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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呐喊读后感(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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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呐喊读后感(专业13篇)
    小编:曼珠

读完这本书,我对主人公的经历产生了很多思考。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首先需要全面理解书中的主题和核心思想。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几篇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首先是《红楼梦》读后感,正是这部作品中独特的人物塑造和精彩的情节描述让我为之动容;其次是《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这本书中刻画出的伊丽莎白·班内特女士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后是《1984》读后感,这本充满反乌托邦色彩的作品让我对权力和自由有了更深刻的思考。以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写出更好的读后感。

读呐喊读后感(专业13篇)

读呐喊读后感篇一

印象最深的是狂人日记、孔乙己、一件小事、阿q正传四篇,但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是《故乡》结尾的那句:期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自序里写当时国人需要拯救。从对中医的迷信写起,说中国人需要医药上的生理解救,然后写到在日本看电影国人思想的愚昧,弃医从文,要从思想上拯救中国人。

相信当年肯定有人对鲁迅的行为不屑一顾。

但鲁迅怎样说:横眉冷对千夫指。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依然有感动、愤慨、豁然的情绪,而那些非议鲁迅的.人呢,谁记得。

鲁迅说,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他是第一个走这路的人,当时当下被误解、被攻击、四处碰壁,但过了这些年,我们都只记得他,读他的作品,而不会记得那些非议他的人。

一条路,要成为第一个人走这路的人,不仅仅要有勇气,要有耐心,更要一颗强大的内心,能担得起所有的非议。

要明白,十年百年之后,后人真正看到的,仅有构成系统的作品,不是散乱的作品评论。评论别人太容易了,大家都能做,但能正在坚持下去写出好作品、干成大事的,太少。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做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

此刻社交网络不比从前。从前鲁迅写文章,都是与人隔空对话,在报纸上骂,稍微还有点门槛。此刻大家在社交网络上稍微对什么有意见,都能直接留言、评论。

现代社会,如果你想干成一件事,内心素质要十分豁达。

如果你真想干大事,聪明点的话,请戒掉社交网路,孤独地走你想走的路。

读呐喊读后感篇二

余华,一位蜚声国际的小说家,一位写实中国的作家。他的作品都是满溢智慧的宝石,《活着》是一部中国杯具史。福贵的一生在我看来是悲惨的,大半辈子多灾多难,经历身边亲人逐一离世。但从福贵的角度,他并没有认为自我的生活是痛苦的,这点从福贵在诉说自我的故事时能够看出,平淡而又质朴的讲述,犹如看破红尘的老僧。当看完这部小说时,我想到“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又总觉得还不够,福贵身上不只有这些,但是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我敬佩福贵,佩服他的勇气,活着的勇气。

福贵是幸福的,有一向疼爱自我的父母,有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有一向孝顺自我的儿女,平淡是福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福贵在我们眼中又是悲惨的,身边人相继离自我而去,他默默忍受生活带给他的苦难,不曾向苦难屈服,所以我佩服福贵,最底层的小人物却有着经受暴风雨一样心胸。难以想象当我应对福贵曾遭受的苦难我会怎样做,我想我不可能做的比福贵好,可能在此中死了不明白多少回了吧。

在读福贵时,我骂福贵年少无知,怒其不争,终家财散尽,老父亲也离世,我恨不得打他几个耳光。我继续读着,福贵的家还没散,他最后改过自新,为他的小家工作。“不幸”还是找到了他,一向陪伴自我的妻子被老丈人强行接走,一向爱着他的母亲也身染重病。福贵没有哀怨,依然努力地生存着。日子渐渐变好了,老婆为他在娘家生了儿子,儿子出生后的半年,妻子家珍回来了。如福贵母亲所说是你的谁也抢不走,家珍就是他的。在这充满期望的日子里,生活还是那样无情,母亲重病垂死,自我被抓当兵,战争摧残着人的意志,我们的福贵幸运而又艰难的活下来了,我想大概是他一向忘不了他的家吧。

