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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大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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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大全(22篇)
    小编:MJ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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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大全(22篇)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一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企业如何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是每一个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首先阐述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涵及特点,其次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再次指出了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针对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二

摘要税务支出是供电公司经营中一项重要的成本,随着我国税务管理要求的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空间逐渐变小,税务管理工作难度有所增加。本文对供电企业税务管理的状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进其税务筹划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税务筹划管理对供电企业财务的重要意义。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供电企业盈利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主体经营竞争压力日益增大。税收是企业经营中一项必然的成本支出,是企业收益的丧失,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预先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规划,以达到节约税负支出、进而增加利润的目的是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财务管理方式,即所说的税务筹划,而我国税务管理也越来越严格,对企业纳税事项的监控要求逐步提高,使得企业税务筹划的难度也有所提高,因此如何更好的管理好企业税务规划是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供电企业进一步加强税务筹划不仅是应对纳税环境变化的应时之举,更是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必要措施。首先,良好的税务筹划管理最直接的效果就是降低税负负担,通过合理避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筹划方法可以有效地避免本可以节省下的税务支出,从而降低税收在企业经营成本中占的比例,减少收益损失。其次,税务筹划管理也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一种调整,税务筹划使企业在财务决策前更细致的思考企业业务活动如何开展才是最合理有效的,从而规范其经营行为,调整不适合纳税利益最大化的活动,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节约,提高运作效率。第三,税务筹划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要提高税务筹划水平,势必要对企业会计核算、成本管理进行改进,从而规范了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基础工作,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很多供电企业虽然都有进行税务筹划,但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筹划效果也高低不一,在某些具体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不断变化的税务筹划环境不相适应。

(一)税务筹划基础管理环境不够完善。

供电企业要做好税务筹划,首要的就是良好的基础管理环境保障。而从实际中看来,一是企业税务筹划管理思想还走不出以往的误区。企业领导或财务人员在税务筹划中总会把管理的目标单纯的定位于降低税收支出,而忽视纳税筹划的一些必要前提,尤其是守法这一条,从而导致其税务筹划计划内容涉及逃税、漏税等违反规定的方法利用,使企业遭受税务处罚的同时,更容易对企业的社会声誉与形象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整体结果是得不偿失。二是税务筹划组织与人员的基础保障力比较低。目前很多供电企业财税管理组织建设比较滞后,组织体系的完整性欠缺,税务管理人员由财务管理人员兼任的现象普遍的存在,一方面财务人员可能对税务管理不大熟习,税务筹划知识也比较欠缺,影响税务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受时间、精力的限制,财务人员可能无法进行全面的税务筹划研究,降低筹划效果,有时甚至不进行税务规划而白白损失了纳税筹划利益。三是税务筹划管理的效率难以保障。企业财会信息化水平不高,加大了税务筹划管理的工作量和人工成本,同时也使税务筹划人员与企业会计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联系较为微弱,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充分,影响税务筹划管理的质量。

(二)税务筹划计划的执行过程存在较大的偏差。

税务筹划方案与计划虽然制定,但效果如何需要具体加以执行才能充分的体现,出现偏差的原因首先可能是税务筹划人员所制定的方案不符合业务活动实际情况,而使最终企业执行税务筹划计划的结果不仅未增加收益,反而产生更大的成本而降低了收益。分析其原因一是税务筹划人员经验或能力不足,二是缺乏对企业经营业务的全方位了解与分析,导致计划差错。其次的原因在于具体执行税务筹划方案的部门及人员,他们对筹划方案没有真正掌握其操作重点,因而未把方案的筹划措施做到位,造成执行效果损失,或者主观上不配合税务筹划管理部门工作,实际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达到相互之间必要的协调,而使税务计划在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上难以实现,导致筹划方案无法正常的发挥应有的效果。

(三)税务筹划管理缺少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税务筹划是一项风险性较大的管理工作,既要应对税收法律、政策、税务处罚等企业外来风险的挑战,也要考虑内部操作与经营活动变化等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而当前供电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建设却难以满足税务筹划管理工作的要求。首先,尚未建立完善的税务筹划风险识别与评价体系。供电企业由于风险管理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性比较低,税务筹划管理人员没有对企业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与归类,缺少识别管理,从而也难以对如何发现这些风险进行指标评价与风险阈值范围的事先把握,因此风险检测无法开展。其次,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比较低。正由于缺乏事前风险预测与识别,税务筹划管理人员很少对可能风险提出预防的措施安排及发生时的减轻降低措施,使得企业在税务筹划风险出现时措手不及,对意外出现的抵抗力极差,导致重大的经济损失。第三,税务筹划管理的后续评价与改进机制也比较欠缺。供电企业很多时候持续改进的思想不到位,本期税务筹划方案顺利执行完毕后就认为打到了预期的目标,很少对税务筹划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进行考核评价,无法及时发现管理工作中不合理之处,而将未加以改进的税务筹划管理经验在以后经营期间简单复制,造成管理的僵化,也构成隐性的管理风险。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看到,供电企业税务筹划管理远远没有想象中那么有效,诸多方面的不足严重影响了税务筹划目标的实现。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供参考。

(一)重视税务筹划管理环境建设,巩固管理基础保障。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三

企业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正常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下,通过对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安排,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行为。

税收筹划的前提是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税收筹划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生产经营着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来决定如何缩减成本或增加收入,已达到提高经济收益的目的。

(2)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筹划。

一般情况下,企业生产经营者在纳税之前就把需要纳税的相关情况加以考虑,从而为日常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这就要求税收筹划者须做好充分的预算,能够提前准确的得出税收情况的数据。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有关税收筹划的专业知识内容不断丰富和深入,从事税收筹划的研究也不断走向高层次化。

这对税收筹划这一工作走向科学化和专业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在市场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有专门从事税收筹划的工作人员。

他们一般都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在不违法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生产经营者少纳税、多收益。

税收筹划工作人员会使用专门的技术手段,来完成这一操作,使企业经营者实现收益最大化。

一般来说,税收在企业成本支出中占的比例非常大,在大型企业中更是占了成本的相当大一部分。

企业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对如何缩减支出越来越重视。

相应的税收筹划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生产经营者的重视。

税收的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国家通过征税来实现其各项行政职能。

企业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减少成本,增加收益,推动企业发展。

企业的发展又推动了国家的发展。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是非常有必要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可以有效减少纳税支出,从而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提高企业收益水平。

二是可以使企业提前做好预算,增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掌控程度。

由于税收筹划多是事前的一种筹划,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各种数据的计算,因此,企业可以提前了解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情况,减少生产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三是有利于提高企业决策的正确性。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做了一定的打算,大大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规范纳税行为。

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学习使用税收法律政策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对国家的税收法律政策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对于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保护企业不犯错误具有作用。

企业的税收筹划对整个社会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税收筹划减少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资到其他领域,节约了社会资源消耗,有利于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构建,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税收筹划在某种意义上促进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税收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大部分。

税收筹划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首先就保证了法律规定的纳税规则得到遵守和执行,保证了国家的税收稳定,从而促进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三是有利于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

前文提到过,市场上有专门的税收筹划工作人员。

税收筹划工作人员与企业是委托与被委托的代理关系,随着代理业务的越来越频繁,推动了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李文斌,)。

四是推动我国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税收筹划工作不可避免地要与税务机关产生联系。

税收筹划工作水平的提高,对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具有促进作用。

(3)有利于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当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进行税收筹划时,税收的法律政策就得到了执行。

法律政策一方面规范着税收筹划行为,另一方面也引导着税收筹划朝健康的方向发展。

税收筹划对于法律政策具有反作用。

税收筹划水平越高,越能推动法律政策的完善。

在不断的实践中,法律政策得以不断完善——实践——再完善,最终达到一个较为完善的层次。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四

在企业股权激励计划所得的税务处理方面,我国已先后出台了多部税收法规,实务中,不少企业对相关业务的处理,仍存在疑惑及问题。为此,记者采访了普华永道税务部合伙人杨治中先生,希望通过梳理相关税务法规,明晰处理与把控之道。

定价新方法。

2009年8月24日,国家_公布的国税函[2009]461号(以下简称“461号文”)就员工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

461号文明确了股票增值权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员工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当日,应纳税所得额以员工取得的现金来确定(即授权日与行权日股价的净增长值)。

而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限制性股票解禁当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则以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或境外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当日的股票市价(简称“a”)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简称“b”)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简称“c”),减去员工对本批次解禁股份数实际支付资金数额(简称“d”)来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a+b)/2×c-d。

限制性股票按平均价格计算所得是一种崭新的定价方法,如果股价在禁售期内下跌(特别是在过去几年),这将会给员工带来不利的影响。例如,如果限制性股票在登记当日的收市价为20美元,解禁当日的收市价为10美元,相关的股票将以每股15美元计征个人所得税[(20+10)/2]。

