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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摄影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7 09:05:35
2023年摄影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5篇)
    小编:JQ文豪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确保了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当我们需要与他人进行合作、交易或者规定某种承诺时,都需要借助合同作为约束和保障的工具。那么,如何编写一份合格且完备的合同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合同的撰写要点,我们来看一下下面的合同篇章。合同的格式、内容、要点以及具体的写作技巧都需要我们充分了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对您的合同起到参考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您起草一份完善的合同。

2023年摄影服务合同纠纷(通用15篇)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一

住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营业登记字号:_______。

兹为下列婚纱摄影(礼服租售及拍照)事宜,订定本合同,载明双方之权利义务关系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应就本合同所附表格的约定事项详细记载;该表格所载双方约定事项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乙方依据本合同完成的相关工作,应使其具备约定的品质及品质无瑕疵。

第三条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事项的,乙方免除给付义务,甲方亦免给付价金,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或非全部不能履行,而其履行对甲方无利益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但乙方提出的替代方案经甲方同意的,合同以重新协议的内容继续。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迟延给付的,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第四条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摄影等工作有瑕疵的,甲方除可定7日以上的期限请求乙方重新制作或修补外,并可请求赔偿其损害。

乙方不于前款所定期限内重新制作、修补,或其瑕疵不能修补或修补显无意义的',甲方除可径行解除合同或请求减少报酬外,并可请求赔偿其损害。

第五条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给付迟延的,甲方可径行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第六条甲方于约定的化妆、试穿、摄影等期日内,应配合乙方为必要的协助行为。

甲方不于上述期日内,为必要协助行为的,乙方应以书面定七日以上的期限,催告甲方为必要的协助行为。

甲方不于上述期限内,为必要协助行为的,乙方可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第七条甲方应于约定的选片日期到乙方的营业所选择____________片,于约定的取片日期到乙方的营业所取回相片。甲方不于约定的期日选择____________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应订七日以上的期限,催告甲方选择____________片或取回照片。

甲方不于上述期限内,选择____________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自该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仅就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负其责任。

双方同意甲方不于第一项期限内选择____________片或取回照片的,乙方经保管六个月后可请求收取报酬及保管费,并销毁____________片或照片,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但因合同终止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甲方选定部分的底片、____________片,其著作权归属甲方,乙方应连同照片同时交付予甲方;未经甲方选定部分的底片、____________片,乙方应予以销毁。

第十条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依本合同完成的摄影作品及其他著作物,为其他使用或利用。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对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应确保其为履行合同所提供的衣物、工具或场所等,无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

第十二条乙方可收受定金,其金额于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20%范围内,由双方约定于附表中。

第十三条租借的礼服无灭失、毁损情形时,乙方应无息返还收受的押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计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收回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民法通则、消费者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二

新郎:________。

联系人:______。

新娘: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婚礼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__服务事项。

(一)拍摄种类。

套系名称:__预约日期:__拍摄日期:__摄影师:

看样日期:__二次选片日期:__取件日期:__经办人:

(二)约定套系内容。

1、拍摄______张、供甲方选择________张、入册______张、刻入光盘______张。入册外的照片经甲方认可,双方以协商价格,按________元/张收费__赠品:

2、像册__寸、入册__张、制作工艺像册__寸、入册__张、制作工艺。

备注:

4、像框______寸、放大______寸、制作工艺_______。

像框______寸、放大______寸、制作工艺_______。

5、拍摄当日,头花、眼睫____________、__由__方负责,化妆师。

6、喜帖__张。

7、拍摄当日,外景地点__以及来往的路费由__方承担。

(三)婚庆当日内容。

婚庆当日,由乙方提供新娘化妆______次(上门服务另行协商),提供新娘婚纱__套,在_________服饰区域任选,超出服饰区域的租赁价格________元/套。

第二条__服务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根据第一条中甲方选择的各项服务项目,甲方向乙方缴付摄影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

