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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通报范文篇一
一、总体情况
检查组通过查工程资料、看施工现场、测实体质量、填写检查表格的方式,对全市主体在建的25个房屋建筑工程及2个市政工程项目从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现场查出的质量问题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提出整改意见112条,并责成项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
1、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不符合要求的有:7个工程未办理质监手续和施工许可证;4个工程质监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3个工程的施工图未图审;2个工程未提供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2、施工单位质量行为不符合要求的有:9个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责;4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审批不符合要求;3个工程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未提供资质证书;个别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要求;有一个工程现场未提供施工、监理行为资料。
3、监理单位质量行为不符合要求的有:8个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规定到岗履责;7个工程监理下发的整改单未及时进行回复;6个工程的监理旁站记录不全;4个工程的监理单位对分包单位资质未按规定核查;2个工程的总监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1、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3个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严重欠缺,施工记录及保证资料不能与工程进度同步;10个工程存在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未见工艺试验报告或报告不规范的问题;9个工程的商品砼无相关原材料合格证明文件且未进行见证取样检测;3个工程未及时组织相关分部工程验收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经检查发现还存在部分原材料进场未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无回填土检测报告、无钢筋进场台账、无沉降观测记录、无填充墙植筋记录及锚固力检测报告、无地基验槽记录等问题。
2、工程实体质量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 8个工程现场未按规定留置同条件养护砼试块;5个工程经实体检测有个别抽测数据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13个工程砼外观不同程度的存在蜂窝、麻面、缺棱掉角、烂根、露筋及几何尺寸偏差过大等现象;5个工程楼梯施工缝留设不规范;2个工程不满足规范要求将后浇带部分支撑提前拆除;3个工程的砌体水平灰缝厚度不均、平直度、头缝厚度达不到规范要求。
三、整改回复情况
检查组下发的26份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上均注明了限期整改的时间及回复要求,部分项目未能在限期内做出回复,还是经我站监督人员多次催促才将整改回复报送过来。有13个项目只有一张整改回复单未附上整改后的相关佐证材料,大多数工程均未能做到针对整改意见逐条回复整改到位。
四、下步工作要求
1、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举一反三,避免重复发生此类问题。特别是有些问题相关责任主体并未能按要求整改到位。
2、参建各方要认识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的重要性,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和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认真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到位。
3、要求各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及监理单位项目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工程报验制度,杜绝工程技术资料做假、代签现象,工程技术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保持同步,指导施工。
年元月十一日
工程质量检查通报范文篇二
各参建单位:
为认真落实济宁市“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深入开展,加大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全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和《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区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并于5月11日至5月14日,集中开展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综合执法大检查。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是全区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老旧建筑、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检查的重点是:结合全区建筑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工程参建各方质量终身责任、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建筑市场行为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城市老旧建筑和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共检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113 项,建筑面积153.8万㎡;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3项;城市老旧建筑184项,建筑面积36.6万㎡;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工程项目1项,建筑面积7490㎡;下达停工通知书20份,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105条。至5月16日,已对工程整改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镇街建设工程项目由所在地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监督落实整改。
从检查情况看,全区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总体受控,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稳中向好的状态。绝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兖州区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情况较好,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建筑市场行为总体较好,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建筑扬尘治理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工程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突出问题:仍有个别责任主体单位对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各项工作部署执行不彻底,没有完全落实到工程项目上。
1、工程质量方面
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较好,所有工程项目建立了《质量安全责任信息档案》和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即 “两书一牌一档案”,认真进行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特别是开展“样板引路”、“精细化管理”活动以来,全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有较大提升,质量监管水平也迈上新台阶。但农村社区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突出,建设程序不完善,未进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责任和质量行为落实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见证取样制度,质量主控资料严重缺失,个别工程实体质量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2、工程安全生产方面
绝大多数施工现场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各项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并对责任人进行安全责任考核;能够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能够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起到了良好效果。但也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只停留在书面上,没有真正落实到施工现场。 个别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人数不够,达不到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要求。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也存在漏洞,悬挑梁以上脚手架连墙件不能严格按照“二步二跨”设置;模板支撑不规范,缺少连接件;安全网严重破损,且跟不上施工进度;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戴安全帽、安全带现象仍然存在。临时施工用电达不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要求,没有保护零线,个别工地现场“一闸多机”现象严重。对现场管理较差、建筑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八一东路商业街、公租房1#、2#住宅楼、大陆机械新兴小区、天仙嘉苑住宅楼等工程项目已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建筑市场行为方面
