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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售后保障方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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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售后保障方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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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未来事情的安排,而方案是为了实现目标所作出的一系列决策和步骤。方案制定的目标应该明确和具体,以便衡量最终的成果。方案的评估和改进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

售后保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积极引进和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全力保障重点工业企业用工需求,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重点工业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招工引劳工作,加大用工保障服务力度,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水平,为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1.20xx年度内完成招引普通劳动力20xx人以上,以后每年递增10%以上;

3.20xx年度内建立市外劳务合作基地3个,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4.20xx年度内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家,以后每年增加1家以上。

1.完善日常机制。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日常招聘机制、用工保障服务应急解决机制、联动服务机制、校园招聘及校企合作机制,推进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2.突出服务重点。将一次缺工50人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新开工投产项目作为服务重点,加强镇(街道、园区)和部门联席会商,实施重点交办,做到“一企一策”“特事特办”“快速反应”,确保企业缺工难题及时得到有效缓解。

3.激发市场功能。完善每周三、周六日常招聘机制,推行“2+n”常态化招聘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定期举办重点缺工企业专场招聘会。充分发挥桐城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桐城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为招聘单位和求职者架设便利沟通桥梁。

4.鼓励返乡就业。各镇(街道、园区)要紧紧抓住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契机,通过逐一走访、座谈交流、组织参观、举办招聘会等形式,积极动员和组织在外工作的人员返乡就业创业;要认真组织外出返乡人员参加“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策划好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企业推介等,积极营造就地就近就业创业的浓厚氛围。

5.挖掘劳动力供给潜力。各镇(街道、园区)要组织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状况“两项调查”,组织举办“招本土、引周边”专场招聘活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作用,跟踪服务、多措并举鼓励和吸引本村在外大学生及其他优秀人才回乡就业创业。

6.扩大劳务合作成果。充分利用“两皖”劳务对接中桐城与萧县之间的合作机制,强化劳务合作密度,提升劳务合作效能。同时,各镇(街道、园区)也要积极走出去,探索新建劳务合作基地,组织有用工需求的企业赴劳务合作基地开展招聘活动,大力招引企业急需的技能员工。

7.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针对企业用工形式多元化和用工需求的差异性,大力引进市外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积极鼓励本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人员输送、技能培训、后续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1.落实招引人才岗位补贴。

(1)企业聘用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含技师),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月7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企业新引进的在县(市、区)(本市以外)级技能大赛获前3名、在市级技能大赛获前5名、在省级技能大赛获前10名的技能型人才,在对口岗位工作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年1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3)企业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含高级技师),在我市企业关键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的,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4)企业引进的博士生或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对口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从引进之日起按每人每年5万元标准发放补贴(最多三年)。

2.激励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xx元/人标准,给予培养单位或职工个人研修提升补助。推行“名师带高徒”“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新型学徒制,给予市级以上认定的每位名师2万元一次性带徒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3万元一次性补助。(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3.提升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将企业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紧紧围绕企业技能需求,加强对紧缺工种的技能培训,突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按每人不低于800元的标准直补企业,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省人社厅工种目录公布的标准直补企业。(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4.奖励招引人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中介机构、职业经纪人招引返乡或市外人员来桐就业,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助。其中,服务期满6个月的按40%补助;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按100%补助。已经在市内就业流动的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返乡就业人员的认定须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中比对,或本人提供上年度外地工作相关材料证明,市外户籍的人员以身份证为申报凭证。(就业补助资金承担每人200元)。

5.启动超龄人员的商业保险补贴。对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中女性超过50周岁、男性超过60周岁的,同时又是企业所需的`技能人才,由于无法参加社会保险,只能由企业参加商业超龄人员留用意外伤残险的,按50%的比例给予最多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以上扶持政策执行范围暂仅限:重点工业类规上企业和效益评价中a类、b类工业企业(由科经局认定),以及重点招商企业(由招商中心认定)。

以上扶持政策属于《桐城市人才引进与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桐发〔20xx〕17号)措施的细化与延伸,执行期限同步,但不重复享受。

补助资金申报及招工工作联系窗口: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窗口,联系人:汪锋,联系电话:6205347。

1.明确责任,强化认识。各地、市直相关单位要强化“招工与招商并重”的理念,把用工保障服务作为重要工作来完成,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强化全局意识,服务范围覆盖全市,要坚持重点导向,服务中枢着力经开区。

2.落实经费,优先保障。以上政策中符合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其他部分由市财政依托人才基金统筹解决。下达到各镇(街道、园区)的招工任务,按每人5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配套工作经费。

3.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协作与联动,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信息及企业用工需求,帮助返乡人员尽快就业。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地进行考评,按50%的权重计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就业创业工作”考评分值中,并将用工服务成效纳入招商工作考核指标中。

4.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实行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用工保障服务工作情况好的镇(街道、园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售后保障方案篇二

(一)货物保证。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达到我厂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在交货前,由我厂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有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

(二)货物检验。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卷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我方将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三)检验方法。

我方将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在货物到达**现场时共同进行到货检验。

合同项目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文件运抵规定的交货地点后,我方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其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各方签字。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

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合同要求的货物清单核实无误。

所进行的检查已满足合同中业主的要求时即办理入库交接手续。(四)随箱文件每个包装箱内附有产品的合格证书。

(五)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六)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七)发货作业。

(八)配送作业。

(一)供货质量承诺我公司承诺: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为了完成我司的供货质量承诺,保证项目全过程中的货物质量。本项目建设,特别对所有项目设备、材料、工器具,在运输、存放保管、施工过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我司负责所有的保障措施工作。甲方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工作。

1.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

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

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

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

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指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在后续工程中遭受损坏。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9.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10.工程工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工程工器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工器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在工地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器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工地仓库按照工器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制定完善的工器具仓管和领用制度。大型工器具,需要施工工地现场组装,安排专业人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施工场地内,应充分考虑到大型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1.货物保证。

我方所提供的货物达到我厂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在交货前,由我厂对产品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进行精确和全面的检测,并出具证明产品有相符的证明书和质量检验证书。

2.货物检验。

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卷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我方将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

3.检验方法。

我方将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在货物到达南京现场时共同进行到货检验。

合同项目的设备、材料和技术文件运抵规定的交货地点后,我方组织业主、监理工程师共同对其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交接记录,各方签字。

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合同对包装的要求:外观良好,运输途中未受损:

编号、数量和名称与合同要求的货物清单核实无误。

所进行的检查已满足合同中业主的要求时即办理入库交接手续。

4.随箱文件。

每个包装箱内附有产品的合格证书。

5.交货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6.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7.发货作业。

8.配送作业。

1.供货质量承诺我公司承诺:

2.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

3.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4.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5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6.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7.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

8.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9.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

10.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

11.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1)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2)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3)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4)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5)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6)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7)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8)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1)把好原材料采购的质量关,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2)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组建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3)加强全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4)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5)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1)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2)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3)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4)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1)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2)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3)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4)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5)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6)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7)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8)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1)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2)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3)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1)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2)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3)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

4)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1)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2)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1)指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2)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在后续工程中遭受损坏。3)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9.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1)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2)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10.工程工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1)工程工器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2)工器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3)在工地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器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4)工地仓库按照工器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

5)制定完善的工器具仓管和领用制度。6)大型工器具,需要施工工地现场组装,安排专业人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7)施工场地内,应充分考虑到大型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需货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1合同资料和供货范围:根据代理公司的编号为按采购文件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上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1.1合同资料:家具采购(高职组合体)。

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3交货时间:

1.4供货范围:

1.5合同总价格:中标价。

1.6本合同的履行按照合同总价格。合同总价格包括的货物种类及数量。

2付款方式:

2.1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2交货付款:

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90%,剩余10%货款在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货物标准。

3.1供方带给的货物务必以全新的产品(货物清单见合同)。

3.2相关要求:乙方带给的产品务必与样品一致。

3.3售后服务: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务必对所带给的货物进行跟踪服务,对发现的问题24内予以解决。

4货物供应、包装及运输。

4.1合同生效后,乙方把全部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

4.2包装费及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5安装督道导及调试。

5.1在甲方指定时间能够进场时,乙方须将货物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5.2货物由于产品安装人员而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5.3安装费已包含在合现价内。

6违约职责条款。

6.1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具体指出条款、具体金额)。

7不可搞拒力:

8争端的解决。

8.1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甲方与乙方应本着公平、诚实守信透过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能够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之附件(包括报价清单和服务承诺)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相应的法津效力。

9.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售后保障方案篇三

针对全市今冬采暖煤炭保供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今冬供热保障工作的监管、服务,统筹协调解决好涉企服务保障问题,保证重要民生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二道区供热保障驻企工作专班,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牵头、分工管控、两级联动、属地负责”的总体工作原则,通过开展进驻供热企业行动,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强化行业监管服务,做到“三个强化”:供热企业能源保障责任落实得到强化,供热服务质量得到强化,供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得到强化,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协调解决供热企业供热保障工作中煤炭采购、运输等困难问题,监督企业保证供应服务质量,确保今冬供热服务保障安全平稳。

(一)专班组成。

组长:刘江代区长。

副组长:魏东岩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郭志刚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宏来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喜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李勋副区长。

