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必经之路。总结的内容应具备可读性和可理解性,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自己的表现。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的精彩摘录,希望对大家写总结有所启发。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xx〕10号)等精神,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对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进行了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1、收据填写不规范。20xx年1月1日财字第2号,收回节能环保补助资金16万元,收据大写“拾陆万元整”,金额填写不规范。
2、党员活动经费支出未附“一事一单”资料。如20xx年6月31日财字第31号:支付党员活动支出982.00元,未附“一事一单”资料。
3、记账凭证后无合同。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8号:付花木租赁费8640元,属于20xx.9.27-20xx.9.26期间花木费,无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附件为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合同。20xx.9.27-20xx.9.26期间的花木租赁合同,租赁日期存在涂改现象,涂改未盖公章。
4、低值易耗品管理不到位。如20xx年2月28日财字第13号:购入文件柜未附入库验收单备,未见备查簿登记。
(二)浙江xx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1、凭证上无会计主管、审核、出纳等人签字盖章,凭证封面无会计、复核、装订人签字盖章。
2、现金管理不规范,现金收付无相关收据。
3、部分往来款账面挂账人员与银行回单收付款人不符。
4、会计科目应用错误,待摊费用误登记长期待摊费用。
5、银行存款存在按收支差额登记入账。
6、员工自负公租房房租费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房租费,未做所得税纳税调整。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要求二家单位进行了整改,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执行各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文档为doc格式。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20xx]52号文件要求,我县卫生执法大队制定了关于旅游环线公共场所和医疗站,并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及医疗站(点)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依法治旅、规范市场的要求,依据国家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严格旅游环线公共场所、医疗站(点)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卫生管理,落实各项卫生措施,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指导并规范医疗站(点)依法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以满足我县旅游服务业发展的需要。
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对重点旅游景点周边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县辖区内共有住宿单位28家,娱乐场所7家,美容美发店16家,茶座6家。重点对检旅游景区及其周边住宿、娱乐场所、理发店、茶座、医疗站(点)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具体包括卫生许可情况,相关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室内环境及用品检测合格情况,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措施落实及公共用品的采购、贮存、索证索票情况等,消毒设施设置与场所卫生状况,通风排气情况等。
掌握旅游景区及周边饮用水供给方式和水质检测合格情况,委托县疾控中心对水质进行监测,检查供水单位水源卫生防护措施、供水设施及其环境卫生状况、供管水人员配备与健康管理情况、使用的絮凝剂和消毒剂是否符合要求、水质检测情况。
县境内有1家旅游环线医疗站正在建设中,暂未配备医务人员及相关设施。
通过监督检查,使旅游景区及其周边住宿、游泳场所、娱乐场所、理发店、茶座、医疗站(点)的从业人员提高认识,加强服务能力。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三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20xx年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xx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以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节假日期间人群密集的地方为重点,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2车次,检查快捷酒店119间次,大型商场21间次,影剧院15间次。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保证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保障方案,切实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检查以市区繁华路段,人群密集的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集中空调系统、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均重视节前卫生安全工作,能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毒设施较为完善,有集中空调系统清洗记录。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当即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三)做好事故应对,健全值班制度。
我局在xx节日期间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确保值班人员和所有应急工作组人员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并且畅通咨询投诉渠道。xx节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群众的有关来访投诉。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免费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九月初至十月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等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
2、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凡是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依法查处。
4、着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法审核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食品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4户次,对65户次存在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等行为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104份。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食品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卫生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没有达到卫生标准。
2、部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部分食品经营者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努力消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周边问题发现、日常巡查和责任制度。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决打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全面总结活动经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四
控制烟草危害一直是政府关心的一件重要公共卫生工作,我国政府多年来一直努力开展控烟工作。已把烟草危害的控制列为社会公共卫生问题,逐步制定法规加大力度予以落实。当前的控烟工作还应继续坚持以正确引导为方向、积极宣传为措施、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提高公众主动参与为目标,继续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以取得了控烟工作的最终胜利。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烟草业干扰控烟”,口号为“生命与烟草的对抗”。宣传内容包括免费体检,健康咨询、资料发放、标语、横幅、展板浏览等形式。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六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了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区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区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0户,公共浴室1家,理发店美发5家,旅店业4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今年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家,发证率达到100%,监督检查10户次,体检人数15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培训率达到了100%。
2、专项整治工作。
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七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九月初至十月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等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
2、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凡是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依法查处。
4、着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法审核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食品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4户次,对65户次存在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等行为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104份。
1、部分食品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卫生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没有达到卫生标准。
2、部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部分食品经营者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
