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身边的小细节,体会生活中的点滴滋味。一个好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以下是相关领域专家对于总结的建议和经验分享。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最新版篇一
我叫刘清珠,现任迁西县国土资源局滦阳所所长职务。滦阳所辖区国土面积117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25个行政村,总人口1.8万人人,山场面积达14.9万亩,其中林地面积为11.6万亩,下面请允许我向各位作述职述廉报告。
自我担任滦阳所所长以来,首先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增强公仆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观念。其次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常组织我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国土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联系实际贯彻落实。三是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请教,做到边学边干,在实际工作中提高业务水平。四是通过“6·25”土地日开展宣传活动、协助县局组织村级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在日常工作中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努力提高村级干部依法管理土地、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
1、熟悉情况,把握新时期基层所工作新特点。
在滦阳所刚刚建成时,基础设施百废待兴,而且人员少、工作范围大,与原来在镇里工作有较大的差别。为此,我首先主动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经常与镇分管领导的联系沟通,了解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的新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经过一年的努力,由镇有关部门帮助与配合我所做到对各个村和矿区的档案完善,与去年相比有显著成效。
2、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网络。
根据我所的工作性质,形成国土资源“一横一纵”的管理网络。“一横”是指加强与城建办、司法所、矿管办、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做到互相协作,信息共享。“一纵”是指聘请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担任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员和监督员,协助我们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监督土地利用情况、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协助调处土地纠纷,并及时将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向国土所反馈。今年,安入电话并将我所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跟踪服务,做好建设用地管理工作。
我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一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认真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年度。
计划。
今年,县局安排的关于宅基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我所认真对待、积极实施同时,我们还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面积不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标准等法律规定,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申请宅基地的户,我们及时填报资料,报县局审批二是结合城建办搞好规划,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根据我镇的土地性质,我们积极配合县局和镇党委,按照镇总体规划的要求,既要做到合法用地,又加快了滦阳镇经济建设另外,我所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准确的提供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信息资料,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三是心系群众,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滦阳镇地质灾害点受矿山影响多而杂,特别是胡家店达草峪,土质已经疏松,存在安全隐患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我们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与党委政府配合,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向群众发放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工作避险卡》等宣传资料在汛期坚持值班、巡视检查等制度,密切监视险情,提前组织好救灾物资和救灾设备,随时准备疏散群众,以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严格执法,依法保护国土资源。
为切实保护国土资源,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在县政府和县局的重视和支持下,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配合下,我所狠抓落实,加大了动态巡查和土地执法的力度,充分发挥村、组执法监察信息网络的作用,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滦阳镇滦阳村孙振山在规划区内违法建房,接到举报后,我所立即和城建办赶到现场,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做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目前现已停工。在节假日、甚至夜晚,我们也常常放弃休息,查处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盗采铁矿行为时有发生,且多在午夜和节假日实施盗采。我所根据其行为特点,会同镇有关部门制定预案,实行夜间巡查。今年月份,在巡查中终于将违法行为人当场截获,对违法机械实施了扣押和处罚。对未经批准,但符合规划的拆旧建新、利用空闲地建房的建房户依法给予处罚,缴足规费,补办手续,既查处了违法用地行为,减少新的违法用地,又规范了用地管理。
1、防微杜渐,提高自身防腐拒变能力。
国土资源部门担负着国土资源管理的重任,掌有一定的权力,所以诱惑多、风险大。作为基层所所长,要保证“常在河边走,能够不湿鞋”就必须做到:一是平时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上用高标准去衡量,生活待遇上向低档次比较,做到务实、勤政、清廉。二是以身作则,当好表率。正人先正己,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具体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三是严于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除协助县局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外,还加强了本辖区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相关规费和罚款的收缴管理工作,所有收取的规费和罚款都严格按照规定,足额、及时上缴县财政专户。同时,努力压缩经费开支、节约资金。
2、健全制度,用制度来约束人。
我任所长以来,和全所工作人员一起,严格执行县局制定的社会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考勤制度、建设用地审批、信访接待以及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党风。
廉政。
建设有关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勤政为民“十项措施”、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并结合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我所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从未出现“索、拿、卡、要”的现象,杜绝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业不正之风。
3、心存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有一些人为达到个人目的,想方设法请客送礼等,都遭到我的严词拒绝,并明确告知只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规定,我们一定会依法协助办理用地手续。还有的为违法当事人说情,我都不会“买帐”。同时,我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经商办企业或进行中介活动,也从没赌博、公款吃请和收送“红包”的行为。
规范化建设的任务很重;基层所新的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探索;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和基层群众还有薄弱环节;查处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还有一定的难度,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通过加倍工作来改进和加强。
作为基层所所长,我深感肩上责任重大,既要依法保护国土资源,又要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还要服务好千家万户的群众。现在国家继续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作为基层所所长,只有充分吃透政策,理解政策,才能更好地管理本辖区的国土资源,服务好当地群众。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国土资源法规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勤政。
廉政。
