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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爱读后感范文(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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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爱读后感范文(21篇)
    小编:紫衣梦

读后感是一种对自己、对书中内容和对世界的思考和倾诉。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从整体上对所读内容进行一个简明扼要的概括,包括书籍的基本情节、主要人物、故事背景等等。接下来,可以选择其中的几个关键点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比如书中的某一个主题、某一个人物形象等。在分析的过程中,可以引用书中的语句和段落,用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理解。此外,还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思考,对书中的内容进行个人的感悟和评论,给予书中的人物和情节以自己的解读和理解。最后,可以总结自己的读后感,表达书籍给自己带来的收获和感受,以及对读后续篇的期待和建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读后感,希望对大家在写读后感时有所启发和帮助。

初恋爱读后感范文(21篇)

初恋爱读后感篇一

我当然不是第一次读这本小说。在『匆匆那年』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我就立刻也跟风读过了。更何况当年黄磊一直嚷嚷着要拍,我等了好几年也没注意到同名电影上映或电视剧热播。

九夜茴也没写几部作品,非要比较的话,这本更打动我一些,让我流的泪更多一些。

即便我早已经知道故事的走向和结局,我依然被孟帆的暗恋感动到崩溃大哭。看吧,一定是因为我实在太情绪化了。才不是因为那些作者提到的歌曲正好也出现在我的青春回忆里呢。才不是因为我也曾经像孟帆一样卑微又无望的暗恋过某个人呢。才不是因为我也爱过也被爱过也错过也失去也遗憾也心痛过呢。

一本好的小说,也许有一天会有更好的影视化作品,也许永远不必非得拍出来。它存在于读者的心里,在那些曾经阅读的时间里,在那些后来回忆的碎片里。它闪闪发亮的样子真美。

初恋爱读后感篇二

初恋。

来源:我愿化成一阵风,沁人心脾的风,空气成了我的“爱人”

我就像一只小鸟,翱翔在天空中享受着蓝天妈妈的'拥抱。但我并不知足,于是低飞在檐上,那檐很低很黑,如果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我不再与“小伙伴”一起玩,因为我已到了另一个世界,有甜、有酸、有苦、有辣,但我从未后悔过,因为我第一次站在檐上就喜欢上了他,在我眼中他是那么的潇洒英俊,于是我爱上了他,开始了我新的旅途。我开始注重我的打扮了,披上了一件银装在太阳下一闪一闪的,全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爱上了他,明知是旋涡却心甘情愿往下跳,就这样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在现实生活中我就是一只小鸟,为了私爱而牺牲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得到一点温暖,就以为是幸福。

日子长了,记忆像酒一样,随着时间越陈越香,我被幸福包围着,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但……。

幸福时,厄运来,我和他名落孙山,已“泯然众人也”。老师开始用心来察觉我们了,心似乎像电杆上的鸟儿七上八下杂乱无章。

心,久久不能平静,很不是滋味。

我,无奈的说:“分手,快乐。”

他也无奈的说:“分手,快乐。”

闭上眼,听!我的心在跳,好像我丢失了什么似的,好像到了世界的末日,我舍不得,然而我为了我父母亲,为了兄弟姐妹,为了老师,更为了我自己,不得不放弃。

初恋,你让我初次尝试了人生的苦与乐,泪与笑,我将放飞你,让我成为以前那只快乐、无忧无虑的鸟。

初恋爱读后感篇三

读过了周作人的《初恋》,让我想起了她,以及当时那段蒙胧的“感情”。

dd题记。

转折是小学五年级时,一次我们共同参加绘画比赛,赛后,她把一张画纸给我,上面有几个字和一幅图,“赠班长**(我当时是班长)”说实话,当时真是太兴奋了,我也回赠了她一张,回家路上,就别提了,除了高兴,没有别的了。

小学毕业时,我们本来说是去同一个中学的,由于我的一些原因,我们分开了,旧这样,没有再见面,中学里,由于学习太紧,我们没有联系,就在我对她的记忆逐渐要模糊时,她来信了,我真的很感动,也很后悔,为什么我没有这么做呢?我很薄情吗?信中,她写了对我的思念,我又何尝不是呢?很快,我回了信。

焦急的等待中,她的第二封信来了,随后是第三封,第四封,……我们。

初恋爱读后感篇四

一向善于透过破解谜团再现人性的东野君,这次探索的不再是人性恶意的极限,也不是犯罪的谜底和真相,而是普通人的生活状态,这还真是一反常态。

“其实推理不是只存在于厮杀、血腥、暴力中,我们生活的每一天都是推理的过程,跟每个人的关系都是推理的过程。”这次东野君的作品着实出乎我的意料了,其实真的.是一脸懵逼,全程一直在理人物关系,然后在结局那一声嘶力竭地喊叫中惊醒,带着难受、悲哀的情绪,怅然若失。我不知道结局到底如何,不知道最后一声是谁发出的,是广太的崩溃是日田的悲伤还是桃实的愤怒。

初恋爱读后感篇五

省排名全国排名院校类型总分116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理工75.85276合肥工业大学理工19.963101安徽大学综合15.194103安徽师范大学师范15.025165安徽医科大学医药9.76230安徽工业大学理工6.557245安徽财经大学财经6.018246安徽农业大学农林5.989264安徽理工大学理工5.3210347淮北师范大学师范3.6711358安庆师范学院师范3.4612361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理工3.4113416阜阳师范学院师范2.814410安徽工程大学理工2.8815444安徽中医学院医药2.5316485合肥学院理工2.1817468安徽科技学院师范2.2818484安徽中医学院医药2.18。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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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师范大学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可以说是淮北师范大学最有优势的`特色专业了,这些专业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和本校的专业建设与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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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爱读后感篇六

初恋是糖,甜到哀伤。初恋是一块巧克力。

既甜又苦。

回忆。

我不该再挣扎。

也许留在心底才是明确的选择。

你已占去我半辈子的时间。

如果没你。

我不会去选择现在的他。

也就没那么多的悲剧。

现在的我只想过好我的生活。

就让。

我们为彼址祝福吧。

冰,因冷而傲,蓝,因冷而妖,回忆,因冷而醉,在这冰冷的回忆中,我如痴如醉,只。

为把已碎的记忆找回……!认识你爱上你很简单,了解你看穿你虽然很难,可是离开你忘记。

你失去你我又该怎么办?我总是在梦与醒之间徘徊,时不时想起你,初恋,总是最令人难忘。

的,还有初夜……!

每个人都有初恋,都认为初恋是人生最美好的回忆,都给我们留下难忘的瞬间,你的初。

恋女(男)朋友都是人生最难忘得人,但为什么百分之八十的人的初恋都那么短暂?为什么。

我们不懂得珍惜,却在失去后深深地思念呢?

初恋是美好的。

它的美好在于那最初的感动和纯真它的美好也在于它的雅嫩和残缺一个。

人,

无论一生经历过多少爱恋,

初恋都是无法忘记得。

因为我们无法忘记当初的自己,

青涩,

羞怯,喜悦…初恋是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初恋爱读后感篇七

我无法揣摩出当年劳伦斯是怀着怎样的复杂消极的心境诉说着书中这些人物的故事。

劳伦斯式的笔调,在我眼里,永远是那么的绝望。

就算是那他稍表现出的微弱的希望气息,也总显的格外吝啬。

但就更深层意义来看,男人们在这边小说中是更加的举足轻重。

杰拉德极具偶然性的死相信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他就那么的死在雪地中了,就像睡去了一样。

我相信劳伦斯是恨杰拉德的,就像他恨当时的英国一样,但是本能的爱国情绪让他最后安排杰拉德那么死去,安详的,就那么睡去了。

杰拉德这个人物形象在我看来就是代表了当时英国工业文明发展下的一种群“机械产物”,他其实在小说第一次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死人了。

有着一副人的皮囊却没有灵魂的死人。

背负着曾经误杀弟弟的前科,杰拉德一直一直都迷茫着一种悲剧的气息。

劳伦斯一直在絮絮叨叨的不停重复着:杰拉德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迷人,他是那么的能干,那么的富有,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讽刺。

可能杰拉德的外表就像当时英国工业文明那样,金玉其外却败絮其中。

他没有灵魂,所以注定他不能爱,注定他精神上的匮乏,注定他不能快乐。

他似乎是爱着戈珍的,他不停的暗示着自己是爱她的,仅仅是因为自己内心的空虚才让他错觉,其实他根本没有爱的能力,对于伯金也一样,当伯金提出宣誓结成血谊兄弟时,杰拉德却闪躲了。

其实他渴望着爱情,与戈珍的爱情,与伯金的爱情。

可是他没有爱的能力这个事实却奠定了悲剧的基础。

他物质上的充裕与精神上的匮乏不停的矛盾冲突,这也是那个他所处的时代的特征,换句话说,其实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谋杀了他。

初恋爱读后感篇八

去淮北已经是上个星期的事了,到现在才把它记下来,只是不想错过我人生中很难忘的一次经历,还有很“浓墨重彩”的一笔。一个城市与一个人的关系往往并不是因为这个城市怎么样,而是这个城市里的某个或者某几个人与我们有着某种关系,所以我们才去关注它。淮北是个很陌生却很熟悉的地方,因为一个好朋友的关系我关注它,并亲自去了那里。

向来讨厌挤火车的我那次特别的幸运,因为人少,所以尽管是无坐的票还是有了一次非常愉快的旅程。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独自出远门(以前坐车都有同学陪伴),有点害怕还有点兴奋。顺利的到达,老同学见面,几乎让我忘了自己身处哪里,真是“暖风吹得游人醉,直把淮北作阜阳”。

没想到第二天天气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不但气温骤降,而且风雨也来凑热闹…这可不是“一层秋雨‘几’层凉”的问题了,我可以豪不夸张的说那天把我冻得够呛。但是那天玩得很开心,这当是必然的事,就没有什么好描述的喽。

第二天风雨玩累了,但是我还意犹未尽呢,所以就趁着太阳露脸的时候大致游览了淮北很有名的相山公园,因为要赶火车。火车出了淮北站,稳稳的.向南开进,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再去,或者以后都没有机会去了,因人去,必然楼空,处在城市中的人如果去了,那我还去有什么意义呢?我要说的那“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是我第一次被人骗得那么正大光明——就发生在出阜阳站的时候。

因为火车晚点,所以提前走到火车门口准备下车的我就没有再回坐位了,闲聊中得知我旁边有一个我们学校大三的学姐还有一个大四的学姐,我们说好如果没有公交(晚七点停)就一起坐出租车回学校,聊得挺好的。快出站口的时候那个大四的学姐说自己钱不够所以火车票只买到淮北的,想跟我们一块“混”过站去,大三的学姐走在前面,我第二,她最后,她让我把她的票和我的票放在一起检查,我想她在后面就算被抓到也不能算我的,就答应了,没想到我在被检票的时候她一溜逃了,速度比被追猎的熊还快。结果是我被抓到了,罚补票。

初恋爱读后感篇九

习惯总把自己想大!其实我根本什么都不是!什么也算不上,就是一个失败者!在电影中主角看起来傻,但不知比我强多少倍。

他做的那些事我做不到,他的单纯,让我心痛。曾经我也是那样傻傻的过每一天。但我以不知那天起我变的肮脏了!面对这样没心没肺的自己我从未有过改变。

曾有过梦想,现在都成幻想。对生活麻木,对现实失望。

电影完全诠释了行动永远比说话强一万倍,亲情到最后永远都是离你最近的,爱情总是最心痛的!

