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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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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汇总16篇)
    小编:温柔雨

写读后感是一种反省和思考的过程,能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语言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性,避免使用空洞和笼统的词句。接下来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激发大家对书籍思想的思考和看法的深入。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汇总16篇)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一

“我用残损的手掌/摸索这广大的土地”,诗的开头两行起着统摄全诗的作用。可以想见,在阴暗潮湿的土牢中是不可能有什么地图的,因此,“有残损的手掌摸索,这广大的土地”就只能是在心理场中展开的超现实的想像,让它去“摸索”心目中的祖国地图,诗人运用了象征义,“放大的土地”象征祖国,“残损的手掌”不仅写实,它还是一种意象。戴望舒几次谈到过中国的疆土,就如一张树叶,可惜缺了一块,希望有一天能看到一张完整的树叶。如今他以《残损的手掌》为题,显然以这手掌比喻他对祖国的思念,也直指他死里逃生的心声。“残损”一词,饱含血泪,既有自己深受摧残的痛苦,也有对日寇暴行的憎恨;既有对亿万同胞惨遭屠戮的同情,又有对苦难祖国命运的深沉思考……正是这一切,转化为一种不能自已的内驱力,使诗人强忍肉体与心灵的创痛,写出了这首传业佳作。

“这一角已变成灰烬,/那一角中是血和泥”,“灰烬”,“血”和“泥”是对沦陷区凄凉景象的概括,侵略者的烧杀抢掠,使大地上处处废墟,人民流离失所。诗人的手掌是残损的,祖国的土地也支离破碎,诗人与祖国有着共同的命运。

“这一片湖该是我的家乡……我触到荇藻和水的微凉”,“手掌”将诗人引到了他的“家乡”,这里的景色曾是那么美丽迷人。作者写到了家乡的春天、繁花、嫩柳、荇藻、水,调动了视觉嗅觉、触觉等感觉经验,如同身临其境地回到了家乡。这各种感觉经验的综合与联通,使诗人的幻觉世界立体地、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从而使读者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深沉的爱国之思与切肤的沦亡之痛。充溢在字里行间浓浓的思乡之情,与作者身陷囹圄的现实形成强烈对比。

“这长白山的雪峰冷到彻骨……尽那边,我蘸着南海没有渔船的苦水”,“手掌”由北向南,抚过大片国土。长白山、黄河、江南、岭南、南海,每到一处,作者都突出了该地区的特征性事物:雪峰、水夹泥沙、新生的禾草、蓬蒿、荔枝花,等等,是多种感觉器官对国土现状的感受,也是对沦陷区人民苦难生活的暗示,是诗人在囹圄中向祖**亲的抒怀。“岭南的荔枝花寂寞地憔悴”诗人用拟人的用法将荔枝花赋予人才会有的“寂寞”感受。在感情色彩上,这几行诗是忧郁的,消极的,冷色调的,表达了诗人对苦难中的祖国的无法言说的感情。

“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手指沾了血和灰,手掌沾了阴暗”,诗人的思绪在祖国土地上驰骋,所到之处,留下的都是国土被侵略者践踏的印象。

“只有那辽远的一角依然完整,/温暖,明朗,坚固的蓬勃生春”,“手掌”终于找到了“一角依然完整”的土地,那里是泱泱中华的希望,是抗击侵略、保持民族尊严的没有被践踏的最后一块净土。从这里开始,诗人的情绪不再低沉,变得热情、明朗与积极,他没有亲身经历过解放区的生活,但感情上无比向往。这是他对解放区的抒情性描述。

“在那上面,我用残损的手掌轻抚,/像恋人的柔发,婴孩手中乳”,这是诗中第二次出现“我用残损的手掌”字样,是强调手法。用爱国而受到敌人迫害的“我”,在这块温暖的土地上找到了安慰。手掌轻抚“像恋人的柔发,婴孩手中乳”是在想像性的虚拟中,结合着隐喻和明喻,包含着感情的丰富性。而“恋人的柔发”、“婴孩手中乳”这两个意象用得恰如其分,唤起了人的生命中最亲切的感动。

“我把全部的力量运在手掌/贴在上面,寄与爱和一切希望”,直抒胸臆,坚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斗争必胜,解放区民族复兴的希望所在。

“因为只有那里是太阳,是春,/将驱逐阴暗,带来苏生”,以“太阳”和“春”喻解放区,本体和喻体的共同特点是能给中国的大地带来光明和苏醒。残损的手掌摸索到了这里,再怎么疼痛再怎么心碎都会在满眼“春的阳光”中烟消云散,没有什么比这昏睡的土地上有一丝亮光更令人心动的了。诗人对胜利的渴望,对民族的希望,在这铿锵有力、激人奋进的诗句中表现到了极至。

“因为只有那里我们不能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那里,永恒的中国”,诗在高亢的调子中结果,作者道出了对解放区的真挚情感,对祖国未来寄予了热切的希望。“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两个比喻,是用水深火热的沦陷区反衬解放区——那里是将要实现民族复兴,诞生“永恒的中国”的地方。

诗人安排了两个部分来展示“摸索”的具体内容。一部分是已经遭受敌人蹂躏,变成灰烬,充满血和泥的土地;一部分是温暖明朗,蓬勃生春,依然完整的辽远的一角,这两部分并列在一起,恰构成横向对照。诗人使用两套笔墨,渲染出两种不同的色调,给读者以强烈刺激,诗人对敌人恨之切,对祖国爱之深,也就自然地显示出来了。

这首诗描写的对象很多,而我们读起来却不觉芜杂,这是因为诗人在想像中展开诗的内容,在想像中,诗人的手掌抚过了广大的国土。先是沦陷区的家乡,继而从祖国疆域的北部一直到最南端,最终停留在解放区。对祖国大地上每一处特征性景物的概括,作者突出的是“手掌”的触觉作用,如“微凉”、“冷”、“滑出”、“细”、“软”、“蘸”等等。这样,就把较广泛的描写对象相对集中起来,使之贯穿在“手掌的感觉”这一条线索上。因而我们读起来不觉芜杂。