努力工作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履行职责切实保护好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奉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最新版篇二
市国土局:。
为切实有效的遏制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树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我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情况。
10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月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此后,国土资源部又颁布了涉及年度用地计划、用地预审、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和执法监督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我县一是深入学习,广泛宣传。组织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决定》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决定》的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上来。同时为便于大家学习领会《决定》、讲话和重要文件的精神实质,更好地宣传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严格土地管理的基本国策,我县国土部门专门编印了《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文件汇编》、《国土资源法规宣传手册》送呈县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工矿企业留存学习,通过宣传,促进了增强珍惜土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二是严格管理,保护耕地。坚定不移地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大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大检查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二、宣传《土地管理法》法律法规和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县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供需两者之间的矛盾,组织在全县上下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年初制定《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7・1”行政许可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便民措施的宣传材料,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短信发送等形式进行宣传,将宣传的内容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是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关键所在。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我局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规范执法主体。一年来,我局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多次参加了省、市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的学习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全县30名执法人员都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书,实现了全县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做到了持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要求各执法股室和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2)抓好法制教育。我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民常用法律知识读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职工作,举办《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邀请有关单位的同志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辅导和讲解等等。通过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增强了法制观念,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在处理违法案件和土地纠纷中,能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做到答复问题准确,查处问题及时,有效避免了过去“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扩大法律法规的宣传面,营造了良好的国土资源执法环境。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国土资源局担负着全县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职责,行政权力相对集中,工作涉及面广,引发行政诉讼的几率也比较高。为了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我们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实现了公正、公平执法。通过《集体决策制度》、《用地审批内部会审制度》等制度的制定,对土地审批、采矿权登记等重大许可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有关股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通过《建设用地申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业务办理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确保了公正透明、优质高效。通过建立健全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建章立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章立制是行政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是贯彻执行国土管理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我们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来抓,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决定审批备案制度》、《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准则》等十二项制度,并汇编成册。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仅把实行执法监察工作作为推动法制建设的动力,而且促进了执法主体、执法任务、监督机制三到位。在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我们还注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行政执法监察实行过程中,加强对局机关及所属机构和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或违法行政行为,实施错案责任追究制。同时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领导机构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做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主线,对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做到调查清楚,程序规范,处理得当。对处理结果跟踪监督落实。对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杜绝查而无果现象发生。针对我县土地违法行为大都以制止和补办手续为主,迫使执法力度乏力,执法手段不硬,不能有效的维护执法的严肃性,给违法当事人造成可以认为补办手续或找关系来继续使用土地的现象。我局加大了土地管理的依法行政力度,不仅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更要查处违法责任人及涉及的相关人员,以点带面来推动严格土地管理的工作落实。
五、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及时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坚持每周二和周四的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日。加大巡查范围,制定巡查路线,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将各乡镇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变化、利用、执行情况做为重点巡查,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对已结成违法事实,严格按《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规定,依照法律条款严肃查办。
(2)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2005]166)文件精神,提高我县建设用地管理工作,制定《旌德县国土资源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实施方案》,并将部《通知》和《方案》下发给各乡镇土管所,要求各所按文件执行,同时成立了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清查领导组,组织开展“以租代征”行为专项检查日常工作,有效地遏制了乱征,滥占农民集体土地的现象,使我县土地市场秩序的清理和治理整顿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3)为进一步加强国土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我局国土执法监察队和县城建委监察队组建联合执法,共同对管辖区域进行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对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特别对辖区内基本农田违法使用情况,坚决依法查处,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今年以来,依法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元人民币。
