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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调研报告结尾篇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为贯彻落实xxx、xxx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防汛抗旱检查的通知》(国汛办电〔2019〕1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部工作安排,定于5月开始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各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准备情况,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推进情况,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情况等。
(二)今年以来地质灾害发生情况,重要隐患点、重要区域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地落实防灾责任制、编制防治方案、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
(一)各地自查。各地要抓紧组织开展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自查。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工矿企业、交通干线、中小学校、人员居住集中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指导,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特别是地震高发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生命线工程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防大灾的能力。
(二)部抽查。部地质勘查管理司、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部门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将结合工作安排赴三峡库区、地震灾区、西南山区、西北黄土地区、中部强降雨地区和沿海季风影响区等地进行抽查调研。具体安排由部地勘司提前与相关省厅联系。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准备,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547号)的要求,进一步组织动员,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调研报告结尾篇二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6月初,农经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葛久通的带领下,对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平田乡天灯洋地灾点搬迁工程和北洋镇前蒋村地灾点加固工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征询了部分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我区地处浙中沿海,经常遭受台风暴雨侵袭,西部为丘陵山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到724.5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3%,目前,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的、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山体滑坡等隐患点33处(其中xx年新增4处),分布于9个乡镇、街道的29个村,直接威胁170户567人的生命和285间民房的安全。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健全组织建设。
经过多年完善,全区上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成立了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和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国土部门成立了由局长任总指挥的临灾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技术指导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基层国土所相应建立汛期应急救援中队;相关乡镇、街道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相关村建立了监测体系,确定监测责任人和常年监测员。
(二)加强宣传培训。
宣传方面:利用全国土地日、防灾减灾日、走村入企等活动宣传地灾防治的重要性;制作“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乡镇、村民手中,让老百姓更加直观地了解如何防灾避灾;在地灾点的醒目位置设立地灾警示牌,标注地灾点的具体位置、影响区域及逃生路线等。培训方面:今年4月份,组织全区130多名监测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培训会,邀请专家来上课,并部署防治任务。
(三)强化防范措施。
加强监测系统、预警机制建设。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中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自动站,加密观测点上降水、风力等情况,在富山和上郑两个站增加了土壤水分观测。气象部门根据上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以及未来降水预报,结合本地自动站加密观测资料,会同国土部门对比地质灾害防御区划图,对黄岩本地的地质灾害等级进行预报。同时,配合省气象局工作,确定地质灾害临界面雨量,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立汛期防治制度。每年的防汛期,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部门建立了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检查、汛期值班、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部门均要求规划对象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加大治理力度。
区财政今年安排地质灾害点工程前期经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80万元,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项目100万元。区国土部门本着宜搬则搬、宜治则治的原则,xx年以来,通过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街道)、村(居)的共同努力,累计搬治群众1015户3564人,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2处,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同时,国土部门每年积极向省国土厅争取地质灾害搬迁专项用地指标,用于地灾点的安置用地报批,去年争取到39亩指标,基本解决了地灾点的搬迁安置用地指标。xx年,我区成功申报省第一批《农村山区野外调查与评价》试点,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0万元。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调研组通过此次调研中的所见所闻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存在的问题概括如下:
(一)部分群众思想上还不够重视。
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麻痹心理,认为几十年居住的地方一直没发生过地质灾害,必定安全,对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危害性及防患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调研中,有人大代表反映在地灾点人员转移过程中,群众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西部山区有些农村建房、景区建设等,事前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纳入审批的程序,从而产生一些人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
