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总有一些突如其来的事情需要我们总结和概括。总结的写作要精炼,突出重点,凸显亮点,避免赘述和废话。看看别人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一
全街广大干部职工: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爱是生命的曙光!
捧出你的心,捧出我的心,滴滴热血播撒爱,血里流着情,情深连血脉,生命与爱同在!
科学献血有益健康。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人体总血量的10%以内时,贮存在肝、脾等器官的血液会释放出来参与血液循环,恢复血容量,同时刺激人体造血功能增强,有利于血液的新陈代谢,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生。
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无偿献血相当于一种输血医疗保险,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有相应的免费用血的.待遇。无偿献血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是联结人们友谊的桥梁和纽带,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行为。
根据xx市动员部署集体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正阳街道无偿献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街广大干部职工发出倡议:让我们伸出手臂,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为保证全市临床急诊急救用血贡献力量。开展无偿献血是保障血液安全、维护百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全街广大干部职工、群众都能积极参与、关注无偿献血事业,自觉自愿地加入无偿献血者的行列,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做出自己的贡献!
倡议人:xx。
xx年xx月xx日。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二
十一、不断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一、远程教育管-理-员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练掌握电教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
二、认真落实播放收看工作计划,并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三、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认真组织教材,确保播放收看工作顺利进行。
四、每次播放,要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对学习内容进行讨论,加深理解,消化吸收,广泛收集党员对播放收看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必要时可发放意见收集表或问卷调查表等,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加强对播放设备的管理,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程序,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雷击等防护工作。
六、要对远程教育及相关设备进行认真清点登记,保证设备做到专用,不得外借,更不能占为己有。
七、协助上级站和远程办开展好远程教育的其它相关工作。
八、远程教育管-理-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三
全院同事们:
血是生命之源,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它可以让更多的患者点燃生命的希望,让更多的家庭充满欢笑。
为生命垂危者献血,既是扶助弱者的表现,也是社会和谐文明的标志。
目前,随着医疗救治水平的提高,医疗机构用血量每年都在增长,血液供不应求的'问题愈加凸显。
为了保证临床用血的需求,惠及更多病患者,我们特向大家发出倡议:行动起来,勇敢地伸出手臂,用我们的热血汇集成爱的暖流,驱散生命的寒冬,让春意地久天长!
为响应卫生局的号召,请自愿参加献血的同志于xx年x月x日(星期五)上班时间在到爱心小屋(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一楼)献血。
让我们共同捧出爱心,履行义务做一名光荣的捐血者,我们真诚期待您的行动。
一份血,万份情,无偿献血最光荣!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实际行动托起生命的绿舟,同在一片蓝天下,共享生命的感动!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四
为促进六角社区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例会制度。
1、社区教育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务。
2、定期召开委员会例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计划安排。
3、例会前,将例会的内容和议题通知委员,各委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的准备。
4、年度工作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对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重大活动等事项由社区教育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社区教育组织管理制度。
1、社区建立教育领导小组,社区专职书记、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社区文化教育专干为副组长,辖区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全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并对全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2、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实施上级教育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制订社区教育计划,指导和管理全社区教育工作。
3、社区以市民学校为主体,建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承担侧重于提高辖区居民素质的各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对社区、企业的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市民学校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评估。
4、辖区的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教育工作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并负总责,副主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5、社区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社区教育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及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
6、社区教育中心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资源为包括社区内古今人文资源,德育教育基地,文娱体育场馆,文化卫生教育设施,游览休闲活动场所等。
7、社区教育各单位组织均应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由推荐和志愿报名相结合,尽力满足各类群体开展社区教育的需要。
8、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对社区教育中心、企事业单位开展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社区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表彰先进。并将评估结果与社区、单位、企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相结合。
三、工作联系制度。
1、社教专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单位、企业分管社教的干事例会。总结前期工作,研究下步工作并向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汇报。
2、社教专干每年向社区教育领导小组书面总结一次。
四、文档管理制度。
1、认真填写《大事记》,做好重要会议、各类教育活动的详细记录。
2、平时做到收发文件有记录,借阅文件及时归还。
3、各类资料由社教专干分类管理。
五、社会帮教制度。
1、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和关心本地区教育。聘请本地区知名人士、退休教师等,组成中、小学生校外辅导员队伍,协助学校进行德育教育。
2、协助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好“四五”普法教育,及时了解地区后进生、特殊家庭学生情况,协调学校、居委会和家庭诸方面,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及帮教工作。
3、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整合社区教育资源。
六、研讨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社教干事学习有关文件和理论知识,交流社区教育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充分利用地区的人力资源,每年召开一次社教研讨会。
七、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制度。
1、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整合和发动社区内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全方位向社区居民开放。
