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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担保书(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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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担保书(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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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担保书篇一

兹有____________贷款客户: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万元整,合计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万元整,贷款期限壹年,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担保书篇二

5、被担保人在离职后一年内被发现在职期间的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担保期限:

为被担保人在职期间及被担保人离职后一年内。

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以及赔偿责任。

本人自愿做xx的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以上述担保方式,对被担保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担保。

担保人签名:

日期:

被担保人签名:

日期:

公司担保书篇三

_________集团_________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_________,就被担保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理编号:_________)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_________(地区)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并将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乙方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担保人若撤销担保,须与甲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如资料有误,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发证日期_________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

姓名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发证日期_________证件有效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担保书篇四

xxxxxx有限公司:

本人_____ 男(女),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愿意为贵公司员工_____ 男(女)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 (以下简称被担保人),按下列条件向贵公司提供担保:

一、 担保范围

(一) 保证被担保人严格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贵公司规章制度;

(四) 保证被担保人严格保守贵公司营销网络、工艺、技术等商业秘密;

(七) 保证被担保人在因任何原因离职以前,清理完结其经办的相关客户全部拖欠货款或其他形式的债务,如未能及时足额清结,应与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结明细,交接清楚。

二、若被担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约定给贵公司造成损失而未能及时进行赔偿时,本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对被担保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期间:

本担保书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签字确认生效日起三年止,采用三年一签。

四、不可撤销

(三) 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被担保人向贵公司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而撤销或变更。

五、附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证明复印件。

与被担保人关系:

工作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地址:

传真号码:

家庭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公司担保书篇五

致:_____________(受益人)。

一、本担保函承担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__。

三、本公司承诺,《借款合同》到期,若申请人(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受益人要求我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自我公司接到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承担代偿义务。逾期未偿还,我公司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的日________________承担违约金。

四、本保函有效期届满,债务履行完毕后三日内将本保函退回本公司注销。

五、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和收益均不得转让或转移。

六、本保函适用中国法律,有关保函的争议均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函开立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保函开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担保书篇六

愿对贵公司就职的提供担保。保证被担保者遵守以下各项。

第一条 如被担保人违反就职合同中所列各项条款,或故意及过失造成贵公司财产、 业务信誉上的损失,本学校担保由其本人赔偿损失。

第二条 本担保有效期满之前3个月,如担保人未提出废止或更改担保书,贵公司仍视本

担保书继续有效。

担保人 (或印鉴) 住址

职业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立

公司担保书篇七

(债权人):_____由于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下称债务人)签定了编号为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大写)。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自愿作为该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的保证人对你(你单位)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同意履行以下保证内容:

(一)本公司同意承担的保证范围为:

1、债务人所借债权人的款项,也包括债务人就该笔借款单方所做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承诺和义务。

2、保证金额为债务人借款的本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合法合理的一切费用。

(二)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公司承担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

(四)本保证为独立保证,不受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合同效力的影响,主债权及相关合同无效,该保证仍然有效,且为不可撤销之保证。

(五)主债权经债务人及债权人同意展期,无论是否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可向《借款合同》签订地郑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担保书从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

1、在签订本担保书之前,本公司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担保书和所涉及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对所有条款不持任何异议。

2、签订本担保书是本公司自由意识之表达,对于本担保书所有条款,本公司已充分阅读理解并不持任何异议。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担保书篇八

本人是社区服刑人员_____的监督人,在其外出期间,本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督促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接受受托地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2.保持与社区服刑人员的联系,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3.每月一次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司法所反馈社区服刑人员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反映。

担保人: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担保书篇九

第一条为维护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是经xx市人民政府x府发[2009]13号批准设立,在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名称:xx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公司作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xx市人民政府授权xx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并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出资人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章程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

第十一条公司经营宗旨:公司以平等自愿、公平守信、审慎稳妥、规避风险、保本增值为原则,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域内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技改资金、科技项目、创业以及个人流动资金贷款等提供担保。

第十三条公司依法设立子公司,可以与其他法人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xx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出资人在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履行对公司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行使如下股东会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批准公司章程;