另外,有别于股票增值权和股票期权(其纳税义务一般发生于行权当日),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员工通常不可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约定解禁日)到股价回升后。

要点筹划策。

优惠的适用性及局限性。雇员从上市公司获得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所得,应参照财税[2005]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中对股票期权收入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将股权激励所得以较优惠的公式并按单独月份计算从而得出较低的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但461号文亦明确指出,35号文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不适用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公司上市前设立的股权激励计划。这将导致此类股权激励所得的税负高于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所得的税负。另外,如果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资料,员工也会因此不能享用35号文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多层级公司优惠限制。需要明确的是,35号文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仅适用于上市公司(包括分公司)和上市公司控股不低于30%的子公司的员工。但是,间接控股只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间接持股比例,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上市公司对一级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按100%计算。这一点对于具有多层级的企业需要特别明确,超过二级子公司的持股和控股比例低于30%的公司的员工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也不适用35号文中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同一年度多次所得。员工在同一纳税年度多次取得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可适用35号文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唯须将合并后的累计所得按照国税函[2006]902号文(以下简称“902号文”)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用这种合并方法计征的税负会比分开计算的税负高。

备案及报送资料。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应在计划实施前向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此外,还应当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行权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资料(例如行权通知书),并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时提供相关信息(例如行权股票的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信息)。

与此同时,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亦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股票登记,并经上市公司公示后15日内,将本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股票登记日期及当日收盘价、禁售期限和股权激励人员名单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461号文还规定,境外上市公司的境内机构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外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和相关的资料进行备案。

注意事项。

杨治中先生表示,国家_在2009年公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几份文件对不同类别的股权激励计划收入如何计算应纳税额提供了更广泛更明细的指引。例如,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收入能否享受35号文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和是否需要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问题,现今就有了明确的说明。避免了以往各地方税务机关有不同理解和执行上存在差异的问题。

虽然澄清了只有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在其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国内、海外上市公司和其符合控股条件的子公司员工,才可能享受35号文中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

但是不同的地方税务机关或专管员对备案时间上的规定及备案需要提交什么文件和资料均有不同的差异。因此杨治中先生建议公司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澄清确认。

另外这个首次提出的多层次公司控股的相关限制,对于已经超出了二级控股界限的子公司,其员工在股权激励计划收入的税负便增加了。建议已经超出了二级控股界限的子公司重新审核之前已经备案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其税务处理的正确性。考虑到461号文还提出了若公司不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备案,便不适用35号文中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附合有关条件的公司应当及时地准备材料进行备案以保证其员工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税务备案不应该与汇综发[2007]第78号中规定的报送给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备案相混淆。外管局的备案是另一项规定,适用于对其中国雇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海外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461号文从2009年8月24日起生效,但在此之前已获授予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但仍未完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员工,其有关备案要求和个人所得税处理也应遵照461号文执行。因此,公司必须清楚对不同股权激励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以便为员工代扣代缴相应的税款。如果在此之前跟员工的沟通中有与461号文不一致的地方,公司亦应尽快向员工澄清和解释。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五

摘要:员工薪酬激励计划有多种设计方式,且不同形式的薪酬激励计划涉及的税务处理差异性较大,对净收益的影响不可忽视。薪酬激励要与税务筹划相结合,实现薪酬效能最大化。文章研究表明年薪制、隐形福利、股票回购取代持股分红等都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和员工的税收负担,更有效地激励员工。

关键词:员工管理;薪酬激励;税务筹划。

一、导言。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运营随时面临挑战,增强对企业员工的管理逐渐成为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主要方式。企业薪酬是整个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杠杆,薪酬激励计划也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激励机制的关键部分,成功的薪酬激励计划可以吸引和留住企业优秀人才,激发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然而,企业设计员工薪酬激励计划有时也忽略了纳税的问题,以致员工净收益未达到预期水平,激励效果大打折扣。文章对于员工薪酬激励计划方式的税务筹划进行了初步探讨,使薪酬激励和税务筹划相结合,实现薪酬效能最大化,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员工薪酬激励计划方式。

(一)奖金。员工超额劳动部分和劳动绩效突出部分可以通过支付相应的货币奖励,使员工的劳动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提高,这是薪酬激励主要方式,被称为奖金。计时、计件工资的不足能够被奖金很好的补足,因为员工的实际劳动差别能够被较为灵活地通过奖金来反映。奖金作为补充,对于提高生产质量、节约材料经费等成本和改进革新技术等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奖金可以根据企业利润、产量、销量以及成本节约量等标准计提,使用计分法或者系数法将奖金分配到个人手中。

(二)股票、期权等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则是一种更为长期的绩效奖励计划,它允许本公司股票或者期权为公司员工持有,从而使员工获得激励。实际操作中,公司的部分股权先由企业员工出资认购,再被委托给员工持股会进行管理和后续运作,进入董事会参与表决和分红。由此,将企业经营与个人获益绑定,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交融。

(三)年薪制。年薪制指的是按照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业绩来核算经营者薪酬的分配方式。年薪制由基本年薪与风险年薪构成,它与其他薪酬制的不同之处在于将经营者的获利同经营者的责任与贡献紧密联系,有助于使企业经营者收入市场化。

三、员工薪酬激励计划的税务筹划探索。

为了增强理论阐述的明晰性,文章将通过案例的形式进行更深入的分析,以得出在不同的薪酬激励计划下经营者的税后净收益。

例:y公司在2013年度支付给经营者的薪酬为500000元,公司给出了如下四种支付方式,分别是:“工资+奖金”制、绩效工资、年薪制及股权制度。接下来分别对以上四种薪酬激励计划进行纳税分析。

(一)发放季度奖金。若月基本工资10000元,年工资120000元,每季度奖金95000元,共计3800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司员工的各项奖金需要依法纳税。

根据税法得:[(10000-3500)×25%-1005]×8+[(10000+95000-3500)×25%-1005]×4=102440(元)。

(二)持有股票分红。若月基本工资10000元,公司的高层管理者拥有该公司20万股股票,享有股利分配权,参与公司税后利润分配,股息为元/股,该部分激励也需缴纳税负。

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00×10%=38000(元)。

将以上三种薪酬激励方式的税负情况归纳在一张表中(见表1),可以发现实行股票分红的薪酬激励方式,个人税后净收益最大,远超过其他两种薪酬激励方式。但由于股票分红前还缴纳了企业所得税,其实际税负最重为:45440+(元),在剩下的两种薪酬激励方式中,实行年薪制优于发放季度奖金。

四、薪酬激励计划的纳税筹划启示。

(一)将传统的奖金式激励法逐步转化为年薪制激励。传统的奖金式激励虽然比较直接,能在激发员工主动性上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要缴纳税负,以致员工净收益未达到预期水平,从而激励效果大打折扣。若企业实行年薪制的方式来激励员工,员工应交税负比发放奖金要轻。

(二)将员工货币收入式激励转化为公共福利式激励。毫无疑义,在维持实际收入的前提下,将货币性收入转化为公共福利收入是一种减轻员工税负的极佳方案。具体的做法:第一,增加员工的一般福利,比如增加企业员工的差旅费报销额度、提高企业员工的住房补贴、增加企业元的午餐补助等;第二,合理增加法定福利,如使员工的工资薪金转化为住房公积金存款,充分适用法定福利税前扣除的比例标准。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六

摘要在认真分析税收筹划对企业自身积极作用的基础上,提出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一个由直接目标、中间目标和最终目标组成的综合性目标体系;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协调好税收筹划与税收政策、涉税利益和非税利益、企业发展战略与税收筹划、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企业与税务机关等方面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及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中各环节(投资、会计核算、筹资、经营和组织形式等)事项进行事前筹划,在众多的纳税方案中,选择整体税收负担最低、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方案,最终使企业获取最大经济利益,以达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的的经济行为。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的产物。它有利于企业资本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促使产业、产品结构合理布局,从而有利企业进一步发展,国家税收也将同步增长。企业税务筹划是一项合法合理行为,在为企业带来节税利益的同时,也有利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实行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更有利于培养企业的纳税意识,促进依法治税。

第一,税收筹划是实现企业财务经营目标的有效途径,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通过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认真研究、精心筹划,从中选出既不违犯税法又确保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最佳方案。现在不少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成本。

第二,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手段。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税收筹划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熟知现行税法。企业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许进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可以分离,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报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不断完善的企业会计、财务制度,最终将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奠定制度基础。

