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将时间、有限的资源分配给不同的任务,并设定合理的限制。这样,我们就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解读篇一
下一步,我区将以xxxx年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五年规划”为抓手,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落实政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突出法治政府“顶层设计”,咬紧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合临川实际,确定各项目标任务,制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是创造条件,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实事求是进行自查自评,将认真分析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强项和短板,采取措施保持强项、补齐短板,争取早日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三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进行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全面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完善商事登记制度,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行政监管模式的根本转变,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管”方式,切实实现“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模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现向以信用以基础的监管模式转变。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完成市区两级执法队伍整合,实现只设一个执法层级;深入推进执法“三项制度”;针对社会关注、攸关民生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力度。健全公众参与评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五是着力推进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倒逼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及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等相关工作,推动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并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完善行政复议体制和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现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xxx%出庭应诉。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xx—xxxx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实现到xxxx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解读篇二
我代表xx行政服务中心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和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具体办事人员即成为首办责任人,并负责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毕。
二、推行政务公开制。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一般审批项目,材料齐全且属中心窗口就可办理的,由窗口按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对列入招商项目服务机制范围、手续齐全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对重大审批事项或手续不全需变通办证的,由中心2日内向县招商项目服务联席会议领导组报告,提请召集联审会议,协调会办;联办事项需要组织集中到现场踏勘的,中心将在5日内组织集中踏勘,有关部门出具勘察意见。联审联办会议和现场踏勘结束、材料完备后,中心将协调各有关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并将证照返回中心,中心在收到证照的同时,通知服务对象来领取。
四、实行全程帮办制。
对需要到省、市才能办理的重大投资项目或县指定中心帮办的项目,中心将按照县里要求和服务对象请求,随时派员陪同服务对象到省、市进行办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全程帮办制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县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承诺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解读篇三
切实按照省、市、县委布置,全力以赴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全面梳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14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办理流程图、办事指南全部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xx教育网公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对本局所行使行政许可行为中涉及裁量权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编制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裁量权事项标准。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并由申报人签字确认,坚决杜绝口头说明、重复告知等不规范行为,让办事群众心中有数。每件审批个案都建立档案,每个审批环节和程序完成后都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实行审批公示制,及时在教育网上将拟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我局受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申请均在规定期间内完成审批,按时办结率达100%,无超期办结的事项。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解读篇四
1.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重点突出招生入学、教育重点工程项目、三公经费预决算、地方高校相关信息等内容的公开。及时公开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改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市政府民生实事(教育领域)等工作进展。做好教育政策解读公开。将教育政策解读与教育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发挥好教育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教育政策、熟悉教育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比如今年市教育局组织各类高考政策解读宣讲会,通过电台直播、xx教育大讲堂等渠道解读高考政策。
2.创新政务公开渠道。强化与各级主流新闻媒体、主流新闻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拓宽教育信息传播渠道,打造全面的教育信息公开平台、权威的教育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及时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3.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健全完善申请件从接收、登记到出具告知书全过程的制度机制。加强对申请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2020年,所有的依申请公开件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无因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解读篇五
今年来,我局以“严执法、抓调处、健制度、求规范、强素质”为工作思路,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林业系统学法、用法工作,重点加强森林公安和林业执法大队两支队伍建设,认真抓好执法监察、信访、行政调解等工作。建立了《xx县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十不准》、《xx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xx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xx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xx县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xx县林业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方案、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局还不定期抽查执法人员执法情况,并形成台账,按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表》进行登记记录,并作为考核职工干部重要依据。我局积极配合法院、县法制办等单位处理信访、行政调解等案件,及时完成了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的《行政案件表》、《xx县林业局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表格》等信息报送工作。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解读篇六
1-12月份,合计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整治系列行动13次。开展旅行社质量检查3次,对象为县内旅行社、分公司、营业部;开展a级旅游景区复核检查1次,对象为森波拉度假森林、聚龙湾天然温泉度假村;根据省安委要求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县15个重点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市安委的要求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根据县安委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春节、五一、中秋期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一次;开展旅游景区、酒店公共区域涉电安全检查行动;全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一次。据统计,全年累计检查旅行社、景区、酒店126家次,查出存在问题173个,提出整改意见173条,排查及整改突发事件公共隐患3个。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解读篇七
