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细则篇一
(一) 为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领用程序,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办公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 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和一般办公用品。
1、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公文柜、电脑、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固定资产需要遵守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一般办公用品包括剪刀、透明胶纸、双面胶、橡皮擦、回形针、直尺、订书器、涂改液、美工刀、白板笔、铅笔、水笔、水笔芯、圆珠笔芯、便签纸、笔记本、信封、打印纸、复印纸、复写纸、印泥、钉书钉、大头针、夹子、图钉、菲林袋、档案袋、请假条、报修单、费用报销单、标签、纸杯、计算器、电池等。
3、员工对办公用品应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对于消耗品第二次发放起,必须实行以旧换新。
4、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
5、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私利。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精心使用办公设备,认真遵守操作规程。
二、办公用品计划
(一)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消耗和使用情况,每月25日前编制并提报下月办公用品领用计划,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行政人事部。经相关领导审核后交行政人员进行登记申领。
(二)行政人员核对办公用品领用申请表单与办公用品台账库存后,编制《办公用品申请购置计划表》,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将采购计划单进行采购。
三、办公用品的发放及领用
(一) 个人办公用品的发放
1、办公室新员工入职每人按标准配备笔一支、笔记本一本其他物品根据新员工职位配备。
2、个人领用办公用品应向行政部申请,填写好《个人办公用品申领单》,并在《办公物品领取登记表》上签字即可领用。个人每月领用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10元。
3、行政人员根据员工个人领取情况进行统计。
(二) 部门办公用品的发放
1、白板笔、文件娄、回形针、订书机、废纸娄、扫把等按区域分配,每办公区分配一套。
2、计算器除必备部门配备外同样按区域分配。
3、行政人员根据部门发放所列物品,各部门领用人领取后需签字确认。每个月部门领用办公用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50元。
(三) 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娄、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直尺、鼠标、键盘等耐用办公用品,已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如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个人负责赔偿。
四、办公用品的交接与收回
员工因离职或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需进行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的交接或收回时,应严格遵守交接回收程序。
1、移交人需逐项列出物品清单,接收人在监交人的监督下,仔细点验,遇
有毁损的要求移交人书面标明,视该物品金额的大小情况,是否追究移交人(保管人)的责任,另行处理。
北京朗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xx年4月9日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细则篇二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高陵基地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每月22日前,由各部门将次月《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好,经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统一采购。
2、发放时间:每月4-5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办公用品、劳保的领用手续。
3、领用方法:由各部门主管按照当月申报需求计划数量集中一次性领用,办公品费用一次性由当月领用部门分摊,月底考核。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基地总经理签批审核后方可领用。
4、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以旧换新。
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陕西正能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xx年八月八日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细则篇三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节约开支、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办公用品由行政部负责统一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统一领用办公用品。
2、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注明办公用品品名、数量、领用日期,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3、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机、复印机、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备)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4、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部门办公用品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行政办公室确认,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5、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包括:中性笔、笔记本、文件夹等常用物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辞职,必须将领取的办公用品全部退回。
6、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应部门人员共同负责,人为因素丢失损坏,由本部门自行解决。
7、员工对办公用品应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
8、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