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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一
酒店餐饮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餐饮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第四条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分店(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内部会计管理体系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三)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考核指标。
(四)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并对此承担责任。
(六)表彰奖励会计人员。
第六条财务部机构设置。
(一)财务部设置原则公司按照“三统一分”的原则来设置,即“人员统一、机构统一、核算分离”。公司财务部对所有实体的财务机构实行隶属关系的集中统一领导,实体财务人员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领导,行政上受各实体领导。按照业务工作量、经营规模等对大的实体可称“财务部”设财务部经理岗位,小的实体可称“财务室”,设会计主管岗位。
(二)会计工作组织机构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如下:(略)第七条内部会计核算形式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散核算”的结账体制,具体核算形式如下:
(一)各实体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独立核算,每周统计一次收入、餐饮成本、一次性费用等财务指标,于周日下午报公司财务部汇总;每月结账按要求编制各月报,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汇总合并会计报表。(二)周报及月报要求:周报统计时间范围为上周日至本周六;月报核算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三)存货购进采用实际成本法,从仓库领用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吧台领用商品的核算采用零售价法。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
(四)收入、费用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对外业务部门,如税务、工商、银行、财政等相关业务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政府职能部门到各实体收费,实体只有接待权,无决策支付权,并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汇报。
(六)其他涉及不到的,全面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三节会计人员岗位职责第八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如下会计岗位: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副经理、主管会计、成本会计、往来款会计、资产会计、出纳员、稽核主管、稽核员、收银员、保管员、档案管理员等。
第九条财务部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合本公司行业特征,科学合理地组织财务活动,制定统一、健全的财务规章体系。
(二)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中有关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负责拟订相应的资金需求量预测计划和各种财务预算计划,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的需要,最合理地分配调度资金、积极筹措资金。
(三)遵照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准则等,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对各种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发生的核算,基金的增减和经营收支、费用成本的计算,要按会计核算程序,正确办理会计手续,如实登记入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由物相符。
(四)根据制定批准的财务开支计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认真审核各项原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准确、及时地做好成本核算的审查、控制、结算,努力降低成本。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二
1所有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试,培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酒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2宣传教育培训采取酒店与部门、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等方式进行。
3单位对新招入人员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与年度培训内容相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人员、专兼职消防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消防职业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单位对所组织的培训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备查。
6消防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与保卫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培训计划,保卫部负责培训内容、授课和技能训练。
7营业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三
1.食(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必须在专间进行。(小餐具的消毒应放在餐厅消毒柜内进行)专间内洗、消设施标识明显。废弃物盛放桶应有盖。
2.食(饮)具、用具清洗、消毒应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进行。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要求。
3.消毒后的食(饮)具、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备用,保洁柜或保洁间应有明显标识。保洁柜或保洁间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无杂物、无蟑螂、无老鼠活动的痕迹。保洁柜应带门。保洁柜或保洁间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每天使用前应清洗消毒。
4.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所用药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5.食(饮)具、用具首选湿热消毒法。因其材料不能适应湿热消毒的才使用化学消毒方法。
6.消毒后的食(饮)具、用具应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的规定。物理消毒(包括蒸气等热力消毒)后的食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化学(药物)消毒后的食具表面必须无泡沫、无洗消剂的味道,无不溶性附着物。
7.一次性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规范经费报销行为,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服务,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学校的有关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经费为科研经费以外的所有各类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的报销按照《北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xx〕22号)执行。差旅费的报销按照《北中大学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校财〔20xx〕2号)执行。
第二条财务报销审批要求。
(一)所有经费支出须符合项目预算和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单笔支出金额在20万元以下由经费负责人审批,20(含)—50万元由经费负责人和财务分管处长签批,50(含)—100万元由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和分管校领导签批,100万元(含)以上由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分管校领导和校长签批。
(二)实行报账一支笔制度,所有票据严禁他人代替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报账单位应按要求填制各类报账单据,注明所报内容、经费项目名称等信息,经费审批人在审批时,需在原始凭证上签批同意报销的票据张数和金额。
第三条财务报销审核要求。
(一)票据管理。
1、原始票据管理要求。