看完后我想起了太多的人,第一个想的还是思,她是我最痛的!但那只是曾经。更想的是珍惜现在!

我的人生还很长,我会让它完完整整走完。

呵呵,语文那是那么不好。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

细雨敲打着梧桐。

敲打着一个。

硕大无朋的句号。

心漂在雨中。

听云留下的。

一握四溅的泪。

那是扯着云霞的岁月。

浅浅的海湾。

盛不下远航的心念。

青春甲板上。

你披着华彩。

立成一动不动的桅杆。

我是起落的风帆。

和着你的韵律。

追寻风浪中时隐时现的灯塔。

一起吟诵狄更斯的那句。

爱能使世界转动。

一盏熬夜的灯。

聆听风霜凝成的雪。

在窗外呼啸。

火苗熄灭的瞬间。

颠覆了所有时光。

爱的帷幕裹着。

黎明与黑夜交织的人生。

如一块石子落进湖泊。

波光荡漾,摇碎。

织女的痴情。

牛郎的.思绪。

当年的圆月还在。

润心的清辉。

穿过沾满尘埃的窗棂。

闯进我的梦里。

你笑脸酡红,背影无言。

我被岁月佝偻的腰。

一瞬间变得笔直。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一

那些在青春岁月里的。

爱情。

懵懂的青涩,永远是记忆中最初的美好,也许还会心痛,还会心酸,但是内心的那股悸动就成了一种叫永远的东西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初恋爱情故事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1.我要笑着忘记你。

十六岁,你送我一只蓝精灵。

十七岁,你送我一张莫文蔚的cd和一束百合花。

十八岁,你给我了一个拥抱。对我说,蓝妹妹,好好生活。

骄傲如我,扬着眉忍着泪,假装不在乎的拍掉你放在我肩膀的手反驳,谁是你妹妹,我不是你妹妹。

直到你坐着的那班飞机离开地平面,离开这个城市,我才卸下所有的伪装,转过身哭的无法自抑。

乔之昂,你走后,我便发誓,我一定会忘记你,笑着忘记你。

于是,从那以后,我便真的很少哭。

高一下学期,我开始喜欢朝学校旁边的c大跑。

安歌每次看到我都会一脸贼笑,小丫头,又来选夫。

我没好气的横他一眼,上次他去学校看我,刚好看到一个男生在对我表白我拒绝。男生当时受伤的问为什么。

我实在想不到理由,抓抓头对他指着旁边c大的方向,一本正经胡诌,我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就在c大。

自从这事儿被安歌抓到把柄,只要我朝c大跑,他便拿这事儿揶揄我。

其实每次我都挺想暴力解决他的,但碍于站在他身边的你,我不得装出一副可爱豪迈的样子,手一挥,本姑娘来混饭吃。

你是安歌的好哥们儿,上次你和他一起去我学校找我的。但你不但不和安歌一起揶揄我,反而每次都会笑眯眯的帮我解围,蓝妹妹,你来的刚好,今天餐厅里又有你爱吃的蒜香鸡翅和酥皮汤。

c大的伙食是出了名的好,我坐在餐厅里吃的满嘴流油。安歌说,真没淑女相。

你替我辩解,毫无顾忌,大大方方,这样很可爱啊。

我立马仗势欺人狐假虎威,斜睨安歌鄙视道,听到没!你这种莽夫根本不懂美的内涵,乔之昂这种校草的审美才是大众追求的真理。

乔之昂乔之昂,没礼貌。安歌又伺机训我,是之昂哥哥。

这次你也笑眯眯的配合,是啊,蓝妹妹,管你饭这么久还没听你叫声哥哥。

我们没什么亲戚关系,乱叫哥哥很肉麻。我正经解释道。

而且!不要叫我蓝妹妹,真的好!难!听!我挥舞着手臂再次抗议。

你笑,怎么会,蓝精灵里的蓝妹妹多可爱,而且我第一次见你你带了顶白帽子,穿着蓝外套,活脱脱的蓝妹妹。

我一点都不喜欢蓝妹妹,我鼓着嘴抱怨,爱哭鬼,爱惹是非鬼,什么事儿都拖累别人。

安歌也难得与我站同一条战线同意道,是啊,微蓝一点都不像柔弱的蓝妹妹。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没见她在c中那横行霸道的样儿,吃饭有人洗碗,脏衣服有人抱走,身边天天跟着一群男男女女前呼后拥,跟一慈禧太后似的。我真怀疑她给c中那些小男生女生吃了迷魂药,要搁我身边我早揍丫了。

切,这是人格魅力。我高傲的冲安歌挑眉。

安歌冷哼一声,不再和我计较。你在旁看着我俩斗嘴哈哈大笑。

我偷偷的看你开怀大笑的模样,心上繁花叶茂。

乔之昂,其实不是我不喜欢学校里的男生,实在他们无法和你相较。

你的身上,有清风霁月的明朗,面容有风轻云舒的俊美,笑起来,仿佛冲破云层的阳光。

你看我开始说的那句“我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在c大”真像一个预言,一语成戳。

你走之后,安歌再没有肆意地在我面前玩笑了。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总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小心翼翼的关切。

微蓝,你还好吧?

第一次,安歌这样问我的时候,我的眼泪瞬间就在眼眶里充盈,满满的一汪。

我猛然甩甩头,让几乎马上就要掉落出来的泪水缤纷地摔碎在地上,狠狠地。没有任何留恋的。我不要流泪。

很好啊,我哪有不好?你看,不是好好的。我冲着安歌裂开嘴,勉强挤出笑容来。

你好就好!安歌说。

我说过,要笑着忘记你,我一定做到。

这个问题真可笑,我竟然回答不上来。而你显然也不能给我答案。

我不要堕进那些烂俗的情节故事里。我,罗微蓝,选择一条更辛苦也更彻底的方式:我考进了c大。我要每天面对着你所熟悉的环境,每天目睹曾经和安歌、你一起度过的每一片时光,我要在那时光的浸泡里逐渐脱掉长长的尾巴——我不要尾巴,我不要当美人鱼。

时间。

一直在和我赛跑,我跑的很辛苦,然而我就要跑赢了。

在见到安歌的时候,有时甚至想不到你了。

安歌上了c大的研究生,他可以继续和我同在一个校园里。这对于我来说,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但——安歌是为了我。

夜晚的c大校园静谧得如同远方天籁。安歌约了我,我们在篮球场上缓慢地散步。安歌少有的沉默着。微蓝,现在没有了乔之昂。也许,我可以代替他照顾你。

听了安歌的话,我并不吃惊,但我没有接受。不是安歌不好,不是安歌不如你,而是——如果那个代替你的人是他,那么,你就永远会成为我生命中的阴影,怎么也抹不掉了。

我把这个理由坦然地告诉安歌。

安歌沉默许久,终于笑着回答:微蓝,你长大了。我相信你能照顾好自己。

再不需要说什么。

每一段感情的历练都会使人成长,那种成长是被迫的,是不能挽回的。一个倔强的生命,越是有着鲜血淋淋的内心,越是能绽放出如花的笑靥。

《致青春》上映的时候,我去看了。一个人去的,没有人陪着,安安静静地看完了。很多人都喜欢郑薇,我也喜欢,能够那样勇敢、单纯、不顾一切去爱的女孩子很少很少,在如今的大学校园里几乎已经灭绝。

我欣赏那个角色,但我不会像她那样做。如果我可以像她,那也许我和你的结局会是美好的。你那么善良,那么心软,绝做不到像电影中的陈孝正那般无情吧。可是,我没有。我期待着一份自然而然的感情,就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在此之前,我可以欣然享受,可以安然听命,可以放纵心思,可以继续当安歌嘴里的那个放纵的惹是生非的蓝妹妹。

我倔强,我不够勇敢,但你一早就知道我了,不是吗?