由于我区地貌的原因,西部山区防治区域较大,遭遇强降雨很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3处,在非村民居住区,富山至决要、头陀至宁溪、北洋至上垟、北洋至平田、屿头至白石公路以及山区其他低等级公路,浙东十八潭、富山大裂谷、划岩山等旅游景区,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现象,威胁车辆、行人、游客的安全。此外,建于山边坡脚的个别校舍、厂房、教堂、寺庙,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三)抗灾救灾能力不足。
一是限于政府财力,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缺口仍较大,一些防治项目经费一时无法落实或仅部分落实。如此次实地察看的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预算为200万元,还未得到全部落实。另外,地灾点群众搬迁补偿标准参照高山移民的政策,由于地灾点的村民大多经济比较困难,建新房的困难很大,导致搬迁工作开展缓慢。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管理人员不足,且人员变动大,业务水平难以持续提高。三是监测设备不足,难以做到全面监测。
我区地质灾害量多面广、稳定性差,山区新的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调研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防灾意识。
我区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抗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让受灾群众做到处灾不慌,防灾有数,避灾有路。要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和配合应急避险、地质治理、搬迁避让等工作,引导群众尽快搬离重点地质灾害威胁区。要提高群众防灾避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政府强制救灾转变为群众自觉主动避灾。
(二)加大排查力度,力求隐患点无遗漏。
我区被列入省第一批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野外调查试点,国土部门要以此次调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山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广度和深度,力求做到排查无死角、隐患点无遗漏。要分析地质灾害成因机理,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和风险评价;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图册,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充实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为全区上下积极主动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提供依据。
(三)加大治理力度,提高防灾救灾成效。
一是要在加强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工作的同时,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患应对、水土保持、河流整治、山塘水库加固除险等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前做好汛前防台抗灾各项准备工作。二是要加快推进重点地灾隐患点的治理工作,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亟待开展,此条道路是三个村的出口,一旦发生险情,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国土部门确定的地质灾害重点隐患点有8个,富山乡6个、头陀镇1个、北城街道1个,区政府相关部门争取在一年内完成对重点隐患点的治理任务,为我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贡献。明年将组织一次跟踪督查,检查治理效果。
(四)加大投入力度,增强防灾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对于年初制定的治理工程预算不足部分和年内新增的治理工程所需经费,及时追加预算,并拨付到位。对于西部山区地灾隐患点需要搬迁的群众,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以促进搬迁安置工作的开展。国土部门要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添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安装使用,并及时检查、维修,做到全面覆盖、全面监测,使群测群防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地质调研报告结尾篇三
根据区xxx会今年的工作安排,6月初,农经工委组织部分区xxx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葛久通的带领下,对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平田乡天灯洋地灾点搬迁工程和北洋镇前蒋村地灾点加固工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征询了部分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浙中沿海,经常遭受台风暴雨侵袭,西部为丘陵山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到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3%,目前,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的、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山体滑坡等隐患点33处(其中xx年新增4处),分布于9个乡镇、街道的29个村,直接威胁170户567人的生命和285间民房的安全。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健全组织建设。
经过多年完善,全区上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成立了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和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国土部门成立了由局长任总指挥的临灾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技术指导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基层国土所相应建立汛期应急救援中队;相关乡镇、街道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相关村建立了监测体系,确定监测责任人和常年监测员。
(二)加强宣传培训。
宣传方面:利用全国土地日、防灾减灾日、走村入企等活动宣传地灾防治的重要性;制作“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乡镇、村民手中,让老百姓更加直观地了解如何防灾避灾;在地灾点的醒目位置设立地灾警示牌,标注地灾点的具体位置、影响区域及逃生路线等。培训方面:今年4月份,组织全区130多名监测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培训会,邀请专家来上课,并部署防治任务。
(三)强化防范措施。
加强监测系统、预警机制建设。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中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自动站,加密观测点上降水、风力等情况,在富山和上郑两个站增加了土壤水分观测。气象部门根据上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以及未来降水预报,结合本地自动站加密观测资料,会同国土部门对比地质灾害防御区划图,对黄岩本地的地质灾害等级进行预报。同时,配合省气象局工作,确定地质灾害临界面雨量,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建立汛期防治制度。每年的防汛期,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部门建立了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检查、汛期值班、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xxx门均要求规划对象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加大治理力度。
