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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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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范文(19篇)
    小编:书香墨

总结是思考的源泉,它让我们反思过去,寻找进步的方向。整理出清晰的主题,使总结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在读完这些总结范文后,我们可以自己动手写一篇总结,将自己的成长和经验进行梳理和总结。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范文(19篇)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一

曾经想过,怀念过记忆深处那个悠久又美好的故乡。绿色的树木丛,调皮地穿过树叶间缝隙的阳光,以及能在厚重的白云后面看到的隐隐约约的白蓝色的天空还有在那中央以圆形出现的明亮的太阳。不知道是不是记忆中的故乡太过美好,再次见到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人事全非”的感触了。

有人说过记忆是不可靠的东西,迟早会忘掉些什么。但记忆中的紧挨着房子的树林和河水都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幼时是在南浔度过的。那时的我还小。常常跟着比我大些许的哥哥姐姐们去幼儿园。有时去学校的路上,偶尔可以遇到几只偷懒的大黑狗,爬在地上懒懒散散的望着我们。我们倒也不怕,自若的走过去,胆子大点的还会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逗它们玩。

放学回来后,我还会跟着哥哥姐姐们去河边掉鱼。经常是放学了,书包一甩,就一路小跑去了。没有钓鱼竿就用树干,没有钓鱼线就用衣服上的掉下来的线,没有鱼饵就用家买来的小龙虾。总之就是这样的生活。有些时候常常是在河边坐上半天就能钓到一整盒的龙虾。不必担心会浪费多少时间。

依稀记得以前领头的是一个大姐姐,叫做什么不记得了,但后面跟的是两个一样的字,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她的名字,因为那时还小,也就认同了这么一个如童话般人物的名字。她老是带着我和另一个小女孩到镇上的一家麻辣烫里面吃东西。路过的菜市场坑坑洼洼的地面以及自行车行驶过的水花因为那时候南浔还不怎么发达,没有现在上海那么多的汽车或者是摩托车,所以走在路上是很安全的。有的时候,她让我们在盘子里多加些辣椒然后说谁都不许喝水,放话说要我们都多吃些,看谁比较厉害。

后来离开了南浔后再回去是一年前了。那已经不是我的故乡了。有了旅游景点,到处是垃圾和车子。再也不能在路上随意的走了。也不能在吃麻辣烫,因为现在地沟油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天蓝色的天空已经是灰色的了,和老工业似的上海如出一撤。就连房子旁边的河水与树林也都因为工业发展不见了。我站在久违的故乡的土地上,不愿承认这是我的故乡。我所承认的故乡并非是现在这个工业发达的故乡,而是记忆中的工业并不发达的故乡,但他有绿树有白云。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觉得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故乡也不再存在了。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二

腹有诗书气自华。在中国历史中,无数位诗人的出现、消失。时间轴就不停地转,往前奔去。

读过《诗经》,诵过诗词。但我尤为热爱的还是宋词。宋词有丰富的思想内涵,有男子有志不能得的悲愤,也有女子独守空房、相思之苦的哀怨。宋词写情极细腻。如李会诗曾写过:“如果说宋词是一朵情花,那么时间就是最好的灌溉。”光阴流转,字词中的情感如醇酒,历久弥香,令人味之不尽。王朝的更新换代,几世几年,都将欢乐与忧愁铺满诗间。

清高与潇洒,才华横溢。朱敦儒是我比较欣赏的诗人。他威望高,宋钦宗想招他入宫并授他“学官”,他用“麋鹿之性,自乐闲旷,爵禄非所愿”来拒绝。先后又两次因高宗,秦桧粉饰太平再入官场。南渡之后,朱敦儒饱尝战乱流离之苦、国家巨变、亲人离散。他在诗中呻吟感叹“曲终人醉,多似浔阳江上泪”。已到中年的他经历了风风雨雨、世态炎凉,“回首中原泪满中”,他望着大宋的半壁江山,心中满含着亡国之痛。然而,他又不甘心沉沦于此,便又写道“迤逦暖乾坤,仗君王雄风英气。吾曹老矣,端是有心人。追剑履赐黄绮,珍重萧生意。”他渴望有志恢复旧山河的志士英豪能带头重整乾坤。可是时代的变化把他的豪情壮志变成了悲愤、怨愤。于是写下“但愁敲桂棹,悲吟《梁父》,泪流如雨”。经此几番周折,饱经沧桑的他心境归于平淡,过起了放任旷达、恬淡闲适的隐居生活。

每个人年轻时都有理想的生活,有人选择安逸,有人选择成就一番大事业。他也是如此,或许每个人都想过要平平淡淡过着生活,又有多少人因生活所迫而放弃。可他却毕生不懈追求。青年的他过着“红缨翠带,谈笑跋马水西头”的狂放的风流才子的生活,但时间的考验,使他给磨练的对世间感情有一种彻悟。“世事短如春梦,人情薄似秋云”。在他触遍世间之美好,世间之险恶,世间之炎凉。之后,一种凄美悲凉的美感在他的众多词作中油然而生。“世间谁是百年人。个中须著眼,认取自家身”。

朱敦儒的一生也不过如此,忙忙碌碌。国破家亡,使他有了过于常人的豁达。在他眼中国家没了,家也没了,亲人也离散了。如没有这些,他的一生没有这样的跌宕起伏,而应是平平淡淡。他为了回不去的“故乡”曾慷慨豪壮地兴起报国之志,然而最终蜕变成旷达闲适的情怀。

诗中,字里行间都包含着浓浓情意。就如《陌上花开》中写道:那些古诗似我心中蔷薇,而情感积郁又如长大的猛虎,我不敢轻易放它出来,生怕触伤细弱的蔷薇。是啊,诗是那么的美,但我心中所想,生怕伤害诗蕴。诗人语出肺腑,守望自己的生活、自己的诗、自己的情感。我也如此,只不过少了诗。

岁月更迭,千年一瞬。披在古代词人身上的历史面纱层层褪去,也让我更加坚定地守望古诗词中如朱敦儒所咏叹的那一缕缕的哀婉心绪。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三

每到夏至,空气中潮湿的气味总会让我心神不宁,所以总想找个凉爽的地方待着,于是就常回老家去住。

我的老家是一个美丽的小山村,哪里丝毫没有夏天的气息,在城市里待得太久,总觉得沾染俗世的尘埃,每当回归到自然,才可找回初心。老家只剩奶奶一人,家人想把她接到城中,她却总是不肯,她说:“她过不惯城市的生活,而且老家还有她牵挂的人的影子,她舍不得。”她牵挂的自然是爷爷,爷爷很早就去世了,留下奶奶一人独守着寂寞。岁月不曾减弱她对爷爷的思念,虽未能白首到老,却一生不忘。

老家的房子后边有一条河,离河不远处又有一座山,每当我站在窗边,看见那明月当空,银色的月光洒在树林上,河水中的时候,我就忆起了儿时的自己。那时还是个少年,月光像一床用沙做的被子,披在我的身上。微风徐来,轻抚着我的眼,我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窗外就像白天一般,能够清晰的看见山上的每一根树木,穿上鞋子走到窗边,又是一阵微凉的清风迎面而来,我的睡意也被这凉风带走了。