安歌也知道我,所以他的安慰才那么郑重其事,甚至要以身相许。

时间过得太快了,快的让人目不暇接。

新学年开学之后,我有资格被人叫作学姐了。

多有意思啊——想当初我那么憧憬着的地方,那么仰慕着的学府,还有我牵挂着的你——都在这里。

想当初的一切都很美好。

我被舍友拉去参加学生会的迎新活动,人很多,我搬着一把椅子挤过人群。

学姐,这种事情让我们做吧。一个男孩子的声音,清脆、干净,充满阳光的味道。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诧异,回过头去:弯月似的一双眉眼笑眯眯地看着我。学姐,我叫常韵州,是经管系的新生,请多关照。

清风霁月的明朗,云淡风轻的笑脸,刚刚脱离稚嫩的略带羞涩的声音——常韵州,一份熟悉的带着特殊味道的气质从他身上发散出来,完全覆盖曾经的记忆。

你好,常韵州,我是罗微蓝,经管二年级。很高兴认识你。

走在前面的完全陌生的背影和那清澈、透明的声音一样,是新鲜的内容。

我终于忍不住扬起嘴角,我的陈旧的记忆开始容纳进新鲜血液,这是真正崭新的开始了。

我平生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是一条围巾,墨绿色的,不是纯毛线的,摸上去有些硬,针法也不够精致,但很暖和。围在脖子上,毛茸茸的,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我想要一条这样的围巾已很久了。那年,我16岁,上初三,开始讲究穿戴了。我有一件很漂亮的咖啡色羽绒服,里面套一件红色的毛线衣,鸡心领的,很好看。

美中不足的是,我缺少一条围巾,既保暖,又能搭配出效果来。可是我的母亲不会毛线活,在我的印象中,那似乎是年轻女孩子的专利,班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擅长此道,一对银针或竹针,一团毛线,在修长手指的摆弄下,缠缠绕绕,上下翻飞,还不耽误聊天,真是神奇。我一直为没有一个姐姐而深以为憾,否则,我也可以有一双漂亮的手套,或者一条暖和的围巾了。

这时,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了,随着一股寒风进来的是英子。她的脸冻得通红,搓着手,可能是回来拿什么东西的。

那一瞬间,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想扯下围巾放回去,却已来不及。我窘迫极了,将围巾抓在手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英子一愣,随即好像明白过来,脸一红,冲着我笑了笑,说:“天太冷了,我回来拿手套。”说完,从桌洞里抓出手套就匆匆走开了。

不过,当时我就有一种直觉,英子肯定是不会说出去的。怎吗说呢,一是因为她和我外婆是一个村子的,相距也不远,两家的关系很不错。

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她好像一直对我有好感。比如说在课下她经常问我。

数学。

题;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几乎天天都能不经意地碰到她;在我忘带课本的时候,她会悄悄地将她自己的书递给我,然后和同桌看一本;每次发下的。

作文。

本,她会不声不响地拿过我的本子读我的作文……所以,就有个别好事的男生常常开我的玩笑。我总是一笑了之。

那时的我,瘦瘦的,其貌不扬,还有些腼腆,除了学习成绩好一点外,别无他长。而英子呢,高高的个子,削肩,蜂腰,瓜子脸,尖下巴,肤色白皙,的确是个美人胚子。惟一让人遗憾的是她走路的姿势不好,有些罗圈腿,还仰着脸。在我们当地有“低头汉子仰头婆”的说法,是说这两种人都是性情乖戾的人。事实的确如此,英子是班里有名的“小辣椒”,口舌伶俐,得理不饶人,很多男生都对她敬而远之。我自然更是没往别的地方想,平日里连话也很少跟她说。

但不管怎样,再见到英子时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英子却像什么都没看见似的,跟同学说说笑笑,连瞅都没瞅我一眼。我的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过了几天,下午放学后我因事耽搁了一会儿,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急急往家走。刚出校门口,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回头一看,竟然是英子,她站在路旁,自行车支在一边。

我疑惑地停下车子,看着她,还没等我说话,她快速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色塑料袋,递给我,说:“给你。”说完,脸一红,推起车子急匆匆地走了。

我一愣,打开袋子一看,是一条墨绿色的围巾,毛茸茸的,在寒风中竟像火一样灼痛了我的手指。我飞快地将围巾塞进书包,又前后看了看有没有人,才跨上车子飞一般向家中奔去,心在怦怦直跳。

我不敢想下去了,又一次脸红心跳起来。我将围巾围在脖子上,穿上羽绒服,对着镜子反反复复地照,确实很好看。

但那条围巾我从未在别人面前围过,甚至连父母都不知道我有这样的一条围巾。那是青葱岁月里的一个秘密,属于我一个人的,当然,还应该有英子。

好在,很快就初中毕业了,我考上了师范学校,英子去了一所职高,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那条围巾,后来由于家中盖了新房,搬家后也就不知所终了。我也渐渐将它给淡忘了。

那一瞬间,我倏地想起了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还有英子那双星星般闪亮的眼睛……。

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感觉吧:甜蜜中带着那么一股酸涩,却又是那般纯真,美好。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二

恋爱中女人的情绪就象六月的天——说变就变,总是上一秒钟兴高采烈,下一秒钟就暴跳如雷,让身边的男友伤透脑筋!这是为什么呢?来看看专家的见解吧!

最新一期《新科学家》杂志报道,意大利女科学家马拉齐蒂研究发现,热恋中的男人更像女人,女人更像男人,男性会变得更温柔多情,女性则会变得更热情奔放,所以表现出来女人在恋爱中更容易“野蛮”,更爱对男友“找茬生气”。

这项研究结果恰恰与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情况不谋而合。

女孩子在恋爱中有意无意地耍脾气是在考验男友,这实际上是出于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心理。

24岁的马小姐目前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一年前她在一次同学聚会中认识了现在的男友,两人迅速谈起了恋爱,小马说,我在同事们的眼里是出了名的脾气好,总是乐呵呵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与我男友正式谈起了恋爱,动不动就向对他发脾气,生气。其实,我知道他也没有什么错,有时候觉得他就应该让着我,宠着我。尤其是到了每月的那几天,一想起我的男朋友,就会反感他,越想越反感,总是想找个茬冲他发火,幸亏我男朋友脾气好,要不然早不理我了。

心理咨询师说,女性的这一心理,实际上也是出于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通常她们会想如果在恋爱时对方都不让着她,那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所以女孩子在恋爱中会有意无意地给男友设置一些障碍,看男友是否能容让自己,耍脾气只是其中的一种考验方式,当然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比如,在约会时自己故意迟到,主要看男友会有什么反应,只要他稍有不愉之色表露出来,必然会遭到女友的“狂轰乱炸”,说不定在遭到一番痛斥之后,就gameover了,其实发脾气的女人是很可爱的,如果和一个从不发脾气的女孩待在一起,就好像喝白开水,虽然解渴,时间久了肯定会觉得索然无味,因为人的天性就是喜好新奇,不喜欢一成不变。

恋爱中的女性对更多事情产生焦虑,女性的易怒情绪也来自于一种不安全感和不自信。

身边的男同事也总是抱怨自己的女友难伺候,你浪漫了吧,他说你是情场高手,不浪漫了吧,他说你没情调。总之,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资料。

同时这也是女人在情绪上不独立的表现。

女人的包容性相对来说比较小,在内心深处还是觉得自己是弱者,有些事情一旦难以承受,就会寻找发泄的出口,身边的男友自然就成了发泄的对象了,恋爱中,男性就不像女性那样爱生气。这是因为男性理性思维比较强,比较独立,在社会中总是扮演强者的.角色,这种角色的扮演会被带到恋爱关系中去,会表现为包容心强,责任心强,不爱发脾气。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总是要求男性要大度、慷慨、沉稳、有容人之量,不要斤斤计较。而对于女性,社会则能够接受她们多变的性格。

这一点,生理心理学中也有研究,最新一期《新科学家》杂志报道,意大利女科学家马拉齐蒂研究发现,两性性情差别并不那么明显,因为男女在恋爱时期体内的雄性激素水平趋于一致,换句话说,热恋中的男人更像女人,女人更像男人。男性会变得更温柔多情,女性则会变得更热情奔放,所以表现出来女人在恋爱中更容易“野蛮”,更爱对男友“找茬生气”。

女人对男友有要求和期望,当期望与反馈不对等时,常常会失望、失落。

小王和小张是在工作中认识的,两人同在一家公司上班,双方互有好感,但交往以后,在小王眼里小张的表现与以前简直判若两人,之前他眼中作为同事的小张是那种做事有条不紊,遇事冷静,标准的知识女性,可是当两人正式开始交往以后,成为女友后的小张动不动就向他发火,有时仅仅因为一点甚至不能称之为理由的理由而发一场大大的火,比如,一次去吃饭,当小王问女友吃什么,女友答随便,于是他按照惯例点了女友爱吃的东西,可一会功夫就看女友的脸色晴间多云,终于火山爆发了,他只好不停的赔不是,虽然他不知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最绝的是女友最后将这件事上升到了理论高度,老吃一种东西腻不腻啊,得出的结论居然是小王根本不关心自己的真实想法,说明小王根本不爱自己,肯定又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小王叫苦不迭,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从何说起!

中国心理学会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说女人可以为了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发一场大得不能再大的脾气。这是因为女人对身边的男人有所要求,有所期望,当期望值与反馈回来的信息不对等时,常常会失望、失落,因此,女人容易对男人发脾气。

而恋爱中的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与男人对待女人更是大不相同,并且她在这一特定场合与她在日常工作中待人接物的态度也大不一样。当一个女人完全处于一种工作状态时,她通常是以她的社会角色和男人打交道的,这时她们不可能或很少表现出任性或不讲理,此时男人们往往会觉得“她”是通情达理的,至少他不会感到她有什么不正常。而一旦在和男人交往时需要动用的是她的性别角色而非社会角色时,女人在很多时候就会表现出令男人无法揣摩的任性。同时由于女性对周围的人或事甚为敏感,尤其在恋爱中,她会不断地将自己和他人作一比较,脑海里总担心自己的价值得不到对方的承认,这样往往会造成心理焦虑,表现就是多疑、爱发火。

而有些时候,也是因为女人特有的生理原因,在月经周期变化中,内分泌平衡失调,身体虚弱,抵抗力较差,引起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女人大多会表现为暴躁、易怒,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作为男友更应在这一时间段体贴、呵护女友,不要过分的刺激对方。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三

《恋爱中的女人》代表了劳伦斯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他以非凡的热情与深度探索了有关恋爱的心理问题,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

《恋爱中的女人》终于看完。

翻看了一下记录,从7月2日开始,今天是21日,历时20天,除了有几天有事缺席,差不多每天是以两章的速度看的。

这个定时定量的看,一是为了打发时间,二是寻找一份寄托。

可是,这二十天读下来,这份阅读的感觉很不好,之所以强迫自己看完,是想看看自己的忍耐力有多强。

也是一位了不起的改革家,实业家,在现实的物质生活里游刃有余,可是无法走近试图恋爱对象古德伦的艺术空间和精神世界,也曾一度想要从伯金那里寻找精神依托。

没有温情,没有灵魂,物质上的富裕与精神的虚空形成尖锐的矛盾,这种冲突和矛盾,让他不快乐,唯有靠意志力去掠夺,去占有爱情,结果当然是徒劳。

伯金,相对杰拉尔德,也许不如其锋芒,可是这也是一个内心阴郁的人,总喜欢高谈阔论,谈人生,谈爱情,痛恨现实的肮脏,抨击社会的腐朽,有超前的意识,渴望寻找人类的一种新型关系,曾经一度,对生了无渴望,对死毫无畏惧。

