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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加强仓库管理工作,防止产品在使用或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的贮存管理。
1、仓库重地,严禁非仓库工作人员随意出入;有事须进库房时,必须有库房人员陪同。
2、仓库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物品码放应距墙面20厘米以上,必要时,采取上苫下垫措施。
3、仓库内温度应控制在5-38℃,湿度在30-80%之间。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温湿度记录表》。温湿度异常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采取措施。
4、仓库应保持光线充足,保持通风透气,避免阳光直射,不积水,不积尘,不结蜘蛛网,阴雨天气及时关窗。
5、仓库内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6、仓库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应有记录。
7、仓库应定期进行清洁打扫,保持库房环境清洁,配置消防、安全防鼠、防虫、防尘设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工作。
8、对各类养护仪器及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
9、酒精等化学品必须进行隔离存放,搬运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烟火,做好防护措施。
9.1化学品管理职责:采购部负责公司化学品采购。原材料库负责对库存化学品进行管理。
9.2化学品管理规定细则:原材料库对库存化学品进行隔离存放,库区内严禁烟火。库存化学品台帐,标识卡片等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以生产日期为准,按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出库。化学品存放地点应避免高温线照射,温度过高应采取通风降温措施。
10、物品入库/出库管理:
10.1所有原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由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料卡片,原材料和配件要填写该批料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填写仓库物料标示卡。10.2成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库管员根据成品进仓单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填写有关帐、卡。
10.3库存物品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发放的物料必须是检验合格的物料。
10.4原材料、包装材料出库时,由领用部门填写领用单,到库房领用,库管员根据审核后的领用单进行发货。
10.5成品出库时,库管员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出库单》进行发货,详细记录发货数量,编号及货物流向。
10.6所有存货每季度盘点一次,及时填写有关帐,卡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10.7发生盘盈(亏)时,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查明原因,责任人须提交说明报告,如数额巨大,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10.8对于退回的不合格品,库管员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隔离存放,同时做好不合格状态标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10.9仓库内无人时必须关灯,断电,并关好门窗做好防盗措施。
库房管理制度篇二
1、产品入库。外购产品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供应人员填写的《采购入库清单》仔细核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2、对需要质量验收的产品,入库时先标识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品质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产品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
3、判定不合格则需隔离堆放,并标识“不合格品”标识。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5、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6、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清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7、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8、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9、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1、凡属产品配套设备,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专人来领取配套设备,严格按《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2、单位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产品领料单》发放。
4、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产品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5、废品库内物资的处理,要有相关领导的签字,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1、产品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2、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产品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3、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4、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立卡设数,对设备工量具等勤清点检查,以防生锈,发放问题及时处理。
5、做好产品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6、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产品,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7、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保质期限经品质部合格的库存产品)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1、 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 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库房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库房管理制度篇四
