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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一
一、实验必须有专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坐,在室内保持安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有序地离开。
三、注意室内卫生,不准带东西进室内吃,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准在桌椅墙壁上乱刻乱画。
四、爱护室内仪器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照价赔偿。
五、在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教师处理。
六、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行操作实验。
七、学生实验时,要做到任课教师与管理员都在实验室。
八、实验室物品的'摆放要做到科学、合理,危险物品要单独放置。
九、注意防火、防电、防盗。
十、实验操作完毕后,必须将物品放回原处,操作台要清理干净。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实验安全管理工作。
所有实验都必须在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1、实验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定期对实验室设施、实验器材(药品)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雇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确证没有安全问题后才能投入使用。
2、任课教师进行演示实验或学生互动实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实验安全问题。在保管实验器材时,严防学生私自拿取实验器材(药品)发生安全事故。
3、进行学生分组实验时,实验员、任课教师必须始终在实验室巡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4、教师进行创新实验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在进行了充分的理论论证和实验验证后,才能在学生中进行相关实验,禁止在学生中开展有安全隐患的探究实验活动。
5、分组实验后,任课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回教室学习,禁止学生在校园逗留或者私自离校外出。
6、实验室要按要求预备急救药品及器械。
7、实验过程中突发安全事故,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必须立即终止实验,果断进行事故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在第一时间里将情况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1、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实验设施、实验器材(药品)进行维护、保养。新增或消耗、损毁的实验器材(药品)要及时登记入帐(纸质台帐和电子台帐)。
2、借用实验器材(药品)必须履行有关手续,并及时收还(对损毁情况进行记载)。
3、实验室人员离开工作场所,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水源,防止失盗失火,防止漏水浸毁实验器材。
4、化学危险品储藏室必须符合“三铁”要求,新增、取用化学危险品必须有专用的明细帐目。
不尽事宜,以原规定为依据。由于不遵守实验安全规定及本补充规定而造成的财产损毁或发生实验安全事故,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三
1.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尽快组织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认真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2.各部门要充分保障仪器设备运行,盘活资产,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
3.保持教学科研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证仪器设备干净清洁,确保仪器设备应有的性能和精度。
4.充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防护措施。
5.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修、调换、外借。设备的升级、改造、改装、测试等要经设备管理人员批准。
6.为充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闲置浪费,我院(中心)实行仪器设备专管共用制度,对于闲置积压设备,及时做出调剂并进行账目调整。
7.如果仪器使用人变更,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登记,不得私自调换、外借仪器设备。
第七条贵重设备,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设备。贵重设备在申购、使用、管理上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置按《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执行。
第九条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教职工调出、离退休、辞职前,需到设备管理人员处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院(中心)领导负责解释,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四
科主任根据需要定期拟定采购计划,交由院领导审批,批核后由科主任与供应商联系进货。
仓管负责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试剂及清单对数量、品种、品牌、包装等进行验收,并将入库数据登记。
冷藏试剂统一存放在艾滋病病毒(hiv)实验室专用的冰箱内,冷箱保管及温度控制由仓管负责人负责。艾滋病病毒(hiv)试剂一般应2~8℃避光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
各室提出试剂申领,仓管人填写出库单据,认领人签名后出库。
1、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2、仓管人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3、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4、剧毒试剂必须由科主任和负责科室保卫的同志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五