与厄秀拉的相恋,他暂时寻求到心灵的一份平静,可杰拉尔德的死让他再度迷茫。

故事中的两个女人,妹妹古德伦美貌绝伦,冷漠高傲。

富有艺术气质的她,对现实的丑陋充满厌恶, 对现实中一切的人与事,总是极尽嘲弄和讥讽。

在与杰拉尔德的恋情纠葛中,她以同样的顽强意志力对抗着,偶尔的温情是对和谐宁静的一种妥协,一旦意识到对方的控制时,便会奋力抵触。

两人注定是走不到一起的两只刺猬。

厄秀拉,在四个人当中,是人格想对健全的一个。

她热情、可爱、乐观、活泼。

在五六个兄弟姐妹中,她排行老大,很小就承担了家务劳动。

与兄妹相比,她最懂事,她爱学习,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兴趣。

有思想有主见,对伯金迷恋却并不盲从,重视内心的交流,渴望精神的平等。

尽管与伯金的情路还很漫长,相信她的智慧会越走越好·

我无法揣摩出当年劳伦斯是怀着怎样的复杂消极的心境诉说着书中这些人物的故事。

劳伦斯式的笔调,在我眼里,永远是那么的绝望。

就算是那他稍表现出的微弱的希望气息,也总显的格外吝啬。

虽然小说的题目是恋爱中的女人。

但就更深层意义来看,男人们在这边小说中是更加的举足轻重。

杰拉德极具偶然性的死相信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他就那么的死在雪地中了,就像睡去了一样。

我相信劳伦斯是恨杰拉德的,就像他恨当时的英国一样,但是本能的爱国情绪让他最后安排杰拉德那么死去,安详的,就那么睡去了。

杰拉德这个人物形象在我看来就是代表了当时英国工业文明发展下的一种群“机械产物”,他其实在小说第一次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死人了。

有着一副人的皮囊却没有灵魂的死人。

背负着曾经误杀弟弟的前科,杰拉德一直一直都迷茫着一种悲剧的气息。

劳伦斯一直在絮絮叨叨的不停重复着:杰拉德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迷人,他是那么的能干,那么的富有,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讽刺。

可能杰拉德的外表就像当时英国工业文明那样,金玉其外却败絮其中。

他没有灵魂,所以注定他不能爱,注定他精神上的匮乏,注定他不能快乐。

他似乎是爱着戈珍的,他不停的暗示着自己是爱她的,仅仅是因为自己内心的空虚才让他错觉,其实他根本没有爱的能力,对于伯金也一样,当伯金提出宣誓结成血谊兄弟时,杰拉德却闪躲了。

其实他渴望着爱情,与戈珍的爱情,与伯金的爱情。

可是他没有爱的能力这个事实却奠定了悲剧的基础。

他物质上的充裕与精神上的匮乏不停的矛盾冲突,这也是那个他所处的时代的特征,换句话说,其实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谋杀了他。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四

长吁一气,终于将这本书读完,读这部小说,常常会把人拉近矛盾与绝望的挣扎之中,小说留给读者的,是一种莫大的虚无感和一种内在的现实性思考。

《恋爱中的女人》代表了劳伦斯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他以非凡的热情与深度探索了有关恋爱的心理问题。看过这部书之后,感触良多,故事实际上很简单:厄秀拉和戈珍是一对姐妹,认识了本地督学伯金和矿主杰拉德,然后这四个年轻人分别相爱,包括伯金和杰拉德两人之间的一段暧昧情愫,最后杰拉德死于旅游时的雪崩。

而更深一步的死因,我认为是源于他可怕的工业意志。

更令人头疼和不解的是那个漠视死亡的伯金。难道是因为他的艺术家身份而有与众不同思维方式?也略微叹服于他的超自然思想,在他的世界里,艺术与生活是有质的区别的。对生,他了无渴望;对死他不畏不惧。对他进行深入的思考,到不自觉的想到了佛家的“万物皆空”。

我想在写这部作品时,作者本人必定是怀有巨大的心灵煎熬和颤栗的。我们可以更加深入的看到死亡的多重方面的`存在的多种可能,更为悲剧的死亡是人的意志和人类的灭亡。我们希望并需要的,是人类摆脱死亡的束缚,获得新生,或许这也正符合了那句“死亡是新生的起点”。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五

百年来。

爱情。

一直是人们乐于言说和表现的话题,爱情无论从个体上说还是从社会上来看都是不可忽视的经历,两性因力比多的吸引在一起之后爱情便具有了社会属性,爱情是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体,爱情也不可否认的具备了本体意义和社会意义,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感动的初恋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直相信母亲对父亲的爱,是像玉石一样温润光洁,没有丝毫瑕疵的。因为每次他们一起看爱情剧,母亲忍不住为凄美的剧情流下眼泪,父亲习惯性地将手绢递过来时,她都会略略地羞涩,满是皱纹的脸上,甚至现出少女才会有的红晕来。我从没有怀疑过他们的爱,但走到60岁的时候,还能如此深情地爱恋着彼此,却是我从没有见过的。所以每每听见父亲夸自己好福气,娶了母亲这样善良温柔的妻子,一旁的我,总免不了吃醋般地嚷一句:“要不是你年轻的时候眼睛意外失明一个月,你能有这飞来的桃花运吗?”

这是父亲总爱在我面前唠叨的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了。父亲年轻的时候,因为成分不好,被迫在毕业后离开上海,到一个偏远的山区任乡村教师。在父亲的描述里,年轻时的母亲,是如田地里那些无名花儿一样的美好又恬静,她在那个小山村里,用一种少女特有的温柔和真纯,温暖了父亲孤寂忧郁的岁月。我每每问父亲:“你和母亲真的是在你那次事故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暗恋上彼此了吗?”父亲的回答,总是毫无疑问的坚定且执著:“当然是!”而母亲,常常在父亲骄傲响亮的回答里,温情地笑看他一眼,便微红了脸不再言语。我从母亲的神情里猜测,其实她是比父亲更早地开启了这扇爱情的窗棂,否则她少女的娇羞不会绽放到暮色依然那么清亮芬芳。

父亲到山村工作后的第4个月,一次意外的事故,让他的视网膜受到严重的伤害。但县城远在50里外,对于交通不便的60年代,这样的距离,足够称得上遥远。再加上费用和人力的问题,父亲只好由学生护送到邻村的诊所医治。负责给他换药和纱布的,是一个声音甜美轻柔的女孩。父亲看不到她的容貌,但凭感觉,猜测这一定是个美丽的护土。因为每次给父亲换药,她的手轻轻触及父亲面部的肌肤时,他都感觉像是一块温润滑透的玉一样,只是清凉地触过,便将他所有的疼痛,都瞬间消融。父亲开始迷恋上这个手指柔软、走路轻悄的女孩。尽管她很少和父亲说话,但当她靠近他的时候,那种少女特有的清香气息,还是将父亲的心,倏地就包裹住了。甚至,当那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时,父亲就会紧张到几近窒息。

那是父亲的初恋,为一个陌生的连模样都不知道的女子,夜不能寐。休息不好,父亲的眼睛,也便没有尽头似的模糊下去。但父亲却从没有惧怕过,他甚至希望,就这样永远做她的病人。有时候赶上天气不好,下了雨,父亲只好在诊所里呆上半日。午饭,常常是她做好了,端过来放在父亲的身旁,依然没有多少的话,只说:“一起吃吧。”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在一张桌子上,面对着面,默默喝完一碗粥饭,没有言语。但父亲,已是知足。

终于可以摘掉纱面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兴奋到失眠,他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将要见到所爱的女孩时,那份盛不住的惊喜和爱恋。他亦不知道,如果他向她表露内心的秘密,她会不会拒绝。但父亲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要让她知道他疯狂生长的爱情。

父亲坐立不安地等了足足有三个小时后,才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脚步声走到门口的时候,略略地有些迟疑,但很快父亲便听见女孩说:“记得要将眼睛慢慢睁开,你或许会对光亮有些不适,但片刻之后便会好起来的。”父亲几乎听不见女孩的声音了,他内心的狂喜像机器一样轰鸣着,那一刻,他只想看到心爱的她。

父亲就这样与母亲相爱了,山村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爱情的足迹。但母亲却是很少带父亲去邻村的诊所,父亲因为工作繁忙,也很少再去邻村,他们只是在两村相隔的河边,偶尔依偎着回想那段浪漫的时光;想起那个河对岸的诊所里,曾经藏了多少彼此无言的相思。

这是父亲叙述的版本。我曾经试图向母亲求证更多温馨的细节,但她从来都是笑着拿话岔开去。父亲便说:“你妈是不好意思提及当年早在山路上就爱上了我呢。”但我却是从母亲一次无意中的谈话里,看出了父亲版本的漏洞。母亲说,其实诊所不是像父亲说的那样,只是她一个护士的。父亲对此一贯的回答是:“但我却只爱你母亲—个人啊。”

但习惯读侦探小说的我,却是再一次发现了新的秘密。当年与母亲一起工作的护土,就是许多年前,曾给母亲写过一封信的云姨。父亲从没有提及她,因为她很快结束了知青的生活,比父亲母亲都更早地返回城里去了。

那封信,是我因为好奇,偷看母亲百宝箱的时候发现的。信写得很长,看得出云姨很珍惜她与母亲当年的姐妹情谊。她用了5页信纸,来回忆她们在诊所工作时的单纯素朴的快乐。而后,她在最后一段,很突兀地说:“那次你来替我值班,当是命中注定了你们的情缘已经到,所以,我们都要感激上苍,在恰当的时候,让你们彼此相遇……”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父亲:“当年您怎么确定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个护土就一定是母亲呢,她不是还有个叫云姨的同事吗?”过了许久,父亲才缓缓地说道:“可是你母亲对我的爱那么确信无疑,我又为什么要怀疑呢?丫头,生活是不容许那么多假如和意外的,它来了,我们就要用全部的热情和真诚去融入其中,才会真正地幸福。”

原来,父亲亦知道当他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是错。可是,他还是将这份意外的爱情,那么温柔地呵护了一生,而且将继续忠贞地守护下去,就像母亲用她永不褪色的少女的羞涩,珍惜着这份意外绽放的爱情一样。

在医院里,她没有哭泣。她只是静静地望着窗外,眸子里刮起悲凄并且绝望的大风。

怎么会这样呢?她想,她的人生,不过才刚刚开始。

他陪在她的身边,心如刀绞。对她,他是深深爱过的,那些爱惊天动地,那些爱缠缠绵绵,那些爱惊涛拍岸,那些爱细流涓涓。当然那只是从前,当生活沿着一条单调的弧线往前滑行,当他似火的激情不在,当她如花的容颜不在,当日子变得琐碎,当诱惑无处不在,他对她的爱则被生活的利齿一点一点蚕食,直至踪影全无。离婚是早就策划好的,甚至与她,提上了议程。可是这时候,他的女人,竟然被医生残酷地宣判了死刑。