区财政今年安排地质灾害点工程前期经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80万元,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项目100万元。区国土部门本着宜搬则搬、宜治则治的原则,xx年以来,通过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街道)、村(居)的共同努力,累计搬治群众1015户3564人,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2处,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同时,国土部门每年积极向省国土厅争取地质灾害搬迁专项用地指标,用于地灾点的安置用地报批,去年争取到39亩指标,基本解决了地灾点的搬迁安置用地指标。xx年,我区成功申报省第一批《农村山区野外调查与评价》试点,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0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调研组通过此次调研中的所见所闻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存在的问题概括如下:
(一)部分群众思想上还不够重视。
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麻痹心理,认为几十年居住的地方一直没发生过地质灾害,必定安全,对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危害性及防患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调研中,有人大代表反映在地灾点人员转移过程中,群众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西部山区有些农村建房、景区建设等,事前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纳入审批的程序,从而产生一些人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
由于我区地貌的原因,西部山区防治区域较大,遭遇强降雨很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3处,在非村民居住区,富山至决要、头陀至宁溪、北洋至上垟、北洋至平田、屿头至白石公路以及山区其他低等级公路,浙东十八潭、富山大裂谷、划岩山等旅游景区,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现象,威胁车辆、行人、游客的安全。此外,建于山边坡脚的个别校舍、厂房、教堂、寺庙,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三)抗灾救灾能力不足。
一是限于政府财力,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缺口仍较大,一些防治项目经费一时无法落实或仅部分落实。如此次实地察看的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预算为200万元,还未得到全部落实。另外,地灾点群众搬迁补偿标准参照高山移民的政策,由于地灾点的村民大多经济比较困难,建新房的困难很大,导致搬迁工作开展缓慢。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管理人员不足,且人员变动大,业务水平难以持续提高。三是监测设备不足,难以做到全面监测。
三、几点建议。
我区地质灾害量多面广、稳定性差,山区新的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调研组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防灾意识。
地质调研报告结尾篇四
2013年以来,地质环境监测站按照市局和市应急中心的工作要求和年初与局机关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安排部署,我站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现就各项工作简结如下:
一、学习方面:
按照局里年初安排,我站认真组织人员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领会关于资源环境有关章节的论述,并就地质环境及灾害应急防治做了细致探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学》及每期《地质矿产报》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沟通,撰写学习及心得体会1万多字。通过系统学习,对国家关于资源环境的方针政策有了更进一步了解和理性的认识,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思路开阔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工作能力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二、主要工作。
措施、应急处臵和责任人员,做到了“一点一案”。7月26日以来,邀请省市地勘单位专家8名,组成4个调查评估组,利用4天时间,对全县18乡镇已发生的161个地质灾害点,跋山涉水深入险情一线,逐一进行了现场勘查和危险性评估。与专家组一道针对每个灾害点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评定了灾害类型规模,预测发展趋势,并分别提出了应急处臵措施和防治建议,对适宜进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点提出了修复、加固等工程治理建议,为受灾群众搬迁避让方案和灾害重建规划制定提供了依据。
刷方以及开挖23000立方米;土方外运11400立方米;土方回填:9600立方米;锚固工程:锚索:704米;锚杆:8493米;排水渠:114立方米,计划在2014年6月底完成全部工程并申请省市验收。
6、完成“矿山复碌”项目的前期调研摸底工作。按照“三区两线”原则和要求,上报了我县相关矿山企业地质环境复名单和基本情况。
7、灾后、我站按照市局的安排编制完成《甘肃省中东南部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清水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震灾后重建规划意见》、《暴洪灾后重建规划意见》及《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意见》,共申报大型、特大型项目19个(其中大型6个,特大型13个),项目资金概算亿,作为我县项目储备,已报省厅审查备案。
8、协助矿产开发管理股完善我县矿业数设臵方案及地质矿产勘查管理办法的制定等工作。
9、完成区域地质灾害及新农村建设和异地搬迁选址危险性评估的前期踏勘调查及灾评费用统计。如草川铺乡水泉村、远门乡庙台村、土门乡梁山村阵窑组等68处。
10、按照市局的要求,配合其他股室人员对受灾严重的乡镇进行了摸底,共确定避难场所71个,占地面积平方米,容纳人数121916人。通过调查摸底统计,为我县今后自然灾害避难场所建设提供了一手资料奠定了基础。
防治工作的高效开展。
3、学习的主动能动性不足,思想上有惰性,对政策法规的理解不深不透,多时仅停留在表面,影响到具体工作中,政策把握不深,专业知识相对欠缺等问题。
4、全站人员对地质环境站工作职责和责任的认识上还有差距,总认为不下雨就没事,没有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有麻痹思想存在。
5、环境监测站专业人员偏少,亟待加强,办公设施不完备,亟待改善。
四、2014年度工作打算。
1、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搞好应急处臵,健全防治长效机制。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制度,形成规范性文件。
地质调研报告结尾篇五
市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号文件精神,我县镇已被列入国土资源部煤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项目自北而南包括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片区十一个片区,治理面积12725.4亩。现将项目情况报告如下。
镇位于我县市西南部山区,距县城公里,全镇辖万人,面积平方公里。该镇是我县的产煤大镇,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累计开采原煤万吨,占全县同期煤炭产量的%。地下资源的大量开采,在极大地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起镇%的地表沉陷,并诱发大量的地质灾害,矿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给全镇的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及社会安定造成了极大影响。
一是采空区塌陷裂缝。镇煤矿采区地表90%是农耕地。截止底,驻镇国有统配煤矿及乡镇煤矿的采空区面积达到*平方公里,折合万多亩,涉及到个村庄,其中已形成塌陷裂缝面积约*万多亩,占耕地面积%,严重塌陷造成耕地荒芜约亩,占耕地面积的*%,导致大量地表崩塌、滑坡、沉降、裂缝、塌陷。同时造成地面房屋裂缝,地面道路等交通设施、水利设施遭到破坏,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
