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签订各种合同,以确保权益的保护。在起草合同时,必须清楚地表达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和歧义的表述。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
品牌加盟合同篇一
甲方:广州搏浪体育产*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洽商,就合作经营fila品牌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任乙方设置专卖店或专柜,在有效日期内负责销售甲方所供应的fila商品(专业比赛系列货品除外)。
二、乙方必须为合法经营单位,并于本协议书签订前将下列证件提供给甲方:
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本协议书第一条所述的商品指由甲方所生产、制造、进口及代理之fila服饰及运动用品系列。
四、乙方经营地区为批发、零售。
五、本协议书有效期为。
六、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之商品按照甲方所定之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市面销售。如有需要调整价格,必须实现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改动。
七、乙方必须提供不低于40平米专卖店或专柜销售甲方产品,并同意按甲方要求装修陈列,装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乙方属下所有销售fila产品的零售点均需向甲方申请进行经营资格认证,未经认证的零售点不得经营fila产品。
九、甲方同意以统一零售价之%供货给乙方,个别商品或按特定之供货价供货(供应价以甲方出货单价格为准),结算方式另定。所有商品的运费由乙方支付。
十、所有商品(除特别声明外)均以购销方式结算,乙方首次订货量不低于人民币壹十伍万元。每次进货必须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根据所收到乙方货款情况发货给乙方。
十一、乙方需确认一家货运公司为指定收发货公司,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委托证明书,以示该运货公司收到货品即代表乙方受到货品。
十二、乙方收到甲方所发货品,必须根据甲方验货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a)甲方在发货时于商品包装箱外贴上甲方封条及货物重量贴纸。
b)乙方在接到运输部门转交的货物时,应面对承运单位检查原包装封口封条是否完整。如发现有破损,应当场开箱,检验箱内货物数量与箱面标示内容是否相符。如发现有短少则请马上向承运单位索赔。
c)在开箱前必须过磅,检查与原箱标示的重量是否相符。如发现不符,请将原箱货物退回甲方,否则,甲方概不负责。
d)如重量相符,则可开箱清点箱内总数是否与箱面标示的总数相同,然后根据书仓单位内容按色按码验收。
十三、如验收发现短少,请将原箱的编号、重量、所装货品、数量、颜色、尺码及短少货品之颜色、尺码、数量等内容详列于验货单,并经二人以上签名验收并加盖乙方验收印章后寄交甲方,甲方应尽快核查并作出处理。
十四、如甲方所供的货品出现因生产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货,但乙方必须遵循甲方要求提出退货申请。
a)乙方将需退给甲方的货品名详细列于退货申请表并注明退货原因交甲方审批,经甲方书面签字同意后方可交运输发运退回。
b)乙方退货,必须填写退货装箱单(箱号、款号、颜色、尺码、数量及整箱的重量)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并传真予甲方备查收货;第二联放于本次退货的一号箱内随货同行;第三联贴于箱外侧。
十五、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回货品,甲方不予受理乙方退货,且通知运输公司将货品返回给乙方,有关一切费用及途中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六:甲方每月给乙方寄发月结单,乙方必须于次月20日前在月结单上加盖财务章,以此确认月结单上所列的货品已收到,并将原件寄给甲方,确保双方往来账务准确。
十七:乙方须于每月8日前向甲方提供其属下零售点的fila产品上月的销售记录。
十八、每季度的订货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乙方需于订货合同确认后十五日内将相当于所订购货品金额30%的定金汇往甲方指定的账户。
十九、甲方将根据乙方每年之实际回款额计提2%给乙方发放陈列货架及宣传资料等宣传推广用品(此经费不能用作货款抵扣或其它用途)。如此类物料价值超出此额,乙方必须先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甲方才予发给。
二十、双方每年12月25日前作年终总结,乙方必须于翌年1月25日前结清本年度所有应付货款。乙方必须执行此项条款后可享受甲方年终返利之优惠。
品牌加盟合同篇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双方于20__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标、店面等与甲方相关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并不得再以甲方特许加盟连锁店的名义进行经营。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日加盟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_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
四、本协议终止双方于20__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对双方而言互不违约,双方均无需承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签定之日并在乙方交给甲方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日加盟费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后,双方互不负债权债务。
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后,同时全部交付给甲方加盟费拾万元后,甲方退回乙方押金伍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品牌加盟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2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加盟店/专卖店;。
1.3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拥有“_________”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_________”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2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7在加盟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v1标准执行;。
2.8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9乙方必须在当地租赁专柜,专柜面积以乙方资金能力确定。
2.10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进货与运输。
1.产品的进货。
1.1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1.2乙方首期进货金额为_________。本份合同签订生效起20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货(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1.4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2.货物运输。
2.1货物的运输为铁路、汽车、_________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前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后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2.3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四条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份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按销售业绩的5%计算并支付;(含乙方汇给甲方款项时应付银行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2)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禁止行为。
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2)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3)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5)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权。
1.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份合同:
1.1对本份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停止营业时;。
1.6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8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份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3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2.1餐饮业加盟合同书·连锁店加盟合同·瑜伽加盟合同·家具加盟合同。
2.2特许加盟合同·商场超市加盟合同·加油站加盟合同书·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十条合同效力。
1.本份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份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_________公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_________”是甲方的专卖店品牌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份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份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份合同签约地:_________。
4.本份合同诉讼地:_________。
5.本份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正式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品牌加盟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根本利益,寻求共同发展,本着互利互惠的诚信合作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经销区域。
甲方作为“”品牌内衣系列产品广州办事处,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专卖(专柜)经销“”品牌系列内衣产品。
二、乙方加盟经销制度。
1、乙方特许经销权自本合同签订、并向甲方缴纳信誉保证金贰仟元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甲方以“”全国统一零售价之4折供给乙方。乙方要以专卖店(柜)的形式进行销售,首次进货金额在_________万以上,以保证货源的充足(首批货由甲方统一配发)。
3、形象配合推广总公司为把“品牌”打造成最具竞争优势的品牌,为了长远的发展和获利,要求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积极配合总公司新形象推广。
(1)加盟店必须是品牌统一形象标准。
(2)加盟店必须无条件配备品牌的标准形象柜,
(3)产品陈列专柜形象必须与总部要求一致,各种形象用品要配套齐全(形象柜、及各种宣传用品)。
4、乙方所进的六月玖瑰系列产品必须是在自己店内零售销出,不得以批发形式售出,不得进行网上销售。乙方在经营“”的品牌中,必须按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打折销售(持有贵宾卡顾客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一经查证,视影响程度对信誉保证金进行处罚,直至完全扣除,取消经营资格。
5、乙方对甲方和公司要求做的各种促销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6、乙方必须保证店内干净、整洁、明亮、光源充足,新品上市时按总公司统一要求操作。
7、乙方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产品销售工作,并配合公司的相关管理工作。必须定期派导购员参加甲方的各种培训活动,以便提高销售业绩。
10、乙方所进品牌产品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经营。
三、销售目标任务。
1、合同期内,乙方应完成最低销售任务______元(指回款金额)。
每月进货量应达到合同规定额度(见附表)。乙方如连续3个月未达到规定进货量,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在本地区发展第二家经销商。
附:销售任务分解表:(单位:元/月)。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新签约客户首批进货量按地区等级应过到以下最低标准:
(1)县级以上所在地: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品种数不少于70%;。
(2)地级市所在地:不低于人民币壹万伍千元,品种数不少于80%;。
四、乙方权利。
1、获得品牌授权区域独家经营权;。
2、获得品牌年度销售返点奖励;。
3、获得品牌经营培训、指导权;。
4、获得公司品牌广告宣传、促销支持。
五、乙方义务。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品牌在该地区的发展,维护品牌信誉和树立品牌形象,全力宣传推销本品牌产品,不能做出有损本品牌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2、严格按照“某某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
3、根据的品牌经营思想和销售政策在自己所经营区域内积极配合甲方提高品牌知名度主维护品牌形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政策及促销活动。
4、每周最少一次向代理总部提供有关产品销售情况及竞争产品情况;每月25日前盘点库存、填写报表,传真至代理总部,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库存及报表,严格控制库存比例,即a类不低于50%;b类不大于30%;c类货控制在20%以下。
六、优惠政策。
1、甲方帮助乙方设计店面形象(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及免费配发广告喷画等宣传资料,合作结束后甲方有权收回上述广告宣传资料。
2.按产品1:1比例配发小手提袋。
3.每个终端商免费配发150个形象衣架,包括裤架在内。
4.按公司标准上形象柜交押金500-1000元/柜,完成年销售任务可以退回(安两万元一个形象柜计算)。如2次发现形象柜上陈列有其它产品则将扣除押金。
2、广告及促销支持。
(1)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统一的门头(喷汇)和每年两季的宣传广告画(一般情况要求每家终端店春夏、秋冬季各配两张宣传画,及促销宣传品的按比例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可向代理总部申请)。
(2)经过总公司和甲方多年的经营经验得出各地市、县最好的内衣广告方式是路牌广告及报纸杂志广告。本着长期品牌的稳定经营宗旨,甲方支持乙方在当地经销区域或黄金位置做路牌广告。
a.广告费用为乙方向甲方申请批准后,户外及路牌广告画由甲方向公司申请,免费提供给乙方,广告发布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各分担50%(年底结算)。
b.对于一些特殊区域需其它的宣传方式的,申请后经甲方审批同意后,费用也同上,即各分担50%。
七、换货制度。
乙方所进首批货品,在销售一个月后,两个月内如不好销售,甲方50%的换货(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换,但吊标要保存完整,特殊情况可协商处理;乙方收到货后,应立即进行清点,如发现实物与所开单据不符,应于收到货物的两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该批货物收妥)。
下列情况不予退换:a.乙方未向甲方书面提出退换货申请的。
b.产品包装没有按甲方发货时的标准包装方式包装(含混色码包装或每包数量不齐);。
c.产品被污染,有污点或有破损现象。
八、为了有效地管理市场,维护双方的利益,乙方在合同签定时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信誉保证金20__-4000元不等(贰仟元整),合同期满后,在乙方没有违背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情况下,原额退还。
九、乙方必须以现金向甲方进货,款到发货。任何拖延逾期付款,都将导致甲方停货,甚至解除合同。
十、甲方可以为乙方代办托运,托运费由乙方支付,由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货品丢失等现象,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二、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手中剩余货品(破损、旧除外)。
十四、在合同期内乙方因遵守经营政策,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市场信息和营销资料。(如发生此类情况对甲方造成相关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十六、合同签定地点:
十七、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公司电话:联络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品牌加盟合同篇五
兹因甲方经营销售业务,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品牌店,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特许店名称及营业所在地、时间、营业项目、商圈范围。
一、基本资料。