他感觉一起被宣判死刑的,还有他,还有他的生活。分手是一回事,永远失去她是另一回事;与她早无感觉是一回事,让她在优雅的年龄死去是另一回事。这时候突然念到她的好,竟是那般真切和刻骨。他扭过头去,一把一把抹着眼泪。

然后,他就决定和她出去玩一次,出一趟远门,越远越好。早就想出去的,可是几年来,却一直没有成行,他决定在她临死以前,尽到做一名丈夫的。

责任。

他揽紧了她的腰。

推开门,将花藏在身后,他装成若无其事。

“我的花呢?”她问他。

“什么花?”他装模作样。

“快拿出来吧!”她笑,“我早看到了。”

她早看到了。她趴在窗口,一直注视着他。他走进商场,他从商场出来,他顶着风,他一路小跑,他在花童面前站定,他掏出钱,他从花童手里接过花,他把花藏到身后。所有的一切她都看到了。她一直追着他看,就像初恋时,追着他的影子。

目光将他追随,因为她关心他。在异乡,在寒冷的清晨,她知道,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她。初恋时他做过吗?初婚时他做过吗?记不清了。她只知道,很长一段。

时间。

他们就像生活在冰窨里到处都是冷冰冰的空气两个人更是形同陌路。

可是这一刻,她竟有了感激,有了感怀,有了感动。她一边看着他,一边为他冲一杯咖啡。她甚至用嘴唇试了试咖啡的温度。温度正好,她满意地笑。

那天,两个人重新找回了初恋般的感觉。特别是他,他确信他对她的呵护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因了她的疾病,更不是因了她即将死去。他爱上她,只因了关切的眼神,因了贴心的话语,只因了那一杯恰到好处的咖啡。爱情在婚后十年的某个清晨突然降临,世界开满鲜花。

她呢?她也同时爱上了他,却只因了几件御寒的衣服,因了他的一路小跑,因了那枝又小又丑的玫瑰。爱情真的很简单,真的很单纯,真的很容易发生,也真的很容易满足。但假如,假如爱情与过日子剥离开来,与柴米油盐剥离开来,与婚姻剥离开来,那么,爱情就会变得复杂,变得劳累,甚至变得褪色,变得索然无味。

就像很多个,他们从前的日子。

路途很远的旅程,时间很长的旅程,初恋中的男人女人,一路走下来,手握到一起,心也越靠越近。初恋里的人,必是幸福的,他们也不例外。

可是女人毕竟要死去的,可是他们,毕竟要在几个月或者十几个月以后,失去彼此的恋人。生活就是这般残酷,鲜血淋漓。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

很多年前,一位年老的女作家给我讲起过她的初恋。

那是中国的抗日战争年代,她是八路军中一名14岁的战士。她暗恋着一个大她几岁的士兵,当时,他们的部队驻扎在一个村子里。

一天,那士兵被派去前线,她和战友们去送。她知道他很可能一去不回,却没有勇气说出她心中汹涌的爱和巨大的悲伤——她毕竟不是卡门。她和卡门完全不同,她对异性的暗恋是一种隐忍的激情。

她甚至从没有单独和那士兵在一起。她就那么走在人群后边,沿着村口一户农民家的院墙一直走到村外。

那是中国北方农村常见的一种“干打垒”土墙,她一路走着,一边下意识地用大拇指在土墙上深深划着,一直划到土墙尽头,一直到那士兵消失在原野上。

后来那个士兵牺牲了,这女孩子每天都到村口去看土墙上被她的指甲划出的那道深痕,土墙上那条长长的划痕便是她的初恋。

半个多世纪过去,年过80岁的女作家告诉我说,即使在今天,每当想起初恋,她的大拇指仍然会升腾起一种灼热。

我记住了那灼热的大拇指,那是独属于这个女作家的简朴而诚实的爱。而这样一种隐忍的纯情,我相信不同民族的听众都能够理解,这是人类的心灵能够共同感受到的东西。

当我在书桌前坐下拿起笔,有时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这位作家的初恋故事。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六

过程中有推理,但是真的不如之前的《白夜行》、《解忧杂货店》、《时生》那么好看,但是作为一本书的终结,还是写写读书笔记吧。实在也是没什么可写的,把知乎上两个人的读后感借鉴一下吧。

贡多拉,威尼斯的水上法拉利,第一次接触是在朱自清的走吧,去欧洲这本书里听到了,据说威尼斯的叹息桥下有很多贡多拉在水上摇曳,本应是对爱情的美好憧憬的,可让东野大叔写的却是如此凄凉,不知是巧合还是东野叔有意而为之,贡多拉算上水手一共可以乘坐7个人,而书中细数主人公也刚巧有7个人。创作源于生活,书中这7个人关系的巧合让人觉得荒谬的不可思议,可这又恰恰反映出来了现实生活中种种可能的存在。爱情的贡多拉,最后不管大家都经历了什么,最终都做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选择,可这些选择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尊严?没有人说得清,广太是不是因为内疚?村水是不是迫不得已?日田是不是别无选择?桃实又是不是觉得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在所有现实面前,爱情显得那么卑微,同床异梦,善意谎言,一场完美的恋情,需要的不仅仅是爱。

一本与众不同的恋爱推理。但是小说中推理的部分所占比例并不是很大,注意力也全在主人公身上。所有的甜言蜜语都是为了掩蔽那个不能说的秘密,广太的`人设真的是渣男,从最初到最后,每一个图谋不轨或者达到期望的计划,都是他渣的表现,而同样渣男人设的水城,却出乎意料的讨人喜欢。静雪和秋菜一样的相似,面对那个人喜欢的人,想要说服自己去接受他们的不完美,甚至是曾经的背叛。最心疼的是桃实,一切都是因为遇到了错误的人。推理不再是遥远的故事,生活处处是推理!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七

青春期时我也曾情窦初开,对爱情充满了向往,憧憬,也想过去找一段初恋。而胆小羞涩的我最终没能实现,至今还不知道恋爱的滋味。不过却也见过了朋友间的爱情史了,不懂却也朦胧的`知道个大概。初恋如三月,当春雨后枝桠上已是鲜花朵朵,空气里飘散着淡淡的芬芳,迷恋着。

时光在走,她或许走得漫无目的,可不会停歇。爱情,初恋她也在走,走着走着却走成陌路,不知道在什么路口遗失了彼此。初恋逃脱不了的就是时间,有了初恋那也是时间里逃脱不了的毒药。可不管如何,初恋是时间中最美的一次邂逅。

邂逅在那个午后,邂逅在那个桃花盛开的季节,邂逅在那个情窦初开的青春,多美丽的故事。而对我显得有些遥远,现在回想,我已错过了。或许只是错过了时间,那个初恋在这个三月在某个角落等候我的邂逅。

三月的初恋,三月的爱情,鲜花艳丽,春草青青。在春雨后,或许也有落地的花瓣,可来年的春天她更在守护着这一季的春天,爱恋不曾远去,不曾停歇。三月的风,三月的雨,三月的花开,三月的爱恋。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八

我们没有翅膀,但是我们可以制造飞翔。

刚开始的时候,我是打算将他送给我的礼物情信全都打包还给他,但是我收拾着收拾着,我就变卦了,因为他送我的那只大狗熊,实在太大,要打包的话,我不知道要支付多少快递费呢。

这只大狗熊,是他为我用心的最佳证明,那天下雨,他牵着我走,十指相扣,是我停住了脚步,在一面窗子前,目光透了过去,那只狗熊,笑容可掬,张开怀抱,等我去投。我对他说,我要这只狗熊。然后我们目光就一起瞧见熊掌旁边的标签。我记得那时候我是说,太贵了,我不要。

他有些窘迫,你刚才不是还说要的吗。

但是你买不起呀。

因为我的这句话,我们闹了整整一个星期。他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他不懂,我喜欢他,并不是喜欢他可以快意掏钱给我买一只大狗熊,我喜欢他,是喜欢他因为不够钱买而心里难过,气急败坏。这一星期,他再没有来找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去打工了,他是真的在一星期内,挣到了那一只大狗熊。

你是怎么做到的呀?我那时候是真没有想明白。

你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用上好面料的毛巾擦嘴,就是与他亲嘴时候感觉,我匍匐在他的舌尖,一寸一寸往前走,在他的舌根,再往下,是万丈深渊,我看见他的心,掉在那里。

之后是我的生日,他没有给我买生日蛋糕,他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把匕首。

什么意思?

若是有一天,我背叛你了,你就用它,把我杀了。他很认真地回答。

他说这是他的初恋,他还是个小孩子呢,我希望他永远是现在的模样,阳光雨露,也不要强加到他身上,他永远不要发芽长大。

我的这个愿望,与小飞侠彼得潘无异,但是这个世界上,哪里真的有无忧岛吗?

