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筛选和整理所学知识。如何提高青少年的阅读能力和文学素养是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写总结时,我们常常需要一些例子作为参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总结范文,希望有所帮助。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一
1、请假:请假均由本人亲自填写(急事可电话代填)请教条请假,校长审批。请假者须自己调课,并将调课情况交教务处以备检查,否则按一节1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日内在校园内打牌赌博者一次罚款100元,提供打牌赌博场所者视同参与;工作时间内在校园外打牌者一次罚款150元,举报有效。
3、旷工半天罚款2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5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20元。
5、教师签到办法: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前后30分钟为教师签到时间。均在校长办公室签到。白天坐班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教室、办公室、宿舍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轮调-教师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可以不签到。
6、升降国旗时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元,升旗已经开始还没有到队列中来及迟到者每人次扣2元,参加者不严肃认真、不为人师表、闲谈讲话、抽烟等不严肃行为者扣2元。
7、全校性集会、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集会者概不享受相关补助,且每次罚款10元。
8、后勤人员除不签到外,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管理。
9、教师考勤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凡出现请事假超过二天以上或病假超过三天以上、旷工、空堂,赌博、缺席全校性会议等情况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教师。
为了加强我校的教师管理,保证教师的工作时间,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我校考勤作如下规定:
一、 关于签到
1、凡在校教师必须坚持每天上、下午上班时间在指定地方签到。签到时间为早上8:20钟前,下午15:40后,特殊情况除外。
2、签到不能代签、补签,发现代签,每次双方各扣5元,并扣1分/次。迟到、早退每次扣1元,并扣0.5分,每月3次以上扣5元/次。晚到、早走10分钟算迟到、早退。缺签扣1元,并要向值周或办公室汇报情况,否则论旷课处理。
二、关于请假 必须事先请假要有请假条,经分管校长审批后,交主管部门留存,自行安排课务的报教务处。否则旷工论处。
1、事假、病假假期间停发学校相应的绩效工资。事假每天扣10元,并扣1分/天,全学期事假总数不得超过5天。病假每天扣5元,并扣0.5分/天。教工本人病重不能够坚持工作,请假获批准后方能离校(见医院证明等),并按学校管理条例执行。
2、法定假
(1)、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二、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婚假: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3天,晚婚的增加婚假14天。
(3)、产假:含节假日和公休日,女教师第一胎产假14周。(须有结婚证、准生证等材料证明)。法定假均从离岗之日起计算。延假需获批准,否则论旷工处理。
3、其他假学校班子研究决定,长假按学校规定办理。
三、学习假 公出开会、学习、培训必须事先安排好工作。经校长审批后,交办公室留存。
四、关于旷工、旷课
1、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的计旷工,停发旷工期间工资,扣10分/天。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停发工资并报上级部门解聘处理。
2、旷课: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上课的',每节扣30元,扣5分/节。
3、旷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例会、集会),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每缺一次扣10元,扣5分/次。请假扣1元,扣0.5分。
五、考勤分数纳入评先评优、职称聘任、晋级等。每学期设考勤个人总分值8分。计算公式:8*(100-n)/100 (n指实扣分数)。
宜春市经都学校
2012年11月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或材料,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可委托他人代理,或以电话通知有关领导。
2.续假:请假后因故需继续请假者,应在原假期未满前提出续假申请,续假手续与请假相同。
3.销假:请假期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领导销假。
二、请假批准权限:
1.教职工请假
(1)半天以内的临时请假,须填写临时请假条,由考勤负责人汇总,累计8小时计事假一天。
(2)一天至五天(含一天)由校长批准,其工作由相关处室负责安排;
2.各种会议请假,由考勤负责人批准。
三、请假类别和请假期限
1.病假:一般病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5天,特殊情况由校委会决定。1天以上必须持医院证明请假。
2.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属于事假,一般事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5天。
3.婚假:鼓励教职工将婚事安排在寒、暑假或两个长假中举行。婚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 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丧假:直系亲属逝世准丧假5天;家在外地的可延长至10天。
6.婚、丧假超过规定期限,按事假对待。
7、各类请假连续超过5天的,需要教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校长审签,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四、考勤办法
教职工考勤由相关处室主任负责并登记备案,擅自离校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处理办法
1、教职工病假累计超过5天,每天扣发工资10元;事假累计超过5天,每天扣发工资20元。
2、教职工无故迟到、早退、不办理请假手续者,每次扣发工资20元。
3、无故矿工,每天扣发30元。
4、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例会、教研等集体活动无故或借故缺席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一次扣发5元。
6、如有其他情况需要扣发本人工资的,由校务委员会
决定。
六、全勤奖
月全勤奖20元,学期全勤奖200元,年全勤奖500元。
本考勤制度纳如年终考核。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二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集会、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集会、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集会、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
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例如:公寓管理、生活老师、保卫、食堂、驾驶、水电、清洁、医务、保管、电话吧、小买部、书店、阅览室、打印、保管等)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另行制定)。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考勤管理: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在签到机签到和签退。
2、教务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务处、各学部、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含早晚自习、监考等)交教务处登记。坐班情况的检查由年级主任负责并在年级日志上做好记载,每月30日上报办公室做当月出勤统计。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处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五条: 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3天以上的,须校长审批;假期在1天以上3天以内的,分管校长审批(吴民佑:行政后勤人员 贺廷江:各班主任李方胜:教学人员(含假期内有课的班主任),教职工病假3天以上需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急诊除外)的诊断证明,否则,不予批假。;假期在1天以内,可由分管主任(含年级主任)审批,持有效假条到教务处备案。