店名: (以下简称该店)。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二、品牌加盟费0元。
四、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变更特许经营店的营业所在地。但在授权期限内,若因租约终止致该店无法于该地继续营运,乙方应于该租约终止前一个月另觅甲方认可的地点让该店继续营运。
五、门店内的营业天数、每日的营业时间及营业项目,依总公司规定办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暂停营业。
第二条 合同期间。
自___x月____日起至___x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
第三条 合同继续与延长期间。
一、合同届满前六个月,如无任何一方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本合同期间自动延长________年。
二、合约继续延长期间届满前三个月,任何一方如无书面通知他方终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长期间________年,之后以此类推延长期间________年。
三、所有自动延长期间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名词定义。
除本合同内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内的名词或用词,以本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内所写为准,如为上面规章所未定义的名词或用词,双方发生分歧时,则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五条 合同范围。
一、双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经营技术辅导等并由乙 方提供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业的经营。
二、双方为执行前项合同事宜,乙方应于___x月____日之前,依有关法令的规定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合约后一个月内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为特许经营店面及营业场所,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地址,如擅自变更地址,以违约论,甲方有权中止本合约,并没收签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有积欠款项(包括贷款、违约性惩罚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条 特许经营权利金、管理费及广告费。
一、乙方应于签合同当日交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特许经营权利金,合同届满、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无需退还。
二、乙方每月现金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为管理月费,及人民币 元整为整体广告促销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上述费用。
六、乙方需要与甲方配合的事项:
第十一条 权利转让。
一、合同期间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无法经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除须至总公司接受为期壹周的职前训练外,双方必须重新订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转移经营权给。
第三者,如擅自转移,甲方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可不经乙方同意而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七条 同行竞争的禁止及保密的义务。
一、乙方及乙方受雇人及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在本全同期间内,或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终止、解除后________年内,不得在该商圈内投资、参与、教导、受雇赍事或合伙经营类似的商店,如有违反,乙方须将其(含投资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归甲方所有,甲方并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整。
或乙方投资人不得泄露商业机密。否则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整,还可根据所受的损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赔偿,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条的规定,于本合同关系结束后________年内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连带保证人。
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担负所有乙方违约时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讼时,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为。
第一审管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连带保证人:
邮编:
地址:
电话:
___x月____日。
品牌加盟合同篇六
甲方:
_____市_____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 》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市_____服装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_____”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_____”。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代理“_____”,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_____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
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_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_____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_____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
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_____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
要求双方财务每月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_____”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_____”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甲方拥有“_____”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_____”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为了严格贯彻“_____”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
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假冒“_____”商标和侵犯“_____”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
(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_____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服装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
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品牌加盟合同篇七
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经销商最怕找不到合适的品牌,因为一旦上错船,失败可能就早早地潜伏在大家身边了,经销商一般都会“货比三家”,会选择好几个品牌作为备选对象,但,几轮交流过后,反而会让自己无所适从,不知道该相信哪个品牌,不知道该和谁合作了,更不知道,哪些品牌适合自己了。
经销商选择加盟品牌时,要看总部是否具有经营创新的意识与思路,只会跟风的杂牌企业可以直接否决,与别人的品牌打擦边球的品牌也尽量不要加盟,这类企业根本不具备做为有责任感的品牌,圈钱的投机意识过重,其运营能力达不到稳健发展的要求。但谭老师发现,很多经销商在选择品牌时将精力放在品牌是否有电视广告、人员支持、支付进店费用、能够欠款等条件上,实际上,真正有优秀的经销商在关注这些常规的问题是,更关注的是品牌的整体营销与管理能力,所谓“既看硬件,也看软件,二者都重要”。企业培训师谭小芳认为,在选择经销商前,应该问这几个问题:
第一,产品的目标消费群定位是谁?为什么?