大难不死的回来,一切重新步入正轨。在那充满期望的田野上,家珍在田里晕倒,苦难在这时候接踵而来。家珍的病无法治愈,儿子的意外死亡,女儿的难产,家珍无法承受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去了!这时候的福贵只剩下偏头女婿和小外孙,他的头发全白了,脸上爬满了皱纹。生活还不放过他,女婿在干活时意外身亡,他最后和小外孙相依为命。读到那里,我几次泪眼婆娑,感叹为什么他要承受那么多,为什么老天一向不放过他,就算前二十年生活无度,但福贵所承受的也太重了。我以为老天会怜悯他,在他死后,外孙会为他收尸,我想错了,大错特错!因为命运并非如我们所意料,外孙因他而死。福贵责备自我又老又蠢,害死了外孙。我看不下去了,我责怪老天太无情,也在回想福贵的一生,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还是忍不住看完书的结局,老牛福贵陪伴着福贵,老人和牛渐渐远去。

读完全书,回想几天,“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应对苦难,应对痛苦,不管最后的结局如何,死亡或许能够逃避,但活着的人已经是英雄。

读呐喊读后感篇三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他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读呐喊读后感篇四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國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國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國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國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歡《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國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國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國,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读呐喊读后感篇五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呵,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啊!

或许,我们该感谢。感谢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还有像鲁迅先生那样清醒、有着强烈的爱国救国思想和民族责任感的人!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中国经过漫长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多少革命先辈努力的结果啊!而如今,中华巨龙已腾飞,让我们共同努力,走向明天!

湖中的涟漪已渐渐平息,心中的呐喊却仍在继续!

读呐喊读后感篇六

“小书虫”张馨月同学也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惊喜,因为她遇到了一本有趣的书。

这个星期,我觅得了一本好书,是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书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完整篇文章,我对鲁迅先生的幼时生活既羡慕又不羡慕。

我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中的生活,充满了无限趣味。

百草园是鲁迅先生老宅后的小园子,后来“同老屋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后人了”。我尝试通过书中的句子来复原百草园的样子:“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窜向云霄里去了……”能有这么一个生机勃勃、鸟栖虫居的精致小园子,多么令人羡慕啊!

不仅如此,到了冬天,百草园又给鲁迅先生提供了一种特别的游戏——“智斗”小麻雀。下大雪后,扫一块空地,用一根棍子支起一面筛子,在筛子下面撒上一些粮食,用绳子系着棍子,自己躲到旁边,拉着绳子的另一头。等麻雀吃粮食时,拉绳子扯开棍子,让筛子扣住麻雀。只可惜鲁迅先生的技術实在太差,很难斗过聪明的小麻雀呢。

我不羡慕的是鲁迅先生在三味书屋的学习环境。当时的学校叫作私塾,在这里学习的孩子得背一大堆拗口的古文,而且私塾的先生只教背诵,并不讲解文章的真意。这是多么枯燥的事情啊!还是我们现代的校园生活好,不用背诵那么多拗口的古文,老师也会耐心给我们分析文章。

除了自己的幼时趣事,鲁迅先生还在这本书中刻画了很多人物,作为“小书虫”的我,会继续去认识他们,寻觅更多的精彩。

读呐喊读后感篇七

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孤儿,而且他们是孤儿院最调皮最大的双胞胎。

有一些大人觉得自己很有爱心,就来接这两个孤儿去自己家,但是都非常恼火地把他们送回来了。因为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在家里很不守规矩,把大人的家里弄得一团糟。

但是最后这两个孩子被两个老人接走了,他们是谛乐和赛蕊。他们就住在一个叫“呐喊红宝石”的`地方。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在两个老人的家里也总是把东西弄坏,但是这两个老人并没有生气,他们给这两个孩子讲了他们小时候也经常打碎东西或者搞坏东西,但是他们能尽力把它给修好。

最后,两个孩子在“呐喊红宝石”生活得很幸福。

这本书里的两个孩子有个愿望,就是走出孤儿院,去森林,那里可以大喊大叫,没有规矩,可以快乐地奔跑,他们可以互相扔泥巴,也没有人嫌他们很脏。虽然不太可能实现,但是他们不放弃,最后终于在呐喊红宝石实现了。

我觉得只要不放弃,努力去争取,就一定能实现愿望。

读呐喊读后感篇八

呐喊》这本书,每一篇都深深震撼了我的心。我无法想象那时人们的生活。

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篇文章是《狂人日记》。这篇文章的背景是三年自然灾害下发生的。明显的反应了社会的黑暗与丑陋,人性的可怕,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心狠手辣的事。在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开始人吃人这一可怕的行为。在面对饥饿,面对自然灾害时,主人翁的哥哥吃了自己的妹妹,又筹划着,吃自己的弟弟,就在这危险面前什么情同手足,什么亲情全抛至脑后,荡然无存了,剩下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只为填饱自己的肚子,只要达到这目的,哪怕不择手段也则所不惜!

