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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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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精选12篇)
    小编:紫衣梦

在撰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表达的简洁性。那么,怎样才能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首先,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将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经历与感受进行深入分析和反思,找出其中的亮点和不足之处。其次,要注意语言表达的清晰、准确和连贯,用简洁明了的语句将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最后,要注重抒发个人感情,展示自己独特的思考和体验,追求个性化与独特性。3.现在,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精选范文,希望对大家撰写心得体会有所启发。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引言(150字)。

《干部任用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党的干部,更加明白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性,同时也深感自身在任用过程中的不足和不完善。在学习和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过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通过这篇文章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复盘干部选拔任用问题(250字)。

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发现存在几个问题。首先,有些未能准确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导向,导致选拔出来的干部对党的事业不够忠诚,不积极投入工作。其次,一些地方的干部任用工作不够科学,存在“人情关系”、“权力寻租”的问题。再次,选拔和使用干部过程中的规范性不足,不够公开、公正、公平,导致一些干部不能尽展其才,而有些不适合任用的干部却得到了晋升。最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透明和问责,导致权力运行不规范,容易形成腐败和权力寻租的土壤。

tothepartyandthepeople的干部。我们还要坚持公开透明,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干部选拔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引导干部健康成长,推动各级干部提高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我们要坚持政治标准、能力标准和廉洁标准相统一。一方面,我们要真正把党的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加强党性意识教育,筛选出真正忠于党的干部。另一方面,我们要坚持人岗相适,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能力培养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标准,确保选拔出的干部能够胜任工作。同时,我们还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规范性,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通过公示、公开、公正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干部选拔过程公开和透明。同时,尽快建立健全干部任用工作评价机制,及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选拔出的干部真正为党和人民服务。

第五段:总结(250字)。

《干部任用条例》的出台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举措。贯彻执行这一条例,对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我党的领导力和执政能力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本文的分享,相信大家对于干部任用的重要性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核心精神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我们要牢记使命,将《干部任用条例》的精神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选拔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二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条例》在网上发布后,为了更好的学习,我将新的《条例》下载,与20xx年的版本对比学习,通过对比,有这么几点体会:

一、强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句话就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对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定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他指出“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如果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都说不出哪个干部强、哪个干部弱,那就是失职”

新修订的条例,对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作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充实了动议要求,调整了民主推荐程序,突出了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关内容,把党的领导进一步贯穿到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之中,将党的领导和把关定向作用充分彰显出来。尤其是对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顺序进行了优化,增强个别提拔任职和进一步使用民主推荐的灵活性。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定位进行调整,明确提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一般适用于副职领导职位。防止简单以分数、票数取人。

二是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这次条例修订,在总则部分就开宗明义提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树立重视基层和实践导向、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等要求,在选拔干部原则上首次提出了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原则。。

三是突出对政治素质和政治表现的考察了解。干部考察,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是第一位的。新修订的条例,切实加大分析研判和动议的分量,强调用好个别谈话等考察方式的同时,将与考察对象面谈作为一项程序单列并突出加以要求。明确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重中之重,强化对干部道德品行考察,注重了解干部的专业素养,加强对廉政情况的核查,将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的要求更加精准化。

四是把推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纳入考察内容,提出了容错机制。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贯彻“大胆地用、坚决地调、该容的容”要求,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视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应有之义,把推动改革创新、敢于担当纳入考察内容,强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提出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第十章第58条明确提出,对那些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有利于进一步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科学机制。

五是延伸了从严选拔的链条。新修订的条例,提出在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就要严格把关、提前核查有关事项,延伸了从严选拔的链条,将“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固化下来;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具体情形,完善了严格把关的措施;要求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了选人主体的责任,充分体现了政策制度的权威性、规范性、严肃性。

以上就是我学习条例的一点心得体会,灯塔照亮航程,思想指引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做好干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因为时间短及个人理解水平问题,对条例的有关精神领会不够深入,对一些具体的规范化操作流程,要进一步学懂弄通,下一步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不断提高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三