2、社区教育中心应沟通社区内各类教育,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思想教育、文体活动、人口教育、生活教育、技能培训等活动。
3、社区学校及社区教育学习点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4、由社区教育专干牵头,社区中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定期向社区开放,并签定开放服务协议。
5、社区应支持学校开展各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尽量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断完善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八、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开展大型社区教育宣传活动不得少于两次。向社区居民宣传理念的`同时,要重点向居民介绍年度内所进行的各教育培训的计划、地点、时间、学习方式等,扩大参与面。
2、每月上报一次信息。
3、社区要有固定的社区教育宣传标语、宣传橱窗、板报或专栏,定期向辖区居民介绍相关知识。宣传内容要有记载。
九、表彰激励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的督促指导,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
二、自觉增强从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断钻研远程教育专业技术,提高从事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水平。
三、负责接收、存储教学课件,每周开机三天以上,及时下载课件,进行整理、分类,并按培训计划向党员干部提供学习资料。
四、认真组织播放和收看,合理安排集中和分散学习时间,维持学习纪律,维护学习环境。
五、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认真填写《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手册》,如实记录学习培训情况,及时了解学习需求,每季填写“信息反馈记录”,向上级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汇报教育效果和学习建议。
六、做好各种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四防”(即防震、防潮、防火、防盗)、“三不准”(即不准转借、不准登陆非法网站、不准用计算机玩游戏)。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的管理,促进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校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少年之家(站)、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儿童文化园、儿童乐园、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艺术馆、少年儿童业余艺术、少年儿童野外营地、少年儿童劳动基地、和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馆、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少年儿童活动部分等。
第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向少年儿童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劳动技术等方面知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动手动脑、勇于实践和创新的精神,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面向全体少年儿童,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实行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
(二)德、智、体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四)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重视和提高普及性教育活动的同时,对有特长的少年儿童加强培训和训练,使其健康发展。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应接受当地各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各种形式、内容和层次的校外教育机构或捐助校外教育事业。
第七条设立校外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符合少年儿童活动需要的活动场地和设施。
(二)具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辅导教师队伍。
(三)具有卫生、美观的活动环境、活动室采光条件;场馆内有防火、防毒、防盗、安全用电等防护措施。
第八条设立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报当地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当地主管行政部门应报上一级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独立设置的校外教育机构符合法人条件的,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第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一般应由行政领导、后勤供应、群众文化、教育活动、专业培训及少先队工作指导(限少年宫)等部门组成,以满足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校外教育机构实行主任(馆、校、园长)负责制。主任(馆、校、园长)在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全面工作。
机构内部可设立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辅导员、教练员、管理、后勤等人员代表组成,主任(馆长、校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人员奖惩、重要财务开支,规章制度建立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不设管理委员会的单位,上述事项由全体教职工会议议定。
第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应加强内部的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按机构规模及工作性质建立岗位责任制以及财务管理、考勤考绩检查评估、总结评比、表彰奖励等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各项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少年儿童表演为手段,进行经营性展览、演出等活动。
第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思想品德教育,应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各业英雄模范先进人物的事迹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纪守法和文明、有礼貌的行为习惯教育。
(二)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应通过组织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科学技术的新信息。引导他们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培养创新、献身、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增强他们的科技意识和培养良好的科学素质。
(三)体育运动,应通过田径、球类、游泳、体操、武术、模型、无线电、棋艺和多种多样的军事体育运动的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他们勇敢、坚强、活泼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
(四)文化艺术教育,应通过课外读物、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绘画、书法、工艺制作以及集邮、摄影等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养。
(五)游戏娱乐,应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多种多样的活动,并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多种游艺设施,让少年儿童愉快地玩乐。
(六)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凡有劳动实践基地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按国家教委颁发的劳动教育纲要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劳动实践活动。向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劳动成果和不怕苦、不怕赃、不怕累的教育,培养自立、自强品格,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是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应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选择鲜明的主题,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举办展览、讲座、组织联欢、演出、开展各项比赛、夏(冬)令营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
(二)开放适合少年儿童的各种活动场所。通过参加活动,开发智力,培养少年儿童的各种兴趣,使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三)组织专业兴趣小组。通过对少年儿童进行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技能技巧的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一门科技、文艺、体育、社会服务等技能。