医用耗材是用于医院的诊疗,直接作用于病人,甚至须植入人体。它的存放要求不同于普通商场、超市的库房存放,需要有一定的温度、湿度及摆放要求。
1、库房应空气流畅、光线好,温度应保持在20℃、湿度在45~70%,以防医用耗材发霉变质。耗材入库后全部摆上货架,杜绝了地气对耗材的浸湿,冬夏两季使用空调调节室内的温湿度。
2、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如生物蛋白制剂、血气测试片、等按产品的温度要求存放在冷藏柜中。
3、库房分区管理:合格区和待处理区。
4、货架与货架之间的设置应保证一定的宽度,便于空气流通和耗材的取放。为避免医用耗材摆放过期,耗材摆放时应按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先入库的放在上面或前面,后入库的放在后面或下面,确保先进先出、效期近的先出、效期远的后出,推陈出新。
5、坚决贯彻零库存的模式,量出而入、按量采购,对有些科室采用物流式的配送供货,利用最小资金、库存,达到最大的效率。
库房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提高我矿供电质量,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1、地面所有用电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增减,须到机电管理部填写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并由机电管理部安排按指定地点、位置接线,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凡未申请自行增减用电负荷或未经检查验收擅自送电的单位,一经查出,根据增减负荷容量40kw以下扣款500元,40kw(含40kw)以上按每kw加扣50元累计。
2、用电申请单位必须写明设备容量、电压等级、电缆型号、规格、长度、使用地点等。机电管理部负责审批供电系统图,并进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增(减)电力负荷申请簿接入负荷,机电管理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并计量。
3、地面所有线路(35kv、10kv、1140v、660v、380v)变电所及配电点均应分片到单位,责任到人。
4、地面所有变压器(不含箱变)点均必须有合格的栅栏及围墙,一处没有扣责任单位200元,防护不起作用扣责任单位100元/处,并限期完成整改,限期完不成者加倍处罚并停止供电。
5、所有配电点的配电箱(柜)及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均须上锁,配电箱、变电所的门、窗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无锁(或不起作用)每次扣款100元,配电箱及门窗损坏扣款50—100元。
6、地面所有电气设备及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检查发现一处不完好扣款50元,一处明接头扣款100元。
7、机电管理部每月定期组织对地面供电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问题立即下三定表。凡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复查时重复发生的问题每条扣款100—500元。
8、35kv、10kv线路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40/660v、380v线路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各变电所、配电点每月至少检查三次,并建立巡回检查记录簿,发现一次不检查扣款100元,不记录一次扣款50元,记录簿记录不全一处扣款50元,无记录簿扣单位领导100元,并罚单位500元。
9、所有高压配电柜、开关的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整定要符合要求。
10、地面主要用电单位、主要电气设备及施工单位均应安装电度表,每月计量考核。
11、所有220v用电设备、用电场所及临时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按期进行漏电试验。
12、机电管理部负责各用电单位的验收、移交,并落实用电单位的职责。
(一)职责划分。
1、机电管理部负责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的供用电设计计算;高压线路负荷的整定计算工作;对井下供电的负荷增减审核工作;对井下主付接地极、轨道绝缘、杂散电流的测试进行监督考核;对每周瓦斯断电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低压系统计算整定(包括本单位移动变电站和干变),并将整定结果报机电管理部资料员处存档,并负责各种漏电保护试验和每周的风电闭锁试验,并将结果于每周报机电管理部。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的低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的整定计算、试验、测试工作。
4、试验单位每周负责将瓦斯断电试验、风电闭锁试验结果报通风管理部。
(二)电气试验管理。
1、各单位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每月做一次远方漏电试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队组处理,测试结果存档备案。
2、机电队每年要对主付接地极至少检查测试一遍,每天对所属井下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将试验结果存档备案。
3、各队组每班机电工要对其维护范围内的接地系统检查一遍,检查试验要有记录。
4、各队组要对所属的检漏、选漏装置每天试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
(三)电气管理。
1、用电申请管理。
井下新增综采、综掘工作面和其它10kv设备,机电管理部要绘制出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开拓、普掘工作面要由本单位技术员绘制的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图中要有设备型号、容量、电缆型号、截面、长度、整定计算,短路计算等),并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需接火时由安装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核定,方可进行接火。
2、正常生产中新增设备的用电申请。
正常生产中新增负荷,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并在申请单中标明使用地点,新增容量、设备型号、电缆截面、长度、型号等,经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施工。
3、拆除设备的减荷申请。
拆除设备或施工完毕,拆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减荷申请中要注明拆除设备的容量、型号,机电管理部审批后并存档后方可拆除。
需移交的设备,移交单位要填写减荷申请,接收单位要填写增荷申请。
4、各单位填写增减负荷申请后,机电管理部电气管理员要根据实际供电情况,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相关线路上各种保护做相应的整定计算,并通知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整定值并备案。
(四)考核办法。
各单位出现有违《供用电管理办法》的事件时,严格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无申请计划随意增减电力负荷,每次扣责任单位或责任者100元。
2、电力线路、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每台(条)扣责任单位100元。
3、不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各级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扣责任者100元/次。