六、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31)号令,全面提高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信访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知识编印了《信访条例》试卷,组织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信访条例》知识考试,从而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对《信访条例》内容的正确掌握和准确运用。
(2)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我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了执法监察股对2004年以来因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去市、到省、赴京上访人员的信访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登记造册,由局主要领导对信访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由当日接访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确保本系统内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解决。
(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我局确定一名信访接待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予信访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力求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人民来信9件(其中上级交办6件),个人来访11起,政策咨询解答112人次,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没有造成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问题。
七、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上下监控体系。
(1)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执行等情况,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由各乡镇土管所在各行政村中确定一名国土资源信息员,负责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状况,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职责。建立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将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动态逐级上报。年终,根据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奖惩。
(2)针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乡镇都以没有行政执法权为由,多数只望县局派人制止查处等原因。在原土地执法大队的基础上拟成立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乡镇成立执法中队,对今后出现的违法问题,由大队指定某中队进行制止或查处,对重大案件的查处,由大队统一调配,互相增援执法力量。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最新版篇三
(一)自查阶段(2月11日至3月31日) 。
(二)评查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
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局将组织开展随机抽选评查,其中 。
(三)总结阶段(4月26日至5月31日) 。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年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情况通报》 。
3.年度立案查处已结案案件清单表 。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最新版篇四
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执法动态巡查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xx年巡查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遵循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本级巡查与上级督查并重的工作思路,实行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和分工,采取执法队和基层中心所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执法的方式进行巡查。
二、动态巡查。
(一)巡查区域划分。
巡查区域共分为三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区规划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公路干线如甘川公路、文殪公路、漳武公路等公路两侧为一级巡查区域;基本农田以外农用地、乡村集合部、村庄规划范围内、村庄周围及乡村道路两侧为二级巡查区域;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三级巡查区域。
(二)巡查内容。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
3、占用耕地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的;
4、破坏基本农田的;
5、非法占用土地的;
6、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7、法律规定其它占用或者毁坏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
8、依法应检查的国土资源方面其他情况。
(三)巡查职责范围。
1、执法队协助武阳国土资源所对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并对基层所动态巡查情况进行督查。
2、各所负责辖区内动态巡查工作。重点对一、二级巡查区域进行全面巡查。
(四)工作要求。
1、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切实达到巡查的目的和作用。各所对辖区域内一级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每周巡查次数不得少于2次;对二、三级巡查区域巡查每月不得少于5次。执法队对各所的巡查情况进行督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2、实施动态巡查时,参加巡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工作中,工作人员要积极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现和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根据情况现场制作并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建立较完备的巡查台帐,制作相应的规范化法律文书,按时、准确的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动态巡查记录。同时,按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3、各所实行分片包干的巡查制度,对各项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宅基用地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及时报告县局立案查处。对批准立案查处的,工作人员及时制作现场勘测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收集整理各类证据资料,形成调查报告上报执法监察大队审查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4、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和工作中,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三、严格奖惩制度,规范巡查工作。
县局将各所巡回检查工作的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于在巡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其巡查责任区内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发案率明显降低,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发现违法行为后不及时制止甚至不报告的单位和个人,造成后果的,将从严处理。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最新版篇五
20xx年,是充满希望的一年,是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我们将把20xx年定为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信息化管理年”。深信,在市交通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行业“八起来”目标,以“创新管理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出发点,以“目标管理”为手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开拓进取,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出租汽车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开展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自动打票机的安装工作,解决多年来使用的手撕票问题。
二是待条件成熟后,稳步推广使用出租汽车gps定位系统,建立车辆调度、安全防范、信息采集和行业管理等“四位一体”监控系统。