第三,税收筹划可以增强企业纳税意识,减少违法行为,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一定规模,企业开始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其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阶段的表现,是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水平相适应的。其二,企业纳税意识增强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共同的要求,即合乎税法规定或不违反税法规定,企业税收筹划所安排的经济行为必须合乎税法条文和立法意图或不违反税法规定,而依法纳税更是企业纳税意识强的题中应有之意。其三,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证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表健全、规范,其节税的弹性一般应该会更大,也为以后提高税收筹划效果提供依据。

第四,税收筹划有利于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完善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营决策无非是决定企业经营中的“六个w”,即what(做什么),why(为什么做),when(什么时候做),where(在什么地方做),who(谁来做),how(怎样来做)。这六大元素无一例外的与一定的税收政策相关。企业经营决策者在决定这六大元素时,将税收作为一个重要条件,根据政府制定的有关税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设定若干方案,进行精心比较后择优抉择,就会收到同样的投入赚取更多利益的效果。

第五,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税收筹划对节约税收支出与降低产品成本具有同等意义及经济价值。对于纳税企业来说,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其税款的支出是企业资金流的净流出,没有与之直接可以配比的收入项目。因此,搞好企业税收筹划,节约税收支付等于直接增加企业的净收益,这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产品成本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另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日益扩大,来我国投资的外企日益增多,与此同时,中资企业也纷纷走出国门进行投资、经营,参与国际竞争。由于国家间的经济制度,如税收制度,都不可能完全一致,国际间的差别、倾斜的经济和税收政策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国际空间,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税收筹划的目标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也是判断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税收筹划应当解决的关键问题。不同的税收筹划目标会导致不同的筹划结果。

目前,在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另一个是目标定位范围太宽。这两种目标的定位都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会导致税收筹划实践的混乱。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需要全面确定税收筹划目标的范围,即不能过于狭窄,也不能无限制扩大范围。笔者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一个包括多方面的综合性的目标体系,应该由直接目标(基础目标或短期目标)、中间目标(中介目标)和最终目标(长期目标或根本目标)组成。

2.1直接目标是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纳税人对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追求,是税收筹划产生的最初原因。毫无疑问,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也就是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直接目标。

第一,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不损害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对企业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因为企业一旦遭遇涉税风险,不管政府怎么处置,对企业自身的市场信誉、形象以至长远利益而言,都将会产生极大的损害。这种损害无论是有形抑或是无形的,是现实的还是潜在的,都不只是损害了政府的税收利益,更严重的是会危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损害整个企业的经济发展。

第二,直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绝对地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数额;其二则是相对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数额,在税收筹划中往往采用第二层含义。即使从绝对数额上看,纳税人的当年应纳税款数额比上年有所增加,只要其应纳税额与生产经营规模的比率有所降低,因此说该项筹划是成功的。

第三,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通过实行纳税最小化、纳税最迟化、降低税收成本等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纳税最小化不是逃税,而是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选择低税负方案,从而减轻税负。纳税最小化不能仅看个别税负的高低,它必须是企业的整体税负最低。纳税最迟化不是欠税,而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推迟缴纳税款。虽然这笔税款迟早要缴纳的,但现在无偿占用这笔资金,就相当于从财政部门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与此同时,税收筹划是有成本的,只有在税收筹划的收益大于税收筹划的成本时,税收筹划才是可取的,税收筹划也才有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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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间目标是实现企业总体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部分,其目标不能仅仅局限于实现企业整体实际税负率最低和税收利益的最大化,而必须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实现企业总体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如果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仅定位在少缴税款上,那么该纳税人最好不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因为这样其应负担的税款数额就会很少,甚至没有。获取最大的经济收益既然是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那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理所当然应该是税收筹划目标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

在一般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能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量,从而有利于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目标。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在某些情况下,单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可能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导致企业整体现金流量下降和企业价值降低。

2.3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这个目标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企业总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第二是企业的社会利益最大化。企业的整体利益既包括通过减轻税负直接获得的经济利益,又包括通过树立诚信品牌间接获得的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和机遇。只有两者兼得,企业的税收筹划才能称得上达到了理想目的。

因此,税收筹划的目标应该是以减少或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税收利益为直接目标和手段,以此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进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根本目标。减轻税收负担,获得税收利益是税务筹划最直接的动机,也是税务筹划之所以兴起与发展的根本原因,但不可能是税务筹划目的的全部。如何减少纳税负担实质上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在相关法律制度、市场需要和经营管理、长远规划等各方面综合平衡,在纳税风险最低、纳税成本最小的前提下降低纳税负担,通过实现企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最终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

所以说,最终目标是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或长期目的,直接目标是实现最终目标的原动力,中间目标则是实现最终目标的直接路径目标;具体目标和中间目标必须以最终目标为前提,最终目标只有通过直接目标的选择和中间目标的运用方可得以实现。

税收政策是国家制定的指导税收分配活动和处理各种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在税收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的行为。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税收政策的选择过程。企业税收筹划要充分利用政策导向,科学地提出筹划方案,在税收政策的框架下,合理地减轻企业的税负。

3.2涉税收益与非税收益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主要分析的是涉税利益,一般情况下对非税利益分析不够重视,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关心的不仅仅是涉税利益,还关心非税利益。因此,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重视分析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利益、环境利益、规模经济利益、结构经济利益、比较经济利益、广告经济利益等非税利益,不能过分看重涉税利益而忽视重要的非税利益。这就要求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筹划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等观念,把不同的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比较,同时注意其他非税因素的影响。

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是首要的,税收筹划是为之服务的。当企业决定是否进入某个市场时,考虑最多的是该市场发展的潜力,而不是税收筹划。例如当外商考虑是否到中国投资时,看重的是广大的消费市场和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而不是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尽管税收优惠政策能给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条件,但投资者有时为了开拓某个市场,是很少考虑税收成本的。因为税收只是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关系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战略时,税收筹划应该服务于企业经营的发展战略,只有这样才能使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得以实现,否则会因为考虑短期的税收负担,而错失了企业发展的良机,从而导致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难以实现,这样的税负最轻也就失去了价值,这样的筹划也就无存在的必要。

3.4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

企业税收筹划中要协调的局部和总体的利益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注意兼顾纳税单位内部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对局部有利但对整体不利的税收筹划要摈弃或慎用,对局部和整体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对局部有大利但对整体无害或对整体有大利但对局部有小害的税收筹划要择机使用。二是注意兼顾国家与企业的利益。对企业有利但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有害的税收筹划原则上要摈弃,对国家和企业自身都有利的税收筹划要多用。

筹划的目的在于付诸实施,再好的筹划不能操作,那都是一纸空文。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要求筹划前、中、后的全过程不能脱离与税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征得税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这样做的优点有两方面:一是便于筹划的完善。比如有些政策存在模糊性条款,通过及时沟通可以修改筹划不妥之处。二是便于实施。征得税务部门的同意,也就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和理解,筹划成功率自然就高。能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也是税收筹划方案能否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践证明,如果不能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税收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会失去其应有的收益。因此,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处理好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也是规避和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必要手段。

参考文献。

1贺飞跃.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王兆高.浅论税收筹划的性质[j].经济师,(2)。

3计金标.税收筹划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4李明.浅谈对纳税筹划的认识[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6(10)。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七

在我国,施工企业之间竞争激烈是一个不挣的事实。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到足够的施工任务,相互压低报价、甚至垫资施工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致使施工企业面临资金紧张、利润空间小,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拟从税收筹划方面谈一谈怎样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及利润压力。

(一)、把握好合同的签订关。

签订不同的合同会影响企业的税负水平,举例说明签订合同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例一:施工企业施工任务不足时,为了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会利用闲置设备去分包或转包其它企业的施工任务。因此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是签订机械租赁合同或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要慎重。《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企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设备出租行为适用5%的营业税率。假如一施工企业利用自己的架空顶进设备为另一施工企业负责箱涵顶进作业,负责顶进方要完成箱涵内的出土、架空、顶进作业,另一方负责箱涵预制作业。假设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签订合同时没有经过财务部门的会审,签订了一项设备租赁合同。按照营业税法的规定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10000000*0.55=550000元,实际上述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分包工程合同,应采用建筑安装企业3%的营业税率,如果将合同变更为分包工程合同,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10000000*0.33=330000元,可以少缴营业税及附加220000元。印花税: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使用千分之一税率计10000000*0.001=10000元;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适用万分之三税率计10000000*0.0003=3000元,可以节省7000元。