(十一)审核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十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出资人权利。

第十五条出资者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尊重公司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经营自主权;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七条董事会成员为三人,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为一人。董事由职工代表出任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相应机关按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程序直接委派。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委派,或者董事在任职期内提出辞职,未经出资人免职或职工代表大会更换的,该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长由相应机关按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权限直接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出资人批准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和隶属关系;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会机构:

(一)董事会设秘书处,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二)董事会可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就特定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需要聘请顾问若干人。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决策程序:

(一)投资决策程序:董事会对制订的投资计划及投资方案召开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投资计划报出资人决定,投资方案交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二)人事任免程序:根据经公司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会提出的总经理任免建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经党委会考察、审议,并提出的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建议名单,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重大事项工作程序:董事长在主持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必要时可召开有关专业会议进行审议,经董事会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意见,并向xx市人民政府报告或备案。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议事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根据董事会行使职权的需要不定期召开。在分别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监事会或总经理提议时由董事长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时方可举行。每一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召开,并做出决议。

(四)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

(五)董事会会议可采取书面表决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六)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并完整、真实。出席会议的董事、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处保存。董事会会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七)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事先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和有助于董事理解公司业务进展的信息和数据。第二十三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监督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三)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执行董事会决议,处理董事会授权的事务;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监事会。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成员为五人,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为二人。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其他监事按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权限由相应机关直接委派。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相应机关按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在全体监事中直接指定。

第二十六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五)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会议程序:

(一)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二)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三)监事会会议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为有效。每位监事在监事会中有一票表决权,监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五)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纳入公司财务预算,由公司承担。第三十条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经省政府国资委按程序确定的中介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纳入公司财务预算,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总经理。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公司副总经理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拟订需提交董事会决策的投资方案;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大额款项的调度和财务支出款项进行审批;

(八)受董事长委托,代表公司对外洽谈、处理业务、签署合同和协议;

(九)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其他负责管理人员;

(十一)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监事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报告公司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公司应和总经理等经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经理人员的职责及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积极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一)能够维护出资人、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身体健康、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知识结构、实践经验、专业技能和相关政策法规水平;

(四)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不得兼任监事;

(五)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第三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十条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董事会的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侵占公司的财产;

(八)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管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四十一条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董事、高管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第四十三条董事、高管人员有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公司出资人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公司出资人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或者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出资人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出资人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出资人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董事、高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出资人利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公司领导人员聘任与解聘前置规定。

第四十五条依据《公司法》委派、聘任、解聘公司领导人员,按xx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权限,必须是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权的机关拟定的领导人员。本条所指的公司领导人员是指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和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及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

第四十六条董事、监事、经理层等公司高管人员须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或者是省董事、监事、职业经理人三类人才库的储备人员。

第八章公司党组织。

第四十七条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公司党委会和各子公司党组织,党委会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共青团组织。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当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领导体制,落实组织机构和活动经费。

第四十九条公司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制度,培养、推荐、选拔和考察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者,对公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负责管理人员组织考察、审议,并提出任免建议名单。

第五十条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计划;

(二)财务预决算和重大投融资方案;

(三)重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方案和资产重组、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五)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奖惩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

(六)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七)公司制企业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

(八)其他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党委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公司各种会议。

第五十一条公司成立党委时,同时成立纪委。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协助党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公司担保书篇十

合同编号: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抵押物担保范围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权人的义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司担保书篇十一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承诺帮助乙方办理并取得融资性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及融资许可证。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帮助乙方办理并取得注册资本为3亿融资性担保公司工商局营业执照。

2、甲方帮助乙方办理并取得河北省中小企业局颁发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

3、甲方负责办理上报资料的准备、组卷及相关审批。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需提供股东出资比例及身份证,学历证及个人银行征信情况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所需乙方提供资料见附表)。

2、乙方安排专人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组卷、和上报工作。

第三条所需费用及付款期限。

1、本次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取得所需全部费用为万元。

2、付款方式及时点:分二次付款,首次本承诺书签订当日乙方付甲方订金30万元整,甲方开始办理工商注册,费用缺口暂由甲方垫付;第二次,甲方帮助乙方组卷完成向市工信局提交办理许可证资料前两日内,乙方向甲乙双方监管账户打入剩余款项140万元整,融资许可证审批下来当日乙方解除监管向甲方结清全部费用,甲方将许可证交给乙方。