4、处理供电事故不执行指令,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不按规定组织电气试验(无试验报告单或测验记录)或不按期报结果,均视同无试验,扣责任人100元/次处。
6、对电气试验查出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者,每处扣责任单位100元,每一处保护失灵者,扣责任单位200元,甩掉各种电气保护者每台扣责任单位500元。
(一)所有施工单位、各生活办公场所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矿所属范围内办公、生活场所除可以使用饮水机、空调外,一律不允许使用超过300瓦以上的大功率的取暖、做饭、烧水等电器。
(三)办公场所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取暖、烧水电器时,必须拿申请和安全措施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将使用许可证及安全措施张贴到电器使用处醒目位置,使用前还必须经机电管理部、保卫科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审批程序如下:
2、使用单位到保卫科凭签字后的申请领取使用许可证,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公寓在无人的情况下要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视机,同时矿区供电范围未经许可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磁灶、电炉等用电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用电设备,并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六)办公室、接班室晚上无人后要将照明灯、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备及时关闭,白天在能达到可见度的情况下不得开照明灯。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单位,对单位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库房管理制度篇六
1.主食、副食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库房要定期清扫,保持库房、货架清洁卫生,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兴鑫幼儿园。
20xx年8月。
库房管理制度篇七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一、 为了维护库房管理秩序,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二、 认真做好防高温高湿、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暑、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震、防雷击工作。加强电源、消防器材管理。库内严禁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窗、门要及时关闭上锁。做好对平时温湿度测试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库房的温湿度。
三、 对库房内档案的保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进行一次大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
四、 接收、移出、借阅、销毁档案资料和工作人员调动必须严格严格手续。档案资料要进行消毒、杀虫处理,定期更换防虫药物。建立档案资料、检索工具、设施设备的统计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五、 档案资料排放要整齐有序,调出的案卷入时入库、对号入座,不得放在办公室。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不准堆放公私杂物。
六、 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失密、不泄密,不得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库外或摘抄有关内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查阅利用我馆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凭本人在工作单位或乡镇、村委会、居委会介绍信;查阅利用开放档案亦可凭本人身份证。
二、查阅档案资料,利用者须填写查阅利用档案资料申请单。
三、利用者领出、交还档案必须当面清点,并只能在查阅室查阅档案;不得抄阅与介绍信和申请单上无关的档案资料;不得将档案资料转给他人抄阅。
四、查阅档案时不准在阅览室吸烟、喝茶、喧闹;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圈点、划线、折叠、抽页、裁剪;不准在档案原件和档案馆出示的档案证明上涂改。违者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摘抄、复制档案资料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使用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档案史料摘录卡。制发档案证明由接待人员摘抄或复印,经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专用章,否则不能作凭证使用。
六、查阅机密性质的档案,必须经县委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接待。
七、馆藏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我馆所有,未经我馆同意,任何机关和个人无权公布、出版。
档案销毁制度
一、 为了提高馆藏质量,有效地保护档案,对确认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当进行销毁。
二、 销毁档案必须经本馆鉴定小组严格鉴定后进行,严禁任何个人擅自销毁。
三、 档案销毁前,必须造具销毁清册,输审批手续,报县委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销毁1949年以前的历史档案,必须同时报国家档案局批准。
四、 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销毁地点,并派出两个以后监销人员实施。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 严禁将需要销毁的档案作废品卖给收购商,或作其它用途,严防泄密。
六、 销毁清册应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考。
“十防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防高温、高湿、防火、防光、防盗、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有害气体、防雷击(含防震)工作,根据衡东气候特点及我馆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措施:
一、库房温湿度常测记,适时通风和密闭,使用空调去湿机、使用木炭、化学吸湿剂。
二、库内使用白炽灯,安装铁窗、铁门,报警器。
三、建立消防安全队,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库外设立安全区,消防器材和电源落实到人管理。
四、建立值班责任制,加强巡逻保安全,库房管理设专人,无关人员不入内;接待查阅设专人,防止档案被盗、丢失、撕页、裁剪和涂改。
五、柜内常换防霉防虫药,档案资料进馆先消毒;管理人员勤清扫、勤检查,防止霉菌、虫卵入库内。
六、定期放鼠药,随时关门窗,防止老鼠入库内。
七、库内、库外、查阅室清洁卫生常保持,档案资料、检索工具、档案用品常除尘。
