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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星级商户评定方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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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星级商户评定方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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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定一个合理的方案,我们可以在工作中更好地分配和利用我们的资源。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调研和了解相关情况,以便将所有因素纳入考虑。希望下面的实例能够激发您的思考,帮助您制定出更好的方案。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篇一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篇二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有效地激励海工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表彰为海工项目做出杰出贡献的船东代表,海工项目管理部将开展月度“海工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1、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表彰杰出船东代表;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参与海工项目的企业员工,包括生产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及船东代表等四、评选流程以海工各项目组为单位组织评选,各项目组每月评选、推荐1名侯选人至海工部许志强处汇总,经海工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每月评选出“海工之星”优秀员工或船东代表1名。

1、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热情、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海工服务意识。

3、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公司相关部门、船东投诉现象。

4、善于解决问题,工作创新能力强,学习能力强。

5、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6、在海工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管控、商务管理和组织协调中的工作业绩突出。

办公室对每月评选出的“海工之星”优秀员工或船东代表进行采访及广泛宣传报道。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篇三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之“学习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自觉遵守《守则》《规范》,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包括语文、英语、数学)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学习习惯好,学习方法佳,能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1、“学习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

2、采取逐步筛选的办法,班级先评比出“班级学习之星”,评比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再经德育处审核同意后,确立为校园之星。

3、每班申报的“学习之星”只能限一名。每年级评2名,特殊情况可放宽。

4、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须填写申报表(要求详细),另附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评选学生要准备8k照片1张,用于橱窗宣传。

5月12日-6月5日班级评比。

6月6日申报材料上交德育处。

6月9日-6月13日德育处审核材料。

6月16日表彰、颁奖。

举行表彰仪式,并发给荣誉证书。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高一新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河中人,经研究决定在高一年级中开展“学生之星”的评选活动。

赢在起跑线争做学生星。

活动宗旨: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学生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个性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等方面的表现,分别评出:勤奋努力之星、团结守纪之星、文明礼仪之星、勤俭节约之星、助人为乐之星、运动健康之星、管理服务之星、环境保护之星、文学艺术之星、劳动卫生之星。

凡申报“学生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三河口中学一日常规》,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良好,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1)勤奋努力之星:学习刻苦,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各方面逐渐进步不断提高,追求进步。

(2)团结守纪之星:热爱学校、热爱班级,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能与同学平等友好相处,乐于帮助同学学习和做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考试不作弊,平日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无违纪、违规行为。

(3)文明礼仪之星:尊重他人,语言、举止文明、有礼貌、有符合社会规范、符合中学生主流意识的审美观念,对怪异服饰、发型和行为持冷静的批判态度,言行仪表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遇事坚持道义,主持公道。

(4)勤俭节约之星: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5)助人为乐之星:讲奉献、有爱心、能够主动帮助弱小或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同学,有拾金不昧行为,在帮扶贫困生中踊跃捐资。

(6)运动健康之星:身体素质良好、积极参加并长期坚持体育锻炼、坚持上好两操一课、有爱好和特长的体育运动项目,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在学校及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有较好名次,讲究个人卫生,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管理服务之星: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有服务同学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8)环境保护之星:具有节水、节电、防止污染、绿化等基本意识,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和习惯,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折损花木、值日工作认真,不逃避值日责任、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参加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能从自身做起,动员组织开展环保行动,向有关单位提出环保建议,监督举报污染环境或破坏环保设施的行为。

(9)文学艺术之星: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基本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征文活动,积极投稿;具备良好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积极参加演讲、诗歌朗诵、辩论等竞赛活动,曾在校级(含校级)以上比赛中获奖;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并获奖,能够积极配合做好板报宣传等工作;能利用舞蹈语言展示学生青春风采,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汇演、歌唱等活动有出色表现并获好评。

(10)劳动卫生之星:积极主动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尊重劳动者、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班务、家务、个人内务积极完成,生活自理能力强,力所能及的劳动积极参加,值日工作认真无逃避现象,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设施。

1、本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班级根据“学生之星”申报条件,评比出本班级“班级之星”,每种类别的“班级之星”人选为1-2人(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报校政教处,宁缺毋滥)各班级组织初评的过程必须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

2、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或自荐)1-2名同学(必须是班级之星中产生)参加年级“学生之星”的侯选(填写“学生之星”申报表,写明参评项目,另附一份400字左右的自我评价或介绍,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年级将根据各班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种类别的“学生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1-2名,向全校公示。