2、班主任请假后还应将请假时间及代理班主任等情况一并报学工处登记(一般假期均由请假人协调,特殊情况由学工处安排代理班主任,事假应由请假人支付顶工费)。
3、各类假期都应填写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留存相关处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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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三
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一天的一般工作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7:30――17:10。
值周六:8:30――11:00(幼儿园无幼儿)。
幼儿园根据季节作适当调整。
二、教师入岗规定。
幼儿园实行打卡制度。教师要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进入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离岗。
对教师的上班,园长和教研主任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及时而准确地记录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缺勤情况要及时登记。
三、教师离岗请假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都要事先向园长请假,遇有急事不能及时请假,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1、按规定时间未到又未请假的算作迟到,早些离岗的算作早退。迟到、早退要向园长口头说明,一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一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
3、事假在一小时到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一天计算,事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说明请假理由,请园长签批。
4、病假半天,必须写上请假条,说明病因,向园长请假。病假在一天以上(包括一天),送上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向园长请假。
5、教职工参加学校同意的各类培训,每次学习以通知为依据,向园长请假,带班教研主任安排。
6、教职工的婚假、产假等法定公假,写上请假条,向园长请假,同时送上有关证据。
7、教职工要公出,必须向园长说明登记,待园长同意后方可公出。未经同意私自外出,按旷工计。
8、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9、事假一般一次不超过7天,一学期不超过一个月。
10、教职工的结婚、分娩、探亲、丧事假,均按有关规定给假,但仍需办理请假手续。
11、教职工如提前结束请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四、教职工在岗工作规定。
教师进入岗位,必须坚守岗位。要坚持人在心在,人在业在,人在情在。
1、上课。教师和辅课教师在上课时间内,必须在班级认真教学,与幼儿同在。要准时上下课,不得迟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上课期间不得电话聊天或客串别班,其他教师也不得在教室内聊天影响上课秩序。
2、开会。每次开会,参加对象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且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活动。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如开放活动、课外活动、教研活动,辅导活动,环境整改等,教师要热情参加,投入活动,不得抱怨、推托、有情绪。
4、对于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岗位、任务,如值周、加班、兴趣活动指导等,教师要尽职尽责,积极配合,不得离岗、推托、抱怨。
五、检查、记录规定。
加强教师出勤的管理,园长及教研主任必须如实地进行考勤登记管理,而且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不得包庇、隐瞒、弄虚作假。
1、教研主任对教师的出勤要随机检查,按实统计,定于每月初三号向领导汇报上月考勤。
2、园长要督促私事请假、病假的教师办好手续,及时的交予教研主任登记作好统计。
3、园长根据需要,对某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教师及时记录和教育。
六、对考勤奖惩的规定。
1、教师职工每月内迟到一次不计入考勤,第二次本月全勤奖扣除,第三次起(含第三次)每次扣基本工资5元,以此类推。
2、教职工在一天工作中,有私事临时请假外出的,每月内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计入考勤,超过1小时按事假半天计算。请假后本月全勤奖扣除,请假一天扣除基本工资平均到实际工作日的平均数。
3、每周的随机检查发现教职工没有请假而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现象。事后教师首先要向园长口头说明原因,然后根据教师离岗时间的长短和离岗的性质,视作一定的事假处理。一般情况下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作一天的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旷工计。
4、经检查,上课、下课、午间、当班期间有没有按时到岗、离开学生与人聊天、客串别班、体罚学生等不规范现象,若有发现一次扣除基本工资20元,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5、每月无病、事假,计作全勤,对全勤教师奖励30元。
七、出勤统计管理。
1、每月由园长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造好教师出勤奖发放册,交给会计审核,然后发放出勤奖。
2、幼儿园把教职工出勤情况归入教职工年度考核。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四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填表于宣传栏上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于7:20前到岗,全体教师必须于7:50前准时到校。
下午: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全体教师于1:10(春秋冬季)、1:40(夏季)前需准时到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五下午第二节课上课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注: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前或假后必须调好。
2、教师病假、事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一天以内向副校长请假;半天以内向教导处请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7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3节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前3天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7、婚、丧、产假按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
8、教师因公出差,填好调课单,不计缺勤。
四、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六、本制度从20xx年9月2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附则。
扣罚现金由当事人在当月内交到财务管理员邱老师处,由学校统一管理,作临时代课费用开支!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五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一个月(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7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3天。
3、考试 假。教师参加各类进修、函授,考试 期间一律为公假。
4、产假。产假一般为3个月。如第一胎,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另加45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
二、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在5天以下,由主管校长审批;请假在6-30天,由校长审批;请假在30天以上,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教师在例会、教研会、校内集体加班时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
