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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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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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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篇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责任到人。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教育的良好局面。

利用年初冬闲季节,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规”为内容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对新上岗的职工首先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定时、定点、定人员进行培训,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在在薰衣草和薄荷收割时,要对炼油工进行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拖拉机手要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对未经申验的车辆坚决不允许上路,申验合格后,领证方可上路,严格执行安全检查。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安全生产深入人心,筑起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努力创造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努力开创我加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面。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篇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作用是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为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的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规章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经理。

3、施工现场的新入场工人、转场施工工人、技术及管理人员。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5、专业技术人员。

6、项目部的应急救援人员。

1、项目经理、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经理,于每年1月底~2月初(春节前)参加项目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为2天,16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劳务与专业与包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6月份和12月份两次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为2天,16学)。

2、施工现场的.新入场工人、转场施工工人、技术及管理人员在其上岗前参加安全生产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培训(时间为3天,24学时),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上岗工作。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定期复检培训按上级有关行业部门规定执行。

5、公司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小组人员每年6月份和12月份两次参加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时间为2天,16学时),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的程序、救灾原则、自救互救知识等,并对培训中涉及的典型重大危险源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

2、地方性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标准、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生产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工具的保护和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标准、规定;

7、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8、生产安全事故按例。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把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贯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使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2、适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往往不注意安全,应及时抓紧安全生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应及时抓紧安全生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应及时抓紧安全生产教育;季节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应及时抓紧安全生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应及时抓紧安全生产教育。

3、纠正违章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违章制度而造成重大险情或造成事故的从业人员,进行违章纠正教育。通过教育,使教育者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和应吸取的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总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上述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篇三

1、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2、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毒有害气体、触电、片帮冒顶、机械伤害等)

3、“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4、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5、《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证》、《采矿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6、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空压机、钢丝绳、安全阀、绞车等)

7、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8、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9、员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规。

1、根据培训主要内容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讲议。

2、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表”。(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组织单位、培训参加人数。)

3、制定培训管理制度。

4、根据培训内容制作《法律法规试卷》。

1、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

2、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所有培训的签到表、分数登记表、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讲义等资料和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存档,妥善保存。

各分公司参照上述的方案制定本单位20xx年度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要根据方案内容制定出具体的相关资料。

员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

1、公司为各单位定有“中国安全生产报”、“长治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通过阅读获取。

2、公司每旬下发内部报刊“矿山安全”报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发到各车间、班组,便于员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3、通过分公司的宣传栏、板报及各种会议来获取。

4、员工参加单位内部或外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5、通过网络查询下载、看电视等媒体可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篇四

为切实提升经信系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通过培训提高经信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企业员工安全素质,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经信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

(一)集中培训内容

4月:新《安全生产法》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6月:基本安全知识

8月:专业安全知识

11月:安全管理知识

(二)自主培训内容

各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安全生产需要自行确定内容,将培训实施方案交经信局安全生产股备案。

(一)集中培训。由经信局统一组织对系统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

(二)企业自训。依托企业自身培训资源,采取企业培训班、师傅带徒弟和以会代训等方式,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

(三)行业交流。采取行业间交流观摩、以会代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成立县经信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各直属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全生产股,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企业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综治集中宣传月”等各类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筹划,制定方案。利用广播、通讯(手机短信)、户外广告、标语、墙报、安全预警提示等,大力开展咨询日、广场宣传、知识竞赛等活动,传递安全常识,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三寻找活动”(寻找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安全监管者),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崇尚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健全档案各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培训活动相关图片、资料,健全和完善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篇五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为主线,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44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为依据,以提高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素质为重点,周密筹划、严格标准,精心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知识,传授安全生产监管方法,努力培养一批作风优良、业务精通、严格执法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夯实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基础。

根据全区年度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安排及上级关于开展安全培训的文件指示要求,今年,区安监局将主要组织以下各类人员参加培训。

一是严密组织街道机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察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和监管执法能力需求,组织开展好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力求通过培训教育,使全区领导干部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管监察执法程序等。根据市局要求,及时组织相关监管人员参加执法能力培训班。尝试采用外送委培、考察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进行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全区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加快培养更多的安全生产监管行家里手,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是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及《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中明确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规定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要依法停业整顿。因此,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参加培训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指示要求的重要举措。一季度,区安监局拟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分行业种类进行调研统计,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建立完善相关培训台帐资料。二季度至四季度,区安监局将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培训情况,积极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分批次、分片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和年度复训。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开展安全培训。

