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总结,能够让我们迅速从失败中恢复过来,继续前进。在总结中,要注重事实和数据的支撑,尽量以客观的证据证明观点的正确性。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你可以了解到不同行业对总结的要求和展示方式。
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附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诊所应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诊所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得发生巧立名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诊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三)加强收入的控制。
诊所应加强对收费的收入凭证和存根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处方合计数一致。
(四)。
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做好入库记录。
(五)。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1、年初由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编报资金使用计划、单项工作计划表,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2、公司各部门计划内业务用资金,须填制资金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授权执行副总经理审批。
二、费用性资金实行一支笔审批管理
1、所有费用的支出,每月均有总经理审批执行。
2、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执行。
3、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执行副总经理会同财务主管审批后执行,同时上报总经理。
4、差旅费用的审批由执行副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共同审批,同时上报总经理。
5、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确定报董事会批准。
6、专用性票据要正规票据,
7、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经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购置。
8、员工工资的审批由总经理审批。
三、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严格票据和现金管理。
财务人员及时做好原始票据的催缴回收工作,杜绝白条下账和抵库。
1、职工因公领用款项,一般情况下要七天内核销报账,无特殊原因,月满不报者扣发工资顶替。
2、内部职工个人借款,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办理,经领导批准的借款,必须注明还款日期及办法,否则财审部拒付。
3、不论支票、现金,发生费用时经办人必须要求对方开具正式发票。支票发出时,财审部门要执行审批手续,登记支票使用备查薄。要准确填写金额,如具体额度不确定,应限位数,使用限位数支票时,经办人应亲手填写或严格监督收方填写,并让其在存根联上签字,以防公司受经济损失。
4、支票领用人从领用之日起,七日内必须报账,对到期不报者财务人员应及时督促,并拒绝再发放。因此造成损失的,由支票领用人承担一切责任。
5、严禁开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否则,出现问题纠纷、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6、差旅费报销按公司规定执行。
7、职工工资及年终奖励工资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标准。办公室负责填列考勤表,后由财审部做工资表,经总经理签批后,由职工个人签领。职工工资原则上不拖欠,适公司经济状况,最多拖欠不超过两个月工资。
8、公司销售发票由出纳保管,并在主管会计的监督下按规定使用。
四、会计工作实行规范化原则管理
1、公司每月30日结账,月末做出各项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总经理、董事会。年末做出决算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2、财务部要及时审核各项财务收支手续,合理设置会计科目,正确及时记录账薄,准确核算成本。按时同有关部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3、对不合理和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和违反报批程序的行为,应予以抵制,问题严重的向领导请示处理。
4、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会计凭证、账薄、各项会计报表等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同时积极提供会计档案资料为公司服务。向外部提供会计档案资料时,原件不得外借,特殊需要的,须经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批准后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后清点归档。
5、财审部必须保存各种合同文本、概预算文件一份,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完整提供。财审人员必须按时收集、汇总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有关资料,分析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为公司领导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资料和改进意见。
6、财务部库存流动资金不超过1000元,使用现金如超过规定数额时必须提前告之。
五、公司全体员工要共同遵守以上财务制度,因违反财务制度而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18条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19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20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21条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22条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23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24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25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26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27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28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29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30条公司以单价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31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32条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33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34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五
