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他人的观点是促进和谐共处的基础。写一份出色的求职信需要哪些要点?想要深入研究这个领域,可以查阅以下提供的相关文献。
狼王梦篇一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狼王》这本书。读完后,在我心中留下最深印象的不是那想占据狼王之位的沙尼亚,也不是那足智多谋的麦琪,而是那学会运用团队的古北山狼王:柯勒。
柯勒是一位英雄,即便他只是一个老幺,但经过他的不懈努力,终于成为了位狼王。
学会运用团体的力量,就是柯勒性格的体现。只要它在抓捕猎物的时候,就一定会和同伴们一起捕猎。春去冬来,大雪飞扬,草原上看不见一点猎物,同伴们都饿得前胸贴后背,大家都很久都没有进食了。这天,狼群突然发现,有一大群鹿在峡谷外跑动,柯勒召集狼群集体行动起来,将鹿群慢慢逼向峡谷底下,将鹿群死死的困在峡谷里。它们一起共进美食,没有地位之分,只要大家可以填饱肚子就行。
这样的团队精神,让我联想到在学校发生过的一件事情:一次课间,班主任高老师让我们一行4位同学去搬作业。高老师要求我们将桌上的作业分类,把改好的放在一边,没改好的放在另一边,说着我们急忙开始整理起来,但是,越来越多的本子在桌子上堆成一座小山。分完后我们一看,不好!那么乱,高老师回来后一定会说我们的!于是我们连忙分工,发挥团队合作的力量,分成两组。一组负责改好的,另一组负责没有改好。很快我们就将看似不可翻越的“小山”重新叠成两栋整齐的“大楼”。就在这时,高老师回来了,看着办公桌上整齐的“大楼”,脸上露出了温馨的笑容,连连夸奖我们4个人,真棒!我偷偷的倒吸一口凉气,要是我们团队不一致的话,还不知道那堆“小山”会怎么样呢!
狼王梦篇二
两只狼崽一只像黑桑,一只像紫岚。所以一只叫黑晶,一只叫紫莹。媚媚对老大黑晶有好感,因为黑晶身体强壮,有一股狼王的气息。不久黑晶在媚媚的培育下长大了,它完全能称得上是“超狼”。
一天,黑晶正在追着一只小兔子,一个临面而来的巨蟒,咬住了兔子,黑晶顿时有点害怕,转身就跑,可是巨蟒扑上去,咬住了黑晶,黑晶痛苦的唉叫了一声,唉,可怜的黑晶,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晚上,媚媚发现黑晶没回来,就出去找它。媚媚走到了森林深处,一堆狼骨在地上,媚媚看见了伤心泪流,我可怜的孩子呀!现在黑晶已死,当上狼王的梦想,只能由紫莹来完成了。
紫莹不是很强壮,它断奶后,慢慢地学会捕捉食物。过了一段时间后,紫莹比黑晶还要强壮。一天,紫莹正在捕捉一只鹿,它看见杀害它哥哥的巨蟒出现了,紫莹咬住巨蟒,巨蟒不甘示弱,用力松开把紫莹卷着,紫莹很清楚如果它死了,狼王的梦想就会毁灭,所以,它不能死,紫莹努力用爪子,向巨蟒气寸抓去,巨蟒倒在了草地上,媚媚看到了以后高兴万分。
第二天早上,紫莹和媚媚,于其它狼群来到狼王洛戛面前,紫莹一扑上去,把洛戛打到几里外,媚媚一阵狂喜。洛戛非快的跑过来,压住紫莹,洛戛咬着它的脖子,紫莹痛苦的叫了一声,紫莹也咬着脖子,你放不放,你先放我在放,两只狼同时放开,紫莹的脖子上流着血,洛戛也是,这时,紫莹用坚硬的`爪子,猛一爪把洛戛的脖子又抓了一下,洛戛死了。
紫莹当上了狼王了,紫莹坐在草原人,爷爷奶奶你们的愿望完成了,你们可以安息了。
狼王梦篇三
周末,我用了一整天的时间,读完第一部:孤独的小狼。我被主人公小福狼的命运深深地吸引着,这个故事讲述了爱、勇气、生存和归属的重要。我从中体会到了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与众不同并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不同和缺陷反而会成为力量的来源。
