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二手购房合同备案篇一
我在厦门市工作,与一家工公司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但到现在也没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我想能不能在网上查询一下公司到底有没有将合同备案,请问要在哪里查询!
是要查询自己的合同是否备案,望知道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最佳答案 一般劳动合同是双份,用人单位和个人各那份合同。备案后的合同上面有劳动保障部门的签章。
现在的问题是你没拿到合同。我想问题可能出在公司身上或是劳动部门办事效率身上。如果是后者,你不用担心。如果是公司不给你,建议你先向公司索要。确实是有而不给,你可以举报。
至于你真的想查询,建议你到相关部门去查。给你个网站,照这个地址去。
/?method=entryindex主持: 为全面宣传“网上用工登记与劳动合同备案”政策,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今天下午14:00-16:00,市就业服务中心孙蔚林副主任将做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问政”栏目,就“网上用工登记与劳动合同备案”工作为广大网民解答相关问题。欢迎广大网民届时登陆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网址:或),积极参与访谈活动。
主持: 广大市民朋友,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网络在线问政”活动。根据活动安排,今天市就业服务中心孙蔚林副主任来到了我们的访谈现场,就“网上用工登记与劳动合同备案”与网民进行交流。孙主任,欢迎您,请先跟网民朋友打个招呼。
孙蔚林: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孙蔚林,很高兴能借助网络平台与广大市民就“网上用工登记与劳动合同备案”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畅所欲言,对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方面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孙蔚林: 网友您好!为了方便企业,企业在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录入人员信息时,如我局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存在该人信息,网上会自动带出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等相关个人信息。如信息与本人不符,请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到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登记窗口进行核实修改。感谢您的参与!
孙蔚林: 网友你好,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没有时间限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感谢您的参与。
寻求答案: 孙主任您好!请问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后主动提出申请辞职的员工可否享受失业金待遇?可以的话,应该如何办理?不可以的话,请您详细说明一下领取失业金的条件。谢谢!
孙蔚林: 网友您好,按照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劳动合同期内,个人向单位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可归类于“个人提出、协商一致解除”的类型;劳动合同期内,个人向单位递交辞职信,30天期满后离岗的,可归类于“个人辞职”的类型。
以上两类人员,都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当期不能享受失业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和单位都有权利选择不再续签,双方的劳动合同即自然终止,单位应如实按“合同终止”向劳动部门备案,员工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其他方面也符合条件,当期可以享受失业金。
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为职工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停止缴费并确认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单位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解聘备案手续,审核个人本次享受失业金的资格。市内四区的,可到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五市三区的,到当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感谢您的参与。
秋风无痕: 你好,我老公祖祖籍是安徽人,91年来青岛当兵,在部队,退伍后,户口档案现在留在青岛,有4年未交保险,现在想补交或是续交。这些费用由那家行事单位收取,养老保险的密码也是不知道,不知道如何查询,请予以帮助,谢谢。
编辑
二手购房合同备案篇二
1、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问题(出现严重漏水、房屋安全隐患等),要求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或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认定书或鉴定书,方可办理。
2、屋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因其中一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定后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已生效的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决书等相关司法文书,方可办理。
3.、公安、检查部门要求协助办理相关案件,需注销合同备案的,应出具纪检、公安、检查部门的正式函件,方可办理。
4、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需注销原所购房屋合同备案的,应先提出申请,经房产管理部门同意,将新换购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后,方可办理注销原所购的房屋合同备案手续。
5、贷款办不妥能退房。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因贷款购房手续未获相关金融机构批准,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金融机构支行、市级分行(总行)的两级审核未经批准的证明材料及开发商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发票,方可办理。但如果退房人拥有两套(含所购商品房)及以上房产需注销合同备案的,必须按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规定的,先行缴纳相关税费(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提交缴税票据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6、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因出国留学或定居原因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或定居许可证明、护照、户口和身份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大使馆签证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
7、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因工作调出本地原因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公安部门全家户籍转出、双方单位转出和接受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
8、患重病允许“毁约”。房者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发现自身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重症诊断证明、病例及治疗费用明细单,并经调查核实后,方可办理。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注销商品房预告登记有 关问题的通知
一、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按下列规定办理:
1、因房屋质量问题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认定书或鉴定书。
2、因房屋规划设计变更、共有公摊部位变更问题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市、区规划设计变更相关批准文件及测绘所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
3、因买方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出国留学或定居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或定居许可证明、护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大使馆签证。
4、因买方工作调动离开本地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应提交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证明;非参公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应提交劳动合同及现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因买方户口迁出本地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户口迁移证明。