可是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你吃了别人,又怎么能知道,哪一天别人会吃你。而在当今社会,不是人吃人,而是利益关系,金钱关系。社会的黑暗,为了自己,为了让自己得到好处,可谓能“大义灭亲”不惜手足之情,友情。只为个人己私而贪图一点点小小的利益。就因为这利益,你还必须是不是提防别人陷害你。

在文章的结束,鲁迅写道:“没有吃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如今大人们是孩子们的榜样,大人们的举手投足,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孩子,为了下一代不再辛苦的生活,为了下一代能有一颗感恩的心,请放弃你们那一点点小小的私利,孩子是祖国的希望与未来!

“救救孩子……”

“救救这个社会……”

这句惊天动地的呐喊,怎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思索呢?

这整本书,让我有了对社会的另外一个 认识让我对鲁迅先生,更多的仰慕!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读呐喊读后感篇九

放假的时候,我最喜爱的休闲方式,便是读书了。所以,这几个月,我读完了鲁迅先生所著的短篇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表明了作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表明了作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都心存三分顾忌。到后来,“我”才想到,自己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己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读呐喊读后感篇十

在《药》中,夏瑜未曾真正出现过,但她却是《药》真正的主角,是这短短3000字里浴火重生的高洁灵魂。鲁迅先生以沉痛悲愤之笔,绝望哀悼之墨塑造了一个在民族危亡的狂澜中,为拯救奴性愚民而殒身不恤的革命者。

她是寂寞奔驰的猛士,在茫茫无际的黑夜,燃起信仰之火,而那火光是多么微弱无助,夜空用无形的黑幕欺压它,鹰爪用无知的举动扑灭它,路人用纷纷的议论冰冻它。她用鲜活的生命为信仰祭旗,用满怀的热血为民主铺路,怎奈愚昧的民众豪不为之所动。

千年的奴性代代延续,这样一个民族势必会步入可怕的悲剧中。无知愚昧的劳苦大众,带着悲剧的枷锁碌碌终生,有多少人睁开眼看到了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只看到眼前的寸光,看到奴役别人的主子是怎样颐指气使,想到自己的处境,根深蒂固的认为只有自己拼命往上爬,爬到至高点才可以活的体面,一朝奴成主,便会变本加厉还给其他的奴,世世代代往复循环,耗尽精血。每个人身上都是羊与狼的完美结合,遇到强大者就温顺如羊,唯唯诺诺;遇到弱小者就凶恶如狼,抽干剥尽。

启蒙的思想引燃了整个世界的光明,却独独在自诩天朝的国度里,唤不醒睡狮!

没有人看见世界其他人民享受着民主和自由时,国人仍高呼着吾皇万岁。

“他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一句话,让人怒其不争的阿义跃然纸上。他是无知的工具,蒙昧的凶兽,他帮着统治阶级扑灭启蒙的火种,他永远都不知道,那些革命义士是在为像阿义这样的人的幸福而战斗,为他们的自由而牺牲。

革命永远都是用鲜血和身躯祭旗,夏瑜一介弱质女流不惮前驱,勇于扛起信仰的大旗。

她是一个地道的儒家战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她用绝望的希望抗击暗夜,踽踽独行,英勇无畏!纵使天下人都不能理解,仍毅然决然。

她撇下生活饥寒交迫的老母,不是对母亲的冷血无情,对家庭对父母,她有多少的负疚?只因民族已到生死存亡之际,她何尝不想做一个好女儿,何尝忍心让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只是有更重的责任在肩,还有四万万人在水深火热中煎熬啊!

她终成为民族重生的药引——夏瑜的血做了人血馒头,她用鲜血医治整个民族。鲁迅在这里用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比喻。这个民族之所以历经磨难仍然屹立不倒,就在于儒家的当仁不让,墨家的摩顶放踵以利天下。

文学欣赏的作业,尽管老师给了个低分,但还是需要纪念一下这门课,鲁迅、曹禺、阿q。尽管不喜欢她讲的某些初中就讲过的内容,但不得不承认她仍然是个可敬的老师,摔着书在讲台上大骂国民劣根性,哑着嗓子批判封建专制的毒害。其实有些东西虽然小时候听过,但时只是个名词,多年以后,再次拿出来咀嚼才能明白其背后那些血与泪的深意。