例二:尽量不签甲供料合同。甲供料合同不仅施工企业得不到应得的取费,因为施工预算间接费取费标准是按照直接费的一定比例计算的,甲供料合同中甲方供应材料价值没有记入工程直接费,降低了取费基数,致使按照直接费取费的计划利润、营业税及附加等取费低于预算标准。施工企业不但得不到应得的工程结算价款,还有可能使施工企业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法规定: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均应按包工包料工程以收取的料工费全额为营业额。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如果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包工不包料合同,应如何确定计税营业额呢?作为计税基数的营业额应包括工程耗用的材料价值在内,那么,工程耗用材料价值是按照实际使用材料的实际成本或预算成本,还是按照预算需用材料的预算成本呢?本人认为应该按照施工预算材料使用数量的预算价格确定。因此,签订甲供料合同时,首先按照包工包料合同办法计算营业税,然后再扣除材料的预算价格作为合同金额。

和费用,确认合同收入的同时要计算营业税及附加,建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较复杂,因此,划分几种具体情况。一是实行合同完成后一次性结算价款的工程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二是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三是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四是实行其他结方式的工程项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现实是发包单位往往不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而施工单位又要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如果按照会计确认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就等于提前纳税浪费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需掌握好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没有明确规定,由企业自行确定,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有明确规定。房屋、建筑物为20年;火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为5%。按规定施工企业不能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因此,施工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应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不应采用高于税法的年限。这样,可以及时将折旧费用进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仅可以缩短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收期,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将收回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也取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另外取得固定资产要及时组资以便及时提取折旧,税法及会计制度均规定,当月增加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施工企业普遍采用项目管理,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工期、质量、效益负责,项目经理出于自己项目效益的考虑,推迟固定资产的入账时间,影响固资折旧的及时提取,虚增当期利润、增加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及企业的现金流出。因此,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项目财务管理的检查,使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避免企业放弃折旧费用对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效应。

(二)、控制固定资产修理支出金额。

1、发生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20%;

2、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延长二年以上;

3、经过修理后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因此,企业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及日常修理,控制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支出金额,避免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达到改良支出的标准,使修理费用在发生期可税前扣除,减少当期应税所得,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三)、合理安排子公司的施工任务。

不同的施工合同其利润空间是不一样的,企业集团可以将利润高的施工任务分配给企业所得税率低的子公司或分配给处于亏损期的子公司施工,利用子公司的不同税率或利润弥补亏损的政策,达到降低整个企业税收负担的目标。

(四)、合理分配总部的管理费用。

税法规定,企业集团总部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的管理费用可以应分摊给下属公司,但是税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支付标准。因此,集团公司可以给税率高的子公司或盈利多的子公司多分配管理费用,税率低或处于亏损状态的子公司少分配管理费用,达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的目的。

施工企业目前对工程项目多采用目标责任成本管理办法,待项目完工后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考核,根据项目的经济效益等指标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奖惩;公司本部工资考核根据公司任务开发、施工产值、安全质量、经济效益等指标完成情况决定年终奖金。2005年1月国税发9号文件对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进行了调整。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纳税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全年进行平均,按其平均数确定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一次性年终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的工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限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限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元,在该点上税后收益和6000元的税后收益相等,在6000元和6305.55范围内发放年终奖金税后收益均小于6000元时的税后收益,采用完全归纳发可以得出区间范围的计算公式,税收临界点上适用本级和高级税率的差额/1-高一级税率。

四、加强企业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纳税调整。

企业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控制制度不完善,有可能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比如:在施工过程不能按规定取得发票、以收据代替发票、取得不规范的发票等,税务机关可能将其认定为白条而要求企业调增应纳税所的额;当年发生的成本费用不能及时列销而计入下一纳税,税务机关可能认定其不属于本经营活动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不能够及时与提供劳务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账面存在大量预提费用,税务机关可能认定企业在随意调整利润,要求企业进行纳税调整。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在不违背税收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与安排,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税收筹划工作要想落到实处,需要企业各部门共同配合才能实现。施工企业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但可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盈利,而且可以减少当期的现金流出,缓解企业的现金压力,减少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八

本文所指的技术开发费用是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三新”费用(“三新”是指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

关于该部分的税收筹划主要是依赖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的研究开发“三新”的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并可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加计50%扣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完成开发后,按照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150%进行摊销。

所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筹划思路是在保持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研究开发费用中的大部分份额移至符合资本化条件这个时点之前,同时尽量减少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的数额。

在不影响开发效果的情况下,若企业预期能够实现较大利润使得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加计扣除这一政策,则开发费用前期可以适当多一些,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使研发费用在不同年度之间进行调整。

下面就用一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

案例长江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某种新技术共需要技术研发费用270万元,若技术开发费为170万元,利润总额为2500万元;的技术开发费为100万元,利润总额度预计为1000万元。

净利润=2500+930―494.25=2935.75(万元)。

相比之下,在研发费用相同的情况下,前一种方式提高了企业的税后利润59.5万元。

上市公司在需要大额筹资时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和两者相结合三种途径实现。

其中发行债券定期支付给购买者的利息符合税法扣除条件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选择筹资方案时要综合考虑银行利率水平、发行债券的利率水平及手续费、发行股票与债券之间的比重等因素。

以下用一个案例加以说明:

黄河高新技术企业为上市公司,准备首次公开筹集资金10000万元,该企业财务经理拟订了两种方案备选。

方案一:增发普通股,每股面值l元。

方案二:既增发普通股又发行债券。

假设:黄河高新技术企业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5%,不考虑其他调整因素,则:

方案一:应交所得税=1000×15%=150(万元)。

每股收益=850÷10000=0.085(元)。

方案二:

允许税前扣除的债券利息=5000×5%=250(万元)。

每股收益=587.5÷5000=0.1175(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债券利息=6000×5%=300(万元)。

每股收益=475÷4000=0.11875(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债券利息=7500×5%=375(万元)。

每股收益=231.25÷2500=0.0925(元)。

按理说发行股票的筹资成本是最低的,方案一的每股收益应该是最高的。

但通过分析发现,方案二的第二种方法,每股收益为0.11875元,是所有方案当中最高的,这是原因是负债有抵税效应,公司为债券所支付的利息有部分是能够税前扣除的,使得企业的税负降低,最终导致每股收益提高。

方案二中的最后一种方法,按照前述分析,发行债券最多,利率最高,按理其扣除的利息最多,每股收益额应该最高才对,但是事实上不是,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债券的增加导致的利息费用的增加远远大于其带来的抵税效应,使得净利润降低而导致的。

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要充分利用负债带来的抵税效应,但也不能忽略利息费用增加对净利润的影响。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的总体目标。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师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更不能仅仅将重心放在节税上,必须将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总体目标纳入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

简单来说,税收筹划是以提高利润水平为目标,而不是简单的降低个别税种的纳税负担。

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不仅仅要考虑如何降低单一税种的税负,还要考虑多个税种间的相互影响,最终达到提高企业利润水平的目标。

其次,必须立足全局,因为节税收益并不是企业利益的全部,税负降低并不能一定增加企业的整体利益。

所以在有多个备选方案时,应该选择是的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九

中图分类号:f812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要求。

在新税法下,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利用税法留给企业的筹划空间,在固定资产核算的各个过程(其有购建、初始计量、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折旧方法的选择、维修的安排等)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的避税作用,在选择使用固定资产可扣除项目的同时,应考虑使用以下要求进行筹划:1.力争财务收益最大化,考虑总体经济利益;2.考虑整体综合性,同时考虑企业战略目标。

(一)固定资产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1.转换身份减少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其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4%)]*4%*50%。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其公式为:[含税销售额/(1+3%)]*2%。因此企业可以申请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身份,而后将自己不用或者准备更新的固定资产予以卖出,减少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2.模糊资产用途,借以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十

虽然税收筹划的专业化水平和科学化水平越来越高,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税收筹划的发展时间不长,仍存在着某些不足之处,制约着这一工作的长远发展。

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可能伴随着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税收筹划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措施,达到减少税收、增加收入的目的。

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有可能催生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

触犯了国家法律,损害了国家利益,对于企业的发展也产生消极影响。

(2)企业从事税收筹划的工作人员素质高低制约着税收筹划工作的发展。

在大部分企业中,多是由会计人员来从事税收筹划工作的相关事项,也有部分企业将税收筹划工作交给专门的税收筹划人来做,此时仍需相关人员从事资料收集、法律评估等辅助工作。

税收筹划工作的综合性很强,涉及到财务、法律等多重知识。

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大部分企业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果素质不高的话,无疑会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进行产生障碍。

(1)完善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

税收筹划工作必须以丰富详实的企业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数据为依据,在正确的数据基础上进行。

因此,若要提升企业税收筹划水平,必须完善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细致。

有关数据的工作是非常精细的,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尽量保证每一个数据的准确性,有时甚至一个数据的错误都有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

二是建立信息收集—整理的传递系统,使信息工作朝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

同时必须考虑到,信息的收集范围尽可能的广泛,信息的整理必须具有针对性,针对税收筹划工作展开。

(2)要有效规避税收风险。

虽然税收筹划工作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但是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税收风险,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安全隐患。

