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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篇一
11月21日,两名佩戴“普查指导员”证的德令哈市统计局农业普查人员,深入德令哈市光明小区和陶尔根家园农牧户家中,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在农户家中,普查员一边送上《给调查对象的一封信》,一边耐心的向他们说:“农业普查就是为了摸清农村家底,为咱们农民制定好政策,让农民的日子过得更好。”诚恳的言辞打消了农户的顾虑。
简短的寒暄后,开始入户调查。“你家共有几口人?耕地面积有多大?有没有家人外出务工?”面对询问,颜全一一作答。在近半小时调查后登记,他郑重地在普查表上签了名。
“这次农业普查,与以前的相比普查项目增多了。这说明国家对我们农民各方面的需求考虑得更加全面。”颜全告诉记者,普查员不仅了解他家的农业生产情况,还对他家中的房屋建筑面积、人口数量、生活状况进行了仔细调查登记。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进行的一次国情国力调查。”德令哈市统计局农业普查员李发启告诉记者。德令哈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入户登记,重点查清农业从业者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现代化和新业态新产业模式、农产品销售渠道和农村市场、农民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从20xx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开展入户调查。由于我省特殊的气候条件,海西、海北、果洛、玉树、黄南等五州已于20xx年11月1日正式开展农业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德令哈市近7个乡镇的51个行政村参与调查,预计于20xx年12月30日完成农业普查入户调查工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篇二
近日,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贾玉梅主持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并就如何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提出要求。
地区领导赵明、王利文、刘洪久、姜宏伟、夏静媛出席会议。
贾玉梅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好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准则、条例进行有机整合,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综合、系统地进行学习,使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准则、条例能够完整地理解、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种意识”,强化党的核心领导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具体应对措施和办法。
贾玉梅强调,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继续抓好基层党的建设责任制,巩固已有党建成果。突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增强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意识。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党建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对开展党组织建设活动的新需求,要打破固有模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满足基层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强化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廉洁建设的警醒程度和自立意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整治风气,营造好的政治生态。
贾玉梅要求,要全面创新活动载体,提升党建工作的影响力。各级党群组织要围绕党的建设这个中心,发挥各自作用,不同群体、不同组织要以群众更容易接受的方式搭建党建宣传平台,把党的影响向工作对象更好地传播,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党群组织带动社会组织,凝聚这些群体的力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党建部门要深入研究,整合资源,找准位置,发挥作用,形成合力,围绕地委、行署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抓好典型培育,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常深入基层,对群众创造的经验,进行提升、总结、提炼、完善,并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在教育方式上,要善于运用新媒体平台,将大兴安岭地区涌现出的典型代表、先进人物进行广泛宣传。用讲故事的方式,用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引领更多人向先进典型学习,推动社会风气更好地转变。
贾玉梅强调,要抓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好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工作,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党的组织生活,提高领导干部抓党建的能力和水平。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地委的部署,抓好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并抓好落实。同时要推动机关文化建设,文化建设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是一个逐渐培养、凝练、提升,最终形成的过程,要通过对机关文化的打造,在机关单位中形成良好文化氛围。要提升机关工作人员及领导干部的专业化水准,引导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争当专家型人才。地委组织部、宣传部、地纪委、地直机关工委等党群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篇三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5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xx〕2号)和《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xx〕11号)要求,为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特制定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对象。在红阳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一)普查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二)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成立青白江区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红阳街道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管中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农业普查工作。
1.党政办。负责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落实对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农业普查有关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
2.社管中心。负责协调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农、林、牧、渔业调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林业管理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负责提供乡镇(街道)涉农方面相关数据;负责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
3.社计办。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乡镇类型、乡级属性),村(居)民小组数量,涉农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床位数、收养人数,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等数据和资料。
4.经发办。负责落实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负责提供街道、村(社区)公共收入、公共支出、资产总额、债务总额等数据;负责统计业务工作,负责辖区涉农企业、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相关事项。
5.拆迁办。负责协调农业用地调查工作;负责提供街道耕地面积相关数据;负责协助区统计局对普查所需电子地图和地理信息技术方面提供支持。
6.群工办。负责协调做好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村广播宣传工作;提供街道图书馆、文化站、广播站数量和农村农业旅游方面相关数据。
各村(社区)要及时组建普查队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村(社区)干部中抽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从有关单位商调或从社会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队伍稳定和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普查员要求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手持终端采集设备,准确理解调查内容,正确填报调查表;普查指导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调查,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对拨付的普查经费,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各村(社区)要据实足额发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不能因报酬不落实而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要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整合部门力量,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辖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情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办事处
20xx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