另外,这首诗有着较为特别的押韵方式。有时是四行诗句一个韵,有时是两行押一个韵,有时是两行押一个韵。例如从第五行开始,押韵的字依次是“乡——幛——芳——凉”“草——蒿”“悴——水”“山——暗”“抚——乳”“掌——望”“活——国”。这样灵活的押韵方式,既体现了现代形式的自由,又使全诗有着相对协调一致的节奏。

我用残损的手掌。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二

1937年7月7日,日本全面侵华。

被蹂躏的中华大地处处弥漫着硝烟,处处泛着血色,哭喊着,枪炮声充斥着整个世界。

在颓废的一角,我看到了戴望舒,他伸出那双残损的手掌,轻轻的摸索着,欲哭无泪。

他想到了原本宁静而温暖的故乡:流银的湖水,阳光柔和,繁花似锦,禾苗细软而蓬勃。但现实却是如此无奈又残酷:灰烬沾满了血的泥土,冷到彻骨的雪峰……大地在哭泣。这一切激起了许许多多如同戴望舒一样对祖国怀着无尽热爱的爱国志士的愤怒,他们或以笔为矛,激励着中华儿女的斗志;或挺身而出,用生命奏响一支支不屈的凯歌,他们用行动诠释着对祖国的爱与责任。

在这无尽的泪水与伤痛中,希望翩翩而至,她用轻柔的双手为人们拭去泪水,抚平伤痛,让戴望舒看到了光明,也让亿万个中华儿女看到了光明。戴望舒用如同抚摸“恋人的柔发,婴孩手中乳”的感情来对待这片希望之地。他坚信“这里是太阳,是春,将驱逐阴暗,带来苏生,”他坚信只有这里“我们不像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他更加坚信“永恒的中国!”

18戊戌变法,谭嗣同英勇就义,躯体消散,灵魂永存,他在牺牲前高呼的“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的这段荡气回肠的话,永远的刻在了人们心中,永远的刻在中国的历史上。

几年前,一首《我的中国心》传唱于整个中华大地,铿锵的旋律,忠挚的爱国情感,让每一位中华儿女为之动容。

而今天,中国正在已不可估计的速度发展,爱国热情依然澎湃。

5月12日的四川汶川地震,推毁了建筑,悲痛的人民,深深的震撼着每一位炎黄子孙的心,我们慷慨解囊,尽全力帮助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手拉手,共同筑起了大爱不屈的城墙。

20北京奥运会,让世界瞩目,中国健儿们在赛场上顽强拼搏,赛出风采,输了水平,取得突破历史的成绩……这一切的一切都来源于中华儿女对祖**亲的一腔爱国之情。

孙子说:“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我们牢记:“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所以我们不可无志,不能忘记历史,而我们也知道不忘记过去并不意味着一味的面向过去,而是应该在牢记历史的基础上奋勇向前,努力学习,善待每一个人,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同学们,我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正在世界的东方喷薄而出,充满生机与希望,让我们携手,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奋斗!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三

对于一个人来说,手是多么的重要,而对于失去双手的人来说,坚强是最重要的!

在残奥会上在失去双手的游泳运动员有很多,但是他们非凡的表现让我们赞叹不已.他们失去了双手,如果要保持平衡,我们可想而知这些运动员所要面临的考验是多么的巨大啊!他们在失去双手的同时,那心灵上飞翔的翅膀都折断了,他们曾一度跌落到低谷,但是他们又用那隐形的翅膀,靠自己的力量又飞到高空;他们曾受到别人的讽刺与嘲笑,但是他们却把这些不屑一顾,他们曾被别人抛弃与失望,但是他们曾坚持阳光总在风雨后,这就是残疾人所体现的坚强精神。

我最敬佩的人是——张海迪,她是出生在济南,成长于莘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山东省作家协会文学创作室一级作家,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肢体残疾人协会主席。

5岁时因患脊髓病,胸以下全部瘫痪。从那时起,张海迪开始了她独特的人生历程。她无法上学,便在在家自学完中学课程,又自学了大学英语,还学习了日语、德语和世界语,翻译了16万字的外文著作和资料;另外还自学了十几种医学书籍和医科院校的部分教材,同时向有经验的医生请教,学会了针灸等医术。为了对社会能有所贡献贡献,她曾给农村的孩子当过老师,还曾用学到的医学知识和针灸技术为群众无偿治疗达1万多人次。她还用学过的无线电技术,在山东省莘县广播局做无线电修理工。

张海迪的成功都只是其中的沧海一栗,残疾人有不屈的脊梁,支撑起他们弯曲的身躯;因为有无私的胸怀才撑起无畏的信念;因为有了坚强,才能撑起巨顶的“泰山”!人生最困难的事与生活,都会被坚强与意念所打败!!!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四

伸出援手与受助于人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有些人不乐意帮助受困的人,还有些人不屑于收到他人的帮助,那是他们不快乐的表现。

每个人都有向日葵的一面,面向阳光,正直正义。我们应该把这种好的品质展现出来,让它发扬光大,使每个人都受到感染,永远的传递下去。

今天与父母出外游玩,刚吃些东西,一个电话就让爸妈匆匆忙忙的走了。手中揣着爸爸给的一张毛爷爷,目光在路人中游走着,自己一个人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吃完东西后,我无语的把单结了,爸爸好歹把单结了再走嘛,好吧,看他那么匆忙,我选择了理解。两个小人在心中战斗着。

走出店外,我被一群围着的人群吸引了,好似在看什么东西。走进了隐隐约约听到了音乐的声音,但不是太真切,就往里挤了挤。那是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男人,手中正拉着二胡,他自顾自的拉着,没有受到围观者的影响。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虽然我不会欣赏艺术,但听久了也就听出了一丝凄凉的意味。这是一个卖艺赚钱的流浪汉,一身的褴褛就看得出来了,我真的同情他。

表演结束后,他没有动身也没有说话,大部分的人都散了,但还有些人愿意往流浪汉面前的碗里放些钱。我掏出结单后剩下的所有钱,走上前,稳稳的放入碗里。我小心的开口:“你为什么不说话呢?也许还会获得更多钱。”他缓缓的抬头,冲我微笑,手在笔画着什么。我看着,已经知道了原来他不说话是因为他是哑巴。我没有再说什么,也冲他微笑,向他挥挥手,微笑着走向家的道路。后来与爸妈讲后被夸了,真开心!