耿立春物流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单志刚信访局局长。

闫冬发改局局长。

杜硌工信局局长。

朱楠住建局局长。

杨青宇城市管理局局长。

邹建东应急管理局局长。

郑连国交警大队长。

杨彤生态环境分局。

李洪全市场监督局。

王星英俊镇镇长。

段岩松东盛街道主任。

邹俊峰东站街道主任。

陈克然荣光街道主任。

刘冰洁吉林街道主任。

许亚君八里堡街道主任。

张雪松长青街道主任。

桂华平远达街道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冬季供热保障和驻企服务总体工作,组织和协调供热企业煤炭储备、供热质量、交通运输、突发情况处理、应急储备、资金保障、信访等重大问题研究、重点任务部署、推进等工作。

刘江代区长负责统筹调度专班总体工作,魏东岩副区长、耿立春主任负责调度各街镇、物流开发区做好保供和驻企服务工作,郭志刚部长负责冬季供热舆情管控工作,王宏来副区长负责冬季应急资金保障,王喜东副区长负责调度交警大队,保障供热运煤运输通畅,李勋副区长负责组织和协调供热企业煤炭储备、突发情况处理、重点任务布置、推进工作。

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朱楠局长担任,成员为刘志敏、刘志刚、徐鹏、曲海龙。

(一)建立驻企服务制度。

针对当前煤炭供应紧张形势,为保证我区本采暖期煤炭供应保障,燃煤供热企业属地街道由主管主任牵头,深入供热企业做好对接工作,及时掌握企业具体情况、工作进展,协调辖区资源为企业排忧解难。同时街道安排专人进驻企业,掌握储煤情况和供热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原则上二道区内各储煤场全部用于本区供应,本区煤源不得出区。同鑫热力腾达储煤点为同鑫集团统一储煤点,如需外运,应提前向属地街道报备,保证煤场剩余煤量不得低于本企业采暖期煤炭需求总量。(英俊镇、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煤场储存情况,区交警大队负责设卡截留)。

(二)建立煤炭储备日报制度。

区住建局每日调度辖区供热企业储煤情况,每天将供热企业现地储煤量、日增量、库存量上报专班。(区住建局负责)。

(三)保证应急煤炭储备资金。

为保证我区供热安全,区内准备应急煤15000吨,另设供热应急资金500万元。(区住建局、区财政局负责)。

(四)努力开拓购煤渠道。

应积极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拓展购煤渠道,帮助供热企业与煤源产地对接,增加我区采暖用煤外供总量,缓解购煤压力。(区工信局负责)。

(五)保障区内热企倒运煤炭专用线路畅通。

保证我区外购煤炭及时落地储备,帮助供热企业确定倒运煤炭专用路线并协力保障路线畅通,对运煤车辆及供热抢修车辆一律放行,不得阻挠供热抢修施工。(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负责)。

(六)全力打击劣质煤流入区域。

出现动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全力保障居民取暖燃煤。

开展全面排查居民自行取暖燃煤需求,开辟街道保障困难群众冬季采暖应急煤、柴火绊子存储场地及来源渠道,并积极组织燃煤经营单位与属地居民对接,准备各单位及老旧散小区入户单元门防寒帘子、塑料布等装备,做好各项保暖措施。(物流开发区、英俊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八)全力做好困难家庭供热保障。

开展全面排查辖区内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特困家庭是否存在因无力采购散煤、无力承担采暖费等原因,导致冬季影响供热的情况,采取各类救助措施,做好困难家庭的冬季供热保障工作。(区民政局负责)。

(九)全力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供热保障。

开展全面排查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供热情况,未纳入集中供热的学校、幼儿园是否存在供热燃料紧缺及断供风险,做到提前预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教育局负责)。

(十)加强监管、合力化解信访问题。

今冬采暖期冬季公用保障及信访维稳工作实行行管部门、各街镇、供热企业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各社区“三长”要做好居民与供热企业的.对接工作,第一时间将各类供热投诉反馈至供热企业进行处理,督促企业及时处理,并进行跟踪回访。各部门快速联动,保障出现各类突发事件和信访隐患后,各部门能够快速响应、形成合力,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区信访局、区住建局、英俊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十一)建立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

在已建立的区级供热抢险队伍(经开供热集团)基础上,再建立一支应急接管队伍(长热集团)。完善冬季供热应急事故处理的通讯联络网,街、镇、社区成立联动应急小队、准备应急物资,第一时间上报突发事件,各部门值班值守人员对各项事故做出快速反应,协调相关单位迅速处理。(区应急局、区住建局、英俊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各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负责原则,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指派专人负责。

(二)做好协作配合。驻企服务人员发现供热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后,及时反馈专班办公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相关单位之间要加强配合,形成各负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各燃煤供热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各成员单位围绕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分解各项重点任务。

售后保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城镇供热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xx〕22号),进一步提高全市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做好排查整改。各旗区要全覆盖摸排供热情况,全面摸清供热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

1、摸清热源保障能力。重点摸排主热源供热能力、调峰备用热源供热能力情况,是否存在热源供热能力满负荷或趋于饱和,调峰备用热源能力不足等情况;排查锅炉、除尘设备等热源设施设备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列入夏季维修改造计划,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需要维修的立即维修,确保热源设施完好,保障冬季热源能力需求。

2、摸清管网运行隐患。重点排查出现爆管、泄漏的管线及补偿器等附属设备,超期服役或临近使用年限的管线运行情况,对需要更换的管线和设备,能纳入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要列入管网改造计划实施;对未列入改造的,要制定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确保管网设施完好,冬季供暖运行稳定。

3、摸清换热站调控能力。重点排查换热站内换热器、水泵、阀门、仪表、传感器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设备,抓紧时间维修更换;对需要设备升级的,要列入年度改造计划,能结合供热老旧管网改造的,一并组织实施,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

4、摸清供热高频重复投诉问题原因。重点排查居民反映的供热不达标和供热设施问题,特别是管网设施老化严重、问题频发的小区及楼栋,居民反映强烈的低温小区、低温楼和低温户,要制定详细的维修改造清单,限期整改销号。

5、摸清既往突发性供热事故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台账清单,严格落实责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彻底解决存在的类似隐患问题,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

(二)加强设备检修。各旗区要按照“供热零故障”的原则,督促供热企业根据设施设备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存在的问题,制定检修计划和整改方案,保障供热前设备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全面降低供热管网运行风险。(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供热企业要结合摸排发现的`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全力保证供热前万事俱备,万无一失。

2、热源企业、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完成检修,按时限要求完成热网系统的注水或补水。

3、各旗区要将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督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现有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

4、各旗区根据供热现状,加大各供热区域热网互联互通建设改造力度,推动中心城区供热一体化工作,实现多热源联网运行、互为补充,提高热网事故备用和热源相互支援能力。

(三)推进工程建设。各旗区要强化督导、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完成时限:20xx年9月底前)。

1、各旗区要全面摸清供热热源、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在建工程必须细化时间表、任务图,倒排工期,确保按期竣工,供热前投入运行。

2、积极争取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持续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和清洁取暖率。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推进现有热源清洁改造,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和燃煤散烧治理。

(四)保障能源供应。各旗区要督促供热上下游企业尽快签订能源合同,确保供热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能源企业和供热企业要结合供热实际,共同做好能源供给和储备。(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能源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中设定的中长期交易价格,限时签订保价保质保量能源合同;煤炭供应企业必须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与燃煤锅炉供热企业供煤合同的签订;气源企业必须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与燃气供热企业用气合同的签订。

2、供热前燃煤锅炉供热企业储煤率不低于60%,元旦前储煤率不低于80%,春节前储煤率达到100%,热电厂燃煤储备不低于15天,城燃企业要根据已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优先保障居民民生供热用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改造的,能源部门要确保清洁能源和电力负荷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障燃煤运输畅通。

(五)提高服务质量。各旗区要持续开展“访民问暖”专项行动,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居民室温达标;坚决杜绝过量供热、习惯性供热等浪费能源的行为。(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在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推行计量供热,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供热费。

2、供热企业必须保证供热之日0:00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

3、供热企业连续停热超过24小时,自停热之日起按日退还用户热费,30日内3次测温不达标,退还1个月的热费。

4、供热企业要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前沿技术,加强对供热管网安全运行监测预警,进一步完善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网破损、跑冒滴漏、污水浸泡等隐患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5、各旗区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严格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要定期梳理、汇总高频重复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矛盾早协调、纠纷早解决。

6、供热企业要畅通多渠道受理缴费、报修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跟踪,及时调查、限时办结。

(六)加强应急能力。各旗区要制定和完善供热应急预案,强化应急举措,坚决杜绝因燃料和经营问题引发弃供、停供、低温运行等情况发生。供热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各旗区要加大调峰备用热源建设和维护管理,确保在出现设施故障、极端天气等情况时,能够及时启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用热的影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安排专项资金配备移动应急热源,保障热网等设施运行安全,每个旗区配备不少于1台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车。

2、各旗区要强化对供热企业的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发生停暖、弃供、断供事件,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要无条件接管。

3、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标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及演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要做好沟槽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4.供热企业要建立与供热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应急抢修队伍,并配齐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及通讯设备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全天应急备勤。

5、各旗区要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防疫需要,及时调整应急供热保障措施。

(七)厘清责任边界。各旗区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采取普法宣传、执法检查等措施,正确引导和明确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工作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供热企业服务“一管到户”。(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新建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热设施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热企业参加。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供热企业应当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2、已投入使用的供热设施及管线尚未移交供热企业维护管理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供热企业验收。验收合格的,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由旗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整改,整改责任单位不明确的,要纳入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范围内改造,整改合格后移交给供热企业维护管理。