近年来,x县妇联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为主线,认真履行妇联组织职能,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女干部,促使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实现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新突破。目前,全县有女干部2413人,占干部总数的29.8%;其中现任99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中,有5名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5名担任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从本县提拔到市一级的县处级女干部6人,有5人曾从事过妇女工作。24个政府职能部门15个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62.5%;后备女干部占女干部总数的25%。县人大代表44名,政协女委员39名。今年,在村“两委”换届中,共配备村支部女委员123名、村委会女委员217名,使村两委会女委员配备率达到了100%;在乡镇换届工作中,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党组织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以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培养选拔女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研究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做到了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组织培训交流、共同选拔推荐“三个共同”,促进了全县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并根据推荐结果,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县妇联每年对全县妇女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掌握动态。

二是强化措施“培”。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采取组织联办或妇联自办的办法,每年在县委党校举办4期以上妇女干部培训班,近三年来共培训女干部450多人次,党政机关的女干部基本上得到了轮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在鼓励后备干部在职自学、参加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各级各类妇女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她们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和实用科技等各个领域的新知识,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三年来,全县累计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24期2100多人次,有87名妇女干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了学历,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实践锻炼重点培养。在积极组织选派优秀妇女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组织部门采取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安排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一线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任务比较繁重的环境和岗位锻炼和考验。今年,县委在乡镇为县信访局选派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一年时间,其中有女干部4名,乡镇换届中提拔使用2名。三年来,全县先后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4名女干部到乡镇任职,选派21名女干部赴东北、山东、长沙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高了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是加大力度“选”。压担子。对年纪轻、学历高、有潜力的女干部,立足“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今年以来,县委共提拔干部19名,其中,女干部6名,做到了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对缺乏领导工作经验,且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适时选派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乡镇任职锻炼,让她们分管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交任务。对有魄力、有领导才能的副职女干部,县委敢于交任务,把她们放到“一把手”岗位上,不断提高她们驾驭全局、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目前全县有5名女干部担任正科单位“一把手”,其中县直党政部门一把手3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有6名女干部担任部门管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管理。为避免重选配、轻管理,我县加强了对女领导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女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对新提拔的女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的一律执行试用期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经常对她们的工作业绩、工作方法及工作作风进行走访了解,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指导,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有效地促进了女干部的健康成长。

四是发挥职能“争”。今年,县妇联紧紧抓住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女性100%进“两委”工作,参与形成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搞好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开展村务公开、悬挂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重大意义;引导选民把公道正派、依法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代表妇女权益的女性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主动配合、及早介入,注重选优配强村级妇女干部,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妇女选配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岗位。目前,123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支委”,217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村委”,实现了女性100%进“两委”,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妇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在培养选拔妇女领导干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女领导干部总数偏少。在全县952名科级干部中,女领导干部仅有94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9.8%。二是妇女干部任职层次偏低。全县18个乡镇和30多个县直单位中仅有5名女正职领导,大部分女领导干部担任副职,任职层次低;三是重要岗位女领导偏少。全县四大领导班子中,女性仅占5名。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把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摆上突出位置,深刻认识当前妇女干部使用中存在的现状和问题,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妇女干部成长的舆论环境,营造有利于妇女干部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干部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二是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领导水平。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妇女干部,适时选送到各级党校和各类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给妇女干部换位子、压担子,将特别优秀的妇女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对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干部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

三是适时选拔,不断提高妇女领导干部的比例。要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进一步拓宽选拔方式,在推荐后备干部的过程中,严格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女后备干部所占比例超过全县后备干部总数的30%以上。对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妇女干部,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其级别问题,努力提高县委、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四是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新路子。要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从上到下建立起培养女干部的基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优化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四

干部选拔任用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能性,党中央近年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大力整改。近期,作为一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我深感这次整改对于完善选拔任用机制、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意义。以下就是我参与干部选拔任用整改工作的心得体会。

首先,整改工作的核心是充分发扬民主。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既要注重领导干部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又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这次整改工作突出了群众意见的重要性,牢牢抓住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两个关键环节。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邀请专家进行评议和答疑等方式,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加强民主意见的征集,既能更大程度地调动干部和群众积极性,也能促使决策更加全面、客观和科学。