如果每个人多点爱心,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我们要尝试着触碰阳光,让手掌上的阳光温暖每一个人。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五

1941年12月15日,香港英国当局向日本侵略军投降。日本占领香港后,大肆搜捕抗日分子。1942年,戴望舒先生也被日本宪兵逮捕入狱。在狱中,他受尽酷刑的折磨,但他并没有屈服。在牢狱里他写了几首诗,《我用残损的手掌》便是其中之一,寄托了一位中国文人的铮铮铁骨。

诗人以“残损的手掌”抚过祖国大地的形象化思绪,在想像中再现了他的家乡、长白山、黄河、江南、岭南以及他没有体验过的解放区的景象,以“手掌”的感觉展示了他内心情感的变化。诗人先是凄楚忧愤,转而热切期盼,对解放区寄予了民族复兴的希望。

一、诗人内心深处的恨与爱。

诗人憎恨那沦陷区,“这一角已变成灰烬,/那一角只是血和泥,/这一片湖该是我的家乡”,土地支离破碎,国将不国。“春天,堤上繁花如锦嶂,/嫩柳枝折断有奇异的芬芳”,用“锦嶂”来比喻百花争艳的美景,用“奇异”来形容柳枝的芳香,洋溢着喜爱、赞美之情,反衬出对祖国遭受到灾难的哀痛之情。“岭南的荔枝花寂寞地憔悴”,荔枝花本来是美丽的,可现在却是那么的孤单、残败,可见诗人的内心是十分的痛苦,一种对苦难中的祖国无法言说。但诗人是深爱他的祖国的,虽然诗人的手掌已残损,残损手掌的面积又更加小,可感觉还在,仍然要摸索“这广大的土地”。一会儿“触到荇藻和水的微凉”,一会儿感到“长白山的雪峰冷到彻骨”,一会儿又让“黄河的水夹泥沙在指间滑出”。这强烈的触觉反差构成了独特的语境,在这种语境的作用下,“手掌”的内涵与外延之间产生一种张力。“手掌”已不单是个人的手掌,同时还是整个民族的受伤的、“残损的”手掌。它受伤了,但依然是博大的,和广大的土地一样博大。

诗人形象化的思绪,以“手掌”的感觉来展示内心的变化,把内心的创痛化为残损的手掌,对祖国的挚爱与对河山沦落的痛惜化为深情的摸索,犹如母亲抚摸着孩子,又像孩子爱抚着母亲。正是通过这既超越现实又非常生活化的形象和动作,作者与现实之间形成了一种审美距离。

“残损的手掌”既写实,又表明诗人有坚贞不屈的意志。诗人用“手掌的感受”这一线索将全诗贯穿起来,残损的手掌从北向南抚摸着“长白山的雪峰”,“黄河的水夹泥沙”,“江南的水田”,“岭南的荔枝”,“南海没有渔船的苦水”。长白山位于东北,气候无疑是寒冷的,但“冷到彻骨”又分明是那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年代中沦陷区人民的心境的外化。江南的水田里本来是长有禾苗的,现只有蓬蒿,说明了沦陷区良田的荒芜。岭南,这四季如春的地方,“荔枝花寂寞地憔悴”,使人闻不到花香,听不到鸟语,满山都是荒凉、满眼都是废墟,听到的只有百姓那愁苦的哀叹、那愤怒的呼喊。南海的水和其他海的水一样,无疑是苦的,但诗中的海水不仅是苦的,而且连渔船也没有,这分明是敌战区人民在侵略者的骚扰下无法安居乐业的痛苦处境的象征。抚摸这些苦难,表现了诗人对祖国命运的深切关注。

二、诗人内心的愁苦与希望。

诗人想像着用手掌抚摩着被日本侵略者蹂躏的国土,“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手指沾了血和灰,/手掌沾了阴暗”。写出侵略者的烧杀抢掠,使大地上处处废墟,人民流离失所。在愁苦中,他看了希望——“只有那辽远的一角依然完整”,“温暖”“明朗”“蓬勃生春”的解放区,让诗人情绪陡然一变。“残损的手掌轻抚”着那“完整”的“一角”,“像恋人的柔发,婴孩手中乳”,是那么的柔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令人依恋!这土地是美好的、温暖的,是令人向往的、无比香甜的。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区的地,是美丽的地!贴切的比喻形象,体现出诗人在这里明朗、温暖的解放区土地上找到了安慰,同时唤起了人的生命中最亲切的感动。“我把全部的力量运在手掌/贴在上面,寄与爱和一切希望”,直抒胸臆,坚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斗争必胜,解放区是民族复兴的希望所在。“因为只有那里是太阳,是春,/将驱逐阴暗,带来苏生”,以“太阳”和“春”喻解放区,本体和喻体的共同特点是能给中国的大地带来光明和苏醒。“因为只有那里我们不像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那里,永恒的中国”,诗在高亢的调子中结束,用“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比喻水深火热的沦陷区,来反衬出对解放区的真挚情感,对祖国未来寄与热切的希望,那里将要实现民族复兴,诞生“永恒的中国”。

本首诗,诗人运用对比的手法,用两个部分安排来展示这“抚摩”的具体内容:上半部分是已经遭受日寇蹂躏、变成灰烬、充满血和泥的土地;下半部分是温暖明朗、蓬勃生春、依然完整的辽远的一角。这两部分并列在一起,恰构成横向对照。诗人使用两套笔墨,前后对比,渲染出两种不同的冷暖色调,给读者以强烈的刺激,诗人对敌人恨之切,对祖国爱之深,也就自然地显示出来了。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六

今年的冬冷得格外凛冽,北风如饿狼一般钻入脖颈,我不禁缩了缩脖子。学校门口两排高大的梧桐树,在月光下,孤独而又凄冷地立着,似乎连梧桐也受不了这“冻手冻脚”的天气。我背着书包,踏着晚自习的下课铃,向校门走去。

那是扎眼的灯光,如同回光返照的死人般用力地发出光亮,那是发了黄的白光。路灯拉长了的影子,在这样“瘦骨嶙峋”的夜晚徒显落寞,冰冰凉凉地铺在地上。那影子动了,向我飘来,不是幽灵,正是父亲的影子。我向父亲抱怨着冻死人不偿命的鬼天气,一边用“水汽液化”的原理为自己取暖,父亲没有什么话,他向来如此。