3、移交给供热企业的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由供热企业依法承担。尚在保修期内的,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将供热企业设施及管线,其维修、养护、更新等费用要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范围。

5、各旗区要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资金制度,专项用于热用户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供热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更新。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对辖区城镇供热工作负总责,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抓实抓好城镇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各旗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家庭冬季取暖问题,制定配套政策,政府补贴要落实到位、不得拖欠,加强对公益性机构、特困低保群体等供热取暖需求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把城镇供热作为财政投入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解决拖欠供热企业的供热补贴、工程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历史欠账,减轻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带来的经营压力,帮助供热企业渡过难关。要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拓展筹资渠道,通过债券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基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供热资金短缺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供热工程建设。

(三)加强督导落实。各旗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要坚决清退擅自停供、供热不达标等问题严重的企业。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旗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售后保障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东莞市20xx年元旦春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扎实做好春节假期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保持指挥体系有效运转。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节假日期间认真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做到组织不变、人员在岗、管理运行及时,始终保持指挥体系激活状态。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园区、镇(街)住建局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控、抓业务就要抓防控”原则,落实部门防控责任,制定春节期间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目责任主体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行业防疫指引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宣传防疫知识,落实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引导参建人员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一)严格参建人员出行要求。密切关注最新公布的全国疫情风险信息及中高风险地区名录,督促参建各方按照“两限制两避免两提倡”原则加强参建人员出行管理。

1.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参建人员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参建人员非必要不跨省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严格限制参建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

3.尽量避免前往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跨省出行。

4.提倡跨省流动参建人员抵粤后及时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5.提倡各园区、镇(街)住建局,各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带头在莞过节,做好本单位人员离莞审核管理。

6.有发热、健康码“黄码”等情况的参建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出行。

(二)强化参建人员动向排查。各参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参建人员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参建人员错峰返乡和返岗,安全有序流动。并做好春节期间参建人员动向摸底调查。

1.合理安排家乡未发生疫情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提前错峰返乡过年,并安排专人动态跟踪参建人员返乡情况。参建人员返乡后,如家乡发生疫情或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立即向所属参建企业报告,暂时不返回建设工地所属地区;参建人员所在地区疫情结束或列为疫情低风险地区后,可安排返回工作。

2.提前做好节后来(返)莞参建人员(含来(返)莞探亲家属)的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排查,完整记录返莞时间、车次(航班号、船次)、到达时间及在乡期间健康状况等信息。引导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回建设工地。对节后来(返)莞参建人员(含来(返)莞探亲家属)开展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对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急性症状的参建人员,要督促其自我隔离,及时到医疗机构诊治排查。节后来(返)粤参建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强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参建人员管理。积极运用用工实名制系统,甄别重点防控人员,持续开展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莞参建人员全覆盖摸排。对所有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的来(返)莞参建人员,督促其在抵莞后12小时之内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并严格落实“应隔尽隔、应检尽检”健康管理措施。

(四)强化人员进京管理。加强参建人员的进京管理,原则上不前往北京,如确需进京,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进京后按照首都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执行防控政策。

(一)加强工地现场管控。参建单位加强工地围闭管理,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实名扫码(亮码)、行程核查、新进工地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加强重点区域定期消杀,做好宿舍、食堂、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通风消毒工作,坚持人物同防;整治卫生死角,特别是对建设工地公共厕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间、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废物暂存点等要进行重点整治,确保无霉物无积水无异味。

(二)做好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健康管理员职责,对留守项目人员进行登记,并记录活动轨迹;每天查验健康码,并记录好绿、黄、红码情况;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督促厨师、采购、保安等重点人员落实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规模性聚集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以50人为上限,严格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确需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等要求。鼓励采用分时段用餐、分散式供餐等用餐模式。在食堂用餐的人员要保持间隔1米以上,取餐时应佩戴口罩,用餐时避免相互交谈。

(四)加强参建人员个人防护。参建单位要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参建人员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第一健康责任人的意识,时刻注意个人健康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密闭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少聚餐、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参建单位继续加快疫苗接种进度,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60岁及以上参建人员以及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参建人员尽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参建人员接种加强针,尽快组织工地内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安保等人员接种加强针。加强政策宣传,宣讲加快接种的意义和接种加强针的必要性,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参建人员加强针接种率。

节日期间,工程参建单位要关爱留莞人员,组织开展“送关爱”“送温暖”等活动,及时回应和满足留守人员的合理需求,对节日期间坚守一线施工的作业人员,鼓励在法定务工补偿标准上,适当提高薪资补偿、补助标准。

(一)加强春节期间继续施工项目管理。参建单位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项目负责人24小时在岗,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严格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配备防疫物资,并设置应急隔离间。

(二)加强春节期间停工项目管理。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封闭工地大门及做好周边围挡,安排专人值守,确保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现场有留守人员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人员流动管控措施,并提前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一)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参建单位提前确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应急处置人员,预置足量配置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严格落实春节假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及时准确报送涉疫信息。

(二)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参建单位按照《广东省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第二版)》,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感染者,可按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处置建设工地突发情况,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参建单位迅速开展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落实整改。节后须经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检查,并落实整改后才能复工复产。各园区、镇(街)住建局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春节期间继续开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持续进行日常巡查、明查暗访,认真排查参建人员实名登记、流动管控、健康排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以及工地全封闭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及风险点,督促参建单位落实闭环整改,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市住建局将在春节期间进行日常巡查和暗查暗访,对于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售后保障方案篇六

我公司承诺:

1、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2、提供的所有产品都是全新的,且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3、所购产品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4、为保证工程质量,由我公司专职质检员对产品实行跟踪检查,严格按《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监督制度》、《产品质量奖罚制度》执行,保证工程质量合格。

5、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保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包装、运输和控制,使得按时保质地完成货物到现场。

6、货物到达台方指定地点后,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到货验收,保证符合合同要求。

7、做好工程设备材料和辅材的储存和堆放管理。

8、负责全过程的质量问题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产品和工程的质量。

9、提供全生命的产品售后技术服务。

10、提供所有产品的“三包”服务。

为了完成我司的供货质量承诺,保证项目全过程中的货物质量。本项目建设,特别对所有项目设备、材料、工器具,在运输、存放保管、施工过等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我司负责所有的保障措施工作。甲方配合,提供相关的协助工作。

1、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1)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监督部门,指定项目质量监督的负责人。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清晰的职责分工。

2)严格执行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监督制度。

3)对产品和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认证、评估和监督。

4)监督和管理对外购产品和材料的检验评估工作。

5)监督和管理出厂产品的质量评估、产品资料的审核。

6)监督和管理产品材料的运输、到货验收、货物更换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

7)监督整个供货计划的执行,确保顺利完成施工。

8)定期参加工作会议,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成果。

2、产品出厂生产的质量保障措施。

1)把好原材料采购的质量关,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产品设计要求。

2)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组建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3)加强全体员工的生产质量意识。

4)对生产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重新生产,达到合格为止。

5)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统计,保证生产质量过程的可追溯性。

3、外购产品和材料的质量保障措施。

1)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对采购的整个计划负责。

2)制定项目采购计划,完善所有采购文件。包括:项目名称、工程使用部位、规格、数量、时间及价格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规范、标准;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进度计划;运输和交货条件;质量鉴定和检查方法。

3)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单据以备审核。

4)选择优良的生产厂家和供货渠道,保障货物的.质量。

4、现有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的保障措施。

1)明确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和检测设施类型和数量清单。

2)指定专业的设备和检测设施管理人员,保障整个工程中的设备和检测设备的安全。

3)检查现有设备和检测设施的存货量及检测记录。确保有足够的数量和合格的质量。

4)对设备和检测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测和保养维护。

5)明确设备和检测设施的运输要求、使用技术要求和仓储保管要求。

6)对技术较强的大型设施,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检查和维护。

7)可提供的工程工器具主要有:电锤,电钻、手推车、梯子、升降机、综合布线工具、视频监控工具、电工工具等工程安装工器具。

8)可提供的专业监测工器具主要有:频谱分析仪、音频测试仪、噪音探测仪、电力测量仪器、测量工具、测试软件工具、笔记本计算机、网络测试仪等检测工器具。

5、包装、运送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1)在运送前,对成品进行必要的包装。原产品包装符合运送要求的,可以使用原包装;否则要更换或附加新的包装。包装上要标有适当的运输和搬运记号。

2)根据产品类型,选用适当的运输工具。如控制器类的电子装置可用小型车辆;运送至外地的成品,必须用封闭型车辆运输。

3)在包装以外,还要使用泡沫塑料、海绵、雨布等材料进行适当的防护和遮盖,防止或减轻运送过程中震动、磕碰、划伤、污损。对运送至外地的成品,项目部要派专人押运。

6、到货验收时的质量保障措施。

1)货物按照计划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后,台方负责人和我司工程师共同接收货物并验收。

2)按照供货清单,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3)进行开箱验收。包括设备外观、配件、说明书、合格证等装箱内容。

4)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或者损坏缺少,不予签收。我司负责更换或者补货,保证不影响施工进度。

7、现场存放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工程用设备材料需要在现场存放的,项目部必须设立满足存贮条件的封闭库房,由项目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接受管理部库管员的指导与监管。不允许露天堆放。

2)项目部要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合理安排领用设备材料数量,现场不允许存放过多的设备材料。