6、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因购房贷款未获批准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贷款机构未批准购房贷款的证明材料及购房首付款收据。
7、因买方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及治疗费用明细单和亲属关系证明。
8、因夫妻间析产或直系亲属间财产分割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及财产分割协议。
9、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未能及时支付该项目的工程款、材料费或因资金周转困难等以该项目房产抵顶债务签订合同备案后,在申请撤销合同备案时,应提供双方的施工合同、供应材料合同、借款协议书及已付款证明。
10、买卖双方因其他正当理由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应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并公告30日无异议的,方可办理。
(二)买卖双方未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买方或卖方单方申请撤销合同备案的,不予办理。但持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生效裁判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予办理。
(三)纪检、公安、检察机关因办案需要要求退房的,可凭纪检、公安、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予以办理。
(四)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撤销合同备案和注销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同时申请,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予以办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虚假合同而后又申请撤销备案变相捂盘、炒作、套取贷款等或明知购房人投机炒房、与购房人编造虚假材料骗取撤销、注销登记的,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暂停其商品房网上签约,同时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通知有效期自2014 年2 月17 日起至2019 年2 月 16日止,原《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注销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住房[2011]82号)同时废止篇三:购房合同备案后更名程序及其他 购房合同备案后更名程序(参考)
合同备案后,房屋交付前,如果想更改买受人,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需要交纳更名费,并获得开发商同意。
开发商,即购买合同中的“出卖人”。
购房者需要确定与您签约的就是开发商,即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开发商的“五证二书”。
如果您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已经审查了各种文件,那么这里就不用审查了,只需要核实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和相关文件是否一致;但如果您之前没有审查全部的文件,就不能嫌麻烦或者被开发商的借口搪塞过去而不看了。
牢记:审查上述文件时,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不能仅看复印件!如果仍不放心,可抄下证件的号码,去相关部门进一步验证。
变更产权人名需找开发商协商退房后重新签约。
房地产权登记部门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登记。
如已办理预售备案的,根据现行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备案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生效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调解书方可办理;如未备案的,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主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原合同已经备案,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先撤销原合同备案,开发商再与另外的买房者之间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但撤销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如果合同未备案,进行合同更名也需要与开发商具体协商。总之,不论是更名和撤销合同备案,都需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
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二、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附:武国土房发〔2007〕274号文件
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工作的通知
武国土房发〔2007〕274号
3、退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的;
由于家庭特殊原因,属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需要更名的,可凭相关证明资料办理合同备案更名手续。
二、申请合同备案注销、更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6、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2、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三、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程序(一)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二)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三)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
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四)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程序,认真核准和查验注销、更名提交的相关材料,在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得审批。(二)严肃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规定,禁止违反规定为买受人办理更名手续。对消费者退房与更名的申请要认真进行审验,不得办理非正当理由的合同退房与更名业务。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规范自身行为,禁止受理商品房合同买卖业务。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手购房合同备案篇三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3.3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6.6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7.7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10.10
11、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3.购房合同原件。 13
4、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end 注意事项? 如果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协议,并交纳了购房定金,这种预订性质 的合同仅是担保签订正式合同,是购买房屋的初步阶段,合同更名只不过是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新合同,所以更名手续比较简单。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人员凭销售帐号登录商品房预(销)售及合同备案管理系统与购房人签订该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购房人设置密码后,打印合同文本,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10日内向项目辖区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备案,逾期未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动撤销,其合同作废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网上标识将自动转为“可售”状态,并记录该商品房一次换手。
签订合同后,购房人可凭购房时设置的密码进入商品房预(销)售及合同备案管理系统查看合同内容篇三:购房合同备案后更名程序及其他 购房合同备案后更名程序(参考)
合同备案后,房屋交付前,如果想更改买受人,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一起到国土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需要交纳更名费,并获得开发商同意。开发商,即购买合同中的“出卖人”。购房者需要确定与您签约的就是开发商,即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开发商的“五证二书”。如果您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已经审查了各种文件,那么这里就不用审查了,只需要核实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和相关文件是否一致;但如果您之前没有审查全部的文件,就不能嫌麻烦或者被开发商的借口搪塞过去而不看了。