其次,整改工作的着力点是提高选拔任用的准确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找到最适合岗位的人才。因此,确保选拔任用的准确性至关重要。这次整改工作从严把干部人选进入选拔任用程序的关口,严格规定了干部综合素质评定和选拔任用程序。通过制定完善的选拔任用标准和规范经验,确保干部人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只有做到准确评价、精确选人,才能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成功。

再次,整改工作注重建立起健全的监督机制。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涉及到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利益,所以必须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证工作的公正和透明。这次整改工作明确规定了监督职责和方式,强化了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各级党委和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和公正。只有建立起健全的监督机制,才能有效遏制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最后,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党的干部选拔工作必须以科学的方式来评价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这次整改工作深入研究和总结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通过引进专业的人才评价机构和评审专家,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只有做到科学评价、科学选拔,才能为党和国家选聘到更优秀的干部。

总体来说,这次干部选拔任用整改工作对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能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准确性、建立监督机制和提高科学性,我们可以更好地选拔出合格的干部,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为党和人民选出更加优秀的领导干部。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五

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层干部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现实遵循,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贯彻落实好《条例》,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我县县委书记以来,尤其注意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集中x个月到各乡镇、各单位了解了干部工作相关情况,完成调研报告1篇,制定了《县委议事规则》和《县委制度守则》,完善了《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监督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我县所制定的《县委议事规则》对党代表大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县委其他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议事规则程序就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我县在自下而上监督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本级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上还存在不足,如: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党内纪检监督,针对短板,我们应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力度,研究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以排除“老好人”思想干扰,提高监督工作权威。

积极推动新《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各级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六

20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一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

二、领导带头,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见。

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握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全方位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和强化了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层干部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现实遵循,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贯彻落实好《条例》,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我县县委书记以来,尤其注意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集中_个月到各乡镇、各单位了解了干部工作相关情况,完成调研报告1篇,制定了《县委议事规则》和《县委制度守则》,完善了《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监督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我县所制定的《县委议事规则》对党代表大会、县委全委会、县委会、县委专题会、县委其他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议事规则程序就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我县在自下而上监督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本级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上还存在不足,如: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党内纪检监督,针对短板,我们应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力度,研究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以排除“老好人”思想干扰,提高监督工作权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市正处在实施“四大战略”的关键期、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期,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科学发展。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部门树立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精神,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为阳泉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在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20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一是《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二是《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三是《干部任用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三、积极推动新《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各级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七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三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公选落岗者的开发利用课题也就愈来愈迫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面前。对此对公选成果开发利用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提高公选效益的迫切需要。由于公选程序的特殊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参考人员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选拔为数不多的岗位目标者,众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失衡。

对公选也产生了怀疑观望的态度,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减少,而报考者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正常开展。

争夺将更加激烈,如果我们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或流失到外企,或因外地公选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大而另择高枝,那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源将更加捉襟见肘。

四是选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地方采取了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公选的成本较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果在参加过公选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五是完善公选环节的有益补充。目前,公选己基本形成了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环节,开发利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提高公选效益,使得公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补充和完善公选环节的作用。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八

20xx年选拔任用优秀妇女干部工作,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谈谈。

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三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公选落岗者的开发利用课题也就愈来愈迫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面前。对此对公选成果开发利用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提高公选效益的迫切需要。由于公选程序的特殊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参考人员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选拔为数不多的岗位目标者,众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失衡。

对公选也产生了怀疑观望的态度,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减少,而报考者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正常开展。

争夺将更加激烈,如果我们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或流失到外企,或因外地公选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大而另择高枝,那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源将更加捉襟见肘。

四是选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地方采取了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公选的成本较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果在参加过公选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五是完善公选环节的有益补充。目前,公选己基本形成了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环节,开发利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提高公选效益,使得公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补充和完善公选环节的作用。

20xx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一20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为今后的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全文,结合自身工作,我有以下三方面体会:。