第十五条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向少年儿童开放,安排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活动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对少年儿童实行减、免收费及其他优惠。
第十六条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艺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科技馆、影剧院、园林、遗址、烈士陵园以及社会单位办的宫、馆、家、站等,可参照本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少年儿童活动。
第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校外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按照编制标准设主任(馆、校、园长)、副主任(副馆、校、园长)、辅导员(教师、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除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其学历要求可按当地具体聘任文件执行。
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
第二十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负责本单位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本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教师、教练员、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加强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条件。
(六)管理和规划机构内各项设施、经费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一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实行聘任制或任命制。
第二十二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
(一)关心、爱护少年儿童,尊重他们的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制止有害于少年儿童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现象。
(三)对本单位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应重视工作人员的职前培训并为在职培训创造条件。
第二十五条校外教育机构要主动争取各级各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会)中的老干部、老专家、老文艺工作者、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老工人、老党员、老模范等老同志的支持,定期和不定期的聘请他们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专、兼职辅导员。
第二十六条校外教育机构建设应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形成地、市、区(县)到街道(乡、镇)的校外教育网络。
第二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的经费应列入各主管部门财政专项开支,随着当地经济建设和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增加。
第二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要按《教师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教育事业编制、成建制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依照《教师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活动下,不削弱骨干力量、不占用主要活动场地,并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开展社会服务,其收入应全部用于补充活动经费。
第三十条对滋扰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秩序,破坏校外教育活动设施的,有关部门应予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整顿,以至停办等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的;
(二)校外教育机构开展的`活动内容不健康,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
(三)校外教育机构开展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
对主要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对开展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成绩突出的校外教育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关心、支持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贡献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望能在双休日、节假日以及上学、放学等高峰期进行巡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协调处理校内、外发生的学生伤害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新毛小学校外辅导员工作职责
2.配合学校大、中队辅导员组织少先队员开展队的活动,搞好少年儿童的校外教育。
4.当好学校的参谋,为学校制订教育计划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5.校外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学期一至两次。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六
无偿献血就是健康适龄公民自觉自愿献出可以再生的适量血液或血液成分,去挽救危重病人的生命,而献血者不索取任何报酬的行为。你有献过血吗?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医务人员献血倡议书,仅供参考!
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医务工作者:
血液,是不可替代的特殊医疗资源;输血,可以拯救生命。
近年来,随着我省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及新农合覆盖面的逐步扩大,临床医疗用血量以每年15%的速度递增,对临床医疗用血安全、充足供应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们卫生系统一直以来都是无偿献血队伍的中坚力量,在救助生命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当临床需要血液时,卫生工作者总是毫不犹豫挽袖献血,从厅领导到机关干部再至一线医务工作者,都是无偿献血的积极参与者。
20xx年,我省成立了“卫生系统爱心流动血库”;20xx年,倡导各医疗卫生单位无偿献血率达到职工总数10%以上。
据20xx年统计,全省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献血3013人次,占全省总献血人数的3.2%。
其中多家医疗机构在夏冬献血淡季期间,踊跃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目前我省再次进入献血淡季期,街头和团体献血人数锐减,而同期各医院入院手术病患不减反增,医疗用血量大幅增加。
此外,海南将进入旅游旺季,国外及岛外游客量将快速攀升。
为了保证医疗需求的血液供应,做好国际旅游岛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我厅再次向全省广大医务工作者发出无偿献血倡议:让我们履行公民义务,发挥“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本色,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一如既往地发挥医务人员率先垂范作用,展示卫生系统良好的精神风貌。
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最终目的是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而血液安全是这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
希望各单位把无偿献血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响应献血倡议,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无偿捐献涓涓热血,搭建生命桥梁。
守护生命,是我们医务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20xx年x月xx日
亲爱的中寰医院全体员工、各位朋友们:
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
今天,我们以江西中寰医院工会委员会和共青团江西中寰医院委员会的名义向我院所有员工及所有有爱心的'朋友发出倡议:让我们以履行公民义务为光荣,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积极参加到光荣的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
近日来,由于南昌市各高校学生已放假回家,加上气温不断攀升,街头献血人数锐减,南昌市临床供血日趋紧张。
南昌市血站及市公民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向我院正式发出无偿献血活动的函;医院研究决定,定于xx年x月x日在我院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希望大家大力弘扬“人道、博爱、互助”精神,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参加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为保障我市医疗急救用血,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贡献一份力量。
朋友们,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关爱生命,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勇敢的伸出臂膀,托起生命的希望!