二是地上水断流,地下水破坏。煤矿疏排水及洗煤厂等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地表水体,使全镇境内的季节性河流基本干涸、污染、断流,地下水大量渗漏,地下水系遭到破坏,矿区水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目前,全镇有*村户人畜饮水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不少群众以*元/吨的价格从附近乡镇“买水吃”,农田灌溉用水更无从谈起,人畜饮水成为农民最关注、最需要解决的“头等大事”。
三是煤矸石自燃。该镇目前有六个矿渣堆,煤矸石总放量约三千多万方。破坏占用土地205.85公顷,煤矸石自燃释放出的一氧化硫、二氧化硫、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直接危害到*个村群众的生产生活。而矸石中含有的硫化物,经雨水冲刷,细小颗粒顺流而下,使河流两旁的土壤酸化,影响农作物生长。另外,该镇残煤自燃分布范围广面积大,多处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对整个镇空气质量危害严重。
四是边坡失稳。片区每年两季,均会出现山体滑坡,土体崩塌范围内植被尽遭破坏,潜在威胁公路长200米。村庄后山的滑坡由于雪压及采空区塌陷多种因素影响又有蠕滑迹象,时刻威胁着几百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此看来,镇煤矿地质治理项目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我们从9月开始组织实施该项目,12月18日,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财政部、国土部以财建()号文批准立项,成为全省仅有的六个国家级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项目之一。项目批准后,我们及时协调聘请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组织勘测设计。目前已收集了镇近50年的水文地质气象资料、煤矿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煤矿地质环境灾害治理平面布置图和现状图、15个灾害片区的村庄地形图等资料,整理归类并作数字化处理。利用国际上先进的rtk卫星测量系统,完成了各片区的静态gps控制点的测量定位工作和近3平方公里的地形测量工作。并初步踏勘了20个村19个灾害片区近20平方公里的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基本了解和掌握了该镇目前存在的地质灾害种类和程度。
镇煤矿地质治理项目施工在即,可能会遇到一系列的情况和问题,其中如何对待“尾矿”是一个绕不过去并且必须一次性彻底解决的问题。在长期的煤炭开采后,镇目前存在*块总面积*平方公里的原国有统配煤矿以及乡镇煤矿因无法开采而产生的边脚料,废弃矿,不属于国家规划区,不是正式的井田,而是历年历次关闭煤矿的弃采矿、边脚料。在此次地质环境治理中,如果对这些尾矿不进行治理,不达到煤层底板,将达不到项目彻底治理的效果。而且实事求是地讲,这部分尾矿如果放弃不管,可能会产生新的自燃,既损失了资源,又将引发新的生态问题。一定程度上,也给私挖滥采行为提供了一个可乘之机,对全县的安全稳定带来负面影响。与此相对应的是,镇煤矿地质治理项目在同类矿山中极具代表性,治理项目涉及内容多,治理难度大,治理资金缺口巨大是项目实施中的最大困难。如果可以对这些尾矿进行同步开采,既减少了不安全、不稳定隐患,又能进一步增强治理效果。开采收益还可以对治理资金进行必要补充。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恳请市政府允许我县在镇煤矿地质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这部分“尾矿”进行彻底开采。我们将在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争取国家、省级政策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努力把这一民心工程办实、办好,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使镇的生态环境成为全县一流的宜人、宜业、宜居环境。
地质调研报告结尾篇六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根据区xxx会今年的工作安排,6月初,农经工委组织部分区xxx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葛久通的带领下,对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平田乡天灯洋地灾点搬迁工程和北洋镇前蒋村地灾点加固工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征询了部分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3%,目前,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的、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山体滑坡等隐患点33处,分布于9个乡镇、街道的29个村,直接威胁170户567人的生命和285间民房的安全。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健全组织建设。
经过多年完善,全区上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成立了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和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国土部门成立了由局长任总指挥的临灾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技术指导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基层国土所相应建立汛期应急救援中队;相关乡镇、街道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相关村建立了监测体系,确定监测责任人和常年监测员。
加强宣传培训。
宣传方面:利用全国土地日、防灾减灾日、走村入企等活动宣传地灾防治的重要性;制作“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乡镇、村民手中,让老百姓更加直观地了解如何防灾避灾;在地灾点的醒目位置设立地灾警示牌,标注地灾点的具体位置、影响区域及逃生路线等。培训方面:今年4月份,组织全区130多名监测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培训会,邀请专家来上课,并部署防治任务。
强化防范措施。
加强监测系统、预警机制建设。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中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自动站,加密观测点上降水、风力等情况,在富山和上郑两个站增加了土壤水分观测。气象部门根据上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以及未来降水预报,结合本地自动站加密观测资料,会同国土部门对比地质灾害防御区划图,对黄岩本地的地质灾害等级进行预报。同时,配合省气象局工作,确定地质灾害临界面雨量,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建立汛期防治制度。每年的防汛期,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部门建立了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检查、汛期值班、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xxx门均要求规划对象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加大治理力度。
区财政今年安排地质灾害点工程前期经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80万元,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项目100万元。区国土部门本着宜搬则搬、宜治则治的原则,2005年以来,通过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村的共同努力,累计搬治群众1015户3564人,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2处,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同时,国土部门每年积极向省国土厅争取地质灾害搬迁专项用地指标,用于地灾点的安置用地报批,去年争取到39亩指标,基本解决了地灾点的搬迁安置用地指标。2012年,我区成功申报省第一批《农村山区野外调查与评价》试点,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0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调研组通过此次调研中的所见所闻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存在的问题概括如下:
部分群众思想上还不够重视。