1、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3、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4、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5、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6、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7、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8、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六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4、使用浓硝酸、盐酸、硫酸、高氯酸、氨水时,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然后用5%碳酸氢纳溶液(酸腐蚀时采用)或5%硼酸溶液(碱腐蚀时采用)冲洗,最后用水冲洗。
5、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
6、严禁用湿手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禁止使用漏电仪器,以免触电。
7、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要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安全存放要求。
9、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
10、下班时,整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
11、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七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职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服务育人。
二、严守纪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对工作严格管理。
三、妥善保护图书,若有失落,及时追查责任人,督促其照价赔偿。
四、完成校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总结,讲求工作效率。
五、新书进库要验收登记,编目完毕的`图书及时上架。
六、认真执行各项有关制度、规定,搞好图书、资料、杂志管理工作,不断扩大流通工作为教学改革服务。
七、每期向学校汇报图书室工作情况,提出图书添置、报刊订阅计划。
八、定期与学生代表座谈,了事他们对图书、报刊订阅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九、保持图书室整洁、安静,做好防潮、防雷、防蛀、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十、保持图书室清洁卫生,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及时做好书架除尘工作。
学生借书须知。
1、凭本人借书证借、还图书,借书证不可转借或代借。
2、借书每人每次二本,两周为限。
3、借阅图书须加爱护,不能在书内做题、涂写,以免影响他人阅读。
4、进入书库,不得携带书包和其它书籍,,注意排架次序,避免倒插或反插图书,保持书架整齐。
5、进库要使用代书板,先将代书板插入所需图书位置,然后从书架上取下该书,如不需要,请将图书放回原处,同时抽回代书板。然后按同样办法再选取其它图书。
6、选好图书后,请办理借书手续,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文献资料是国家财产,读者应十分爱护。损毁、丢失、盗窃图书资料的读者应按以下标准赔偿。
1、损毁文献(如圈点、批注、划线、拆散、涂改、卷折、影描、撕剪、污损等),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2-20元。损毁程度较严重,影响图书的完整性,按原书价格的两倍赔偿。损坏图书条形码者,每条赔偿1元。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八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九
1、接送老师每周五15:00点前到学生处副主任室(b302)领取小灵通和接送学生名单,周一15:00点前交到学生处副主任室(b302)。
2、所有的`接送老师须在周五下午16:05点到广场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到达接送点后,接送老师先下车组织学生安全离开后,再上车检查学生是否遗漏行李在车上,一切检查完毕方可离开(否则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周日晚上必须在18:50分到达接车地点(否则按迟到处理,出现意外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组织学生上车并签名,如有学生未按时到达,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到了时间校车可以开出,接送老师随车护送学生安全到校后方可离开。
4、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车辆在中途不停车,学生须在指定地点下车。接送车的老师不能随便委托他人代替接送任务,如有事不能接送与学生处协商调换时间。
5、学生签名的名单和小灵通,请于周一交给学生处副主任(b302)。
6、领用的小灵通是方便老师与乘车学生联系时使用,不能随便作私自使用。
7、如与接车司机联系不上,可电话与汽车运输公司黄小姐直接联系(z)。
8、突发事件可与朱校长(z)联系。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
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实验教学楼的管理,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及使用率,做到布局合理、管理有序、安全规范、整洁美观,特制定实验教学楼管理制度:
一、实验楼管理人员及实验室管理教师应负责楼内固定资产及仪器设备等安全。
二、实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三、严禁将实验仪器、设备带出实验楼。若外单位借用,须经主管领导及校长批准,凭领导签字出入实验楼。
四、严禁将化学试剂、药品、微生物等物品带出实验室。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实验楼。
六、每天检查各实验室水、电、门窗的安全,并做好检查记录。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七、管理人员应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八、实验楼卫生清洁人员每天打扫实验楼道及大厅卫生,保持楼内卫生整洁。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二
1、教师每周至少听一节,行政人员每周至少听两节,学科组围绕专题每月听课两次;听课范围要涉及各年段,鼓励教师跨学科听课。听课时,使用统一的记载簿。
2、听课前先熟悉教材,解读教材,带着自己的.思考进课堂,以便进行立体式的比照。
3、听课教师要在上课铃声响起前进入教室;听课过程中不交头接耳,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上、下课与学生一起起立,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认真听课,不做与听课无关的事。听课时注意发现并挖掘“有价值的教育事件”。
5、听课过程中要作好详细的记录,填写听课簿各个栏目,尤其要关注教学过程、学生表现、板书等,并有机地进行简短的评论。
6、听课,重点看学生怎么学,看教师怎样教学生学的。
