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可行性需要在实际操作中验证,并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按照优先级和资源分配来制定方案是明智的选择。方案范文展示了不同领域和行业的方案思路和实践经验,对我们的方案制定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市直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第二次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推动阿勒泰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要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筑牢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机关的氛围,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打牢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基础。
(一)集中开展好民族团结融情主题活动。一是集中开展“五个一、五个好”融情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不同民族的干部职工互学语言、互学歌曲、互学舞蹈、互学技艺、互助工作等竞赛活动,人人争当“五个好”(好搭档、好同事、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人人参与“五个一”(共照一张全家福、共度一个节庆日、互写一封书信、共讲一个团结故事、共种一棵团结树),确保机关干部参与率达100%,同时要形成活动的资料储备库,做到文字、图片、声像三统一。二是集中开展“结对认亲”活动。继续落实市委关于干部与基层群众“结对认亲”文件精神,大力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广泛结交不同民族的朋友,至少要结交1名农牧民朋友,要做到与农牧民“对子”写一封信、走一次亲、交换一次礼物、聚一次餐、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照一张合影等,党员、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系列文体活动。依托各民族传统节日,通过举办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的文艺演出、文体联谊活动、民风民俗展、民族体育项目大竞技等多种形式,表达各民族之间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程。按照市民族团结进机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性质和行业实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好干部、好职工、好科室、好班组、好员工等评比和“五学五比五争”活动,机关工委发挥牵头单位作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活动。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是加强学习,加深认识。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四个认同”教育活动,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活动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观看一部民族团结教育影片、开展一系列双语学习、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撰写一篇民族团结感言)。市直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及形式,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2、开展“七个一”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探访慰问活动、开展一次“党员奉献日”活动、实施一轮结对帮扶行动、举办一场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开展一次“看发展、爱家乡”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学习身边民族团结模范典型活动,教育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民族团结和爱祖国、爱家乡的思想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1、办好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以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为内容的3类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形成人人有民族团结思想意识,处处有民族团结故事,行行有民族团结模范,全社会学典型、树典型、当典型的良好风气。
2、抓好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以“每月一讲”干部学习讲堂和“三会一课”教育为载体,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单位学习计划,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同时,机关工委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xxxx年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在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中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机关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在培训中播放民族团结影视片,坚持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3、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持把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结合起来,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一次民族团结知识测试、观看优秀民族团结影片、组织民族团结事迹报告会、做好结对帮扶等活动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寓教于乐中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教育。
4、做好日常民族团结宣传氛围。利用机关党建网,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专栏,将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等进行文字和图片的专版宣传,营造良好的民族工作氛围。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屏、触摸屏、宣传栏、宣传册、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使广大干部群众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受到了民族团结教育,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丰富活动载体,本着有利于工作推进的原则,明确工作时限及具体责任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机制。市直机关工委将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相关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工作,实行加减分制,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获得上级表彰的,进行加分;对民族团结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予以减分。同时,在基层党组织、党员评优评先工作中,也将征求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对于民族团结工作推动不力的,不予表彰。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基础性、日常性、常态化的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巩固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市直各部门(单位)需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邮箱。()附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甘委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三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以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示范为统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爱国守法、重商敬业、讲信包容、团结和睦”的临夏精神,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思想,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地税机关要通过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关于民族工作的新判断、新思想、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强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帮助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方法,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保障宏伟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宣传和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按照州委关于“工作落实年”的要求,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奋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三、活动主题。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导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四、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落实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培训结合起来,突出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收看“富民兴陇”专题辅导讲座,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各项民族政策落到实处。并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广大地税干部的国家意识、团结意识和发展意识,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各级班子的凝聚力和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氛围。
2、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各县市局要严格按照州上《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学校寺庙、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地税特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示范机关创评活动,形成和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同时,努力为临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发挥积极作用。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有侧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二是要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0〕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0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工作精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统战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八进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认真安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鉴于人事变动和创建工作需要,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确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二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于3月21日召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工作会议,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自然资源系统工作进行了同安排、同部署;3月28日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研究解决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为确保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先后制定了《2020年自然资源局民族团结进步学习计划》和《2020年自然资源局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制度》等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内容,落实了工作责任,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自然资源系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一是3月30日召开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暨业务宣传培训会,进一步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灾防治能力,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县级部门以及各镇和企业地灾工作负责人员,共80余人参加,通过此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系统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为全面抓好我县2020年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展板、led滚动屏、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单位内部各民族职工之间倡导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和谐共融的良好民族团结风尚。