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麻痹心理,认为几十年居住的地方一直没发生过地质灾害,必定安全,对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危害性及防患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调研中,有人大代表反映在地灾点人员转移过程中,群众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西部山区有些农村建房、景区建设等,事前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纳入审批的程序,从而产生一些人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
由于我区地貌的原因,西部山区防治区域较大,遭遇强降雨很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3处,在非村民居住区,富山至决要、头陀至宁溪、北洋至上垟、北洋至平田、屿头至白石公路以及山区其他低等级公路,浙东十八潭、富山大裂谷、划岩山等旅游景区,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现象,威胁车辆、行人、游客的安全。此外,建于山边坡脚的个别校舍、厂房、教堂、寺庙,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抗灾救灾能力不足。
一是限于政府财力,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缺口仍较大,一些防治项目经费一时无法落实或仅部分落实。如此次实地察看的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预算为200万元,还未得到全部落实。另外,地灾点群众搬迁补偿标准参照高山移民的政策,由于地灾点的村民大多经济比较困难,建新房的困难很大,导致搬迁工作开展缓慢。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管理人员不足,且人员变动大,业务水平难以持续提高。三是监测设备不足,难以做到全面监测。
三、几点建议。
我区地质灾害量多面广、稳定性差,山区新的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调研组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防灾意识。
地质调研报告结尾篇七
近年来,因资源开发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对当地群众的生活、生产以及地方经济的发展造成很大影响,不但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也受到国内多种媒体的关注。根据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市委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题调研组,于4月29日至5月13日,深入榆阳、神木、府谷、横山4区县,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专题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煤炭开采引发的主要问题。
榆林煤炭资源富集,全市石炭一、二叠纪煤田含煤面积与国土面积相当,侏罗纪煤田含煤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56%,煤炭资源预测储量为2714亿吨,探明储量为亿吨。全市现有榆阳、神木、府谷、横山、子洲、米脂6个产煤区县。xx年生产原煤亿吨,其中,榆、神、府、横4区县生产原煤亿吨,占全市总产量的%。
四区县xx年煤炭采空塌陷区情况统计表。
表一单位:平方公里、亿吨。
储煤面积生产井煤炭。
(万吨)采空区已塌陷区。
面积占总。
面积%面积户人口面积户人口。
榆阳540076218004727122。
神木4500591901036617019288197。
府谷135942132xx11089310。
横山18384530335100001861956。
合计3731236628059585。
一、环境和社会问题。
(一)煤炭资源开发引起地表塌陷。
据本次调查统计,到xx年底,全市因煤炭开采形成的采空区面积达平方公里,且以每年10平方公里以上的速度增加。已塌陷面积平方公里,造成大量的地表设施损毁。据不完全统计,已造成2805户、9585人受灾,已损毁和影响房屋4500多间,损毁水浇地3160多亩、旱地21500多亩、林草地55290多亩。此外,还有道路、工厂、水坝、输电线路等设施的损坏。
(二)引发地表水及地质水系的破坏。
榆林地下水的蕴藏较浅,煤炭开采必然穿过隔水岩层,破坏地下含水层结构,造成区域性地表水泄漏、地下水位下降。据调查,神木县已有10条河断流,20多眼泉井干涸。境内主要河流窟野河全年2/3时间断流,变成季节河。中鸡镇束鸡河村受活鸡兔矿影响,3座水库、18眼水井全部干枯,当地群众被迫到10里外取水。大柳塔镇母河沟村、双沟村受大柳塔煤矿影响,造成水源枯竭,200多亩水地、100亩果园全部弃耕绝收,户均经济损失每年约1万多元。全省最大的内陆湖红碱淖近6年水位下降3米,水面由6年前的万亩缩减到不足7万亩。全市湖泊由开发前的869个减少到现在的79个。
(三)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
资源开发过程中,矿井建设、道路修建、露天开采、废弃物堆置、地面沉陷、水位下降等,直接间接造成了大面积地貌和植被的破坏。据市林业局不完全统计,截止xx年全市矿区直接占用和破坏林地面积已达130平方公里;定、靖的油气开发破坏地表植被面积达100多平方公里。据环保局资料显示,榆林水土流失面积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年输入黄河泥沙约亿吨。
(四)“三废”污染影响人居环境。
大气污染,由于煤层气排空、煤炭加工企业废气直接排放、运煤道路扬尘等,造成大气污染。部分矿区大气中的sd2、no2、总悬浮颗粒三项污染指标严重超标。水体污染,窟野上游乌兰木伦河穿矿区流过,沿河5家煤矿和1家洗煤厂的废水、废渣直接排入该河,导致窟野河下游水质严重恶化,进而使黄河水受到污染。废渣污染,矿石、废渣等固体废物中含有酸、碱、毒及放射性或重金属成分,经风雨阳光及自然作用后,通过地表水体径流、大气飘尘,对周围的土地、水域和大气造成污染,其影响远超堆置场所的地域和空间。
(五)煤炭资源开发引起的民生问题。
在本次调查的4个区县中,榆阳、神木是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府谷、横山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煤炭资源的开发,不但没有使当地群众富裕起来,而且造成了新的贫困群体。采空区塌陷,使2805户、9585人受灾,眼前的生活困难和长远的生计问题,成为矿区不稳定的重要诱因。近年来,矿区群众针对神东公司上访已达100多批、4000多人次,其中有300多人次集体进京、赴省,越级上访。
二、治理环境和安置受灾群众的主要做法。
(一)各县的恢复治理和群众安置工作。
1、规范管理办法。
在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具体标准和办法的情况下,各县积极探索恢复治理的有效途径。府谷县先后出台了《府谷县煤炭采空区塌陷恢复治理搬迁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关于要求各矿山企业开展植树造林绿化整治矿山生态环境的通知》、《府谷县xx年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年度计划》等文件;神木县制定了《关于煤炭行业地企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都从规范开采、评估鉴定、补偿标准、实施办法等多方面做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但只能对市县管理的地方煤矿起一定作用。
2、多方筹集资金。
府谷县补偿费按煤矿的生产或销售数量提取,县境内国有、乡镇煤矿按销售数量每吨提取3元,县境内大型煤电、煤化工等项目的配套煤矿按实际产量每吨提取1元;神木县对乡镇煤矿因煤炭开采造成的耕地起旱、林草枯死、环境污染、水源渗漏的按吨煤2元提取。统一收取,纳入专户管理。但中省企业并不执行地方规费。
此外,还有动员企业捐资和政府投资等办法。
3、加强环境治理。
神木县结合退耕还林等全县整体工作,十多年来累计造林360多万亩,种草180多万亩,林草覆盖率较过去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府谷县要求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xx年以来累计投入绿化资金万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并未能遏止环境恶化,环境欠账越来越多。
4、认真解决矿区受灾群众生活问题。
(1)政府主导,企业出力。府谷县结合新农村建设“双百”工程,动员企业捐资亿元,对矿区群众进行集中搬迁,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生存、生活、生产问题。据统计,xx年以来,已累计投资万元;神木县地方煤矿xx年用于矿区塌陷治理和搬迁费用40099万元,使地方煤矿塌陷区受灾的群众得到了较好的安置;横山县按照退耕还林的补偿标准和办法,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