近几年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规避税收风险已经越来越受到企业生产经营者的重视(徐晶纯,贺俊峰,)。

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既可在企业内部设置专门岗位从事这一工作,也可以在企业外部聘请专业技术人才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3)税收筹划工作与财务工作相结合。

企业一般需要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作出财务决策。

据调查,目前企业的财务决策很少考虑到税收筹划。

这样就产生了这样的后果,企业财务决策结果往往与最高税后收益率相差甚远。

不利于企业掌握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参考文献。

[2]徐晶纯,贺俊峰.我国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及对策研究[j].财会研究,2003,(2).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十一

摘要: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筹资、经营、等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筹划,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

税收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前期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税收利益。

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征:(1)合法性,它是税收筹划的前提,也是本质特点。

纳税人必须严格地按照税法规定充分地尽其义务,享有其权利才符合法律规定,才合法。

税收筹划只有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条件下才可以考虑纳税人少缴税款的各种方式。

它与偷税、逃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后者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进行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法律所不许的非法行为;(2)预见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企业经营管理、投资理财等部分活动的事先规划和安排,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前进行的,具有超前性。

而偷税是应税行为发生以后所进行的,对已确立的纳税义务予以隐瞒,造假,具有明显的事后性和欺诈性;(3)选择性,税收筹划与会计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受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非常明显,可以说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一个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4)收益性,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理财手段,不仅可获得直接经济利益,而且可通过递延税款的办法进行筹资以获得间接利益,从而增强抵御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

税收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

进行税收筹划使纳税人被动的纳税行为变成了一种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行为,对征税机关来说,利用纳税人的这种积级性,不但抑制了偷税、漏税、逃税;而且方便了征税。

从而鼓励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1、现代企业税收观念加强。

计划经济时代,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而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国际化、信息化趋势的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始重视作为纳税主体的权利,并且对纳税的程序、法律法规等都有一定程度的研究和认识,这为企业有效进行税收筹划消除了思想上的障碍。

2、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虽经不断完备,但仍可能存在覆盖面上的空白点,衔接上的间隙处和掌握尺度上的模糊界限等。

3、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异待遇的存在。

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要求、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肯定,这也是税收筹划行为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十二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且有所发展,不仅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收入,也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在经济资源有限、生产力水平相对稳定的条件下,收入的增长、生产成本的降低都有一定的限度。故通过税收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成为纳税人的必然选择。

(二)税收筹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所以税收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纳税人的既得经济利益,与纳税人的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相背离。这就要求纳税人认真研究政府的税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找到能够为自己所利用的途径,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

(三)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国际间的税收制度的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地区间、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目前宏观控制的主要内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国充分发挥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在税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诸多税种上都制定了一些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产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等。另外,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国情不同,税收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国家不征或少征所得税,税率有高有低,税基有大有小。这就使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机会,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大的操作空间。

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税务代理制度不健全。

税收筹划须有谙熟我国税收制度,了解我国立法意图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但很多企业并不具备这一关键条件,只有通过成熟的中介机构代理税务,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我国的税收代理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出现,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并且,代理业务也多局限于纳税申报等经常发生的内容上,很少涉及税收筹划。

(三)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税收筹划贯穿于纳税人自设立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1.组织形式的选择。

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

2.投资行业的选择。

在我国,税法对不同的行业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予以充分的考虑,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筹划投资行业。

3.投资地区的选择。

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税法对投资者在不同的地区进行投资时,也给予了不同的税收优惠,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西部地区等的税收政策比较优惠。因此,投资者要根据需要,向这些地区进行投资,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不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可以说,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资,如企业内部积累、企业职工投资入股、向银行借款、企业间相互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筹资渠道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因此,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对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筹资组合。

利润不仅是反映一个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的主要依据。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一定时期的利润进行控制,达到减少税收负担的目的。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企业存货计价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企业采取不同的计价方法,直接影响企业期末存货的价值以及利润总额,从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应根据当年的物价水平选择计价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折旧额的大小与企业采取的折旧方法有关。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企业可以根据税率的类型、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3.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如管理费、福利费等费用支出,而这些费用大多要分摊到各期的产品成本中,费用的分摊可以采取实际发生分摊法、平均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等,而不同的分摊方法直接影响各期的利润、税收负担。因此,企业要对费用分摊方法认真筹划。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对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分摊年限等内容进行筹划。

进行税收筹划不能盲目,否则,将事与愿违。要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案。采取以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来换取税收负担降低的筹划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见,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

(二)税收筹划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将适用的边际税率。

货币的时间价值和将适用的边际税率筹划需要考虑的另一个因素。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33%,某纳税人有一笔10万元的所得(假设不考虑其他扣除因素)可以在实现,也可以在实现,该笔所得不论在哪一年实现,它都会不在乎,因为不管在哪一年实现,都要缴纳3.3万元的税款,税收成本不变。但若考虑货币的价值则不同。选择不同的纳税年份,应纳税款的现值将存在差异。假设折现率为10%,该笔所得推迟一年实现,差异额为3003元[10000×33%-100000×33%÷(1+10%)],等于节税3003元。再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除此之外还有18%和27%两档优惠税率。如果某纳税人签订一份销售合同时,将使其收益增加,若不考虑该份合同,其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适用税率为27%,应纳税额为2.43万元,若考虑该份合同,将使其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到11万元,适用税率为33%,应纳税额为3.63万元,增加了2.2万元,大于其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2万元,这样的话,通过税收筹划,该企业可以考虑不签订这份合同。

税收筹划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合法性,即税收筹划方案不能违反现行的税收制度,不能违背立法意图。但节税、避税与逃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有时界限不明,或者一种方案在一个国家是合法的,而在另一个国家可能是违法的。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充分了解本国的税收制度以及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税收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否则,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一点对于刚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中国来说,尤其重要。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十三

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生产、消费过程中应缴纳消费税的环节。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发生在生产领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非流通领域或终极的消费环节。利用纳税环节进行税务筹划时,应尽可能避开或推迟纳税环节的出现。例如,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可以采取“物物交换”或者改变和选择某种对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推迟缴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可以采取与受托方联营的方式,改变受托与委托关系节省此项消费税。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如果以较低的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则可以降低销售额,从而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而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可使集团的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但增值税税负不变。

某烟草集团下属的卷烟厂生产的甲类卷烟,市场售价为每箱1000元(不含增值税),该厂以每箱8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100箱。

卷烟厂转移定价前:

应纳消费税税额=1000×100×50%=50000(元)。

卷烟厂转移定价后:

应纳消费税税额=800×100×50%=40000(元)。

转移定价前后的差异如下:

转移价格使卷烟厂减少10000元税负。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十四

在国家大力扶持以及积极倡导下,高新技术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便是国家给予支持给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独立经济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仍然需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且严格地遵循依法纳税的义务。就每个企业来说,纳税是政府无偿地对企业财务成果的占用,并且还会使得企业的既得利益减少,可以说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目标与企业收益的实现。为了将税负减轻,企业自然而然地便会设法延缓缴税、免缴税或者少缴税。正是由于直接经济利益的驱使,企业税收筹划便由此产生。高新技术企业要想获得最大化的企业效益,要想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那么就应当对税收筹划提起高度的重视,进而得到“节税”收益。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十分必要及重要的,直接关系到我国高新技术行业的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以下从政府宏观调控以及企业财务管理两大方面分析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一)政府宏观调控方面。

借助于税收实施经济调节是国家尤为重要的一种宏观调控手段,而通过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有助于更好地执行政府的税收政策,进而将国家地税收进行宏观调控的目的达到。详细的来说,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税收筹划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扶持帮助经济滞后的地区,有助于地区之间经济差异的减少,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并且调节税收还能够推动企业的长足发展;其二,通过税收减免,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将企业的负担减轻;其三,能够引导合理的资源配置,推动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这具体是由于政府部门借助于合理税收政策的制定,引导合理的社会资源流动,进而将优化产业结构实现。

(二)企业财务管理方面。

1.有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要想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则需要企业将自己的经营管理成本尽可能降低,主要的措施就是税收负担的减轻。企业必须通过事先安排以及事先筹划理财活动、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利用从属于企业的税收战略性筹划,将最优的企业纳税方案选择出来,进而将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这样才与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需求相满足,是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

2.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在财务经营决策前,需要合理地开展税务筹划,这样不仅有助于税务筹划行为的规范,将正确的决策制定出来,进而促使企业的整个投资行为和经营行为变得合法合理,有序地促使财务管理活动运转,实现良性的经营活动循环,同时还能够在企业战略中融入税收筹划,在税收筹划时使企业对战略性选择予以考虑,这样便能够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以及管理经营水平的提高。

