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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个人征信(模板1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4-01-12 05:24:55
2024年个人征信(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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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采取更具挑战性的方法来应对当前的局势。总结时要避免流水账式的叙述,注重思考和总结归纳。最重要的是,总结不仅是一种写作技巧,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我们要将其融入到学习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个人征信篇一

尊敬的客户: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电力支行:

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可以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本人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下述用途: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以及对所担保业务进行贷后风险管理;

处理本人异议;

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本人的信用信息,用于审批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提取审核等;

向本人提供的其他贵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具体如下:

三、如果贵行超出本授权书范围进行数据报送和查询使用,则贵行应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人业务结清之日止。

四、若本人在贵行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信用报告及与查询目的相关的其他资料等无须退回本人。

五、本授权书内容与相关业务的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无论相关合同在本授权书之前或之后签署,均应以本授权书的内容为准,但相关合同条款明确约定是针对本授权书内容所做修订的除外。

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贵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承诺和声明。

本人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个人征信篇二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集并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包含本人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产生的不良信息)。

二、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涉及本人的业务时,有权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本人的信用信息,并用于下述用途:

(一)审核本人贷款、贷记卡(信用卡)、准贷记卡申请;

(四)向本人提供的其他贵行合法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三、

如果贵行超出本授权书范围进行数据报送和查询使用,则贵行应承担与此有关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人业务结清之日止。

四、若本人在贵行业务未获批准办理,本授权书及本人信用报告等资料无须退回本人。

五、本授权书内容与相关业务的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无论相关合同在本授权书之前或之后签署,均应以本授权书的内容为准,但相关合同条款明确约定是针对本授权书内容所做修订的除外。本人声明: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贵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授权、承诺和声明。

本人姓名:

证件名称及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完整填写空白项内容。)。

受委托人:姓名:,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代为到贵行征信中心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

委托人: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加盖公章处。

签发日期:年月日

承诺。

以上委托证明书系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发,如有不实,代理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说明:1.委托证明书需填写清楚,涂改无效2.委托证明书不得转让、买卖。

鉴于本人需委托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本人名下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服务,为了使担保公司能够对本人信用作出合理评估,在担保公司受理审查本人的担保申请、承接担保业务(如有)及后续理赔、追偿等期间,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担保公司:

一、向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银行、财务机构等采集、查询、收集、使用本人的征信信息并获取有关个人信用报告,以及向上述机构报送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三、本人同意无论以上业务申请是否获批,该授权均持续有效且担保公司无需退还本授权书及其他业务申请资料。上述授权一经做出,不可撤销或变更。特此授权。

授权人: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年月日

本人(姓名)(证件类型号码),委托(姓名)(证件类型号码),于年月日前往你中心代理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并责成其及时将查得的信用报告转递本人。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以上委托书确系委托人亲自出具,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

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个人征信篇三

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2013年版)。

(适用于自然人)。

由于(名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业务,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下列情形时,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做上述业务使用:

(1)审核本人提供担保的申请;

(2)对本人提供的担保进行授后管理;

(5)其他。

本人同时授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本人信用信息。

2、本人知悉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内容,上述授权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有效至上述申请叙做的业务终止或结清之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出上述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其承担。

出具人(签字):年月日。

个人征信篇四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下面我们来看看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xxx分行:

鉴于借款人于年月日向你行申请金额为万元的授信(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业务,由提供担保或由授权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借款人及担保人或法定代表人同意你行遵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查询用途,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上述申请业务终结(包括业务申请被驳回或根据该申请发放的信贷业务全部结清)之日止,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并将本人的身份识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本人在上述业务和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本次业务的申请书和合同书中有关征信条款所言的“有关征信机构”、“征信系统”等均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特此授权。

授权人(借款人):

授权人(担保人或法定代表人):

签发日期: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委托代理人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于x年x月x日代理查询本人个人信用报告。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

承诺。

以上委托书确系委托人亲自出具,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个人征信篇五

本人(姓名)(证件类型号码),委托(姓名)(证件类型号码),于年月日前往你中心代理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并责成其及时将查得的信用报告转递本人。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承诺。

以上委托书确系委托人亲自出具,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

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个人征信篇六

公安部身份信息核查结果实时来自于公安部公民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表示客户本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

银行信贷交易信息是客户在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授信机构办理的贷款或信用卡账户的明细和汇总信息。