3、教师在升旗时,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时,向请假。
三、登记及考勤项目
1、公假、事假、病假、旷工、旷课、例会及学习、教研会、升旗。
2、从开学第一天起计假,含集体加班、考试、阅卷等。
3、各类假在30天以下,可去双休日、节假日,在30天以上,连续计假。
4、双休日、节假日集体加班,每天补助20元。
四、 计扣标准
1、缺勤一天扣除10元。
2、缺课一节扣除10元。顶课一节补10元。
3、迟到、早退一次扣除3元。
4、没有特殊情况,经常性迟到、早退、缺勤、缺课经教育仍不改变者,给予其行政处分。
6、升旗点名时教师没到,也未向主管领导 请假,缺一次扣除20元。
7、因病因事不参加各类会议,请假者按半天假对待,自作主张不参会者按旷课一天对待。
8、安排集体加班过程中,教师缺勤、旷工,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
五、具体细则
1、除产假之外,公假期间教师所带课程一律由本人指定他人代上。由学校安排的,每课时按10元标准交回学校,由学校安排教师上课。
2、教师请假在5天内,每天扣除出勤费10元,教师所带课程由本人指定他人代上。学校不做统一安排。
3、教师连续请假在6-30天,学校按以上标准扣除出勤费和课时费,教师不得自请他人代替上课,无论行政、教学或教辅人员,不管课时多少,均按每周12课时对待。
4、教师事假累计达30天以上或请假连续在30天以上,每天扣除35元,校内绩效工资,按平均数发放。
5、教师因病住院,住院期间工资照发,不享受校内工作量津贴。在家休病期间,每天扣除30元,一个月以上连续计假。(女教师哺乳假可按此标准执行,特殊疾病可请示 上级主管部门)
7、由于人事变化或特殊原因,需工作调整或适当加重工作量,按校内工作量给予津贴。
8、如有特殊情况,30天内校委会或教代会讨论决定,30天以上报请主管部门决定。
9、凡请假教师卡外工资在学期内停发,期末结算后长退短补进行结算。
10、请假教师愈期后,迅速返校,否则按旷工对待,愈期一周以上报请县教育局,按教育局相关精神处理。
为严明劳动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参照《克拉玛依市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讨论,特制定本办法,现提交全体教职工讨论。
一、 考勤原则: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劳动法规对教职工进行考勤,考核结果将每月一次在学校周报上予以通报公示,考核结果将作为一年评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考核分值也将折合为考核奖,从年终奖中予以奖惩。二、考勤内容:
对政府及上级部门规定的各类假严格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如工伤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疗养假、学习假、护理假等,同时对迟到、早退、旷工等劳动纪律方面由学校严格组织考勤。
三、 考核办法 :
1 、各种会议、活动通过点名,学生记录和各种考核记录进行反馈等。
2 、每周学校领导、年级部长、支部书记不定期抽查、巡查。
检查结果将在每周简报通报并予以处罚。考核结果将作为一年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 考勤规定:
1 、 上班时临时有事(在不耽误课的情况下),必须向年级部长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假由副校长或教务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假由校长批准,假条经领导批准签字后先到教务处登记,然后交人事干事留存,各类假回来后都必须到教务处、人事办销假,否则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2 、 教师请假或因事不能上班,不得擅自调课,必须经年级部长、主管教学领导同意,方可离校,未及时书写假条的,到校后补写假条并由领导签字交教务处、人事办存档,未经领导批准擅自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 、请 病假者一定要有医院证明和病历,经领导批准后按病假处理,无证明或病历者,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4 、教职工在工伤证明还未审批办理下来之前,因病住院,先按病假处理,待工伤证明审批下来后再按工伤管理办法补回所扣发工资。
5 、 护理假每月累计超过三天以上者,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6 、亲属患病需去陪护,患者有正式单位的,因陪护费用由患者单位承担,可按陪护假处理,患者没有正式单位的,因没有单位承担陪护费用,陪护按照事假处理。
7 、送孩子上大学,凭录取通知书,疆内500km 内4 天,500km 以上7 天,疆外12 天假,以上假均含周末节假日。超三天(含三天)以内按事假处理,超三天以上按旷工处理。
8 、根据工作需要,对学校安排的 早读、 周末及节假日上班、值班、监考、晚自习等必须无条件执行,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请假,按市局有关请销假制度处理,对拒不执行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并通报批评。
9 、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如监考、运动会等)请假三次或病事假累计半个月以上,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五、 考勤实施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违反一次扣除10 分。
1 、上班无故迟到(包括升旗仪式迟到)、早退者。
2 、教职工大会或年级部、教研组等各种会议无故迟到者。
3 、上课迟到、早退、拖堂者。
4 、领导、值周老师不按时上岗者。
5 、任课教师眼保健操期间脱岗者。
6 、上课接打手机、无特殊情况坐着讲课者。
7 、未完成听课任务少一节或弄虚作假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违反一次扣除20 分
1 、升旗仪式或各种会议无故旷到者。
2 、不经教务处或年级部长私自调课者,且简报通报批评者。
3 、不按时向部门、年级组、教研组交各种计划、总结、资料者。
4 、校内组织的期中、期末、月考试迟到者,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者。
5 、教师上课不认真、无教案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造成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经核查属实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违反一次,扣除50 分
1 、学生实验课任课老师、实验员,生活老师无故脱岗者。
2 、无论何种原因教师打学生、用侮辱性语言骂学生、将学生赶出教室无人接管,校报点名通报者。
3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各种大型活动者。
4 、搬弄是非、传闲话、散布流言蜚语不利于团结,影响极坏者。
5 、利用上班时间炒股、玩游戏者。
6 、行政、教辅后勤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影响工作者。
7 、上级组织大型考试监考迟到或收发、装订中出现重大失误者,旷到加倍处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违反一次,扣除100 分
1 、无故旷课者。
2 、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以学校行政会通过为准)。
3 、对在册学生因违纪学校处理后,领导做工作仍不让进课堂者;教务处安排学生进班拒不接受者。
4 、在校园工作期间赌博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违反一次,扣除500 分
1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2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受上级领导通报者。
3 、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者。
4 、被公安机关拘留、收审者。
具体要求:
1 、各部门主任、年级部长、教研组长、各行政组长为考勤负责人,每月 23 日将各种出勤记录交行政办主任,要求出勤记录真实、准确。
2 、行政办主任负责全校的教职工考勤工作,及时收集汇总考勤记录、督促考勤负责人及时报考勤记录,每月通报一次,年终将考勤情况纳入考核档案。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六
1、请假:请假均由本人亲自填写(急事可电话代填)请教条请假,校长审批。请假者须自己调课,并将调课情况交教务处以备检查,否则按一节1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日内在校园内打牌赌博者一次罚款100元,提供打牌赌博场所者视同参与;工作时间内在校园外打牌者一次罚款150元,举报有效。
3、旷工半天罚款2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5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20元。
5、教师签到办法:上下午第一节上课前后30分钟为教师签到时间。均在校长办公室签到。白天坐班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教室、办公室、宿舍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轮调教师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可以不签到。