三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学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书记讲党课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彭清华书记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新理念新思路开展创建工作,补齐创建工作中的短板,不断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谱写‘五地一中心’建设新篇章”活动主题,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9月23日联同多部门以“决胜全面小康,践行科技为民,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华梦”为主题开展的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以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崇尚科学,远离毒品,防灾减灾,节约用水等知识宣传活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群众自主参与科技创新与防灾减灾的意识,提升大家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认知度,为全民讲科学、爱科学、用科学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9月下旬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推动“两联一进”走访工作。组织单位职工干部前往联系村宗渠村受灾群众顺明亮家里走访入户,调查地质灾害情况,深入推进两联一进工作取得切实成效。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受灾滑坡点进行了细致勘查,在确保暂时安全后,对农户受损房屋及其他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并告知农户要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防止二次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同时告诉受灾农户近段时间灾情情况,要求在政府帮助的同时农户也要积极采取自救措施,还耐心向农户宣讲防汛防灾常识。通过此次走访工作,进一步推进两联一进走访活动,宣讲防汛防灾知识,加大隐患排查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答题活动,答题内容主要以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民族团结基本知识为重点,通过答题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规的理解,提高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
(三)开展帮扶慰问,促进民族团结。以扶贫帮困为重点,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多次前往“两联一进”联系户当中,深入查看地质灾害带来的的影响,希望大家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同时了解联系户家庭、子女教育、收入情况等基本情况,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防汛防灾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二是开展节日慰问活动,在今年“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局党支部代表到老党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向老党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并把党组织的温暖送到党员家里、送到党员心中。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此次“政治生日”活动,既是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又是一场震撼的精神洗礼,在今后工作中,更加注重学习教育和党性修养,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为加快“五地一中心”建设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四)围绕改善民生,加快地灾防治建设。一是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理念和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二是在排查整治上下功夫。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定期不定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全面督导检查全县11个镇汛前、汛中、汛后工作开展情况,并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一对一”合作单位的技术力量,采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原则,对辖区11个镇进行了再次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对账整改销号,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标牌,及时告知群众。三是在监测防范上下功夫。建立完善汛期地灾防治工作制度,及时会商汛情和地质灾害预警风险预报,日均发送地灾预警讯息1050余条;配备群测群防专员979名,针对威胁群众1040处隐患点已实现群测群防全覆盖;加强群众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开展防灾避险演练及地灾防治宣传培训10余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增强群众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延伸不到位。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存在上下联动不够,创建工作进展延伸不到位,因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点离较远,导致与各股室之间配合协调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将适时运用全局职工大会的契机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二)工作创新意识不够。虽然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方面做许多的工作,但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丰富创建活动内容和载体。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将继续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引领,紧紧围绕建设“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推动的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典型引路,积极树立和培养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和少数民族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大力宣传、表彰先进模范典型,形成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合力。
(二)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抓好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执行民族宗教政策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和文化观,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三个离不开”思想、“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意识深深植根于干部职工心中。
(三)深入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帮扶活动。适时组织对联点帮扶村太安村、宗渠村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讲。通过宣传党的政策,尽力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努力转变村民的思想观念,使他们早日脱贫致富。
(四)深入开展好各类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宣传培训会、“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契机,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基本论述,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国情、国策、国法、民族政策等知识,构建民族意识,强化民族责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八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根据教育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双庙镇总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兴办赤峰市一流教育,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稳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我镇教育特别是民族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六)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总校每年对活动进行一次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比资格。
三、实施范围。
大双庙镇总校所属各小学、幼儿园。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和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4、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民族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民族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9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文,社会市面用文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学校有少数民族师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含少数民族成分、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和未学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学校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3、有学校特困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和被救助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五)积极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排忧解难,每年为少数民族师生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普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对民族学校(幼儿园)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配合民族部门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或窗口),为回族师生服务好。
五、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检查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是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每年10月30日以前各校(园)要进行自查,把书面总结报总校,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
(二)考核组考核。由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七、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结果由县民族团结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要依据。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建设的意见《x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规划《**县要求建立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帮助全县努力建设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的指示精神为基本方向。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注重平时、注重交心、注重行动、注重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造工作,为建设和坚持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绿色转型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评价指标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建设各民族共同精神家园,深化各民族交流交融,增强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实现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民族干部群众四个自信、三个不可分割、五个身份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团结进步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力配合建设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突出政治性、创新性和务实性,发动全系统领导干部职工积极融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具体工作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多渠道、全方位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更加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信访事件等突出问题基本消除。形成具有走廊特质、地域特点和**禀赋的“****x”创建体系,建立起引领带动全县民族工作的“四梁八柱”。
(一)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部署,定期召开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多渠道、全方位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基本国情教育、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宣传中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格局。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
