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2024年个人担保书(优质9篇)

2024年个人担保书(优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11 23:34:58
2024年个人担保书(优质9篇)
    小编:zd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价值和作用。在写总结时,可以参考相关资料和范文,借鉴别人的经验和方法。以下是一些写作总结的精选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个人担保书篇一

一、担保人xx愿意为xx作欠款担保。

二、被担保人xx在宁夏林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辆未结款。签订欠款协议。欠款违约协议。在此期间如果被担保人无力偿还其欠款。我自愿偿还被担保人的欠款。并付违约金。

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个人担保书篇二

抵押权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借款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声明:乙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根据借款方(丙方)与贷款银行年签订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为丙方提供了担保。经借款人要求,乙方愿意就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借款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保证。

1、自己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2、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存在抵押瑕疵。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5、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乙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甲方,作为甲方为借款人向(银行)提供的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小额贷款的反担保。

第三条抵押物。

抵押物:房、地产评估结果明细表中。

第四条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间。

1、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以抵押物的实际变现价值为限,对甲方所担保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进行反担保。

2、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反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评估及抵押登记。

1、甲方经房地产经纪评估有限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评估:房、地产评估结果明细表。

2、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地随房抵或者房随地抵,并办理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为。

第六条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的抵押物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情况。

2、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3、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七条财产保险。

根据甲方要求,抵押物受损程度是否办理财产保险。如需办理财产保险将做到:

1、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应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手续,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履行期限,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金。

2、乙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甲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甲方权益的条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甲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提前向甲方清偿,或经甲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1、甲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对抵押物进行折价用以抵偿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2、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

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2、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经甲方同意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抵押担保物。

3、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应当将所获的补偿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债务。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5、主合同借款人清偿了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2、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第一,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第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第三,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五,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第六,乙方不按约定督促借款人按期还款或代为偿还贷款,导致贷款逾期未归还。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止。

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乙方:借款人丙方:

个人指模:个人指模: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担保书篇三

现住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联系电话: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丙三方业经友好协商,就丙方为乙方因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的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丙方愿意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如下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进行担保:

(1)乙方侵占、挪用甲方资产的;

(2)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3)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4)乙方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5)乙方任职期间的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因被担保人的上述违法失职行为致使甲方财务和商誉等经济利益蒙受损失的,丙方愿意以其本人物权财产、现金财产及工资薪金等财物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按照三方约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方一致确认,丙方对于乙方的上述违法失职行为的担保,并非保证乙方任职期间不会出现违法失职行为的信用担保,而是当乙方出现违法失职行为应给以甲方赔偿时的债务担保,是一种损害赔偿之债的清偿责任。

自甲乙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止。

连带担保,即当乙方产生因其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时,甲方可直接请求丙方代为偿还。

(一)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议要求担保人签名);(二)担保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担保人该年度的薪资水平证明。

5.1丙方的薪资及其他财物发生变更时,丙方或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认为丙方不再符合担任担保人条件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人。

5.2本担保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5.3本担保书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人担保书篇四

丙方: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它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对担保合同来说,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一旦担保合同所从属的主债合同履行完毕,主债合同消灭,则该担保合同也归于消灭。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在签订担保主体之前应当确定担保合同主体是否合格,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将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其中,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国家禁止为保证人的单位,如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未经法人书面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违背国家法律规定,订立保证合同做为保证人,应认定该担保合同无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总共为_______月。

第四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借款期限内不变。

第五条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_____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六条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_____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还款收据。

1、本借款由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2、本借款由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3、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将现款交付给乙方,乙方给甲方出具借据。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若逾期还款,除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外,另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还清借款为止。

3、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借款,追款期间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丙方对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_份,丙方执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担保书篇五

地址:联系电话:

被担保人(乙方):**,女,*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联系电话:

担保人(丙方):张某某,女,*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联系电话: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丙三方业经友好协商,就丙方为乙方因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的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丙方愿意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如下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进行担保:

(1)乙方侵占、挪用甲方资产的;

(2)乙方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3)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4)乙方未办理工作交接而擅自离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5)乙方任职期间的其他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因被担保人的上述违法失职行为致使甲方财务和商誉等经济利益蒙受损失的,丙方愿意以其本人物权财产、现金财产及工资薪金等财物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按照三方约定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方一致确认,丙方对于乙方的上述违法失职行为的担保,并非保证乙方任职期间不会出现违法失职行为的信用担保,而是当乙方出现违法失职行为应给以甲方赔偿时的债务担保,是一种损害赔偿之债的清偿责任。

自甲乙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止。。

连带担保,即当乙方产生因其违法失职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时,甲方可直接请求丙方代为偿还。

(一)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议要求担保人签名);(二)担保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出具的担保人该年度的薪资水平证明。

5.1丙方的薪资及其他财物发生变更时,丙方或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认为丙方不再符合担任担保人条件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担保人。

5.2本担保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5.3本担保书未尽事宜,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被担保人:担保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担保书篇六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甲乙双方签章后,该合同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个人担保书篇七