第二,产品的价格定位如何?为什么?
第三,产品的区域市场及渠道定位如何?为什么?
第四,品牌准备如果运作本地市场?要求我们做到什么?品牌做到什么?
谭小芳老师认为,经销商选择品牌也是有规律可循,有方法可依的,具体来讲,有以下十大标准:
1、企业信誉度。
这是经销商与品牌合作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中,厂商双方都最重视、也是最欠缺的就是“诚信”。“人无信则不立”,品牌如无信誉,则经销商的利益得不到保证,所以,经销商选择经销品牌,一定要将品牌的“信誉”放在首位。
2、基本情况。(1)历史:考察品牌成立的时间来验证品牌的市场竞争力。(2)产品:考察品牌的产品质量、包装等产品指标,验证品牌的产品竞争力。(3)管理: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如何,从一些细节完全就可以看得出来,比如走到企业的厕所去看一看就可以了,如果厕所臭气熏天,那么企业的管理也就不敢恭维了。(4)意识:指品牌的营销理念、产品意识、市场意识、服务意识等,尤其是管理层的理念和意识。
4、区域市场宣传。
一个品牌,短时间内不可能做到全国内声名四起,但一定能做到区域为王。如果企业有这样的想法和策略,在区域内进行有特色的宣传和推广支持,那么对双方都是一件好事。
5、合作支持。
任何一个行业,传统粗放式管理和操作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今市场环境和形势了,渠道下沉到销售终端,进行精耕细作,共同运作市场,这才是对经销商最有利的条件,也是最有保障的合作支持。
6、信息管理。
信息时代,一个庞大的用户信息数据库,能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提供更有效的信息和决策依据。品牌是否帮助经销商有效的管理用户的信息,并最终形成完备的营销数据库?与经销商息息相关。
7、管理培训。
品牌对经销商是否有系统而专业的培训支持(管理、销售、服务、专业技能等)?这是经销商赖以发展和实现共赢的基础。
8、产品差异化。
产品同质化时代靠什么销售产品?答案就是:usp,即独特的销售主张。一个产品,没有独特的销售主张,差异化核心卖点,就象一个人没有思想,没有个性,人云亦云,自然就得不到市场的青睐和终端用户的认可。
9、售后服务。
“服务就是二次销售”,而“二次销售”的意义远远大于“第一次销售”,“二次销售”不仅仅可以获取更大的利润,而且还可以得到更多的信息,牢牢锁定顾客群,提高品牌忠诚度。所以,经销商对品牌的考察,品牌有没有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承诺及支持,至关重要。
10、运作模式。
品牌有没有市场运作模式方面的专业方案,有没有指派区域经理或专业指导经销商的市场运作和支持,这是一个企业对市场运作的基本策略问题,每一个经销商朋友都应该清楚:跟着一个糊里糊涂做市场的品牌是不可能获得成功,也是不可能赚到钱的。
综上所综,创业者在选择饰品品牌加盟时,一定要慎重选择,避免加盟后落入经营困境。
品牌加盟合同篇八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甲方:
乙方:
地址:县(市、区)乡(镇)村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自愿品牌加盟品牌项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合作采取特许品牌加盟的方式开展。甲方作为特许人向乙方(受许人)提供百全的商业经营特许权。
(一)合作方式。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其经营店(品牌加盟店)悬挂统一标识。
2、甲方以不高于同质商品的市场供货价格向乙方全部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其他渠道进货。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烟草专卖等证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经营范围。
1、在现有村邮站供货商品基础上,甲方向乙方提供更加丰富的商品种类,包括国内知名品牌以及部分国外商品。
2、为提升乙方形象,扩大影响力,增加客流量,甲方同意乙方代理以下业务。
-代售普通邮票、邮资封、明信片、出售品、集邮品。-代收寄平常信函、印刷品(简称)。
-各类邮发报刊、出版物的订阅和零售。
-代收费业务。包括代收各种费用,空中充值,代收水电、天然气费,代售机票,火车票及代售充值卡、体育彩票、票。
-邮储小额贷款咨询及保险申请。
-代办新农保。
-逐步实现代理计划开办的各项业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制作悬挂品牌加盟店统一标识,并配发统一。
2、负责对乙方代理业务进行操作流程、法律法规、通信纪律、文明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3、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代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如遇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4、遇情况发生变化,乙方不具备代理业务条件或违反协议约定时,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若品牌加盟合作结束,由甲方投资配置的店招、标识及用品由甲方收回。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通信纪律,严守通信秘密,保障通信畅通。不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开办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2、合法经营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定期制定的商品促销政策。
4、代理甲方代收费业务,必须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预存款,代收费金额不得高于预存款资金余额。
5、乙方应当及时、完整、真实的填写相关登记账簿、清单和月报表,及时缴清货款。
6、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客户投诉或执法部门查处以及不是由甲方提供的商品所导致的各种损害、赔偿和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7、品牌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在店内外改进、修、饰、店招和标识安维护过程中以及在商品、服务经营过程中,以及在订货、进货、退货、换货、送货、结账过程或路途中等遭到人身财产损害、死亡,或者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死亡的,由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和赔偿、与甲方或xx企业无关。
8、品牌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在甲方直营的百全店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死亡的,因为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不是甲方或xx企业的员工或雇工,所以必须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处理,品牌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无权和不能向甲方或xx企业主张工伤、工亡。
9、乙方对外所欠债务,与甲方或xx企业无关,乙方自己负责。
第四条订货、调货及退货。
1、乙方订货时,甲方的品牌加盟店管理员与乙方沟通并形成订单,由品牌加盟管理员负责协调备货、供货给乙方。
2、根据不同商品的规定,甲方自行决定要求乙方采用自取或百全店配送的方式收货。收货后,乙方签收确认并向甲方制定配送人员结算货款。
3、就每种商品,在订货或送货、取货时,双方应当明确具体的退货比例和调货比例;没有明确的,乙方的退货比例不得超过订货额的10%,调货比例不得超过订货额的20%。