(1)外部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据:报销的发票必须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监制章,并加盖发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2)发票项目如客户名称(必须为北中大学)、开票日期、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等一律填写齐全,发票大小写、锯齿金额必须一致,书写规范,否则不予报销。
(3)为提高报账效率,5000元以上的单张发票,须由报销经办人登陆国税或地税发票查询系统查询发票真伪,持打印的查询结果方可报账。
(4)报销日常办公经费的票据时限原则上应在一年之内;科研经费报销票据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执行期限。
(5)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原始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2、原始票据的粘贴要求。
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按要求分类、分项目粘贴在北中大学票据粘贴单上并填列北中大学原始凭证汇总表,标明票据的数量、金额、支付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3、领款和交款必须有领款人和交款人的签字以及出纳人员的签字并加盖现金付(收)讫章。如属代为领款的,须代理人签名,不得冒充领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借款票据要求。
(1)借款时必须填写北中大学一式三联借款单。借款单必须填写借款的日期、事项用途、金额、经手人等,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帐结算必须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2)借款人必须为本校正式职工。
(3)本着“旧款不还,新款不借”的原则,各类借款须在3个月之内报账或归还。
5、长途连号车票、定额发票(除停车场的小额定额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报销。
(二)经费管理规定。
1、本校人员各类奖酬金、劳务费、助研费、试验费、专家咨询费、临时工工资和学生奖助学金、外聘专家咨询费、报告费、答辩费、评审费等费用的发放原则上须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卡中。
2、采购1000元(含)以上的物品按规定通过支票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
3、通过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须事先将采购计划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报账时须持发票、合同、政府审批和采购的相关资料。
4、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含家具)单价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采购单价500(含)—1000元且总价大于50000元以上的须持发票到仪器设备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5、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按《北中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审〔20xx〕1号)执行,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合同、工程决算书原件。1万元(含)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须提供审计处审定的审计报告;1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项目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签批的审核意见。
6、在商场和超市购买的物品,必须提供有具体物品名称、单价、数量的明细发票,否则,需提供附有开票单位出具的带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与发票金额相符的物品明细清单或超市、商场的原始机打购物小票,按要求填写物品验收单,经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方可报账(经办人与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7、会议费的报销规定:
(1)校内举办或承办会议,须提交会议纪要或会议通知以及会议预算(注明事由、天数、参加人数、会议地点等)方可报销。
(2)参加国际会议由旅行社出具票据的,需附会议通知和情况说明并由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
8、学生实习费报销须持接收实习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必须说明相关理由并开具接收实习单位的收据,由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9、邮电费的报销规定:
(1)各部门办公电话费可以在行政经费中支出,个人手机、住宅话费不允许报销。
(2)凡是汇款的邮费或手续费都必须与发票一起报销。
10、预借收据须填制“北中大学财务处预借收据申请表”,本着“款回单撤”的原则,应在收款同时及时撤销借条,否则不再出借收据。
11、已报账需查询凭证者,须由财务报账人员协助查询,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翻阅凭证。
12、所有租车业务必须同时附有双方事先签订的有效完整的租车合同和协议。
13、购买礼品、茶叶、烟酒、皮具等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得报销。
14、所有报账人员应为本校正式职工,不得由学生、外来人员代替报账。
第四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规定校长办公会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加强对本餐厅员工的有效管理、提高本餐厅的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改善员工待遇、给顾客提供一个优雅、安静、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必须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及旷工;
二、上班时间内不得聚众聊天、闲谈、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不得粗言秽语;
八、爱岗敬业,厉行节约,完成当班服务后,及时关闭用电设备设施;
以上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希全体员工敬业。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六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员工调查表二份。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保证书一份。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七
1、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或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餐厅部门领导前往火警现场观察。
2、火情确认后,向消防部门报警,向公司领导及安全主任报告。
3、通过广播、警铃疏散用户。
4、做好火警记录。
1、切断火灾现场电源,关闭空调机组。
2、在保安队长领导下,负责火场灭火。
3、在主管领导下,负责现场维护警戒。
4、维护火场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并协助消防队,并给予一切便利。
5、负责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保障器材供应,协助消防队工作。
6、照顾火灾现场老、幼、病、残、孕人员,抚慰受灾家属。
8、扑灭火灾后,分析着火原因,惩罚当事人,教育群众。
1、因电器、电器故障短路引起着火,应迅速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进行扑救。
2、汽油、柴油等着火,用1211灭火器进行扑救。
3、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着火,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1.1211灭火器应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2、使用水枪时,要利用掩蔽物体,尽量接近火源,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提高灭火效果。
妥善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带。
1、对管线、开关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用火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人走关阀。
2、使用易燃、易爆液体物品,应用多少领多少。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时要加封存放,数量较多应及时入库或存放在安全地方,有专人负责。
3、使用的气体钢瓶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没有合格证的`钢瓶,严禁使用。
4、使用液化气罐时,气罐与炉具必须达到安全距离。气罐与炉具的连接管应符合安全标准,距离较远时,应用铁管连接,要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每个气罐要有专人负责。
5、因违章、违规管理、使用造成后果的部门、个人,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理。肃查处。