(请参加无偿献血的员工先到各科室、部门报名,x月x日xx:00前把名单报行政部)
xx年7月3日
全院同事们:
血是生命之源,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它可以让更多的患者点燃生命的希望,让更多的家庭充满欢笑。
为生命垂危者献血,既是扶助弱者的表现,也是社会和谐文明的标志。
目前,随着医疗救治水平的提高,医疗机构用血量每年都在增长,血液供不应求的问题愈加凸显。
为了保证临床用血的需求,惠及更多病患者,我们特向大家发出倡议:行动起来,勇敢地伸出手臂,用我们的热血汇集成爱的暖流,驱散生命的寒冬,让春意地久天长!
为响应卫生局的号召,请自愿参加献血的同志于xx年x月x日(星期五)上班时间在到爱心小屋(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一楼)献血。
让我们共同捧出爱心,履行义务做一名光荣的捐血者,我们真诚期待您的行动。
一份血,万份情,无偿献血最光荣!让我们携起手来,以实际行动托起生命的绿舟,同在一片蓝天下,共享生命的感动!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七
各位网友们:
大家好!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爱是生命的曙光!
献血是爱,是关怀,你能为你的同胞作出的奉献就是拯救他的生命。
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会一向向世界各国呼吁“医疗用血采用无偿献血”。无偿献血是血液最科学、最合理的来源,是最安全的血液,是预防经血液传播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能使病员解除病痛甚至挽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科学献血的好处: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人体总血量的10%以内时,贮存在肝、脾等器官的血液会释放出来参与血液循环,迅速恢复血容量,同时刺激人体造血功能增强,有利于血液的新陈代谢,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生。
无偿献血者能够免费用血。无偿献血相当于一种输血医疗保险,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有相应的免费用血的待遇。无偿献血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爱心奉献的新型人际关系,是联结人们友谊的.桥梁和纽带,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
青年人是无偿献血的主力军,是年轻有为、朝气蓬勃的一代,很多网友已多次参加献血。今日,我们倡议更多的网友们加入到无偿献血者的行列中,你捐献的血液能够挽救一个垂危的生命!用我们的爱心重铸生命的绿洲!
让我们的生活变的更为高尚,让我们的脉搏一齐跳动!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八
第一条 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
(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三)拟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
(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
(五)组织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五)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
(七)监督、检查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九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职责,比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机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基地(中心)等教育资源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第六章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逐步形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体系,以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建设应当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加强教材开发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开发社会化,鼓励社会上有能力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参与编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写、评估、推荐、出版、发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所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证书的;
(四)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
第三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5 〕18 号)和《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5 〕1227 号)规定,结合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实效,建立制度严密、责任清晰、形式丰富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新机制,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 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参与会计人才继续教育,逐步形成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办学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四条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持有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含中国人民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系统)。
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一年度开始。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三)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荐适合我省特点和要求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三)组织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四)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网络培训机构招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公告以及省直部门或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备案工作。
(五)指导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监督全省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规范运行。
第八条 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二)组织市本级继续教育培训;
(三)负责面授培训机构备案登记工作,规范培训市场;
(四)组织、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的审核、确认、登记工作,做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二)参加在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并予以公示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
(三)参加经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部门或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已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六)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七)市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实行远程网络教育方式。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 学分。
第十六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七)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 学分。
(八)本办法中每学时按50 分钟计量。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公示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各级财政部门不予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机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应当在培训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师资情况和讲义等),经备案后方可开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网络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 月31 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当年上线课程名称、学分、授课教师等。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不断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并在培训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财政部门。