三是完善出租汽车的远程监控系统。
四是完善出租汽车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查询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其基本情况。
(三)健全组织,强化管理层级。
一是充分发挥四区运管所和稽查大队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市场监管,维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
二是积极筹建“xx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行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为建设和谐行业,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引导和督促出租汽车企业逐步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近期,将签订20xx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1、市运管处与出租汽车企业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2、企业与车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3、企业与车主、驾驶员三方联合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4、车主与驾驶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5、驾驶员签订《上岗承诺书》。
二是建立违章行为定期通报制度,对企业、出租汽车和驾驶员违章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三是建立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20xx年末,将对企业、车主和驾驶员目标管理的情况进行考核。
(五)加强对驾驶员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新机制。
一是严把驾驶员的准入关,初次培训和复训的,都必须严格审核,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不良记录的,一律不得批准参加培训,从源头上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实行驾驶员岗位培训常态化,凡《服务资格证》到期的,应及时培训,改变过去定期集中培训方式。
三是建立驾驶员星级管理制度。制定《xx市出租汽车星级驾驶员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行业文明建设,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队伍,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班组长建设,适时召开第四次班组长经验交流会,表彰优秀班组长,充分调动班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发挥骨干和模范表率作用,加速推进措施交接班制度。
五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凡年违章3次以上、情节严重、或被媒体通报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驾驶员,应依法吊销《客运资格证》,3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六是定期或不定期在“合肥运政网站”和《的士之窗》发布违法违规和违章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对出租汽车管理,亮化出租汽车车容车貌。
一是继续加强对xx市出租汽车坐垫套服务中心的管理,使出租汽车坐垫套隔日一清洗,随脏随换的目标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采取措施解决后备箱、脚垫卫生差等问题,进一步亮化车容车貌。
三是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着力打击非法营运和异地经营,从严查处欺斩客和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是充分发挥机场、新站和西站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坚持全天候现场监督管理,坚持向乘客发放服务监督卡,确保连续实现零投诉。
(七)继续开展文明创建、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继续开展第七届“共产党员示范车”活动。继续开展第七届“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评比表彰活动。08年,奥运会将在北京举行,同时,我市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此,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擦亮窗口形象。
(八)积极开展出租汽车市场调研。
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撰写调研。
报告。
为上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九)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完善。
各项应急预案和制度,提高快速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做到防范于未然。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最新版篇六
情况根据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纪规律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采取五项措施落实紧急通知精神。
(一)、抓好学些。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从意识层面上认识到了从严土地管理的严峻形势和紧迫性。
(二)、宣传发动。将翻印了的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要求,将通知文件抄送折呈到有关部门。
(三)、强化责任。明确了局长负总责,各分管局长具体抓,各股室、站、所、队(中心),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每周一例调度会,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四)、严格执法。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执法大队及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强化动态巡查,认真填写巡查日志,把好土地违法案件源头关口,绝不姑息。
(五)、成立了局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对总体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部署,重点抓好重大、复杂问题的协调处理。
对20xx年1月1日以来省级、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用地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逐一登记造册。一是已经审批建设用地,二是待批的建设用地。
(一)统一行动,分级负责。
(二)严格执法,不走过场,对排查梳理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立案处理。
(三)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多用、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
(四)完善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法规制度,建立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长效机制。
(五)把我政策,规范执法,将查处案件和促进依法管地有机的组合起来。
(六)认真开展排查工作。
(七)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多用、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通过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专项行动,落实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全面清理排查,认真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摸清辖区内的土地违法情况,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从而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反贪势头,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最新版篇七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有效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动态巡查,是指由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将所辖行政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的方式,对土地开发利用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行为的合法性开展动态巡回检查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是动态巡查的责任主体,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是动态巡查的实施主体。执法监察机构负责本辖区域内动态巡查的组织、规划、指导、监督和考核。执法监察队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日常巡查工作。动态巡查中,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业务机构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动态巡查工作,按照查处与教育、责任与奖惩、本级巡查与上级抽查、部门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建立和完善动态巡查保障机制。
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人员,并实行定员定岗。