7、听课后要思考、整合,积极参与评课活动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8、期中和期末学校对教师的听课簿进行检查,重点查记载的完整性和听课过程中的个性化点评。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三
1、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2、实验室各项仪器设备要按国家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建立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总账、分类账相符,仪器与橱上的目录卡片相符。
3、仪器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要按仪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尘、防压、防潮、防蛀、防霉、防磁等工作。
4、化学药品要按化学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实行双人双锁制,严格领用手续,药品与仪器分室保管。
5、要建立仪器的质量、技术资料档案,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6、要按照《仪器借还制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的要求做好仪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7、教师的`演示实验应提前一天,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送交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准备,确保实验成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设,应及时和教师联系。
8、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办理交接手续。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四
1、申请:各部门根据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方针,有计划、科学严谨地制定所需仪器设备购置申请,有部门负责人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并邮件抄送设备管理人员。
2、购置:已经审批的设备购置申请由设备管理人员从市场选型、询价、比较,提交拟购置计划,报送院领导(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3、如果购置设备总额超过5万元,需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学校设备管理处相关规定,走学校招标采购流程。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实验室中的准备室仅供教师准备实验用,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入内。
二、准备室的设施布局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三、准备室为课任教师配备几套常规实验用品、其它所缺器材须随时领、不得随意挪用其他教师所备器材或分组实验用品。
四、所领取的实验器材其使用保养由领用人负责。使用者要爱护仪器、节约材料,防止器材丢失、试剂泄漏、标签脱落。实验器材不得长时间在办公室、准备室滞留,用毕要擦洗干净及时面交管理员验收入库。
五、要保持室内清洁,所备实验用品须置于专用演示工具盒内,不得随便放置。实验废物要按常规收集于废物桶(废液缸)内,不可随地乱扔杂物。
六、演示实验试剂柜为教师开放。使用试剂瓶要防止标签脱落和腐蚀;严禁修改试剂瓶上标签名或盛装运非标签名所指定的其它试剂;试剂瓶用毕须回放原位,不得随便放置,要保持柜内试剂瓶摆放条理有序。
七、准备演示实验不得动用学生实验试剂瓶。
八、准备实验结束,要整理干净实验台和地面,关好门窗及水电排风设备。
九、实验室里学生实验做好后,任课老师需检查学生的实验桌面及地面卫生,若实验桌有乱七八糟现象或地面不清洁,则由任课教师及时处理好。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六
1、除实验工作人员和经领导批准的人员外,他人不得进入。
2、实验室内一切供水、供电线路管道的固定装置均由水、电工装修,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移动。
3、要求控温、控湿的实验室内,应注意观察情况,发现不合要求,应立即采取措施。
4、严禁不了解仪器性能、使用方法者接触精密仪器。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对室内有易燃品、易爆品、腐蚀性物品等的实验室更应加强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
6、实验人员应该注意安全,在工作期间不能擅离岗位。
7、实验工作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填写使用记录,待故障排除后再使用。
8、实验完毕后和下班离室时应切断电源(必需通电的除外),水源、气源、清理实验场所,并关熄照明电、电风扇等,关好门窗。
9、样品保管人、资料保管人应妥善保管样品和资料,谨防虫蛀、霉变和遗失。
10、工作人员对发给的实验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不得转借,更不得私自配制。
11、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及时处理实验过程中使用过的器皿、废液、废物等。
12、实验室卫生采取包干制,责任和范围明确到人,定期清扫。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七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极好课堂,必须认真按有关管理制度行事。
1、每学期末,实验员应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期教学,科研任务的要求,对实验室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编制好工作进程表。
2、凡计划内的实验、科研项目,实验员应提前做好必要的准备,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实验质量。凡计划外的实验、科研项目,须征得实验员同意后,才可进行实验。
3、校外人员到实验室参观,需经有关部门同意,并有校方人员陪同,校外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需经教务科批准,到财务科支付实验费用后,实验员才可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接纳校外人员进实验室做实验。
4、学生进实验室做实验,必须听从实验员的统一安排,保持室内安静,不准追逐吵闹,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纸屑,不准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器材。在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做实验,进室前,应换穿工作服、工作鞋等,离开实验室不做实验时,应将工作服、工作鞋等放回原处,任何人不得穿离实验室。
5、学生做实验,必须严格按《实验指导书》所写的实验步骤进行,不准随意更改。实验仪器和设备要通电、开机,必须经实验指导老师或实验员检查同意后再进行。
6、实验过程中,若发生故障或事故,应立即停电、停机、切断电源和实验,并报告指导老师或实验员,等候处理。