这时我想起了一首诗,“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那时还小不能将这诗中的意境读懂,但是就是觉得它很美,于是我望着天空念起了这首诗,天空中没有一片云,只有一轮孤月和无数闪烁的繁星,此时万般寂静,灯火已灭,时间像是被冻结,闪着青色的光,就像是在梦里,除去了尘世的喧嚣,犹如仙境一般。现在想来真希望那个梦永远不要醒来,河水静静的流,风儿轻轻的吹,月光慢慢的洒,一切安好,宁静恬适。

现在也站在这窗边,窗外是相同的风景,却再也不能进入那样的意境。思索原因,大概是因为尘世种种蒙住了自己的心,掩住了自己的眼,原本纯净如水的心随着流水慢慢的流逝,埋藏在岁月的一隅。一回头就再也回不去,一转身就注定了失去,我们只顾埋头前行,却忘记了曾经美好的自己。行走在灯火璀璨的街道,我们迷失了方向,却没发现地图就在我们的手里,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

看着那晶莹的河水,让我想起了儿时的玩伴,曾经我们都是无知的少年,夏天的.傍晚,在这河边总能发现我的身影。我们在河中捉螃蟹,钓鱼,脱光了衣服游泳,即使有女孩子在身边也无所顾忌。总要等到父母来找才会恋恋不舍的离开,约好明日再来。东流逝水,落叶纷纷,往日的玩伴早已多年不见,我们早就各奔天涯,走向了不同的路,过着不同的生活,即便日后相遇,也成了彼此的路人,不相识,不回首。

记得每到夏日的夜晚,总会一家人围坐在庭院里的石桌边,喝着茶,吃着糕点,闻着花香,凉风轻抚,岁月变得沉静如水,带着一点点香味,定格了那个时间。如若还能回到从前,我定要再回到这个时刻,让这一切成为永恒。

故乡是其实一直活在我的心里,那些熟悉的人,熟悉的事渐渐逝去,连故乡都在记忆中慢慢变老,老的我们再也回不去,回不去。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四

小时候画在手上的表不会动,却带走了我们最珍贵的时光。岁月的尘埃早已将昔日的身影掩埋。

——题记。

“故”在字典里的其中一种解释是“本来,原来的。”故乡,即为老家,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记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很平凡的小山庄。平凡的天空,平凡的小溪,平凡的田野,以及平凡的甘蔗林,却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童年。故乡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是信仰。

当第一声鸡鸣开始飘荡时,山村渐渐开始沸腾了。刚经过夜露的洗礼,每一处都焕然一新,格外的朝气。在这样的一天,我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踩着田间小道上的晨露便上学了。有时候早晨会起雾,那更是孩子们的天堂。浓雾降临的时候,整条路都是我们的“魔幻世界”,我们只管追着,喊着,笑着,闹着,在那个只属于我们的世界里,做这个世界的王。

农村的孩子乐趣总是很多的。当秋风吹亮那金色的麦田的时候,在晒谷场上总会看见几个蹦哒的身影,那金色的稻杆堆成的一座座小山,这里一座,那里一座,这一座比那一座高,那一座又比这座要高,还有还有……那些就是我们最原始的蹦蹦床。在这不久之后便会下雨。下完雨之后,稻杆堆里便会撑起一把把白色小伞,到了傍晚,白色小伞会变成黑色小伞,我们方言把这些小伞叫做“油蘑菇”。再然后就会听见一阵阵“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的歌声,每一张笑脸都是这么好看,每一只小手都在寻找着“宝藏”。

然后当又一年的春天到来时,万物复苏,绿油油的田野上也有孩子们的身影,他们在干什么呢?在寻找那些可以卖钱的草药。我依旧记得,一捆“白花草”两块钱,当我们从买草药的阿婆手里接过两块钱时是多么的快乐。两角钱的雪糕就是我们全部的快乐。

不知道家乡的一片片甘蔗林是不是还这么高,故乡的梯田是不是还这么美,还有没有小朋友会在小溪里摸鱼,最后,只能默默感叹一声:回不去的才是故乡。

只有记忆中的故乡,才是“故乡”。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五

故乡在时光细密的脚步里雕刻出了我童年美丽的画卷,但却在岁月的风不经意间的吹拂中,就像沙一样散去。嗨......长大了,变老了,需要做的想做的都多了。所以啊,故乡啊!可能我真的已经回不去了。

——......

春节回乡,独自骑行,在到了双江口上的大石桥上时,我停下了。我在石桥上望向下游马库水电站和水坝,望向上流的池坪,那曾在脑海里出现的一幅又一幅的画面,完整地就在我的眼前,而那些儿时的记忆,在那一刻毫无保留一段一段地从心里走出。然后我忽然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被故乡放飞的风筝一样,飘着,却渐渐地收不回去了。

在中国的地图上,往湖南西部看,那里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她被一个新西兰的旅行家称作中国最美丽的小城(每次用英文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就会把这段话说上),她是沈从文老人笔下翠翠生长的地方,她是一个在那山里驻守了千年的古宝,她是一个风雨潇潇的边城——她就是生我养我的小城——她的名字叫作凤凰。

此次回乡前,我曾对自己说:回凤凰,我一定用心去感受,那仿佛转了千年的水车,那错落脚根的吊脚楼,那沉睡江边的北门,那江中点起倒影的跳岩,那飘在水面的轻舟,飞扬在空气中悠扬的号子,河边洗衣裳的苗家阿妹,夜色中古朴的屋檐......所有让心柔软的声音,所有让人流连忘返的角落。回水田,我一定用心找回儿时的梦,撑舟的江,捣鸟窝的大柳树,嬉戏(和抓鱼)的双江水,(抓鱼的水电站的大坝,依然翠绿的打猎的山头)小江上的破木桥,无限回忆的学校,无限回忆和心痛的住所,心疼的山湾,心疼的并不孤单的父亲的坟墓......所有勾起儿时美好回忆的地方,所有能让我心回家的地方......

两年没回去过了!而这次,我真的回去过了。

没在家时,妈总是跟我说一些乡下的事,这家的孩子考上了哪个好大学,那家的孩子嫁了好人家,原来一直过河的小木桥被水冲走后换成了石拱桥,原来祖屋那个屋架拆了盖上了水泥房……然后我发现我竟然没有一个发小,跟我说起家乡的事儿。慢慢长大,慢慢变老。儿时曾经的那些玩伴,都不知道去了哪了。

记得前年回乡,寨里的小孩叫我“大”的时候,我居然都记不起他的名字,竟然连是谁家的小孩都没有了映像。之后,我竟在想,我有多少对家乡的思念?怎么这种思念变得,这么陌生!