债务人:

第一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

是指根据上述债权人单独或者任何组合与债务人之间因履行《合作协议》、买卖合同、订货单等(以下简称:主合同)而形成的单独或者任何组合的债权,包括形成于本保证书签署时及其前后,每个债权人享有的主债权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未经债权人的同意不可撤销。只要债务人没有履行其义务或者出现可能无履行能力的情形时,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付款义务。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债务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保证而造成的任何纠纷,如果债权人为多个的,债权人有权授权其中一个债权人,在本担保书签订计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代表所有债权主张权利。

2. 因主合同或者保证人过错造成本保证书无效的,保证人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

1、保证人:(正楷) (签字)______________ (个人)

2、保证人:(正楷) (签字)______________ (个人)

3、保证人:(正楷) (签字)______________ (个人)

时间: 年 月 日

保证人财产线索

1. 房屋: (1)【填入产权证号】【填入房产地址】

(2)【填入产权证号】【填入房产地址】

2. 车辆: (1)【填入车牌号】【填入车辆品牌】

(2)【填入车牌号】【填入车辆品牌】

债务人在此确认:

本担保书是由债务人提供,保证人的签字属实。

债务人:(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担保书篇八

债务人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债权人______借款,今欠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利息为______%。双方同意______作为担保人。

债务人______约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此欠款还清。若不能及时还款,债权人可以将要求担保人______进行偿还。

债务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担保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个人担保书篇九

xx:

承您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已签订的《 》(编号: )及其所有附件(以下统称“主合同”)的有关约定,为担保您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就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为您提供保证。并在此谨作以下保证:

一、 本人同意您与借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条款,不对主合同提出任何异议,并保证借款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二、 本人同意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您负有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您所受的全部损失及您实现债权而支出或可能支出的费用(含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同时,本人承诺:同意并接受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金额、币种、利率、履行期限,以及借款人经您同意转让部分或全部债务等变更。

三、 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向您支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其他应付款项,您无须先向借款人追偿或起诉或行使其他担保权利,而有权直接向本人进行追偿。不论是否有其他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您有权优先要求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本人在此承诺并不因主合同有担保物而对您提出相关“物保优于人保”的抗辩。如您放弃行使对其他担保物(包括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利,本人仍按本担保书的约定承担借款人所应负的全部债务。本人保证在收到您书面索款通知后立即无条件按照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金额将相应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您指定的账户内。

四、 本人确认,本人将以个人所有财产承担本担保书项下的连带清偿责任,本人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2 夫妻共同财产中本人的个人财产;

3 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五、 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签订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您所负的所有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 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您的任何经济损失,包括逾期利息等概由本人承担。您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以及本担保书,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向本人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七、 本担保书是不可撤销、无条件的担保书,其效力不受下述事件的影响,无论该等事件是否事先通知本人:

2 借款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3 主合同发生任何修订、变更或补充等。

2 借款人将其任何资产或权益抵押、质押或转让给本人;

3 若借款人因向本保证人履行债务而向本保证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一经您要求,本保

/ 共 2 页

证人应立即全额支付给您;

4 在借款人发生破产或任何债务重整的诉讼时,本保证人向借款人收取的任何资产或款项,应视为代您取得,一经您要求,本保证人将立即全额归还给您。

九、 本人对依据本担保书规定所应付的一切款项,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销或反索偿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您实际足额收到本担保书规定的您应得款项。

十、 您给予借款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主合同及本担保书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您依本担保书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您对本担保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在本担保书项下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十一、 本担保书为一独立附加担保,您有权在自行决定接受借款人或任何第三者现时或将来提供的任何抵押、质押等其他担保,或者解除或变更已持有的抵押、质押等其他担保时无需通知本人。任何情况下,本人均应按照本担保书对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个人给个人担保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十二、 本人在此确认,若您将主合同或本担保书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本人亦按照本担保书的规定对您的受让人、继受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未经您的书面同意,本人向第三人转让本担保书项下任何权利义务的行为均无效。

十三、 本担保书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法律解释。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至主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解决。

十四、 本担保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担保书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为止。本人保证对本担保书中的所有债务不提出任何抗辩。

十五、 本担保书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您的书面同意。

十六、 送达条款。本人确认本担保书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即为有效的通讯地址,本人的联系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您,若本人未及时向您发出书面变更通知的,您或您的受托人均可向本担保书所记载的本人联系地址发出相关通知书或文件。您或您的受托人发出前述通知或文件的,自发出日起满7个自然日,视为已送达。若您与本人之间的争议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则下述地址亦作为本人接收各项诉讼或仲裁文件的联系地址。

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本人系保证人之配偶,对本保证书所涉保证人之权利义务及应承担的还款担保等责任均无异议,本人愿共同履行。

保证人配偶签字: 保证人配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 共 2 页

为确保 与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某某公司” )双方于201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项目责任考核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履行,本人 及妻子 自愿以 公司的全部资产和家庭所有财产为 对“协议书”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向“某某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