三是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第30号令)确定的11类51个特种作业工种类别,结合我区特种作业工种分布和培训资质规定范畴,积极调查、登记和组织未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和复审培训,坚决消除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切实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技能和持证上岗率。

四是积极开展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上半年,根据国务院安委办《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xx]27号)精神,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区行业状况,加大对规模以上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规定开展班组长培训,力求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企业班组长现场安全生产作业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各街道和机关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强力推动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制度落实到位。

五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题(专项)培训。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全区行业特点,有计划地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管理知识培训班。今年,区安监局将联合区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开展餐饮、宾馆、网吧、商场、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培训,联合区投促部门组织开展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安全培训等。另外,视情邀请专家学者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燃气使用等专题(专项)培训班,着力提高全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防范能力,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六是组织开展危险物品行业全员安全培训。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44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要求,区安监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组织程度,督促指导全区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开展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完善建立安全培训台帐资料,坚决杜绝安全培训讲形式、走过场现象,切实提高危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是指导监督除危险物品行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根据行业类别差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岗位层次需求,创新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和方法,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今年,全区所有企业要开展创建“三级安全培训达标”活动,推动全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正常化。各街道和机关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职,对辖区企业和下属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的督查执法工作,要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管措施,强化督查手段,确保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措施到位、行动到位、落实到位、成效明显。

(一)本文件中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接受安全培训的主体人员是:街道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察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及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本文件中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三)本文件中所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投资人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依法组织开展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的法定责任,是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是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手段,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要充分认清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重要性,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做到培训工作有计划安排、有专人负责、有资金投入、有措施保障,强力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从“告知基本知识、教会管理方法、提醒注意事项”的基本层次阶段向“提升参培积极性、拓展培训领域、分类分级培训、研讨互动提高”的高层次上发展。力求通过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综合管理能力,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全区“三争一创”、创建南京投资创业首选区活动开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篇六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发扬求真务实和改革创新精神,突出宣传重点,改进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防范事故能力,为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人力资源的智力保证。

(一)围绕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201_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水陆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等专项整治,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把宣传贯穿于整治工作始终;配合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工作,开展适时宣传,认真总结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经验教训,促进服务方式和工作作风转变。

(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推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加大力度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同时,进一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446号令、《非煤矿山管理条列》、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四川省内河管理条列》、《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程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通过强有力的宣传,使全社会和广大职工知法守法,强化安全生产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1、组织举办村(居)、单位负责人和安技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及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迫感,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2、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用铁的手腕、铁的心肠,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促使企业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能。

3、切实抓好企业三级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一人一卡”。把新进人员、轮岗、转岗、复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与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结合起来,从而时刻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人人执行安全规章,人人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除围绕活动主题,在全乡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外,充分利用橱窗、画廊,深入到街头、企业、公众聚集场所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各种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受到潜移默化的安全教育,从而树立“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促进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关注。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工厂、单位、学校,机关职能科室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规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领导,面向基层,突出基础,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及安全事故隐患警示教育。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为全乡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篇七

为了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培训体系,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理念,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20xx年度昆山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讲座。

全年组织举办6期专题讲座、1期专利分析报告宣讲会。围绕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研发人员、专利工程师等,结合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宣传知识产权的价值理念,培养知识产权的管理意识,努力推动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

(二)系统培训

1、专利分析实战培训班;

2、专利布局实战培训班;

3、企业贯标专题培训班。

培训班以2—4天为一期,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服务机构等单位的专业讲师,组织开展较为深入的系统课程培训,帮助企业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定制培训

区镇、企业按照本区域、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向市知识产权局提报培训教育需求申请,由市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师资等,免费为区镇和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培训服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升区域知识产权水平。

(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培训教育计划的制定、培训教育开展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区镇科技局(办)负责培训教育活动的组织、场地的落实等协调工作;第三方的专利服务机构接受委托,负责师资、资料、授课等培训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专题讲座在不同区镇巡回开展,系统培训在市区范围开展,由市局统一协调安排;未开展专题讲座的区镇可自主选择定制培训。

(三)各区镇要深入调研,了解本地区企业的实际需求,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工作,有针对性的发动企业,选择合适的课程报名参加,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建立培训教育开展情况的反馈机制,通过走访了解、问卷调查等,及时总结,改进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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