唉……故乡在时光细密的脚步里雕刻出了我童年美丽的画卷,但却在岁月的风不经意间的吹拂中,像沙一样散去。

长大了,变老了,需要做的想做的都多了。所以啊,故乡啊!可能我真的已经回不去了。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六

“故”在字典里的其中一种解释是“本来,原来的。”故乡,即为老家,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记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很平凡的'小山庄。平凡的天空,平凡的小溪,平凡的田野,以及平凡的甘蔗林,却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童年。故乡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是信仰。

当第一声鸡鸣开始飘荡时,山村渐渐开始沸腾了。刚经过夜露的洗礼,每一处都焕然一新,格外的朝气。在这样的一天,我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踩着田间小道上的晨露便上学了。有时候早晨会起雾,那更是孩子们的天堂。浓雾降临的时候,整条路都是我们的“魔幻世界”,我们只管追着,喊着,笑着,闹着,在那个只属于我们的世界里,做这个世界的王。

最原始的蹦蹦床。在这不久之后便会下雨。下完雨之后,稻杆堆里便会撑起一把把白色小伞,到了傍晚,白色小伞会变成黑色小伞,我们方言把这些小伞叫做“油蘑菇”。再然后就会听见一阵阵“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的歌声,每一张笑脸都是这么好看,每一只小手都在寻找着“宝藏”。

然后当又一年的春天到来时,万物复苏,绿油油的田野上也有孩子们的身影,他们在干什么呢?在寻找那些可以卖钱的草药。我依旧记得,一捆“白花草”两块钱,当我们从买草药的阿婆手里接过两块钱时是多么的快乐。两角钱的雪糕就是我们全部的快乐。

不知道家乡的一片片甘蔗林是不是还这么高,故乡的梯田是不是还这么美,还有没有小朋友会在小溪里摸鱼,最后,只能默默感叹一声:回不去的才是故乡。

只有记忆中的故乡,才是“故乡”。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七

今天春节,本来是约好几个初中、高中同学聚聚的,都分别十多年了,非常怀念那时无忧无虑的日子。但是爱人是北方人,对家乡饮食不习惯,每年都因为这让自己很伤脑筋。回去吧,总有些说不出的苦楚,不回去吧,在外漂泊一年,总想回去看看那儿时的伙伴,还有那曾经伴随自己欢乐童年的花花草草、水水木木,更为重要的是想回去看看爸爸,那一辈子都辛勤劳动、那一辈子都为子女付出,一个人孤独的离去,最终一个人躺在他曾经劳作的土地上,形成一个孤独的小土堆。

哥哥,是一个拥有父亲品性一样的人,但又不同于父亲,更多的是宽容和理解。他理解爱人的不适,所以上贵阳来过年,圆了一家人在一起过春节的愿望,但是我更觉得自己的不孝和言不由衷。匆匆,一家人又走啦,因为老家还有更多事情、更多人情礼务需要去处理、去维护。

我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谁能够体会一个人的孤独,那种强烈的思乡情感,虽然故乡给自己童年并不幸福,但是有家,一切都值得留恋。想想10来岁去砍柴5分钱1斤卖给别人,那时虽然很辛苦,但是因为有哥哥,有家人,一切都不觉得累;想想两个10多岁的娃娃暑假一起去打工,才有上高中的学费时,虽然那时是多么的无助,但是因为有目标,因为目标一致,所以什么也不怕。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虽然不再为生计发愁,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但是心里都是空空的,荡荡的,好像除啦上班,其他的追求还是物资的,总离不开钱这个字眼。每当想像以前一样说说自己的梦想时,现实的残酷都把理想吹得稀巴烂。

每当工作不顺,每当想重新出发时,都想回故乡去看看,去走走,但是每次回去,看到童年曾经玩耍过的地方,现在都是灌木荆棘丛生或是钢筋水泥铺平的道路,只会更加失落。也许是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也许我们出发有很多偶然性。虽然每每都说不想回去,但是每到春节,又是归心似箭,只是想闻闻那家乡的气息。

自从背着小背包离开家乡上学的哪一天起,注定就回不去了故乡,更多的只有乡愁。

爱人常说“老家有什么好,有的只是那些小气的乡亲,穷山恶水的土地”,但是我不这么看,故乡是思想的启蒙地、是精神的故里,是肉体的归属,故乡再怎么样不好,最终在人的一生里都永远占据最纯净的位置,因为那是烦躁心灵下的桃花源,那是最美丽年华的思想地。也许男人和女人的根本就不同,男人根深蒂固有着根的概念,而女人,只有享受幸福的浮萍。战争是男人故乡的争夺战,所以才有不愿寄人篱下、奋起一搏的惊鸿男人,才有那么多为故乡而战、为故土而战的真男人。

故乡,那个回不去的地方,不是我不想回去,而是有太多的无奈和太多回不去的现实生活。我只能远远遥望故乡,愿故土的乡亲愈发从容、愈发和谐安康。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八

天气已经转冷,为了生活日日夜夜在这陌生不带一丝温度的城市徘徊着,穿梭着。

重复着这简单乏味的动作,一遍又一遍。

入冬了,这座城市冬天有些冷。

仰起头在城市冰冷建筑的缝隙间艰难的呼吸着。

细小的雨丝夹杂着冷冽寒风抽打在脸上打的脸颊生疼。

拖满身疲惫回到狭小的住所清洗着满身的尘土。

这里冬天的寒冷超过了记忆里的温度。

离开家已经有很久了,久得对那段记忆已没有了准确的概念。

想必那座城市也已经到了冬天,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也同这里一样的寒冷。

开始想念故乡的冬天。

这里的冬天有些冷。

不喜欢冬天,因为冬天的寒冷会让我感觉到全身的血液流动得很慢。

那是一种从身体里散发出的寒冷,无法抵挡。

天下起小雨,寒风夹着冷冽的雨珠没有规律的拍打在脸上,打得脸有些生疼。

回到蜗居关上门抵挡着窗外的风雨。

躺在床上无奈的看着窗外阴沉的天,咒骂了声该死的天气,翻过身疲倦的睡去。

都市的生活每天都忙碌而拥挤。

公交车上各种刺鼻的味道总是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繁杂的人流,浑浊的空气,连天也是灰色的。

有时会忽然很怀念家乡的天空,干净,蔚蓝,徐徐的风总夹杂着野花和泥土的味道,清新,甜蜜。

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拉开了与故土的联系,随之渐行渐远。

记不清有多久没有看到过炊烟了。

城市里没有炊烟,城市里用的是液化气,即使有了些许炊烟,也是有害气体,是不会让人留恋的。

况且,城市的人也没有时间留意炊烟,都匆匆忙忙,谁会有时间在意稍纵即逝的炊烟。

炊烟只属于宁静的乡村,只属于浑厚的土地。

只有在停下匆忙的步伐的时候,只有在心灵回复安静的时候,那袅袅炊烟才会从久远的记忆中浮现出来,瞬间就填满了整个灵魂,象一幅朦胧的风景画,让人不尽的遐想。

不管到了哪里,最让人动心,最让人牵挂的还是家乡茅屋升起的袅袅炊烟。

不论受到了多大的苦痛与创伤,那随风飘浮的炊烟倾刻间就把你拥在无边的温暖里。

忆起母亲时,她的身影多半是在炊烟里。多少次远行回家时,那炊烟里总有母亲忙碌的身影。

想不起始从什么时候看不到炊烟了,炊烟成了一种记忆。

这种记忆仿佛一种情结,越是遥远,越是让人刻骨铭心。

天过不久快结束了。

也快过年了,开始想念家乡的味道,家乡的温暖,父母的呢哝。

可梦还未实现,一切只能空余想念。

为了离别时立下的那番誓言只能把这些想念放进柔软深处,不在触摸。雨一直下。

风一直刮。

生活一直在继续。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九

父亲走后,我决定卖掉老屋,接母亲进城。

收完房款,母亲眼巴巴地看着我将老屋的钥匙交给了买房者,望着母亲那满脸抽搐且拧在一起的经络像一把尖刀深深地扎在了我的心上。得了钥匙的人,自然是喜上眉梢,相比母亲的难受让我有种后悔莫及的凄凉。