第五条配送模式。
甲方对乙方实行订单式配送,配送频率为每周一到两次。乙方按照规定于每周向甲方发送订单,甲方于每周根据乙方订单进行配送。
第六条结算。
1、乙方须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结算。
2、因节假日、农资旺季等原因,乙方向甲方预定大宗商品,乙方须向甲方预付货款或订金。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和违约及解除。
1、本协议签订生效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无约情形且无其他纠纷时可以全部返给乙方。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且有关的转让行为或协议无效,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或xx企业无关。
3、本协议解除或到期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日内返还甲方的全部店招和标识、等投入部分,乙方在协议解除或到期终止后继续使用的,甲方将依法维权。
4、乙方如果不按期支付货款,甲方予以警告,记录考评并降低信用额度。逾期15天以上的,乙方应当按照按未缴货款的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
5、甲方提供假冒商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
6、甲方多次未按本协议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致使品牌加盟店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品牌加盟合作。
第八条协议期限及生效。
一、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指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到期如需续约,甲方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协议。
第九条争议处理。
协议履行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交甲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负责人(签字)。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品牌加盟合同篇九
甲方:(授权商)。
乙方:(品牌加盟商)签订合同地点:
为致力于弘扬中国文化事业,开拓市场,创造双方良好的经济效益,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省市经营甲方拥有的系列产品,允许使用甲方产品的商标、包物及甲方的各种荣誉,进行经营管理。
二、经营范围。
业系列产品。
三、甲方提供支持。
1、总部根据多年成功营运经验,协助品牌加盟商选址。
2、总部提供品牌加盟店的店面修设计。
3、总部对整套体系从选址到开业后营运制定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运营模式,供品牌加盟店经营使用,提供凝聚业总部成功的营运机制和精华的营运手册。
4、总部对品牌加盟商进行全面的艺知识、销售技巧、经营管理培训。
5、总部派专业人员给品牌加盟商现场协助。
6、总部为品牌加盟店提供产品信息和经营信息。
7、总部统一设计精美的宣传资料与促销礼品,总部定期派专业人员对各品牌加盟店进行交流巡察和经营指导。
四、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一)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加工的系列产品及其附属包物,不得伪劣产品。
2、向乙方提供经营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材料。
3、甲方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主品牌的招商,推广活动,并协助乙方在当地的品牌推广工作及执行的相关事宜。
4、品牌加盟店所需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进行招聘、甲方有责任对在乙方的从业人员进行各种业务、技能培训,使之适合经营需要,乙方的从业人员薪金由乙方支付,各种日常管理,解聘由乙方自行负责。
5、人员支持问题乙方在开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差旅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5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6、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7、甲方授权乙方品牌加盟店,必须无偿为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各种管理资料,如人员培训、指导、监督专卖店日常管理制度及公司各种(荣誉证书)及产业的信息资料。
(二)甲方权利:
1、店铺修:乙方对店铺的修风格、档次、门面的形象必须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各种经营数据,要求乙方填写的各种管理报表。
3、乙方必要维护好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品牌形象,乙方的各种经营活动不得有损于甲方的品牌形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甲方的产品销售权、品牌使用权、荣誉共享权。
2、乙方拥有对该店的自主经营权及店铺的所有权。
3、甲方的经营指导、管理与支持。
(二)乙方的义务。
1、营业秘密规定甲、乙双方都应将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
3、指定原料,采购地点。
为保证甲方产品的质量及公司的信誉,经营所需的原料及成品,须由甲方统一配送,如甲方没有乙方市场所需产品,或甲方缺货或甲方同意的产品不在此条例。但乙方须用书面形式让甲方确认。
4、品牌加盟店的设备投资乙方负责对其品牌加盟店的门面、店内修、广告灯箱、电脑设备、冰箱展示柜,包括根据营业需要的台、泡工具等各配套设施的投资。
六、乙方责任为保证甲方的财务运作,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遵循款到发货的原则。
七、关于货物管理、换货原则。
(一)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在一定比例内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但换货必须是在乙方对产品的有效保管前提下,如产品的变质或有明显质量下降则不在此条例)。
(二)由于受季节、时间影响,为保证的质量和价值,本着双方平衡利益,共担风险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换货在甲方发货后的三十天之内。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事前声明不能换货或约定时间外的不在换货条例范围。
(五)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等级、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当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物成交。
八、债权、债务让渡。