4、“学生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荷风》校刊向全校公示,并进行表彰,对获得“学生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

2、要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广大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学生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篇五

为提高商户的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经商环境,肃宁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就市容市貌开展“星级商户”评选活动,并对星级商户给予表彰奖励,为使“星级商户”评选更科学、合理,星级商户更具有示范性,经过仔细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市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出发点,增强广大市民及商户维护城市容貌和公共秩序的自觉性,构建整洁亮丽、文明和谐的明星县城。

县城区范围内所有沿街门店商户。

根据《河北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条例》、《肃宁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肃宁县“门前五包”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予以评选。

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户推荐的民意代表、社会监督员和城市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星级商户的评比和审定工作。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星级商户”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对所有商户进行评分,分数排在前十名的商户评定为“星级商户”;分数在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商户。

(一)商户与城管局签订“门前五包”协议。

(二)做到责任区内卫生清洁。

1、“五净”地面净、墙面净、树根净、设施净、路沿石边净。

2、“六无”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渣土瓦砾、无瓜果皮核、无纸屑烟蒂、无堆放废品。

3、“四及时”及时铲除杂草、及时排除积水、及时清理树叶、及时清除积雪。

(三)做到责任区内的公共秩序井然。

1、责任区内无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店外屠宰、乱设摊点等现象。

2、无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问题。

3、各种车辆必须按要求停放整齐。

4、做到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严禁占卜、看相等封建迷信活动。

5、建筑装修施工必须围挡作业,建筑垃圾做到及时清理,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道路要进行硬化。

(四)做到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美观、洁净。

1、建筑物外立面不得随意吊挂、晾晒或乱贴乱画,对乱贴乱画小广告要及时清除。

2、安装的空调、遮阳棚、防护栏等要求安全、整洁、美观。

3、广告牌匾设置要求统一规范,陈旧破损或不合乎设置要求及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五)做到责任区内绿地干净整洁。

1、不向草坪、绿地、树根泼灌污水、热水,不倾倒垃圾和有害物质。

2、不践踏花草,不攀折树木。

(六)做到责任区内市政设施洁净完好。

1、临街门店前的`照明设施、站牌、公益广告牌、沟盖板、果皮箱、人行道彩砖、公用电话亭、雕塑、健身器材、护栏等设施干净无损。

2、出现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市政部门,发现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举报。

按照评选标准,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评比,每半年进行一次,并确定分值,年终两次得分平均值排名前十的商户确定为“星级商户”,并授予“星级商户”牌。

(一)对获得星级牌的商户,在县“三干会”上予以表彰并奖励现金1000元。

(二)一次评比分值在70分以下的商户为不达标商户,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不达标的且整改无效的商户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曝光并通报批评,同时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规章予以相关处罚。

(一)此项活动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搞好宣传发动,协调好各方面力量,推动方方面面尽快行动起来,确保活动既形成声势,又扎实有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广大商户市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经营及生活习惯,营造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建立机制。要多方筹集资金,安排专项经费,增加活动的投入。要建立评选市容市貌“星级商户”活动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到位。评审委员会将对评比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随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和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评比活动顺利开展。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学生评价的教育作用,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学生之星”的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均衡发展,创新学生评价机制,引导教师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真正做到找学生之所长,扬学生之所长,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给更多的学生一个展示自己、肯定自己的机会,引导学生树立热爱生活、学习做人、参与社会的新理念,激励每一个学生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完成高中学业、走向成功人生。

1、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2、领导小组成员:德育处、教务处、团委、安保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各年级处负责人。

1、宣传发动:每学期开学之初、期中申报周、期末申报周期间,德育处、各年级处要组织学生学习本评选方案,通过横幅、标语、橱窗、广播、会议,充分宣传,营造“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共建文明和谐校园”的氛围。

2、制定计划:学期开学二周内,全体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目标,制定学期争创计划,填写争创“学生之星”计划表格,上交班主任,班主任在本学期内随时对学生的表现跟踪、检查、指导。各班级制定班级争创计划,上交德育处。