临走时,母亲绕着老屋的院落从前到后,从后到前,仔细的看看这儿,看看那儿,一双黯然失色的枯瘦的手,抚摸着房后菜园里的一棵桃树,叮嘱它的新主人悉心照看,说起这桃树的果实,母亲更像是一个孩子,兴奋地向买主比划着那诱人的大红桃子,形容着那一个个大桃子让人垂诞欲滴的滋味。

老屋后面大致有一分半地,那些年在父亲和母亲的劳作之下,成了我们全家人的菜篮子。别看地不多,在父母的算计下,这菜园就是一个百宝园,一般的时令果蔬应有尽有,像葱蒜、香菜及韭菜、辣椒之类的属于常种品种,母亲将它们划为作料之类,种植于地块的中心位置;西葫芦和佛手瓜则种于地块边缘,它们的藤蔓乖巧的爬上父亲搭起的木架,在地块的边缘处筑起了一道屏障,繁盛之时,那一个个西葫芦、一个个佛手瓜威武的如同将军,笑哈哈的将木架子压得气喘吁吁;西红柿、茄子、豇豆、四季豆则将整个菜园点缀的风情万种;小青菜、菠菜、生菜、油麦菜等绿叶菜则是见缝插针,被母亲调教的鲜嫩健硕,如梦似幻。站在已归属于他人的菜园,我的心里有着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体味着母亲强忍着的不舍之情,我本想催促母亲走的嘴巴始终没能张开。哎,我知道,这小小的菜园子曾经是我一家人的菜篮子,这里面有我们一家人的欢笑,更有母亲经年累月的辛勤和美好的回忆。于是,我站在一旁,仔细的听着母亲的话,虔诚地端详起这一分半土地的厚重来。

紧邻菜园子旁边的地方就是我家的猪圈,六畜兴旺几个字依然十分清晰地贴置于猪舍的砖墙上,母亲触景生情,转过头来给我说:“你还记得那一年,我们家喂了两头大肥猪,杀猪的那天,六七个精壮的小伙子硬是绑不住它。对,我想起来了,就是你考上中专那年,我们把另一头大肥猪卖了给你凑够了学费呢。”母亲不经意的话语,让我心里一震,我快速在脑海里扫描起了往事,二十年前父母的勤劳画面便在我的脑海里盘旋了起来。人都说故土难离,然而我却这般狠心的让母亲离开了生她养她的故乡,不孝这个词语立马就蹦在了我的心上。我的心真是五味杂陈,烦闷不堪起来。母亲发现了我的心事,笑着安慰我说:“走,儿子,妈跟着你去城里享福去。”我望着母亲,苦笑了一下,心想本应是我安慰母亲的,反倒让母亲安慰起我来。

母亲走在前面,边走边向一旁新的主人交待着如何利用国道边的便利发展经济,譬如怎样开农家乐、如何办商店……母亲在老屋就开了一辈子商店,其中也开了几年农家乐,对于农家乐的经营最终由于人手不足而搁浅。办商店时,母亲经历了山洪暴发之时商店被毁的惊心动魄,享受了全家人拼搏奋斗,重新盖起平房,新商店开业的喜悦。今天离别的最后一站,母亲特意走进院子前半截开商店的平房里,抚摸着那些陈旧的货架和柜台,这里是我们曾经唯一的经济来源,是这里让我和妹妹的学费无忧,是这里让我们全家人衣食不愁。我紧跟其后,透过母亲的背影,我知道她的眼里满满的装着这座院落里的风雨华年,装满了喜怒哀乐,装满了一个个理想和希望,装满了故乡的情怀,然而这里即将成为她的回忆,这里不再属于母亲,不再是我们的家了。母亲那轻柔的抚摸,更像是在抚摸着孩提时的我,那么柔情似水,那么语重心长,那么慈祥,我晓得这是母亲在内心深处向老屋、向一辈子的故乡情愫做着告别,也或是诀别吧。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十

不知不觉离家已整整6年,才十几岁的人却有将近一半时间是在外度过。

我生在一个小县城,小县城的孩子想要博得更好的前程,只能背井离乡去省城读书。姐姐初中毕业那会儿,去省城读书的人还不多,幸好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极其重视,毫不犹豫的送她去省城读高中;及至我,竞争更为激烈,父母更是小学毕业就将11岁的我独自送去西安读初中。

乡下孩子刚进城,啥都没见过,啥都没吃过,甚至普通话都不标准,不敢开口说话,着实自卑了好长一阵子。记得初一整整一年在班里开口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那时候暗暗在心里想,这应该是最不会忘却的一段日子了吧,然而如今对此的记忆却早已模糊不清,记得真切的反而是每夜学校外面小区里透出的盏盏昏黄灯光。

在外寄读的日子一到晚上就格外难熬。每夜下晚自习,同学们都各自回家,只有我们少数几个外地孩子默默收拾书包,回到楼下的宿舍。想家厉害了,就去操场走几圈,看围墙外面高楼里的万家灯火,想像着什么时候有一盏灯是为我而亮,猜着父母此时在家中小院做些什么。

姐姐长我10岁,她15岁外出读书时我才5岁。印象中和姐姐一起成长的时光也是少而模糊,也曾因为姐姐不在家我能独享父母的宠爱而窃喜,不想短短几年之后我也同她当年一样背起行囊北上求学。

姐姐读书之时,不会穿衣打扮,每一季都是母亲从家里寄去衣物给她。记得有一年寒假回家,母亲拉着姐姐把满行李箱的冬装试遍之后,意犹未尽地问那些寄去的春装、秋装如何,穿着好看合身不,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们已经好多年没有见过姐姐春秋时节的模样了。自从离家读书起,故乡于我们,便只有冬夏,再无春秋。

“梦里不知身是客”,如今我自己在西安求学也将满6年,和身边的同学早已混熟。父母也专门在西安买了套小房子以便节省周末回家时间,不用每次都得坐火车回县城;偶尔回县城,故乡的幼时玩伴也已生疏,曾经打滚的门前小路也已不见旧时模样。