读呐喊读后感篇十一

一朵朵花瓣,一缕缕香气,组成了一座花园,它就是《朝花夕拾》。翻开书本,似乎真有一丝香气扑鼻而来。读完这本书,我不禁对鲁迅先生产生了一种敬佩之情:他是这样的大胆,敢于批判,勇于反对,看似赞美的句子实际上是在辛辣地嘲讽,见解独特,开创了我国白话小说的先河,不愧是伟大的文学家。

读了这本书,我对书中的人物感受最深的是阿长。阿长是一个没有文化、粗俗的劳动妇女,但她很热心肠,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没有心机,像所有人一样希望自己一生平安。我很喜欢阿长,她会讲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她很和蔼,很大方。还有衍太太,我也是对她印象深刻。鲁迅先生对衍太太的描写表面上是赞美,实质上却是嘲讽和不满。衍太太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妇人,这种人是最令人们厌恶的。

鲁迅先生的童年生活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在百草园中的欢乐游戏和美丽景色令我向往羡慕,在三味书屋里的枯燥学习和没有自由又使我对他们产生了同情。那时候的孩子们只能死读书,我们这一代相比起他们,是幸福多了的。

这本书中最引起我的共鸣的文章是《五猖会》。鲁迅先生在小时候那么向往五猖会,父亲却要求他背书,使他一点也不快乐。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相同的经历,鲁迅先生真切地道出了我们的心声,我认为家长们真应该看看这篇文章,看看我们孩子的心声,反省反省自己。

让我们一同拾起鲁迅先生记忆中的花瓣,了解旧中国的弊端,并为了中国更加强大而奋斗!

读呐喊读后感篇十二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读呐喊读后感篇十三

很奇怪,這本书看到一半的時候我就想动笔写观后感了。因为我觉得看不懂,当然不是真的看不懂,是感觉里面所包含的内容,所要表达的主题我似乎一无所知。

首先,這本小説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几乎大部分句子的主语都是我。然而,“我”在书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呢?实际上,“我”是一个角度,只负责叙述,大部分的情节都是“我”周围所发生的事。説白了,“我”就是个随波逐流的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更无法左右小説的发展。第一次发现,看小説的時候就像有个人坐在你的面前,没有丝毫语气的高低起伏,感情的波澜曲折,就像一台机器在向你陈述着什么。其次,小説没有一条明确的线索走下来,没有一个大的主要事件作为全书的贯穿。四个章节之间是主人公成长里的一段時间的横向展开。从家庭亲情到伙伴友情,还夹杂着大人之间説不清、道不明的类似“爱情”的东西,甚至还有青春期的迷惘和童年细丝入微、時刻变化的小小心思,种种种种。

老实説,一开始我对這本书的期待是很高的。。因为之前读余华的作品,我眼里是含着泪的。真的,是毫不夸张的説。第一次读《活着》的時候,我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怎么会有這样的作家?你要想是让我哭,就放肆的给我煽情,让我稀里哗啦的哭个痛快。你若想是让我深层次的去领悟,就客观的冷静叙述,让我波澜不惊的细细品味。可他,往往在最煽情的時候来句讽刺至极的话,最质朴的時候来句发自内心的感叹。于是,顺理成章的,我以为這本书会一如既往的让我有如此的感触。在心底,我期待万千,因为除了他,我还没遇到过能让我在课堂上全神贯注的去看,难得的抬起头双手捂住自己的脸,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的作家。

就像是上瘾了,被這种复杂的'感动感染过以后,一次一次,人就是很贱的动物。是的,我就是被震撼了,就像一次一次的在触碰禁忌底线,他不是一般的作家,這才是他的风格。

我想都有。但這本书之所以能打动我的地方在于:余华准确客观的笔触,描绘了许多现在似曾相识的现象。诸如早恋、出轨、不孝、背叛等。余华从不去回避這些话题,這让我想到了前段時间看的蒋勋《孤独六讲》里所阐述的思想:谁不是有七情六欲的人,为什么人们总是在隐藏,让自己看起来更符合社会传统价值取向。而往往忽略的本质却是,這其实是让我们变得更加孤独。

用句矫情的话来説:只要你站在我身后,我愿意为你背叛全世界。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看题目:在细雨中呼喊。细雨究竟指的是什么呢?童年的不幸,一路的坎坷,是“我”的?更多的是他人的,繁衍开来讲,是整个社会的。所以,如我一开始所説的,我没看懂。承载了似乎太多的东西,有些话,不用多,一句,拿出来,细细摩挲,就是深深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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