3.有助于完善企业战略规划。

企业总体战略与税收筹划间是战术选择的整体性规划与经营行为、手段与目标的一种关系。企业税收筹划是将企业战略实现的重要工具,应当为企业的战略服务,因而需要企业不仅要在企业战略制定时充分考虑税收因素以及其他对企业发展有影响的因素,并且还需要在税收筹划的具体运用中,将其与企业战略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在与企业战略思想相符合的基础上选择筹划方法。

4.税收筹划是财务决策的重要内容。

总的来说,现代企业的财务决策具体是由利润分配、投资决策、筹资决策以及经营生产决策等所构成的,而税收会对这些组成部分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就是说在企业的各个财务决策领域均会贯穿税收筹划,而且税收筹划已经逐渐的成为企业财务决策必不可少的一大内容。在企业的筹资决策过程当中,不仅需要对资金需要量加以考虑,而且还需要对筹资成本加以兼顾,由于通过不同渠道与不同方式所得到的资金,列示在税法规定中的成本是不同的,而要想将筹资成本降低,就应当充分考虑筹资活动中的纳税因素。而在企业的投资决策中,应当对投资活动所产生的税后收益加以考虑,要知道税法对不同投资行业、区域和形式的投资均有着详细且严格的规定,这便需要企业重视税制的影响,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及运营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不足及缺陷,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积极的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便于强化及完善税收筹划工作。以下从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策略:

1.构建完善的税收法律机制。

立法部门应当在税法的制定及完善中,应当注意税收法律条款的易于理解和简单明了,具体规定的税法条款必须有着相对较强的可操作性,以此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更好的认识和理解税法,进而促使高新技术企业确切地指导在具体的税收筹划工作中,哪些行为是不合法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与此同时,还应当适当地在税法中加入一些硬性的规定,将标准详细的制定出来,从而促使高新技术企业将税收筹划工作真正做好。

2.成立涉税中介机构。

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资格中所存在的风险,企业应当对实际情况与具体规定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加以重点关注,合理地调整企业总收入中高新技术所占据的比例,合理地研发工作参与者的学历比例,并且将科学的追踪机制建立起来,在研发项目的过程中使人员情况与经营状况始终与相应的规定相符合。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减少利润、增加成本以及缩小税基,但是切勿借助于弄虚作假等不当方法将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取得。随着我国税务部门稽查征管行为的不断规范化,再加上社会信息化水平的迅速提升,能够供给企业利用的投机空间随之变得越来越小。企业将税务风险解决的有效途径就是将严格的一套内部控制体系构建起来,在企业可接受的范围内控制税务风险。

4.增强财务人员及管理者的税收筹划意识。

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高度重视学习税收法规,动态实时地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进行关注,跟踪及预测税率与税法的变动趋势,并且将税收筹划合法合理地加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应当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以此对税收筹划方案加以选择,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综合地对企业所制定的长期发展目标加以考虑。应当明确的是,企业的税收筹划是高层次的一项工作,企业应当不断引入高素质、高水平和高技能的现代化人,以此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新鲜活力。作为专业的人士,这些人才通常具备着高超的业务操作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而企业的财务人员则切勿在财务核算的简单工作定位上局限,而是应当抓紧时间学习税法知识,最大限度地将自身的税收筹划意识增强,并且在企业的财务活动中融入。另外,企业的财务人员还应当对会计政策严格地加以执行,切实地遵循会计程序做账,进而生成合理正确的会计报表,从而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奠定可靠的基础。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当中,税收筹划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存在着一系列有待于解决的问题以及有待于完善的环节,企业要想真正地将税收筹划工作做好,要想将税收筹划所具备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那么就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化措施,从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十五

最近在某企业做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模块时发现该企业没有做任何有关人力资源规划方面的工作,尽管在公司的愿景描述中提到要再经过的发展,使公司的人员规模从现在的三千人扩展到一万人,但公司并没有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规划,从时间、方法、途径等战术方面来实现这一人员扩张的远景,因而这一愿景就显得有些纸上谈兵,该企业已经成功运转八年,并形成强有力的品牌效应,表面看来这么多年的运作,公司并没有因为人力资源规划制定的忽略而对该企业的经营带来特别的影响,但目前该企业已经连续三年的业绩止步不前,且人均效益已经连续两年开始下滑。我们在做咨询的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异常薄弱,其中人力资源规划也是其中一个较为突出的方面。

问了一些在不同企业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朋友,发现大多数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都是非常缺乏的,相比较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其它活动如招聘、培训、考核等,力资源规划的工作却往往被忽视,甚至没有考虑到。在我所了解的企业中,大多是会具体的做一些招聘的活动,但却没有通盘考虑整个企业要增加多少人,要淘汰多少人,为什么要增加人员,其依据是什么,等等。由于这项工作没有开展,造成了招聘工作的随意性,人员的调配工作也缺乏指导,公司整体的人力资源有效性不能得到保障,从而影响了企业其它的人力资源活动的开展,并对企业的经营计划及目标造成影响。

人力资源规划是对未来人员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可能差异的分析,在预测未来的组织任务和环境对组织要求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和满足这些要求而提供人员的管理过程。实质上就是在保持组织与员工个人利益相平衡的条件下,使组织拥有与工作任务相称的人力。所以人力资源规划总是和企业的招聘调配等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人力资源规划的实质是根据企业经营方针,通过确定企业人力资源来实现企业的目标。

人力资源规划按时间可分为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季度规划;按范围可分为公司总体规划、部门规划。

一个完整的人力资源规划应该包括人员增长计划、人员补充计划、培训开发计划、人员晋升计划、调配计划,一般的人力资源规划可以只包括人员配置这方面的计划,即人员增长、人员补充、人员调配和员工离职等方面的计划。

一般的人力资源规划还要同时注意其战略规划的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因素:

企业内部的经营方向和经营目标方面:

人力资源规划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是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针对企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需要制定不同的人力资源规划。在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需要制定人员扩张的人力资源规划,这个时期的人力资源规划的基本内容和目标是为了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在企业转型期则需要制定战略性的人力资源规划,在这个时期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特别要明了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重点要考虑的是企业未来是增员还是减员等;另一方面,还要求企业管理层和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具有长远目标和宽阔的胸襟,从企业长远发展大局出发,协调好劳资关系,做好企业的人才再造和培植接班人的工作;在企业的稳定发展期则需要制定一个稳健的人力资源规划,其主要内容更多考虑的是以公司稳定发展为前提和基础的,当然这个时期也可考虑人员淘汰方面的人力资源规划,以便为未来企业的再造期做好准备;在企业的再造期,可以再次制定人员扩张的人力资源规划,主要考虑的是人员招聘方面的。

就我们所咨询的这个企业,目前处于转型期。企业已经发展了八年,各种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严重制约了该企业的发展。对于该企业这个时期要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在内部经营方面,需要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由于一些创业时期的人员理水平、技术能力、思维理念等已经跟不上企业的发展,那么如何对待这一批人员的问题就成为该企业人力资源规划的重要内容。

企业的外部因素方面:

主要考虑的是地域因素对人才引进方面的影响。尽管目前由于各地投资环境的改善,薪资的提高,人才的分布在地域方面有离散的趋势,但不可否认的是沿海及中心城市对人员的吸引仍然具有很强的影响。所以在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时,需要重点考虑公司所处的地理位置对企业人员扩张的影响。我们所咨询的这个浙江某企业,由于距离省城有一百多公里的路程,因为这个因素,其人员的招聘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尽管采用了猎头等特殊的渠道,但对高级人员的招聘仍然处于被动的局面。

当然,对于地域占据优势的企业,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方面的工作时,则需要考虑一些本地人力资源政策环境的变化对企业人力资源,这包括国家对于人力资源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对于人才的各种措施,如国家各种经济法规的实施,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以及地方对于人力资源和人才的各种政策规定等等。这些外部环境的变化必定影响企业内部的整体经营环境,从而使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政策也应该随着有所变动。

在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时,要特别考虑到动态这一因素,而不能简单的将人力资源规划理解为静止的数据收集和一劳永逸不变的应用。规划的制定要考虑时间、环境以及数量等因素,而这些都是会不断地发生变化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必须是企业整体战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人力资源战略就是联系企业整体战略和具体人力资源活动的一座桥梁。

来源:易才网。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十六

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机制和税法的不断完善,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中小企业要实现税收成本最小,税收筹划问题必然要进入中小企业管理者所要考虑的日程表之中。