我们这一代孩子虽说长在城镇,却常年在外读书,不懂春耕夏耘,秋收冬藏。11岁离家之时,尚不知人情世故、社会经济,更不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深情;如今南来北往,长大成人,才发现,曾经向往的`远方不知不觉中正在脚底铺开,而曾经厌弃的故乡,却在不经意间变成了回不去的远方。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十一

在我记忆的深处,一直有着一条泥泞的小路。在那条路上驱车颠簸一段时间,我便可以抵达一个小村庄,那里便是我的故乡。那里淳朴的民风,世代耕种的农民,还有泥墙瓦顶,永远都是我挥之不去的少年记忆。

儿时,家乡是泥路尽头的瓦屋,是那底层农民简单普通的建筑,家家都是一样,并无多大区别多大差异。那时的人都有一个简单的梦,叫作“盖新房”。我们慢慢地在长大,如今家乡也在一天天变化,走上了小康之路。煤油灯成了古董,管道天燃气进了厨房,电脑被安装在每家每户,改革的春风吹遍小乡村的每一个角落。家家户户纷纷开始了“土屋变新房”的计划,那土墙瓦顶也成了记忆深处的居所,永远地留在了心中。

年少之时,故乡人有一个说法叫作“送日归乡”,说的是送太阳落日便可以送走一天的烦恼。不知是真是假,倒也真让童年无忧无虑。于是,我常常搬着一把小板凳坐在大门前,看着那正前方一轮火红的落日渐渐落入西山,伴着火烧云。现在再度回到乡中,黄昏之时想要看那儿时钟爱的一抹晚霞,可直至黑夜也仍未出现,不免让人有些伤感,可终究没有办法,一栋栋耸入云端的写字楼、商品房,挡在了眼前。

总在失落的夜陪伴失落的我。随着环境的改变,他们已隐藏了自己的行踪,只有那记忆中纯净的乡士,才会有那样的星海与明月。

有人说,每个人都有两个故乡。也许是的,一个是空间的故乡,一个是时间的故乡。十年之久,空间里的故乡已然天翻地覆,时间里的故乡却依然如昔。回不去的地方叫做故乡。一天天的改变,一天天的远去,记忆中的故乡越来越模糊,也越来越深刻。愿家乡环境不要再恶化,希望我们能找到那个属于自己灵魂深处的东西。

谨此,祭奠远去的梦。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十二

记忆中的父亲,高大、健壮,有一副好口才,有一股大度的君子气概。但凡事又太注重得失,以至于常常举杯浇愁,不省人事。说实话,我总认为父亲欠自己的太多,以至于五年以来,从不曾和他洽谈过几句话,这其中缘由,却不是我三言两语能解释清的。而后,我才发现,不是父亲欠自己的,而是自己欠父亲的太多太多。

小时候,父亲常常唤我的小名,一声一声,喊过了十七年。在父亲的眼里,我是个有出息的人,因为我现在的小成就,是同我那一辈的伙伴们没有的。我十五岁离家,来到长沙读大学。父亲一般不知道我在大学的生活,偶尔打过来一两个电话问候,加上几番叮嘱,其实那时候令他自豪的孩子正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里抛洒汗水,努力赚些零花钱。但是在父亲的眼里,我必定是有出息的。于是,每逢过年,我都将额头扬起,顺其自然地接收来自亲朋好友们的称赞和鼓起的红包。

老家的规矩很多,儿时天真,我大多不懂,每次说错了话,做错了事,父亲总说:不懂事,就不要乱说!而我的奶奶总会替我解围,当着我的面责备父亲对小孩的蛮横,我便心里洋洋得意起来。

进入大学,有了新的同学,结交了一些新的朋友,却还是惦记起儿时的玩伴来。那时还小,不懂得什么叫梦想,什么叫青春,便常常成群结队地在家乡的田野上任性撒野,钻进堆积成山的稻草里边,满脑子都是毛草,还惹来路过的阿姨讽刺的目光和讨厌的唇舌。那时候的我们,还很天真,总是叠起石头,试图爬进废弃的老学校,只为了偷摘一捧红透的杨梅,却被学校里边的木匠师傅抓到,恶狠狠的怒斥。但我们从来就不曾感到过一丝的沮丧或是悲伤,我们还常常围在一块儿跳皮筋、攻城堡、海陆兵,任凭稚嫩的年华在欢乐的水泥坪上抛洒,我们尽情欢乐。

而今,17年了,家乡变成了故乡,以至于每次回到老家时,一些老同学见面也觉得生疏了。聚会没得少,却再也挽救不了我们当年的风华正茂,和满载愁绪的激情岁月。回老家的机会少了,和家里人的联系也少了,越来越多的话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要我说,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回不去的故乡。那个故乡,不会因为你的遗忘,而停下生息、繁衍。还有三年,甚至更久,我还要挣扎在这个拥挤的城市里,眺望远方故乡的方向,故乡的风、故乡的云、故乡的稻草依旧那样美好吧。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不只是为了怀念,更为了前行。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十三

小时候画在手上的表不会动,却带走了我们最珍贵的时光。岁月的尘埃早已将昔日的身影掩埋。

——题记。

“故”在。

字典。

里的其中一种解释是“本来,原来的。”故乡,即为老家,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记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很平凡的小山庄。平凡的天空,平凡的小溪,平凡的田野,以及平凡的甘蔗林,却给了我们不平凡的童年。故乡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是信仰。

当第一声鸡鸣开始飘荡时,山村渐渐开始沸腾了。刚经过夜露的洗礼,每一处都焕然一新,格外的朝气。在这样的一天,我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踩着田间小道上的晨露便上学了。有时候早晨会起雾,那更是孩子们的天堂。浓雾降临的时候,整条路都是我们的“魔幻世界”,我们只管追着,喊着,笑着,闹着,在那个只属于我们的世界里,做这个世界的王。

农村的孩子乐趣总是很多的。当秋风吹亮那金色的麦田的时候,在晒谷场上总会看见几个蹦哒的身影,那金色的稻杆堆成的一座座小山,这里一座,那里一座,这一座比那一座高,那一座又比这座要高,还有还有……那些就是我们最原始的蹦蹦床。在这不久之后便会下雨。下完雨之后,稻杆堆里便会撑起一把把白色小伞,到了傍晚,白色小伞会变成黑色小伞,我们方言把这些小伞叫做“油蘑菇”。再然后就会听见一阵阵“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的歌声,每一张笑脸都是这么好看,每一只小手都在寻找着“宝藏”。

然后当又一年的春天到来时,万物复苏,绿油油的田野上也有孩子们的身影,他们在干什么呢?在寻找那些可以卖钱的草药。我依旧记得,一捆“白花草”两块钱,当我们从买草药的阿婆手里接过两块钱时是多么的快乐。两角钱的雪糕就是我们全部的快乐。