甲、乙一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品牌加盟商、公司倒闭或品牌加盟商、公司法人代表更换,均应书面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覆行,或合作方转让。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保证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没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品牌加盟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万元正人民币给甲方(以甲方的正式收据为准,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究必要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品牌的维护,新产品的开发,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品牌加盟店时,须交品牌加盟金万元正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十
一、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用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对方。
(二)乙方若违反甲方销售原则,如经营中引进甲方产品以外的商品,上述任一问题成立均视为严重违约本协议的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应的责任、同时扣除保证金,甚至必要的法律诉讼。
十
三、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及终止。
(一)本品牌加盟合同为________年,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三)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协议的情况下,依公司新的协议标准,同等情况下,有权优先续约,新的品牌加盟协议及条款依该公司届时执行条款。
(四)期满后,协议自然终止,如合同期间,任一方违反协议的,视违反情况按上述协议内容执行。
十
四、法律及诉讼。
(一)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二)双方因覆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三)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事项向(当地)人民提出诉讼。
十
五、本合同一式两分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品牌加盟合同篇十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_______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_______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票据和表单。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三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_______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四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五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其他违约行为。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三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四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三十七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三十八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金的月平均数计。
5、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一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二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三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四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品牌)。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部甲方:加盟者。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牌加盟合同篇十一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加盟品牌转让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公平、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协议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镇农贸市场内_____连锁加盟店(授权加盟号:_____)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万陆千元整)
2、转让的物品包含店内所有加盟物品及各种配套用具、设施等(货品除外)。主要有:
保鲜柜3个 (产品型号: 规格) 六开门冷冻冷藏柜1个(产品型号: 规格)
其他小物品以甲乙双方当面确定为准。
3、加盟费用、房屋租赁金(一年)、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包含在转让总额内,不另外计算。
双方责任
1、甲方应将工商营业执照、加盟权等相关权属进行相应变更,其所有权变更为乙方名下。
2、甲方在转让后本着诚信的原则,将进货渠道、商品批发价等实情告知乙方,并在乙方营业后手把手对乙方进行相应培训,确保乙方能独立完成营业任务。
3、乙方在各种所有权变更后应将转让费用转入甲方帐户。(甲方帐户号: )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确保达成一致。
5、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做好保密,以保障双方共同利益。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日期:20_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_年__月__日
品牌加盟合同篇十二
甲方: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拓展"友昵"品牌服装市场,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经营"友昵"品牌服装达成如下合同:。
1,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友昵"品牌服装在_____总代理,经销甲方"友昵"品牌服装.
2,经营的商场及专卖店的要求。
选择省内批发及零售业务辐射面最广,客源最丰富的地区作为省级代理商的店址.
3,对代理商的要求。
(1)个人或公司的形式均可,但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销售经验,广泛的社交能力.
(2)资金: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以支付合约保证金及装修费用,开业货品及其它有关经营运作的必要开支.
(3)营业执照:代理公司须拥有有效的经营营业执照,个人代理商进驻商场根据商场具体规定,甲方协助解决.
(4)具备较强的经营运作能力,愿意遵守"友昵"服装省级总代理商必须承担的责任,需有执着及尝试新事物的精神,必须全心投入"友昵"服装的销售工作.
4,区域独家经营。
以省为单位,独家经营.
5,装修陈列设计。
甲方提供形象设计图纸供乙方参照,以确保店面及柜台的形象统一,增加顾客信心.