第六章 师资、教材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且近3 年内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一)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教授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二)承担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三)承担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根据统一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大纲,选定合适的教材,以适应不同级别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坚持开发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加强对继续教育教材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七章 考核与检查
第三十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
县级以上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二条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所在地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是会计人员诚信档案记载项目,也是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之一。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定期对所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的;
(二)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恶意竞争,扰乱培训市场秩序的;
(四)不服从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的;
(五)学员投诉较多,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
(六)泄露学员个人身份信息的;
(七)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九
第一条 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
(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三)拟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
(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
(五)组织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五)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
(七)监督、检查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九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职责,比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机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基地(中心)等教育资源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第六章 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逐步形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体系,以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建设应当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加强教材开发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开发社会化,鼓励社会上有能力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参与编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写、评估、推荐、出版、发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所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证书的;
(四)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
第三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5年11月20日发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5〕19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全区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内蒙古森工集团财务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使用自治区财政厅认定、推荐的统一教材。
第四条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对各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的培训。
第五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督促和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对会计人员知识与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接受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持证人员,将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开展。
第八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以2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培训时间不少于48课时。
第九条 会计人员必须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十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其中以培训为重点。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体现全员培训、注重能力、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计理论与实务;
(二)财务、会计法规及管理办法;
(三)会计准则、制度及核算办法;
(四)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五)内部会计控制;
(六)会计电算化知识;
(七)其他有关法规制度和相关知识;
第十二条 鼓励会计人员利用自学完成继续教育。具备以下条件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一)当年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二)独立完成盟、市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以及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通过一门的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通过两门的视同完成本周期继续教育。
第十三条 具备第十二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可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同级财政部门进行认证登记。
第十四条 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各级财政部门、会计学术组织、中华会计函校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高等院校等社会教育资源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 为规范全区培训单位管理,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培训单位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定并登记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设施;
(二)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授课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遵守有关制度规定,教学质量低下,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办班管理混乱的培训机构要撤消其培训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加强会计人员业务档案和诚信档案建设,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会计人员应定期将继续教育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有关信息披露制度。