不知道家乡的一片片甘蔗林是不是还这么高,故乡的梯田是不是还这么美,还有没有小朋友会在小溪里摸鱼,最后,只能默默感叹一声:回不去的才是故乡。

只有记忆中的故乡,才是“故乡”。

语文课。前排同学转过头:“凡凡,问你个事。你说故乡到底,有什么好的?值得这么多名人以它啊为题材?”我随手翻了翻手中的教材,故作深沉道:“故乡啊,就是一个能让你感到无比温暖,包含着你特别熟悉的亲切的地方…现在你小不懂其中道理,等你上大学时离开家乡你就会魂牵梦萦的想回到的地方……”“停,停,停!…你们喜欢写文的就是矫情!不用您老解释!等会我自己问老师!”前桌一脸嫌弃地说:“咦~被你恶心到了……”“嘁,有本事别问我问题呀。”我满脸傲娇的白了他一眼,继而目光转向窗外。对啊,故乡有什么好的呢?可以得到这么多文人的青睐?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想知道。忽然之间想起一首名叫《乡愁》的诗。“小时候,乡愁是……”将全诗背了一遍,忽然感觉好像明白了什么。

当一个人一直在家的周围晃荡,他是感觉不到家乡的温馨和亲切。当他离开家乡外出打拼时: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棵树:也许因为它曾在炎热的夏天给他一片清凉。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棵草:也许因为它曾让他学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坚强。他会眷恋着故乡的一滴水:也许因为它曾在某一刻给他一瞬清凉的慰藉。

时间急迅。当你真的开始眷恋起这些东西时,其实你已感到了世态炎凉。你的心脏会努力的跳动着,呼喊着:回家吧,回家吧!哦,好!迎合自己的念头,回到梦寐以求的家乡,变了,真的变了。它早已不是当年的样子。

我是这样理解“故乡”这两个字的:故,已经为过去式的‘梦’,乡,有着浓郁亲切感的地方。所以,在我的眼中,“故乡二字结合起来,就是:充满往事充满着亲切感的地方。回不去的,才是故乡。

曾经想过,怀念过记忆深处那个悠久又美好的故乡。绿色的树木丛,调皮地穿过树叶间缝隙的阳光,以及能在厚重的白云后面看到的隐隐约约的白蓝色的天空还有在那中央以圆形出现的明亮的太阳。不知道是不是记忆中的故乡太过美好,再次见到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人事全非”的感触了。

有人说过记忆是不可靠的东西,迟早会忘掉些什么。但记忆中的紧挨着房子的树林和河水都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幼时是在南浔度过的。那时的我还小。常常跟着比我大些许的哥哥姐姐们去幼儿园。有时去学校的路上,偶尔可以遇到几只偷懒的大黑狗,爬在地上懒懒散散的望着我们。我们倒也不怕,自若的走过去,胆子大点的还会从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逗它们玩。

放学回来后,我还会跟着哥哥姐姐们去河边掉鱼。经常是放学了,书包一甩,就一路小跑去了。没有钓鱼竿就用树干,没有钓鱼线就用衣服上的掉下来的线,没有鱼饵就用家买来的小龙虾。总之就是这样的生活。有些时候常常是在河边坐上半天就能钓到一整盒的龙虾。不必担心会浪费多少时间。

依稀记得以前领头的是一个大姐姐,叫做什么不记得了,但后面跟的是两个一样的字,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她的名字,因为那时还小,也就认同了这么一个如童话般人物的名字。她老是带着我和另一个小女孩到镇上的一家麻辣烫里面吃东西。路过的菜市场坑坑洼洼的地面以及自行车行驶过的水花因为那时候南浔还不怎么发达,没有现在上海那么多的汽车或者是摩托车,所以走在路上是很安全的。有的时候,她让我们在盘子里多加些辣椒然后说谁都不许喝水,放话说要我们都多吃些,看谁比较厉害。

后来离开了南浔后再回去是一年前了。那已经不是我的故乡了。有了旅游景点,到处是垃圾和车子。再也不能在路上随意的走了。也不能在吃麻辣烫,因为现在地沟油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天蓝色的天空已经是灰色的了,和老工业似的上海如出一撤。就连房子旁边的河水与树林也都因为工业发展不见了。我站在久违的故乡的土地上,不愿承认这是我的故乡。我所承认的故乡并非是现在这个工业发达的故乡,而是记忆中的工业并不发达的故乡,但他有绿树有白云。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觉得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故乡也不再存在了。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十四

犹记儿时,故乡的景色如春,清香馥郁,背上行李离开,归来时故乡只有白皑皑的冬天。而儿时故乡只能像一副永恒的画卷装饰在我的心口。

回不去的不只是风景还有那纯真无邪的友谊。

当年的冬天很少下雪,下了也不过一两天便化了,在故乡最大乐趣就是与小伙伴一同而放风筝,骑着自行车,后车座上,放着我最喜欢的蝴蝶风筝,和他们“噔噔噔”地飞驰到平旷的田野里,可能是大多都是女孩子的缘故。风筝总是飞不高或者飘着飘便落了。让人最可气的是,经常会有几个调皮的男孩子拿着玩具箭将我们的风筝射落了。

但是他们总会帮我们将射落的风筝,再次放飞,比之前的还要更高。这样我们非常怀疑他们只是,找不到理由帮我们,而用这种让人气愤的方式罢了。

这真是天真烂漫的友谊啊。而如今面对着熟悉的乡村,户户紧闭的窗门,寒冷孤寂油然而生。

今年的冬天冷的格外厉害,竟让小伙伴们的家门紧闭。在呼啸的冷风中,我弄了弄一上,骑车走在回家路上一阵大风席来。

车背上的风筝,飞上路边的树梢上,我连忙下车去拉绳子,不幸,风更大了一分,肆意揉虐着我弱小的风筝,使上下左右摇摆。

绳子最终还是经不起寒风的摧折,断了,风筝被绳子抛在空中越飞越远了,带着我对友洎的牵挂飞到了远方。

在岁月的消逝中,即使我的友谊改变了,然而我对的故乡的思念不会改变。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十五

没有用不完的好,就像本可以有大把大把的阳光却总是下雨天一样。

记得还很年轻的时候,也就是六年前吧,一直相信着回头便能重头再来。因为总听得佛家言:回头是岸。阿弥陀佛。所以也曾幻想过,或是说奢望过要是哪天我玩累了、倦了,我就回“家”。可是那些事情以后,我却分明觉得累了、倦了后的病态的躯体没有哪个“家”愿意再接受。大概是我比那些先行者病得更严重吧。已“病入膏荒”了。我想。

大概也就是从那以后吧,我就疯狂地爱上了这句话。回不来回不去是故乡。从此,无法自拔。从此,万劫不复。

得知这句话是缘于安妮吧。也是在这样一个人的夜色降临的时刻。对,我很肯定。只有她那样的女子,才会有这样的见地。写出这样的话。真的感激。这好像让我更近一步地了解自己。又或许,我是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初见这句话时,只是觉得它符合我当时的心境。便认定了它。我认定了的事情往往不会改变。就像说慌在我这从来都得不到原谅一样。从来没有意外。爱屋及乌。所以也就爱上了她,以及她所有的文字。