1、继续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努力消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周边问题发现、日常巡查和责任制度。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决打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全面总结活动经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八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免费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九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我所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实施方案,确定以“规范引导、以点带面、扶优罚劣、集中整治”为工作原则,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促使我县“五小行业”卫生水平得到不断提升。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一)制定方案,预案消号。年初,我们在制定201x年工作计划时,把“创卫”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专门设定三个科室,15名监督员主攻“创卫”工作,依据创卫评分标准,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方案,并按方案规定的时限内容进行预案消号。
(三)组织培训。我所于3月30至31日在东风大酒店大会议室分别举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暨创卫知识培训”和餐饮行业卫生知识暨创卫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创卫动员,剖析五小行业存在的问题,各行业卫生知识讲座。到会业主认真听课,领会精神,纷纷表示积极参与创卫活动。
(六)巩固提高。集中整治后,我们继续加强监督指导,掌握动态变化,进一步提高五小行业的卫生条件。
二、存在问题。
(一)少数经营户意识淡薄,尤其是一些下岗职工有抵制情绪,突出在小快餐、早餐、小美发行业中,有些小餐馆条件简陋,无法整改。
(二)工作经费短缺,我所属全额拨款单位,实际是实行差额拨款,全靠罚没款弥补工作经费,而创卫工作要求各业主出资改造不宜罚款,在这方面,我所将缺少经费六十至七十万元,加上创卫工作人力、物力和宣传等方面的支出近三十万,造成我所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三)职能调整后的存在的一些问题,创卫标准是依据《_食品卫生法》制定的,所有资料和现场检查,都在“五小行业”之列,而20xx年6月1日起实施《_食品安全法》,将食品的监管职能重新调整,调整后因医药改革未到位,餐饮暂由我们监管,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由工商和技监部门监管,在这两块我们担心一是卫生条件二是健康证持证率问题。
(四)建议:对一些经营规模小,有创卫意识方面无经济能力改造的经营户,政府给予一些支持。
201x年,在地委、行署、督导组和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_员在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地区卫生监督事业和谐发展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紧紧围绕卫生监督中心工作,以“公正廉洁、学习创新、团结进取、和谐健康”的监督队伍建设要求,结合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食品卫生安全协调、防控重大传染病、饮用水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职业卫生危害等工作重点,将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转化到平时的具体工作中去,坚持“为人民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执法理念,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大力开展以公共卫生、传染病监督管理、医疗市场整顿工作为重点的卫生监督工作。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维护边疆稳定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服务于地区卫生监督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本年度圆满顺利完成了各项活动和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党建工作,夯实卫生监督基础。
201x年,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地委、行署、地直机关工委和地区卫生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实际,专门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确定了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学习型”党组织以及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等实施方案,完善效能建设、党群共建、志愿服务等党建工作制度,全面部署了党的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党的建设同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送医送药送温暖”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党风廉政等活动结合起来,以服务地区经济建设为主线,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为载体,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为根本,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地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有利地促进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落实工作责任目标,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完成。
201x年,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党支部与科室、党员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加大督查力度,狠抓目标落实,构建起了以党建促业务工作开展的良好运行机制。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夯实基础,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和党员管理。
党支部严格按照“五个好”党支部标准开展党建工作。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民主评议党员;过好组织生活,每月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会和民主生活会;按期、按比例收缴党费,做到了公开透明;坚持党务公开,规范了公开内容,本年度对党员承诺事项、代表选举和评先评优情况进行了公开,保障了党员干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群众组织建设,工妇青工作增活力。
201x年,在所党支部的领导下,工青妇组织围绕监督所党支部工作目标,及时把党支部的意图贯彻到工青妇工作中。今年,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了丰富的文体活动如:迎春趣味运动会、春季、秋季徒步、关爱半边天、健康三八节等活动;慰问老党员、贫困党员及慰问“三民”工作组,发挥了群众组织作用,加强了监督所凝聚力,推进工会的建设,营造了监督所和谐的工作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01x年,地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条、自治区十条、地区十二条规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和行风整顿月活动。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是形成廉洁行政、恪尽职守工作作风的有效举措。根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季度考核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的要求,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
一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年初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内容、领导责任、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和组织领导等多项内容。
二是签订责任书,落实工作任务。从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违法违纪情况查处三个方面规定了责任目标内容。使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了每个科室和各个环节。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地区纪检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卫生监督所财务由副职分管,所长负责监督,并确定修改完善了财务日常支出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四是认真落实了“五重一大”的经常性报告制度,从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初步形成了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制度体系。
五是严格落实廉政规定,落实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从业的有关规定,落实了领导干部在住房、公务用车及通讯工具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了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能通过集体讨论决定。所领导班子认真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各项规定,抓好落实工作,并严格地从自身做起。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201x年,根据监督所的实际,制定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责任制落实。在以往出台的制度基础上,根据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修订和制定了《地区卫生监督所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卫生监督廉洁自律制度》等相关制度。坚持把“团结、务实、创新、廉洁”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总要求,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十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xx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以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节假日期间人群密集的地方为重点,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2车次,检查快捷酒店119间次,大型商场21间次,影剧院15间次。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保证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保障方案,切实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检查以市区繁华路段,人群密集的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集中空调系统、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均重视节前卫生安全工作,能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毒设施较为完善,有集中空调系统清洗记录。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当即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三)做好事故应对,健全值班制度。