(一)税收筹划是使中小企业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

税收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种依法征收同时也是对纳税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行为、所得等的法律确认,即依法纳税后的财产、行为、所得等是法律认可并受法律保护的;税收可视作经营费用,是企业纯利润的减项,企业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不纳税或少纳税,就意味着花少量的费用获得同样的法律认可和国家法律保护;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政府根据市场规律制定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消费政策、投资政策等无一不在税收法规上得到充分体现。企业在仔细研究税收法规的基础上,按照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安排自己的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等,最大限度利用税收法规中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无疑可以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促进力。

企业经营管理不外乎是管好“人流”和“物流”两个流程。而“物流”中的“资金流”对企业经营如同血液对人体一样重要。税收筹划是一种高智商的增值活动,为进行税收筹划而起用高素质、高水平人才必然为企业经营管理更上一层楼奠定良好基础;税收筹划主要就是谋划资金流程,它是以财务会计核算为条件的,为进行税收筹划就需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会管理,从而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跃上新台阶。高素质的财务会计人员,规范的财会制度,真实可靠的财会信息资料是成功进行税收筹划的条件。创造这些条件的过程,也正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过程。

(一)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税收筹划和偷税、避税之间的概念模糊。

收筹划的推广。

我国由于以往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对税收筹划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一个时期内,对税收筹划的研究甚至是一个禁区,政府和媒体也有意回避着这个话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我国加入wto对外交往的增多,我国对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在悄然兴起。税收筹划方面的书籍、专著开始出现,探讨企业税收筹划的文章越来越多,以企业税收筹划为内容的研讨会也召开了不少。税务网站和税务代理机构也积力介绍税收筹划的一些方法和成功案例。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对于推动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我国税收筹划理论研究依然比较薄弱。目前的研究成果大多数停留于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概念、特征等问题的探讨和争论上,对税收筹划的研究深度不够;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比较系统的专著比较少。税收筹划方面理论研究的薄弱制约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税收筹划外部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税收征管水平不高。

由于征管意识、技术、人员素质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税收征管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由于我国存在少数税务机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税务人员拥有过大的税收执法裁量权,使得征纳关系异化,导致部分税务执法人员与纳税人之间协调空间很大。

2.税法建设和宣传相对滞后。

我国目前税法建设还不够完善,还有很多地方都有待修改和调整,而对于税法的宣传,除了部分专业的税务杂志会定期刊登外,纳税人难以从大众传媒中获知税法的全貌和其调整情况,不利于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

3.税务代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经济愈发展,社会分工越细。面对越来越复杂的涉税事务,企业往往会出于自身专业能力、纳税成本等考虑寻找中介。高效运作、立场公正的税务代理业不仅是维护征纳税双方利益的最有效手段,也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活动的一项必要的外部条件。从1988年试点至今,我国税务代理业得到了初步发展。代理服务在对征纳双方的制约和维权方面取得了不少的成效。据调查:凡是委托代理的纳税人涉税争议发生率不高于1%。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业务开展普及率率低。目前委托代理纳税人仅占9%左右。二是代理业务局限性大。代理项目中,单项代理约占70%,全面代理约占30%;在单项代理上,纳税申报、审查、顾问、登记各约占30%、25%、18%、13%,其他事项占14%。税务代理主要是处理一些简单的涉税事务,基本没涉及到为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三是税务代理机构和人员在代理业务中立场有失公平、公正,代理质量得不到绝对保证。这些使税务代理成为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者的角色大打折扣,中小企业找不到高水平的全心全意为其利益服务的中介,自身能力又有限,自然会放弃税收筹划思想。

改善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现状,需要从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个方面同时下手,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一)内部环境方面的措施。

1.中小企业必须树立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正确的认识。针对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存在的错误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宣传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及其重要性,明确税务筹划与偷税的区别,增强中小企业纳税人税务筹划的意识。有关部门、组织应尽快以合适的形式明确税务筹划的概念、范畴,这样可以消除一些人对税务筹划概念的争论,将之引导到如何开展税务筹划的研究上来。

2.加强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理论研究,使税收筹划科学化。税务筹划在一些西方国家非。

(二)外部环境方面的措施。

1.必须提高税务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加强税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遵循依法治税而不是依人治税的方针。大力加强监督制约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聘请特邀监察员等形式加大廉政建设监督力度。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税务人员的实际素质如何要放到纳税人心中的天平上去称一称,让社会各界的人士都来监督和观注税务人员的一举一动。税务部门对于社会的各种声音一定要认真对待,对事实确凿的,违反法律规章制度的税务人员决不能姑息迁就,要起到取信于民,“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2.大力发展我国的税务代理事业,提高税务代理水平。税收筹划代理机制的引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投入,包括资金的投入、人力的投入等等,同时专门化的服务还能带来更好的税收筹划方案。使得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成本大大降低,税收筹划质量也得到提高,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3.完善我国税收方面的相关法制建设。我国应当进一步完善税法,制定一些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法律条款,提高立法级次,修订税法语言表达不清或不明确之处,明确税收筹划定义,避免出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税收筹划”认识上的分歧;明晰税收征管范围,明确税务机关职能,真正做到纳税、征税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税收征收监管力度,保障税收征收的统一、严肃、公正和公平;切实转变税务执法人员观念,提高税务人员业务能力;努力培养一批税务专门律师,完善税收筹划争议解决途径,更好地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税收方面的权益。

总之,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极广,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门领域。税收筹划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繁荣都具有积极的意义,理应引起企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希望广大企业在正确引导、正确使用这项经济手段,实现中小企业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徐艳.加快我国税收筹划的若干思考[j].金融与经济,2006年4月。

[3]姚云.论我国税收筹划发展的趋势性[j].时代金融2006年9月。

[5]马慧.税收筹划浅谈[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年1月第10卷第1期。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十七

某计算机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它既生产并销售计算机产品,也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业务。,该公司收到一笔业务,将为某客户开发一项工业控制项目,并将该成果转让给客户,预计获得该项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共20万元,同时该客户还向该计算机公司购买计算机产品共40万元(不含税)。而且该计算公司当年技术及技术服务收入仅此一笔。

该公司经理在与一税收专家朋友闲聊中提起此事,也有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等技术服务业务。但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在税收上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这位朋友利用其对税法的精通,给公司经理设计了一个纳税筹划方案,为公司节省税款10万元。筹划以后,对计算机公司而言,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30万元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公司只须对销售计算机产品的收入30万元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而筹划前,在从该客户取得的收入中,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价款20万元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对于筹划前,计算机公司多获得了10万元收入免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好处,其税收负担大为减轻。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十八

1月1日开始执行的消费税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我们用具体的数据算一下:

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非从价征收的酒类产品),单价100元其中包装物10元,消费税税率为20%。

包装物连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应交消费税为:100×20%=20(元)。

包装物周转使用可以节约10%的税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商店让我们“拿啤酒瓶换啤酒(加上酒钱)”,就是厂家依据相关政策,让啤酒瓶这个包装物“周转使用”,节约消费税的一个具体行为。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十九

进行纳税筹划,对于企业增强财务管理能力,增加净利润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目前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的问题,为企业进一步推进纳税筹划工作提出建议。

纳税筹划,企业纳税,税收。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符合国家法律、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业务事先筹划,制订方案,合理安排经济活动,选择纳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税收筹划行为。企业可以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经济效益。然而,企业受到所处的外部环境、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纳税筹划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做进一步探讨。

1.有利于纳税人提高经济效益。通过纳税筹划可以减少现金流出,在收入总额不变情况下,减少支出,增加企业净利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规范企业纳税行为。纳税筹划建立在充分理解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为纳税人减少税收支出提供了合法的渠道,有利于减少企业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使纳税人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利于政府完善税制。纳税筹划有利于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降低税务成本,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纳税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指出了税法中的缺陷,国家可以据此采取相应措施,修正现有税法,完善国家税制。

1.税务筹划意识淡薄。目前的企业多重视生产和销售管理,对财务管理和纳税筹划缺乏正确认识。企业领导普遍认为税收是国家强制的,没有筹划空间,因此企业管理者还没有真正建立节税意识,只是被动地等待税收优惠。企业不能对税收筹划做出细致的计划,会形成不合理的企业税负。

2.纳税筹划人才缺乏。税收征管的日益细化和流程的日益复杂化,新的金融工具、贸易方式、投资方式不断出现,当今的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还要精通税法、金融、投资等专业知识,才能找到税务筹划点。而实际上现在我国国内企业多数财会人员会计、税法知识陈旧,根本不能满足纳税筹划需求。

3.企业纳税筹划与税务机关工作不同步。我国企业普遍不与税务机关沟通在税法理解上的差异,企业缺乏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税法除了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是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而且随着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征管流程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复杂。企业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对税法的理解上和税务机关取得一致认识是进行税务筹划重要前提。

1.提高企业纳税筹划的意识。要通过宣传培训,使企业管理层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为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经济业务的涉税事项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也就是说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的经济行为。

