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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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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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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常常需要制定方案来规划和安排自己的时间和任务。在制定方案之前,可以先进行头脑风暴和团队讨论,获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方案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及时进行数据和进展的跟踪与分析。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20xx年12月3日是我国第xx次“国际残疾人日”,我镇残联围绕“帮扶贫困残疾人”这一主题,了解残疾朋友的需求和困难,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氛围,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逐步实现助残扶残工作系统化、制度化、日常化,形成一个发展残疾人事业,共同奔小康社会的`扶残助残的。热潮。现就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我镇残联为全面搞好第二十三次“国际残疾人日”活动,我镇召开“国际残疾人日”专题会议2次,对这次活动作动员,提高认识,确定助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活动方案,落实慰问、帮扶对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好节日氛围。

为了将国际残疾人日的有关信息在居民中进行宣传,营造全社区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我们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宣传板报、橱窗等媒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居民扶残助残的知晓率,带动大家一起加入到关心帮助残疾人的队伍中来。

(1)12月1日,xx市铜山区副区长蔡世旺,区残联理事长陈兴元同志带领区残联等7家单位到铜山区徐庄镇广浩食用菌残疾人扶贫基地走访慰问,并送去慰问金2万元。活动结束后镇分管领导及镇残联理事长陪同区残联陈理事长等领导驱车赶往贫困山区安乐村慰问郭品丽等5位贫困残疾人,发放轮椅3辆,电视机2台,解决了他们的出行问题,为他们带去了精神食粮,所到之处无不为之感动。

(2)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区残联和农广校联合举办的种、养殖技能培训

为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我们广泛动员,积极组织10名残疾人参加区残联和农广校联合举办的种养植技能培训。

(3)开展专业康复性训练,建立自助互助平台。在国际残疾人日期间特别安排了卫生服务站的医生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活动,把有关残疾康复的知识和信息传递给残疾人及其家人,并手把手交残疾人使用适合自己的康复仪器,方便他们日后通过自助或互助的方式进行一些简单的康复训练,以通过充分发挥社区康复室的作用来构筑起残疾人康复训练的新格局。

(4)积极动员张家村残疾人孙大力参加全国技能选拔赛。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让幼儿学会尊重,关爱残疾人,培养幼儿的爱心。

引导幼儿学习残疾人自强不息,热爱生活的精神。

1.舞蹈录像《千手观音》

2.幼儿用书。

一.了解残疾人

1.观看舞蹈录像,帮助幼儿了解残疾人。

2.提问: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吗?幼儿自由讨论。

教师小结:残疾人和正常人不一样,他们都是身体有残缺的人,引导幼儿同情残疾人。

二.关爱残疾人

1.设问,你们见到过残疾人吗?他们行动方便吗?幼儿个别回答。

2.想一想:残疾人在生活中会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应该怎么办?

3.讲述故事《香香的路》。

4.小组讨论:我们怎样关爱残疾人。

三.值得尊敬的残疾人

1.幼儿观看幼儿用书。

2.教师讲述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故事,引导幼儿向残疾人学习。

教师带领幼儿去《特殊教育学校》看到残疾小伙伴。

本活动虽然时间很短,但幼儿收获不小,幼儿在观看录像的时候进行观察、分析、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主动探索精神,幼儿的探索精神并不因为活动的结束而结束,这种活动方式促使他们关注身边的食物,探究身边的事物。做个生活中的有心人。通过活动幼儿对残疾人的生活有所了解,激发了孩子的同情心。培养了孩子关爱社会、尊重残疾人的品德。达到了本次活动的教学目的。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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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6月22日(星期二)。