我局在xx节日期间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确保值班人员和所有应急工作组人员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并且畅通咨询投诉渠道。xx节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群众的有关来访投诉。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免费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九月初至十月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等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
2、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凡是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依法查处。
4、着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法审核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食品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4户次,对65户次存在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等行为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104份。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食品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卫生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没有达到卫生标准。
2、部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部分食品经营者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努力消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周边问题发现、日常巡查和责任制度。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决打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全面总结活动经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今年以来,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了我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今年里我镇未发生1例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镇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坪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东府发[]5号)。领导小组下设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电话:5473123)。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食品安全专职监管员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11名。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镇通过培训会、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全年共分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专题培训会6次,悬挂宣传标语15幅,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一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会同工商所、公共卫生所、质检、安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种养殖企业、市场、餐饮服务业、水产品企业、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取缔非法小作坊10余家。
2、把好环境卫生关,在检查中,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当场责令整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待检。
3、开展节前专项安全检查,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夕,我镇加大力度对市场、食品流通企业等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做到了不留死角,生产经营状况清,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平安、祥和的渡过每一个节日。
4、加强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我镇组织教育、食品、卫生院、公安、安办等相关部门,对各小学、幼儿园、企业、建筑工地的食堂以及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民众的身体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品店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存在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从业人员大多数未办健康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目前,我镇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额仍有上升趋势,普遍都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不达标,生产垃圾处理不当,存在乱排乱放现象。
3、我镇做事小作坊人员的身份多为外地人员,且无暂住证,人员情况较为复杂,对我镇的社会治安和稳定带来一定影响。
4、镇一级的处罚权有限,只能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罚力度不够。
五、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目标管理,逗硬奖惩。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大食品安全的查处力度。一是全面覆盖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业、种养殖企业、市场、学校等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不定期的进行巡查。二是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组织排查,做到数量清、地点清、不留死角。同时,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更多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三是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善落实准入制度。
20,我镇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落实精神,增加措施,突出亮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十一
我所在县、市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经过同志们辛勤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为我县畜牧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的咨询,使广大养殖户和屠宰场知法、懂法、守法。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xx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年存栏牛9.8万头、猪10.2万只、羊21万只、禽380万只,年检疫牛2.8万头、猪5.2万只、羊7.8万只。使用检疫证明256本,符合备案条件的养殖场168家(猪144、牛2、羊22),屠宰场点6家,具备检疫职能的分站10个。
1、搞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与领导和群众的认识程度有很大关系,利用例会时间对全县的产地检疫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电视讲话大力宣传,为产地检疫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摸清底数,尤其是规模养殖户的底数,把有关法律法规送到广大养殖户手中,要求规模养殖户主动报检。大型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场屠宰的动物和交易市场的动物产地检疫持证率100%以上。
2、搞好屠宰检疫工作,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定点屠宰场定点检疫,市场补检,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无证者进行补检,对检疫合格的进行屠宰,对胴体进行宰后检验,屠宰检疫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同时加强集贸市场牛、羊、禽等非定点畜禽产品的屠宰检疫。全县共检疫胴体1.5万吨。做到屠宰动物检疫率100%,免疫标识回收率100%。查出病害肉100公斤,均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兽药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发动。制定了《集中整治兽药市场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以张世芳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我县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依法完善了兽药经营和使用环节登记制度。建立兽药购销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并在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及饲养大户中推行。并在9月份对我县的兽药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重点检查,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大型养殖户30家。
(三)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活动。3月和10月开展两次以打击假劣药品为主导兽药检查活动,两次整治活动共查兽药经营门市9家,动物诊疗单位30家,养殖大户30个。取缔无证经营企业1家,查处经营劣质兽药1家,罚款2000元。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情况。
对出栏的动物经临床健康检查合格的,规模场提供“瘦肉精”自检报告书,不够规模的提供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省的动物检疫人员按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屠宰场除按检疫规范程序操作外,进场必须有《动物“瘦肉精”自检合格报告书》或《未添加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待宰期间屠宰场必须按规定自检,屠宰时检疫人员抽检,全部合格的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目前“瘦肉精”检测经费落实8.2万元,购置检测卡300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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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十二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20xx年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xx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十四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达到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以上。培训率达到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进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达到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工作总结篇十五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