建筑市场行为总体较好,建设单位能够按规定执行招投标、承发包、劳务分包程序,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多数总包和分包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但也有个别建设单位存在不履行建设基本程序,施工总包企业不认真落实质量责任管理制度,对项目部管理松懈,以包代管,项目经理不能到岗履职等现象。针对工程建设手续不齐全的香港国际广场 、东方名苑等住宅楼工程项目,已下达停工通知书。
4、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方面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展开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各镇办和相关单位,负责本辖区内老楼危楼的安全排查工作,成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排查方案,分解落实责任。经排查,共有老旧危楼项目184项,其中危楼99项,老旧楼85项。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跟踪监管,整改到位。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目前,山拖1-9号楼棚户区已经拆除;兴隆庄煤矿单身宿舍1-9号楼已经鉴定完毕,准备拆除;御苑小区7、8号楼已经鉴定为危楼、123宿舍3、4号楼经鉴定应做c级加固,正在制定处理意见。荣军医院1-3号楼和荣军医院康复楼已完成楼顶防水和局部维护处理。
二、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执法监管,督促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自身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已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办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务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及时曝光,记入不良诚信档案。
2、进一步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项目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规范市场行为,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履行好质量终身责任。监理单位要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做好日常巡视、检查、验收等工作,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要切实做到跟踪旁站监理,严格工序验收,确保工程结构安全。
3、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一是继续实施精品战略,全面巩固主体结构、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取得的成果。二是深入样板引路活动,以点带面,研究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机制,特别是将经常发生和群众投诉较多的质量问题做为治理重点。三是实施精细化施工新常态,靠精细化管理提升群众满意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四是加强建筑施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施工和管理水平;加强对农民工技能的培训,使之转化为建筑产业工人,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施工能力。
4、强化安全生产,狠抓文明施工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六化”标准、 “五成一入”和建筑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8个100%要求,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实施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建筑扬尘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开展建筑机械、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模板支撑、片区交叉施工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和安全不稳定因素,确保行业平稳和文明施工水平整体提升。
5、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质量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加以解决,既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成效,更要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机制为管理手段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区住建局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敷衍了事的予以通报批评。
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5月16日
工程质量检查通报范文篇三
各市(县)、区住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意识,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提升我市工程质量总体水平,6月28日到7月1日,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全市范围内在建的建筑工程开展了20xx年上半年度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现将此次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总体情况
此次大检查随机抽查了无锡地区19个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抽查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检查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质保资料;(3)现场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4)预拌砂浆使用情况;(5)现场抽测15个砼构件强度、28块现浇板厚度、26个砼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根据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共签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7份。
通过对此次检查的实体质量、各方质量行为、工程质保资料,以及一些实体抽测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目前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总体保持平稳,各市(县)、区工程质量监管能力逐步提升,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日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较好。主要体现在:
1、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质量行为日趋规范。参建各方质量意识逐步加强,工程质量责任能较好得到落实,能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和规范性文件。
2、工程质保资料基本齐全、同步。大多数工程已按要求使用江苏省新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现场检查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功能性检测的资料基本齐全,并且基本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
3、工程实体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大部分工程的参建单位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图集组织施工,各类住宅工程质量总体符合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质量通病防治等各项施工方案的措施基本得到落实。
4、实体抽测情况:现浇混凝土构件回弹强度推定值抽测合格率60%,现浇楼板厚度抽测合格率72%,钢筋保护层厚度抽测合格率100%,现浇砼构件强度和楼板厚度抽测不合格率较去年有所上升。
5、预拌砂浆使用情况:大部分砌筑工程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粉刷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的比例目前还偏低。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行为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不规范。部分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办理滞后;个别工程建设单位未能将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审图回复及设计变更文件反馈给施工、监理单位;个别项目未按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的要求使用预拌砂浆,如xdg(xq)-20xx-38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c、d、e块11#房。建设单位对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锡建工〔20xx〕9号)文件执行力度不够,不能及时组织调整相关设计内容,致使现场质量通病措施落实不到位;建筑物沉降观测时间滞后或未进行沉降观测。
2、部分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不规范。部分工程未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个别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监理规划编制针对性不强;防治质量通病的监理实施细则未根据设计文件、规范、省、市相关文件通知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对于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未及时出具书面通知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旁站;部分监理旁站记录反映内容不完整,与现场施工情况不一致;无监理平行检查记录。