小福狼一出生就让他的母亲满心担忧,因为他有一只歪斜的前爪,那只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纹,好像脚掌里长了颗旋转的星星。这个与众不同的标志使得小福狼从一开始就被称为“马尔卡达哈”—狼族中被诅咒的狼崽。为了保持狼族血统的纯净,这类狼崽会被遗弃在荒野之上,直至死亡降临。
幸运的是,小福狼得到了上天的眷顾,在生死关头被一只失去熊宝宝的熊妈妈救活了。熊妈妈将对自己儿子的挂念寄托在福狼的身上,精心照顾着他,让他享受母爱。与众不同的小福狼聪明、伶俐,既学会了熊的一些习性,也没有忘掉狼的本性。春天、夏天、秋天过去了,冬天是熊冬眠的季节,熊妈妈本来可以像往年一样睡到温暖的春天再起床,但因为心中牵挂着小福狼,在冬眠一段时间后醒来发现身旁的小福狼不见踪影,便不顾自己的安危冲进暴风雪中,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熊妈妈被暴风雪引起的地震砸中了要害部位,离开了小福狼,离开了这个世界,走向了熊那拉(熊的天堂)。
可怜的小福狼回到他与熊妈妈生活的洞里,却不见熊妈妈踪影。于是,他四处流浪,走遍极地。终于有一天,小福狼找到了他妈妈雷霆之心的尸骨,伤心至极的他一遍遍唱着悲伤的歌,独特的声音吸引了猫头鹰铁匠格温妮丝,在格温妮丝的帮助下,小福狼解开了身世之迷并回到了狼族,过上了正常的群体生活。
这是本充满诱惑力的动物小说,主人公的命运、遭遇常常使我牵肠挂肚。熊妈妈的离去让我泪流满面;小福狼的勇气,让我惊讶不已;为了生存,动物间相互残杀的状况,让我十分惋惜??小福狼最后回归狼族,让我们明白了大自然规律是不容改变的事实!
狼王梦篇四
每种物体都有一种信念,是什么让小苗破土而出?是什么让梅花拥有峥峥傲骨?是什么让飞蛾冲出火焰?是什么让人从默默无闻到大名鼎鼎?是梦想!
在书中,母狼紫岚从大白狗的追赶中,产下了四只小狼。紫岚迫切的希望小狼们成为狼王,可事与愿违,黑仔死在了金雕的爪下,蓝魂儿魂断捕兽夹,双毛因为骨子里的自卑和奴性在狼王战争中死亡。只剩下媚媚了,这时的紫岚早已年迈体衰,跛了一条腿,掉了四颗门牙。连她的女儿媚媚也抛弃了她, 但她没有放弃过,为了自己孙子的安全,与金雕进行了决战,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
看完这本书,我被母狼紫岚这种精神震惊了!他为了使小狼们成为狼王,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去实现梦想,现在又有多少人能像紫岚一样,毫不犹豫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这让我感到十分羞愧。
那一年暑假,爸爸常骑着自行车带我去玩,我看着爸爸英姿飒爽的样子,心里痒痒的,于是也特希望学会骑自行车。我跨上车,奋力向前蹬去,谁知道我因重心不稳,龙头开始发抖,身子右边倒去……车子压住了我的右腿,我的眼泪在眼眶打转,牙齿紧紧地咬住嘴唇,皱起了眉头。我挣扎的抽出右腿,发现膝盖给磕破了,流出了殷红殷红的血,我不忍再看伤口,一瘸一拐的回了家。当我伤口愈合时,看着别人骑自行车,自己却再也不敢尝试去学自行车了。就因为一次的跌倒,从而放弃了心中的期待,这是多么懦弱的表现啊!再想起这件事,我觉得十分羞愧。虽然紫岚消失了,但她的梦想永远不会消散,我希望媚媚的小狼能明白紫岚的良苦用心,终有一天登上王位,实现紫岚的梦想。
梦想,是一股隐在深山中的甘甜的泉水,唯有它能让人奋勇拼搏, 去追索;梦想,是一束冬日里温暖的阳光,唯有它能让人不畏严寒去守候; 梦想,是一条曲折的金光大道,唯有不懈的努力和跋涉它才能让人通往成功。
只有不断的追梦,才能有成长的动力,实现梦想,是成功的第一步!