我想有一天,带你走,带你去鼓浪屿,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下雨的时候,不打伞,雨水俘虏了你的发丝,它们的柔顺,全部溺水身亡。这是我十六岁时候的日记。

写在并不漂亮的本子上,然后我又会扮成他,用左手在我的日志下写回复。

亲爱的,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也想这样无忧无虑地与你一起生活下去,但你只看见了岁月静好,哪里知道现世艰辛。

你为什么喜欢我。像是所有的女子一般,我也不免这样问他。

不是有一句话说,我喜欢你,与你无关。他这样回答我。

我不要你油嘴滑舌。

没有为什么,我不是为了什么而去喜欢你,我只能是喜欢了你之后,才可能会去想这个问题。

他的这个回答,我无法挑剔,总的说来,他不是一个会说花言巧语的男人。我们年岁加起来,也才是而立之年。但是我们年少老成,我们从不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们知道肩膀上这份爱,是多么伟大,而我们,是多么认真地去面对这份伟大。

外界的磨难,终于到来,也是因为他傻。但是我喜欢那样的傻。

班主任在讲台上说,学校里现在严打早恋,我们班级里是没有人谈恋爱的吧,有吗,有的话举手看看。

没有人举手。

班主任又说,我就知道,你们也许两个人的时候,会说我愿意为你赴汤蹈火,到现在,却懦弱地不敢承认。

傻子都知道这个是可恶的班主任在用激将法,可是偏偏,他就举手了。

我喜欢夏洛。

班主任面对自己的班长这般反戈一击,早已经是面如土色,他反应不过来。我的他于是又大声重复了一遍,他从来没有说过肉麻话,这一天,却对着我的班主任大声说出世界上情人耳朵都要听的那几个字。

我——喜——欢——夏——洛。

他一步一步将事态升级,最后无法挽回,我记得是在他十七岁生日的那天,他被学校开除,我和他站在教学楼顶。那一天,天空很懒,夕阳,晚霞都是敷衍了事,像是一个拙劣的画家随便涂鸦。我们一起看学校国旗队的同学把那面五星红旗慢慢收下来。

我笑对他说,如果是拍电影,我一定要用平行蒙太奇,一边是你神情落寞,一边是国旗缓缓下落。

我们坐在天台上折纸飞机,曾经他把未来挂在嘴边,但是这一天,他没有对我说未来,我也没有问明天,好像那天就是世界末日,我们都小心翼翼地去保护难得的温存。九十九架飞机摆在地上,看起来是满目疮夷,我们把它们飞下去吧。我们没有翅膀,但是我们可以制造飞翔。到最后,教导主任气急败坏地跑上来,他粗短的胳膊在空中乱舞,但是许多架飞机朝他扑了过去,我们便从一边逃跑。

你是故意的!我们一起迎着风跑,说出来的话一下子被风卷走。

他也大声回答我,对啊对啊,我就是故意的!

在他被开除的那天晚上,我的爸爸妈妈正好去旅游了,没有在家,他便来了我家里。

那一天,是我们在一起一年三个月三天。

天很冷,我把我冰透了的脚贴在他小肚子上,他是抖索了一下,不过还是忍受下来。

我们都没有说话。他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

在这一刻,我没想到自己是那么冷静,他是手忙脚乱的,而我呢,冷静得就像是一个观众。我没有感觉到肉体上的快乐,也没有感受到精神上的欢愉。但是从那一刻起,我是他的人了。

我可以自己做主,让我的心成了他的心,但是只有是他,能做主,让我成为他的人。

最后他说,关于这只熊,有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呢?

我不告诉你!

你说还是不说。我去掐他,但是力气没有他大的,终于被他制服,开始了另一番的甜蜜。

之后一段时间,他还是每天陪我去上学,放学后陪我回家。

我没有问他中间的这许多时间,他都去做什么了。只是他的脸色愈发苍白与憔悴。但是我却为其他事情不安起来,他可以陪我一天,十天,一个月,一个学期,只是这样子,他能陪我一生吗。

在我生日那天,下雨,他对我说,我要去打工了。

去哪里?

鼓浪屿。我要让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被我培训,在几年之后,你来这里,发现所有一切都是用着最饱满的情绪在欢迎你。

他还说了好多好多,我无法确定是当时的我听不下去,还是现在的我记不起来了。

其实我不害怕他的离开,空间再远,即使十万八千里,只不过是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就能到,可是时间就艰难了,大话西游里面,区区五百年,孙悟空想要回去,就要耗尽一个故事的始末。我要留住他,斗的不是上海与鼓浪屿的距离,而是流年易碎,时光不停。

我爱的他,是十七岁那年,他温柔缱绻,目光里情话锦绵。是他身体青涩,动作粗笨。伟大未来,在舌尖铺开。可时光的利刃,一刀一刀,刻画他更骨骼分明的脸庞,更笑面倾城的容貌,更深邃如夜的眼神。

只是这些,我都不要,我都不要,我都不要!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冷笑看我。

当时我认为,这是一把无用的匕首,山无棱,天地合,而我的他,也不会与我绝。但是此刻,我骤然想起,这把刀,不止是他背叛了我,我去杀了他,不止是这般用的。

他走的前夜,我们去了一家简陋的小宾馆。

我们放纵地拥抱,接吻,我们的时间似沙漏,点点少。

我是那么爱他,那么爱他,我不允许时间的轮子在他身上碾过,让他出落成一个瓜熟蒂落的男子。

我可以把脑袋放在你的小腹上吗?我这样问他。

嗯。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成了一根最柔软的舌头,从他性感的肚脐进去,猛力,而坚决。我听见他的叫声,像是歌声一样,在深蓝色的天空飘荡。有一个秘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那个大狗熊,是他去献血车用献血的钱买来的。

然后我就惊醒了。

我竟然做了这样一个瓷实质感的梦。我从枕头下摸出那把匕首,月光下我与它对视,彼此目光都阴冷。事实上,他告诉我,他是打算乘明天早上一早的火车去深圳。但是最后一晚上,我们没有缠绵。我看到了一边的大熊。然后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匕首从大熊的肚脐里进去,这次是轻柔与缓慢。

虽然通过刀子,但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我的刀子触到了一个信封。原来他说的秘密就在这里,我把信封打开,是一张病检报告单,我只看见了他的名字和白血病三个字,然后我的眼睛里就下起了雨。

有一刹那我想跑到火车站去,但是他那么聪明,这时候,他应该已经在火车上了吧。我感觉到一面旗帜缓缓升起,遮住我们十七岁最忧伤的天空。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九

9月1日,我来到了永嘉职业中学,在哪里我十分不适应。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第一次去住宿。那时候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老师安排了座位,我的前桌是一位短发女孩,五官都很标准,穿着很普通,但刚刚聊了几句我便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应该是属于那种比较开朗、比较男孩子气的那种吧!那时的我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只是认为是我的前桌同学罢了。

在寝室里我挺疯的,他们都说我很欠打。后来我和她就那么慢慢的过好每一天,起初在学校里孤单的感觉渐渐没有了,便习惯了留宿。一天、两天,我与她只是好一点的前后桌吧!只是聊的比较开心吧,但是其他人却认为我们相互之间有好感。但是我与她只是前后桌,比较聊的开的前后桌。班里的同学每天起哄,说我们是天生一对。呵,到现在多坎坷啊.......

起初我们只是这样面对这些流言蜚语,并没太多解释。而某个人一直对我说,你其实喜欢上她了,追她吧!她很好!我只是无奈的摇摇头,我并不喜欢她,只是那时我不喜欢这种性格的女孩。从以前我暗恋过的女孩只有1个,仅仅只有一个。我比较内向,很内向,但是在她面前就算再内向的人也会开怀大笑。我爱三的原因也是因为第一个我暗恋的女孩,所以我把它当做我的幸运数字。记得一次背英语,subject这个单词我老读错,你却笑了整整一节课。后来这个名字你取的,我一辈子也会记得它!而奇迹的是你竟然在寝室里叫小三,或许这只是运气罢了....我没多放心上!

二个月了,班级里老是起哄我也十分尴尬,我也不喜欢高调,我也比较内向。11月14日,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哪里来的喜欢。。。那天我鼓起勇气向你告白!11月16日,寝室打扫完后我来到教室,你答应了我的告白。第一块手表,只想紧紧去对待我的第一次!我们成为了情侣,后来班级的人都知道了,第一个学期只剩下2个月了,我们一起坐在花坛聊天,聊你的故事,一起去逛街,一起爬上了那个城市最高的山顶,在哪里有颗树,你悄悄的刻上了锦、奇。12月15日,我的生日也是我们在一起1个月了吧!为你准备了一个蛋糕,蛋糕上的内容:(锦爱奇)noonecanreplaceyou(没有人能取代你)。你傻站在哪里了,站在了红旗底下。而我很开心!有一次你生气了,生气的跑回了寝室。后来我无论怎么道歉,怎么解释你就是不消气,那几天我急死了。星期六的晚上你也留宿了,我站在大厅哪里,等着你回来。等你回寝室可以看到我用荧光板为你摆的love!圣诞节,你送的围巾、手套,我很喜欢。在学校里我们一起努力学习,互相帮忙。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一下子就过去了,到了放假了。我对你很不舍!真的,真的。看到要离开1个月。心里很难过!

放假了,我待在家里,那时的我比现在的我幼稚的多。那时候不懂太多,一直一直想你到睡着,脑海里全是在一起的时光。就这样我熬过了这一个月。2月1日开学了,好久没见变得陌生了,我们都不说话。老师要换位子了,我担心我跟你做不了前后桌。可后来我们还是前后桌,你依旧在前,我依旧在后。每次你睡着,我很喜欢为你盖上一件衣服、看着你咳嗽,我傻乎乎的跑回去像寝室的室友要感冒药。看见你开心的笑,我也很开心!看见你愁眉苦脸的我也会不开心。有时候我会很奇怪,看见你的背影会时不时的傻笑。想想自己遇到你真好,有时候会认为我是最幸运,最幸福的人!

2月14日,传统情人节,我送了我人生第一束玫瑰!送给我最爱的人!

2月23日,我们一百天了,不知道我在一起到底是奇迹还是什么,或许算种缘分么?那天,天气很怪,突然下冰雹雨。那时我翻出了我准备的礼物(100只千纸鹤、100颗星星、100个爱心、23块巧克力)你面无表情的收下了,但是我明白你其实很高兴!我也是。3月3日,我们竟然为一件小事吵得不可开交,我生气的说我以后不管你了。就这样我们大吵了一架,冷静后的我明白了我这次做错了!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站在大厅等了你一个晚上。雨下着,听着那首《某人》,我哭得很难看,很难看!全身上下死一般的冰凉.....

早上9点左右吧,你来了。我看着你,而你却头也不回的就走了。我的心顿时凉了.....之后无言的和好了。3月5日,这一天我不会忘记,你对我说了分手。上课铃便打响了,我含着泪起立,可是我太软弱,泪始终忍不住。堕落了一节课,我跑回了寝室,大哭了一场!第一次分手,我哭的撕心裂肺!什么都没有了心情,我手里拿着你送的纸条跑回了教学楼,纸条上全是你的真心。那都是我一辈子的宝贝。在每个纸条上我回复了你的话,你来到了教室,只有我们两个人了!我看着你,你眼中有很多忧伤,我明白你迫不得已!但是我无法自拔!晚自修你看了那些纸条,你,倔强的你从来不会哭,在我面前你哭了。。你哭了,而我笑了,我明白你心里还是有我的。我很高兴,至少我一定要挽回你!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努力追回了你!那时我想好好疼你、珍惜你!