随着我国不断推进与深化的财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对我国经济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单位,其业务职能与业务范畴等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如今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事业单位原有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再适应多样化的需求,因而需要不断的创新与改革。新的创新内容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高效的开展,所以事业单位对于新会计制度必须要进行充分的学习与掌握,基于此,本文就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财务会计制度是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工作,提高财务会计处理的工作效率,是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体制,推动事业单位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现如今,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各事业单位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财务创新等活动。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改革,创新传统的会计核算理念和方法,加快会计核算与经济发展环境两者的适应性,积极的引进先进的会计处理流程,是推动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满足改革需要的基本要求。
(二)优化财务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
会计核算、会计处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快财务会计制度的创新和改革有利于优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提高事业单位经营活动的管理和运行效率。会计核算是对单位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的反应,包括资金管理、预算控制等内容。新形势下创新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使其参与到财务会计处理中来,相互协调配合完成财务会计核算的任务。另外,创新财务会计制度,加大对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能够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从而进一步的优化财务管理模式。
(一)完善事业单位会计体系、配合复式预算。
想要进行事业单位会计改革,要建立一个针对于复式预算的会计体系。按照资金的来源去向,应分别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公共预算、社会保险预算。细化会计数据,做到会计数据从多口径进行对比分析,扩大会计分析的广度和深度。立足实际,做到事业单位会计与国库、财政预算的统一,完善口径合一。明确资金来源去向,对资金流动进行追踪管理,严格控制资金的申报与划拨制度。确立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标准、编制期间。
(二)改进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防范会计风险。
首先、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上应适当引人权责发生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保留收付实现制。针对不同的项目采取不同的制度,两者并行。有利于单位及时了解本单位债权、债务分配,合理分配资源,节省开支。对于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也能完整的体现经营信息、及时了解经营成果。使会计数据更具合理性。
其次、事业单位要严把风险关。要合理制定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管理制度,防范负债风险。对固定资产做到卡物账相符,规定盘点期间。规范固定资产收入、折旧、报废、盘盈、盘亏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计价标准。对债权要及时进行评级、做好坏账准备和呆账处理。
最后、完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分工。
(三)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普遍存在业务水平低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应通过录用、培训两方面入手。首先、应改进会计人员录用渠道,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应通过专门的财务会计考试,确保具备基本的会计专业素质,严格遵守会计职业规范。其次、应加强日常培训,组织人员参与培训,教授最新会计制度,做到与时俱进。最后、应加强日常考核,对从事单位会计工作的人员,应统一组织业务考试,考核其对最新会计技术的掌握情况,并形成淘汰机制,剥离不合格人员。通过良好的竞争环境,保证会计队伍人员平均高素质。
同时,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也可以通过聘用制来录取,在社会上录用专业高等的会计管理人员,这对会计信息的公正性、准确性都是一个良好的保证。对聘用的会计从业人员也要严格遵循回避制度,保证会计人员在行政上不从属与任何一个部门,直接面向单位党组。聘用制的会计人员在专业水平上也远远地高于单位内部职工,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行政成本。
(四)强化债务和资产管理的处理。
债务、资产管理是财务会计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所涉及到的主要是资金的收支、分配和使用等相关内容,关于债务、资产等方面的管理仍有待进一步强化。资产、负债是企业在过去的经营交易活动和事项中形成的,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创新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明确资产、负债的会计业务处理,能够健全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比如说对于资产的管理,事业单位可以建立一套权责明确的体系,将资产按照某一标准进行分类,明确不同类别资产的会计核算和折旧方法。又比如说对于负债管理,为了降低负债对事业单位经营的风险,避免负债对事业单位发展的制约,可以对单位负债、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计划相应的偿还制度等等。
(五)落实财务报告公开、加强公众参与。
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到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面向全社会公开,通过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公示。必须保证向不同对象报送的会计数据的统一性,严禁内外两套账的现象。在公布会计报告之后可召开听证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与单位业务往来频繁的部门人员参与讨论,听取与会人员对单位近期工作情况的建议,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批评。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改革作为政府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很多方面还需要广泛借国内外经验,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使会计工作更加规范化,促进了会计工作的效率,使会计工作更加适应事业单位的经济发展。