1、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__元,预约当日付款。

2、分期付款:__预订时支付订金人民币(大写)__元,拍摄当日付清余额人民币(大写)__元。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于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二)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到达乙方指定场地,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拍摄。

(三)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需提前7日告知乙方,并应取得乙方的同意。

(四)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选样及取件。

(五)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热情服务和尊重甲方意愿的原则为甲方提供包括咨询、化妆、服装、造型、拍摄在内的摄影服务。

(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安排甲方拍照,看样及取件。

(七)乙方应保证拍摄质量及成品质量,乙方对照片修整及艺术处理须征得甲方认可签字。

(八)乙方应以协商价格将相关____及影像资料提供给甲方,若甲方不认可,应当面将影像资料删除。

(九)拍摄的影像资料超过六个月仍未领取的,乙方行使通知、告知义务后不负保管责任并作妥善处理。

第四条__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在拍摄服务过程中,如造成影像资料全部丢失或部分未能完成服务约定,乙方应返还服务费______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退款或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服务收费的____倍,赔偿金额________元。

(二)甲方选片时可通过加选付费的方式要求超出所订套系组数以外的照片入册、放大及制作其他产品,以协商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三)影像资料的所有权归_____方所有,如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载或使用。

(四)___________。

第五条__违约责任。

(一)若甲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返还订金的_____%。

二)乙方在约定拍摄日期7日前,提出终止本合同,应向甲方返还__倍订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新郎:___________。

_婚庆单位:____________。

新娘: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三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以_________影像俱乐部网站为交流平台,免费为乙方提供个性写真服务。

2.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所组织的各类拍摄活动;。

3.乙方自愿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信息等均为自愿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可靠。如因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因而引发的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有权在网上发布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作为宣传,并且,在所组织的各类拍摄活动中,为乙方提供参与的机会。

5.甲方如实制作、发布乙方资料(包括:照片、个人资料等),并由乙方监督认可。同时,甲方有义务和乙方一起维护乙方的个人的隐私权和个人肖像权。

6.在甲方不定期举办的各类拍摄活动中,将优先考虑为乙方提供参与机会。

7.乙方对于在甲方组织的拍摄活动中,由甲方会员拍摄的以乙方为模特的摄影作品享有个人肖像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会员不得将摄影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8.乙方授权甲方及其会员在非商业领域使用上述第7条提及的摄影作品,包含不限于在甲方管理的_________影像俱乐部网站上发布、讨论以及评比。

9.上述第7条提及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拍摄者所有,肖像权归被拍摄者所有。

10.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个人肖像权不受损害,如果需要在其它媒体发表或参赛上述摄影作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11.按照自愿原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期内单方面取消协议,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甲方认可为准。在甲方认可之后一月内,甲方必须把所有乙方的照片资料从甲方网站收回,双方的义务也同时终止。

12.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以双方签章时间为准,乙方对于合同期满后的续约有优先考虑权,期满无异议视作自动续约。

1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四

手机: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手机: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____年__月__日____先生____小姐婚礼摄影服务,服务时间为__小时,服务价格共计____元,预收定金____元,服务余款共计___元婚礼当日以现金方式结清。

服务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婚礼摄影服务内容有:

1、乙方提供摄影师_名,摄影助手_名。(备注:____________)。

2、拍摄张数__张左右(具体张数根据婚礼时间安排、天气、和环境因素而定)。

3、后期调色修饰处理__张。(是否需要自行选择需要处理照片___)。

4、所有修片将配乐制作电子相册。

5、所有原片修片以jpg格式全部刻录于dvd中交付甲方。

二、乙方若因故不能按时为甲方提供服务,应提前通知甲方,除返还甲方定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当于定金等额的违约金。

三、甲方若因故取消婚礼或更改婚期视为单方面违约,定金不予退还。

四、乙方若因设备原因造成拍摄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对拍摄造成影响的,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仍对甲方造成一定影响的(部分数据丢失),则乙方按照丢失数据所占时间段的比例对甲方提供该时段内相应费用的等额赔偿,若造成重大影响的(全部数据损失),乙方除退还所收定金及婚礼跟拍服务费外还应按照摄影服务费进行等额赔偿。