4月14日,期中考后,你我都留宿一天。最后那天,你对我格外的好。其实对不起,我知道那天你要跟我说分手,因为我是在丽园的本子上看到你们的聊天。看到那些,我只是想也想不明白,但是我只是想跟你继续过完接下来的那几天,即使短短的几天。那也是我人生最大的幸运了吧!晚上9点,你淡淡的对我说,这次我不说分手了,你说吧!我摇摇头说不!你却很固执,一定要分手。我使劲抓住你,使劲抱住你。你却说出那些让人心灰意冷的话!我好难过,好伤心!我感觉我好卑微,受那么大的委屈!我甩门走了。又一次分手,我拼命奔跑。坐在了地上,哭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又下起了小雨。或许是上天对我的垂怜吧。我拖了疲惫的身体,倒头就睡,真希望睡过一觉只是梦多好啊!

4月15日,我将一切你送的,关于你的全还给了你。但是,我却无法将我给你。无法将我的心留给你。。。你不会要的!第二次后,爱上了文字,爱上了伤感的音乐,爱上了悲伤的爱情电影;爱上了一个人哭泣;爱上了一个人当独行侠。。。坐在回家的车上,我再一次感觉天旋地转。真想离开这个让我伤心到撕心裂肺的城市!!回到家,疲惫将我打倒,我又一次堕落了,伤到心碎,感觉呼吸是多么的困难!只想离开这个世界....

上天给了我打击,却又给我一次继续爱她的机会。第二次复合了,我很高兴,真的真的又一次拥有她很幸运!接下来的日子里,并没有那么甜蜜,很平淡。爱情果然需要禁得起平淡。我们之间越吵越多,想法我们都不曾一样!就吵了闹,闹了吵。过的很辛苦,很烦!但是注定的事情,必然改变不了。每天对自己说,加油!在坚持一天!多一天爱她!那你就是成功的!

很平淡、很平淡、5月20日,(我爱你)又一次,再见亲爱的。含着泪写完信托人送回去,看看外面的田地,外面的小道,想起了很多一起的时候。那种心碎的感觉只有经历过失恋的人才能懂得!突然我像想起什么,疯了似的跑了出去,她说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相信我居然说(我爱她)但我明白,我懂!我跑到了田地里去,竭尽全力的对着天空喊:周奇奇,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或许你们认为真的那样很白痴,很傻,不管你们怎么说吧!)我想离开那个城市,我坐着回家的某班车,看着路边的霓虹灯,灯红酒绿。我一路迷茫,不知道何去何从!只有回家想明白了再回去吧。不想见到那个让我爱到恨的人!我突然好恨她绝情,恨她一次次这样对我,我用尽全心全意对她。只希望那一天她可以明白我的好,明白我的泪!

在家里呆了2天,我回到了学校,很陌生的环境。一切感觉变了!坐在自己的桌位看到你整理的书籍和那件为你披了长久的衣服。心中如刀割般。那时候我懂了好多好多!那些一起的日子,像电影画面一般,忽闪而过,想起你的承诺!一切变了味,只有我一个人在300天去等日出了!你离开了,但我心中却放不下你,不知道为什么,好希望知道你一切啊。可是你却不肯跟我说!第三次,复合了!一次次分手,一次次复合。在一起我们好坎坷,好辛苦,好累啊!但是又能怎样!我坚信只要两个人真心相信奇迹,真心对对方,用尽全心全意。有什么可以打垮我们,但是你不信!爱这个字,一个人只可以写完一半,而另一半一直没人下手!

亲爱的,我不是个好男朋友,一点忍让都没有,每次看到你和别的男孩子玩的很开,即使我告诉自己何必生气,何必委屈,但是我做不到可以随便你和别的男孩子玩的那么亲密。我没有谷晓军那么好,可以随便女朋友跟别的男孩子牵手都可以,如果是我,我会很生气很生气。每次我都希望可以放下这些,你很男孩子气,喜欢跟别的男孩子玩我知道!但是我却做不到,我只可以看着却一句话都不可以说!我怕接下来还分手,很怕很怕,真的、经历那么多了,好希望可以一直占有你。我怕第四次你离开我,我抓也抓不住了,我们还有好多计划呢.你不在我身边,那我会很辛苦!每次我们分手,吵架都在周末,为什么?因为我们想法不一样,不一样就吵架,吵了你就会说分手。我不会为了一个与我无关的人生气,我只想好好跟你在一起,希望你可以明白我的内心,渴望你可以明白我掉的眼泪啊。我宁愿自己伤害自己,也不会对你破口大骂。每次说你,为你好,你总是跟我对着干,我真的会有点无奈!为什么你就不明白我。你的每一句话带刺,戳的我伤痕累累,我宁愿被折磨死也不愿意你这样对我。这三次分手,我明白了,心里的伤比身体上的伤还要严重!

周奇奇同学,你懂么,我可以做很多事情,可以都为你做。我可以为你背叛父母,可以与老师对着干,可以失魂落魄。我有很多事情我不敢跟你说,我怕,你那么好强,我怕我们又吵架,我把我的一切可以告诉你,你却不肯给我些你的!我希望有一天你不仅仅是感动,还有的是我想明白你的想法。我真的不懂,这个很难么,说给我听很丢人的么!!每次生闷气的时候,我去打球,只有那样我可以疲倦,可以不想你。心痛的时候只可以喝酒,因为他可以暂时麻痹我的伤口!!遇见你,我多么幸运,但是我们可以再走多远,我会没有安全感,会怕!我不是神,我也是人。。。我会痛,也会累。也会有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在我累得时候扶我一把!

我,胡晨锦,很普通,很普通,没有多大的理想,也没有好的家庭背景。但只有这颗心,一直奉献出来。却无人去接受它!

你,周奇奇,我的野蛮女友,小霸道,大脾气,任性,虽然很男孩子气,但你其实很可爱,很活泼,很有小女人的味道。有些东西你都不肯相信我,那么我必输无疑!但是你肯信我,我做的最好给你看!

自豪的活着,从此不在仰视看你。因为一直作践自己,才使我变的不值,

人海中遇见你是我的幸运。

都说初恋最难忘,最美好。我想,初恋的难忘和美好必得基于一个前提——不成功的恋,这恐怕和维纳斯的残缺美一样的效应吧?最近看到的两个故事,让我感动不已,唏嘘不已。

第一个故事是在杭报上登载的,杭报每期都会登些陈年旧事。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男女主人公是在围湖垦田的劳动中认识的,而当时男主人公已经订婚,他们几乎是一见钟情。男孩(姑且这样称呼,我忘了他们的名字了。)男孩比女孩大七岁。每天都要到女孩家去,和女孩的父亲成了忘年交。相处一年,彼此爱得默契,他们几乎从来没有单独相处过一秒钟(男主人公原话),他们一起劳动,也一起赶集,却从未单独说过一句话,他们用眼神传达着彼此的爱意。男孩几次欲表心迹,都碍于有第三者在场而未能启齿。就这样,男孩娶了他订了婚的对象,女孩嫁作他人妇。

时间过得很快,各自结了婚的他们很快就没有了音讯。后来女孩的父亲去世,男孩像个儿子一样张罗着后事。再后来,有一天,男人(已经是五十多的老男人了)梦见了女孩笑向跑他跑来,向他伸出双手,可是没等他接住女孩的手,梦就醒了。男人遗憾之余便开始担心:是她需要他的帮助吗?于是男人拔通了在他心里藏了多年的电话,接通电话后,他们相约在一间茶馆里见面。整整一个下午,他们谈着,笑着,哭着,谁也不饿,谁也不累。男人想续前情,女人说,我们都有自己的家。于是,相约,一定要让这故事上报。

这样一个平常,甚至说是平淡的故事,却蕴藏着如此醇厚的真情。三十年后的今天,他们也只能彼此泪眼相望。

第二个故事是今天从网上看到的,感人又悲壮。

前有一对恋人相恋,两家都很看好他们。可是因为一个误会,让他们分手——男孩接触的女性较多,女孩误以为他另有交往对象,而男孩又倔强得不肯服软。不久便各自结婚,失去了彼此的消息。这一走便是。14年后,男人再次得到的女人的消息却是女人已离婚,且患了肝硬化,生命垂危。男人此时已与妻子分居,便义无返顾地担起了照顾女人的义务,为了女人就医方便甚至辞了工作去开一家小面馆,一边挣钱,一边照顾生病的女人的,并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决定捐自己的肝以拯救女人的生命。

这个故事真的令人动容!我相信许多人可以做到给初恋的人以帮助,但像文中的男人那样实在是可贵,这是一份怎样深厚的感情啊?!女人虽然病着,但可以说她是世上最幸福的人!男人虽然辛苦,但他心甘情愿地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做事,他也是幸福的。

这样的故事,恐怕也只有那样的年代才有。两个相爱的人,竟然会从来没有单独相处过一秒钟——女孩是那样的羞怯,不知约会为何物。男孩也竟然如此胆怯,不敢创造个单独相处的机会,把自己的心迹告诉给女孩,也因此酿成了人生最大的遗憾。

青春萌动的年龄,即使没有初恋,也依然会有朦胧的影子留在心底,这份青涩的朦胧好感,无论过多少年后想起依然亲切而温暖!

冰雕的基座上有参展人的姓名,欣茹一看,上面赫然写着:李振轩。这不是艺术系那个才子吗?等欣茹气冲冲地跑到艺术系,找到那个李振轩,还没开口,李振轩就举起双手投降:“我坦白……”看到一脸阳光般灿烂笑容的李振轩,欣茹的气竟然莫名其妙地抛到了九霄云外。

不久,欣茹就成了李振轩的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李振轩专心搞起了冰雕创作,而欣茹放弃了几家南方企业的邀请,留在寒冷的北国,陪着李振轩,过起了清贫的日子。

一晃两年过去了,两人的生活不但没有好转,反倒出现了情感危机。原来,冰雕是一种季节性的艺术,而且有地域限制,虽然艺术价值很高,却没有多大的经济价值。李振轩把所有的热情投入了冰雕创作,却得不到多少人肯定,除了在冰雕大赛上一展身手外,他几乎没有任何用武之地。为此,李振轩的情绪变得越来越坏,动不动就把正在雕刻的冰块狠狠敲碎。欣茹劝他,如果冰雕没有发展前途,不妨换个思路,做石雕试试,谁知李振轩却大怒:“你懂什么?这是艺术,怎么能随便换材料,又不是在市场上卖菜。”

有了第一次拌嘴,吵架成了两人的家常便饭。欣茹受不了了,想想李振轩连送给自己的玫瑰都只是冰雕的,一气之下,干脆提出分手。李振轩惊呆了,问:“为什么?”