6、升降国旗时不参加者每人次扣5元,升旗已经开始还没有到队列中来及迟到者每人次扣2元,参加者不严肃认真、不为人师表、闲谈讲话、抽烟等不严肃行为者扣2元。
7、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概不享受相关补助,且每次罚款10元。
8、后勤人员除不签到外,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管理。
9、教师考勤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参考依据之一,凡出现请事假超过二天以上或病假超过三天以上、旷工、空堂,赌博、缺席全校性会议等情况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教师。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七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在签到机签到和签退。
2、教务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务处、各学部、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含早晚自习、监考等)交教务处登记。坐班情况的检查由年级主任负责并在年级日志上做好记载,每月30日上报办公室做当月出勤统计。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处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3天以上的,须校长审批;假期在1天以上3天以内的,分管校长审批(吴民佑:行政后勤人员贺廷江:各班主任李方胜:教学人员(含假期内有课的班主任),教职工病假3天以上需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急诊除外)的诊断证明,否则,不予批假。;假期在1天以内,可由分管主任(含年级主任)审批,持有效假条到教务处备案。
2、班主任请假后还应将请假时间及代理班主任等情况一并报学工处登记(一般假期均由请假人协调,特殊情况由学工处安排代理班主任,事假应由请假人支付顶工费)。
3、各类假期都应填写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留存相关处室备查。
4、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3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5、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凡教师离校,均应向教务处提供顶课单,否则,作旷课处理,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务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教研组开展活动,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由组长负责考勤并将情况报教务处统计,未经请假视同旷工半天处理。
6、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7、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8、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假期待遇:
(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事假全年累计一周以内假期内个人日工资减半(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全校统一考试阅卷期间请事假),全年累计在一个周以上、两个星期(按7天计,不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以内的,其请假天数的工资按日工资的30%计发。半个月以上,一个月以内扣发全部工资,一个月以上不批事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从第2个月起按个人日工资的80%计发。
3、病假超过3个月的和因公负伤治疗及身患绝症者,其待遇按省、地区有关规定签定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产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申请,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的妇女增加30天,不累计)。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产假期满后,经批准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工资停发,学校每月付生活费600元,哺乳假不超过两个月。
3、在规定的结婚假期间(婚假时间为3天,晚婚者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加至7天),工资全额发放。
4、直系亲属死亡后,最高可批准5天丧假(不含路途时间),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婚假、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第七条:处罚细则:
1、迟到: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所授课教室候课(听到预备铃声进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教室者记为迟到,迟到一次(五分钟以内)扣二十元。超过五分钟,但在十分钟以内扣五十元,超过十分钟,但在十五分钟以内,扣一百元,十五分钟以后记为旷课,旷课一节第一次扣贰佰元,以后每旷课一次,翻番处罚。
2、早退:下课铃未响或下班时间未到,无特殊事由离岗者为早退。早退一次扣二十元。
3、坐班:未到一次扣三十元(以抽查记载为准)。
4、换课:教师相互换课,未到教务处履行手续的均作旷课处理。
5、签到:全体教师实行指纹签到(退),凡未签到(退)的每人每次扣3元,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元,以月为单位在工资中扣除。
6、值日:未按要求到岗每次扣三十元,当班教师有事不能到岗检查,需征得当班值日领导的同意并应找人顶替,否则作旷工一天处理。
7、旷工一整天(有课按课节计)处以贰佰元罚款。
8、一学期累计旷工不超过2天,能主动返校并承认错误的,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只要有一次旷课就取消年终考评评为优秀的资格)和经济处罚。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或累计旷课5节次及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补充说明:
1、教师坐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可适时调整)。
2、全体教师周六和周日实行弹性坐班,即有课上课,无课可不坐班。
3、全体教师每周可拥有1个轮休日,但须固定报分管处室同意后到办公室备案。
4、升旗、集会、学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统一活动,教职工无论是否轮休,是否都要按时参加,出现问题参照以上情况处理(一般每次活动作半天计算,由查岗员和有关处室清点记载)。
5、非教学岗位缺岗、失职的处罚情况由相关领导参照本制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6、本制度从20xx年2月24日开始执行,员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评优表模的重要参考依据。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八
1、全体教职工应按作息时间表的规定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内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事外出需经主管领导同意,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且课务要自行调节好。
2、迟到早退1次扣5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者扣除2天日平均工资,超过2天以上(含)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工资。
3、凡参加进修的学习假按事假处理;凡被邀请出席的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报告会、典礼仪式等,按具体情况可申报公假,但要提出书面申请,不扣发工资。
4、法定节假日,星期日本人可自由安排,但外出一天以上须向有关领导告示去向,平时中层以上(干事以上)的领导干部外出一天以上,须向园告示去向。园长、主任外出一天以上须报告总校长或总裁。
5、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确认为紧急情况而无法预先告知除外),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扣发日平均工资的两倍。
6、病事假一天以上(含)者扣发日平均工资。4小时(含)以内(含)的病事假,不扣发工资,但课务自行调节,不得影响正常工作,代课教师不发代课金,由请假者和代课教师自行协商解决。
7、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按规定时间正常上下班,教师须晚办公时间(按每学期晚办公规定执行)。