8、施工过程中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指定完善的货物领用制度,并严格执行。

2)项目部要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在后续工程中遭受损坏。

3)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部要根据合同书要求,对已经安装在施工现场的成品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9、验收、交付之前的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1)工程最终检验合格后,项目部要尽快组织工程交付与验收。

2)在交付验收之前,如果合同书规定由我方负责成品保护,项目部要派专人值班看护,并建立成品保护交接班制度。

10、工程工器具及检测工器具的保护和管理措施。

1)工程工器具多技术含量高,安装、调试要求严格。在输送到施工现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必要的包装。防止造成设备表面刮花,严重的损毁。

2)工器具由公司供应部统一集中、清点,项目部逐一检查型号和核对数量打包装车送货,如数量多或路途远则请信誉好的搬家公司负责运送。

3)在工地仓库中,预留充足的面积,用于工器具的仓储、保管。避免工器具移动引起的破损、划花。

4)工地仓库按照工器具存储条件准备和部署。

5)制定完善的工器具仓管和领用制度。

6)大型工器具,需要施工工地现场组装,安排专业人员或原厂工程师就位安装。

7)施工场地内,应充分考虑到大型工器具的拆卸、搬迁、安装等工序要求。

11、对其他系统的保护管理措施。

1)已装修完的墙面,严禁在墙面乱涂乱画,要保持墙面的整洁。

2)对已完工的机房地面,在施工时要轻拿轻放,避免地板划痕。

3)对已有的吊顶,要注意保护,避免污染和损坏。

4)在注意做好安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重视对土建、装修等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严禁野蛮施工,顾此失彼。

5)在安装工程各专业、各项目之间合理安排计划,施工中爱护其他专业、其他项目的成品,有问题及时协商,妥善解决。

1、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采购方的交货时间及产品质量要求按时供货,并送达至指定地点,货物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我方承担。

2、我公司特成立项目领导工作小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若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愿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保证我公司产品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标准。

2、保证我公司所购材料来自正规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入库,绝不以次充好,为采购单位提供充足货源及高品质的材料。

3、保证我公司的产品符合采购单位的设计要求。

4、为保证质量,由我公司质检人员对产品实施封样检查,严格按《各工序质量检验制度》执行,保证印刷成品质量合格。

5、保证履约担保,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我公司按合同进行补偿或赔偿。

售后保障方案篇七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认真落实《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系统谋划,强化分类施策,高效统筹客货运输,优化道路水路运输组织,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公众出行优化保障政策。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对乘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测温。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及服务区、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限制跨区域车辆和人员流动,加快恢复已暂停的道路水路客运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依法采取的临时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平抑疫情高峰的措施,道路水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予以积极配合,认真贯彻实施。

(二)切实做好道路客运组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出行预期,加强春运客流分析研判,统筹道路客运运力资源,按照充分准备、按需投入、及时响应的原则,强化道路客运组织,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加强与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协同协作,准确把握春运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学生流新特点,有针对性制定道路客运保障计划,增强运输组织弹性,合理安排班次计划,动态优化运力调配,服务乘客错峰出行。通过加密既有线路发班频次、开通定制客运班线等措施,满足乘客多样化出行需求。对于出行需求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积极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具备条件的可组织“点对点”包车运输,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学生错峰离校返校。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好2023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春风行动。

(三)切实做好水路客运组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着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琼州海峡水路客运组织,认真落实班轮化运营模式。要督促重点水域客(滚)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公布的班期、班次、票价营运,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加强航道养护,做好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检查维护,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客运船舶优先过闸。长江干线航运的春运工作,由长江航务管理局会同沿江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切实做好城乡客运组织。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客运枢纽场站、火车站、渡口码头、机场、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城市交通运力投放和组织调度,强化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运力与铁路列车、道路水路客运班线、民航班机等信息共享和衔接,加强在运营时刻、组织调度、运力安排等方面的协同衔接和应急响应,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采取缩短发车间隔、开行区间车和快车、开通夜班公交、定制公交、接驳公交等措施,提高乘客集疏运能力,减少聚集和长时间等待。强化春运期间农村客运服务保障,加大运力投入力度,通过增开赶集班、增加定制线路、提供预约响应和包车服务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

(一)保障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不再查验货车司乘人员、船舶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乘人员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限制货运服务,严禁擅自限制船员上岸流动。要督促重点港口、机场、铁路货站、物流园区、邮政快递分拨中心以及航道、通航建筑物、引航机构等运营单位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一线人员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二)保障医疗物资运输安全高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共享医疗物资生产供应、运输需求等信息,组织辖区内重点物流企业加强与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确定的`重点医疗物资保供企业的对接,“一企一策”制定运输保障方案,强化组织调度和运力储备,做好保供企业关键物料和产成品运输保障。指导大型骨干物流运输企业研究制定春节假期期间医疗物资运输保障方案,通过安排员工轮岗、错峰休假,以及发放稳岗补贴、加班费等措施,鼓励一线从业人员在春节假期期间继续开展物流运输服务,确保春节假期期间医疗物资运输服务不中断。持续落实新冠病毒疫苗货物运输车辆收费公路免费优先通行政策,确保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运输高效顺畅。

(三)保障邮政快递末端服务畅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严格规范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关停关闭,按要求履行关停关闭审批程序。对于已经关停关闭的邮政快递营业网点,满足条件的要尽快恢复运行;对于符合防疫要求可以上岗的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要尽快返岗复工。加大对邮政快递企业在人员调配、防疫物资配备、疫苗接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大型骨干邮政快递企业作用,指导企业健全完善春节假期期间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加强邮政快递人员、物资储备,切实畅通物流运输末端“微循环”,着力保障各类医疗物资、民生物资有序运输。

(四)保障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有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农业农村、能源、粮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了解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强化统筹调度,完善保障预案,做好组织协调。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对重点物资运输船舶实行优先引航、优先过闸、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配合有关部门巩固公路及航道、船闸防疫检查点“应撤尽撤”成果,全力保障能源、粮食、农资农机、外贸,以及各类生活物资高效顺畅运输。统筹考虑大范围疫情感染、极端恶劣天气、长时间严重拥堵等对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影响,研究制定春节假期期间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专项演练,切实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五)强化交通物流从业人员服务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对货车司机、快递员、船员的生活保障,出现滞留的,为其提供必要的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高速公路和水上服务区确需关闭部分区域的,要保证加油、如厕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正常运转。严禁随意暂停或拒绝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保障国际海上物流供应链畅通和船员合法权益。

(一)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场站经营者及公路服务区等经营管理单位,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停止作业,必要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加强个人防护,上岗期间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鼓励客流量大的客运场站一线从业人员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做好道路水路运输场站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船舶)等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加强道路水路客运场站客流引导,组织乘客尽量分散候乘,减少人员聚集。积极推动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优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有效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管理,必要时可对驾驶员等一线从业人员实施“两点一线”管理。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救助服务,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出现症状超过7天或症状消失的从业人员,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建立实施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一旦出现关键岗位人员感染,及时轮换,确保工作有效接续,减少疫情对行业运转的影响。

(三)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处置,督促指导运输企业、枢纽场站、重点物流园区、港口码头、航道、通航建筑物、引航机构等运营单位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般情况下不得对涉疫客货运输场站、车辆(船舶)等进行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隔离。在从业人员出现大面积感染的极端情况下,要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统筹建立本地从业人员、运力调配机制以及跨区域调配机制,加强人员、运力应急储备,确保一旦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及时调度投用储备力量,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四)着力加强防疫宣传引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积极运用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乘客出行期间提高防护意识,进站乘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做好手卫生。引导乘客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倡导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健康理性出行,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

(一)压紧压实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春运前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以及春运期间恶劣天气和客流大规模增长对运输安全带来的风险挑战,全面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交通运输工具技术状况检查维护。合理安排运输任务,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交通运输工具技术状况不良、带病运行,以及运输企业抢生产、抢进度、抢效益等带来的安全风险。督促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严格落实固定班次、固定车辆要求,依托动态监控强化重点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长途客车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规定,对接驳运输车辆虚假接驳、接驳点不规范运行等情况,通报车籍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成整改,相关车辆取消当季度接驳运输资格;除机场、高铁快线以及短途驳载线路外,不得安排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加班车或包车。严格按规定执行道路水路乘客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安检查危工作,加强航道及其设施设备运行监测,做好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保障。

(二)持续加强安全监督执法。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明查暗访与自检自查相结合的检查整改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置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围绕道路水路客运枢纽场站、危险货物运输及港口作业、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农村渡口渡船、“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四类重点船舶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合作,加大道路水路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场所执法力量投入,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违规涨价、货车违法载人及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宰客、强制交易和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勾结餐饮经营者宰客的,依法严肃处理,责令春运期间不得执行客运任务。

(三)强化安全应急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与公安、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恶劣天气、安全生产事故和险情、运输受阻、乘客集中聚集等情况,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春运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部署安排。科学部署应急力量,保持救助人员、车辆、船艇、直升机等处于应急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多渠道及时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一旦出现强降温、大范围雨雪冰冻等预警,督促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及时调整运输计划,严格落实限行、禁航规定,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保障乘客安全有序出行。遇运力不足需跨区域调配运力的,从严检查维护交通运输工具,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确保驾驶员熟悉线路走向和运营环境,最大限度确保运输安全。