6,广告推广。
考虑资助客户部分广告费用(该费用以货品形式返还代理商),代理商换季的陈列品以成本价向我公司购买.
7,市场考察。
专业人员到代理当地进行市场考察,提供对省级总代理店店铺选址的专业意见.
省级总代理承担之责任。
1,省级总代理年完成的销售额为_____万元.
2,选择店面及商场柜台应是所在地的繁华路段.
3,人民币_____万元整的合约保证金,其中_____万元整的合约保证金可以允许省级总代理商见证发货(见证发货即收到省级总代理商的汇款传真单后可以立即出货,合约保证金扣除发货费用后,余额在合约期满_____个月内无息退还省级总代理商),额满后需交款出货.
4,省级总代理商在未经授权单位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包括合同期内),均无权向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转让"友昵"服装的省级代理权.
5,在省级总代理店内不得经营"友昵"服装以外的品牌产品,一经发现,友怡公司立即取消该代理商省级总代理权,且视为省级代理商毁约处理,而不作任何解释.
6,专人负责省级总代理店的日常销售工作,主要分析当地市场情况,提供月销售报表,提高盈利机会. 7,反馈市场信息,专人负责,第一时间传送最新营业货品信息,反馈消费者意见,以便甲方及时调整产品. 8,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所代理省份的),甲方可提供基础宣传材料样本.
配货价,换货率。
1,第一批货试货期为_____天,结算价_____折,试货期内调换率按进货数量的_____%换货.省级代理商,必须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_____折,进行批发销售,不得随意提价,否则按违约处理.
2,试货期间乙方不可随意调货,试货期满后方可以调货,乙方通知调货当天_____日内要退回给甲方,否则当乙方已卖出货处理.
3,每季换货率为_____%,每年退货率为_____%.
4,乙方每年购货达_____万元以上(含_____万),甲方返回购货额_____%(服装)作为奖励.
订货及配货。
货参考,如样衣邮寄到乙方后,乙方没有选中的款式,应在货到销售地天内返回甲方,样衣必须无污秽,无破损,无穿用,包装必须完好无损,否则视为乙方已买断.
2,乙方收到货品后,如发现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可将存在质量问题的货品退回甲方,退货期限为货到乙方所在地后_____天内.
3,发货及退换货的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理.
4,乙方各种约定及信息往来均需以函件形式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函件包括:书信,传真,等形式).
区域保护。
1,友怡公司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允许省级总代理商拥有指定地区的总代理权,保证在合同期内,指定地区只有指定投资者所经营"友昵"服装,友怡公司不增加或在当地另立其他专卖店.
1,省级总代理店员工招聘工作由省级总代理商负责.
2,省级总代理店员工只受聘于省级总代理.
3,友怡公司不负责省级总代理员工之任何法律责任.
4,省级总代理商的员工必须履行友怡公司的服务准则,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友怡公司将随时派人巡视,如有不足应即向省级总代理商提出,经营商应立即改善.省级总代理店员工的服务素质将成为友怡公司与省级总代理商续约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广告及陈列。
1,友怡公司协助省级总代理商的陈列工作.
2,省级总代理亦可在当地主要传播媒介(如电视,报纸等)作推广活动,但必须在事前得到友怡公司的批准,并必须使用"友昵"品牌指定的标志及名称.
1,合同期未满,乙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同意,结清货款,在合同期满后,保证金如数无息返还,余货由乙方自行处理.