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六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加强和规范街道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两条线及非税收入的管理,依法建帐,独立核算。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各项财务制度。监督所辖单位及部门的财务收支状况,强化会计核算及监督职能。
四、协助所辖单位及部门制定收支预算,分期编报、汇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分析资金运营状况,提出改善建议。
五、按《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会计帐务,记载应及时、清晰、准确,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六、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及所附资料,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处理,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七、按时出具符合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八、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整理和保管各种会计资料。
九、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提供优质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5篇《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八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和快速发展,实施多年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已经不能够满足当前高等院校发展的需要。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实行,不但有效增强了国内高等院校财务工作的监管水平,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高等院校经济业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本文旨在对我国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改革内容及其对高等院校财务监管工作的影响进行分析,以此来为我国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高等院校财务管理;改革;影响。
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能够有效保障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且在此基础上,还会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工作模式、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方法起到提升和改善的作用。近些年来,伴随着国内高等院校教育体制与公共财务体制的不断改革和逐步完善,使得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已经完全不能够符合现代高等院校教育以及公共财务制度的发展要求。而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完善的目标最终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为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和其经济业务可以有效开展提供相应服务。所以,在此大背景下,我国财政部以充分满足国内各个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发展的要求为改革目标,对实施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了多次修订,并最终出台了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从而有效的解决了国内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以及公共财务工作开展中面临的问题。
一、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为了能够更好地符合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与全面促进高等院校经济业务发展的需求,同时也为了对高等院校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规范,以及更好的提升高等院校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资金的使用效益水平,我国财政部对国内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进行了三次修订,从而逐步形成了现行的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新实施的高等远销会计制度对于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的许多陈旧制度和工作流程等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并且对高等院校经济业务中的预算管理、绩效评价、财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当中的内容进行了创新和改革。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资产管理。
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通常只会在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工作中才会使用权责发生制,而新实施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则是在高等院校经济业务开展过程当中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高等院校的无形资产实施累计摊销,对固定资产实施累计折旧的新的管理方法,从而将高等院校的收支与支出按照其资金来源进行重新划分,实行分类管理,以此来理清高等院校现有的总资产,进而提升和规范其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质量。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引进了企业相关财务管理理念,在每一个学期末,对校内的各个类别的资金实施结余结转。同时还对非财务至今实施责任发生制进行责任人的确认,对于横向科研项目,则是依据其完工正度进行核算收人。除此之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在统一核算项目中还添加加人在建工程和与待处置资产效益环节上的核算。
(二)健全高等院校会计信息,调整会计科目。
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为了能够有效改善传统会计制度所遗留的会计信息失真、财会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提升高等院校会计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创建了高等院校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相结合的二维框架管理体系,以此来顺应和促进高等院校的公共财政发展与改革的需要。
(三)创建合理的高效财务管理体系,细化基础工作。