一旦遇有火险,各部门必须全力投入、沉着迎战、分工协调,迅速排除险情,切实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工作失职、临阵脱逃等有碍或妨碍抢险救灾工作的,餐厅将按照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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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八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超过保持期限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品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产品标识食品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本批次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
7.采购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
8.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9.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九
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餐厅管理工作,给公司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环境,充分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餐厅及公司内部为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各类餐饮场所。
1.贯彻执行有关餐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法规。
2.在广泛征询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司内部餐厅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司餐饮服务单位的招聘、签约。
4.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5.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1.按公司规定与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合同。
3.以服务公司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
5.保证食品质量,努力增加和调整饭菜口味,严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价格,文明服务。
6.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张贴餐厅经营情况公示单,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7.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
1.卫生许可证应按时年检,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上岗证。
2.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
3.保证食品的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
4.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措施。
5.保证盛具、餐具的严格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液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6.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否则不得使用。
7.售饭前,炊管人员按时到达售饭窗口,工作服要穿戴整齐、干净,胸前挂好服务牌。
8.售饭中,态度热情、礼貌待人、说话客气、一视同仁、打菜均匀、服务周到,不与就餐者争吵或打架。
9.售饭后,做好饭后收尾工作,等就餐人员全部离开后,搞好环境卫生,及时关门上锁。
1.员工有权就餐厅卫生条件、饭菜质量、价格等方面问题提出疑问、建议、意见或投诉,并有权要求餐厅给予明确答复。
2.遵守餐厅秩序,按时就餐,排队买饭,不插队,不争吵,不大声喧哗,不争抢餐桌椅。
3.保持餐厅环境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乱泼脏东西,剩汤、剩菜倒入指定容器。
4.爱护公共设施,不在餐厅内外的门窗、玻璃、墙壁、桌椅等公共设施上随意涂抹,乱贴乱画,不准用脚踩餐桌椅,不能随意挪动餐厅内的用具。
5.养成文明就餐习惯,勤俭节约,爱惜粮食,节约用水用电,禁止猜拳行令、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和一切不文明举止。
如因餐厅卫生问题受到处罚,由餐厅经营单位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酌情予以罚款。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制度自即日起生效。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十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
3.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
锅盖不密时,就近用食盐倾入,使火焰熄灭,并除去热源,炉火。
4.厨房内严格禁止吸烟。
5.烟囱顶端应装不锈钢的防护器,以防火星飞散。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食用油、煤气瓶、火柴等。
不可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7.马达动力机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切实注意检修。
8.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分烧干起火。
用电时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9.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
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10.燃气管道禁止缠绕电源线路,电源插座应与燃气管道保持一定距离。
11.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必须经京基百纳广场批准后并由燃气公司派专人进行施工改造,完工后还须进行送气测试,确保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12.燃气火灾灭火的方法:。
(1)用泡沫灭火器械灭火;。
(2)断绝煤气之源;。
(3)降低周围温度;。
(4)断绝空气供给;。
13.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
14.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
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5.加强对员工的消防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消防培训,让员工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的电源应予以。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十一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 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3. 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 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支付方法
2. 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 个人薪金所得税;
2. 劳动保险费;
3. 工会协议的事项;
4. 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3. 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 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 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3. 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 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 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 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 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4. 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 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6. 出勤比率的计算根据下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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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十二
3、加工前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不加工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供加工冷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不得带入冷菜间;。