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为核心。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修订后的《条例》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强调干部选任要重实绩、重能力、重优秀年青基层干部的新导向和参考但不唯民意、采用但不唯测评成绩的方式方法。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重政绩,重“公论”,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素质、大局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把干部推到工作实践中磨炼考验,将个人修养体现为智慧、能力,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科级岗位。

二、领导带头,公平公正为基础。在干部选任中,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条例》,正视权力、用好权力,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防止不正之风,能够公正、公平,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干部。在用人决策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政治素养,重视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人人平等,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激发班子成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多方面接触基层群众,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力,进一步构建和谐高效的干部选任氛围。

三、强化监督,体制机制为保障。能不能选好、用好、保护好干部是对我们党性修养的检验,也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考验,一定要立足部门定位和岗位职能,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把好“推荐关”,把基层党组织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由基层组织严格把关推荐人选;坚持把好“民意关”,把公开竞争、民主测评作为选拔干部的主要途径,由干部职工来参与决策和选拔;坚持把好“酝酿关”,根据民主测评,结合工作实绩,由基层组织综合考虑提出初步意见;坚持把好“考察关”,由局党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所在单位,面对面与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征求意见,提出考察意见;坚持把好“决定关”,将考察意见汇报党组,经党组研究,按照《条例》规定,做出任用决定;坚持把好“监督关”,党组任用决定意见在局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重点对计划生育、干部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征求意见。

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握了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更加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一岗双责责任”,全方位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和强化了全系统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20xx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基层干部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现实遵循,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贯彻落实好《条例》,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我县县委书记以来,尤其注意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集中x个月到各乡镇、各单位了解了干部工作相关情况,完成。

调研报告。

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监督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我县所制定的《县委议事规则》对党代表大会、县委全委会、县委会、县委专题会、县委其他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议事规则程序就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我县在自下而上监督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本级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上还存在不足,如: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党内纪检监督,针对短板,我们应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力度,研究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以排除“老好人”思想干扰,提高监督工作权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市正处在实施“四大战略”的关键期、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期,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科学发展。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部门树立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精神,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为阳泉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在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20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20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一是《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二是《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三是《干部任用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三、积极推动新《条例》的贯彻执行。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党组)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各级纪检、人大、政协等部门,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近年来,x县妇联以实施妇女发展规划为主线,认真履行妇联组织职能,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女干部,促使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实现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新突破。目前,全县有女干部2413人,占干部总数的29.8%;其中现任99名副科级以上女干部中,有5名担任副县级领导职务,5名担任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从本县提拔到市一级的县处级女干部6人,有5人曾从事过妇女工作。24个政府职能部门15个配备了女干部,配备率达62.5%;后备女干部占女干部总数的25%。县人大代表44名,政协女委员39名。今年,在村“两委”换届中,共配备村支部女委员123名、村委会女委员217名,使村两委会女委员配备率达到了100%;在乡镇换届工作中,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了100%。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了目标考核责任制,各级党组织把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了以县纪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培养选拔女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研究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做到了共同开展调查研究、共同组织培训交流、共同选拔推荐“三个共同”,促进了全县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积极推荐优秀女干部,并根据推荐结果,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县妇联每年对全县妇女干部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掌握动态。

二是强化措施“培”。加强政治理论培训。以县委党校为主阵地,采取组织联办或妇联自办的办法,每年在县委党校举办4期以上妇女干部培训班,近三年来共培训女干部450多人次,党政机关的女干部基本上得到了轮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在鼓励后备干部在职自学、参加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各级各类妇女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她们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管理和实用科技等各个领域的新知识,不断增强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三年来,全县累计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24期2100多人次,有87名妇女干部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了学历,妇女干部的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实践锻炼重点培养。在积极组织选派优秀妇女干部赴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的基础上,组织部门采取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形式,安排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一线条件比较艰苦、情况比较复杂、任务比较繁重的环境和岗位锻炼和考验。今年,县委在乡镇为县信访局选派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一年时间,其中有女干部4名,乡镇换届中提拔使用2名。三年来,全县先后从县直机关选派了14名女干部到乡镇任职,选派21名女干部赴东北、山东、长沙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提高了女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是加大力度“选”。压担子。对年纪轻、学历高、有潜力的女干部,立足“早发现、早培养、早使用”,今年以来,县委共提拔干部19名,其中,女干部6名,做到了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对缺乏领导工作经验,且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适时选派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乡镇任职锻炼,让她们分管征地拆迁、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等中心工作,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交任务。对有魄力、有领导才能的副职女干部,县委敢于交任务,把她们放到“一把手”岗位上,不断提高她们驾驭全局、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目前全县有5名女干部担任正科单位“一把手”,其中县直党政部门一把手3名,乡党委书记1名、乡长1名;有6名女干部担任部门管理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管理。为避免重选配、轻管理,我县加强了对女领导干部特别是新提拔女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对新提拔的女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的一律执行试用期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妇联经常对她们的工作业绩、工作方法及工作作风进行走访了解,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指导,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有效地促进了女干部的健康成长。