8、教职工应准时参加总校、部门、科组等组织的各类会议及活动,因故请假务必由园长批准,否则按《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9、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上班者都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请假必须填写由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交部门主管存档、一份交财务核查。),事假扣发每天日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班主任费、校龄工资、师德奖、常规考核奖等项工资的日平均值)。
10、请假审批权限:教职工1天(含)以内由园长批准,2天以上(含)以下(含)报总校长核准方可生效,3天(含)以上须由总裁核准。
11、教职工婚假,一般应安排在假期进行,享受7天(含双休日)的带薪(基本工资)假期;女教职工享受3个月的带薪(800元/月)产假,且计算校龄,超过3个月的视为请事假,按事假的规定执行。但产假最长不得超过1年,超过1年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带薪产假工资。休假结束后,学校在人事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安排上岗,在上班后第二个月的工资发放日一次性发放3个月产假工资共计2400元。
12、教职工丧假,仅限教职工直系亲属,享受本省内为4天,外省为7天(均含双休日)的带薪(基本工资)假期,超过规定日期的视为事假,按事假规定执行。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九
教职工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行政副园长、业务副园长、行政值班员每天负责记录员工到岗情况,月底由行政副园长汇总。
一、病假制度:
1、因病休息,需交的病休证明,急诊者除外(发烧38℃以上、肝、肾病要有化验单)。
2、有病先交假条,除不便行动外,不能捎假条或电话请假,病假时间从开假条之日算起(星期六、日在内)。
3、不交假条的病休,按事假处理。
4、凡在寒暑假生病的,不补假。
5、工作时间看病以小时计算病假。
6、病假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执行劳保待遇。
二、事假制度:
如有急事经领导批准以小时计算事假。
三、产假、婚假、丧假、工伤事故假、探亲假:
1、产假按国家规定:晚婚晚育享受4个月产假;难产(剖腹产)享受4个半月;早育享受3个月,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产假期只发放本人职务工资和津贴费,生产之前休息,如持有医院诊断证明及化验单(蛋白尿、{血压、水肿等)按病假处理,否则算事假;未取长效节育措施(带环、结扎)者,怀孕做人流术者,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采取了以上措施及早做人流术者,准予休息15天。休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的.长期病假只享受档案基本工资(孕期因须保胎不能上班者,按病假处理)。
2、婚假:晚婚者享受7天,早婚者享受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3、丧假:按国家规定,直系家属享受3天(不含路途),路途1―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直系亲属去世可领取补助金200元。
4、工作事故假:须有现场人员证实(遵守安全操作程序、要求)医生诊断证明,如经工伤鉴定根据情况另定。
5、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续假,按双事假处理。凡不请假或请假未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6、寒暑假:工作不满半年者,不享受寒暑假待遇。
四、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撞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以上者,均作为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超半小时、空班、晚接班超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3、旷工1天扣发园内当月一切福利待遇。
4、旷工3天以上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五、公假:
领导安排的外出参观学习、献血、参加子女家长会(1次/每学期,以校方通知书为准)哺乳假(婴儿一周岁以内,每天1小时)等为公假。
备注:
1、逐级请销假,无假条不准假。
2、病假(工伤)上班要提前两天报告,否则不安排岗位,按事假处理。
3、病、事假、工伤等连续超过半个月,不享受临近寒暑假。
4、一个月缺勤累计15天以上,除按规定扣除外,不享受管理目标奖;病假半年享受最低工资标准,事假超一个月按最低工资标准处理,特殊情况视情而定。
5、工伤及有病到合同医疗单位看病(如到合同外单位看病,费用自理)。
6、行政人员值班白天未按时下班不报加班、不补休,值夜班如属因工作需要翌日不能休者,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一周内休完。凡牵扯到全局性大的活动,需有关人员加班的经领导批准方可算加班,不许存假。
7、值班人员在因故需要调班,必须报办公室批准,方可进行调整。
8、在政治业务学习、备课时间缺勤一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两次按一天处理,余类推(以会议室点名为准)。
9、公益劳动请假、假期请假均按双事假处理。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十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教职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和劳动纪律,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学校所有教职工。
二、考勤办法
全校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关于实行指纹考勤机考勤的通知》具体要求进行考勤。对于全年满勤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三、违纪界定:
教职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
迟到、早退 :未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岗位,15 分钟以内为迟到,提前15 分钟以内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5 分钟以上、3 小时以内,不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1 天。
旷工: 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视为旷工。旷工3 次记警告处分一次,警告处分两次及以上按“锡人综[2004]41 号”文件精神处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旷工1 天,扣除当月考勤奖。
脱岗: 在工作时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脱岗。脱岗15 分钟以上,3 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脱岗3 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 天。脱岗1 次,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 扣除。
四、假期规定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
1. 病假: 教职工病假必须有市级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每月病假1 天不扣,累计2 天及以上的,每天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 扣除。
2. 事假: 教职工因私事需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的应从严控制,视不同情况给予一定时间的事假 。 事假1天,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22 扣除。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 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原则上当年未休公休假的应先请公休假,再请事假。
3. 年休假:
(3 )实行寒暑假的人员,不实行年休假制度;
(4 )当年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不再安排年休假;
(5 )享受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休假。
4. 产假及其他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程序和手续
1. 教职工需用假期,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超假或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 教职工请假应事先按级申请,一般不越级请假,因情况紧急未能事先请假的,需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3. 教职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审批单(病假需同时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年休假天数有党群处核准。