(四)有力维护行业稳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运输经营者用好用足助企纾困政策,深入推进免征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免征客运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作用,保障行业持续稳定运行。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保障道路货运、出租汽车、城市公交等平稳运行。重点针对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恶意压低运价、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广大货车司机合法权益。

(一)加强路网通行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公路养护检查,及时排查整治公路病害。合理安排干线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除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开展的应急养护工程外,避免在春运出行高峰期间开展影响通行的公路养护作业。加强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快速处理,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加强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严防车辆倒灌主线引发事故。

(二)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春运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城市周边等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多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实时路况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加强省际、市际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跨省通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加强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合作,对重点路段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加强部省视频联网,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传输现场视频资源,确保部与现场协同会商。

(三)加强路网运行服务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通行服务保障,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及时处置异常情况,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和人员聚集。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督促做好服务区加油、用餐、如厕等服务管理,必要时采取增设临时卫生间等措施,解决公众如厕难问题,确保商品供应充足、设施安全有效、环境卫生可靠、服务便捷高效。

(一)优化乘客票务服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客运经营者完善道路水路客运售票服务,多渠道及时发布客运服务信息,延长客票预售期,方便乘客错峰出行。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售票渠道,以及手机支付、扫码乘车船等应用范围,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客票售票终端、实名检票终端、移动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切实便捷乘客购票乘车乘船。根据需要适当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等群体购票。督促客运经营者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班车客运等领域按照规定调整价格,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政策调整或运输经营者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相关经营者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

(二)提升乘客候乘体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客运服务标准。视客流情况,及时增开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增配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快推进铁路、民航和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优化,切实提升乘客换乘效率。督促道路水路客运站经营者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品储备。

(三)强化重点群体出行保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积极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乘客,开通快速通道,完善无障碍设施,提供必要帮助。加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出行优待和儿童客票优惠政策公示并依法落实,耐心细致向携带儿童出行的乘客加强政策解释,避免服务纠纷。鼓励会同当地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在客运场站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多元化志愿服务。

(四)加大服务监督力度。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解答乘客信息咨询,收集整理乘客利益诉求,采取有力措施协调解决,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寓交通执法于服务之中,帮助司乘人员排忧解难,持续改善春运出行体验。

(一)引导乘客文明出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运用“车、船、路、港、站”交通设施和服务窗口等载体,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加大安全文明乘车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诚信文明出行。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宣传,引导公众选择合规车、系好安全带。

(二)有序做好春运宣传。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部春运宣传工作方案部署,严格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一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和交通运输企业全力保障公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的感人事迹,积极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

(一)加强春运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安排信息技术保障人员一并参与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障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全面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生产和稳定运行情况,妥善处置道路水路突发事件。

(二)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物流保通保畅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交通物流运行监测,继续做好7×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督办转办,“一事一协调”解决各类交通物流不通不畅问题诉求,“一事一处理”保障各类重点物资运输需求,确保交通物流运行畅通高效,重要情况及时报部。联系电话:010-65292831。

(三)做好道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托全国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平台,每日9:00前在重点时段道路客运信息“春运期间客运信息”模块报送前一日道路客运运力、客运量等基本情况和应急情况。加强阻断信息报送工作,通过部“路况信息子系统”上报信息,确保公路突发事件及时上报。2023年1月12日前将春节假期公路网运行研判分析报告、值班表、值班电话等信息报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春节假期期间每日12:00前通过部“免通数据填报系统”完成数据报送。2023年1月28日、2月16日12:00前将春节假期、春运期间公路网运行保障工作总结报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联系电话:xx,传真:xxx。

(四)做好水路春运信息报送工作。春运开始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点水域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工作联系人信息通过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报部(水运局)。请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京杭运河沿线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继续做好三峡船闸、长洲船闸、京杭运河船闸运行情况信息报送工作。联系电话:xxxxxx。

(五)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上搜救中心要多渠道收集相关信息,如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时视情提升等级报送,重要情况边核边报部(应急办)。联系电话:xxxx,传真:xxxx。

(六)做好值班信息和工作总结报送。2023年1月28日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直属海事局将春节期间行业运行情况、值班值守情况以值班信息形式简要报送部(应急办),电子邮箱:cnmrcc@。

铁路、民航、邮政领域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分别部署。

售后保障方案篇八

本学期学校总务工作坚持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全面落实学校工作计划,坚持后勤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以学校教学工作为中心,以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为宗旨,以提高后勤职工队伍素质为抓手,强化总务后勤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后勤工作保障有力,服务到位,努力提高后勤服务工作质量,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1、坚持“以人为本”,强化队伍建设。后勤服务人员是学校组成的一部分,他们的素质关系到学校的整体素质,后勤工作人员也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总务处经常组织后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岗位规范,使他们思想观念与时俱进,跟上时代步伐,思维方式与时更新,思维层次与时提升,进一步增强服务观念,明确服务宗旨。鼓励他们以自己的作用换地位,用自己良好的言行,优良的服务质量赢得师生的满意与赞誉。继续完善后勤保障的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保卫人员的安全教育。

3、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完善学校发展规划。

4、关心师生生活,抓好师生用餐管理。今年暑假期间教职工餐厅装修一新,用膳环境得以改观。切实提高伙食质量,努力使师生满意。总务处要经常深入了解师生需求,及时尽力解决师生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5、坚持勤俭办学,严格财务管理。严格把好日常经费使用关,杜绝一切浪费现象的发生。在经费使用上,从学校实际出发,做好校长参谋,严格核算,做到合理开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严守财务制度,办事坚持廉洁奉公,严格采办手续,用心推行财务公开,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6、加强校产管理,充分发挥资产的功能作用。进一步明确校产管理职责,做到室室有人管,物物有人管,建立物产保管使用职责制度,坚持谁使用谁负责保管,谁损坏谁负责赔偿的原则,对一些损耗品的领用,登记与核销,做到合理规范。强化维修管理意识,对学校各项设施设备定期检修,做好保养维修工作,延长促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率。

1、做好课簿本的发放工作,保证学生的课簿本到位。

2、配备好办公用品,卫生用具,为各班配备好课桌椅。

3、检查班级,各处室的电灯,门窗玻璃,课桌椅,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保证能正常使用。

4、做好学校饮水机消毒工作,保证教师、学生能饮到清洁卫生水。

5、经常了解师生的伙食状况,有问题及时向托管餐饮公司协调并加以解决,保证师生就餐的卫生和质量。

6、抓好购物管理,在各方面管好用好每一点钱,每一笔钱,凡是购物要货比三家,尽量批发。同时抓好库存物资的管理,采用教学用品领用登记制度,减少浪费。

1、加强校园管理,提高校园环境卫生,对花草,树木定期除草,施肥,修剪。

2、加强校产管理及专用教室的设备、设施管理,定人,定岗,职责到人。

3、加强学校保卫人员管理。

4、总务处做好防电、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5、加强对班级,各处室电教仪器和设备的管理,杜绝开无人灯和电扇,强化节约用电、用水的意识。

6、经常检查各办公室、教室及公共场所的门窗、电扇、水管、灯、线路、开关、插座,做到损坏及时进行维修。

7、加强学校校产的管理,做好学校财产的维修、安全和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工作;加强教学仪器、图书、电教器材的管理。坚持各处室财产保管专人负责制,定期核查,防缺少,开学后与各班主任、专用室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公物财产职责书,加强检查,期末公布公物保护状况,并与班主任的年度考核挂钩,使物品保护意识深入每一位师生心中。

七、八月份:。

1、落实暑期修缮事宜。

2、完成教室、办公室的布局调整。

3、教材、书簿发放到位。

4、购置洁具、办公用品并安排好核发工作。

5、做好暑期维修工程收尾工作。

6、做好绿化区除草、治虫、浇水等工作。

售后保障方案篇九

20xx年春运自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及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做好20xx年我市民航春运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春运任务,制定本方案。

机场公司及中心各科室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保障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贯彻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毫不放松、科学精准抓好春运疫情防控,精心组织、落实落细春运运输服务措施,有力有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

(一)毫不放松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1.要严格落实民航局《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民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xx〕2848号)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谋划春运举措,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和应对策略。始终把疫情防控放在首要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及时学习疫情防控新措施、新部署,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要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加强航空器、人、物交接转运等重点环节管控,做好机场候机楼通风消毒、重点区域分区管控,严格落实“四指定、四固定、两集中”,严格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旅客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登机前测温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对疫情防控流程再梳理、再完善,关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加强设施设备配备和现场引导管控,优化服务流程,避免因防控措施造成人员聚集。对货物运输特别是冷链运输做好严密防控,强化接触货物运输一线人员防控措施,规范货物装卸消杀操作流程,做好航空货物运输疫情防控。

3.加强与交通、卫健和疾控部门的沟通联络,针对突发疫情引发的交通管控、客流突变等情形,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一旦遇到属地发生较大规模的本土疫情或者关联到本单位的疫情,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处置。同时,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工作,加强信息通报、实战化演练和队伍培训,确保调度有力,处置得当。

要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抓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问题隐患动态清零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力保障运行安全和空防安全,守牢航空安全的底线。要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运行标准,密切关注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好日常检查和监控工作,发生故障及时到位处置。

