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撰写需要收集和整理大量的素材和资料,确保准确性和可信度。在报告之前,可以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明确需要向读者传达的核心信息。在撰写报告时,可以参考一些经典的写作技巧和方法,使报告更具可读性和说服力。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篇一
1.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于继续使用假设。
2.本评估报告需经评估主管机关及相关部门验证确认后方可生效。
3.本评估报告未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其评估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评估目的等条件以及评估遵循的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4.本评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为一年,即从20**年8月31日起至20**年8月30日止的期限内有效。
5.本评估结果不得用作评估目的以外的其他经济目的使用。
6.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作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篇二
(2)××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评估立项通知书;。
(3)××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预核准字(20**)第54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年第40号文。
2.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园林业部国资办发[1996]59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
3.产权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图;。
(2)林权证、图。
4.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等;。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3)委托方申报材料及其他资料:
(4)《××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总体规划说明书、资料汇编》;。
(5)《××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设计》;。
(6)有关询价资料和参考资料;。
(7)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篇三
本会计事务所接受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概况。
(一)委托方简介。
委托方: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注册资本: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xxxx。
(二)资产占有方简介。
贵州茅台份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
为配合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评估即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及对象。
包括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本公司总资产为万元,负债为万元,净资产为万元。
五、评估基准日。
xxxxxx。
六、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1、工作原则: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
(3)、科学性原则: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2、操作原则:资产持续经营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替代性、公开市场原则等。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篇四
三、评估目的:为xx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抵押贷款,确定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xx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属其所有的位于xx市西洋镇境内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范围为xx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估申报明细表内的99861亩森林资源资产,其中350亩生态公益林,2246亩经济林,2914亩零星分布无林地(包括采伐迹地、灌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非林业用地)未予以评估,故实际纳入评估范围的森林面积为94351亩,具体范围详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
五、价值类型:此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评估价值类型。
六、评估基准日:7月19日。
七、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中的森林资源均为用材林,幼龄林采用重臵成本法、中龄林和近熟林采用收获现值法、成过熟林采用市场价倒算法、天然阔叶林采用择伐作业的收益现值法,毛竹林采用年金资本化法。
八、评估结论:在评估前提和假设充分实现的条件下,xx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xx市西洋镇境内99861亩森林资源资产中列入评估范围的94351亩森林资源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xx元整(rmbxx元)。
九、评估报告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自207月19日至7月18日)。
以上内容摘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资产评估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师郑重提请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评估报告书正文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xx。
年08月16日。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篇五
xx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insecttears)。
二〇xx年十一月。
a公司拟出售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
xx评报字(20xx)第003号。
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合同。
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2、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3、为了本次评估,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资料没有其他前提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根据委托协议要求,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以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出有效期限,则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xx)003号,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摘要供委托方简要了解评估有关情况。
a公司拟出售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
xx评报字(20xx)第003号。
a公司:。
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xx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xx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评估时间从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xx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xx月1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
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xx月1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以过去的经验绩效以及市场的未来需求为基础,评估人员对未来6年的销售收入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根据市场的投资收益率,确定该专利技术评估时所产用的折现率为10%。
(4)评定估算。
经过分析,按四分法为依据确定的专利技术分成率为5%,专利技术评估数学公式为:。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评估步骤为:。