3、推荐申评:每学期进行二次推荐申评工作,第一次申评在期中考试后的一周,第二次申评在期末考试前的一周。在申报周内,各班级根据学校各类“学生之星”申报条件,实行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推荐和学生自荐的方法,填写申报表,各班级组织初评,并于一周内将初评通过的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年级处,学校将会同德育处、年级处复评。期中申评获得通过的“学生之星”原则上期末无须申评,两次评选结果汇总后,根据所获“学生之星”的个数,评选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学生之星”。

4、公布表彰:对申评通过的学生立即颁发侯集中学“学生之星”证书,各班对评选出的“学生之星”由各班主任在班级内予以公示表扬,并通过信件、邮件、短信等方式通报家长和初中毕业学校;各年级对评选出三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由年级处在本年级师生大会上或宣传板报上予以公示表扬,并颁发三星级“学生之星”证书;学校对评选出五星级以上的“学生之星”将利用学校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全校及社会公示、表彰,并颁发五星级“学生之星”证书。评选结果在一学年度内有效,班主任、年级处、德育处分别负责评选结果的汇总和各级档案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将学年评选结果记入高中学生成长档案。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班级的推荐和自荐工作。既要充分调动学生,充分发掘每一个学生的闪光点,又要注意不能简单地搞人人过关、搞走过场,切忌将评选活动流于形式。

2、“学生之星”的评选不作名额、比例的限制,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是否在籍)均可申报。全体同学要充分发现自己的闪光点,人人争当校园之星。评选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年级、各班级、全体师生在评选过程中不得歧视任何一名学生。

3、获得各类“学生之星”的同学,要珍惜荣誉,继续努力,使长处更长,使优点更优。若发现有“学生之星”在本类表现中无所作为或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其该项“学生之星”称号。

4、各年级、各班级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学生之星”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5、“学生之星”的评选,作为学生评优工作的重点,将常态化进行。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不再进行校内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生先进个人评比,学校将以相应项目的“学生之星”与上级部门的表彰接轨(具体方案另定)。如省市三好学生的评选,要求在包含“学习优秀之星”、道德品质类“学生之星”、体健类“学生之星”在内的至少三个“学生之星”的获得者中评选。

(一)美德之星:符合下列五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诚实守信:诚实不撒谎,不欺骗他人、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坚持正义,主持公道,能见义勇为,敢于批评不良行为,考试不作弊,不抄作业、不弄虚作假。

2、关爱他人:在学校平时能友爱同学,经常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可以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积极向上,奉献爱心;有比较突出的爱心活动,受到学校、社会、媒体的宣传和表彰。

3、俭朴节约: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生活用品,能节约用水、用电,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同学之间不攀比,不讲排场,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4、爱班爱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维护学校声誉。为班级集体的荣誉、为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破坏公物的行为作斗争,是学生中爱班护校的模范。

5、孝心敬老:有爱心、孝心,孝敬父母、长辈,尊重体贴老人,不惹父母生气,不顶撞父母,能为父母分忧解难,关心父母健康,主动帮父母分担家务,体谅父母辛劳,不向父母索要非必需或在父母能力之外的钱物。在孝心敬老方面事迹突出。

(二)励志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6、自信自强:注重品德修养,能和老师、同学融洽地相处,轻松自如地交往。有远大理想,有强大的内心,有执着的信念,顽强拼搏,勇于进取。

7、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无论成绩如何,相信自己能学好,知道自己该怎么学好并能认真去做;在学习上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永不气馁,永不言败。在学习中锐意进取,刻苦用功,钻研精神、吃苦能力在班级内有目共睹。

8、逆境奋起:或遭遇挫折,或家境贫寒,虽身处逆境,仍自强不息。

9、有过失利,有过放弃,有过沉迷,却能重新站起,自律自爱,再次把握自己。

(三)文明礼仪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0、文明守纪:熟悉并遵守各项青少年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在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在同学中有榜样示范作用。或在学校的纪检中发挥作用,带动了学校的遵纪风气。

11、文明礼貌:在校内外都能讲礼貌,文明待人,讲好普通话,不讲粗话,言行举止大方得体。在校内对不文明行为能礼貌劝阻,能带动周围同学讲文明,有一定的榜样作用。或有典型的文明事迹、有具体的文明事件受到学校或者校以上表彰。

12、礼仪: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四)管理服务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3、管理:在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会干部或各班班干部。

14、服务: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活动,关心爱护同学,为人热心,有服务同学意识,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声誉。