第十九条 本周期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周期各年度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调转、变更、换证手续,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二十条 连续两个周期未完成继续教育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内财会字[1999]756号文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字[1998]1326号文件印发)同时作废。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把10月17日定为全国“扶贫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必将在脱贫攻坚中发挥重要作用。
按照霍邱县扶贫开发领导组关于印发《霍邱县20**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17日,我镇将开展“扶贫济困?感恩奉献”为主题的募捐活动,倡议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倡议各类企业,发扬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美德,伸援手,献爱心,慷慨解囊,济困解难,为最需要帮助的人奉献一份爱心。“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您的深情厚意,将赢得受助者的感激,赢得社会大众的尊敬。善举不分先后,捐款不论多少,有您的一份参与,贫困群众就多一份幸福!
捐赠的善款,将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用于对贫困人口的救助。也希望单位和个人积极认领我镇范围内的扶贫项目。我们将从严管理和使用好每一笔善款,随时接受捐赠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向社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体现捐赠企业、个人的风采和美德,对所有捐赠的款项,将在每年10月17日的“扶贫日”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宣传善举,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文档为doc格式。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十一
各位朋友、各界爱心人士:
你们好!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献血不仅是为医疗临床服务的具体工作,而且还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爱心奉献新型人际关系,是联结人们友谊的桥梁和纽带,是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行为。
生命对每个人都有一次,没有生命就没有人类的繁衍与延续,更没有今天科学的进步和文明。科学发展到今天,还不能造出替代血液的制品,因此只有靠我们大家一起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献出自己的一滴热血,去挽救那些躺在病床上的生命。献血是一项比体育锻炼更直接能刺激骨髓的造血功能,是二十一世纪而又时尚的血液健身活动。他能加快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提高人体的抗病和免疫功能,并加强人体对恶劣环境的应变和适应能力。长期坚持献血还能降低血液的粘稠度,防止血管硬化等“三高症”,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
为港城文明城市增添亮丽色彩,为保证临床安全用血,宁波市献血办和宁波望春工业园区联合倡议: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伸出您的'手重新点燃生命的火光,挽起我们的袖子,都来献出一份爱心。我们不是只为了活着而活着,只想做到,人海中有了你,有了我,这个世界会多一份温暖、多一些欢笑,多一丝绿意;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加入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把激情之爱化作永恒的彩虹,共享美好的明天,让生命的火焰不熄,构筑爱的绿洲。
倡议人:xx。
xx年xx月xx日。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十二
这次的警示教育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服刑人员不一定就是文化层次较低的人员,一些文化层次高的人员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并且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我也深感自己应该加强法制观念。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我认为,我们作为农商行的员工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利用反面教材,引以为戒。认清大窟窿都是由小砂眼演变而成的,必须慎初、慎微、慎独;认清行贿者总是披着热情、友好的外衣,处心积虑地投你所好,借用你的权力为他服务,必须提高警惕,慎好、慎友、慎权。同时人的堕落,并非偶然,都有一个不知不觉从小变大的渐进过程,都因循从小恶到大恶,最终走向身败名裂的轨迹,如果不拘小恶,忽微常积,明天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就是你自己。
二、树牢防腐意识,切莫糊涂。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时,要自觉拒腐防变,否则,不但毁了自己的一生、又危害家庭,更危害了国家利益、危害了社会。那天,两个犯人的现身说法,在让我们感到无比惋惜的同时,又不难发现他们共有着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都曾受到家庭、组织的良好教育,都曾是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栋梁之才;二是都有辉煌的过去,曾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了较为显著的工作成绩,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三是都曾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手中都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权力;四是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成了人民的罪人都不是偶然的,都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而失去了拒腐防变能力。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组织惋惜,家人痛心,自己悔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必须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以此为鉴。
三、慎用手中权力,造福社会。权力是一面双刃剑,用好权会给社会做更多的好事、实事,用不好权也有可能会毁了自己、毁了家庭、贻误事业、危害社会。迷途者的现身说法也表明在走上领导岗位之初,还是慎重掌权,慎重用权,但当获取了荣誉和得到领导的信任后就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放松警惕,混淆甲乙方,称兄道弟,无形中将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资本。我们必须引以为戒,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
四、端正人生态度,知足常乐。钱财是过眼云烟,幸福才是永恒。万恶皆因贪字起,贪念会让人的私欲无限膨胀,直至冲昏头脑,失去理智。迷途者的现身说法无一不是因为贪欲之手触及法律底线,而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因此,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要一切向“钱”看,不要搞“攀比”,珍惜现有岗位和待遇,算好七本帐,不要迷失方向,在履行岗位职责时,才能真正做到廉洁奉公,问心无愧。
警示教育对防范案件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行警示教育,应该注重引导员工思考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态度等问题,对照案例校正人生坐标,增强自律意识。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其深刻的。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们没有乔布斯的伟大智慧,我们成就不了惊天伟业,但是踏踏实实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为自己,为国家,为社会创造价值也是一种幸福,因为我们无愧于良心,无愧于这份工作,我们拥有自由,拥有做人的尊严.不论创造价值大小,只要是通过合法正当途径,就会获得大至国家给予的尊严,小至个人给予的尊严。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十三
人员教育管理是企业团队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它关系着员工个人能力的提升和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本文将从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员工激励机制的建立、团队沟通的有效性以及有效的管理评估这五个方面,展开探讨,总结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员工的能力和素质。通过人员教育管理,可以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只有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制定有效的人员培训计划是实施人员教育管理的关键。人员培训计划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和兴趣,灵活运用各种培训形式和方法,使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培训计划还应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机制的建立,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长期影响力。