牢记:审查上述文件时,一定要求开发商提供原件,不能仅看复印件!如果仍不放心,可抄下证件的号码,去相关部门进一步验证。变更产权人名需找开发商协商退房后重新签约。房地产权登记部门依据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登记。如已办理预售备案的,根据现行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备案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已生效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调解书方可办理;如未备案的,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主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原合同已经备案,您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先撤销原合同备案,开发商再与另外的买房者之间重新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但撤销合同之前需要先到房管局申请,之后才可以办理。如果合同未备案,进行合同更名也需要与开发商具体协商。总之,不论是更名和撤销合同备案,都需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
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二、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附:武国土房发〔2007〕274号文件
关于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工作的通知
武国土房发〔2007〕274号
3、退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的;
由于家庭特殊原因,属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需要更名的,可凭相关证明资料办理合同备案更名手续。
二、申请合同备案注销、更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6、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2、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三、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程序(一)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二)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三)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
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四)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核程序,认真核准和查验注销、更名提交的相关材料,在办理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得审批。(二)严肃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规定,禁止违反规定为买受人办理更名手续。对消费者退房与更名的申请要认真进行审验,不得办理非正当理由的合同退房与更名业务。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规范自身行为,禁止受理商品房合同买卖业务。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手购房合同备案篇四
3月15日,2006年版《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正式使用,新版合同较2001年版有较大变动。新版《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充实了新的司法解释以及审判实践,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更加具体化、明确化,操作性更强,购房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加强。
关于共有部位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权益部分
此类纠纷往往是因为将分摊面积与套内面积合在一起的面积称为建筑面积,使分摊面积无法凸现出来,这样就可能导致分摊面积过多。新合同中仅规定按套内面积付购房款以及按整套付购房款,而无原合同中建筑面积,这是因为建设部已统一由按建筑面积计算房价改为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这样可以凸现购房者购买单元的分摊面积,清晰知道自己是否多分摊了分摊面积。
关于付款方式和日期部分
原合同是在合同附件一体现出来的,实际上付款方式应为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款,现改入正文中,更趋于合理。
关于买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实际发生逾期付款纠纷多半原因是购房者购房前不谨慎所致,原合同中对此有所约定,而新合同约定买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付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该约定不够严谨,不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合同法》规定是严格主义,只要不是法定免除责任的情形,其它不论理由正当与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2)逾期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原合同是以已付款是否超过50%为界,违约金标准分别为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滞纳金标准以及承担不超过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对于解除合同并没有设立解除时间,而新版合同规定了以期限为界,逾期在90天之内或者已超过90天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1/5,这充分考虑到分期付款形式的存在;违约金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即调整为未支付到期款项的万分之三,逾期超过90日,且未支付到期房款1/5的,才赋予卖方在半年内解除合同,同时支付违约金标准为10%,这种约定即全面,又有极强的操作性。
关于付款证明部分
新版合同明确约定:卖方应出具购房发票及付清楼款证明书。这既是开发商的义务,也是购房者的权利。在产生纠纷时,购房者的利益更容易得到保护。
关于交付时间和办法部分
合同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元)。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2、3、□只满足条件之一。□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2、3、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一、受理范围
由市建设局直接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施工分包合同。
二、办理条件
总承包工程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或临时工程开工证明书,总承包单位已按规定办理了施工分包手续,并签订了施工分包合同。
三、办理程序
第三步: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在深圳建设信息网
四、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五、办理地点
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
六、提交材料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1份原件);
3、委托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4、施工分包合同(1份原件);
11、施工许可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人公章。
七、相关表格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
八、办理依据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四)《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法》(深建字[2003]9号);
(六)《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人大第83号);
(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4]67号)。
九、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63条第3款规定,未办理有关备案、报告、批准、确认手续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重要提示
(一)分包合同系告知性备案,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我局事后发现或通过举报投诉发现合同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有权责令改正。
(二)备案后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应在签订补充合同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