(2)企业主动,积极奉献。府谷县保榆煤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彪,目前已投资xx多万元,将塌陷区的新民镇芦草畔村整村搬迁,为80户村民每户修建一栋320多平方米的别墅式住宅,并统一供水、供电,配套学校、医院、戏院、书店等;为村上兴修水地300多亩,发展大棚蔬菜,绿色养殖等;为村上组建扶持一支施工队,解决了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以井口占地,为全村每户农民每年补助4—6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的长远生计。神木县店塔镇老张沟煤矿,年产15万吨,占有储量仅1000多万吨。矿长杨文清,吸收老张沟村的所有农户在矿上入股,每户年分红2—3万元;吸收所有失地村民在矿上打工,人均年收入7000多元;主动出资40万元为村上修了一条水泥路。使全村户均年收入7万余元,家家都有小轿车,生活安定富裕。
(二)省属煤炭企业的恢复治理和安置工作。
陕西中能煤田有限公司榆阳煤矿,在没有发生塌陷前,提前实施地面搬迁事宜。xx年10月,建成23套新房,每套占地1亩,二层小楼,三室两厅二卫,每户还有一个牲畜圈。
目前,已投入资金万元,其中旧房补偿9户、户均万元,计万元;耕地补偿40亩,每亩1200元,计万元;征地费用亩,每亩7万元,计万元;新建住房每户建筑面积200m2,计万元。由于各项工作到位,群众非常满意。
其余省属企业煤矿没有发生塌陷,也没有搬迁。
(三)中央所属煤炭企业的恢复治理和安置工作。
神东公司所属煤矿8个,均在神木县境内。xx年生产原煤亿吨,占神木总产量10366万吨的;已形成采空塌陷区平方公里,占神木县塌陷区的%;涉及人口7792人,占神木县塌陷区涉及人口8197人的。
1、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据神东公司介绍,对塌陷区环境治理方面主要采取地表裂隙回填和植树种草等方式进行治理。在资金保障上,公司从吨煤成本中提取元环保资金,目前已达每年5000万元,专门用于环境保护。截至xx年底,公司集中治理投入累计达亿元。矿区开发面积59平方公里,生态治理面积达到153平方公里。
据本次调查,煤田开发以来,神东公司在神木县境内的造林面积累计不足7平方公里,且主要集中在公司总部及生活区周围,对远离城镇和交通干线的大面积采空区和塌陷区没有采取任何治理措施。神东公司原煤售价及企业利润增长了十几倍,而支付地方吨煤元的地表塌陷治理补偿费,十年没有改变,相对于恢复治理所需的巨额资金来说,只是“滴水车薪”。
2、塌陷区群众的安置工作。
根据神东公司介绍,神东矿区安置工作始于xx年,主要是与群众协商,采取货币补偿的办法;xx年以后,调整为统一建房搬迁安置,累计用于塌陷补偿资金为15560万元,以7792人计人均19970元;截止xx年末,共搬迁26个村民小组820户约2507人,近一半的搬迁人口得到了有效的移民安置,并先后在神木境内投资800万元,通过打井和实施引水等方式,解决了部分人的饮水问题。
据本次调查发现:神东公司的安置远不及地方煤矿,近年来国内各种媒体记者关于“生态灾民”的报道,均属其采空塌陷区。一是安置人数少。已搬迁安置2507人,占塌陷涉及人口7792人的,尚有5285人没有解决。二是补偿标准低。神东公司给搬迁户补偿:每户拆迁费万元,砖混结构房480元/m2,窑洞补200元/m2;收取搬迁户每户征地等杂费万元,住房均价860元/m2。除补偿款外,入住户要每人另筹约万元左右。本是件好事,却增加了群众负担,入住后的物业费、煤水电费约xx—3000元,不少户住不起,有的困难户则根本无钱入住。三是生计无着落。异地搬迁使搬迁户成了失地农民,没有经济来源,两手空空的农民长远生计成了最大的问题。记者毛海峰、丁静的报道:“陕西煤炭塌陷区见闻:谁夺走了我们的家园?”(《经济参考报》),记者陈钢的报道:“陕西神木:财政收入、生态灾民双激增”(《各界导报》)、“富财政与穷百姓:西部强县的艰难民生”(《瞭望新闻周刊》)、“谁为‘生态灾民’的长远生计埋单”(《新华调查》),记者原二军的报道“谁动了神木的‘根’?”(《中国环境报》第5版)等等,反映的都是神东公司所属塌陷区受灾群众的生活状况。
生态环境问题的成因。
一、超设计能力开采。
由于近年煤炭价格一路上扬,逐利的本能使煤炭企业超设计能力开采成为普遍现象。神东公司所属8个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990万吨/年,xx年实际生产原煤6180万吨,是设计能力的倍。这种超设计能力的掠夺式开采,其结果:一是使较长时期内显现的环境问题在短期内叠加,加剧了对地质环境的破坏;二是企业只顾多挖快采,忽视保水采煤、综合利用、采空区的防护处理等等,使开发中增加了不应有的环境破坏。三是煤矿服务年限缩短,生态难以恢复,《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变成了一纸空文。
二、资源的无偿使用。
由于市场配制资源的制度尚未形成,企业大都以无偿划拨或不合理的低价获取资源,其结果一方面是开发者不珍惜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粗放式经营。资源浪费严重,环保缺少资金;另一方面是社会收入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拉大,社会矛盾凸显。
三、恢复治理机制缺失。
目前,虽有《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但只是对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损失范围和程度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对赔偿方式、补偿标准和恢复治理措施并无统一具体的规定,企业生产的环境成本外部化、社会化,“谁破坏、谁治理、谁赔偿”的机制无法落到实处,治理经费悬空,生态环境破坏无人埋单。
四、财税体制不完善。
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赖以进行的生态系统,在性质上属于公共产品。当行政号召和市场机制都无法保证和激励人们去保护生态环境时,就应当由政府来承担责任,但由于现行税制不完善,导致资源开发过程中利益分配机制失衡,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地方政府根本无力负担。xx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亿,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亿元。据有关专家测算,每采一吨煤,就会破坏地表水吨,破坏和消耗与煤炭伴生的矿产资源8吨,破坏生态资源的总价值达元;依此计算,榆林市xx年产煤12366万吨,仅采煤的环境代价亿元,远大于当年地方财政收入亿元。
在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榆林将面临着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等多重社会重任,然而,低下的经济效益,薄弱的资金积累能力却使地方财政入不敷出,这种负担过重与可支配财力有限的矛盾,形成了榆林未来经济发展的两难选择,根本无法支付修复、治理环境的巨额费用。
五、补偿安置缺乏依据。
目前,对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灾民”,没有一个有法律效力的鉴定办法、补偿标准、具体措施。每当出现灾情,只能是企业和群众协商,必要时政府居中协调并尽力资助。一般只是解决了群众眼前的困难,而长远的生存和发展则没有着落,由此形成和积累了许多问题。“谁为生态灾民的长远生计埋单?”说到底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靠体制机制来回答,否则,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六、资源开发难以惠及百姓。
由于种种原因,榆林能源资源开发,逐步形成了中、省企业和外来资本为主体的开发模式。而在转化项目配套的大型井田中,几乎全部为外来资本。在这种开发模式下,利润企业拿走了,税费大都上划或转移到资源输入地了,只有环境破坏长留当地。既使资源开发产生的巨大利润大部分流向市外,又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及矿区群众的脱贫致富。最终是“央企‘吃肉’,地方‘喝汤’”(《市场报》,xx年12月8日第1版,记者王欲鸣、杨一苗、刘文国),也给日渐增多的“生态灾民”的搬迁安置,以及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带来很大困难。
对策与建议。
上述问题,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快速发展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深化改革,逐步完善体制、机制和各项政策。为此,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一、申请综合配套改革。
榆林在近xx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和积累了许多矛盾和问题,比如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税收与税源严重背离的矛盾、经济增长快与农民增收慢的矛盾、基地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矛盾等等,在资源型城市中具有明显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体制机制的改革。为此,建议省上,抓住国家正在部署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将榆林列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期通过综合配套改革,克服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促进能源化工基地及地方经济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灾民”的生存、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