再次,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是推动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员工激励机制是指通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来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投入程度。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学习和培训,主动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激励机制应注重奖励和惩罚的结合,注重激励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使员工能够感受到自己努力工作所带来的回报和成就感,从而不断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此外,团队沟通的有效性也是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团队沟通是团队协作和协调的基础,能够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团队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升。在团队沟通中,应注重沟通方式的选择和沟通内容的准确性,做到信息的传递明确和共识的形成。此外,还应注重倾听和理解的能力,通过有效的沟通,解决团队中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最后,有效的管理评估是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保障。管理评估是指通过对人员教育管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在管理评估中,应注重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注重客观数据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管理评估还应注重行动和反思的结合,通过评估结果反馈给员工和管理者,推动管理的改进和提升,形成良好的管理闭环。
综上所述,人员教育管理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制定有效的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员工激励机制、促进团队沟通和建立有效管理评估,可以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在今后的管理实践中,我们应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和提升人员教育管理的水平和效果,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十四
春暖花开,百物生机勃勃,__行也跨入了蓬勃发展的20__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行专注业务拓展,强化经营管理,力促合规文化,经过全员努力,盈利水平再创新高,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尤其是随着“内控与合规年建设”活动的不断推进,通过纵向到角、横向到边的合规文化教育宣传,全员合规意识得到加强。对于迎面而来的20__年,我们寄寓了更多的期望,业务拓展与风险防控将成为今后发展的主旋律,合规将成为我们全员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合规文化建设”将赋予更新的内容,人人合规、自觉合规将使__行迸发出新的活力。
在此,我们向全行员工发出倡议: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时时合规、自觉合规,让我们共同营造规范、严谨、诚信和高效的合规文化。
一、爱岗敬业切实履行职责。
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树立强烈的主人翁意识;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熟知自身岗位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并时常检测反省自我职责履行情况。
二、遵章守规坚持合规作业。
树立“遵章守规光荣、违规违章可耻”的合规意识,主动、自觉遵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开展业务操作,严格执行内控措施,不以习惯、人情、信任代替制度执行,并积极主动识别、报告业务操作中的合规风险。
三、诚实正直恪守公平交易。
致力于遵守诚实正直和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诚信对客户、诚信对同行、诚信对同事。不进行虚假业务宣传,如实公示业务收费标准,不侵犯客户的交易权、知情权和私密保护权;不片面夸大产品收益的宣传,如实向客户提示业务风险,不欺骗或误导客户;不以不正当手段,谋求在同业或区域中的竞争优势,不贬低、诋毁、损害同业形象、信誉和利益。
四、杜绝违规主动举报违规。
提高风险敏感性,树立“促进合规、人人有责”正确思想,主动识别合规风险,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对于发现的在部门、支行及其员工中存在的《诚信举报制度》所列各类违规行为,诸如:违法违规经营、违规操作、损害本行声誉等行为等,不盲从,不麻木,及时、主动进行举报,互相监督。
五、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做到合规理念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并重,抓好《合规政。
策》、《诚信举报制度》等合规基础理论学习;抓好银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准则,银监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规章学习;抓好本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学习,虚心学习业务、用心煅练技能,从合规意识、业务素质上为恪守合规构建坚实防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就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合规,杜绝违规,只要人人学合规、讲合规,良好的合规文化一定能在我们手中形成,__行定能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倡议人: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转载自 KaOYAnMIji.coM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十五
全县离退休党员干部:。
按照中央、省、市委部署,我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有序地开展。
离退休党员干部是全县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们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中,铸就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形成了优良的传统作风,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宝贵的智慧。
为了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充分发挥你们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作用,现发出如下倡议:。
20xx年5月6日。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十六
近日,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人员党支部向全县发布倡议书,并自发成立了一支退休人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大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在全县各界反响强烈。
为积极响应局党组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的号召,退休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向全县社保组织和人社同仁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宣传各项人社政策,争当“宣传员”。
组织引导老同志、老党员利用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全面做好社会、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的宣传工作。
二、尽力收集社会反映问题,争当“督导员”。
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同志政治觉悟高、工作经验丰富、社会影响力大的优势,尽力收集社会对人社部门的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到各业务承办股(室)和二级单位并督促落实。
三、全力开展各项健康活动,争当“咨询员”。
一是老有所养,待遇落实,关怀备至,做幸福老人;二是老有所医,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做健康老人;三是老有所为,量力而行,发挥余热,为“三创”出力,做奉献老人;四是老有所学,活到老,学到老,做知识老人;五是老有所乐,唱歌跳舞,诗琴书画,做快乐老人;六是老有所教,关心时政,亮节高风,做保持晚节老人。
对在各种活动中遇到咨询人社政策的,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职业优势,尽力给予解答。
四、辅助在职干部做好工作,争当“帮带员”。
作为人社保障部门工作多年的老同志、老党员,有责任、有义务来承当这项工作。