我的手顿感温暖。那是父亲用他宽厚的手掌,像包饺子一样把我的手攥在手心。我的“小爪爪”蜷缩着,像是历过冰天雪地,迎来明媚的朝阳。而这阳光,正来自父亲手心的温暖。这束阳光的温暖,触及每一滴血液、每一根神经,知道拨动回忆那根弦。

大手包着小手,然后揣在兜儿里。一如多年前那个拉着我学走路的父亲,如那个手把手教我写字的父亲,如那个夏夜蒲扇在手中不停的父亲。父亲总像一个火热的太阳,时时刻刻照亮女儿那颗小宇宙,温暖明媚的阳光是父亲的爱,满满地照在女儿的身上。

如今,爸爸已不再年轻,并随着哗哗的流水匆匆老去,可唯一不变的,是父亲温暖的好。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七

乡村的一个夜晚里,月亮圆圆的,在天空中发出银色的光芒,微风轻轻的吹着,花儿和小草都在沉睡。在这个漆黑的夜晚里,一只一只萤火虫提着灯笼在给我们照光,小蛐蛐也自豪的跳了出来,唱着动听的歌。在高远、幽蓝的夜空中,闪烁着无数星星。。。。。

我和奶奶在院子里乘凉,她的身体不好,她为我摇扇子,我一边望着夜空的星星,一边学奶奶教我的童谣:“一闪一闪亮晶晶。。。。。”奶奶给我讲星星的故事:拥有一颗星星,就能实现一个愿望。。。。。。

奶奶困了,睡觉了,我突然有一个主意,星星不是在池塘里游泳吗?到池塘边,水面荡漾小小的波纹。闪烁的星星就在水面。我想捧,可是捧不着,便折了一根柳枝,想用柳枝捞,刚把树枝伸进水面,水面就荡起了一圈一圈的波纹,那闪烁的星星也跑得无影无踪了。于是,我又想了一个好办法。

我跑进厨房,拿了一个盆子,到池塘边盛了一盆水,水里面有一颗星星,在奶奶没醒之前,我一定要捧起一颗星星,给奶奶一个惊喜。我看见了盆里的星星,激动不已。

我伸出双手,小心翼翼的把手伸入盆中,捧起了星星,我手中的.星星在闪动,顽皮的眨眼睛,我兴奋的跳了起来,结果不小心,盆子翻了,水泼一地,手中的星星也不知道去哪了。

奶奶被我惊醒了,问伤心的我:“我一睡觉,你就不乖,把衣服都弄湿了。”“不,奶奶,我想给你一颗星星,让你的病快点好。”奶奶明白了,她把我拉进怀里,帮我换好衣服,慈祥地看着我,眉毛弯成了月亮,微笑的对我说:“奶奶今天好高兴哦,谁说星星跑了,你看星星还在你的手里呢!”我眨眨眼,望着奶奶,偎着奶奶,也高兴的笑了。

这时星星爬得更高了,在天空一闪一闪,正好照在我和奶奶相偎依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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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八

抗日战争的枪林弹雨把一批现代派诗人打出了象牙塔。他们再也没有闲情“站在桥上看风景”,“装饰了别人的梦”。现代派给人的印象似乎就是这样,是一批精神贵族关起门来的自我欣赏。因此,当戴望舒写下他那首感人至深的《我用残损的手掌》时,人们发现了与其早期作品的纤细、精致、忧伤、神秘截然不同的宽广、博大、深沉、明朗。许多评论家认为他走向了现实主义。也有一些外国文学造诣很深的学者兼诗人,如袁可嘉,看出了其中骨子里的现代派手法,但似乎同意这种观点的是少数。我认为,一个人也许在不同的时候说出不同的话,而这些话背后的言说方式却未必改变。《我用残损的手掌》之所以有着强烈的感染力,原因也正在于此。

这首诗首先运用了一种超现实的手法:“我用残损的手掌/摸索这广大的土地”是全诗的灵魂。戴望舒说过:“诗是由真实经过想象而出来的,不单是真实,亦不单是想象。”残损的手掌本来是很小的,但它能摸索广大的土地,一会儿“触到荇藻和水的微凉”,一会儿又让“黄河的水夹泥沙在指间滑出”。这一大一小的强烈反差构成了独特的语境,在这种语境的作用下,“手掌”的与外延之间产生一种张力。“手掌”已不单是个人的手掌,同时还是整个民族的受伤的、“残损的”手掌;它受了伤,但依然是博大的,和广大的土地一样博大。它超越个体的有形的手掌而化为民族的“无形的”手掌:“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无形的手掌“粘了”同样无形的“阴暗”。浪漫主义与象征主义也要创造超现实,但它们主要依靠虚幻夸张的形象。而现代派作品中这种超现实效果主要是通过语言获得的,强调通过悖论、反讽等反常搭配的运用,使语义在某种独特语境的作用下拓展或变形,从而达到一种“不合理中之合理”的效果。

作品对主观的感情,抒情主人公的形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隐匿,将它们寄于一个生活化的形象与相应动作上,即“残损的手掌”和以手掌“摸索”。内心的创痛化为残损的手掌;对祖国的挚爱与对河山沦落的痛惜化为深情的摸索,犹如母亲抚摸着孩子,又像孩子爱抚着母亲。正是通过这既超越现实又非常生活化的形象和动作,作者与现实之间形成了一种审美距离。当“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时,当“我用残损的手掌轻抚”时,当“我把全部的力量运在手掌”时,都仿佛是一个灵魂从更高的地方观照,审视着这种苦难、依恋和信念。这样,诗中就出现了两个自我:一个自我是广大的土地上生活的一员,残酷的战争与生活给他一双残损的手掌,他是生活的体验者;另一个自我是我们民族受伤的灵魂,具有普遍性、永恒性,他超越时空,用深邃的目光注视着这历史的一页,既看到苦难,也指出希望和力量。仔细体会后一个自我,似乎还能隐隐感到一丝与作者早期作品相通的神秘主义气息。