(三)践行真情服务,确保旅客和悦出行。

要严格落实真情服务和疫情防控要求,对照《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全面梳理各项旅客服务保障流程,进一步完善航班延误应急预案,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延误处置和旅客服务工作,遇航班延误或取消时要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置、果断决策、迅速行动,一方面尽可能提前告知旅客,避免旅客滞留机场等候,另一方面要做好客票退改签服务,第一时间疏散旅客,减少长时间延误发生,努力保障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要下大气力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和温馨舒适的出行环境,唱响“儒韵济宁、和悦出行”服务品牌。要严把货运运输关,坚决打击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行为,有效防范隐含、夹带危险品的货物、邮件进入航空运输环节。

(四)加强健康监测和人员防护。

要做好快速测温、查验“健康码”和客流引导,严格“一米线”设置,做到旅客全员检测体温,旅客全程佩戴口罩。一线服务人员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按规定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加快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春运开始前做到“应接尽接”。

(一)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民航冬春季运行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加强机场等公共区域的巡逻管控,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准备,加强地面安全检查和空中保卫工作,严把危险品运输关口,确保飞行安全、地面安全、空防安全。

(二)加强安全应急准备。要针对恶劣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运输受阻、旅客集中聚集、险情事故等情况,制定完善有关预案,做好应急运力、物资储备及专业救援队伍值班等工作。如遇冰冻、雨雪、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要多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计划。要提前准备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保障旅客安全有序出行。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发生突发情况,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防止发生大范围旅客、车辆滞留。

(三)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认真组织开展春运安全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一)健全协调机制。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市民航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组织协调机场春运工作,机场要参照成立组织机构建立相应机制。统筹组织春运常态化疫情防控与运输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强化部门间协同及信息共享,加强春运日常运行监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科学预测研判,确保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形成春运工作强大合力,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春运疫情防控工作要在属地疫情防控机制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

机场要结合本地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春运工作组织保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等,明确任务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建立责任体系,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

中心将组织对春运筹备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或隐患,责令立行立改,未整改完成的不得在春运期间“带病”运行。相关负责人及责任科室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周深入基层一线对春运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检查,特别要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坚决杜绝人为责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春运“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畅通联络渠道,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各类突发问题。要切实加强春运信息收集、数据分析应用,明确专人负责春运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五)做好春运总结。春运工作结束后,机场公司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20xx年2月25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售后保障方案篇十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保企业用工、稳就业局势作用,有效缓解当前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决定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工作部署,把解决企业缺工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作为“学党史办实事”的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全力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缺工问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一)建立服务清单。

1.建立缺工企业清单。通过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同步建立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

2.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资源共享,了解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动态掌握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

3.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完善人社用工服务专员制度,针对缺工企业情况,配备用工服务专员,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

(二)实施助企计划。

1.实施“‘百千万’招聘计划”。利用100天时间,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0场以上招聘会,帮助至少1万家重点缺工企业解决急需用工。每市组织招聘活动不少于60场,对接服务企业600家以上。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企业招聘用工实名制,定期跟踪汇总签订合同数、就业登记数、缴纳社保数、解决空岗数等情况,确保活动效果。

2.实施“百家机构助千企计划”。每市组织10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60家以上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等,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有条件的市,可根据招工数量和效果,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补贴。

3.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根据教学计划,组织进入实习阶段的技工院校学生,到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阶段性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缺口。

4.实施“跨省劳务协作计划”。加强与黄河流域8省的合作,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大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展劳务协作,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设立一批省外招工服务站,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开展驻点招工,更大规模引进省外优质劳动力资源。

5.实施“职业技能提升接力计划”。根据企业技能要求,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短期培训,大规模培养企业急需技能人才。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广泛征集开发“高精尖”“急紧缺”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质量。加快开展产教融合型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新录用职工和转岗职工的技能水平。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做大“金蓝领”培训项目。

6.实施“共享用工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加强共享用工指导服务,积极搭建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及时汇集发布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

1.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实施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支撑计划,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服务。深化“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需求库,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探索建立招工补贴机制,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输送劳动力的积极性。

2.健全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打造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链条培养的.技工教育体系,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能人才培养服务。指导技工院校全方位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各类培训,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联合企业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3.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引导企业转变“重招聘轻培养”“重产品轻员工”“重效益轻保障”的做法,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分析,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风向标作用,开展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用一流薪酬吸引员工、留住员工。督促指导企业改善工作、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探索开展“诚信雇主”培育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用工形象。协调解决员工在子女教育、住房、卫生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迫切需求,提高在企业工作幸福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用工保障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广泛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靠上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完善工作机制。专项行动实行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厅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推动任务逐项落实。各市、县(市、区)要建立相应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分类精准施策,确保有的放矢。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综合施策。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活动,打包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政策保障。要以开展信息化创新提升行动为契机,搭建各类用工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深入挖掘各地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要密切关注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售后保障方案篇十一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4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细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及时了解摸清企业缺工情况,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现决定在全市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以“十强”产业、“四上”企业、重点企业为重点,通过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缓解企业缺工问题,保持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稳定。

(一)建立三项清单。

1.全面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市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商务局、民营经济局等部门,汇集“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名单,形成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企业服务名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企业名录,采取实地走访、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掌握企业用工情况,组织企业通过青岛市企业急需紧缺用工对接平台填报缺工信息,或将岗位需求信息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措施做好就业服务。

2.强化人力资源数据归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对接,对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纳入人力资源数据库。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充分运用市就业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掌握有就业需求的失业人员信息,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大力收集求职者信息,对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劳动者,要将其求职信息录入省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进一步丰富全市人力资源数据库,为开展线上、线下精准匹配奠定基础。

3.发挥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作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辖区内服务企业数量,选择业务能力强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对口联系制度,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宣传、用工指导、需求发布等服务,企业有需求也可随时联系就业人才服务专员,由就业人才服务专员提供精准就业人才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建立督导联络员制度,为每个区(市)安排1名处级干部作为督导联络员,协调解决区(市)在服务企业劳动用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开展专项活动。

1.密集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开展“20xx年青岛市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结合企业用工需求摸排,利用100天时间,分行业、分领域、分专业、分群体举办各类特色招聘专场。全市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300场,其中组织民营企业招聘专场100场。依托中国海洋人才市场(山东)、青岛人才网,举办“青岛市20xx年综合性人才招聘会”等现场招聘会13场,“我为企业找人才”系列线上招聘会10场。聚焦我市13条重点产业链,与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专业的系列招才引智活动。

2.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企业活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招才引智名校行”“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蓝洽会”等促就业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校企联动联合等形式,联合开展招聘服务活动。举办青岛市重点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供需对接洽谈会,开展专项活动,为企业提供用工招聘、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员工培训、服务外包等精准服务,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

3.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建立服务企业用工需求监测机制,调查分析企业用工需求和专业方向,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组织技工院校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安排技校生上岗实践,解决企业用工缺口。调整和完善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加大校企合作和招生力度,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的急需紧缺用工需求。

4.举办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大会。加强与国内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和对口协作地区对接,搭建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院校间开展劳务合作,推动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储备和供给。到20xx年底前,在省外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以及我市对口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合作基地不少于100个。

5.深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扩大培训补贴范围,加快推进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及考核,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政策。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用活用好项目制培训,大力开展工业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培训。对接乡村振兴攻势,推广乡村技能培训夜校模式,打造技能培训流动课堂,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参训便利度。全年开展各类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0万人(次)。

6.启用灵活就业平台。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创建、市场运作”的原则,创建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依托平台建立灵活就业岗位和人员信息库,开展线上供需对接、技能提升、共享用工等服务,扩大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社保等政策供给,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7.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集中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动态跟踪服务台账。建立市、区(市)、街道、社区四级“网格化”服务体系,根据毕业生需求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政策咨询等精准帮扶,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搭建青年实习实训公共服务平台,扩大校企合作渠道,为院校、企业、学生提供岗位对接、补贴申报、提升能力等“三位一体”服务,帮助企业化解用人育人难题。

8.开展共享用工对接服务。通过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企业共享用工需求,将具有工作性质相近、工资待遇相近、技能要求相近等同质化特点的员工通过系统匹配,提高用工效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共享用工指导,通过多渠道进行政策宣讲,明确释明法律边界,妥善处理共享用工劳动关系问题。

1.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拓展求职招聘服务模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搭建“hr线上直通车”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提供更加便利的招聘服务环境。强化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合作地区有关单位、机构关系,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派出技术人才、建立培训基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创新工作机制,为劳务合作地区就业创业活动提供指导服务,整合资源促进东西劳务协作。

2.优化技能人才培养资源配置机制。鼓励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学历与技能双元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联合招生,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3万人以上。大力实施青岛市职业院校“领航计划”“扬帆计划”建设项目,着力在技工院校建设一批优质专业。加强技工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和指导,为推动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3.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加强工资宏观调控指导,落实最低工资调整工作,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主要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变化相匹配。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引导企业合理安排工资增长、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积极作用,建立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调节工资分配关系提供决策支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自觉性和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方便劳动者维权。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市局将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职能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确保工作落实。各区(市)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市局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将解决企业用工人数、降低企业缺工率、指导督促企业提升用工环境、培养留住人才等情况列入考核,推动问题逐个解决,任务逐项落实。

(三)注重综合施策。要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活动,打包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政策保障。通过引入ai远程招聘系统,实现岗位实时发布,面试实时进行,数据实时统计,人岗实时匹配,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要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积极成效,推广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售后保障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及经营秩序,维护广大菜农和经销商利益,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升蔬菜供给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20万亩,年产450万吨,蔬菜批发市场126家,其中年交易1000万斤以上的约50家,主要分布在向城、尚岩、兰陵、车辋、下村、磨山、庄坞、南桥、芦柞等乡镇,产品主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中城市,形成了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由于我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起步早,建设初期缺乏相关标准约束,造成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市场分散、布局不合理,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不完善。在销地市场入市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亟需倒逼我县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范管理。