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细化是创建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的重要前提。所以,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中的岗位职责、服务指南以及工作具体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从而创建出细化的高等院校财务管理规范。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使得其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提出了越来越的要求,而只有继续夯实高校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并且要让财会人员自觉意识到自己岗位的职责才是促进这项新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所以说,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细化管理理念作为重要的高校文化,是需要全校师生与管理者共同努力才可以完成的系统性工程。因此,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在财务管理体系创建上就注重对每个参与主体的能力发挥,并且还将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看作是一项长期建设工作,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的方法来对高校财务管理进行逐步细化,从而最终实现高效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得以细化且得到真正的管理。
(四)细化高校资产中的各类支出,引进作业成本和算法归集。
各类资金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核算支出将高校总资产中的教育事业、科研事业以及后勤保障和经营等各项支出进行分类,并且在部分经济业务或者是事项核算上规定要根据制度中的权责发生制进行确认。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引进企业的作业成本和算法,将资源看作是促进高校经济业务开展的重要因素,以此来对各类成本的支出与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和管理。在高等院校日常运行当中,人才培养与科研是其最主要的两项作业,比如教学部门在教学实践中所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就能够运用作业成本核算法来对各个部门的设备运行年限和状况按其实际状况来摊派费用,并且还要讲教学部门的费用纳入到教育事业支出项目中,将行政部门费用纳入到行政管理支出项目,以此来对各个部门的费用支出指标进行对比和评价,从而进一步优化高校各项资源,以此来提升高校总资产的使用效益水平。
二、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创新之处。
(一)高校会计核算精细化。
1.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取消和增加了许多会计科目,将政府的财政补助与非财政补助的资金进行分类划分,从而使得不同来源的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可以进行分类核算,从而提升了高等院校的会计核算的精细化水平2.对高等院校事业支出中的分类以及会计核算项目进行细化,具体是将高等院校中的各类支出细化分为教育事业、科研事业、行政管理以及后勤保障等,这样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高等院校教育成本核算上的准确性,以此来为其对教学经费的投入进行准确评价提供相应的发展基础。3.增设了高等院校会计核算内容,并且要对总资产进行定期的提计折旧,还要将基建账目进行定期入账。
1.高校会计预算中的各项编制都是在权责发生制的指导下所创建出来的,而在会计预算过程中就要对高校总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进而扩大了高校会计预算编制范围,并且要求高校会计预算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以及折旧方法。2.基建投资项目纳入到高校总资产中的账目中,并且要在考虑其成本与支出的前提下,增加预算编制等内容。3.新的高校会计制度也将预算外的收入与事业收费纳入到了政府预算非税收入的范围内,从而在根本上避免了部门高校以其他收入来逃避会计预算机制的约束。
(三)高校总资产管理精细化。
新的高校会计制度在总资产入账以及总价值核算和处理上都做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首先,对总资产入账程序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对无偿捐赠和调入资产进行严格核算,并且要严格评估其价值;其次是要求财会人员必须要了解固定资产提计折旧的内容和范围;最后是财会人员要对固定资产的年限要能够进行正确的判断,运用合理的折旧方法来真实地反映出高校总资产价值的使用状况。
三、新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一)有利于提升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执行能力。
近些年来,我国财政部对公共财政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收支两线、政府采购以及部门预算和国库收付机制等内容都与高等院校财务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传统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内容中的预算会计核算方法已经与新改革中的许多内容不相符,从而造成高等院校在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遇到了很大的阻碍。所以,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就是为了能够符合我国政府在公共财政体制方面的改革要求,新添加了财政应返还额度这一新的科目,主要是为了对国库支付的高等院校,能够核算出高等院校最终应收财政之下的年度返还资金额度,同时也能够对我国财政部门批准以后且尚未使用的零余额账户中的用款额度与用款计划中的用款额度进行核算。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中的财政因返还额度和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这两项科目的增加,不但能够便于高等院校财会部门清晰地了解高等院校整体的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高校资金的透明度,以此来促进高等院校新的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开展。
(二)能够真实且有效的反映出高等院校的总体资产状况。
在传统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固定资产在高校总资产中所占比重是非常大的,但是传统会计制度却没有注重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评估,并且对固定资产维修也缺乏相应的预算,同时也缺乏相应的折旧管理,从而使得高等院校总资产中的大部分设备都处于闲置状态,这造成高校资源的严重浪费。除此之外,由于传统会计制度对高等院校资产结构当中存在的很多没有及时进行清理的旧设备进行报废处理,从而使得其账面资产与固定资产之间的偏差非常大,进而也就无法真实有效的反映出高等院校总体资产的状况。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新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管理内容,就规定要依据高等院校总资产中的每一项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来制定出相应的且科学合理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并且还要增加累计摊销、待处理财产损益和累计折旧等新型的核算科目。所以,通过对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改革,就能够对高等院校总资产的价值进行准确真实地评估和核算。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规定除了文物以及图书等资产以外,高等院校财务部门还可以运用平均年限法来对其总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部门进行折旧处理,或者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预测和分析,从而增加高等院校规定资产的计量准确水平,最终将高等院校的总体资产进行真实有效的反映。
(三)可以增加多个高等院校资金来源。