垡头街道北里社区小公园。

垡头街道北里社区。

运动,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健康,就在你身边。

通过运动会的举办增进残疾人的运动兴趣。积极参加户外运动,提高自身康复意识。

通过适合残疾人的运动项目,让大家积极参加活动。

北里社区王书记、孟主任带头,社区残疾工作者和北里社区残疾人参与运动会。

1.研究、组织和协调运动会的筹备工作,确定好运动会的活动内容,准备好相关奖品。6月15日前完成筹备工作。

2.组织落实运动会的筹备工作,确定好活动时间、地点,做好准备工作。6月18日前落实好准备工作。

3.6月22日:于北里小公园举办残健同乐运动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社区扶残助残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托养服务功能,健全完善以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互相帮助残疾人的体系,推动社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解决急需,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状况;注重帮助特困残疾人家庭。

通过实施方案,利用项目资金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提供资助和志愿者服务,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给予补贴。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

2、服务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3、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4、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人照顾。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武残联[20xx]66号文件精神,落实区委、区政府、区残联为我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的要求,我司将按照上级文件和区残联规定落实执行,现将公司介绍给区残联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武汉巧手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城市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和商贸为一体多元化民营企业,公司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以“客户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进行依法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员工1132人,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的集团公司。公司有自己的党总支、妇代会、共青团、职代会等组织,同时成立了60多人的志愿者服务队,经常到养老院,乡村,社区开展活动,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捐钱捐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为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家居服务工作的意见》(武残联〔20xx〕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现状,帮助他们生存发展为首要条件、保障其得到“人性化”照料、减轻其家庭供养人的精神负担和精神压力为目标,以满足残疾人居家服务基本需求、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推动建立和完善以家庭生活照料为依托,以康复治疗、心理疏导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居家服务体系,为区委、区政府分忧,共建和谐黄陂、幸福黄陂!

进一步完善我区城内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服务体系,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生活信心,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改善其居家生活环境,减轻其家庭供养人的精神负担,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定时定点定岗提供专业服务。

公司将针对残疾人服务群体成立一支专门的居家服务队伍,直接由巧手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分管,挑选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有爱心、有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培训后上岗,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残联的监督和业务指导,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精心照料,在服务时数范围内,随叫随到。

1、给服务对象提供个人生活照料服务:送饭、做饭、洗衣、洗澡、擦浴、理发、剪指甲照顾饮食等;保证残疾人一个月理一次发。

2、综合家居照顾服务,室内室外环境卫生打扫、晾晒被褥、购物和递送物品;保持房间通风,无异味,室内基本整洁,被褥一个月晾晒一次。

公司将针对这类特殊群体制定一套相符合的质量管理办法,保证服务对象的生活起居和安全,并跟踪监督管理和考评,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服务对象满意。

按每个家政服务员服务2-4个残疾对象,公司将组织20人左右的服务队伍满足黄陂城区服务对象的需要,每天定时定点定岗服务,让每个家政服务员熟悉全区城内所有服务对象,互帮、互助、互动,做到就近及时护理,特殊情况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对象一旦有需求,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家政公司,由家政公司统一合理、及时、就近安排家政服务员上门服务,做到快捷、高效的服务。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为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十四五”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浙残工委〔20xx〕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道)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永康市无障碍社区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安全、舒适、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方位提升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残工委下达的任务目标,每年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不少于1个。

无障碍社区创建重点:完善社区内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道路、绿化地、活动场所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化。

主要工作内容:规范创建工作组织管理;加大无障碍环境理念与宣传;推进社区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建筑、广场、绿地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专门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升无障碍环境公众参与度评价(具体见附表)。

(一)申报阶段:每年2-3月份

各镇(街道)每年各提出1个创建社区,经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确定创建社区1个。

(二)实施阶段:每年4-8月份

2.加强无障碍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增强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在创建镇(街道)、社区设置宣传栏(窗),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意义。

(三)考核评估阶段:每年9月份

1.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善台账,迎接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估组的考核评估。

2.根据评估组考核要求进行完善。

3.加强已创建社区管理提升工作,确保通过每年复核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有关单位根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大投入。无障碍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残联、相关镇(街道)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整合残疾人无障碍家庭创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和项目,集中力量整片推进无障碍化工作建设,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造福一片。