二、试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建议省上,参照外省区的做法,尽快研究制定陕西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1、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应当停止对各类资源的行政划拨,停止无偿或低价出让资源。国家应尽快制定资源价格体系,为开发企业配置资源,应“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2、创新制度设计,建立平等的市场准入机制。应深化能源工业市场化改革,由政府做好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用招、拍、挂的方式选择投资者,为各类企业参与能源资源开发,创造平等的准入和竞争机制;外来投资的大型资源开发企业,应吸收当地企业以资本入股,保障开发地有一定的投资权。3、制定资源综合开发的详细规划。通过国家规划、法律和法规的的权威性,解决煤、气、油、盐等资源重叠的开发和伴生资源综合开发的问题,解决超计划、超设计能力开采和资源浪费的问题,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能源化工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开发矿产资源,必然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这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结果。关键是榆林的资源开发重蹈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没有做到资源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环境并重,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榆林市跨越式发展,最重要的是跨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为此,建议省上:1、组织有关专家,对榆林资源开发所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普查,作出权威的鉴定评估,并研究修复方案。2、建立“谁破坏、谁付费,政府统一治理”的环境补偿机制。按照国家xxx《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xxx或省人大制定矿区沉陷、“三废”污染等治理补偿办法及细则,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明确企业环境保护和补偿的主体责任,明确补偿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法等,形成地方法规。3、对所有开发企业收取环境治理保证金,防止矿井关闭后所属采空区出现的塌陷问题。4、所有用于生态环境的经费全部纳入“环境保护治理基金”专户,由政府统一治理。
四、均衡利益分配机制,提高地方自我发展能力,解决“生态灾民”的长远生计问题。
建议省上争取国家在以下四个方面调整完善财税体制:1、按照税收与税源相一致原则,改变纳税地点。在资源地从事开发的企业,应在税源地纳税,以解决税收与税源背离的问题,防止不合理的税收转移,提高市县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能力。2、调整原煤、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收政策。将计征依据由从量计征改为从量从价合并计征。从量,要依据企业消耗的资源量而不是销量。从价,要依据市场价而不是调拨价或内部结算算价。达到合理征税,保护资源的目的。在计征依据未改之前,调整榆林资源税税额,原煤调整为5元/吨,原油调整为30元/吨,天然气调整为15元/吨。以此调节级差收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3、充分发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对总部设在西部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而总部不在西部、仅在西部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不实行优惠,以此加快西部发展,缩小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4、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一是适当提高地方分享比例。将增值额和所得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60%和40%进行分成,达到既保证中央又兼顾地方的目的。二是建议中央对资源输出地加大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强地方统筹经济、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建立资源输入地对输出地的补偿机制。
五、制定解决矿区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暂行规定。
目前,对煤矿塌陷区群众的搬迁安置没有相应的政策依据,随意性很大。农民是弱势群体,很难保障自身权益。政府又无法采取行政措施,只能居中调停。若是中央企业,根本不执行省及省以下政府规费,即便是属于行政属地管理的事项,市县政府也不能有效行使职能。因此,建议省上研究制定完善安置矿区受灾群众生存生活生产问题的暂行规定,并通过省人大形成地方法规。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确定损害鉴定标准;二是确定补偿标准,并细化到土地、树木、房舍、棚圈、水井等等;三是明确安置搬迁办法。属于搬迁的农户,新建房应该等面积置换;对已有损毁房屋又不能及时搬迁的,则应在迁居前补偿房租、生活费(中能煤矿每户每月补偿900元)等等;四是对异地搬迁的农户,要考虑他们长远的生产生活问题。对井田范围内的农民,以土地入股企业,解决他们失地后的经济来源问题;可用开发收入设立基金,定期向失地农户发放补贴。借鉴国外的“社会分红”理论,将政府投资从资源和土地中获得的利润,拿出一部分作为“社会分红”分给失地农民;可由煤炭企业创造条件,力争为失地农户提供一个就业岗位;对无劳动能力的,企业要参照农村“低保”、“五保”等方式,为他们的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问题。
地质调研报告结尾篇八
按照《xx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近期地质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通报的通知》及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对我乡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排查工作,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20xx特大地震后,目前,我乡共7个点,2个市县级:南村坝村十组:牌楼岗;烟溪沟村十六组:小河子。5个乡镇级:南罗坝村团结组:后山滑坡;南罗坝村六组:堰坎上;烟溪沟村十二组:方家平;烟溪沟村十三组:石灰窑;烟溪沟村十五组烂地头。其灾害类型主要是不稳定斜坡和滑坡两种。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加强领导。地震之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将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包到每一位乡、村、组干部,并与监测人员签订了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目标责任书发放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应急调查等防治措施。
二是制定防治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及时制定全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防治方案及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预案,逐一落实防灾责任人及监测人员,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并设立警示牌,将防灾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成立了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民兵应急抢险队伍。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三是加大宣传、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通过张贴宣传画、办培训班、地质灾害逃生避险演练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自觉防灾、全民减灾、确保一方平安。