传统上,我国高等院校的主要资金来源主要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而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日益进步,使得国内各个高等院校的办学与招生规模逐步扩大,从而使得学生的人数也连年的迅速激增,这也就直接提升了高等院校的办学经费,但是国家的财政拨款已经无法满足高等院校的经费需求,进而严重限制了我国高等院校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国民荆棘从改革开放与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发展快速且逐步稳定,使得国内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也日益加快,这也就使得高等院校所能够选择的筹资方式也越来越多,从而有效的改变了传统的过度依赖国家财政拨款的被动局面,同时也使得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内容与结构也变得日益复杂。随着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日益复杂,就凸显出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的滞后。在传统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当中,各个高等院校为了能够筹集到更多的办学经费,除了要银行进行贷款之外,很多高校还选择民间的融资结构进行资金筹集,从而提高了高效的负债率,这也直接提升了高等院校的财务风险水平,而高等院校一旦无法偿还债务,那么就会面临院校破产的巨大风险。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所增加的收人以及结余等新的科目中,为了可以更加清晰和直观的了解院校总资金的结构,还引进了企业中的权责发生机制,从而强化了对高等院校管理层和财会人员在收支以及存入上的观念,通过对预算外资金结余以及财政中的资金结余和其他资金账户进行分开设立的方式,从而更好地规范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中的收支与存入上管理的规范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有效的解决了传统会计制度当中存在的很多高等院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同时也能够积极地顺应我国的高校教育体系的健康发展。另外,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还可以充分满足高等院校的会计制度发展的要求,以此来提升其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而也就可以对高等院校总体资产价值进行准确、真实地评估,最终促进了高等院校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但是,当前我国所实施的新的高等院校会计制度依然还在探索阶段,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内容,而国内各高等院校应当对新的会计制度进行积极地分析和研究,从而逐步完善这一新型的会计制度,以此来健全高等院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朱爱华.修改和完善高校会计制度[j].会计之友(下旬刊),20__(03)。
[2]郭立星,王丽莉.试论高校会计制度症结及解决思路[j].会计之友(中旬刊),20__(03).
[3]祝君.完善我国高校会计制度的探讨[j].会计之友(上旬刊),20__(07).
[4]王红娟.对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考[j].财会月刊,20__(15).
[5]张兆亮.高校会计制度的局限性及改进对策研究[j].时代经贸(下旬刊),20__(06).
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九
为了使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财务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原则,全学区的财务收支,在校长领导下,按照财务制度,由中心校财务室统一收支,各村组办学经费按校内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统一下拨,村组负责人管理使用,同时要向中心校财务室报帐,接受其管理和监督。
1、学校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做到增收节支,勤俭办学,严禁辅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2、实行实记入帐制,坚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据,严禁收入不出据,收入不入帐,多收少记和“小金库”,严禁支出无凭据,使用无效票据和多支多报。
3、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杜绝教师私自乱收费现象发生。
4、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报销制度,坚持报销标准,控制出差人次数,出差人员须经学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5、学校财务收支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支出,保证学校教职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实,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保证有计划的偿还下欠债务和学校的进一步发展。
6、实行帐款分离,会计管帐不经手现金,出纳经手现金不管帐。
1、学校现金实行银行开户管理,任何收入必须坚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绝坐收坐支。
2、学校出纳手中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元,否则若因现金被盗,后果自负。
3、学校出纳必须按时收好学校一切经费并及时入库,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清一切经费,严禁任何人抓挪学校公款。
4、学校职工原则上不得借用学校公款,若因特殊情况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纳视其情况借支,但必须保证按期如实收回,否则由出纳自行负责。300元以上借款需经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经办人不按规定办理借款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教职工福利,津补贴发放,使用工资发放清册或领条,节假日加班补贴和有关活动补助,由经办人开条,校长审核,会计制单后,校长签字发放。对外收费、购物、乘车、住宿、招待等业务开支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有效票据,务工开支必须使用税务票据。坚持报销票据要素齐全,所有支出票据须有经办人签字,校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大宗物品严格按照教育局购货渠道、质量、价格进行购置,严禁任何人私自订购教仪,桌凳,校服,教辅资料等大宗物品。严禁任何人以私人名义私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学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学校购置办公设备,教学设备设施,金额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员安排,经请示校长同意后执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执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报教育局领导审批后执行。学校购置的一切物品发票,须注明经办人和验收人,校长审核签字后方能报销。
自觉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监督,保障财务人员的财务监督,财务人员按照《会计法》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督促学校纠正。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财务人员按月注好帐,交校长审阅后,定时在校务公开栏公布,期初财务收支计划,期末财务决算,提交全体教师会或教代会审议。
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