五、摄影工作期间乙方人身及所携带设备由于相关婚礼过程中外界原因发生意外,如所乘车辆发生事故或鞭炮所造成的伤害与损失,或酒水彩带喷洒等造成的`损坏,或在新人家中设备被盗,甲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乙方在拍摄婚礼过程时,其他任何人员(无论何种身份)均不允许干扰拍摄,因其干扰行为造成乙方工作不能完成并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拥有所拍摄照片的著作权及在不损害甲方名誉为前提下的作品使用权。

八、婚礼摄影服务属于纪实性艺术创作,每对新人的婚礼都因其时间,地点,天气,环境,流程等诸多不同而导致最终的影像呈现独一无二性,乙方无法保证一定能拍摄到何种画面或场景。

九、乙方的婚礼摄影手法及后期风格都属于唯美纪实类,绝大多数照片的后期处理不做人物体形及皮肤修饰,部分特殊情况适当修饰处理,程度由摄影师自行把握。新人请勿用传统婚纱照那种过度失真的修改来要求纪实类婚礼摄影。

十、本协议所有条款得到双方一致意见并共同签订遵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

乙方(签字):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五

(一)一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地点的,需提前3日告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二)甲方在拍摄期间应当服从乙方安排,配合乙方完成各项服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当自行保管或交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取件,未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取件超过6个月的,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不负保管责任。

(四)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如实、全面告知除套系内容外其他可能收费的产品、服务的内容及收费标准。服务中发生套系外收费项目的,双方应当按照签订合同时甲方认可的收费标准即时清结相应费用。

(五)乙方收到钱款后应当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据,注明收费项目及金额,并在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后开具正式发票。

(六)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拍摄、选样、取件及其他服务,对照片修整及艺术处理应当征得甲方书面确认。

(七)对于套系约定数量以外的样片及底片等图像文件资料,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价格转让给甲方,如甲方不需要,乙方应当在甲方取件时当面销毁。

(八)乙方应当保证拍摄质量及成品质量满足甲方提出的特别要求或达到乙方承诺的标准,且不得低于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最低标准。

(九)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及服务中使用的各种产品,如服装、化妆品、相框、相册等,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卫生、安全及质量等要求。其中相框、相册等开胶、变形的,包修期不得少于一年。

(十)乙方按照约定享有摄影作品著作权的,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一)乙方应当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隐私保密。

二、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退还相应费用。

(三)由于一方原因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要求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修理、更换或重新制作;无法修理、更换、重新制作,或修理、更换、重新制作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免相应费用。

(五)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原始图像文件全部或部分损毁、灭失的,乙方应当免费补拍;无法补拍或甲方不愿补拍的,乙方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并按照相应费用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擅自发表、使用为甲方拍摄的摄影作品或泄露甲方隐私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行业规范的规定承担其他责任。

三、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摄影行业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四、其他约定。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合同内容的变更、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乙方应当保证甲方持有一份合同。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六

乙方应甲方要求为其提供产品图片的摄影服务,经双方共同协商服务协议如下:

1、拍摄项目为、公司产品照。

2、拍摄商品类别为、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乙方为甲方提供辅助物品。

3、此次拍摄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摄影费、30元/单个(件)产品合计金额以实际拍摄产品个数为依据(分次清单)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发票,甲方需承担费用6%的发票税费。

4、甲方在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支付1000元定金,乙方向甲方出据定金收据(发票加6%的税),待甲方收到成品图片(处理完成的图片)文件后立即向乙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

5、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其所要拍摄商品。

6、乙方保证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将拍摄的图片等资料外泄或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用途,不得留有甲方产品的原件,但是乙方如需有对外展示这些图片的须经甲方同意。如因乙方泄露其产品资料而让甲方蒙受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索取相应赔偿。

7、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拍摄)。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8、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法律法规为准。