四是发挥职能“争”。今年,县妇联紧紧抓住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多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女性100%进“两委”工作,参与形成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确保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把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作为搞好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举办宣传栏、书写。

黑板报。

开展村务公开悬挂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重大意义;引导选民把公道正派依法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代表妇女权益的女性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主动配合及早介入,注重选优配强村级妇女干部,把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妇女选配到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岗位。目前,123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支委”,217名村妇代会主任进入了“村委”,实现了女性100%进“两委”,有力地调动了基层妇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在培养选拔妇女领导干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女领导干部总数偏少。在全县952名科级干部中,女领导干部仅有94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9.8%。二是妇女干部任职层次偏低。全县18个乡镇和30多个县直单位中仅有5名女正职领导,大部分女领导干部担任副职,任职层次低;三是重要岗位女领导偏少。全县四大领导班子中,女性仅占5名。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把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摆上突出位置,深刻认识当前妇女干部使用中存在的现状和问题,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有利于妇女干部成长的舆论环境,营造有利于妇女干部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干部施展才华搭建平台。

二是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领导水平。在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妇女干部的理论素养、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有重点地选择一些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妇女干部,适时选送到各级党校和各类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结合干部轮岗交流,给妇女干部换位子、压担子,将特别优秀的妇女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对有发展潜力的妇女干部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

三是适时选拔,不断提高妇女领导干部的比例。要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进一步拓宽选拔方式,在推荐后备干部的过程中,严格数量,保证质量,保证女后备干部所占比例超过全县后备干部总数的30%以上。对于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妇女干部,在不突破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其级别问题,努力提高县委、县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

四是拓宽渠道,积极探索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新路子。要把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积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的支持,从上到下建立起培养女干部的基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对那些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优化女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女干部整体素质。在选拔使用女干部时,保留一定的职位,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创造一个竞争的氛围,选拔具有竞争能力的妇女干部。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九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心得体会。

欢迎参考!

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近年来,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随着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的变化,20xx年中央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新修订颁布的《条例》,针对现今干部选拔任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出许多新的改革措施。其中的具体细微之处,清晰体现着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明确好干部标准,突出以德为先。新《条例》将在20xx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纳入其中,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为民务实清廉”紧密切合。这二十字标准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从组织工作的角度来说,“用人”指的是选干部,而且必须是“好干部”。新《条例》中选拔“好干部”的基本原则有七条,其中重点添加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了干部“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当前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关键。干部有德无才,可以通过更多的锻炼培养使之有才;若是有才无德,往往会出现权力滥用,而其“才”恰会成为助纣为虐的“工具”,更大地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从源头把住干部的道德关,将“德”作为一条“红线”树立在干部的心头,让干部自觉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二是注重基层力量,更好服务群众。新《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并且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针对年轻干部,提出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这些规定不仅使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更加务实、“接地气”,也给广大干部增添了在基层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奔头”与动力。古人云,“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基层锻炼对干部成长极其重要,越是条件艰苦、基础设施差、矛盾多的地方,越能锤炼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干部工作更加踏实,更深知群众疾苦。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应注重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鼓励干部到基层一线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到艰苦岗位磨练意志、砥砺品行,使基层真正成为培养选拔干部的沃土,干部成长成才的摇篮,同时也让干部的基层奔头、干头转化成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是突出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新《条例》更加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把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如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问题,“裸官”问题,干部破格提拔变“出格”问题,被问责干部复出问题等,回应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切。新《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使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条例》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五个环节中,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充分强调和保证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主体作用,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把关责任。同时,进一步严肃纪律,细化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厉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当前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应带头学习贯彻好条例。组织部门是贯彻条例的主体,应带头严格按条例办事,并指导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把条例学习贯彻好,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的效果。作为组工干部要对《条例》中的各项内容认真研读,逐章逐条、逐句逐字,重点记录,着重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在认识上、体会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做带头遵守和执行《条例》的模范表率。同时,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学,带着问题研究学等,全面熟悉新条例的内容,不仅要把具体规定烂熟于心,更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贯穿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及时梳理组织人事方面的各项。