4. 凡被批准的请假单按教职工管理权限交学校各部门备案,作为考勤依据。
六、请假审批权限
1. 学校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部门领导批准;1 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及校长批准。
2. 学校中层干部请假由分管领导及校长批准。
七、各种假期如国家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八、所有考勤结果在年终绩效奖励性工资中予以体现。
九、本制度由学校党群处负责解释。
根据乡人民政府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的通知,以《乡学校管理规定》作为依据,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总课表上课,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私自调课。私自调课者,一经查出,以旷课记勤。
2、教师有事有病要请假,请病假或请事假应先写好假条经行政值日审批,经批准后自己请好教师代课,并在请假条上注明代课人,方可离开。没有请假条的以旷课记勤。如果代课人缺勤,请假人与代课人双方都按缺勤记录。如果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请假人必须以每节课10.00元的代课费先交钱到学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过两天(含两天),请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请假条由中心校审批。
3、对于因请事假太多而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将拒绝批假,重病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4、 婚假、丧假、产假护理等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产假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课程由学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学校安排外出开会、办事等公假,出差人应在行政执日教师处登记,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6、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课时,代课教师每节课可从学校领取代课费10.00元。
7、为尽量避免考勤记录出现漏洞,避免教师在上报考勤时钻空子。教职工考勤记录采取由学校行政班子严格公平公正记勤为主,学校教师互相监督为辅,学生参与监督的形式开展考勤记录。教师相互监督需发现时当场举报,过时无效。学生监督由班干部在上课5分钟以后向学校行政执日教师举报。
8、教师出勤记录情况,学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日上报到乡中心校,由乡中心校统一上报乡政府。教师的各种缺勤记录,由乡政府根据《平山乡学校管理规定》第55条相关条款执行惩罚。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十一
一、作息时间:
早晨7:30—晚上17:30冬(周一至周五)。
早晨7:00—晚上18:30夏(周一至周五)。
二、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病事假要先写假条,园方批准后方可休息。
三、严格遵守本园考勤制度,若出现迟到或早退现象,每次扣压发当月工资10元/次。出现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超过两天不请假按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处理,除扣当月工资外安全责任金不退。无重大疾病者请假不得超过两天,病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
一、热爱幼教事业,制定班级学期工作计划,根据主题更换环境布置,编制一套幼儿早操,并教会幼儿。
二、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关心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注意安全、防止事故、使幼儿身心健康、活泼成长。
三、严格遵守园规园纪,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不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做私事,不闲谈,不接听电话。
四、认真备课,自制教具、玩具,做好各项活动记载和效果记录,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勇于改革、探索、实验、关心幼儿一日生活。
六、对待家长热情、耐心、做好家访记录,与家长建立良好关系,不向家长和幼儿索要钱物,如家长主动送上,也应婉言谢绝。
七、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纸等,管好班级一切教具、玩具及物品,并整齐摆放。下班时关好门窗和电源。
八、教师应保育与教学并重,关幼儿、爱护幼儿,抓好幼儿学习,让幼儿玩好,吃饱、快乐成长,保教人员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搞好本园工作,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强化教师师德修养,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以及镇总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全体教师必须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
2、全校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办私事,如遇特殊情况,需上班中途外出可向学校领导请假,批准后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开。
3、学校领导、教师要按时参加本单位和总校、教育局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教研等活动。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凡未经领导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会议、培训、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一律视为旷工。
1、必须严格遵守总校统一制定的小学(园)作息时间;一律实行教师上岗签到制度,每天上午、下午签到,上午、下午退签。下午退签时间为放学后教师离校时间。
2学校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值班时间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到岗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存档。
3、学校考勤实行每周汇总上报每月公示制度,学期末进行汇总,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
1、学校领导、教师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教师因公外出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由教务处安排好课程,不得出现空堂现象。事假一天由学校校长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持请假申请向总校请假;一把手因公外出和事假、病假必须直接向总校请假,由总校做好记录。
2、教师病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和本人书面申请向总校校长请假;请假一周以上者依据有关规定报请教育局批准。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正常课堂教学、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不能参加时,要履行请销假手续,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5、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教师个人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所担负的工作,期间的出勤不能享受全勤奖励。
6、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要由本人出具书面申请,由学校报总校批准。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所担负的工作由学校妥善安排。
7、教师请假期满上岗后必须履行销假手续,如需续假也应履行相应手续。
1、每学期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享受全勤奖励;教师缺勤要按具体情况记分,根据实际得分享受相应的出勤奖励。
2、凡有到校未签到、签退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迟到5分钟扣0.1分,迟到10分钟视为事假半天,迟到半小时视为旷工半天,事假每半天扣1分,病假每半天扣0.5分,旷工每半天扣3分。