9、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补充条款: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七

接受服务者(甲方):

提供服务者(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影/摄像师,在年月日点至点,上海,拍摄甲方以数码摄影摄像的方式,提供纪实摄影摄像服务。

第二条服务设备及标准。

(一)摄影要求:

使用相机拍摄,制作光盘或拷贝数据交付。

(二)摄像要求:

使用摄像机拍摄,拍摄完成后交付给甲方。

1、成品dvd光盘交付时间为拍摄完成后日内。

2、制作达到:图像清晰、色彩还原好、画质优良。

第三条报酬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报酬(大写)元。

(一)结算方式:现金。

(二)付款时间:。

拍摄当天支付。

第四条(一)如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或缺席,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不得有危险、违法、违规(违反拍摄地相关禁拍规定,如:展览会、商铺、会馆、政府机关、寺庙等等,如出现事故,责任损失由客户负责)等非正常拍摄,拍摄难度较大的要改拍,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八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摄影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1.乙方提供摄影师_____名,为甲方提供_____摄影服务及进行后期制作。

2.提供服务的摄影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从事摄影行业_____年以上,具备摄影中级以上职称,摄影师姓名____。

1.数码摄影要求。

(1)使用单镜头反光系列,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相机拍摄;。

(2)在服务时间内,拍摄数字图像不少于_____幅;。

(3)图像原始文件的有效像素应不小于_____;。

(4)图像文件格式为____________。

2.其他拍摄要求。

拍摄周期为一天,若甲方对拍摄照片不满意,可以重拍。如果是因为甲方的_____存在缺陷而要求重拍,或是有新_____要求重拍,都将另行收费。

3.后期制作要求。

图象经电脑处理后,乙方通过e-mail传给甲方。

摄影成品的交付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乙方提供摄影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_____小时。

拍摄起始时间: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

拍摄起始地点:__。

2.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即(小写)_____元。

2.结算方式:甲方通过银行卡进行付款。

3.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______%,即_____元;。

第二期:当乙方将数字样稿图片传递给甲方后,甲方必须将其它_____%,即_____元支付给乙方。

1.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影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2.乙方留有原始图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3.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1.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事先拍摄场景,地点,联系人,作为本合同附件。

3.甲方超过约定日期_____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1.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_____日,未支付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_____%计付。

2.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_____日之内支付服务报酬的,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千分之______支付。

3.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应以合理的方式销毁所摄制数字底片和成品。

4.合同约定的摄影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产品摄影服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影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

5.乙方必须对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甲方肖像权、隐私权的行为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一方对因摄影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等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九

随着社会的发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作为物业部门的负责人,亲身经历了几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这些案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所涉及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在此,我将分享我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心得体会。

首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常涉及内容繁杂。一个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到的内容通常包括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各种费用。而这些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往往会引发争议。例如,有些业主会质疑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或者质疑物业公司是否按时足额地支付供应商的费用。因此,在签署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应明确规定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并对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共识,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其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双方的权益需要平衡。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方,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以维护业主的权益。而业主作为委托方,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来保证服务的提供。因此,在解决纠纷时,应根据双方的权益进行权衡。对于涉及到费用问题的争议,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以达到权益平衡的目的。

第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需要及时有效。一旦出现纠纷,双方应立即进行沟通,以达成共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解决。然而,诉讼过程通常会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并且可能会对双方的关系造成伤害。因此,双方应尽量通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以达到快速有效的结果。

第四,物业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方,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义务。首先,物业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其次,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以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物业公司还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最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预防更为重要。预防胜于治疗,物业公司和业主应在签署合同之前,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双方应充分沟通,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深入了解和讨论,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总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一个复杂而常见的问题。通过对这些纠纷案件的研究和探讨,我认识到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只有双方积极沟通,权益平衡,及时处理和预防纠纷,才能保证物业服务合同的顺利实施,维护业主的权益,促进社区的稳定发展。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十