一是广大干部群众防御地质灾害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心理。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的指导,对地质灾害发生规律等知识不深,预报预警能力不强,监测工作全靠土办法。
二是群测群防基础薄弱。我乡牌楼岗、方家平道路条件都很差,抗灾能力弱。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和专业知识的缺乏,一些监测员的监测工作不够规范,影响了监测结果。
三是标示标牌有残损。有一些避险路线牌被损毁或遗失,避险明白卡已经风化,一些已经被老百姓遗失。
四是地质灾害搬迁安置问题。一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因经济和土地等原因不原搬迁。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加大对如何监测、如何防灾、救灾等知识的宣传,把宣传重点放在村组,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把政府强制的被动抗灾转化为群众自觉的主动避灾。
二是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全民参与防灾、抗灾。进一步完善乡、村、组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动组织各单位(部门)和群众共同参与开展群众性的监测和预防。实行分片包点、群众自测,加大监测力度,全面实现对灾害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让。
三是积极探索防御地质灾害的治本之策,将搬迁避让工作进行到底。搬迁避灾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治标”转向“治本”的重要措举,已成为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种新趋向。针对我乡部分地区受灾害威胁的农村散户,搞工程治理得不偿失,在考虑群众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基础上,鼓励和动员灾害易发区群众搬迁,做到主动避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根本上解决山洪地质灾害威胁问题。
地质调研报告结尾篇九
为尽快启动××乡××村平田村民小组地质灾害点整体搬迁安置项目,充分考虑搬迁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乡于xx年5月初对搬迁点和安置条件等进一步进行了实地祥细地调查分析,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平田村民小组基本情况:平田村民小组于1955年移民下坝进驻,隶属××乡××村,该村民小组座落于××盆地北段东部边山坝结合部位的缓坡地带,地势东高西低,主体结构松散,稳定性差。距乡人民政府10公里,有农户85户353人,有耕地890亩,其中水田266亩,旱地624亩,人均耕地面积2.3亩。xx年末,人均占有粮食300kg,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距村委会、村完小及卫生室5公里,群众赶集、子女入学就医等条件不好。主灌渠上东沟以南北走向从寨子上边通过。2005年以来,由于受崩龙田煤矿跨河采煤的影响,上东沟以下地表出现渗水,平田村民小组85户农户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地表滑坡造成62户住房墙体拉裂变形,至今为止,已有5户人家8栋房屋倒塌拆除,基础设施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二)煤矿的基本情况。
崩龙田煤矿原属××农场(现保山监狱)的自办煤矿,1958年始建小煤窑供农场自用,开采区在××河的西岸。1988年扩建到2万吨。1993年扩至3—4万吨/年。1995年扩建至6万吨。后来昌宁红星煤矿与崩龙田煤矿同时就大河东侧平田村民小组下面的储煤开采作了规划设计,但因技术投资等原因,两家业主都未开工,后经昌宁县人民政府出面与××农场协商,经批准,于2000年两家共同联合开发,当时地质灾害点下面储煤的采矿权属昌宁红星煤矿。联合时,农场以河西储煤和资产入股,控股65%,昌宁红星煤矿以河东储煤和200万元入股,控股35%。于2000年3月正式联合运营,2000年底红星煤矿的管理人员和工人撤回,由监狱单方进行管理经营。每生产一吨煤支付给红星煤矿10元。2004年改为9元/吨。现开采规模已达9万吨/年。开采区于2005年跨河延伸到××河东岸平田村民小组驻地下边,现为主矿区。到目前为止,矿区河东岸地下储煤仍有900多万吨,可采储煤400多万吨,按现有开采能力可供近50年开采。
(一)居住区受灾情况:该村民小组座落于××盆地北段东部边山坝结合部位的缓坡地带,地势东高西低,主体结构松散,稳定性差。加之主灌渠上东沟以南北走向从寨子上边通过。2005年以来,由于受崩龙田煤矿跨河采煤的影响,上东沟以下地表出现渗水,平田村民小组85户农户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地表滑坡造成62户住房墙体拉裂变形,至今为止,已有5户人家8栋房屋倒塌拆除。目前旱季仍有6户人家的面房畜圈里出水,且出水量在增加。房屋基础被软化,造成垮塌的可能性很大,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二)生产区受灾情况:
在居住地受灾的同时,下边近300亩的耕地地表出现凹陷和变形,田间道路和灌溉沟渠受到严重破坏长达近1公里,造成耕种困难,现已由水田改为旱地,农户收益明显受到影响。此变形的地表下面是煤矿的主采煤区,通风口就在农户居住地的下边。
(三)群众意愿:由于自然灾害频繁,生存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缓慢,特别是村民住房墙体拉裂、房屋倒塌等问题,多数群众普遍认为是崩龙田煤矿采煤所致,反应强烈,并引起多次群体上访事件。群众要求搬迁到地质稳定条件较好的地方,彻底解决平田小组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一)总体处置方案。
1、搬迁规模:鉴于灾情明显,危害较大,平田村民小组应实行一次性整体搬迁,转移安置85户353人,宅基地按户均220㎡划拨给搬迁农户。房屋建设的结构和投资由农户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自行决定。
2、安置点选择:迁入区选择在××乡××村平田村民小组黄家大地,土地权属为平田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不需作调整。地势相对平缓,地质稳定性好,土壤以红壤土为主,且远离矿区,地质条件能满足搬迁安置需要。光、热、水资源条件较好。
3、建设内容及规划:安置点的建设规划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标准,超前合理规划。建设内容根据易地搬迁和新农村建设相关标准结合自身情况,围绕安居建房85户;村庄道路及弹石路8公里;人畜饮水管道6.5公里;活动场地、电力设施、灌溉沟渠等来组织设计。
4、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68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补助资金193万元,保山监狱承诺补助资金220万元,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投入25万元,村民自筹30万元,缺口资金300万元。
(二)乡级前期工作情况。
在灾情发生后,××乡在考虑到需要搬迁时,一是积极协调各方,请昌宁水利局勘测设计队帮助完成了皇家大地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报告),并报国家批准。二是在群众上访、思想不稳定时做了正确引导维护稳定工作。三是小项目捆绑上到位一个实施一个,完成了人畜饮水主管道架设,活动场地建设等投资近20万元。
(三)需县级帮助解决的事项。
1、为确保整体搬迁的顺利实施,请县人民政府帮助协调保山监狱,适当增加补助资金,参照卡斯大水平新村村民小组因采煤影响搬迁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520万元,在原承诺的基础上追加补助资金300万元。
2、部门支持,合力攻坚。请县直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发改局:帮助协调国家易地搬迁项目尽快下达实施;对村民房屋进行资产评估。
建设局:帮助对安置点进行规划、设计并提供建设技术指导。
水利局:帮助给予安置点人畜饮水项目支持和帮助。
国土局:帮助办理安置点农户宅基地使用手续,对安置点作出地质灾害评估;将迁出区列入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耕地恢复。
交通局:帮助解决部分公路建设资金,并提供建设技术支持。
新农办:帮助将安置点列入县级新农村建设试点予以资金支持。
电力公司:帮助将安置点通电工程列入电网改造项目予以支持。
经贸局:协调红星煤矿给予村民部份建房补助。协调保山监狱及早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局:对申报的平田村民小组一事一议项目予以资金倾斜和支持。
地震局:帮助将搬迁户列入地震民居房补助。
扶贫办:帮助将平田村民小组搬迁列入扶贫易地搬迁项目进行申报。
司法局:帮助调处解决疑难矛盾纠纷,开展法制政策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局:帮助搞好搬迁安置社会稳定工作。
信访局:做好搬迁户建房补助标准的解释疏导工作,防止村民上访。
农业局、林业局:帮助将安置点沼气池建设列入项目支持,并提供建设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