4、凡总校及学校大型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上述规定执行,请假扣除的分数加倍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评模资格。没有请假视为旷工,每次按矿工半天计算。
5、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私自随意调课,违者调课双方不得享受全勤奖励。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并追究值班领导的相应责任。
7、学期累计事假超过5天,病假超过10天,旷课满1天的,每学期上班、上课、开会累计迟到、早退十次以上的,取消其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十三
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教职工集体办公制度,促进全校教工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2011年度《仁怀市桑树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坚持领导查岗、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必须每天对全校教职工的出勤、办公、上课情况进行督查,如实填写教职工出勤登记册和校务日誌。
二、凡因公、因事、因病请假者,必须到教务处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自己的姓名、请假原因和时间,如提前返校时必须及时销假,并填好销假日期;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而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离岗者均视同旷工;凡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请假需要别人代替请假的,由代请人履行请假手续。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造成缺课现象,除记旷工外,班上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该教师负责。
三、请假1天以内—3天由本校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坛厂小学校长批准。
四、因出公差或学校派出学习视同出勤,但必须到教导处办理离岗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五、教师旷工一节扣款50元,累计计算,早辅旷工一节扣款30元。
六、教师迟到每次扣10元,早退每次扣款50元。
七、教师请事假每天扣款80元,每节扣20元,病假每天扣50元,每节扣10元,且自行调课,需教导处调课的.代课费由其本人承担。具体按教学管理制度执行。家庭有事全学期允许请2天特假,但要自己调课,不扣款。请公假、婚假、丧假的由学校安排代课,并由学校支付代课费。
八、每学期设满勤奖,金额为100元/人。(公假算满勤)
九、严禁在校内、外赌博和酗酒闹-事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校外指学校周边),第二次扣款100元,第三次扣款200元,第四次报坛厂小学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自己负责。
十、严禁霸王假,(捎假条、带口信形式)霸王假算旷工。
十一、在开会时教师在下面开小会、打瞌睡等不遵守会议纪律者,发现一次扣30元。
十二、按通知时间准时开会,旷会扣款40元,请病事假扣10元;迟到每次扣10元,会议中无故早退的,算一次旷会。会议超过半小时后到会按旷会处理。
十三、事假、病假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一个月,迟到5次以上,早退2次以上;旷工1天以上;旷课累计达5节以上;旷会3次以上者;当年度或学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十四、在岗教职工以请病假、事假为由不到校上班的,经查不属实的,视为旷工,并按坛厂小学相关规定处理。
十五、对临时代课的教师实行补贴,每代一节课补10元,由教务处安排,对拒绝代课的教师,算该教师一节旷工,且以后该教师有请假的,教导处不会作安排。
十六、对学校安排有值班(即:课间维护学生安全)的事前未请假不到岗位者每次扣30元。
十七、考勤一月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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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十四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校长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中心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定,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教导主任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小时计(不足1小时计作1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教导主任,以便工作安排。
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教职工就诊一般不超过2小时,并需在离校时交出就诊单,若就诊后不回校,一般应在下午二点半后前往;上午看病应到校后再去;必须清晨做的检查,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清晨急诊,则应及时通知学校并回来补办手续。
5、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6、每月除一次5分钟之内的迟到外,每迟到一次(30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30分钟的视为半天事假。
7、早退如经查实以一天事假论。
8、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
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10元。
3、集体备课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5、值夜旷班扣20元(值日教师负责赔偿损失)。
6、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两天,超出一天扣20元,超出10天以后每天扣10元(连续计算)。
7、体育教师带操无故一次不到扣2元。
8、考试阅卷期间不准请假,却需请假者,不论何种情况一律每天扣20元,旷工一天扣40元。
9、节假日教师值班一次不到扣20元,迟到1个小时以内或中途离岗一次扣5元。
六、量化积分。
1、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旷坐班一节扣1分;上课迟到、溜堂、早退10分钟以内扣2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未签到或未签退一次扣0.2分(含签到迟到);请假一天扣1分,3天以上每天扣2分,旷会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和业务学习一次不到扣2分。
3、大型考试期间请假、迟到、旷工扣分加倍计算。
七、请假期间的待遇及对旷工的处罚。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八、其他。
女教师产假后第一个学期可以不要求坐班和签到签退,但例会和教研活动必须参加。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本规定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执行。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十五
1、教师考勤和师德作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干部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凡病事假全期累计超过一周以上,或者出现旷工、空堂、赌博、体罚学生、同事纠纷等情况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干部。
2、工作时间内被发现打牌者一次罚款100元。
3、旷工半天罚款50元,如果又旷课,按第四条累计。
4、上课、上早晚自习、考试监考在教室外逗留、谈天者,发现一人次扣罚款10元;应上课而旷堂者,每旷堂一节罚款30元。
5、教师白天坐班时间为第1、2、3、5、6节课。坐班时间电话联系在校园内找不到人者,视同旷工,按第三条执行。
6、按要求站参加者升国旗或大课间的.每人次补助10元。
7、全校性活动、各类会议和集中学习教职工一般不准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20元。
8、教职工尽可能不接受家长宴请,不得收受家长礼金和礼物。
9、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充分尊重家长,妥善处理师生和家校矛盾。凡因为教师个人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学生伤害或家长矛盾的,视情节严重情况对当事人予以罚款,并责令其承担相关责任。
10、教职工不得组织学生私自订阅教辅资料,否则所收金额由学校全额退回学生,并由教师个人支付教辅资料费。
12、请假均需由本人亲自向校长请假,并自己调课,将调课情况报教务处备查,如果要由学校调课,则按一节20元补给代课者。公差原则上自行调课和调换相关工作。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病事假等五天以内,自己调课;超过五天,必须自行请人代课,并自行支付相关工资,并按每天50元扣发工资;超过一个月,除按每天50元扣发工资,还将扣发全期的30%绩效工资,并不能享受学校福利待遇。
