基础上,从四家帮扶主体中选择一家,由乡镇、村街、贫困户和企业四方共同签订产业帮扶协议,根据贫困户需求,开展具体帮扶工作。种植业发展帮扶,重点发展大田、蔬菜、林果等优势产业,以提供籽种、农药、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为主。养殖业发展帮扶,采取大型养殖场集中养殖方式,并给予长期的技术支持、疾病防疫服务。资产收益帮扶,贫困户与帮扶主体、所在乡镇、村委会共同签订《扶贫资金收益协议书》,以扶贫资本金投入帮扶主体,协议明确贫困户获得保底收益。

(三)资金使用。

对我县1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66户,万元标准;无劳动能力72 户,按照每户5万元标准,实施资产收益帮扶,共需资金635.88万元;2020年种植业发展帮扶贫困户45户,所需资金总额7.4602万元;生猪集中养殖续资项目帮扶贫困户xx户,所需资金总额3.6万元;三项合计共需资金646.9402万元。产业扶贫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予以列支。(资产收益类扶贫专项资金本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待扶贫脱贫攻坚任务结束后,按上级政策执行)

(一)科学整合资金。

坚持“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注重完善扶贫规划,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涉农资金精准用于扶贫脱贫。

(二)强化绩效管理。

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模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切实做到资金投向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扶贫、脱贫。

(三)加强资金监管。

乡村两级对扶贫资金使用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全程公开公示。财政、扶贫、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扶贫领域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光伏收益资金使用计划篇三

为贯彻落实《晋城市关于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产业在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晋城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能够有效带动全市实现脱贫的2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6.433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点)后续产业发展的特色产业扶贫项目。

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市、区),发挥县(市、区)熟悉情况优势,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市、区)”的办法。以各县(市、区)所辖实现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贫困户数量、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作为县级资金分配因素,其中实现脱贫的贫困村数量权重30%,脱贫人口权重30%,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数量权重40%,确定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额度分别为:城区8万元,泽州县139万元,高平市67万元,阳城县132万元,陵川县394万元,沁水县260万元,共1000万元。

1.项目选择要科学精准。谋划、确定特色农业扶贫产业项目,要突出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条件实际,统筹考虑产业周期性、群众参与性、项目带动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规模适度,避免出现扶贫产业规模小而散、产品市场前景不好、效益产生时间周期过长、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要填写《晋城市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建议书》,并制定《晋城市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2.产业扶贫资金要向巩固“五有”产业扶贫机制、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特别是农村安置区(点)产业发展和能够有效整合带动已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做强做大的特色产业项目倾斜。

3.申报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必须由有经营能力的市场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等)承担,没有市场经营主体或者市场经营主体没有经营能力的可以采取委托帮扶或者股份合作的方式进行。

4.所实施市级产业扶贫项目中,农户的自筹资金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5.产业扶贫项目,扶贫是目的,产业是基础。要把推进扶贫产业项目提质增效放在产业扶贫工作的突出位置,要建立与已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持续、有效、直接带动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

6.各县(市、区)要按照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尽快达产达效。

7.建立产业扶贫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当年扶持的项目要进行绩效自评,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将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县(市、区),在下一年安排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时适当予以倾斜。

1.种植业:蔬菜(食用菌)、小杂粮、蚕桑、干鲜果、中药材等;

2.养殖业:猪、牛、羊、鸡、蜂以及特种养殖业等;

3.加工流通业:能够带动种养业发展的加工、销售、流通等;

4.乡村旅游业:休闲农业、农林文旅康产业融合发展等;

5.市级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1)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合作社和企业亏损;

(4)修建乡(镇)、村楼、堂、馆、所及职工住宅;

(5)偿还村级和合作社经济组织债务;

(6)乡(镇)、村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7)交通工具及个人通信设备;

(8)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9)企业担保金;

(10)其他与市级产业扶贫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1.新培育的产业扶贫项目优先从项目库中选取,项目申报书经产业扶贫项目所在村委会组织村委干部、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村民代表初审,在产业扶贫项目所在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核。

2.乡(镇)政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批。

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快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进度,按照程序下拨资金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4.年中和年底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分别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6月15日、12月15日)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按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复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再行实施。

建立项目档案和管护制度。实行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

1.项目验收程序:

项目实施前、实施过程和完成后的图片资料等,按程序提交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留档;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所在村按程序将验收申请提交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初验审核同意后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等人员组成产业扶贫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2.项目验收要附以下资料:

(1)项目资金计划批准文件;

(2)项目合同书,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主体分离的附承包合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附采购合同;

(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书;

(4)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费用支出明细表;

(6)合法会计原始凭证。

3.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验收时,要详实做好相关验收记录。对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

(1)未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批准随意调整变更的项目;

(2)不按要求提供有效报账文件和凭证的;

(3)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没有初审签字的;

(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支出的;

(5)项目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的实际情况,适当预拨资金,等项目完成验收,经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批后,乡(镇)财政在5个工作日内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1.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驻村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落实“一户一策”,跟踪服务产业扶贫项目规划、选址、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和项目后期管理全过程。

3.所有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前和项目竣工后,由实施主体在产业扶贫项目所在乡(镇)、村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并设立项目竣工牌,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和审核情况、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补助标准、补助环节、项目完成情况、资金拨付情况、举报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等。

4.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扶贫的着力点放在打造具有带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脱贫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培育发展一批带动脱贫户增收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按照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运行,促使其提档升级,增强带动能力,使脱贫人口参与到产业扶贫中,不断激发发展生产、增产增收的内生动力。

5.加强金融扶贫政策对接。加大产业扶贫和金融扶贫政策衔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一村一品一主体”产业扶贫金融产品,充分发挥金融扶贫助推产业扶贫作用。

6.建立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黑名单”制。对报送虚假材料、多头申报等形式骗取、套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和擅自变更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纳入“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市场经营主体,两年内不得再享受市级政策资金扶持。

光伏收益资金使用计划篇四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2009-2011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2009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2008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2000户,2000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10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00亩,其中,连片种植2000亩。2009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00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00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2012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0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光伏收益资金使用计划篇五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10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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