(三)积极创新实践。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干群共建、地企共建等工作,形成创建工作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推进的良好局面。根据创建示范县阶段性任务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充实完善方案,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电子屏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和创建工作动态实现民族工作宣传教育全覆盖,让民族团结主旋律充盈网络空间,凝实民族团结意识。
(五)注重党群共建。携手合作开展创建,着力解决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满足各族群众在风俗习惯和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的服务需求,了解各族群众思想动态、利益诉求,排查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六)打好群众基础。结合乡村振兴工作,与联系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使创建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真正打好争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群众基础。
(七)突出行业特色。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充分融入民族元素,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从生产领域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更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一)组织宣传阶段(****年**月-****年x月)。召开动员会议,研究制定下发《**县自然资源局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x月至****年x月)。按照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工作任务,有序有效推进,及时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
(三)中期评估阶段(****年x月至****年x月)。按照《**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测评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及时查漏补缺,改进不足,总结经验,提高创建质量。
(四)上报验收阶段(****年x月至****年**月)。根据测评指标和评分办法接受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统战部的检查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有序有力开展。
(二)抓好活动落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要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全力配合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全面归整资料。创建办公室要以时间顺序做好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到分类归档、资料齐全、档案完整,能够体现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十
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在人民中牢固树立“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意识,引导全国人民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为实现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促进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为使以“民族团结教育”为主题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深入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族干部在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思想,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营造浓厚的氛围,使民族团结工作深入人心。
2、进一步弘扬民族团结精神。按照要求,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互助、共克艰难、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使人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倍加珍惜当前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3、经常对职工进行民族常识教育,让职工更清楚地了解民族风情和习俗,在各个方面都注意做到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4、坚持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常抓不懈。认真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各项活动,通过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帮助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民族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城镇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继续扩大民族地区低保覆盖面,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创建活动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与帮助我区边远落后地区发展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与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加便民、利民、惠民、安民。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马筹建处《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神宁双马矿筹党【20xx】1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健康发展,为构建“平安、绿色、和谐、魅力”双马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制定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构建魅力双马奠定建设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正凯。
副组长:马斌云陆炜渊。
成员:张立民王颖东周建军任志刚常少战。
桂海霞刘超李雪华宋发银纪慧。
三、活动计划。
(一)开展“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把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通过专题座谈、征文、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地动员广大员工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献计献策,多做贡献,着力形成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加快发展的自觉性。
(二)围绕“同心同行”的民族工作主题,利用“三会一课”、各科室晨会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三)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9月是民族团结月,围绕创建活动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三个离不开”“回汉一家亲”等群众性活动,促进各民族员工和睦相处。
(四)提前做好两节慰问活动少数民族员工摸底工作。
(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自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等情况。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精神,确保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着力增强中华民族共同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新凤山、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认真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全面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关系、文化繁荣发展、经济科学跨越、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作出示范。深化创建工作,夯实创建基础,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全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形成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氛围,力争达到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
(一)宣传动员(2020年5月)。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开展宣传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二)全面实施(2020年5月至9月)。
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活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真正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局日常工作中。结合审计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区、市民族扶持政策,推进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三)争创达标(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认真对照民族团结创建的工作标准,查找我局在民族团结教育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经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适合我局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民族教育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努力将我局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强化创建学习宣传。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线,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培训研讨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二)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背后的故事,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区制度发展成就,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部门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精心指导帮扶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帮扶联系村平乐乡登亭村实际,全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帮扶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创建工作责任,全力配合和精心组织帮扶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各项活动。二是局领导班子利用进帮扶联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帮扶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和指导解决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帮扶干部充分利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积极向贫困户、群众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法规和知识,引导群众积极配合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一)强化组织,提高认识。成立由局长罗盛海任组长副局长黄武进、罗著生、罗著庄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蒙天佐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通报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使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與论导向作用,通过qq、微信等方式等进行宣传,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国。
(四)健全档案、迎接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档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申报事宜,以及及时上报相关文字材料。
1.深入开展网站、公众号宣传。以qq、微信等方式及时转载中央、自治区、市、县等网站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内容,推学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加强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
2.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干部职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培养局机关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干事的热情,尊重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增进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4.丰富活动开展载体。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局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法制宣传活动、党员主题日活动等,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5.注重民族干部培养。积极录用和调入少数民族干部,强化对民族干部的学习教育及培养提拔,大力培养民族干部人才。参与民族节庆活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积极组织参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促进各民族同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