第一段:引言(150字)。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作为现代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服务,物业管理在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有可能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本文将从合同履行、争议解决、补救措施等多个方面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进行探讨,为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合同履行(250字)。

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是避免合同纠纷的关键。居民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价格、责任范围等进行明确的了解。物业公司则要通过充分沟通,确保与居民在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此外,物业公司应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质量,以提升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减少纠纷的发生。

第三段:争议解决(300字)。

纠纷的发生在任何合同中都无法完全避免。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发生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寻找解决问题的共同方案。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协助,例如物业协会或者相关部门的介入,并通过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例如合同、通信记录、支付凭证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段:司法救济(300字)。

如果通过协商和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居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公司则需要保持合规经营,妥善应对诉讼风险。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充分理解法律规定,积极提供相关证据,并遵从法院的调解和判决。同时,双方也应该对诉讼过程中的成本和时间成本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第五段:改进措施(200字)。

为了减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和居民都需要采取一些改进措施。物业管理公司应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与居民建立良好的互动沟通机制,及时反馈、解决问题。居民则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合同意识,详细了解合同条款和物业公司的责任范围,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反馈,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权。

结尾(100字)。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社会经济发展中常见的问题,合同履行、争议解决和司法救济等环节都需要双方合作,寻求共同解决方案。通过加强管理和沟通,提升居民满意度,以及加强保护意识和权益维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发生可以得到有效的避免和减少,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十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服务项目:

在《_________网》_________页_________位放置甲方企业网页和链接企业网站。

二、权益与义务:

上传内容仅限经济业务方面,不得上传虚假信息,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如因违反而引起的纠纷与法律责任等由甲方自负,与本网无关。若因技术问题使甲方信息不能正常发布时间连续超过15天以上30天以内的,乙方按天计算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天以上仍无法正常发布的,乙方将未予发布时间的全部款项退还甲方,本合同同时解除(火灾、地震、黑客病毒攻击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_________元/年,网页维护费_________元/年,图表设计费(一次性)_________元,网页制作费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其他约定:

服务期限:到款之日起至次年同日。

如有未尽事宜可及时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续。合同传真件与正本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十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专业版,欢迎大家分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服务费用______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____服务合同》,被告委托原告为其提供________服务。双方约定律师费的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原告提供___________服务后被告支付相关服务费__________元。

接受委托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被告提供了相关服务,被告却在原告的多次要求其提供相关费用________元后依旧拒绝支付。

综上所述,原被告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设定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共计___________元。因被告未积极履行合同设定的义务,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具状诉请贵院依法审理,判准如上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十三

物业服务合同作为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难免出现合同纠纷。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物业服务从业者,我深切体会到合同纠纷给双方带来的困扰和损失。在纠纷处理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了解合同要点,规避纠纷。

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要点,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首先,双方应明确在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以免因为对服务内容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纠纷。其次,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违约责任等,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时,无法知晓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责任。此外,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双方的意愿真实,避免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隐瞒等行为。

第二段: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解决。

在物业服务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合同双方应积极主动地进行沟通和解决。首先,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反映服务质量问题,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其次,对于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尽量避免诉讼的发生。同时,双方应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解决纠纷时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最后,为了减少纠纷的发生,可以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履行保证金等约定,以提高合同的履行率。

第三段: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尽管我们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都注意了很多事项,但还是无法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在面对纠纷时,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我们可以自行了解法律的基本知识,对自身的权益有一定的保障,但对于较复杂的纠纷,我们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我们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援助。律师能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并给予我们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第四段:加强合同管理,促进合同履约。

为了提高合同履约率,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我们应该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首先,合同的签订应该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要求,确保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其次,合同的履行过程应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服务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发生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最后,要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以方便双方及时了解和核查履约情况。

第五段: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合同纠纷不仅仅是个别案例,也反映出物业服务行业整体发展的问题。在纠纷处理的同时,我们要认识到合同纠纷背后的问题,并积极参与行业自律和规范建设。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遵守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行业协会、政府等相关机构应加强监管和引导,推动物业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通过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纠纷的发生不仅仅是因为双方理解的差异,更是因为在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中的不慎和疏忽。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才能有效预防合同纠纷,维护双方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十四