看着那些文字,很多时候都让我觉得自己和她有着某种宿缘。似乎我就是她的影子。

想着这些年的坎坎坷坷,所有的悲欣与沉浮,感觉就发生在昨日,却又是那么深切地,那么明显地感到可望不可及的悲哀。曾经接受,到后来被遗弃。就像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狗一样。一切平平淡淡,自自然然。让人觉得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就如那原先早就设定好的电脑程序。毫无悬念。

我,感性。怀旧。总是用大把大把的时间去缅怀昨日那早已逝去的青春年华。十多年的光阴,就在这昙指间,挥一挥衣袖的片刻,化为乌有。总算是理解了“光阴荏苒,蓦然回首,所有的岁月已在脑中,身后。”这样百用不变的用来悼念曾经的开场白。又或许,此刻的我,该是悲哀的。因为我脑中留下的只是,也只有那断断续续的不成文的情感富余时的胡乱涂鸦。事实上,是还有那么一些人的。只是觉得我不该记得。于己于人而言都如此。

曾那么多日子,我总是一个人呆住房里,听着对面部队集训的声音。响亮的声音只让我感受到他们的自信。可却也让我的安静加剧。变得显得寂寞。总觉得自己是个不足够正常的人。当然,我指的是心态。十七岁的少女应该总是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明媚,然后成群结伴地去逛街才是。可是我却总是躲在房里,写着默暗不着边际的`文字。没有温度的文字。

看完杜拉斯《写作》。她说经常和文字打交道的人都会觉得孤单。它们会让你寂寞。当然原话不是这样子的。但我不想否认。因为它们真的抽走了太多的热情与精力。而且一经过我的笔就不再属于我。很悲楚的现实。也在一同学的空间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离文字越近的人,离幸福越远。若是在以前,可能我不会苟同。可是当我已经这样了,却也举起了颤颤巍巍的双手表示赞同。

曾经总是幼稚地说:要是我能回到什么什么时候,我一定会怎样怎样……姑且先原谅曾经自己有过类似的想法吧。十八岁,都快十九岁的人了,该是懂得那么一些道理的咯。我真的太不懂事。

还记得哥曾和我说过的一句我觉得很矫情的话:过去的是水,去了就去了,不能再回来。相信明天会更好。应该是这样的吧。这样才是积极进步的心态。回不去过去,过去回不来。应该理解并接受的现实。

回不来回不去是故乡。难道只有安妮才是个天才?宝贝,等我回来。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十六

故乡是回不去的地方有人说:“故乡是回不去的地方。”不仅是现在更是将来,我们逐渐与她背道而驰,渐行渐远,我们越来越老而故乡却越来越年轻。

回忆起故乡是满满的幸福和欢声笑语。我是在乡下长大的,故乡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弯弯曲曲的小径和夏天郁郁葱葱几乎见不到阳光的树木,空旷的打谷场,林荫下说说笑笑的村民,对。还有一群可爱的小伙伴。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特别淘,虽然是女生整天和男孩子一起玩,爬高上低的,我记得是我四五岁的时候,我和小伙伴去人家果园里偷人家的桃,有两个男生放哨我一个女生爬树去摘,据他俩说分赃的时候可以给我多分点,我还对他们感激涕零的,现在想想我是被他们坑了,不仅我累死累活的摘,最后被人家发现时他俩早早的跑了,留我一个人衣服被树枝挂的破烂还被人家追到家,太不够意思了,那次被我妈打一顿后我便着实老实了一阵。有时候一切都是冥冥注定的,小时候野够了长大了就老实了,所以我现在淑女多了。

小时候家里条件还不错,在全村都没几家有彩色电视时,爸爸买了一部彩色电视,当时我最喜欢看的是啄木鸟,然后学着它叫“咯吱噶够。”傍晚时爸爸会把电视机搬到院子里播放有趣的动画片大门也开着,不知不觉一回头便聚集起一大群放学路过我家被动画片吸引的学生。爸爸有时会叫来附近的老人来看戏,各家拿着各家的东西一边干活一边看电视,我那时候太任性总是在大人们看的着迷时把台换到我喜欢的频道,有时我生气时甚至关掉不准别人看了,现在想想我再也不会那么干了,也永远不会有那么其乐融融的场面了,当我们变得懂事时,人生也不会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们去表现,成长本身就是一场残酷的单程旅程,如今好多看戏的那些奶奶爷爷们都不在了。

那时候还没课程改革,我们还要五点多起早贪黑去上学,一到上学的点可热闹到处回荡着小伙伴们互相叫着去上学的声音,一年四季除了冬天都要带着手电筒,路上很黑而且大大小小的坑可多,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了,而冬天的时候白雪会把路照的`可亮每天必然发生的事情就是有同学衣服穿反,刚到班里的时候灯还没开,有调皮的男生会用手电筒照着那个衣服穿反的同学给全班看,一阵哄笑羞的那个同学满脸通红。再后来这样的事多了大家习以为常了,甚至有人觉得不穿反一次衣服就没那个黑灯瞎火上课的感觉,后来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就不再起早去上学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么搞笑的事情了。

那时候的小伙伴最喜欢的是星期天,无论大孩子小孩子男生还是女生都可以很愉快的玩耍,我们白天的时候一起跳皮筋,丢沙包,打牌,夏天的时候就去打谷场场上拍蜻蜓,当时对红肚子的蜻蜓甚是偏爱,谁要是拍到了这样的蜻蜓,我们不惜用四五只去换。晚上的时候我们就捉迷藏临近的小伙伴们一起,记得我有一次被藏到了麦秸垛里等着别人找,一直等一直等知道睡着了,我妈妈向几个小伙伴打听才找到我,后来我才知道他们都结束了竟然把我给忘了,想想童年我一直是最苦逼那个人啊。

小时候我生活的充实而快乐,那时候故乡破旧而温馨,邻里之间亲密而融洽,我和小伙伴们开心而幸福,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如今一座座高楼取代了破旧的瓦房,邻里之间的感情也被隔起来了,小伙伴们天各一方再也聚不齐了,不是我们的成长改变了故乡,而是故乡的改变时我们成长,没有人阻挡社会的进步正如我们阻挡不了逝去的故乡,我只得在心里存有一份美好回忆了,期望在梦里回到我那个魂牵梦绕的故乡。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十七

每年的岁末,远在他乡谋生的姐姐和弟弟总会习惯性的问我是否回家。前些日子,姐姐又在电话里问我正月会不会回去。我很干脆的回答她,不回,并且直言不讳的告诉她,我如今已不想回去了。听我这样说,姐姐在电话里笑骂我这个人没一点味。

这一切告诉我,我并没有忘记故乡。只是这些年,感觉自己和故乡越来越远,回到故乡后却感觉人在他乡。生存的艰辛,让我打消回乡的念头,那种不可言状的落寞,让我感觉即便双脚踏上了那片土地,也回不到曾经的故乡。