(一)已建市场。

1.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市场内蔬菜质量进行抽检。或与有资质的检验中心签订送检协议进行抽检,或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3.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交易厅棚、结算中心、预冷库、商品化处理间、贮藏库、行政管理区等各功能区,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满足雪灾、风灾、洪灾等防御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4.配备垃圾处理设备。严格环保要求,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做到市散场净。

5.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应配置污水收集和过滤设施,对生产污水进行处理,宜采用暗管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或市政排水管网。对市场内餐饮等服务性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6.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内各类蔬菜价格信息,实现公平交易。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发布销地市场产品及价格信息,引导菜农种植中高端市场适销品种。

7.推行电商平台销售。在做好传统销售的'基础上,以“苍山蔬菜”为统一价值品牌,加大在电商环节营销力度。

8.产品商品化处理。配置分级包装车间或区域,以销地市场为导向对蔬菜进行分级包装,标明产品品名、品牌、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保质期等,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实现可追溯,提高品牌效益。

9.符合用地要求。市场用地应为非违占用地。

(二)新建市场。

市场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避免近距离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在办理规划、土地等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运营。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2日前)。

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3日—7月25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含街道,下同)对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市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设立时间、是否工商注册、是否配备检测设备、主营蔬菜品种、主销市场名称、整改时限等。调查摸底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

(三)上报整改方案阶段。(7月26日—7月28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整改方案,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整改方案内容包括:符合标准条件的市场名称、拟整改保留市场名称及整改时限、拟取缔市场名称、整改措施等。具体整改标准为:

1.对于符合前述第1—9项监管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

2.对于不符合前述第1—5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3.对于不符合前述第6—9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半年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4.对于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取缔经营资格。

(四)督促指导阶段(7月29日—8月5日)。

县政府安排各职能部门赴各蔬菜主产乡镇对调查摸底情况及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出具合格或不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整改提升。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蔬菜主产乡镇在市场整改期间,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整改推进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召开职能部门会议进行研判部署。对于取缔经营资格的,县政府安排协调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提供经营摊位;或将其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收购点,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6日起)。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登记造册、实时监管、认真履责,对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完善监管标准,改进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开展,县政府从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兰陵县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市场的准予建设、准予运营以及依法取缔等事宜,重点发挥在市场规划布局、检验检测、尾菜处理、资源整合、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改造升级。

(二)严格规划选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属地乡镇负责编制蔬菜批发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并监督实施,实现市场布局、建设规模与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上市时间及周围交通状况等相适应,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对重点蔬菜产区,根据商业网点规划,保留一定数量的蔬菜批发市场。

(三)提升品牌建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引导菜农、合作社、经销商开展分选分级、统一包装等,打造“苍山蔬菜”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规划布局“一村一品”,引导菜农、合作社按照市场导向调整蔬菜品类、品种,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蔬菜供应基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内交易的蔬菜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蔬菜实施销毁,确保产品质量。

(四)强化产品销售。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负责对接江浙沪等销地市场,构建紧密型产销关系,鼓励发展品牌化、标准化、包装规范化、运输冷链化运销模式,直供超市和中高端市场,提升“苍山蔬菜”附加值和影响力。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市场采集、分析、发布交易信息,与销地市场开展信息共享,共建蔬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市场工商注册;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场内公平交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县税务局对涉及经营的市场主体、商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展相应的税费征缴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发出预警,组织应急救援。县交警大队、属地乡镇负责场外交通信号灯设置、路标设置等项工作,维护场外交通秩序。

(六)注重环境保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乡镇负责监督市场主体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场排污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售后保障方案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全省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有效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助力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和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231”产业集群,以企业用工需求为导向,深入分析当前企业用工形势,扎实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搭平台、提技能、强服务、促匹配、优环境,努力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助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建立三张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建立缺工企业清单。结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通过采取主动上门、电话联系、集中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辖区企业缺工情况,特别是“四上”企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缺工情况,深入了解企业缺工原因,摸清企业招工计划,同步建立缺工企业清单,做到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四清”。(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2.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结合“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专项行动”,组织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开展摸排登记,加强与当地教育部门、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资源共享,综合劳动者求职、失业人员登记等信息,全面动态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失业人员、求职人员等本地人力资源现状,建立人力资源供给清单,并及时与缺工企业清单匹配。(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3.建立用工服务专员清单。完善人社服务专员制度和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及时梳理汇总缺工企业情况,建立服务企业清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一企一策、快速响应,“一对一”解决企业缺工问题。(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二)抓好五项计划,做到方法实、措施准。

4.实施“双百”招聘计划。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做到月月有专场、日日有招聘。做优做强“孔孟之乡·文化济宁-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品牌,继续开展“项目专场”“行业专场”“企业专场”招聘,推动校园招聘定制化、精准化。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利用100天时间,分地区、分行业、分专业、分工种,策划举办100场以上招聘会,各县(市、区)原则上每周至少开展1场招聘会。同时,要建立招聘会工作台账,落实企业招聘用工实名制,跟踪汇总后续签订合同数、就业登记数、缴纳社保数等。(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5.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企助力计划”。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组织成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访问团”,到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等进行访问对接,提供用工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服务,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责任单位: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6.实施“技工院校顶岗实习计划”。依托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深入企业开展针对性用工需求调研,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指导技工教育集团通过安排企业面试、学生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引导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助力企业解决阶段性用工缺口。(责任单位: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7.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企业培训需求调查,摸清企业培训需求,建立工作台账,对有培训需求的企业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短期培训。对有培训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建立需求信息库。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聚焦我市产业结构和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大力开展直播销售员、新媒体运营等培训,增强针对性,提高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8.实施“共享用工促进计划”。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及时收集当地企业缺工和劳动力富余信息,按需组织专场对接。加强共享用工指导服务,保障劳动者在共享用工期间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服务中心、局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健全三个机制,做到机制顺、服务优。

9.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员工招聘、技能培训、人才引进等服务。深化“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和需求库,搭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供求信息无缝衔接、精准匹配。定期在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组织开展“聚能·汇才”大型招聘系列活动,助力保障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责任单位: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10.健全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做大做强济宁市技工教育集团,健全企业深度参与办学决策机制,技工院校招生规模稳定在7000人以上。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应推尽推”。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扩大技能人才培养规模。(责任单位: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县市区人社局)。

11.健全用工环境提升机制。加强企业薪酬调查分析,编制企业薪酬分配指导手册,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为企业、职工合理确定薪酬提供参考依据。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定,督促指导企业改善就餐、住宿等条件,提高福利保障水平,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转变“重招聘轻培养”“重产品轻员工”“重效益轻保障”等做法,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责任单位:局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人社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机构的支持,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带头摸清辖区用工需求,带头研究推进措施,带头督导责任落实,真正发挥好“头雁”作用。要整合相关力量,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班,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推动问题清单化、举措精准化、责任明晰化,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全面摸排辖区企业缺工、劳动者求职情况,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缺工数量和类型等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统计分析,分类精准施策。要加强调度督导,市局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推动问题逐个解决,任务逐项落实。

(三)注重综合施策。各县(市、区)要深入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打包就业、人才、培训等政策,一体推进政策宣传解读落实,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提供政策保障。要搭建各类用工服务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服务质效。要发挥好市场灵敏度高、专业性强的优势,采取奖补激励等方式,推动市场化、社会化解决用工难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并举,线上与线下结合,畅通宣传渠道,提高宣传层次。要大力宣传用工服务保障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解决,全力营造良好氛围。

售后保障方案篇十四

20xx年春运将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为切实保障春运期间公交安全运营,公司近日制定出台了《20xx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春运期间广大市民安全出行、便捷出行、满意出行。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公司两级春运领导小组,实现两级小组上下联动、快速响应。

二是科学调配运力,优化运能投放。利用gps监控智能调度系统,适时监控和预测高峰期客流变化,特别是针对矿区、恒安新区、御东新区出入市区的1路、6路、7路、10路、29路、31路、32路、36路、59路、60路、62路、64路、68路、70路等主要线路视客流情况,采取科学灵活调配车辆,适时延长运营时间,增开直达班次,缩短乘客滞站时间。同时,古城灯会期间,方便市民观灯,31路、32路在收车后,分别增开6--8个直达和阳门观灯现场的班次。临时增开文化产业园区(原煤气公司)经魏都大道、迎宾街、和阳门灯会现场的观灯路线。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做好车辆、人员应急运力储备,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实行24小时领导带队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四是强化安全,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认真组织春运驾驶员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力度,重点做好严禁携带“三品”上车的监管。

五是严明纪律、提升优质服务。全面推行服务标准化,切实落实《运营服务规范》,严格运营纪律,严禁甩客、越站,擅自变更行驶线路等违纪违章行为,认真使用报站器报站,规范使用标准文明用语。

六是深化机务管理,保障正常运营。突出车检,抓好车辆设施检查,集中力量对参运车辆进行全面的技术性检查、维修,重点加强车辆安全部位、“四漏”现象进行检查,确保运营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七是做好宣传报道,营造和谐舆论氛围。组织有关媒体、利用企业网站和内部报刊,积极报道公交备战春运、迎战客流高峰、改进提升服务等亮点。