2,如乙方因经营不善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后,乙方立即停止使用有关"友昵"的一切标志.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附页规定,其规定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不得用甲方的名义借款,贷款,抵押.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形象的宣传.甲方不承担乙方因经营造成的一切损失,不负责乙方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xxxx。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公司:************1801室公司:。
电话:*************电话:。
品牌加盟合同篇十三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少儿外语培训教学是很有发展潜力的教育模式,对学生的未来英语学习有显著地作用,甲乙双方本着优势共享、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少儿外语校外培训教育,寻求双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盟甲方,成为加盟甲方连锁分校、建立加盟连锁关系、在乙方所在地进行少儿外语培训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订如下加盟协议:
一、加盟的意义。
1、同荣外语培训学校是我省一所专业化从事外语短期培训、认证培训、职业教育及信息咨询的专业化培训、咨询机构,为开发培训市场、迅速扩大在乙方所在地的同荣外语培训学校知名度,本着扶持新培训学校、本地培训学校竞争力,共同发展外语培训事业,实现共赢。
2、本协议所指加盟连锁分校的涵义为: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管理制度,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议,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加盟成员,可使用甲方之培训学校”品牌,开展少儿外语培训事业。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享受甲方的专业技术服务、并接受甲方监督,但双方自付盈亏、独立核算。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加盟分校。乙方如需另设分校,须与甲方协商,获得新的授权。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校址继续办学,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协议的授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对品牌使用及其分支机构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加盟者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标准和规范运行;。
(4)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用等;。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作为会员机构的发起人和组织者,提供品牌支持,承担组织机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的指导责任,并负责乙方在学校宣传的建设维护和信息资源的编辑、加工及服务等工作,提供校报和宣传简章等宣传品。
(2)为乙方制作授权铜牌1个;。
(3)可协助乙方完成连锁分校建设。
(4)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建议、广告支持;。
(5)作为乙方的师资后盾、师资培训基地,甲方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教材、教学配套服务。
(6)向乙方提供业务运作支持;。
(7)提供统一的管理、运作方式;。
(8)统一发放结业证书样式、统一教材、教案;。
(9)为乙方提供相关的考试及认证等渠道;。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加盟后,使用甲方品牌。
(2)参考学校的管理、规范等;。
(3)享有各大媒体广告、网站宣传;。
(4)获得甲方的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5)对分校拥有经营管理权;。
(6)有权要求给予技术上的支持;。
(7)在权要求给予师资上的帮助;。
(8)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4、乙方的义务。
(1)完成分校开业前所需手续;。
(2)接受甲方的监督;。
(3)确保分校教学场地、教师及其资金等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4)保护甲方的品牌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
(5)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以及管理费等其它相关费用;。
(7)在加盟甲方后,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再加盟其它相同或类似的组织;。
(8)如开展相同、类似或再设立分校等业务,可经甲方批准;。
四、交费标准及方式。
(一)交费标准。
1、加盟费——乙方加盟甲方,应交纳加盟费_________元整。
2、管理费——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付管理及维护费,首年减免管理费,每年的管理及维护费相比前一年增加_________元。
3、加盟费,管理费按______年收取,费用自加盟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交清。
4、拖欠加盟费30天视为乙方放弃加盟协议。
五、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正式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年,合作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去乙方考察,如考察情况与乙方汇报的情况不相符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合作。
3、如三年合作期满后,有一方不愿继续合作,可提前_______月告知对方。
六、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或需要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1)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2)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3)乙方不按规定交纳加盟费及管理费时;。
七、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品牌加盟合同篇十四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x.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x.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x.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x.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x.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x.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的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x.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x.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x.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x.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x.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x.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x.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x.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x.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x.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x.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x.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x.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x.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x.合同期满前x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x.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的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x.加盟店提前x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x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的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x.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x.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x.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x.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的时候,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x.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x.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及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品牌加盟合同篇十五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甲方家具致力于促进中国家具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随生活质素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家居环境改善和创新的需求,实现雅舍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乙方与甲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加盟成为全国销售体系的一员,提高合作双方的市场竞争能力。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的市场体系,并承诺按照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同意乙方为加盟商。
二、授权范围:授权的区域范围及经营品牌:甲方授予乙方在省市(县)区域内享有下列选定品牌及产品的区域经营权:
三、区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
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具有代行雅舍职能和以雅舍委托加盟人名义做出任何决定和行为的权利。
3、签订《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万元。
合同终止后,甲乙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确认应归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后无息返还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权力与责任:
1、乙方享有产品约定品牌和产品系列的加盟权。
2、乙方须遵循市场规划,不得出现跨区域的违规销售行为。
3、乙方必须在区域内以旗舰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家具商圈展示雅舍的产品,
4、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年月日至年月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品牌产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元。
五、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雅舍家具统一出厂价。
2、结算方式一律为款到发货。
4、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如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对账单未能按本条款规定操作导致的往来账不准确、不清晰或其它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品牌使用及维护:
(一)、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承诺。
1、所有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各种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雅舍标识或雅舍分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雅舍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
(二)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雅舍的统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一、降低或损害雅舍统一形象,损害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二、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
三、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雅舍标识、产品分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三者模仿盗用。
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
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如不主动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产品交付、质量责任。
1、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承诺。
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甲方不应就产品的一般性迟延交货承担补偿责任。
2、乙方应负责其已出售产品的维修、换货或退货。
如属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3、对于乙方由于进行产品供应、运输、仓储或转售而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4、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
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甲方有关诉讼抗辩或协商解决的指引进行活动。
八、加盟店的转让。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转让第三者,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2、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乙方应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续经营为原则,积极处理债权、债务和营业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具体让渡价格和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以共同投资、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属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职员工或解除雇佣关系不满一年的员工。
十、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3、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必要时还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2)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销售的;。
(7)甲乙双方正式签署协议后,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落实场地影响约定的开店速度的,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4、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板,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3)甲方多次出现严重的原厂产品质量问题,而甲方不能按服务承诺妥善解决的;。
十一、备注条款:
十二、争议解决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法律适用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各种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包年,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