切实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动态巡查工作所需装备和办案器材,为动态巡查工作提供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应为巡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七条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以村(社区)为基础的国土资源信息员制度,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做到执法监察信息反馈快捷通畅,弥补动态巡查在人手、区域、频率等方面的不足。
应与公安、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共同遏制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第八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均应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及时举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实行奖励机制,并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巡查区域和职责。
第九条动态巡查区域由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重点保护的国土资源对象和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利用现状,进行具体划定并绘制成图,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更新。
城乡建设规划区、公路干线两侧、城乡结合部、集镇村庄周围、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类开发区(园区)、重点矿区及违法行为易发区等,应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其他一般巡查区域,实行全面巡查。
第十条市(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动态巡查中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辖区巡查工作年度规划,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动态巡查工作;
(三)对所辖县(市、区)动态巡查和建立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员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四)对本级直接管理区域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巡查;
(五)对本级巡查人员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十一条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动态巡查中的主要职责:
(三)对本级巡查人员和基层国土资源所的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四)建立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员制度。
第三章动态巡查的实施。
第十二条动态巡查工作采取普查与抽查、专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交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根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趋势与规律,合理确定巡查频率。巡查频率应适应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需要。
第十四条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本级直接负责巡查的责任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划定的巡查区域应明确主要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巡查主要责任人对所负责巡查区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巡查年度规划和月度计划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巡查频率,及时解决巡查工作中的问题。
巡查直接责任人对所负责巡查区域负有直接责任。具体实施责任区域内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并做好巡查记录。对拒不停止或已形成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主要责任人员报告情况,并报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第十五条巡查人员应当具备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巡查人员在核查、制止违法行为时,应当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等有效证件。
第十七条建立规范的动态巡查台帐登记制度。台帐登记内容包括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巡查线路和巡查情况记录。发现违法行为,应当记录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当事人或其他证人的简要情况说明等。
对国土资源信息员反馈和群众举报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线索,要建立登记簿,如实登记,及时核查处理。
第十八条对发现和核查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要积极向当事人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说明其行为将产生的严重后果,促使当事人自觉中止、纠正其违法行为,或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改正。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经巡查主要责任人审查后,可不予行政处罚。纠正情况,应如实记录在动态巡查台帐中。对拒不纠正的,按本条第三款处理。
违法行为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巡查人员应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向当事人、相关单位和知情人员询问有关情况,对违法现场进行初步勘测,将相关情况记录在动态巡查台帐中。并在发现或初步核实后的2个工作日内,填报《动态巡查违法行为报告表》,经巡查主要责任人审核和巡查实施主体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受案部门应依法及时审查。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予以立案查处。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应及时告知上报单位。
第十九条建立动态巡查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
一般情况定期报告、通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通报。
第二十条各级动态巡查实施主体对动态巡查发现的一般情况,每月向本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基层国土资源所还应及时向违法行为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每月要对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土地、矿产违法态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和比例,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纠正等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向相关部门和违法行为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依法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
市(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末要对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土地、矿产违法态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和比例等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向相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依法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本年度的动态巡查工作年度总结及《动态巡查工作统计报表》。
省国土资源厅分季度和年度对各市(州)动态巡查情况进行通报。重大事项随时通报。
第二十一条下列重大事项,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应在动态巡查发现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一)重大典型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规定的违纪行为;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向违法行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提出明确的处置意见,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二条动态巡查发现案件不属于本级管辖的,或者认为需要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应当及时上报。
动态巡查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部门移送。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实行动态巡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把动态巡查实施情况,作为考核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的首要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动态巡查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