第四条期限及其他。

1、甲方承诺乙方自收到订金45日内帮助乙方办理完工商注册和金融许可证的取得。如遇特殊情况在此期限未办理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基础上可以顺延办理时间,若乙方不同意顺延,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费用。

2、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提供办理所需资料和证件,如因乙方提供资料及证件等不及时和不合格导致办理时间延误,造成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承诺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甲方收到乙方订金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取得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之日终止。

甲方:乙方:

公司担保书篇十二

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

为使贵方释放或不扣留或以其他方式滞留“___________”轮并保证今后不再为题述事宜扣留或以其他方式滞留该轮或与该轮属同一船东、股份船东、经营人或管理人的任何其他船舶或财产,我们,___________公司,谨代表“___________”轮船东,保证向贵方支付经贵方与“___________”轮船东双方达成的书面和解协议,或由管辖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所确定的因题事由应由“___________”船东赔付贵方的全部款项,但我们在本担保项下的全部责任包括利息和费用将不超过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

本担保函的提供并不意味着“___________”轮船东对任何责任的认可,并且不损害该轮船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抗辩,包括该轮船东依据适用的法律应享有的责任限制。

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我们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我们保证按上述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间或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时间向贵方支付款项。

本担保函自签发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和解协议和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六个月。若当事人提起上诉,本担保有效期自动延展至二审法院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六个月。本担保函失效后,请退回我司注销。

担保人:___________公司。

公司担保书篇十三

致:西安元贞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本人张三,身份证号:自愿为贵公司职员张四先生/小姐作担保人,保证先生/小姐品行端正,如其在贵公司工作期间:

1、侵占、侵吞公司财产的;。

2、对贵公司负有金钱等债务的;。

3、因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而贵公司催其清偿或归还上述债务或资产时,其拒不清偿、归还或擅自离开公司的,本人愿对其在贵公司工作期间对贵公司所负的债务(包括其经手的货物、贷款未交回公司的价值总额、侵占公司资产的价值总额、在公司借支的费用等)负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人签字:张三指纹:

经办人签字:片区长。

指纹:x年7月20日。

【担保关系的解除条件】1.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担保资格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__________________(下属机构全称)行政人事部,由被担保人办理退保手续,办妥并退还担保书后方可解除原保责任。

2.员工正常离职,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经济和重大责任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自行解除。

3.员工离职时如出现问题,担保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配合公司将相关问题解决。

4.以上担保信息由经办人核实确认后再签字,如出现任何问题由经办人负责。

公司担保书篇十四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购销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内各项条款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担保与甲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一切法律责任。经三方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协议。

一、担保条件。

1、丙方(担保人),为确保乙方(债务人)正当履行与甲方(债权人)业务往来过程中还款义务,丙方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甲方(债权人)人,作为乙方(债务人)履行与甲方原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所有欠款的担保。

2、丙方(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担保协议约束,且已知道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无限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其它潜在的担保风险。

3、担保范围,为原合同各项下的丙方(债务人)应履行与甲方之间往来业务发生的所有债务及甲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本金、欠款利息及因无法履行欠款而产生的其它费用等。

4、当乙方(债务人)未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及原料的义务时,无论甲方(债权人)对原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甲方(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义务。

1、丙方(担保人)承诺在担保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担保资料、文件及其它相关凭证等均真实、完整、有效,包括签字、盖章均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担保书篇十五

本人_________与贵公司职员_________系_________关系, 本人情况如下:

特在此为_________在贵公司的行为作担保,如其有下情形之一者,我愿为其负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申辩权。

1、亏空公款、借用财物不归还者。

2、偷窃贵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假冒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故意损坏公司的设备或其他物品者。

5、有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贵公司受害者。

6、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贵公司受害者。

7、其他损坏贵公司利益的行为。

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被担保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日期:

公司担保书篇十六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1、还款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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