合同。

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转让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电信服务合同纠纷判决书,欢迎参考阅读。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

被告周某。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与被告周某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文美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某通信公司委托代理人耿粟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周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某某通信公司诉称,被告自20xx年5月起租用原告移动电话号码,自20xx年6月起,被告连续数月积欠原告移动电话通话费、月租费人民币650元。经原告催讨未着,故诉讼来院,要求被告给付上述欠款并偿付相应违约金人民币429元及合同违约金人民币1536元(按日利率3‰、计至20xx年6月)。

原告提供证据如下:业务受理确认单、移动电话用户欠费及违约金清单各一份。被告周某未答辩,亦未提供证据。

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周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电信服务费用(移动电话号码)人民币650元。

二、被告周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逾期违约金人民币429元。

三、被告周某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某某通信公司合同违约金人民币153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被告周某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第三十五条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缴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

审判员王文美。

书记员吴竞爽。

原告(被反诉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获嘉县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分公司)。负责人焦启鸣,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灵霞,女。

被告(反诉人)宋成林,男。

委托代理人梁乐庆,男。

原告联通分公司诉被告宋成林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国梁适用简易程序,于20xx年5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宋成林当庭提起反诉,本院决定合并审理,于20xx年5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杨灵霞、被告宋成林(第二次未到庭),委托代理人梁东庆均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被反诉人)诉称:被告系原告客户,电话号码为4527368,20xx年元月份,被告打长途电话欠费1342.45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所欠话费,同时认为被告的反诉不能成立,要求依法驳回反诉。

被告(反诉人)辩称:被反诉人所诉不实,其称反诉人欠长途话费纯属无中生有,反诉人使用的是包月电话,至20xx年5月底到期,但联通公司擅自违约将反诉人的电话停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责令其将反诉人的电话接通,并赔偿因停机造成的经济损失3000元。

原告(被反诉人)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长途清单查询结果一份三页;2、视听光盘一份附录音笔录一份;以此证明被告欠其长途话费1342.45元及催要话费的情况。

被告(反诉人)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李红利证明一份;2、宋志远证明一份,以证明反诉人的经济损失情况。

经庭审质证,对于原告提交证据1,被告有异议,认为长途电话不是被告家人所打,是网通公司盗打的,因该证据客观记录了号码为4727368的固定电话拨打长途电话的详细情况,被告对此虽提异议,但未提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故本院对此其异议不予采纳。对于证据2,被告有异议,认为宋成林妻子并不能代表宋成林,且录像时并未告知当事人,不能起证明作用,因该视听资料证明联通分公司员工去被告家催要话费的情况,故本院予以采信。

对于被告提供的二份证明,原告均有异议,认为证人未出庭,且并不能证明反诉的事实,因二证人均未出庭作证,故本院对此二份证明不予采信。

根据庭审当事人陈述及上述有效证据,本院确认以下案件事实:

宋成林原系联通分公司的客户,包月电话号码为4727368。20xx年1月5日至1月30日,该固定电话拨打长途电话时长为35小时20分37秒,费用为1342.45元,被告一直拖欠未交。20xx年3月20日,原告公司员工去被告家里催要话费而未果,由联通公司新乡分公司直接将该固定电话停机。20xx年3月22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追回话费1342.45元。20xx年5月15日,宋成林向本院提起反诉,要求联通分公司为其接通电话,并赔偿因停机机造成的经济损失3000元。

本院认为,宋成林在接受联通分公司的电信服务过程中,使用并拖欠长途话费1342.45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酿成纠纷,应负全部责任,故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对于被告称因拖欠长途话费而被停机的包月电话尚未到期,仍应继续履行电信服务合同,因其拒绝交纳话费的行为已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联通分公司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故本院对反诉人要求继续履行电信服务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反诉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因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经济损失的数额,故本院对此请求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宋成林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长途话费1342.45元。