(一)全面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划分巡查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记10分。未划分巡查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未建立信息网络,或未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每项扣5分。动态巡查责任制实行不规范的,每项扣2-4分。
(二)落实人员,定员定岗,并切实保证工作经费,配备动态巡查工作所需装备和办案器材,为动态巡查工作提供保障的,记10分。人员落实不力、未定员定岗或工作保障不力的,每项扣1-4分。
(三)有明确的动态巡查工作规划或计划,认真开展全面巡查、重点巡查或抽查,动态巡查覆盖率达标;且在违法行为多发时段、高发区域、易发时期加大巡查频率的,记10分。未制定工作规划计划,未按要求开展巡查或加大巡查频率的,每项扣2-5分。重点区域动态巡查覆盖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
(四)动态巡查台帐规范,登记内容完整真实的,记10分。巡查台帐建立不规范的,扣2-5分;登记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的,每项扣2-5分。
(五)对发生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依法制止,有法律效力的制止行为达100%,并按要求及时填报《动态巡查情况报告表》,将违法案件及时上报立案查处的,记25分。未及时发现或未依法制止,形成巡查应发现案件的,每件扣3-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每件扣5-8分。制止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未按要求填报《动态巡查情况报告表》上报立案查处的,每件扣5分。
(六)对本辖区巡查发现各类应立案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率达100%,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含依法做出处罚决定、被处罚主体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提出处分建议或移送司法机关、申请执行四项内容)达标的,记15分。立案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结案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
(七)按要求制定考核奖惩的具体办法,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年度考评的,记10分。未制定考核奖惩具体办法,未开展监督检查,或未开展年度考评的,每项扣5分。
(八)按要求将相关资料报上级备案,报告动态巡查情况及相关报表的,记10分。应报未报的,每项扣3分。
上述八项扣分上限为分配分数值。动态巡查工作成效明显的,可在总分上加1-5分。
第二十五条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勘察、组织评议、综合评分等办法进行。省对市(州),市对县(市、区)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前,被考核单位应先行组织自查,并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再由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考核。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综合评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不含90分)的为合格,70分(不含7o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对动态巡查工作中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按规定应报告而不报告,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依法查处,以及疏于巡查造成群体性违法或重大违法案件的有关责任人员,严格依法依纪实行问责。
对巡查不力,土地秩序管理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有前两款行为,被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或被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对动态巡查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中的相应分值(4分)。
第二十七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考核单位应予以通报表彰,列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单位评比范围。
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考核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被考核单位本年度在本系统的先进评选资格。
发生一票否决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并取消被考核单位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在本系统的先进评选资格。
第二十八条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制定对本级巡查人员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巡查情况和绩效的考核奖惩具体办法,并进行定期考评。
考评结果与奖惩、任用挂钩。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动态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3月1日印发的《四川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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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最新版篇八
一是被处罚当事人大多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至今未能完全到位,执法主体不合法,违法案件查处,依赖性大。
三是执法监察人员人少事多,目前执法监察股工作人员仅2人,执法的力度和办案速度偏下,办案难度大。
四、下步打算。
我局在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卷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不足,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卷宗的合法规范,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案件查办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的制度建设及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后续处理各项工作任务,一手抓依法查处,一手抓规范管理;积极督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动履行全部处罚决定,坚决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积极争取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职能到位,完善机构设置,理顺体制,充实执法力量;进一步做好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上报备案及行政处罚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等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执法部门的职能和作用,高效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最新版篇九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从全局高度谋划本职工作、用突破创新的方法推进国土资源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将个人工作情况和廉政建设情况汇。
报告。
如下:
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开展全市机关作风综合整治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良好形象。在廉政建设方面,能够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提出的“8个严禁”、“52个不准”来求自己,深入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通过坚持日常学习,使自身在思想上、理论上有了新的提高,努力做到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实践经验、领导艺术等方面的与时俱进。在抓好个人学习同时,还注重抓好全局领导干部的每周一、三、五的日常集体学习。通过加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提升个人业务水平和文化素质,筑牢反腐拒变防线,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切实将个人学习与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提高了做好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今年来,我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各项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能,狠抓各项责任目标落实,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基础工作,打造务实高效的机关新形象。
20__年,本着服务全局、建设务实高效机关的宗旨,认真开展各项本职工作。
一是进一步做好了全局各项基础性工作。在文件撰写、信息报送、网络维护、值班签到、日常学习、信访接待、后勤服务等工作上,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力求准备高效地完成工作,为全局其他工作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另外,以此次全市机关作风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等制度和规则,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是抓好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为了切实做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日时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国土资源亮点工作及时在国家、省、市报刊杂志进行广泛宣传,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分别在国土资源报和天水日报进行了宣传报道。