在“保”字上下功夫,在“障”字上做文字,采取“传、帮、带”的办法,协助局党组“传好经,帮好人,带好班”培育一支“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局”的'队伍。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十七
广大交通参与者:
道路交通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活动,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交通文明的程度取决市民的交通行为素质。共建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倡导“自我约束和文明礼让”的社会公德,自我约束是文明礼让的基础,文明礼让是和谐社会应有的道德品质,予人方便与己方便,每个人既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要对他人的安全负责。为了能在日常的交通行为中,体现出金华文明交通新风尚,在__年新春来临之际,我们提出以下几条倡议:
一、从我做起,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和地下过街通道,不跨越交通护栏,不乱穿马路,不争道抢行,做到“绿灯走、红灯停、黄灯亮了等一等。”
二、从我做起,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追逐猛跑,不乘坐“摩的”和“残的”,不乘坐超载车、非法营运车。做到从机动车右侧上下车。
三、从我做起,非机动车不闯信号灯和驶入机动车道,不在人行道上骑行,不乱停放、不骑车带人、遇有停止信号时,不超过停止线;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
四、从我做起,驾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要走机动车道最右侧,不与其它机动车辆抢行,不闯红灯,不鸣喇叭,不超载人员,不超速飚车。
五、从我做起,驾驶机动车要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服从民警指挥,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冲撞红灯,不开霸王车。
六、从我做起,机动车不超速超载、不违法鸣喇叭、不酒后驾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头盔;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
七、从我做起,驾驶机动车辆要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夜间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向车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爱护交通安全设施。
八、从我做起,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树立文明交通意识,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车辆驾驶员,更要以你的身体力行和率先垂范,为广大市民作出榜样,做守法模范、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道路交通是城市的一张名片,争作文明交通市民须从我做起。我们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全体民警愿和广大市民携手共进,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金华的和谐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转载自 KaOYAnMIji.coM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十八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一个公务员工作的基本准则。
但是近年来国家反腐倡廉的力度越来越大,从各级政府机关中抓出了很多的“老虎和苍蝇”。
虽然这些被打掉的“老虎和苍蝇”让全国上下都对国家廉政建设的决心有了很大的了解,但是仅仅依靠这种国家的铁血手段来解决贪脏腐朽问题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方法。
毕竟公务员的贪腐问题还是起源于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公务员也是社会、生活当中的一员,他们也是希望自己的家庭、子女、生活等等能够得到改善。
算一笔简单的账:假设一个基层公务员每月工资3000,一套房子的价格按照4000元/平方,一个家庭需要100平方的房子,2个公务员建立一个家庭。
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算法来看一下这样一个普通家庭出来的公务员如何能够拥有一套房子。
因公务员生活的不易,故我作为一个非公人员向国家建议建立设立公务员退休奖励机制,让公务员系统能够有更多的保障,也便于前人种树后人乘凉。
从我个人的一个角度我提出两点参考意见:
1、征收廉政建设税,将廉政建设税所得奖励给工作期满,在工作期间未受到任何形式批评和惩罚的公务人员。
奖励的数额按照工作退休时的等级发放。
2、由社会资金组建廉政奖励基金,该款项主要针对于在工作期间对地方建设有贡献,受到相应奖励的公务人员。
并且该基金可成为一个民众监督平台,以达到人民监督的效果。
以上仅为个人意见和观点,希望各位网友在这个观点上继续补充和完善。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十九
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血液,作为生命的力量源泉,是临床医疗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无偿献血既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爱心工程。无偿献血工作只有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才能得到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确保医疗用血的需求和安全。
捐献一次热血,挽救一次生命。在第23个世界地中海贫血日来临的特殊日子里,我们希望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无偿献血活动。4、5、6月前后,由于天气炎热又是“血荒”高发期。在此期间,组织群众参加应急性的无偿献血活动,确保突发事件及血荒发生时的临床供血,已成为保亭县无偿献血办、县红十字会和海南省血液中心三亚分中心的重点工作。为做好20xx年4、5、6月前后的血源储备工作,保亭县红十字会动员全县各单位及社会爱心人士在20xx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积极组织适龄健康员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教育管理人员的倡议书篇二十
春暖花开,百物生机勃勃,xx行也跨入了蓬勃发展的,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行专注业务拓展,强化经营管理,力促合规文化,经过全员努力,盈利水平再创新高,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尤其是随着“内控与合规年建设”活动的不断推进,通过纵向到角、横向到边的合规文化教育宣传,全员合规意识得到加强。对于迎面而来的20,我们寄寓了更多的期望,业务拓展与风险防控将成为今后发展的主旋律,合规将成为我们全员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合规文化建设”将赋予更新的内容,人人合规、自觉合规将使xx行迸发出新的活力。
在此,我们向全行员工发出倡议:人人合规、事事合规、时时合规、自觉合规,让我们共同营造规范、严谨、诚信和高效的合规文化。
一、爱岗敬业切实履行职责。
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树立强烈的主人翁意识;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熟知自身岗位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严格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并时常检测反省自我职责履行情况。
二、遵章守规坚持合规作业。
树立“遵章守规光荣、违规违章可耻”的合规意识,主动、自觉遵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开展业务操作,严格执行内控措施,不以习惯、人情、信任代替制度执行,并积极主动识别、报告业务操作中的合规风险。
三、诚实正直恪守公平交易。
致力于遵守诚实正直和公平交易的行为准则,诚信对客户、诚信对同行、诚信对同事。不进行虚假业务宣传,如实公示业务收费标准,不侵犯客户的交易权、知情权和私密保护权;不片面夸大产品收益的宣传,如实向客户提示业务风险,不欺骗或误导客户;不以不正当手段,谋求在同业或区域中的竞争优势,不贬低、诋毁、损害同业形象、信誉和利益。
四、杜绝违规主动举报违规。
提高风险敏感性,树立“促进合规、人人有责”正确思想,主动识别合规风险,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对于发现的在部门、支行及其员工中存在的《诚信举报制度》所列各类违规行为,诸如:违法违规经营、违规操作、损害本行声誉等行为等,不盲从,不麻木,及时、主动进行举报,互相监督。
五、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做到合规理念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并重,抓好《合规政。
策》、《诚信举报制度》等合规基础理论学习;抓好银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准则,银监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规章学习;抓好本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学习,虚心学习业务、用心煅练技能,从合规意识、业务素质上为恪守合规构建坚实防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就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合规,杜绝违规,只要人人学合规、讲合规,良好的合规文化一定能在我们手中形成,xx行定能迎来更加辉煌的明天。
倡议人:xuexila。
日期: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