售后保障方案篇十五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和商贸流通领域安全工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杭委办〔20xx〕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繁荣市场、引导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为主题,以搞好市场供应,保障流通,服务消费,惠及民生为重点,开展各类销售活动,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保障节日市场规范有序。

确保节日期间米、面、油、肉、菜、蛋、糖、食盐、酱油、醋以及成品油、气、水、电等生活必需品和其它商品供应充足,不脱销、不断档,价格稳定、质量合格、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成立商务局保障春节期间市场物资供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云志(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刘志强(商务局副局长)。

黄广福(商务局副局长)。

谢恩逢(纪检组长)。

郭远桂(工会主席)。

成员:陈正斌(市场流通管理股股长)。

王涛(综合股副股长)。

钟立祥(招商引资股股长)。

林海山(外经股股长)。

廖福秀(第三产业管理股股长)。

张欣(市场流通管理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广福副局长担任,成员为:郭远桂、陈正斌、张欣。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发布市场供应预警,协调解决节日市场供应的相关问题。

(一)大力组织商品货源,确保节日市场供应。要组织各商业网点,特别是商场、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产销衔接、“农超对接”、加强外采等方式,大力组织节日市场货源,努力做到品种丰富,数量充裕,质量可靠,重点加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肉、蛋、菜等节日商品的货源组织,确保供应充足。

(二)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确保物价稳定。春节期间,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预测。对粮油、肉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气等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供求、价格、库存情况要实行重点监测,确保物资储备充实。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节日市场食品供应和居民消费安全。商务执法大队要配合工商部门加大节日市场检查力度,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上杭县晟新食品公司和4家活体生猪储备企业要做好节日期间的肉品供应,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要充分发挥举报投诉服务电话(12312热线平台)的作用,确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积极开展营销活动,确保节日氛围浓厚。要指导商贸企业在节日期间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主要商业街实施亮化工程,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各大商场、超市、商店、餐饮企业都将适当延时营业,为消费者节日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提供宽松的时间。同时,各商贸企业都将抓住节日旺销的有利时机,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把商品销售和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千方百计扩销增效。一是注意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搞好商品的促销宣传,努力营造节日气氛,引导和吸引城乡居民扩大消费。二是加强对商业促销、店庆等活动的组织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因人群聚集造成秩序混乱、交通堵塞和人员伤害。三是大力开展诚信经营,搞好优质服务。节日放假期间,各商场、门店、超市、餐饮企业应采取员工轮休的办法坚持正常营业,并积极开展电话订货、送货上门、上门维修等温暖人心的`优服活动,努力为全县城乡人民营造一个亲情、和谐、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

1、高度重视,密切合作。春节期间市场物资供应保障领导小组成员要树立全局意识,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各商贸物资储备企业要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关于物资调度的要求,确保做好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春节专项检查活动,为节日期间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3、抓好生产,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规范促销行为,严防踩踏、火灾等恶性的事件发生。

4、健全机制,防患未然。要继续完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健全和完善重大事故报告制度,严防囤积、居奇、抢购等事件发生,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生活必需品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综合股要完善局值班制度,明确春节期间值班职责,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

售后保障方案篇十六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0x年春运从x日结束,历时x天为了圆满完成今年的春运工作任务,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提出的“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扎实认真地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总体要求: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及时,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生活正常有序。

为了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区管委成立春运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主任张铁光任组长,夏延山、余天顺、刘泽中为副组长,夏新力、周乃彬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由夏延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全区春运工作,厂处理和调解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各种矛盾及问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安全的负责同志要自始至终地站在第一线,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保“先”活动成果的具体体现,认真抓好抓落实。

1、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经验,为旅客提供一个文明卫生、秩序井然的乘车、乘船环境。

2、交通、交警、港航部门要对全部参运的客车、客船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严把客运车辆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关,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要收回有关牌证和手续,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车、船参加营运。

3、维护好车站、码头的社会治安和秩序,车站的进出口地段30米内不能停放任何车辆,严禁二、三轮摩托车进入站内接送客人,对肆意敲诈司乘人员的车匪、路霸和危及行人安全的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予以坚决打击。

4、交警、运管部门要配合车站督促和抓好参运车辆的按序排班,严禁窜线、乱班经营、满街喊客,禁止旅客携带“三品”和各种危险物品上车。

6、要严厉打击客车和客船超载、超速违法行为,凡发现超时、超载运行的客车、客船,要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并通知和督促运输企业组织转运卸载乘客。

7、交通、交警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在全区各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牌、警示墩,对公路两旁有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要予以清除。

8、要高度重视疾病流行的防控工作,特别是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克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而带来的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到疾病流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9、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加大春运宣传报道力度,弘扬好人好事,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1、各责任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春运领导小组,要实行部门负责制,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工作负责人。

2、区春运领导小组为全区春运工作指挥中心,春运期间的运行情况都要反馈于区春运领导小组。

4、建立春运值班制度,各相关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纪录和电话通知记录,运管部门每天都要有2人以上在车站值班,协助车站维持车辆秩序。

售后保障方案篇十七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保障百姓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加大燃煤小锅炉取缔力度,采取"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尽可能的利用清洁能源。以"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民生政府、民本政府"理念,为了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具体体现,按照供热企业为主、政府推动,通过供热企业、居民用户、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互动,全面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将温暖送到百姓家中、送到百姓心里。

(一)确保用户室温24小时达到18摄氏度以上,力争达到舒适温度,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二)及时受理、解决各类供热故障和问题,力争群众满意率达100%。

20xx年12月中旬至20xx年4月15日。

(一)以民生为本,稳妥推进燃煤小锅炉取缔工作。

坚持清洁替代、安全发展,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并则并"的原则快速推进燃煤小锅炉取缔任务的完成。抓紧处理好并网燃煤小锅炉的收尾工作,要以民生为本,稳妥处理好管网对接,利用更合理的技术手段连接好管网,严禁出现停热、停供现象发生。各相关"煤改气、改电"单位,清洁能源储备要充足、要有足够的电力负荷,切实保障改造区域的正常供热,确保不让一户居民挨冻。

(二)严格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标准。

供热企业要保证供水、回水温度,热电联产、区域锅炉要采取连续供热方式,利用清洁能源"煤改气、改电"的要延长供热时间,供热期内热用户室内温度必须达到法定标准,并不断提高舒适温度覆盖比例。科学调配区域热能,杜绝冷热不均问题。进一步完善供热投诉受理值班、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投诉受理服务机制,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强化企业内部服务质量管理检查和配套奖惩机制落实,确保供热质量、服务质量达标。

(三)保证供热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落实责任,防微堵漏,将生产经营隐患和运营风险降至最低。结合实际调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充实应急抢险队伍,检修应急抢险设备,落实应急措施,保证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及时、得当、有效。供热设施发生故障的,供热企业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

(四)依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供热企业结合实际,及时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明确供热、用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收费工作,及时发现、处理窃热、损害供热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各类用户依法、规范用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落实供热企业运行及储煤周报告制度。

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市直各供热企业每周上报企业运行及存储煤情况,各县(市)政府每周对各供热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分析,及时查找处理存在问题,将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弃供锅炉接管机制。

各县(市)政府建立供热弃供接管机制,委托具备实力的供热企业依法接管弃供分散小锅炉供热运行,对擅自停业、歇业、弃管的,组织其他供热单位临时接管,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政府主导搭建应急抢修平台。

在全面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各供热企业应急抢险实战演练的基础上,各县(市)政府要依托供热企业实力雄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实行政府直接指挥,1小时内可集结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保证应对各类供热突发事件需要。对发生事故未能及时处理,导致居民用户发生冻害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清洁能源供热热源应急储备。

各县(市)政府根据供热季供热保障工作实际需要,多渠道多方位做好本地区清洁能源供热能力的储备;对存在供热缺口的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供热等供热方式,不能满足清洁取暖需求的,要储备应急热源确保民生供热需求。

(五)开展"温暖之冬"保障活动。

各县(市)政府要开展保供热、保稳定"温暖之冬"保障活动,主导加大对各供热企业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让问题过夜;元旦前集中开展一次"访民问暖"专项活动,通过供热管理部门、供热企业进社区、入户走访、开展宣传咨询等方式,认真听取意见,重点解决好"供不上"和"供不好"等突出问题。

为加强此项工作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郑君桥副市长。

副组长:谢北寒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县(市)政府、市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访局、新闻传媒集团、市供热协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

主任:谢北寒(兼)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主任:周伟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县(市)政府要建立组织机构直接领导、综合协调,组织专人负责对各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检查监测。对当前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冷暖和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各成员单位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实现百分之百达标。

(二)提倡奉献,保障民生。供热企业作为行业主体,要站在保民生、保稳定和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高度,勇于奉献,切实承担起公益事业企业责任,积极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义务,严格按方案要求,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深入挖潜增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克服燃煤价格上涨、气温低等不利因素,做好供热保障工作。

(三)强化管理,严肃追责。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防止供热工作出现供热不达标、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迅速严肃查处,认真跟踪督办,对违法违规供热企业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进行公开通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树立供热工作先进典型;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解决不及时等问题,供热企业主要领导要在媒体上说明情况,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批评监督。

(五)做好上报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供热管理部门针对各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按照时间结点及时上报市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周报告制度务于每周五11时前上报、"访民问暖"活动务于12月27日前上报。届时市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将按照规定给予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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