中国现代抒情诗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种抒情方式:浪漫主义(主情主义)、象征主义和现代派。浪漫主义的抒情方式是直抒胸臆,以饱含感情的语句直接撞击读者的心胸,如和《我用残损的手掌》几乎诞生于同一时期,同样传诵一时的高兰的那首《哭亡女苏菲》:“你哪里去了呢?我的苏菲!/去年今日/你还在台上唱“打走日本出口气”!/今年今日啊!/你的坟头已是绿草凄迷!……”短短的五行诗里就用了四个感叹号和一个问号。艾青及其受他影响的七月派诗歌则更多采纳了象征主义的抒情方式,赋予某个意象,某种光、色以普遍性。如艾青的“灰黄”的色调,“土地”、“太阳”,以及阿垅的“纤夫”等。要领会其中的意蕴、感情,主要靠读者的联想。而现代派的抒情方式,尽管与象征主义有类似之处,也包含了象征的成分,却更为含蓄,强调通过某种日常经验的再现,唤起读者相应的记忆表象,使读者通过对自己的类似经验的追忆和体验,体会到这种经验背后的感情。这种感情既是作者的,也是读者的,它并非作者施加于读者,而是作者以某种日常经验为媒介,从读者心中唤起的。这种感情一旦从读者心中唤起,它就是发自内心的,内在的,深沉的,持久的。

我们不妨将艾青的《雪落在中国的大地上》的中心句“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寒冷在封锁着中国呀”和“我用残损的手掌/摸索这广大的土地”做一比较。前者就是一种象征主义的抒情方式,以大自然的现象象征中国社会的现状,以自然界的寒冷象征心理的寒冷,读者通过联想,眼前会呈现出日寇铁蹄下的中国生灵涂炭的悲惨景象。而后者呢,在当时的中国,有多少人在抗敌的战场上,在逃难的道路上,在敌人的监狱里(如作者本人),在被焚毁的村舍旁,用自己那“沾了血和灰”的残损的手掌抚摸着自己的亲人、战友、土地和土地上的残垣断壁。这两句诗正是当时中国人普遍经验的再现,是最具体最细节化的,又是最普遍最抽象的。这两句诗的语气十分平静,而在这平静的语气中,却蕴涵了中国人在这样的日常经验背后所饱含的极为丰富、复杂、深厚的感情。中国现代派诗歌追求“华美而有法度”,力图将西方的新诗学与中国传统诗学相结合,在强调“亲切与暗示”的同时,又要与中国“哀而不伤,乐而不淫”的诗歌传统相通,从这首诗的情感表达效果来看,这个目标得到了实现。

现代派艺术是对现实、人生、自我的更加深刻与独特的揭示。它同样也可以成为“批判的武器”,比如毕加索为抗议法西斯暴行而创作的《格尔尼卡》和为和平而作的《和平鸽》。在戴望舒30年代的现代派风格作品中,他所再现的日常经验或是阴暗的,如《我的记忆》;或是寂寞的,如《独自的时候》;或是晦涩而诗化的,如《夜》。而当他在《我用残损的手掌》中写出了中国人的普遍经验,从而显现出强烈的现实性时,不少人就认为他的创作道路转向了。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这首诗里,作者仍然运用了现代派的抒情方式,而且正是这种抒情方式,使读者与作者之间,读者与读者之间产生了内在情感上的交流与共鸣,从而使这篇作品获得了巨大而持久的艺术感染力。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九

抗日战争的枪林弹雨把一批现代派诗人打出了象牙塔。他们再也没有闲情“站在桥上看风景”,“装饰了别人的梦”。现代派给人的印象似乎就是这样,是一批精神贵族关起门来的自我欣赏。因此,当戴望舒写下他那首感人至深的《我用残损的手掌》时,人们发现了与其早期作品的纤细、精致、忧伤、神秘截然不同的宽广、博大、深沉、明朗。许多评论家认为他走向了现实主义。也有一些外国文学造诣很深的学者兼诗人,如袁可嘉,看出了其中骨子里的现代派手法,但似乎同意这种观点的是少数。我认为,一个人也许在不同的时候说出不同的话,而这些话背后的言说方式却未必改变。《我用残损的手掌》之所以有着强烈的感染力,原因也正在于此。

这首诗首先运用了一种超现实的手法:“我用残损的手掌/摸索这广大的土地”是全诗的灵魂。戴望舒说过:“诗是由真实经过想象而出来的,不单是真实,亦不单是想象。”残损的手掌本来是很小的,但它能摸索广大的土地,一会儿“触到荇藻和水的微凉”,一会儿又让“黄河的水夹泥沙在指间滑出”。这一大一小的强烈反差构成了独特的语境,在这种语境的作用下,“手掌”的内涵与外延之间产生一种张力。“手掌”已不单是个人的手掌,同时还是整个民族的受伤的、“残损的”手掌;它受了伤,但依然是博大的,和广大的土地一样博大。它超越个体的有形的手掌而化为民族的“无形的.”手掌:“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无形的`手掌“粘了”同样无形的“阴暗”。浪漫主义与象征主义也要创造超现实,但它们主要依靠虚幻夸张的形象。而现代派作品中这种超现实效果主要是通过语言获得的,强调通过悖论、反讽等反常搭配的运用,使语义在某种独特语境的作用下拓展或变形,从而达到一种“不合理中之合理”的效果。

作品对主观的感情,抒情主人公的形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隐匿,将它们寄于一个生活化的形象与相应动作上,即“残损的手掌”和以手掌“摸索”。内心的创痛化为残损的手掌;对祖国的挚爱与对河山沦落的痛惜化为深情的摸索,犹如母亲抚摸着孩子,又像孩子爱抚着母亲。正是通过这既超越现实又非常生活化的形象和动作,作者与现实之间形成了一种审美距离。当“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时,当“我用残损的手掌轻抚”时,当“我把全部的力量运在手掌”时,都仿佛是一个灵魂从更高的地方观照,审视着这种苦难、依恋和信念。这样,诗中就出现了两个自我:一个自我是广大的土地上生活的一员,残酷的战争与生活给他一双残损的手掌,他是生活的体验者;另一个自我是我们民族受伤的灵魂,具有普遍性、永恒性,他超越时空,用深邃的目光注视着这历史的一页,既看到苦难,也指出希望和力量。仔细体会后一个自我,似乎还能隐隐感到一丝与作者早期作品相通的神秘主义气息。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十