二、驳回反诉人宋成林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征收即25元,反诉费25元,减半征收即12.5元,由被告宋成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刘国梁。

20xx年五月二十一日。

代书记员邵明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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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服务合同纠纷篇十五

上述事实,由上海市房地产登记信息、《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果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照片等证据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在接受了原告的物业管理服务后,理应及时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现被告拖欠不付,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3,389元,合理合法,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滞纳金的诉讼请求,根据本案具体情况,本院不予支持。对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查档费、车资费、代理费等主张,缺乏相应依据,本院亦不予支持。对被告的抗辩意见,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二、驳回原告上海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李x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凌琳。

书记员。

彭程程。

上诉人(原审被告)方某,女,1968年6月2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某弄某号某室。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钱桥文化路某号某室。

法定代表人蔡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苗伟,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xx)浦民一(民)初字第130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xx年8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xx年12月23日,上海市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作为居间方即丙方,案外人周某某作为买受人即乙方、方某作为出卖方即甲方签订了《房地产。

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及附件《房地产买卖协议》,甲、乙双方经丙方居间介绍,就上海市浦东新区苗圃路某弄某号某室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的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协议》第三条约定:系争房屋及76号车位的总房价款为360万元(人民币,下同);第六条约定:《房地产买卖协议》成立,丙方居间成功;第七条约定:甲、乙双方应当于买卖合同成立之日分别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总房价款的1%各自支付丙方佣金,且甲、乙双方同意丙方可从转付或保管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应付的佣金。20xx年1月6日,案外人李某某与方某仅就系争房屋买卖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1578046),该房屋转让价款为329万。合同附件六注明的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载明,交易双方的居间介绍房地产经纪公司均为经纪公司。20xx年3月11日,系争房屋产权登记于案外人李某名下。周某与李某系叔嫂关系。之后,因经纪公司催讨佣金未果,故诉至原审法院,请求判令:方某支付经纪公司佣金36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原审认为,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定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定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经纪公司提供居间服务,方某与案外人周某定立《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协议》,最终与案外人李某就购买系争房屋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且已完成过户,经纪公司促成交易完成的标的为同一套房屋,方某将房屋出售给李某显然是经纪公司居间,并经方某认可。因此,参照《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协议》的约定,方某应于买卖合同成立之日按照总房价款的1%支付经纪公司佣金,故经纪公司要求方某支付佣金的主张于法有据,原审法院予以支持。至于佣金的数额,由于实际转让价款为329万元,原审法院确定佣金的数额为32,900元。原审法院审理后于20xx年七月二十六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作出判决:方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佣金人民币32,900元。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00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350元,由上海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30元,方某负担320元。

判决后方某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称,其与被上诉人间约定其出售房屋的净到手价为360万元,依据被上诉人方的解释也是此为上诉人实际收到的钱款,相关的佣金和税费不需要上诉人支付。现被上诉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张冠李戴,将已失效的协议强加于上诉人,要求上诉人承担佣金,没有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错误,导致判决显失公正。为此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原审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经纪公司辩称,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清楚,判决公平、公正。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正、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上诉人系通过被上诉人居间,欲出售系争房屋,并与被上诉人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居间协议》,虽然最终该房屋的买受方并非原协议的签订人,但上诉人亦无证据材料证明其系通过其他居间单位或者其他方式与买受人接触并洽谈购房事宜,且上诉人与买受人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多确定的中介公司亦是被上诉人,故上诉人系通过被上诉人的居间,才得以出售了系争房屋,上诉人理应支付相应的佣金。上诉人另称被上诉人曾承诺上诉人净到手价为360万元,无需上诉人承担佣金及税费等,但上诉人对此并无相应的证据材料佐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这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现鉴于上诉人主张免付佣金的请求缺乏相应的依据,上诉人应当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综上,本院认为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清楚,判决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22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方方。

审判员顾依。

代理审判员毛炎。

20xx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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