20xx年的秋天,故乡的天空随着母亲的去世由曾经的蔚蓝变为灰暗。20xx年的春天,随着父亲驾鹤西去,故乡不再是我魂牵梦绕的桃花源。

没有父母的故乡,我下车后只能朝着那一片山丘凝望,望着那座坟茔泪落数行。没有父母的地方,不再是曾经的故乡。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十八

年节又至。春运硝烟正浓,可是,到底有多少人能回到那个在地理和心理上的双重意义故乡,这是个问题。

就在昨天,看到朋友空间里有一张照片:明显久无人居的院落里,蒿草疯长,一棵小树都已齐屋檐高了。照片下有朋友的朋友留言:原来好闹热的院子,现在破败成这样了。言语之间,伤感无限。不由得想起前些时间的事:今年刚入冬,老家村里一亲戚过世,回去了一趟。原来百多人的村子,现在只剩下5个人,不,刚离世一人,只剩下4人了。他们的平均年龄,是70多岁。到处都是失修的院落,泥沙填满的水井,和杂树杂草长满着的路。坐在儿时打闹过的青石上,山风一阵阵使人发冷。除了松针掉落的声音,那死一般寂静,可以让一个心头发热的人发疯。

不好说农业人口的突降是好事还是坏事,只是,那些在城市里的农民,不想回故乡,或者说,回不了故乡;而那些还被迫生活在农村里的农民,正和故乡一起衰老,慢慢地被泥土湮没。

前些年,我曾经亲见那些在城市里的农民工,身边的亲朋也多属此类。他们粗糙的手和整日弥漫汗味身体,我很清楚。在他们亲手盖起来的城市里,没有他们的一片瓦。那极个别的用来给他人励志的发达者,脚底下往往躺着无数同乡的呻吟。即便是这样,他们也不愿意回到生养过他们的山村。他们知道这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鼾声始终无法融进城市的小夜曲,但他们已经依赖上了劳累之后的那一瓶廉价啤酒。因为,在故乡,想喝一瓶啤酒,孩子要跑很远的路,才能在代销店买到。况且,他们已经不会耕作了。传承了几千年的田地里的劳作技术,在他们粗糙的大手里,变得越来越生疏。或许,从心里上,他们根本就有些抵触。事实上,他们的孩子,也就是新生代的农民工,天生就有这种抵触情绪。他们宁可头发染成杂色用山寨手机哄自己高兴,也不会回到父辈说的那个遥远的梦中的故乡。

历史的车轮或许就是这样子轧过来的。可是,始终游离在城乡结合部棚区的那些灰色人群,总有一天会老去,再也挣不到钱,没有社会医疗保险,根本没有意识到城市的污染正侵蚀着他们过劳的身子。不正确的卫生生活习惯加上抵抗力下降,没有定期体检,一旦倒下就是晚期。他们的孩子,也没有真正多少人受过正规职业教育,大多是在重复父辈昨天的故事,这是一个怎样的悲痛者和哀痛者?这个群体的数目,可能庞大得让人恐惧。

留在乡村的,或许更糟。文章开头那个离世的老人,离世前劳累了一整天,晚间发病,同样多病无力的老伴,好不容易把他拖到板凳上,呼喊不来医生,在黑夜里,跌跌撞撞地跑到村子的另一头,那里才有一个孩子在外务工的独居老人,然后,两个老人,又才哆哆嗦嗦地找出电话本,找到远在几千里外的孩子的电话,孩子又才找到乡村医生的电话,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了,老人在冰冷的板凳上挣扎了几个小时……孩子们奔丧回来,哭倒在灵前,几天后,却又重新回到或南或北,而他们的老妈妈,说死说活都不愿意离开故乡。现在,我最怕的,就是来自只有4个人的故乡的消息。手边就有一个同样的新闻:1月14日,在广东打工的杨师傅和媳妇分别带着孩子回老家过年。到了家门口时,杨师傅发现父亲住的房屋门用木棍反抵着。多次敲门没有应答后,杨师傅将门撞开发现,72岁的老父亲躺在床上已经冰冷多时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故乡的凋敝,也许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然,会引来无数人的惊叹。但是,故乡的凋敝,没有那么多文艺粉饰,只能让人心头刺痛。故乡的蓝天白云、故乡的青山绿水、故乡的鸟叫蝉鸣只能在我的记忆中了!故乡,是回不去了!是很多人,回不去了!当地理上的故乡仅仅停在身份证上的时候,当心理上的故乡只在梦里的时候,当这种割裂与生痛事实上存在并越来越严重的时候,我不知道在团圆的日子里,说欢度佳节还有什么意义。

回不去的地方叫故乡篇十九

到不了的地方都叫做远方,儿时的家是我永远回不去的地方。

——题记。

曾几何时,我拥有一个温馨快乐的家,那时我在父母爱的襁褓中快乐的成长,在家中我排行最小,姐姐们也总是事事让着我,家中虽然清贫,但不失温馨,家的后面是一片翠绿的竹林,那便是我儿时的百草园、欢乐园。

夏天,竹林间总是回荡着我和姐姐的欢笑声,尤其在午后天气非常炎热的时候,我和姐姐便在竹林间扫出一片空地铺上席子,聆听着竹叶与风姑娘合奏的乐曲,那一刻的感觉美极了。夏夜我总是与姐姐一起争着竹林间那个秋千,姐姐们也总是让着我,静静的荡着秋千,听着偶尔传来的一声鸟叫,或是昆虫们的变奏曲,那一刻无比温馨安适。

冬天树叶纷纷飘荡,但那竹林依旧翠绿,记得有一次我无意间从姐姐的课本上看到了鲁迅的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捕“张飞鸟”的过程。于是冬天我总是期待着下一场大雪,终于那夜雪无声无息的落了一夜,我久久不能进入梦乡,想着明天能捕到什么鸟。第二天一大早我便起来了,带着早已备好的工具来到了竹林间,设下陷阱,但等了好长时间也没等到一只鸟,最后却把家中的雏鸡捉住了。被母亲笑骂了一顿,心里却不感到委屈。

时间悄悄走过,那快乐也在渐渐流逝。

后来由于我和姐姐们都相继步入学堂,家庭负担加重,母亲不得不外出打工,家中的欢笑少了许多,再后来父亲也外出挣钱去了,我和姐姐便离开了家随着奶奶一起居住,于是家便成了我梦的归宿地,现实中我与家似乎分坐在翘翘板的两端,只能互相守望,无法触及彼此,没有父母在身边的日子,让我对家的思念更深,与奶奶居住在一起的日子有温暖却没有馨香。多少个日日夜夜内心深处的那滴水让我彻夜不眠,多少次我想从翘翘板上站起来去触及它,但都失败了,多少次我想再听一次那昆虫的变奏曲,重温那竹叶与风姑娘的合奏……渐渐的我开始习惯一个人、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乘着公车静静的望着窗外瞬间即逝的景物。“代沟”的成长阶段我没有经历过,经历最多的总是独自一人。

儿时的家虽已无法重回,但我知道那份爱依旧存在,我要把那份爱转化为我生命中不竭的动力,为它去不懈奋斗。为爱过我的每一个人去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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