像往常一样,五点放学,出了校门就匆匆往家赶。寒冬的夜晚来得更,步履匆匆时身边的景色都变换成夜色。店铺的霓虹灯四处闪烁,伴着嘈杂的人声,越接近小区,越能嗅出晚饭的味道,肚子也越发的感到饥饿。

顾不上刺骨的寒风就冲进楼里,焦急的等待终于慢吞吞的电梯载我上八楼,跺着脚摸出钥匙开门,刚才还满怀期待的心一下子就凉透了,家中一片漆黑,我摸黑开了灯进了门。

又是如此,每天总是我第一个先到家,没有人问你饿了没,没有人提前烧好,而父母总是在六七点钟后才按响门铃,提着为我打包的饭菜,为此我好几次委屈地向他们表达我的不满,而他们总是一脸的疲惫,不愿多说,而父亲此时总会用手摸摸我的头,然后再轻轻拍拍我的肩:“傻妞,快吃吧!”为此我更恼火的甩掉他的手。

周末我总是要随他们去厂里写作业,虽然不情愿,但在家里没有人烧饭,只能随他们早早起床,总是不能如愿睡个懒觉,更讨厌的是厂里机器轰隆隆的响个不停,听了更让我心烦。

“叮铃铃......”,和平时一样,我在父亲的办公桌上写作业,突然听到手机响了,原来是父亲的手机放在办公室里充电。我赶忙拿起手机往车间里冲,生怕父亲错了有可能是重要的电话。车间里依旧嘈杂,各种声音混在一起。父亲滑开手机接了电话,他一边说着一边用游标卡尺测量刚刚做好的五金产。此时的他一脸认真,我甚至从没有见过如此认真严肃的他,我平时看到的他总是嘻嘻哈哈。他仔细地用卡尺测量产品各个拐角的尺寸,时而侧过身来看产品各个面是否平整,再用载着手套的手轻轻地擦试产品,只到产品各个面都发出金属的光泽时他才满意的放下手中的产品。拿起另一个产品,重复着前面一系列的动作,整个过程中他像在做一件神圣的事,专注而严肃。他突然转过头,发现我还站在边上,脱下满是油渍手套又拍拍我的头,把手机递还给我“快去写业吧!傻妞”。我这才发现他已接完了电话,我难为情地拿过手机往外走,一回头,看见他又在忘我专注地测量。

我走出车间的大门,抬头是晴朗的天空,微风从我的头上滑过,像父亲的手,对面的芦苇荡也轻轻的摇摆,像我久久不能平静的心,湖面微波荡漾,四周很静很静,脑海里浮现出阳光洒在父亲脸上的画面。

我终于理解了我的父母,理解了他们的爱和理想,而父亲时刻温柔的手像秋日的阳光温暖宜人,想到这双阳光般温暖的手掌将牵着我成长而感到幸福甜蜜。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十一

把去角质素涂抹在老茧部,用食指揉搓清除,过后一定要用清水冲洗,如果老茧顽固不建议一次性去除,可分为2周~3周,每周不超过2次。祛除后涂抹润肤霜(一般的护手霜效果不是很好),做家务的时候一定要带橡胶手套,本人感觉涂抹润肤霜后戴橡胶手套还有软化角质的作用,嫩手效果不错。

脚部的老茧:因为脚部的老茧比较顽固,建议使用磨脚石先打磨掉表面那层硬皮。去角质素的效果不佳。建议每天用热水泡脚,泡脚的同时准备擦脚毛巾、磨脚石、润肤霜。

把脚浸泡在热水里5分钟后,拿出一只脚擦干,用磨脚石摩擦老茧,待死皮不再容易搓下时继续泡,换另一只脚。如此反复做,注意不要过度。满意后涂抹润肤霜,穿棉袜。每周至少2次,脚部皮肤会变娇嫩。

手脚部位的老茧是比较顽固的,尤其是长时间做重活的朋友们会发现手部的茧子会变得越来越大,想要去除掉老茧最正确的一种方法,就是要按照以上这一套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平时做好皮肤护理涂一层护肤霜,要用一些土方法来去除老茧。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十二

我生于童话般美幻的森林,树林间到处都有不知名的野花,野花们永远都把自己的香味弥漫给大家。许多蝴蝶在花朵中追逐嬉戏。我惊奇地发现自己多了双翅膀,便很轻巧地飞过去,第一次俯望大地,感觉真好呢!在花朵上稍留片刻,好奇地欣赏着自己独一无二的翅膀。然后于伙伴们玩耍,讨论着自己的蜕变。累了,就在花瓣上午睡,渴了,就停在湖畔边如蜻蜓点水般喝水。此时,我感觉我,我们是世界上最快乐的。

但是,如果我可以穿越时间,去看看将来,我一定不会这样想。就在我生命中的第二个春天。在我的记忆中第一个春天是愉快的,而第二个春天则是惊慌的。当我在湖边喝水是,看到了跟我同一种族的蝴蝶,于是就想上前问一问,可是它飞得太快了,好不容易追上,却发现并不是。扫兴地想回去,但我的方向感太差了,在茫茫的森林中迷路了!只身一蝶拼命地希望找到回家的路。但只是希望,希望会破灭的。没有了鸟语花香,没有了能随时依偎的树林。就在希望将要变成绝望的时候,我看见了一座深处森林中的房屋。以前听长辈们提起过,房子是人类的家,人类分为好人与坏人,如果是好人的话......