7、对不听从安排,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影响实验室工作或损坏仪器设备者,要视其情节轻重,认识错误态度,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8、实验完毕,学生应在实验员带领下,对实验室物品进行整理,小型仪表和量具要人盒,大型仪器,设备要加盖防尘罩,其余器材要摆放整齐。
9、实验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器材管理制度,爱护国家财产,管理好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实验室要经常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任何物资。
10、下班前,实验员应认真检查实验室的门、窗、水、电、是否关好,经确认无误后,才可离室。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八
1、备课:
(1)每学期开学制订好全册的教学计划,备好2周课(课时计划)。教学计划包括班级情况分析、教材分析、教学进度安排和针对性措施。课时计划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和教学过程。
(2)备课时必须了解全体学生的学习状况、学习能力等,还应了解个别学生的兴趣爱好等,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本班学生特点和所教学科的教材特点,选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3)备课要求计划完备、超前足量,修订反馈及时。
(4)复习期间备好复习计划和复习课,做到复习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
2、教后记:
根据备课和实际教学情况,及时撰写教后记,可直接写在教学设计后面,要求三分之一的教案有教后记。3年期内教师每月写1篇教学反思,其余教师每学期写2篇教学反思。发在天地网站—教学处—教学反思栏目中。
凡配有教学设计的学科,可采用笔注形式进行教学修改;未配教学设计的学科,可以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电脑备课,一人一册,根据班级情况进行教学修改。
一年期教师备详案。
每学期期初进行备课交流,期中进行教后记和教学反思交流,期末进行复习课教案的交流,优秀教案、教后记及教学反思在教研组中进行展评和学习。
实验室管理制度篇十九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整合各类教学资源,保障学院的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是学院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是实施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主要场所,是衡量学院教学、科研、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各级领导、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重视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从教育规律,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从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出发,坚持统筹规划、高效实用和效益优化原则。
第四条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管副院长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副院长全面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工作。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实验实训、教学、资产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特聘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兼任。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基地)项目建设专家论证小组,其成员由相关副院长、系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或企业)专家和投资方相关人员组成。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论证遵循“以专业建设为主,兼顾效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各系、相关职能处室要重视加强实验实训室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努力建立一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结构合理、敬业奉献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六条每年三月为各系部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申报时间,四月为论证立项、报批时间,暑期为集中建设时间。
第七条各系部根据专业教学实验实训需要,结合当年招生任务和学院发展,提出实验实训室(基地)申请,制定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填写《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申报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报、论证事项。
第八条教务处根据各系部申报和学院专业设置、学生结构,分析专业与实验实训室(基地)布局、教学与实验(实训)的关系,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基地)的建设进行宏观控制。
第九条实验实训中心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拟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已经审批立项的'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完成,指导各系部对投入使用的实验实训室(基地)搞好日常管理。
第十条财务资产处负责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场地的选择,与学院投资方的相关业务协调,经费审核,设备帐卡物的规范管理。
第十一条建设流程。(见附件)
第十二条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完成后,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基地)进行检查评估。从使用效益、管理水平、设备使用率等多方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实验实训室(基地)的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由学院纪检部门牵头对整个过程实行监察。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学院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