(1)计算未来6年(20xx-20xx)专利技术每年的税后利润、折现值:(单位:万元)。
(2)计算各年专利技术收益分成及专利技术评估价值:(单位:万元)。
经分成法,按照专利技术分成率5%,专利技术评估值的计算如下:。
p=38.182+43.386+47.332+44.224+43.463+42.479=259.066(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1.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6.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二〇xx年十一月十七日。
1.本准则规范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本准则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3.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4.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有专业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
5.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不得求证客户授意的评估价值。
6.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谨慎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与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7.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独立获取评估所依据的信息,并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
8.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的假设应当合理,不得使用没有依据的假设。
9.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利用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对专家工作的结果负责。
10.当出现无形资产转让和投资、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收购和处置等经济活动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接受委托,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
11.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前,应当确定下列事项:。
(2)评估目的;。
(3)评估基准日;。
(4)评估范围。
(1)有关无形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资料;。
(7)类似的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
(8)卖方承诺的保证、赔偿及其他附加条件;。
(9)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宏观经济前景;。
(10)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行业状况及前景;。
(11)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企业状况及前景;。
(12)对不可比信息的调整;。
(13)其他相关信息。
13.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恰当选择。
14.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成本法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应当包括开发者或持有者的合理收益;。
(2)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15.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收益法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3)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
(4)折现期限一般选择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的较短者;。
(5)当预测趋势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16.注册资产评估师使用市场法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确定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类似的无形资产;。
(2)收集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信息;。
(3)依据的价格信息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4)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无形资产情况的变化,考虑时间因素,对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
17.当对同一无形资产使用多种评估方法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取得的各种价值结论进行比较,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作相应调整,确定最终的评估价值。
(1)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
(2)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
(4)与被评估无形资产及有关当事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6)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19.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评估项目的下列内容:。
(2)评估目的;。
(3)评估基准日;。
(4)评估范围;。
(5)重要的前提、假设、限定条件及其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20.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无形资产的下列内容:。
(2)使用的信息来源;。
(3)宏观经济和行业的前景;。
21.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有关评估方法的下列内容:。
(1)使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
(2)评估方法中的运算和逻辑推理方式;。
(3)折现率等重要参数的来源;。
(4)各种价值结论调整为最终评估价值的逻辑推理方式。
22.本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通知,财会[20xx]1051号,20xx年7月23日)。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篇六
1.委托方对申报材料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对所填报资产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委托方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3.附件与其报告正文配套使用方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篇七
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集团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资产占有方××农庄因××项目扩建需拆迁的2,100亩经济林及其他苗木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查验、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二零零×年三月十八日所表现的拆迁补偿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并以此价值作为××集团公司对××农庄进行补偿的参考依据。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1、委托方:××集团公司。
2、资产占有方:××农庄。
3、资产占有方概况:××农庄于3月1日租用了××镇××村2,200亩(实测占地面积2,100亩)林地建设生态农庄,主要种植苹果、梨、桃、葡萄等鲜果类经济林,租用期限为35年,自193月1日起至2034年2月28日止。
农庄内主要种植经济林品种有果树(烟富1-6号)、梨树(大果水晶)、李子树(秋姬、京红)、杏树(意大利1号)、桃树(春雪)、葡萄(巨峰、早紫)等,均已达盛果期,另有刚栽植经济林幼苗,主要为苹果(红将军)、桃(巨蟠、红甘露)、樱桃(特早红、早红宝石)等,处于产前期,长势基本良好,但栽植极密。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对××农庄需拆迁范围内的经济林及苗木进行评估,为××集团公司依法进行拆迁补偿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是××集团公司××项目扩建需拆迁××农庄2,100亩林地内种植的经济林及其他苗木资产。
五、评估价值类型及定义。
参照评估有关的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的公认评估原则,我们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鉴定,查阅了有关文件及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及资产状况,确定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拆迁补偿价值。