从房间里跑出了个大约7,8岁的小女孩,打断了我的回忆。我静静地看着她,小巧的五官,精致的面容,她似乎发现了我,向我走来,带着天真无邪但又好奇。我并没有后退,她抓住了我,捧在了手心上,仔细的凝视着我。离开了那片树林后第一次感觉到那么温暖,那么贴心。从那以后,我对小女孩就产生了好感。她天真活波,天天跑去丛林玩,我也就跟上去在周围翩翩起舞。她不时的露出稚嫩的笑容,这恰似童年的生活又回来了!如果说第一个和第二个春天是愉快和惊恐的,那么第三个春天就是寂静的,寂静的什么也看不见,寂静的什么也听不见。

突然有一天,那个小女孩生病了,卧床不起。一直在昏睡着,我希望找她出去玩,去丛林奔跑,飞翔。可只是希望,希望会破灭。晚上,我梦见里妈妈,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还记得长辈告诉你如果有人是善良的,是喜爱的你,不伤害你,就值得你付出。我们紫罗兰家族的蝶们必定会遇见人类。那个人遇见我们一年后就会遇难,是我们给他带来的灾难。而你,就该为他做点事了。”“好。”我默默地答应了。深知里面另有其意。此时已是深夜,我飞到森林深处中,看见了早已等我多时的那只蝴蝶,它竟是一年前使我走丢的蝴蝶。只见一道光,我变轻了。落叶般旋转式坠落。我醒来后,已经过了许久。惊人的毅力让我飞飞落落的到了她家。

她醒来了,而我却奄奄一息。我希望她能把我捧起来,因为那样我就能像回归树林的温暖一样。最后一个愿望,成真了。她把我放在手心上,像第一次那样。她难过地看着我,阳光穿过窗户,照在我身上.......生命的点点滴滴就这么被我从遗忘中打捞出来。记忆的碎片,在纸上复活,重获动人的喧哗......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十三

我曾认识了一个小男孩,只有四五岁的样子,但常常懂事的让人心疼。

小男孩是妈妈朋友的孩子,很可爱。声音奶萌奶萌的,说起话来就像一块糖,融化在我的心尖。他长得圆墩墩的,白嫩的脸蛋儿软软的,再加上一双澄澈的眼睛,让人好不喜欢。

但没人能看出来,这是个即将失去光明的孩子。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男孩家里。妈妈从别处听说了孩子的事,便想着去劝劝她的朋友,开导开导她,我就和妈妈一起去了。顺便照顾一下小弟弟。

我们到的时候,这个小男孩正在睡觉,微微上扬的嘴角,似乎想让我们猜猜他在做什么美梦。妈妈的朋友告诉我们,她每天都很害怕,害怕孩子一觉醒来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如果儿子看不见了,这位妈妈也许就没了生的希望。

我趴在男孩床边,静静地看着这个熟睡的“小天使”。

没过多久,“小天使”醒了。他似乎并不怕生,奶声奶气地问我“姐姐,你是妈妈派来的吧!”“是啊!”我边说边摸了摸他的头。“你能不能靠我近点儿,我想看看你。”我知道,那时候,他的视力已经非常的弱了。我往他眼睛前凑了凑,让他看清楚了才抬起身子。之后,他就赖上了我。不管我走去哪儿,他都紧紧握着我的手指。

他在房间里跑啊,跳啊,闹啊。有时也会碰到一些东西,这让我非常心疼,总是尽可能地护着他。玩累了,他就坐在窗户边,但我发现他总会挑个没有阳光的地方。然后把手神出去,放在阳光下。“姐姐,你喜欢阳光吗?”

“喜欢啊!”

“我最喜欢阳光了,但妈妈不让我晒太阳,我只能让我的手去晒,你看,我手掌上有阳光在跳舞对吗?”

从此,他的掌心上落满了阳光。

许久,我都没有机会再去看他,但心里会时不时地挂念着他。

等我再见到他时,他的世界已经没有了阳光。

我刚走到门口,和阿姨打了招呼,就听到他的叫声“是姐姐来了吗?”我忙答道,“是啊,想我了吗?”他比以前安静多了,现在只在房间里走走,不愿出家门了。

我把他抱到那个熟悉的位置,拉着他的小手。他把头埋在我的肩上,不愿让我看他的眼睛,我感受到了,他在哭泣。我很想哄哄他,可我的眼泪也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刹那,我感受到了上天的不公。等到他不再哭泣,我慢慢打开他的手,放在阳光下,轻轻的对他说:“你还记得吗,你手心里有阳光呀。你喜欢的阳光,并没消失,只是躲在你的手心里,和你捉迷藏呢,等到你找到了它,它就出现了!”“真的吗?”“对呀……”

我知道,他手心里的阳光,或会成为他心中永恒的希望。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十四

我只能微笑着伸出双手。

给你看看我开满花朵的.掌心。

如一块温软的沃土。

种植着我所有的喜悦和憧憬。

也种植着我所有的泪水和忧伤。

掌心很小,世界很大。

我无法盈握整个世界。

却轻轻握住生命中所有的感动和爱。

在所有的白昼和黑夜。

我静静地把我的故事涂上阳光和彩虹。

在时光的静谧里。

凝视那些颤栗的花朵。

等风穿过。

将露珠般湿漉漉的梦悄悄碰落。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十五

花落无声,亲情无言。

记忆定格在那一天。汽车的鸣笛声在耳边回响,车灯的闪烁刺痛我的眼,一闪一闪……我躺在地上紧接着是一片漆黑。

在医院里时,我才知道我被车撞了。床的两边焦急的神情不禁让我心头一振,父亲的脸又黝黑了许多,母亲的脸上又添了几丝皱纹,我紧紧拽着他两的手,不禁眼泪在框中打转悄无声息的划过脸颊,父亲的手,关节处总有几个老茧,冻疮嚣张的撕裂着关节,长途的奔波寒了他的双手,更寒了我的心,我更加攥紧了父亲的手。母亲的手,冰冷冰冷的,手上的纹路深深浅浅,寒风刮裂了它的双手,岁月的操劳带走了无情的青春。他们的逝去的年轻在哪里,请拍着胸脯说,在这里。但他们的回报在哪里!也许爱是不渴求回报的。此刻不知是伤疤的阵痛,还是我心碎的呻吟!回到家后,我闭目沉思,也许他们就像落花一样,被大自然抛弃,但他们无悔他们奉献的年华,他们更愿“化作春泥更护花”,为了我们,他们情愿更加操劳,为了我们,哪怕上刀山下火海都愿意,他们唯一渴求的也许只是博我们一笑罢了。那落花般的手丑陋且美丽着。

阳光落地的声音,掷地有声。我是幸福的,因为有你们相伴,我还企及什么呢?