规章制度。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建章立制、流程再造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新制订的抓紧制订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制度规定成为精通和落实《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是要切实改进作风。新《条例》既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自身行为准则的一面“镜子”,要时常拿来照一照,看身子正不正、衣冠正不正,做到自我净化。一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道正派,是每位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要从严律己,带头改进作风,敢于坚持原则,时刻遵守“十严禁”等规定,在选人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给干部以公道。二要甘当组织工作的“孺子牛”。组工干部不仅要有正直的品格涵养,更要有“甘为人梯”的奉献情怀,始终站在为党和事业选干部的角度,脚踏实地完成好每项工作。三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条例》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这就意味着我们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及人民群众的信任、期待。我们应当维护好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三是积极探索干部交流制度。市县管理的领导干部上升空间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尤其是乡镇、市县机关50岁以上的老同志在干部交流、效用等方面仍做得不够。干部在一个环境里呆久了难免会产生惰性,基层干部队伍要“活”起来,就要加大交流力度。新《条例》中对推进干部交流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地方应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的新精神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干部成长特点,建立和完善交流体制机制,进一步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达到“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

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新疆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xx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十

干部选拔任用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质量和稳定。然而,长期以来,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党中央决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整改工作,我所在单位也积极参与其中。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干部选拔任用整改要紧紧围绕实际工作进行。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当前的中心任务,注重对岗位需求的精准把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只有把握了实际工作需要,才能选拔出真正适合岗位、能够胜任工作的优秀干部。因此,在整改中,我们不断加强对岗位需求的了解和研究,不断完善选拔标准和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与实际工作相互贴合,实现干部队伍的适岗化和高效化。

其次,干部选拔任用整改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原则,也是党和国家制度的基本要求。然而,在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着一些不公平、不透明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群众的利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干部选拔任用。通过公开选拔、公平评价、公正任用的方式,确保每个干部都有机会参与竞争,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三,干部选拔任用整改要加强选拔机制的创新。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机制是关键。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着一些刻板、僵化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选拔出符合要求的干部。为此,我们在整改中积极探索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了一套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在选拔过程中,注重综合评价和能力测试,充分考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避免片面看重学历和资历,注重发掘潜力和培养后备,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第四,干部选拔任用整改要强化监督和问责机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涉及党和国家利益,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过去的干部选拔任用中,监督和问责机制不够健全,导致一些人不作为、不负责任,侵害了党群众的利益。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在整改中加强了监督和问责机制的建设。建立了健全的责任制,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全程监督和评估,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最后,干部选拔任用整改要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有一支理论过硬、业务精湛的干部队伍来保证。因此,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我们在整改中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培养干部的真理信仰和价值观念,增强干部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坚强的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整改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整改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认识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相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不断改革和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定能够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时代在进步,人民的需求在变化,队伍建设就要随之做出调整。

一是能力满足工作需要。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从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高度出发,源源不断培养造就政治过硬、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坚决做到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质量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为实现伟大中国梦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是制度适应时代变化。为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干部工作实际的要求,在新时代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完善。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新经验新成果,有效衔接了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积极回应了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好的制度只能提供一个重要保障,关键要做到制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汇集适应新时代变化的各方优秀人才,才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动力。