15、劳动:平时能积极参与各种劳动,在宿舍、教室积极做好值日,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积极配合值日同学、宿管员、保洁员、炊事员、保安员的工作;能够积极带动宿舍、班级同学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义工活动。

(五)学习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16、成绩优秀:学习认真,各科成绩突出,发展平衡,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优秀。

17、学有进步:入学以来学习目标明确,追求进步。平时上课能认真听讲,及时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18、学有创新:在学习中,动脑筋,想办法,勤学巧学,有一套自己的学习方法,并能长期坚持,成效显著。

19、学有专长:虽然总成绩不够突出,但学有专长,或文或理,或单科优秀,或奥赛获奖,或口语流利,或文采飞扬。

(六)健康运动之星:符合下列第20项的,可申请。

20、在运动方面,能上好每一节体育课,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身体健康,身体素质达标。在健康卫生方面,生活中注意个人卫生,有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不偏食,不吃不洁食品,无不良嗜好。性格阳光,心理健康。

(七)特长之星:符合下列四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1、体育特长: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或能踊跃报名参加学校运动会、运动队,热爱班级、热爱学校,为班级和学校在竞赛中赢得荣誉。

22、艺术特长:在校文艺会演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或在播音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园广播宣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或在演讲、表演、乐器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演出、比赛活动。

23、科技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科技活动,在学科学习、科技活动、社团活动中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在校外科技活动中获奖。

24、文史特长:喜爱文学,好读书、读好书,勤写作,有文章发表或校级以上获奖。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参加比赛,为校争光。

(八)社团之星:符合下列第二十五的,可申请。

25、热爱社团活动,对社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模范遵守学生社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有效地完成本社团布置的任务。热心为社团为同学奉献自己的力量,在会员中有较强的威信,积极宣传社团,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为推动学校社团工作进步,繁荣校园文化做出贡献或获得荣誉。

(九)活动之星:符合下列二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6、积极参加体育日常操课活动、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有集体观念,能团结协作,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充分调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27、在各项活动中成果显著。个人在集体活动中起重要作用,所在的小组、班级、学校在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或个人在志愿者活动、环保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行动、作品、事迹受到媒体宣传或校级以上荣誉表彰。

(十)校园安全之星:符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均可申请。

28、安全意识强,掌握较为全面的安全知识,自我防护能力强,并能主动宣传安全知识。不做可能危用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情,无违规用电、违规用火、乘坐非法交通工具、持有管制刀具等行为。

29、自觉保护安全设施、设备,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劝阻和举报,主动发现、上报、初步处置安全隐患。

30、争做同学矛盾的调解员、班级的安全员。所在班级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篇七

为打造“美丽苏州满意城管”品牌,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提高商户文明意识,树立宣传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寻访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全市沿街商户。

寻访推选对象应是模范带头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的商户,符合《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商户周边管理要素丰富,同一道路候选沿街商户不超过3家。

三、流程步骤。

1.寻访发动。各县级市(区)广泛组织发动,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寻访、挖掘工作。各地相关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现场查看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星级商户”。

2.选送推荐。各县级市(区)汇总前一阶段寻访的“星级商户”,对商户进行认真考察,推荐优秀候选对象。按照“总量控制、兼顾均衡”的原则,确定推荐商户和名额,每个县级市(区)推荐名额为30个。

3.资格初审。市局相关处室根据各地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对报材料敷衍应付、不符合要求的商户,不具备参选资格。材料要求为:每个商户150字的简介,主要描述近年来在落实市容环卫责任方面的典型事迹。内容真实、不夸大、不杜撰;文字通顺精练,事例详实。提交推荐材料的同时,请一并提供推荐对象的3张照片,照片要能够展示商户形象,体现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效果。

4.宣传推介。采用集中加分散的形式,对推荐出来的商户进行展示。即日起至10月底,各地即可根据此次活动的有关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专人对接,陆续上报星级商户推荐名单以及相关材料。各地要采取形式多样、鲜活的举措,在本区域范围对推选商户进行展示,营造褒扬先进的良好氛围。

5.评选评定。在前期宣传展示的基础上,拟在11月通过新媒体,组织第二届“星级商户”网上投票活动。在网络投票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参与评审,给每位候选商户评分,按综合评定情况,拟定表彰建议名单,报市局党组确定。

6.集中展示。市城管局将举办第二届“最美商户”评选结果公布暨“星级商户惠商亲商”政策服务礼包发布线下活动,邀请星级商户代表现场领取奖牌并发表承诺倡议。具体日期待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寻访评选活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有序推进。