手掌里的阳光读后感篇十六

这是我第三次用这个标题,一直舍不得丢弃。细算一下,好久未曾写上一千字的文章了,不是不想写,而是无从下手,成了狗咬刺猬,这个比喻有点过分,但也恰如其分。此时,坐在炉火旁,电视机开着,一直在打广告,而我想写一点文字,前几天喂养的“灰不溜秋”悄无声息地跑了,找了几天不见它的踪影,我想写写这个小精灵,就这样开了头。

刚从厨房走到客厅,老公的电话来了,我问:“有什么事?天黑了还不回家!”

他在那头说:“我买了一只小毓毓,把仓鼠笼子洗一下,马上就回家!”

我把手机递给儿子,说:“你爸买了一只小仓鼠,和你同名同姓,你赶紧洗笼子去。”

儿子笑个不停,看得出他欢喜着,马上忙去了。还说要把笼子全部消毒,给姐姐一个惊喜。

我家除了养两个孩子外,一直养着一只仓鼠,白色的走了,就养灰色的,差不多三年有余。动物养久之后,倾注了一些感情,每次它们走过后,着实难过,特别是女儿,每次心痛不已,仓鼠是她一手喂养的,也养出了经验。“灰不溜秋”不知去向,我们找遍家里的每个角落,一无所获,看着那个空笼子,女儿自然又伤心了一番,明明平时最遵规守矩的仓鼠,当我回家时,它已逃之夭夭,这不,老公为了安慰她,又买了一只白色的,这是我家养的'第四只仓鼠,照样命名为手掌上的阳光。

第一次看到“手掌上的阳光”,是在女儿买的一本杂志上,我特别喜欢,也是关于写仓鼠的文字。那一年女儿刚上高中,为了奖励她,老公买了一只白色的仓鼠。或许是第一次喂养小精灵,全家人都喜欢。它也特别可爱,自从住上两层的小楼房,不放过每一次表现的机会,无论是吊杠子还是跑滑轮,有我们的目光,它便乐此不疲。每当我们吃饭时,它的前脚搭在笼子上,叫个不停,唯恐我们忘了它,一双眼睛像黑色的葡萄,白色的毛柔顺发亮,还有一翘一翘的小胡须,让人见了总觉得它在笑。女儿经常把它放在手掌心,有时放在我的肩上,爬到我的腿上,看见它滑稽的样子,一家人常常捧腹大笑,平淡的生活中增添了许多乐趣,为此我还写了四千多字的散文,命名为《手掌上的阳光》以作纪念。

二、

“灰不溜秋”也算高寿,去年四月份到我家,到今年差不多有一年半的光景。初来时,病歪歪的,样子丑陋不堪,灰色的毛没有半点光泽,家里除了女儿外,我们都不喜欢它,所以我叫它“灰不溜秋”,女儿却亲热地叫它“仓儿”,戏笑说是她的妹妹。

想着它初到我家时,女儿对它特别有耐心,说它是没妈的“孩子”,太可怜了。在校没吃完的饼干总是给它留一点,一有空闲逗它玩,教它打滚洗澡。记得它第一次学会洗澡时,女儿高兴的手舞足蹈。第一次玩转滑轮,女儿连说:“你终于开窍了!终于开窍了!”她总是对着它说:“你要多练习,放聪明点儿,爸爸妈妈才会喜欢你……”听了这些话,我心里着实感动了,也慢慢地接受它了。每次吃饭时,豆腐、胡萝卜、土豆丝就少不了它的,这是女儿特别交待的。越来越觉得它可爱了,毛色光亮了许多,一天又一天,它长大了许多。出门时看看它,进屋时也逗逗它,闲暇的日子中,我的文字中写过它,但今天,它还是不辞而别了。

仓鼠走后,我坐在沙发上沉思了一会儿,首先想到女儿快下晚自习了,知道仓鼠走了,一定又会伤心难过,肯定也瞒不了她的。她每次一进门,放下书包,第一件事就是看仓鼠,总是怕我们忘记给它东西吃,所以她每次上学前,把鼠粮放的足足的,有时实在来不及放,叮嘱我一定要记住放,久而久之,照顾“灰不溜秋”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它的饮食起居如同乡下养的猫和狗。每次鼠粮快吃完了,女儿不忘提醒她老爸该去买了,有时干脆把袋子摆在显眼处,想忘记确实很难。

“仓鼠不见了!”女儿刚一进门,儿子便大声嚷嚷道。

“不可能,这绝不可能!我早上还给它喂东西吃了……”

“你看呀,我还骗你啵!你问妈妈!”

儿子又补了一句。

她放下书包,跑到笼子边,确信仓鼠真不见了,忙质问我们:“你们不会帮忙找呀?它怎么会无缘无故跑丢呢!是不是你扔了它?”她转向了她弟弟。

“我可以作证,我比他先回家,我发现仓鼠不知何时跑了,笼子的顶盖也盖着,我怀疑它昨晚就跑了,有谁不渴望自由呢!我们都以为它老了,跑不动了,它想换种活法。”

“肯定是你或者是爸爸扔了它,嫌它嘴上长了东西,整天叫得烦躁人!”女儿气鼓鼓地说道。

“养了一年多,我也舍不得扔它,你说得什么话呀!”我据理以争。

女儿打着电筒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没找着,闷闷不乐回到了房间。老公见她伤心,便说道:“每次仓鼠走都留有半包鼠粮,可能要接着养一辈子的仓鼠,明天再给你买一只白色的,和第二只一模一样,别伤心了!”

女儿却回答说:“我再也不养仓鼠了,除非把仓儿找到……”

听后,我无语回答。

没想到这次女儿变得坚强了。记得上次那只“银狐”走后,女儿伤心了好一阵子。她亲手埋了她,有次无意中翻到那些照片,抽抽噎噎又伤心了一番。有时,我一直在想,人和动物本是生活在语言不通的两个世界,因为倾注了爱心,便多了一份默契,也多了一份牵挂。母亲曾告诉我说:“动物其实和人一样,你对它付出的多,便多了一种耐心,也就成为你生活中的乐趣。朝起暮落,心甘情愿为它付出……”我不由得想起母亲喂养的猫和狗,她进城从不长住,原来是舍不得她亲手喂养的小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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