干部任用心得体会篇十二

20xx年1月15日,中共中央根据干部工作形势任务和干部队伍状况变化,对20xx版《干部任用条例》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版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列》),《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当前,xq交通运输行业正值跨越发展的攻坚期,公路管理局把握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谋划新发展,紧紧围绕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改进工作作风,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路网结构和养护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行业文明建设取得长足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局“畅、安、舒、美”的和谐交通环境。面对如此前景和大好机遇,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公路管理局长远科学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对《条例》加强学习,切实领会要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执行《条例》的要求。

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持,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和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从而为公路管理局的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

《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后,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xx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20xx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20xx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xx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xx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

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

(一)《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二)《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取人”。在加大选拔年轻干部的力度方面,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留出了“快车道”,又按照选拔标准更高、审批把关更严、过程更公开透明的要求,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防止“破格”变成“出格”,等等。

(三)《条例》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成果。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这次修订和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吸收了这些重要成果。比如,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明确规定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等等。我们要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结合制约公路管理局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深刻领会《干部任用条例》作出的这些新规定新要求,自觉坚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正确方向,把党管干部原则与走群众路线有机结合起来,把《条例》和全局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解决目前干部任用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才能真正把干部选准用好。

三、切实注重新《条例》的三个方面。

新《条例》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的要求,近些年来,我局也存在一些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例如对基层干部尤其是借调、挂职干部关心不够,听取其合理化诉求方面还存在不全面、不具体的情况,对其政治待遇、福利待遇落实不到位;形式主义”方面存在规章制度制定的较多而对基层执行情况和督查的偏少,平时在办公室听汇报工作的多而主动下基层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少的问题;“官僚主义”方面存在对一些基层单位出现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基层有些领导干部“高高在上”,与一线职工交流少的问题监管落实不到位;懒、散、庸、推、拖等机关病尚未得到彻底根治;“享乐主义”方面存在工作生活上讲排场比阔气的现象,对一些单位热的情招待,抵制不够坚决;“奢靡之风”方面还存在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的情况;针对这些新情况、请问题的出现,如何把握好《条列》,用好《条列》,为全局养护管理和收费服务工作服务好尤其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一)突出以德为先,强化干部作风。与20xx版《干部任用条例》相比,此次修订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改革的“问题导向”性。近年来,在改革开放引擎的强力带动下,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的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滑落、贪婪欲望的滋生和道德品质的丧失,尤其是在党的xx大后,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空前反腐力度下,一大批党的蛀虫被查办处理,净化了社会风气,震慑了思想心灵,也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拥护,突出干部选任“以德为先”,将“德”作为一条“红线”,牢牢树立在组工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心头。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干部队伍的作风更是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光辉形象。因此条例中多处提到干部选任要强化作风考察,加强干部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二)更加注重基层,更好服务群众。条例中明确提到: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在近年来的干部队伍建设中,也通过“加强基层建设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访群众、促和谐”和“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等活动,走基层、进机关,与百姓面对面,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利民、惠民的同时,锻炼了广大干部,从中发现了一批人才。在开展党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查摆整改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了不少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强化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厅局党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实录制及任中纠错、任后究责等制度,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参与者、责任者和选用结果。考察选用干部时,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特别要看在xqww反恐严峻形势下的政治敏锐性;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积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同时,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意见,扩大干部群众在干部选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和民主。

中央重新修订《条例》,就是要解决好“选什么人,怎样选人”的问题。它不仅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更是着力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全局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牢牢把握《条例》的精髓,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局党委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重基层、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用好的制度选好的干部,同时以贯彻《条例》为契机,进一步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适合我局实际的配套的措施和实施细则,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委一把手作为单位的第一责任人,要想成为名副其实的“伯乐”,“慧眼”识人,必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局党委班子要以《条例》为遵循,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严明选任纪律,公正地考察干部,公道地使用干部,真正形成公正、公平、公道的用人导向、机制和氛围,切实保证《条例》学习不走形,贯彻执行不变样,为我局转型跨越发展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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