八、库房周围搞绿化,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有害气体。
九、安装避雷设施,及时检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消防安全人员
领导小组
第一负责人:法人代表 局长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档案管理股股长
消防安全员:档案管理股全体人员
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行政管理制度规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二、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以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防火安全意识。
三、组织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部署贯彻。
四、认真组织防火检查、监督,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按消防安全法规,配备和管理好消防安全设施,定期组织消防训练,丰富全员消防安全知识,以达到自防、自救、自卫和自治的需要。
六、对本单位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群众加以扑救,并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库房管理制度篇八
厂中心库房管理办法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
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4.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
库房管理制度篇九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2、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诘,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3、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4、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5、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6、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7、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篇十
1、食堂库房及食品料设立库管员专人管理,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库房保管员须持健康证上岗,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3、库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库账簿,坚持入、出库验收登记制度。未经验收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严禁入库储存。
4、食品原料分类、分架、隔墙(15厘米)、离地(20厘米)安全储存,标识明显。
5、食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缩短储存时间,避免食品原料变质腐烂。
6、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报告制度,经批准及时处理过期、腐烂变质食品原料。
7、库房环境做到防火、防盗、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8、库房卫生定期打扫,储存物品定时整理,保持干燥、通风、整洁,确保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9、库房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10、库房储存食品原料,因库管员的原因造成损失,学校追究库管员责任。
库房管理制度篇十一
1、产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产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产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4、产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6、产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产品有明显标志。
7、贮存产品,应在外包装上标明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定期通风换气。
10、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11、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篇十二
规范仓库的管理,为正常的物业服务和后勤保障及时提供合格物品。
适用于物业服务及xx集团公司所需采购的物品储存的管理。
3.1库房保管员负责物品的储存控制。
3.2总工办或各使用部门负责所需物品的进货检验。
4.1出入库手续。
c)对入库物品、库管员应填写《入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
f)对有储存期要求的物品要保证先入先出,防止过期、变质;。
g)维修用料及保修期内住户、公共设施施工用料凭《维修派工单》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超过保修住户用料凭物业公司财务室开具的收据办理领用手续。
4.2物品码放要求。
a)库内物品要分区、分类码放整齐,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b)库存物品应尽量上架,上轻、下重,保持货架稳定、易取;。
c)怕潮湿的物品,如需放在地上,应采取防潮措施(如铺垫防潮层);。
d)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严格按《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储存。
4.3库房环境要求。
a)室内应防暴晒和风雨侵袭,屋顶不得漏雨,墙面不得渗水,室内保持干燥通风;。
b)不准使用电炉等明火或大功率发热设备,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4.4每半年对库物品进行一次盘点,保持帐、卡、物一致。
zgb-008《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入库单。
领物(料)单。
物品标识卡。
库房管理制度篇十三
第一条凡属本企业的有价证券、权状、执照、合同、营业资金、支票、机密性或重要性的物件等需统一保存者,得放置于保险库中。
第二条总经理得指派专人负责经管保险库。
第三条经管人应审慎保管保险库钥匙,并严守密码,离职或移交工作亦同,如因此而致公司遭受损失,将依情节轻重惩处或依法究办。
第四条经管人应备签收簿,凡入库保存的证件均需签收;出库、借出或移交时,亦应由接收人签收,以明权责。
第五条经管人应将入库证件分公司或分类归档,并将公司、资料名称、数量、移交日期等记入"档案明细表"(附件3.9.7),以利查询。
第六条签收簿及档案明细表应保存五年以上,不得丢弃或销毁。
第七条保险库内物品如有遗失或失窃,应即呈报上级处理。
第八条零星物件应装袋或装订,以免零乱。
第九条盘点方式如下:
(一)经管人得于盘点前将资料、清单备妥。
(二)关系企业用保险库(编号1):每年由总管理处人员盘点一次。
(三)各公司财务部保险库(编号2):每年由总经理室人员盘点一次。
(四)总经理应不定期指派人员进行抽点。
(五)盘点人应于五日内,将盘点报告呈报上级核阅。
第十条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