(三)营造创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无障碍社区的重要意义,展示残疾人无障碍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公益性宣传。通过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尤其是残疾人群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支持度,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促进我社区扶残助残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以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托养服务功能,健全完善以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互相帮助残疾人的体系,推动社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解决急需,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状况;注重帮助特困残疾人家庭。

通过实施方案,利用项目资金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提供资助和志愿者服务,对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给予补贴。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

2、服务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3、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4、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人照顾。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xx〕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xx〕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预算指标的通知》(桂残联计财字〔20xx〕36号)精神,为做好百色市20xx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全市共为1631名符合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其中:中央任务217人;自治区任务1414人。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

中央、自治区“计划”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补助。各市、县(市、区)应通过财政配套、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标准,扩大补助受益人群。

中央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必须向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及能够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的机构和组织购买托养服务。严禁以直接发放资金方式代替提供服务。

(一)申请资助托养服务的残疾人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持有第二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3、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一)前期阶段

1、市、县两级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2、各县(市、区)发动宣传、摸底调查;

3、各县(市、区)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定承接托养服务的机构。

(二)实施阶段

1、确定资助对象和服务机构。程序为:

(1)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或其监管人向乡镇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残疾人托养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申请资助的机构据实填写《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3)。

(2)资助对象由社区(村)核实、乡镇残联审核、县级残联核准;服务机构由县级残联审核确认。各项信息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

2、拨付补助资金。各县(市、区)残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要求进行开支,通过居家托养或机构托养为残疾人对象提供服务,实施过程中要完善项目档案材料,保留有项目服务图片、受助残疾人花名册、项目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凭证、与服务机构及受助对象签定的协议等资料。

3、建档立卡。为受助对象建立托养服务卡,记录所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4、填报进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门的项目联络员填报进展情况,经项目主要负责领导审核确认后,于20xx年6月起每月1日前填报上个月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4)。

5、项目总体工作要求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残联于9月底前填报《年度“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受助对象名册》(附件5)。

6、受理申请的县级残联,完成阳光家园信息数据库的填报录入工作。

7、项目各项信息统一报送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邮箱:xxx;电话:xxx。

(三)检查阶段

1、县级自查。检查项目档案材料信息是否完善、是否有项目服务图片、是否填报项目受助残疾人花名册、是否有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否有项目资金使用凭证、是否有与服务机构及受助对象签定的协议等资料。

2、自治区、市级将对各县(市、区)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通过核验各项目实施单位的档案材料,回访受助对象及其家庭,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追踪问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

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有序推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立足当前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关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残联桥梁扭带作用,与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托养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支持并培育承接托养服务的社会力量发展壮大。

(二)争取配套资金

在中央和自治区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积极向政府汇报,争取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充分发动社会,争取社会捐助,增加资助人数,提高项目资助标准。

(三)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遵守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及时使用,不得挪用、留滞。要按年度开展检查评估,督促落实情况。要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承接服务的机构符合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各项准入标准,服务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监督,服务年度和项目执行期限终了应开展绩效考评。

(四)加强宣传推广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阳光家园计划,宣传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真切关怀,宣传残疾人及其亲属的真情实感、社会各界的真诚援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托养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篇七

xx年度内帮助全市940人(次)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确保每个农村残疾人掌握1-2门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

(二)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

(三)退出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残疾人优先。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标准。目前中央财政下达我市项目专项补助资金47万元,补助标准按人均0.05万元标准下拨(具体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详见桂残联计财字〔20xx〕31号文件)。各县(市、区)可根据培训内容、培训天数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每位残疾人的培训补助标准。在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基础上,有当地配套项目资金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培训残疾人数。

(二)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项目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印刷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补助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规定执行,及时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不得用于除培训之外的其他开支。实行公示制度,做好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督。

(一)摸底报名。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有培训意愿且有就业意向的残疾人填写《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1)。

(二)审核审批。乡(镇、街道)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身份进行审核,各县(市、区)残联对报名申请培训的残疾人进行审批,筛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培训对象。