第一条 保证担保方式和范围

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为 “协议书”约定 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履行“协议书”应向“某某公司” 缴纳的一切费用;

(2)因履行“协议书”协议不当给“某某公司” 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4)滥用经营管理权给“某某公司” 造成的任何债务和经济损失。

(5)履行“协议书”协议期间个人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借款、挪用抽逃资金等行为)给“某某公司” 造成的任何债务和经济损失。

第二条 保证担保期限

保证担保期限为从“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即“协议书”所涉该项目结算审计完成,与“某某公司” 之间结账结束日后二年。最迟为“协议书”所涉项目保修金返还完毕到期之日后二年。

第三条 保证担保人声明与承诺

(1)本保证担保书内容已经本人 及家属 同意。

(2)保证担保人完全了解“协议书”的内容,为 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实。保证担保人在保证担保书上的签字完全真实(妻子由丈夫代签的附授权委托书)。

(3)保证担保期间,“某某公司” 有权对保证担保人的公司资产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并有权要求保证担保人提供公司资产和家庭财产等资料,保证担保人应如实提供。保证担保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保证担保人在保证担保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家庭财产产权变更或公司经营方式改变等资产财产变化,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某某公司” 。同时不因其家庭财产的.变更或公司经营方式改变而减轻和免除保证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5)保证担保人在国家金融、房产、车辆、证券、民政、行政等管理部门进行的任何买卖、转让、继承、赠予、拆迁等等各项有关财产、婚姻状况方面的变更、注销、登记的,应立即通知并将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保证担保人应及时通知“某某公司” 因财务状况发生变化、严重恶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丧失影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

第四条 保证担保书独立性

(1)本保证担保书为独立性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人确认 与“某某公司” 之间签订的该项目“协议书”有效,即使“协议书”因任何原因而发生无效、可撤销情形,均不影响本保证担保书的效力,保证担保人仍应对“某某公司” 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个人给个人担保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2)“协议书” 内容发生变更的,签约双方无需征得保证担保人同意,保证担保人应对变更后的协议范围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3)“协议书”期限延期的,签约双方无需征得保证担保人同意,保证担保人应随着“协议书”期限的延长而延长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期限。

若因本保证担保书发生争议,可以向“某某公司” 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保证担保书自保证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原件由“某某公司” 持有。

保证担保人(签名):

年 月 日

保证担保书(公司范本)

日签订的 工程《项目责任考核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履行,本 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资产为 对“协议书”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向“华升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第一条 保证担保方式和范围

保证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范围为 “协议书”约定 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履行“协议书”应向“华升公司”缴纳的一切费用;

(2)因履行“协议书”协议不当给“华升公司”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4)滥用经营管理权给“华升公司”造成的任何债务和经济损失。

(5)履行“协议书”协议期间个人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借款、挪用抽逃资金等行为)给“华升公司”造成的任何债务和经济损失。

第二条 保证担保期限

保证担保期限为从“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止。

即“协议书”所涉该项目结算审计完成,与“华升公司”之间结账结束日后二年。最迟为“协议书”所涉项目保修金返还完毕到期之日后二年。

第三条 保证担保人声明与承诺

(1)本保证担保书已经 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附股东会决议原件)。

(2)保证担保人完全了解“协议书”的内容,为 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实。保证担保人在保证担保书上的签字完全真实(妻子由丈夫代签的附授权委托书)。

(3)保证担保期间,“华升公司”有权对保证担保人的公司资产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

进行了解和监督,并有权要求保证担保人提供公司资产和家庭财产等资料,保证担保人应如实提供。保证担保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保证担保人在保证担保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家庭财产产权变更或公司经营方式改变等资产财产变化,应当事先书面通知“华升公司”。同时不因其家庭财产的变更或公司经营方式改变而减轻和免除保证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5)保证担保人在国家金融、房产、车辆、证券、民政、行政等管理部门进行的任何买卖、转让、继承、赠予、拆迁等等各项有关财产、婚姻状况方面的变更、注销、登记的,应立即通知并将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保证担保人应及时通知“华升公司”因财务状况发生变化、严重恶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其全部或部分财产丧失影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

第四条 保证担保书独立性

(1)本保证担保书为独立性保证担保。保证担保人确认 与“华升公司”之间签订的该项目“协议书”有效,即使“协议书”因任何原因而发生无效、可撤销情形,均不影响本保证担保书的效力,保证担保人仍应对“华升公司”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协议书” 内容发生变更的,签约双方无需征得保证担保人同意,保证担保人应对变更后的协议范围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3)“协议书”期限延期的,签约双方无需征得保证担保人同意,保证担保人应随着“协议书”期限的延长而延长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期限。

若因本保证担保书发生争议,可以向“华升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保证担保书自保证担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原件由“华升公司”持有。

保证担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 自愿为 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一、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四、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六、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七、 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月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2.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6.66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