3、部分施工单位质量行为不规范。部分工程未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足够的施工管理人员;部分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未有效建立,项目经理等岗位形同虚设,质量管理人员未常驻现场;现场质保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实体质量保证能力低,主要表现:部分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未认真执行所编制的各种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标准执行不严,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设计文件中采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现场配置不齐全,导致质量问题和通病的出现。
(二)现场实体质量方面
1、未执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和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锡建工〔20xx〕9号)文件的要求,具体表现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多数工程未将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根据相应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出具设计变更文件。部分项目在设计文件已有质量通病防治专篇的情况下,仍未执行质量通病防治的各项内容,如商品房b地块3#房等工程。部分项目在编制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未根据设计、规范、相关文件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导致现场质量通病措施未有效落实,如外窗窗台梁高度不足150mm,窗台未内高外低及坡度不足10%;窗侧砼框厚度不足120mm等问题,易造成外窗渗漏隐患。住宅工程顶层砌筑砂浆强度低于m7.5;墙体转角部位漏设构造柱;墙体拉结筋间距大于500mm,易造成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的发生。
2、本次检查抽查到的操作面,钢筋工程总体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收规范要求,但钢筋工程质量问题还普遍存在,有些问题还暴露出监理、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和规范理解的欠缺:部分工程钢筋施工存在较多不符合设计、规范和图集的问题,如剪力墙边缘构件箍筋和单肢箍规格、间距未按设计施工;框架梁偏心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框架梁加腋;剪力墙边缘构件纵筋绑扎搭接接头在非连接区连接,且接头未错开,绑扎搭接区域范围内箍筋未加密;箍筋弯钩水平段长度不足10d等现象还普遍存在。
3、部分现浇混凝土结构,特别是剪力墙结构体系的砼外观质量较差和构件几何尺寸偏差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剪力墙砼蜂窝、麻面、露筋情况较严重;变形缝两侧构件几何尺寸偏差较大,剪力墙厚度不足设计要求;二次结构浇筑质量较差;外挑板立模高度不足,致使成形的外挑板厚度不足设计要求;施工现场留置的砼试块内容标识不完整;砼同条件试块未放置在结构相应部位。
4、水电安装方面:sc管的套管处缺跨接或离墙过近;leb的4×5的接地扁钢与圆钢连接方式不对;成排敷设pvc管间距过近,部分pvc管重叠超楼板2/3;接线盒未见3c认证标识且部分接线盒未错开,部分pvc电导管保护层不够;公共部位照明配管设计为jdg管,现场施工为pvc管。
(三)施工、监理资料方面
各项目的施工、监理资料基本完整,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工程未使用江苏省新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部分工程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未设计提供依据的试桩检测资料;墙体自保温砖未检测导热系数;无回填土检验报告;无钢筋接头工艺检测报告;无钢筋机械连接型式检验报告;现场使用的钢筋未进场复试;无砼施工记录;无砌体工程施工记录;无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机电安装工程资料:施工单位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监理单位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细则;无排水管的管件复试报告;无排水管灌水试验记录;无卫生间局部等电位隐蔽记录;
(四)质量监督档案方面
本次大检查对所检项目的质量监督档案作了有针对性的检查,各区(市)质量监督机构大多数能按江苏省20xx版档案的要求设立监督档案,但监督档案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监督机构对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个别地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未有效落实;部分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未签名;个别工程存在质量监督机构单人执法现象;监督抽查频次不足;部分监督抽查记录内容表述不清或过于笼统,不能反映出工程实际质量状况;部分整改回复资料内容不具体,缺少相关附件、图片等证明材料;对不合格检测报告处理情况未进行跟踪,质量监督抽测工作内容在监督档案中没有反映。
三、通报批评的单位和工程
1、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上海海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xdg-20xx-68号三期5#房工程;
2、南通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商品房b地块3#房工程;
3、宜兴融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亿达大厦工程。
四、今后工作要求
1、针对此次检查组下达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有关责任单位应积极落实整改,各市(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应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结构安全隐患的工程建设责任方,各地区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将处罚及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对于工程实体检测时查出的问题,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采取加固等相应措施,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同时全市各参建单位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照质量问题汇总表,全面检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检测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遵循科学规律,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造价和质量。
3、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的工作,各地区质量监督机构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锡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的通知》(锡质监字[20xx]02号)文件要求,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作为一项监督重点,定期组织针对通病治理的专项检查,通过抽查、巡查和组织专项检查等手段,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及时发现质量通病治理过程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实体样板引路制度,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将对实体样板进行检查,未制作实体样板或样板制作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针对住宅工程质量特点和常见问题,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专项治理,严格质量责任落实,使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4、各地区质量监督机构要进一步改进监督管理模式,逐步提升监管效能,把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质保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实体质量、实体抽测、材料抽检、质量通病防治等,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实现行为监督与实体监督的有效结合。各监督机构应着力规范质监人员的监督检查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整理监督档案,逐步规范监督检查记录、整改(停工)通知书等各类质监执法文书的书写,能够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水平。同时,各监督机构应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逐步完善质量诚信考评体系。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牢固树立工程建设必须站在对人民群众利益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自身发展负责的高度,真正把工程质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规范质量管理行为,严格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履行职责,常抓不懈,通过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我市工程质量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附件:20xx年上半年度全市质量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