三是认真指导各股室队所开展工作。我分管局办公室、执法监察大队、地矿股的工作,工作任务重,工作要求高,所以在日常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针对各部门不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积极、正确地指导其开展工作,对工作中在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目前各部门工作比较积极,工作成绩显著。另外,严格要求分管的各股室干部职工,用培养的眼光看待每一名干部,用自己的经验认真指导干部开展工作,为全局发展培养出一批优秀干部。
(二)突破难点问题,抓好全县国土资源监察工作。
在今年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两个结合:土地清理清查与土地执法巡查相结合,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有效的制止了全县违法报修乱建现象的发生,建立了正常良好的土地管理机制。
一是认真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__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共涉及我县72个图斑,27宗地,其中合法图斑61个,10宗地;违法图斑5个,3宗地;实地伪变化图斑5个,14宗地。在72个卫片图斑中,属违法行为的有5个图斑,3宗地,主要在南北滨河路、磐安工业园等地。我局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两个工作组逐宗进行了核查,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要求,已全部对违法用地报批到位,处理到位,于8月份顺利通过了省厅验收,现正等待西安督察局的验收。
二是土地清理清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甘谷县土地清理清查工作实施。
方案。
》,从元月14日开始,在县城区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土地清理清查工作。共清理出各类违法用地470户,占地总面积121372.35平方米(折合182.06亩),建筑面积51282.32平方米。其中:非法占地338户,面积70661.65平方米(折合105.99亩),建筑面积36105.82平方米;买卖土地132户,面积50710.7平方米(折合76.07亩),建筑面积15176.37平方米。在清理清查出的470户违法占地中,企业用地13宗,占地面积29253.75平方米(折合43.88亩),建筑面积3923.98平方米;个人住宅457宗,占地面积92118.6平方米(折合138.18亩),建筑面积47358.34平方米。清理清查办公室对清查出的违法占地情况进行了分类整理,及时造册登记汇总,为处理整改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资料。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县城区违法占地的调查摸底,处理意见待讨论研究后依法进行处理。
三是加大土地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为了切实刹住抢修抢建、乱占滥用土地的歪风,结合全市土地违法专项治理和县上土地清理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土地巡查力度,在全面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实行不间断巡查,严格土地执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采取严防死守、分片包干的方式,坚决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确保依法用地,合理用地。今年以来,依法制止各类违法用地23宗,占地面积5.24亩;共强制拆除违法建筑18宗,占地面积4.87亩,拆除建筑物面积686.34平方米,拆除围墙325.5米,其中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7起。
(三)突出重点工作,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加大矿产资源管理力度,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加强对全县采矿企业和探矿权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采矿权报批手续,依法公开出让采矿权,已足额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缴任务20万元,全面加强采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全面完成全县6宗探矿权和52宗采矿权的年检工作,年检率达到100%。
二是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针对今年极端性天气频繁的特点,甘谷县国土局高度重视,及早部署,本着“有灾治灾、无灾防灾”的原则,全面加强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为了扎实搞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完成了20__年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
并分别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文件下发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防治范围;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抢险应急分队印发了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地质灾害防治中认真落实“五项制度”即汛期值班制、防治责任制、气象预警预报制、地灾巡查制和灾情速报制。在汛期值班制的落实上坚持领导带班局机关全体人员参与分组24小时值班要求保证通讯畅通和车辆及时到位。在防治责任制的落实上对全县3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管辖范围由6个基层国土所分片包干对隐患点威胁群众及时下发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积极配合乡(镇)村工作人员严密监测认真防范。在气象预警预报制的落实上对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县政府及防汛、气象部门转发的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和天气预报及时通知到辖区国土所和隐患点所在乡(镇)村全力做好防范。在地灾巡查制的落实上由局地矿股配合各国土所认真细致地对各隐患点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灾害的重点区域重点排查确定专人严防死守。在灾情速报制的落实上按照省、市下发的灾情速报通知及报表要求及时上报发生的各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小砂沟泥石流灾害治理项目。该项目为20__年度我局向省国土资源厅争取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评审、招投标等工作,正在按照设计全力实施,力争按期完成工程任务,顺利通过验收。
为官之道,廉为根本。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严于律己,踏实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按照纪委的要求,通过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科级领导干部,要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必须认真学习、牢固树立、自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二是强化“三观”,执政为民。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淡化“官念”和权欲,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了“慎权”。
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非凡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俭以养德,保持了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做到了“慎欲”。三是做到了“慎微”。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自觉增强“守一”意识,不越雷池一步,做到了“慎微”。
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做到了“慎独”。
三是强化意识、勤廉办事。正人先正己。基层组织的领导岗位,既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更是职责和义务的承载。在工作生活中,我严格遵守中共中央“两个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八个禁止”和“五十二个不准”规定,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坚持老实做人、扎实做事、清白做官。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规范着自己的从政行为。几年来没有大操大办生日乔迁等其他活动,单位组织外出都按程序办理。
总结20__年的工作,虽然我能够严格按照要求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在党见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市局的要求相比,还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有时不够深入,工作有时大而化之,满足于开会部署,深入基层督查、检查少。二是工作中融入群众感情不够,尤其在处理信访问题上换位思考较少。三是工作主动意识不强。四是生活作风转变上有待加强。在招待客人时,有超标准接待现象,没有杜绝请吃、请喝,有公车私用的现象发生。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以开拓创新的思维理念,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加强学习,努力改进自身在在的不足和缺点,着力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下功夫,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廉洁从政、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甘谷县的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