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一)依法决策方面。
2021年度,我局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我局起草的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征求公众意见、本局法律顾问审核、报送区司法局”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
我局坚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全市首推营商环境白皮书,从企业营商所需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环境、市场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质量等宏观方面,以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等十一个微观领域,全方位展示罗湖营商环境现状,营造更加阳光透明的法治化环境。出台《罗湖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围绕企业经营全过程11个领域,精准推出32项路径清晰可实施、预期成效可视化的具体改革措施。同时,结合罗湖实际新增营商环境先行先试改革特色板块,探索走出罗湖特色营商环境建设之路。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罗湖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推动条例进园区、进机关、进大厅等普法宣传活动。
(三)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我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同时配合区司法局工作,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积极进行答复和应诉。
(四)普法方面。
立足本职,我局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在社区、企业和机关内举办了消防宣传月、节能宣传周和信用罗湖等多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节能低碳及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仍存在内部普法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普法宣教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是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支撑,2021年我局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法治学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我局内部学法用法,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宪法、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以支部“三会一课”为抓手,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021年重点组织开展“两规三规及深标修订政策解读”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与我局业务有关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普法培训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考试优秀率均为100%,圆满完成我局2021年度学法考试。
(一)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
(二)强化宣传引导。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学法力度,创新学法形式,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渠道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政策红包送到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手中,面向企业、群众、乡镇等三个层次进行宣传,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上门政策宣讲辅导活动等方式做好政策传达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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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解读篇八
区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龙湾”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民宗法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
总结。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培育省级、市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提高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年内,我局在宗教领域打造了龙岗寺、安仁寺、沧河天主堂、状元基督教堂等普法教育基地,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统筹谋划年度工作。认真对照2020年龙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要求,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等列入民宗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提高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知晓率与参与度,努力开创“法治民宗”建设新局面。四是落实考核工作。对照行政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考评细则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做好责任分解,强化措施,落实任务,认真抓好督查及年终考核。同时,与东瓯律师事务所邵和畴签订合同,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三)实现宗教普法全覆盖。年内,我局及各街道和“三人驻堂”小组对辖区各宗教及民间信仰场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国家宗教政策法规送场所活动,累计活动开展达150余场次,实现了宗教领域普法全覆盖。
(四)稳步开展宗教执法工作。2020年,我们采取线上巡查和线下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注重程序,讲究证据,已完成全年12件行政执法案件,1起案件为非法宗教培训案,10起涉嫌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案。特别是我局联合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永强净土会”非法组织宗教活动案进行了查处,罚没款合计589688元,罚没金额位居全国宗教领域首位,有力地震摄了非法宗教的嚣张气焰,并做到零复议,零诉讼。玄真观的案件还作为典型案件被市局推送给兄弟县市参考,同时作为执法示范案例上报省里。
(五)加大宣教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4月5日安全日,组织宗教界人事学习民法典,8月18日邀请了温州团市委权益部副部长张健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法律讲座。全年共组织宗教团体法规宣传教育达6次,参加人员达500余人次。11月份,组织佛道教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市民宗局专家来龙授课,效果明显。10月份,在瑶溪街道组织了由宗教团体协会参加的“四合院。沙龙”活动,以轻松愉快的氛围探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3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唐建国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国安寺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一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30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5000人次。
(七)健全决策机制,扎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按规定实行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风险评估。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执行政策评价和决策责任追究,对作出的决策及其所产生的效果、执行情况及其各种正负面影响等进行客观、系统的考察与评价,以延续、改进或者终止原有的决策。全年有行政处罚案件12件,无发生涉及民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
贯彻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加强行政监督;
按规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对投诉和举报认真落实查处,建立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互动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及上访问题,防范化解矛盾,信访、维稳调处成效明显。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公开。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和宗教教人士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全区干部、民宗干部等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宗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三是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宗教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宗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宗教场所登记、少数民族子女加分、非通常宗教活动审批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四)继续打造和巩固普法教育基地。对已打造的教育基地在宣传成效上提升,并以点拓面,继续在四大教领域打造若干省、市级普法基地。
民宗局巡查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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