14、幼儿园教职工、后勤人员参照此制度执行考勤和师德管理。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十六
第二条 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因事、因病或女职工生产等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凡未经请假、请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 各系、处务必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教职工的各类假期均应如实填写在《考勤汇总表》中,并于次月3号前将《考勤汇总表》上报人事处。
第二章 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 第四条 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由医院认定并出具病假证明,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休假。
第五条 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时间在1天以上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按以下规定权限呈报批准后方能离岗休假。
1、教职工请事假,10天及以下由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一个月以下由人事处审批;一个月及以上由人事处转呈学校领导审批。
2、职工请事假,5天及以下由领导审批,报人事处备案。5天以上15天以下由人事处审批;15天及以上由人事处转呈领导审批。
3、中层干部请假执行中层干部请假制度。
第六条 婚假、产假、哺乳假、节育假等计划生育假。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经审批盖章后,报人事处备案。
第七条 探亲假。教职工探亲均利用寒暑假,不得影响教学和工作。教职工请探亲假由部门领导审批,机关职工请探亲假由人事处审批。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亲假,须到人事处登记备案。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教职工探父母一般20天,探配偶一般30天,寒暑假不足天数给予补足。 留学时间在三年以上、婚后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其配偶可申请出国探亲3个月。本人提出申请延期,经批准后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第八条 丧假。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给3天丧假。如父母、岳父母、公婆在外地的,给予一定的路程假,由部门领导审批,来去路费自理。
第三章 有关待遇的规定 第九条 病假。当月病假3天以下,工资照发;3至9天扣发当月津贴100%;10天及以上,扣发当月津贴。根据)130号文规定:工作不满10年的,从第三个月起发给本人职务工资的90%,第7个月起发给本人职务工资的70%;工作满10年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本人职务工资的80%。病假人员的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事假。满3天不满5天,扣发当月津贴50%;满5天及以上,扣发当月津贴;满10天或一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按天扣发职务工资。
第十一条 出国、出境。公派出国研究生的配偶出国探亲,探亲假3个月内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凡在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以外申请出境、出国的教职工均按因私事出境、出国对待,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国探亲一切费用自理。
第十二条 产假、哺乳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哺乳假期间,领取职务工资80%,津贴停发。产假、哺乳假期间的其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津贴和奖金,并按天扣发职务工资和职务岗位津贴。连续旷工超过3天,扣发当月职务工资和职务岗位津贴。连续旷工15天给予辞退。一年累计旷工15天,按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经教育无悔改表现,一年累计旷工30天,给予除名。
为了严肃学校的规章制度,保证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教职工考勤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 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 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事假3天;直系亲属丧假5天,近-亲丧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产准假15天。
12.因学校安排外出或学习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手续同请假手续)。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十七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本制度。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贴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贴10元;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附则。
扣罚现金由当事人在当月内交到财务管理员邱老师处,由学校统一管理,作临时代课费用开支!
教师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篇十八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程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各室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签到和签退。
2、教导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导处、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交教导处登记。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2周以内的,须校长审批;2周以上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已婚育龄女教职工请假,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假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须续假的,必须提供新的计划生育证明。
2、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既有本人书面申请、有学校批准意见、有按时返岗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逾期不销假不到岗的、请假期间在其他单位兼课或做其他工作的、经查明属欺骗性质或开具假证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患有重病(瘫痪、癌症、精神病、传染病等)确实不能正常工作的,由本人(或家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例和费用收据,由学校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办理重症病请假手续。
4、校长县外出发,须提前1天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返回后,要及时销假。
5、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1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6、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导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
7、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8、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9、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假期处理办法:。
1、一般事、病假,符合请假手续的,按《zz镇中心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考核办法处理。
2、病假期间执行以下工作待遇:(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仍发放原工资;(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