狼王梦篇五
“欧呜——”一声声狼啸,回荡在阴森的山谷中。
一群狼在山谷下面游荡,领头的老狼,对自己的臣民说:“我老了,该轮到新一任狼王继任了。”其他的狼议论纷纷:“这次的狼王会是谁?”“应该是墨空吧。”“对啊,墨空可是我们之中最强壮的。”
墨空是一匹拥有黑如乌云毛发的狼,线条优美的嘴唇,尖锐的利爪,强壮的四肢,竖立的锐耳,粗壮的尾巴,闪亮的犬牙,血色的眼瞳。充满杀机,不愧为新任狼王!
一大群狼围着墨空,唯有一匹狼——雷霆,没有围过去,因为雷霆心生嫉妒,暗想:"可恶!有什么了不起!"雷霆有一身黑紫色的毛发,黑紫色就如雷电一般,所以名为"雷霆"。
老狼很满意,准备宣布墨空为新狼王时,雷霆扑上来,咬断了老狼的喉管,"咔嚓"一声清脆的断裂声,老狼鲜血迸流,刺眼的鲜血,染红了周围的野草。
雷霆转过头,凶狠的对墨空说:"想做狼王可没那么容易!"墨空见雷霆杀了老狼,弓起身子,怒火飙升,"找死!"墨空扑上去,雷霆拼尽全力一跳,躲开了。墨空亮出曾经猎杀过无数动物但未曾变化的狼爪,阳光下,那狼爪闪出来的,却是寒冷的光芒。墨空趁雷霆意识分散之时,猛地一划,雷霆身上,三条深深的血痕出现了。
雷霆高傲的依然昂着头,不认输,他一口气说出一大通话:“可恶!凭什么你来当狼王?!我的实力也不比你差!我可是期待了狼王这个王座一辈子的,怎么能让你这个无名小卒无缘无故的夺走我多年的梦想!墨空,不要以为你成为了狼王我就怕了你!就算是这样,总有一天,我也会把这个原本属于我的王座拿回来!”
话音刚落,一到绚烂的星光落下来,一匹独角兽降临了,闪着蓝光的鬓毛,如铁的兽蹄,水晶般亮丽的独角。他浑身散发着高贵而又不可侵犯的气息。
独角兽——森林之王!
独角兽对墨空说:“你未曾想过坐上狼王的王座,但你拥有博大的心,而且还有可以和狼王媲美的实力。”“而你,雷霆,你梦想能当上狼王,但是心胸狭窄,实力虽然不错,但是用不会宽容的心来统治狼族,未免所有的狼都会臣服于你。这样一来,狼群会反叛,那样不是更不好吗?请你自己反思吧。”
独角兽说完,星光再现,又消失了。
每个人都会自私,可是有些时候,就不该自私了,因为你没有那种博大的思想。
狼王梦篇六
《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没看这本小说之前,我一向觉得狼是一种凶恶的动物,看了书之后我转变了想法,狼也是有爱和梦想的。
书中讲的是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有一只母狼叫做紫岚,她在大白狗的攻击下艰难产下5只狼崽,她一心想把孩子培养成狼王,但命运给她开了一个又一个天大的玩笑,她相继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最后他绝望了只能把期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但是危险又突然来临,她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当上狼王是狼的梦想,紫岚为这个梦想付出了一生的努力。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呢!生活中我们也能处处看到为自己的梦想而拼搏的人。我的好朋友西西的梦想是当一位画家。她不仅给自己报了课外的绘画班,还经常参加各种绘画比赛。
有一次,她报名参加学校的“我的空间,我的生活”绘画比赛。赛前,她已经刻苦练习起来。那天,我去敲她家门,约她一起出去玩。她却摇摇头拒绝了:“不去了,我还要参加绘画比赛呢!我要提前练习起来,多一份努力就多向成功迈进了一步。”没办法,我只好拿了一本书坐在一旁陪着她。只见她手里拿着笔打着草稿,“刷刷”地画着。突然,她放下笔,拿起纸,仔细端详着,发现不满意,又赶紧把纸放下,用橡皮一次又一次地擦拭,直到擦得干干净净。她手托着腮,静静地思考着,一想到什么好点子就往纸上画。画完后,再仔细端详,发现问题继续改。一幅画总算画好了,她还是不满意,拿起画看了一遍又一遍,改了一次又一次,终于她脸上绽开了笑容,点了点头,满意了。比赛结果出来了,这幅画获得了一等奖。莫老师经常问我们:“你们的梦想是什么?”我一开始很抗拒这种问法,因为我认为自己有很多种可能,只是还没有定好方向罢了。经过了这件事情,我明白了梦想是人前进的灯塔,我要尽快找到自己的梦想,向着我的目标去努力,去拼搏,去实现。
狼王梦篇七