(三)拟培训人员公示。对拟培训对象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公示,避免暗箱操作,增加透明度。

(四)委托培训机构。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通过恰当的政府采购方式来确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五)开班培训。各县(市、区)残联要根据当地残疾人的.自身需求,结合贫困残疾人的自身状况、培训需求和当地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就业形势,切实有效地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培训机构要注重知识传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切实让残疾人能掌握实用技能。

(六)考核发证。培训机构在培训结束后,要依据培训课程内容、培训难度和培训对象的接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学员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残联工作要求,制定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当地项目实施方案。

(二)确保培训质量。各县(市、区)残联要和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明确责任,并严格履行协议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好机构的监督、指导、培训效果验收等工作,做到培训工作全程跟踪,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

(三)做好档案管理和统计汇总。承担项目培训任务的机构要做好培训方案、培训申请表、培训通知、培训现场照片、学员补助签领表、学员培训签到表、课酬发放表、培训资料、开支明细列表及凭证等档案资料整理,汇总后送县(市、区)残联一套以备查。县(市、区)残联要将培训人员的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年度统计台账系统和实名制系统。并于当年度12月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百色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残联。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残联将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项目工作纳入绩效评价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县(市、区)要逐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对因工作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市残联将给予通报批评。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篇八

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以下简称残协)是在镇(街)残联指导下,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有村(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扶残助残人士等组成的残疾人组织,是残联的最基层组织,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残联改革方案,推动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根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和《枣庄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全面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方位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把残联组织建设得更接地气、更加充满活力,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村(社区)残协的正确方向。村(社区)残协要始终坚持党的群团组织的政治定位,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各项建设。加强残协活动与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有效联动,通过开展结对帮扶、项目认领等方式,推动扶残助残工作融入党建活动之中。深化“学听跟”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残疾人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残疾人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完善村(社区)残协的人员设置。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在村(社区)残协一般设主席1名,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根据村(社区)人口情况设副主席1至2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人士等担任;设委员2至3名,由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其中明确1名为专职委员,负责协助残协主席处理残协的日常工作。

(三)明确村(社区)残协职责,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村(社区)残协要经常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上门入户,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残疾人中。

要积极主动向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要增强服务能力,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协助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等部门落实各项惠残助残项目,多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探索吸纳社工人才和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残协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残协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制度,村(社区)残协要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疑似残疾人基本情况。

建立入户访视制度,特别是要深入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现场了解残疾人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诉求,协调推动解决。建立规范化建设制度,达到“五个有”建设标准,即:做到有一名优秀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有一个规范的协会标志牌、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档案,规范化开展工作。

(五)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残协主席、副主席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惠残举措,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配合残联、卫健、民政、教育、人社、医保、住建等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就业服务、养老医疗、低保救助、无障碍改造等社会保障服务;落实残疾预防报告制度,保持与家庭签约医生的紧密联系,向其提供辖区内残疾人名单,配合家庭医生做好与残疾人的对接、签约和转介服务工作,并将残疾人相关信息反馈给家庭医生,发现疑似残疾人及时上报镇(街)残联。

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应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要配强配齐专职委员,规范选聘办法,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要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

加强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管理,镇(街)残联会同村(社区)两委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提高补贴标准等途径,解决好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

(六)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将村(社区)残协组织的教育培训纳入残联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对残协主席、副主席、专职委员、残协骨干等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增进工作交流,加强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鼓励、支持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教育培训。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大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按照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村(社区)残协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村(社区)残协建设。

(二)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推动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工作,统筹推进。各镇(街)要积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引导扶残助残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村(社区)各项事业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做好保障。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为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各镇(街)要将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经费预算。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村(社区)残协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接助残服务项目。

(四)探索创新,抓好落实。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探索创新,注重示范推动,在推进过程中,要积极抓好村(社区)残协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典型培育,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推动整体提升。要注重分类指导,围绕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逐级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工作,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残协建设和治理机制。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篇九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 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残疾人项目实施方案篇十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xxx)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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