欣茹气昏了头,冲他大喊:“为什么?你怎么不问问自己?你能给我什么?你能放弃冰雕,和我去南方吗?你能给我一个有安全感的家吗?你能给我一辈子的幸福吗?”李振轩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他颓废地坐在了椅子上。

两人最终决定平和地分手,不过李振轩提出,希望欣茹能陪他爬一次苏梅尔雪山。自从恋爱后,去苏梅尔雪山旅游就一直是他们的梦想,但由于经济窘困,一直未能成行。看着李振轩那近乎哀求的眼神,欣茹心一软,答应了。

雪山风景壮美,可两人的心境却都十分失落,爬山时,李振轩始终没说话,欣茹也生气不说话。来到飞虎峰后,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起了山风,两人该下山了。谁知就在这时,他们脚下突然开始颤动起来,然后一阵“轰隆隆”的声响仿佛从地下传来。

雪崩持续了好几分钟,等周围的一切平静下来,欣茹发现她和李振轩竟然没受什么伤,只是随着雪流掉到了雪谷里。不久,天上飘起了大雪,暮色降临,在寒风中,两人冻得瑟瑟发抖。他们的背包和登山工具都丢了,只有在这深深的雪谷里等待救援。

李振轩看了一眼周围的地形,突然抓起了欣茹的手。“你要干什么?”欣茹一甩手,气呼呼地问。“你不想在这里冻死,就跟我走。”李振轩冷冷地说着,抬腿就走。欣茹犹豫了一下,紧紧跟了上去。

找了好久,两人才找到一个可以容身的洞穴。洞穴里要暖和许多,缓过气来的两人开始琢磨着怎么求救,手机在雪崩时丢了,信号弹在背包里,也丢了,他们既没有食物,也没有衣物御寒,如果救援队不尽快赶来,他们只有死路一条。难熬的一晚过去了,第二天,雪更大了,四周全是白花花的雪地,两人试图要爬出雪谷,可没爬几米,手脚就冻麻了,只得赶快回到洞穴。一连两天过去,丝毫不见救援人员的影子,苏梅尔雪山实在太大了,他们两人又藏在洞内御寒,就算有人走过隐秘的洞口,也不一定能发现他们。

欣茹绝望了,她感到全身如同掉进冰窖,又冷又饿,忍不住哭了起来。谁知道,一旁的李振轩并没有过来安慰,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羽绒服,那衣服上不知何时已经拉破了一条大口子,突然,李振轩的眼睛里闪烁出一种奇怪的光芒,他黑着脸走到欣茹面前,命令说:“把你的羽绒服脱下来。”

“什么?”欣茹张大了嘴。李振轩不耐烦地重复:“快把你的羽绒服脱下来给我,我快冻死了。”

欣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曾经发誓要用生命保护她的男人,竟然在这个时候,要抢夺她惟一的御寒衣物!

欣茹愤怒地说:“我凭什么给你?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在这个鬼地方。”可李振轩却强行撕扯着她的羽绒服,欣茹的心简直快痛碎了:当年自己放弃工作,跟着李振轩留在北方,北方那特有的严寒让她得了重感冒,这件漂亮又保暖的红色羽绒服,正是李振轩攒了好几个月的钱,为她买的新年礼物,当时李振轩还说,只有这纯正的大红色,才配得上她。没想到现在……欣茹一边想,一边眼泪直流。李振轩却像没看见一样,很快撕扯下了红色羽绒服,然后赶紧把它套在了自己身上。由于衣服太小,他穿在身上的模样非常滑稽。欣茹流着泪,愤怒地瞪着他。

李振轩却若无其事,把自己那身撕破了的白色羽绒服丢给欣茹,说:“我要出去看看,你想活命就老实留在这里。”他走后,欣茹伤心地痛哭起来,她哭的不是现在面临的绝境,而是恋人的背叛。什么爱情,什么誓言,在绝境面前都是假的,剩下的只有赤裸裸的自私。

欣茹恨死李振轩了,不想穿他的破衣服,可过了一会儿,实在抵不住严寒,只好捡起那件破了的衣服穿在身上。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了,饥寒交迫的欣茹逐渐昏睡了过去。

欣茹再次醒来时,眼前还是一片雪白,不过眼前已经不是雪地,而是医院里的白墙。医生告诉她,她在雪谷被困了好多天,如果救援队再晚一点发现她,她就没命了。欣茹不想知道那个负心汉怎么样了,复原后她很快出了院,换了手机卡,谁也没告诉,独自去了南方。几年后,她认识了一个不错的男人,结婚后不到两年,就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宝宝。如今欣茹的生活非常幸福,丈夫很爱她,宝宝也十分可爱,事业又顺水顺风,有时她回忆过去,不禁骂自己当初怎么那么愚蠢,竟然会爱上李振轩那样的男人。

初恋爱读后感篇二十

1、只要你完整,我乐于破碎。

2、拥有你就拥有世界,没有你就什么也没有。你在哪里?亲爱的!

3、一见钟情爱上你,二话不说抱住你,三天两头来找你,四下无人亲亲你,五天之内娶到你,六十年内不分离!

4、一个女人必须了解和牢记,男人--只要他是是男人,无论老幼,他都爱漂亮的女人。

5、一个姑娘爱上一个男子的时候,决不会看出他的缺点来。

6、要是有人追求,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不是飘飘然的。正因为这样,女人才会那么迷死人。

7、眼泪是女人最原始的武器,也是男人唯一无法抵抗的最厉害的武器。

8、选择你所爱的,然后爱你所选择的!

9、小伙子们,特别是那些先生们,他们喜欢的是女性的诱惑,而不是那些让他们等得恼火的女人。

10、我用手记忆了你的样子,用耳记忆了你的声音,用唇记忆了你的味道,用眼睛记住了你的点点滴滴,用心记忆了你的一切,我爱你,宝贝!

11、我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直到见到你的那一天!

12、我是一座安静的火山,只因爱你而爆发。

13、我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就是不能没有你!

14、上帝创造了男人是为了使他孤独,而创造女人是为了让他更孤独。

15、如果我是亿万富翁,我就要把全世界的玫瑰都买下来送给你。我是富翁吗不是,所以我只能将心奉上。

16、如果你想被别人爱,你首先必须使自己值得爱,不是一天,一个星期,而是永远。

17、人并不是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18、亲爱的,你是正数,我是负数,我们都是有理数,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19、七情六欲人皆有之,我也未能免俗啊!求求你,见一面吧,地你挑,钱我掏!

20、女人家十有八九都是心里有一分爱,表面上就流露两分。

21、女人会在快乐的爱情中忽视自己,当她预感到有危险时,会重新开始关心自己的仪态、衣着、打扮,重新开始整理房间,积极出没于社交场所,这架势有如在打仗。

23、女人的体力本来就柔弱,所以,通常她们都喜欢手臂大的壮汉。

24、没有什么比辩才更能引起女人的兴趣了。可怜的女人,她们完全不明白一个能听话的男友比一个能说话的男友,不知要强多少倍。

25、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如果不结婚,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

26、即使飞越一亿个光年,也找不到我对你爱的终点!

27、获得爱情你可以随便用什么办法,而保持爱情却需要智慧。

28、跟女人打交道,最终总是这个结局:应该把爱献给她;对所有的女人,都应该给予特有的爱。

29、给我一个小小的家,蜗牛的家,能挡风遮雨的地方,不必太大。

30、摧残爱情的方式很多,不过连根拔起的狂风暴雨,却是借钱。

31、爱情应当山盟海誓,只有专一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初恋爱读后感篇二十一

忠告:别以为男人是傻瓜,他只是不想与你太较真。

二、我希望你对我坦白。

所以在他的面前,你可以说出你的想法,你想要的感受。直来直去,不要暗示。也别打哑迷,男人没那么细腻。他们可能在你表演完了一番后,还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忠告:别让男人以为你在耍心计,他们能力有限。

三、我要你对我放下掩饰。

男人喜欢干净的女人。对于你的浓妆艳抹,他更欣赏你的素面朝天。虽然适当得妆容是对人的礼貌,可是过了不就缺乏真实感了吗?在他的面前不用如此的掩饰自己。

忠告:别让男人看到你的粉墙,会让觉得很做作,你不放心他。

四、我周日想休息。

男人喜欢运动,喜欢健康的女人,星期日意味着体育时间,而不只是一次或二次,或全天的`体育运动,比如:逛街、腻在床上。不要让他觉得你很燥,其实周末可以一起做些彼此都想做的事情。

忠告:别对你的男人要求过多,这样会让他厌恶,

资料。

五、我在你的心里趋于完美。

记住他的优点,遗忘他的缺点,经常对他的才气、能力、魅力加以表扬,而对他的缺点常常忽略不计,让他有个好的形象,好的心情。男人的心比女人更小,也会受伤,所以别过火的玩笑。

忠告:你的男人不是神,也会有小毛病,可是你也得让他在你面前有信心啊。

六、我也是需要爱的。

告诉他你在爱他。发自内心的。大胆的,没的掩饰的愿望。让他觉得你想他想得忘了自己的存在。真挚而纯洁的渴望,对男人来说是最性感的魅力。

忠告:对他有岂求要说,不然过了这村下村可就没店了。

七、我有原则不要触摸我的底线。

别模棱两可,不清不楚的。调情是性感,逗弄是残忍。别让男人在两种诱惑中忘记了当时初见时那份悸动。过于执着于某一点,必生饮恨终生,再想弥补就难了。

忠告:把握你手中的标尺,别把两者弄混淆了。

八、我喜欢各种表达爱的方式。

偶尔耍些小聪明的女人,也会让男人爱不释手,在一些特殊的场合给他一份小礼物,如生日、纪念日,如果实在没有理由时,大可以说“今天星期一我就想说我爱你”。

忠告:别吝啬你的小聪明,对你的男人什么方法都是值得的。

九、我喜欢你的任性恨你的无理取闹。

有些小缺点的女人,会给男人很真实的恋爱感觉,可是,如果你把他对你的在乎当成无理取闹的筹码,那么你就错了。任性是撒娇的一种方式,可无理取闹就是毒瘤哦。

忠告:别把你的男人当出气筒,他也会有烦恼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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