很久以前,在广阔又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母狼紫岚正在为食物发愁,因为它怀孕了,而且很快要分娩了。它为了食物而被猎狗追赶,它们展开了一场殊死搏斗,在关键时刻紫岚要分娩了,它用狼那野性逼人的眼睛吓走了大白狗。这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倾盆大雨。紫岚冒着风雨先把刚产下的其中四只狼崽安全地送回巢穴,又急忙跑到古河道,却看到公崽已经奄奄一息了。它把公崽叼了回去,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把那只公崽吃了,有了饱满的乳房后便喂饱了四只狼崽。从那以后,它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
最有潜力的就是黑仔了。紫岚每次喂食都给它最好的,它的身体强壮得出奇,比一般的幼崽更有魄力,可惜的是在一次玩耍中不慎被金雕给吃了,成为了金雕的腹中之食。紫岚的希望破灭了。
它又把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是一只不屈服,不服输的狼。它具有黑仔身上没有的魅力。可惜的是这一只有着狼王气概的狼,又一次没有被上天眷顾,死在了捕兽夹之下。
蓝魂儿死了,只剩下瘦不禁风的双毛了。双毛天生缺乏桀骜不驯的野性,但在紫岚的全力帮助下,双毛的个头猛蹿,捕食技艺也日趋成熟。可一到冬天,狼群聚集,双毛又像原来一样,向狼王洛戛屈服,最终被狼王打败,魂归西天。
紫岚的愿望又一次落空,现在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因为媚媚要分娩了,就在这时头顶飞来一只老雕,这正是叼走黑仔的那只金雕,它知道老雕是想吃它的狼孙,为了保护狼孙,为了实现狼王梦,紫岚决心与老雕同归于尽。雕的铁爪让紫岚忍不住一阵战栗,在这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落在山谷底下阴暗而又荒凉的乱石滩上,就这样紫岚永远离开了,它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狼孙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狼王梦篇八
前不久满怀欣喜的我走进久违的书店,选购了期待已久的《狼王2》。
《狼王》,多么新颖的名字!它的作者是凌岚。
《狼王》主要叙述了一头名叫柯勒的小狼成为狼王以后,带领着族群穿越峡谷、翻过山脉,与巨兽们展开生死搏斗,历经千辛万苦,来到东南草原,找到了失踪的驯鹿群,由过百头狼组成的大家族,在柯勒的带领下,逃出险地,度过一年里最艰难的一分一秒,使狼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读完本书,我感慨万千。它使我明白了狼群最原始的集体生存法则:如果要生,大家一起拼搏、奋斗;如果要死,前辈保护后辈,大家一起壮烈的牺牲。它们的精神是这样的伟大,它们的团体意识是多么值得学习、效仿。它们的灵魂,有时甚至超越了人类,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这不正是我们所缺的吗?狼总是成群结队地捕猎,成群结队地抵抗敌人,猎物到手后它们拿出来与盟军共享;但是相比之下我们人类,除了在军队里,这种强烈的集体意识却很少见。各种各样的吵架、打架、抢劫……不计其数,还不是私欲惹的!但狼却抑制得住,而人却无法克制。我可不愿意相信人比狼差劲。
中国从古到今一直传承着团结就是力量的理念,正如一根树能枝轻而易举地折断,而十根树枝却没那么容易被折了。团结就是力量,人与狼的斗争已不下百年,但至今不见得胜利。一只狼的力量微不足道,但几群乃至十几群的狼,那力量却足以排山倒海。
狼的聪明狡猾,也让我震惊,有典故说“狡兔三窟”、要是放在狼身上,那就是“狡狼十窟”了。
狼是怕人的,它们见人就躲,只是它们的家或孩子遭遇破坏时,它们才会反击。如此的动物,人类却还是一路追杀它们。狼是维持自然界生物链上一个重要的砝码,人类应该担当起这个星球的主宰者的责任,多去保护它们,别再伤害了。
在此,我希望人们能对狼改变看法,我也想呼吁全社会保护动物吧!不止是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