(二)严格评选规程。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各类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商户的知情率和参与率。

(四)材料报送要求。各县级市(区)填报。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篇八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篇九

为了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提高广大经营户自我管理的整体素质,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发展,根据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现状,依托朝阳路党建“示范带”项目工作,现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民为本的评定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促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和谐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引导经营户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树立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新风尚,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一个舒适、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禹会区辖区朝阳路党建“示范带”范围内从事店铺经营并记录在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的党员商户。

(一)评选标准。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标准包括:守法经营、日常管理、群众投诉、数字化案件、门前三包等五项重要指标,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结合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守法经营:商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经营手续证件齐全。

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禹会区城市管理局日常管理工作,自身能严格按照市容管理条例和其它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

群众投诉: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群众举报投诉。

数字化案件: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市数字化监督中心进行信息采集并形成数字化案件。

门前三包:一包不出店占道经营,所有货物摆放在店内;

二包环境卫生,保持门前干净整洁,拖把、桌凳等以及其他各种杂物不摆放在门前;三包车辆停放有序,自有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无划线摆放处,在指定区域停放;上下货车辆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位。

(二)评选“星级”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总分100分,分三个档次,评定周期为1年。

首年度全部党员经营户均授予“五星级党员经营户”称号。次年,根据党员“星级经营户”考评标准进行评分,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党员经营示范户”称号;得分80—89分的,降星为“四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79分的,降星为“三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分的以下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评选程序。

根据辖区中队上报的党员经营户名单,由局办公室进行实地考察,形成星级评定书面意见,上报区城市管理局,经区局研究确定党员“星级经营户”名单,为星级经营户颁发牌匾及其证书,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以资鼓励,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一)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周期为1年,在当年度被评为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根据星级等级给与适当奖励。

(二)获得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的商户,在经营期限内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处分,撤销店主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对评比中得分位于末位或分数少于60分的经营户,则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黄牌通告,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加强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协调和指导,进一步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指导,示范推进。在评选工作中要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星级经营户示范作用;引导各经营户争创“星级经营户”,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严格要求,好中选优。各辖区中队要认真搞好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好中选优,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把真正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文明经营户推荐上来。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篇十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星级员工评选原则上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体。

2、星级员工入选应能够获得本部门多数员工的认同。

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突出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1、采取部门民主评议、投票或部门负责人提名。由“评定小组”根据推荐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研究审定。

2、当选的星级员工由公司发文通报表彰,并在橱窗内张贴表彰,直至下月星级员工诞生。

3、一星级员工每人每月可获得奖励100元,二星级员工每人每月可获得奖励200元,三星级员工每人每月可获得奖励300元,办公室负责通报表彰、奖金发放及优秀员工档案的记录工作。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给予外派学习的机会,并优先考虑晋升。

原则上一星级员工每月每部门不超过3名,二星级员工累计获得两次一星级方可推选,三星级员工累计获得两次二星级方可推选。

1、各部门按照评选标准采取民主评选或由部门负责人提名,将评选结果填写《月度星级员工推荐表》后报办公室。上报材料应突出典型事迹或优秀表现。

2、每月2日前各部门上报星级员工推荐表,3-5日评定小组进行审定,8日前完成表彰通报,月度薪资造册时落实奖励。

3、星级员工评选办公室做好记录存档,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依据,本年度连续三次被评为星级员工,原则上可优先考虑当选年度先进员工。

4、星级员工的评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创新和业绩(效益)的原则,凡不达标时,月度星级员工可不予评选。

优秀员工评定的基本要素主要从职业品德、专业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考虑,具体标准如下:

1、注重公司文化及制度的学习,自觉遵守《员工行为规范》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尊重上司,服从领导安排及管理,高效、准确地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团结同事,协作能力强,爱岗敬业。

3、按时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4、工作有激情,忠于职守、勤奋务实,积极主动地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力强。

5、在工作中善于总结、勤于计划、沟通到位。

6、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创造新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等。

7、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公司财物,保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秘密。

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9、对公司领导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质量或管理水平作出了贡献。

10、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当月星级员工:

(1)当月请事假累计超过1天或迟到、早退2次(含)以上的。

(2)当月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过经济处罚或书面通报的。

(3)当月发生一起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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