2.加强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纳税筹划对筹划人员的专业素质有较高的要求。我国税种多、企业形式复杂,各行业差别大,要求纳税筹划人员有很强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在高校培养中,应开设纳税筹划课程,为培养高层次纳税筹划人才提供条件。在职的会计人员应通过参加培训或者自我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培养纳税筹划能力。

3.理清税收筹划思路。要做好税收筹划,必须理清筹划思路。不同税种的筹划重点不同,比如,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筹划思路重点在于如何享受最低的税率,从而考虑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配以及日常工资福利的摊薄摊匀,享受到低档税率政策。税务筹划也不是仅限于优惠政策及条款。例如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税务筹划要注重日常财务规范管理,如会议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用的列支,注意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第一,不同税种的筹划。即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采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法。税种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筹划和税种综合筹划。应高度重视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筹划要从增值税的特点着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税率、计税方式、发票权限和税收负担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可以通过控制企业规模,选择合适的纳税人类型。增值税征税范围内,不同商品有17%和13%两档税率,当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要能够分别核算,才能适用不同税率。还可以根据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第二,对税收要素的筹划。税收要素筹划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纳税人、税率、税基、税收优惠(减税、免税、退税、税额抵免)、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的筹划。要针对不同的税收要素,运用不同的税收筹划技术。比如,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中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不等于会计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因此,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必须同时实现利润总额的最大化和应纳税所得额的最小化。利润总额是会计收益减去会计费用和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因此,从企业所得税角度讲企业应实现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的最大化和扣除时间最早化。个人所得税筹划可以将收入分月、分次、分人均摊减小计税收入。

第三,对经济活动筹划。不同的经济活动形成不同的应税行为,需缴纳不同的税种。进行纳税筹划要考虑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异,通过对经济活动进行安排降低企业税负。纳税筹划贯穿所有经济活动的始终,从纳税人发展过程来看其经济活动,可分为设立、扩张、收缩和清算等阶段。从企业财务循环来看,可分为筹资、投资和分配等活动。从企业经营流程来看,可分为采购、生产、销售和核算等活动。因此,经济活动筹划主要包括成长筹划、财务筹划、经营筹划。

4.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的共同运作构成企业收入和成本,形成企业税负,税收筹划也离不开部门的协作。企业内各部门都是税收筹划的参与者,部门协作才能使税务筹划得到有效实施。尤其是企业费用的筹划,更需要各部门配合实施,在取得原始凭证时,加以辨别,加强费用先审批后支付的管理。

5.防范纳税筹划的风险。一方面要研究掌握税收法律法规,准确把握纳税政策内涵。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纳税筹划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二十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

企业如何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是每一个企业最关心的问题。

首先阐述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内涵及特点,其次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再次指出了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针对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生产经营;财务决策。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二十一

某物资企业主要负责为某铸造厂采购生铁并负责运输。策划的筹划方案:将为铸造厂的生铁采购改为代购生铁。由物资公司每月为铸造厂负责联系4000吨的生铁采购业务,向其收取每吨10元的中介手续费用,并将生铁从钢铁厂提出运送到铸造厂,每吨收取运费40元。通过该方案节省了因近亿元销售额产生的税收及附加,对于手续费和运输费只缴纳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

年末,国税稽查分局在对该物资企业的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当年生铁销售额较上年同期显著减少;而“其他业务收入”比上年大幅增加,且每月有固定的4万元手续费收入和16万元运输收入。经询问记账人员,并到银行查询该公司资金往来,证实该企业经常收到铸造厂的结算汇款,也有汇给生铁供应商)(某钢厂的货款,但未观察到两者间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因此,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代购生铁业务不成立,属涉嫌偷税,要求该物资企业补交了近千万元的增值税。

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计划篇二十二

税收是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的一种手段,由政府的专门机构向企业实施强制性的非惩罚性的金钱课征,也是国家最重要的财政收入形势之一。而税收筹划则是指纳税的企业在现有的税法条文或框架之下,以不违反法律法规为基础,对纳税的方案进行优化统筹,进而减轻税款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压力。可以说税收筹划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工作本身还包含了投资管理、融资管理、生产管理、营销收益管理等多个方面,因此也可以将税收筹划工作融入到企业财务管理的各环节当中,尽量在不违法的情况下降低企业所缴纳的税款,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但实际工作当中,税收筹划毕竟属于税法的边缘性操作,如果不够谨慎和专业,很容易出现违法行为,因此需要相关工作人员高度注意。

税收筹划工作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比较广泛,同时也成为了跨国性公司发展和经营的重要手段。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之国外的税收筹划模式大多适用于资本主义市场,因此想要将其转化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发展规律的税收筹划模式就需要漫长的摸索过程。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本身技术、人力资源以及资金力量落后,更加难以实现合理的税收筹划工作,其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1)领导者税收筹划意识缺乏。由于国内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研究较晚,因此很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对这一概念还并不了解,其仍单纯地认为税收筹划行为就等同于偷税漏税行为。再者,很多中小企业经营者只注重对税法的学习和认知,认为税收筹划工作应全部由财务人员负责,自己不需要多做学习。同时很多企业管理者存在着经营陋习,习惯了拉关系找人脉,却忽略了国家法度的重要性,因此对于税收筹划工作不屑一顾,最终导致违纪违法行为。

(2)税收筹划工作的基础较差。税收筹划工作本身是一类财务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开展这项活动时需要相关人员具备优秀的财务专业知识,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的要求非常高。但目前国内很多中小企业当中高素质财务人才严重匮乏,甚至于部分中小企业内部的财政体系仍不健全,会计信息准确率较低,具有违反法律的问题存在,而这些情况均使得税收筹划工作的基础不牢固,严重影响该项工作的开展效果。

(3)国内税法体系不健全。我国的现代法律研究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体系,其中税法的立法层次不高,缺乏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以及权威性,并且很多法律条款在执行过程中透明度不足,实际操作性较差。目前我国税法当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两大方面,其一是部分税法条令本身太过于笼统和原则化,没有对法律概念进行细化分类,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困难和无法认证的情况;其二是当前很多税法条款已经不适应我国现代经济市场的发展规律,需要进行重新的研究和规划。目前国内常见的解决方法是定期由税务机关以文件的形式对各种政策进行解释和宣传,这样做仅能够解决表面问题,而无法真正为纳税人或企业提供方便,“补丁”的数量太多就会严重影响人们对于税法的认知,使得中小型企业无法根据当前的税法情况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1)完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内部环境措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主要指的是企业内部的人员认知和管理模式,只有先将内部环境完善才能够打造适用于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工作方案。首先,要提高企业内部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认识,只有先端正和纠正认知才能够确保这项工作的进行。现阶段各中小型企业之所以无法开展有效的税收筹划工作,其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工作认识错误,其中部分人员认为税收筹划就是税漏税的一个过程,但却忽略了这项工作合法性的前提,还有部分人员则认为这项工作也是单纯纳税工作中的一环,使得税收筹划工作无法进一步开展。想要提高中小企业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认知,就必须要了解目前企业所处的税收状态,加强企业内部对于税收筹划工作的培训力度,可以从企业外部聘请专业人员或相关培训机构,通过定期讲座的方式对企业税收筹划人员进行指导和解惑。另外企业的管理者也要将目光放长远,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减税效果,进而对其进行大力的支持。

其次,应该提升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的职业水平,加大企业人才招聘力度,同时对目前企业当中已有的优秀人才进行重点的培养,打造一个专门适用于税收筹划工作的财务管理团队,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人员的税收管理能力。同时还可以建立责任制,明确每个财务人员所处的工作岗位和责任。

业应缴纳的税款的基数,也是财务部门征税的依据,必须保证其的准确性。

(2)完善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外部环境措施。企业税收筹划的外部环境主要指的是我国的法律制度。首先应对目前的税法进行完善,使税务执法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能够更好地依据法规,减低主观判断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同时在法规当中应加入有关税收筹划的相关规定,使中小型企业开展这项工作时能够获得全面的法律指导。另外还要做好法规的细化工作,避免在制定税收筹划工作方案细则时没有法律依据。其次,政府应出面建立有效的税收筹划代理机制。这一工作主要是针对于部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政府应鼓励专门的代理机构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同时加强会计行业内部税收筹划培训师队伍的建设,这样就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的财务管理服务,利用较低的成本获得最优化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而提升企业的经营收益。另外政府还可以出台部分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合理进行节税。

四、结语。

税收筹划工作是帮助企业发展的主要财务工作之一,企业应积极转变和纠正错误的认知,同时政府也应该积极采取配合和政策支持,帮助中小型企业建立有效的税收筹划体系,保证其经营收益,进而为政府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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