5、不在冷菜间内从事与冷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7、加工冷菜的工具和容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商业综合体是指集购物、留宿、餐饮、娱乐、展览、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且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他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实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先进的消防技术手段,确保建筑具备牢靠的消防安全条件。
第五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贯彻“防备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实际使用功能应当与设计功能一致。经过特别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将特别消防设计规定的相关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进行巡查、检查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是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委托管理单位”)供应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商定实在服务内容。
第八条大型商业综合体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供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并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岗位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紧要负责人担负。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大型商业综合体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引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把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3、为消防安全管理供应必需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6、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7、组织订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学问和管理本领,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订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安全标识;
5、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8、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和初起火灾扑救;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形,适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点问题;
10、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经营、服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3、清楚了解本单位火灾不安全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命和自救;
5、监督顾客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1、依照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觉问题应当适时报告;
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十四
顾客投诉是指宾客主观上认为由于酒店服务或产品存在不足而引起的麻烦、不愉快或损害了他们的利益等情况向服务人员、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表示的不满。投诉会让我们失去一部分宾客,更会给酒店带来不好的声誉。但是一次有效的不仅可以让宾客满意,也可以让我们有重新改正的机会,可以提高饭店的服务水平。为提升饭店整体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投诉,提高宾客满意度,结合博雅饭店管理实际,特制定以下投诉管理办法:
1、对服务员态度的投诉。
包括:粗鲁的语言,不负责任的答复或行为,冷冰冰的态度,若无其事,爱理不理的接待方式,过分的热情,待客不主动,不热情,不注意语言修养,冲撞宾客,挖苦、辱骂宾客;拿物品给宾客不是递而是扔或丢;无根据地乱怀疑宾客取走酒店物品,或者误以为他们没有结帐就离开等。
2、对的投诉。
包括:服务员没有照宾客的合理要求提供服务,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取送物品不及时甚至送错,未经宾客同意私闯客人房间,不尊重宾客的风俗习惯,忘记或搞错了宾客交代办理的事情,损坏、遗失宾客的物品等。
3、对清洁卫生、食物的投诉。
包括:房间床铺不干净、未按宾客要求更换布草,房间/浴缸内有头发丝或污垢,餐厅菜品有异物或毛发,食品有异味不新鲜,菜品不合口味等。
4、对安全事故及异常事件的投诉。
包括:停水(电)、偷窃、伤病、醉酒、电梯卡人、房内反锁等情况引起的投诉等。
5、对个人隐私受侵犯的投诉。
包括:偷听宾客谈话,未经允许进入宾客房间,打听宾客年龄或收入,泄露宾客等。
6、对设施设备的投诉。
包括:淋浴热水不热,空调不制冷,电梯运行不正常,马桶堵塞,卫生间漏水,照明不足等。
7、对环境的投诉。
包括:环境嘲杂、噪音、房间不隔音等。
在消费过程中的额外要求。
包括:要求赠送小吃、菜品、饮料酒水、鲜花、水果、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
(1)有效投诉。
指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宾客投诉的.问题是由于酒店方违反有关的标准、规定或程序,即属酒店责任的投诉。
(2)合理的额外要求。
指宾客确因喜欢本饭店的产品而提出的额外要求,或者现场员工实施了管理授权确能增加宾客的期望值和满意度。
(3)无效投诉。
指经过查证最后核实,非酒店责任的投诉。
(4)重大投诉。
a、经济纠纷在20xx元以上的投诉事件。
b、由服务员的态度、部门间的协调、酒店的制度、条例等引起客人的强烈不满。
c、顾客向酒店的上级部门、消协、媒体等部门提出申诉、索赔的投诉。
d、由于顾客强烈不满的投诉,影响了本酒店的声誉,导致日后公关销售工作的困难,或反映出部门内部管理和服务质量存在重大问题。
因为博雅饭店是园林式饭店,经营场所相对分散,暂时未设,故常常让宾客感觉投诉无门的情况。根据饭店实际,特做以下要求:
1、酒店任何一级员工接到宾客投诉(电话、口头或书面)都必须认真对待,服务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或逐级报告)部门当值上司,如果宾客未接受部门的处理意见,部门要将情况及时上报饭店质量管理办公室,下称质量办(目前暂设在人资部,负责人暂定为人资部经理)。因员工或部门原因推委、延迟或隐瞒了宾客投诉处理,给予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5-20分质检,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按照饭店制度另行处理。
2、日间宾客投诉由各部门当值最高负责人负责处理,并做记录、及时填写《宾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质量办。
3、夜间宾客投诉,遇部门当值最高负责人也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饭店总值班经理。遇值班经理也处理不了的,值班经理应及时与该部门最高负责人联系;即使如此仍然无法解决的,值班经理应及时上报饭店值班领导,直至问题解决。夜间投诉原则上由值班经理负责处理,并填写《顾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质量办。
4、周六、日和节假日宾客投诉,部门当值的最高层管理者也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驻店领导处理,并由驻店领导填写《宾客投诉记录表》于次日上报质量办。
5、质量办应根据《宾客投诉记录表》反映的情况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处理部门,并全程监督跟进各部门、人员处理投诉情况,直至问题解决,并在投诉记录表上注明投诉最终的处理情况。因质量办督查不力,延迟了宾客投诉的处理时间或导致宾客投诉未果的,给予质量办负责人5-20分质检,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按照饭店制度另行处理。
6、对酒店信誉或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顾客投诉,由在《顾客投诉记录表》上批示,必要时可亲自主持处理。
7、《顾客投诉记录表》由质量办存档,并按照饭店档案制度,于年末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8、博雅饭店总投诉受理部门为质量管理办公室,投诉固定电话26123456转,24小时投诉热线13547293223,13547293001。饭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每年年末将所有的宾客投诉汇总编写成《案例分析》,作为人资部日后的。
1)住客投诉的处理时限原则在24小时内。
2)离店宾客投诉的处理时限原则在72小时内。
3)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要与宾客协商,尽量缩短宾客的等候时间,让宾客对我们的处理感到满意。
餐饮业的管理制度篇十五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员工调查表二份。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保证书一份。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有犯罪行为经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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