拆迁补偿价值的内涵:是指评估对象根据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和房地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拆迁补偿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二零零×年三月十八日。
七、评估原则。
我们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的`以下原则:
(一)遵循了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工作原则;。
(二)遵循合法原则,以待估资产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来确定其价值;。
(三)遵循估价日期原则,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条件为基础来确定待估资产价值;
(四)评估操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国家及其他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
八、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政复[200×]58号《××人民政府关于对××项目拆迁占地的批复》。
(二)法律依据。
1、1991年11月16日xxx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91号令);。
3、国资办发[]23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4、202月25日财政部印发,财企[2004]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7、《xxx森林法》;。
9、国家林业局编《全国森林培育技术标准汇编》经济林卷;。
10、××市人民政府17号政府令关于《××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1、其他有关规定。
(三)经济林及苗木数量、质量核查及取价依据。
1、资产占有方出具的评估资产清单;。
2、×农庄林木资产调查报告;。
3、公司外聘农艺专家出具的经济林及苗木木调查、分类、评估的意见;。
4、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询价、参数资料记录。
九、评估方法。
对委估资产拆迁补偿价值的评估,我们是依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省关于工程拆迁征占林地地上林木补偿标准》的规定,结合委估林木生长发育状况、近年来产果情况后,按如下规定公式进行:
(一)处于盛果期经济林。
计算公式如下:
p=?ci×l。
p—评估值。
ci—各类树种实际占地面积×平均产量(公斤/亩)×调整系数×价格。
l—补偿倍数,政府令规定鲜果按5~6倍赔偿。
调整系数主要包括等级调整系数和株数调整系数,调整标准如下:
1、等级调整系数。
为针对本次评估基准日经济林林分特点,按不同树种制定的。
2、株数调整系数。
为针对本次评估基准日该经济林每亩现有存活株树、疏密程度与同种经济林标准株数进行比较调整。
(二)处于产前期的苗木。
苗木计算公式如下:
p=?各苗木按品种、规格×单价×株数。
十、评估过程。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二)资产核查阶段。
(三)评定估算及报告提交阶段。
十一、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1、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颁布和已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资产占有方经营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期内与资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变化。
2、对本次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森林资源资产不存在权属争议。
十二、评估结论。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委托方指定的资产在二零零×年三月十八日所表现的补偿价值反映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5,万元(详见评估明细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补偿估值意见,而不对其他用途负责。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要求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并最终出具委估资产在特定评估目的下在评估基准日的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在履行评估程序过程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定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的权属文件、资料进行了关注,并进行了必要的查验,但评估师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4、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592亩的苗木资产,经我公司全面调查,苹果苗密度为351株/亩,桃树苗密度为253株/亩,樱桃苗密度为283株/亩,而××省人民政府2004年1月1日颁布的《××省关于工程拆迁征占林地地上林木补偿标准》中规定的以上三种苗木最高栽植密度分别为148株/亩、96株/亩、113株/亩,超出了规定的137%、163%、150%,经我公司聘请农艺专家现场对委估苗木品种、种植密度等情况的分析认定,依据××市人民政府17号政府令关于《××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第四条“关于工程拆迁占地补偿中抢栽抢种行为的界定”规定,以上苗木不能按实际株数计算补偿。
故我公司在对以上苗木补偿价值估算中,依据××市人民政府17号政府令关于《××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第八条“拆迁补偿计算办法”规定,对以上苗木补偿株数的计算,以文件中规定的的最高栽植密度为标准计算。
十四、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的补偿价值,我们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拆迁补偿政策的变化以及遇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报告之评估结论,系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本评估结果是对二零零×年三月十八日这一基准日被评估资产补偿价值的客观反映,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这一基准日后资产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发表意见的责任。
4、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资产评估基准日二零零×年三月十八日起计算,至二零零×年三月十七日前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5、本报告专为委托方及报告所列明的报告使用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评估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任何机构不得或引用本报告部分或全部内容,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6、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二零零×年四月八日。
谨此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篇八
评估时间从20**年9月4日至20**年11月10日,为期68天,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核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3.评定估算:现场检验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
4.评估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说明与报告,进行内部复核。
资产评估报告案例篇九
润中的分成额并折成现值,从而确定其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采用收益。
上式中:
at为公司实施本项无形资产的第t年的净利润;。
n为未来收益期;。
t为预测年度;。
i为折现率。
本次评估中各项指标确定的前提如下:
(1)假设前提。
a.待估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能用货币来衡量;。
b.与获得收益相关的风险可以预测;。
(2)宏观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政府针对本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等无重大变化;。
(4)企业运用待估无形资产经营时,其利用程度符合预测结果,未来经营计划、原材料供应、市场销售、生产成本、产品售价等无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2.评估参数的确定。
(1)收益年期的确定。
该无形资产组合的核心内容是发明专利,评估人员认为该无形资产组合的收益期限能够达到其中最新的发明专利的法律保护期限。基于上述考虑,此次评估采用知识产权组合中年限最远的发明专利的剩余法律保护期限来确定知识产权组合的经济寿命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