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篇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构建健康灵山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导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担责原则,局党组对本系统、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何忠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陈贤珍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抓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书记对本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把握正确政治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抓好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开展理论宣讲,切实通过宣讲学习、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意识形态组织领导。局党组指导和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党组书记、分管领导每年至少在履职范围内做一次形势政策报告,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三)加强阵地管理。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道德讲堂、荔园讲堂等重大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重点宣教片和演出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国防教育活动等经常性、群众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动志愿者注册志愿者信息,层层树立、宣传属地“身边好人”思想道德模范和思想政治工作典型人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抓好舆论引导和监管。围绕深化医改、扫黑除恶、禁毒防艾、脱贫攻坚、健康中国等战略性工作开展宣传引导。加强本单位网评员队伍建设和运行保障,持续更新推送本单位微信公众号正面信息。严格落实重大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关注“钦州360” 、“灵山家园网”、红豆社区等网络平台等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影响的新媒体,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工作,壮大网络正能量。
(五)定期分析研判。局党组每年至少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和风险点,掌握本单位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和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并做好化解工作。加强突发问题和重要事项专题研究,对辖区内出现的重大事件,迅速分析研判,及时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大。
(六)开展督查调研。将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每年对本单位开展1次以上专题督查,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党员干部,依法依纪严格追责,并督促整改,并在党内开展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局党组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严格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领导讲话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座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一)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灵山县2019年度基层党委(工委、党组)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考评办法》,由分管领导牵头,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及时报送县委宣传部。
(二)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贯彻落实党委(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对照自查情况,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制度、重大意识形态领域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度,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体系。
(三)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党课,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生活会,加强辖区内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四)做好舆情疏导。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完善舆论引导和舆情疏导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优化网评员队伍质量,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和报送。
(五)加强督查调研。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内部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调研。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2.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3.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4.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5.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建立健全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1.领导班子对街道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工委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工委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每年至少四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文广新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职述廉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等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陕西日报、延安日报等媒体官方微博、微信或客户端,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党建经费中一部分用于组织党员学习、订阅和购买党员教育所需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委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要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主旋律产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2.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对各社区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业务培训等加强管理,把好主题关、作者(主讲)关、内容关,抓好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等的管理。
街道党工委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
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篇三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对全镇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一领导、抓总负责,党委领导班子对全镇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广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镇党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单位:镇党委)
(二)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广。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责任单位:镇党委)
2.扎实抓好以党委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每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12天,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三)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
1.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镇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将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议意见。(责任单位:镇党委)
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及时了解和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建议。(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四)构建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镇党委)
2.党委宣传部门作为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统筹协调全镇各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单位:镇党委)
4.镇党委要进一步健全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发挥作用。(责任单位:镇党委)
5.要加强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工作。(责任单位:镇党委)
(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落实新闻工作通气会制度、新闻稿件“三审”制度。(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2.加强网吧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我区渗透。(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加强辖区内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单位:镇防邪办)
4.加强辖区内各类演艺场所、文广馆、图书馆、陈列馆等文广阵地管理,确保展演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5.加强各中小学校和各类民办学校的教学管理,做好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责任单位:xx中学、xx中心小学、列宁街小学)
(六)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建立健全全镇网宣(xx)工作机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制度。(责任单位:镇党委)
2.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切实加强网络涉花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切实加强网上热点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监督处理,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七)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1.针对社会上错误思潮和言论,应该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发出声音,利用党报党刊党台及其所属网络或者党内通报,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引导和斗争。(责任单位:镇党委)
2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社会各类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责任单位:镇文广站)
3.对违背政治纪律,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置。(责任单位:镇纪委)
(八)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的知识分子的联系服务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责任单位:镇党委)
(九)切实加强宣传思想文广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和改进对宣传文广系统干部的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广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责任单位:镇党委)
2.重视和加强宣传文广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宣传文广系统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责任单位:镇党委)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镇党委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镇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通报。(责任单位:镇党委)
(二)镇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三)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以及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镇党建办)
(四)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镇党委)
(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六)将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责任单位:镇纪委)
(一)党员领导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同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牵头领导:刘辉庆;责任单位:镇纪委)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重大问题上,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讲座、中小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9.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语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决定实施,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结果运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对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区委组织备案。
(三)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出现的问题进行追责问责或案件查处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