※逾期记录可能影响对您的信用评价。发生过逾期的信用卡账户,指曾经“未按时还最低还款额”的贷记卡账户和曾经“连续透支60天以上”的准贷记卡账户。

非银行信用信息是个人征信系统从其他部门采集的、可以反映客户收入、缴欠费或其他资产状况的信息。

本人声明是客户本人对信用报告中某些无法核实的异议所做的说明。异议标注是征信中心异议处理人员针对信用报告中异议信息所做的标注或因技术原因无法及时对异议事项进行更正时所做的特别说明。

查询历史展示何机构或何人在何时以何种理由查询过该人的信用报告。

文档为doc格式。

个人征信篇七

20__年,围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某某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对资信评级市场的监管,广泛开展征信知识宣传。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继续加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管理,促进了银行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维护金融债权,同时强化了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引导企业诚信立业。截至今年12月末,某某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录入__余万户企事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及信贷信息,包括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月均查询__余万次。商业银行普遍将查询该系统作为贷前审批的固定程序,有效地防范了信贷风险。根据对全辖区23个系统用户所在金融机构问卷调查汇总显示,至200#年12月末,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共拒绝信贷申请1122笔,约占金融机构信贷受理笔数的1.82%,否定了有潜在风险的贷款302万元,约占金融机构受理信贷金额的4.6%。

(二)积极做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工作,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我省的成功运行,为推进个人信用管理建立了平台,初步形成了鼓励守信、制约失信的个人信用监督机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以来,我省商业银行对数据库查询量不断上升,通过查询数据库拒绝存在信贷风险的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不断增加,系统作用初步显现。据对全省商业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情况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参加调查的15家金融机构在7、8月份共受理个人贷款1394笔、金额2.1亿元,受理信用卡345笔。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拒绝存在信贷风险的个人贷款167笔、金额0.9亿,占受理的笔数和金额的12%、7.9%;拒绝信用卡81笔,占受理笔数的4.6%。

(三)在市场调研基础上探索开展征信市场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商业银行对外部信用评级需求的调查,研究如何结合商业银行需求开展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工作。通过推动商业银行与评级机构在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方面的合作,为解决中小、民营、个体企业贷款难问题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从规范资信评级收费标准入手推动资信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成本费用构成的调查和测算,与省物价部门研究制定信用评级按资产总额收费的调整办法,规范资信评级收费标准,防范长期以来信用评级按等级收费可能产生的道德风险。督促省内四家评级机构完成对资信评级指标体系的修订和软件开发工作,推动评级机构提高评级工作质量和评级产品公信力。

(四)配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积极开展征信宣传工作,推动“诚信某某”建设。今年以来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征信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10-11月,与某某联合在某某高校中开展了“某某”专题宣传活动。各地通过设立咨询台、举办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个人征信、助学贷款、信用卡及相关金融知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信用观念并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取得良好效果。

个人征信篇八

xxx分行:

鉴于借款人于年月日向你行申请金额为万元的授信(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业务,由提供担保或由授权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借款人及担保人或法定代表人同意你行遵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查询用途,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上述申请业务终结(包括业务申请被驳回或根据该申请发放的信贷业务全部结清)之日止,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并将本人的身份识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本人在上述业务和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授权人(借款人):

授权人(担保人或法定代表人):

签发日期:

个人征信篇九

本人(姓名)(证件类型号码),委托(姓名)(证件类型号码),于年月日前往你中心代理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并责成其及时将查得的信用报告转递本人。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承诺。

以上委托书确系委托人亲自出具,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

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征信授权委托书(个人)】。

个人征信篇十

摘要:在西方,个人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利润来源。而我国目前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正面临着“信用缺失的瓶颈”制约,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是其发展的突破口。但我国目前发展个人征信业却受到信用法规不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健全和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未建立等因素的制约。个人征信业的发展必须从加速征信立法、建立管理机构和完善运作机制等方面着手。

个人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在经营中按客户对象划分出的专门的以低收入的个人和家庭为服务对象的业务范围和市场,是对居民个人或家庭提供的银行及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总称.国际经验表明,随着商业银行的业务重心从“生产服务”转向“消费服务”,消费者已成为各国际性大银行的“座上宾”,在银行的利润来源表中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我国个人银行业务正面临着“信用缺失瓶颈”,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个人征信制度、推动我国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界的现实课题。

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消费需求主要以信用消费需求为主,它对经济增长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以信用消费为核心的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却十分落后。

(_)国外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程度较高。在英美等金融业高度发达的国家,金融业在gdp增加值中的份额已超过6%。这些国家面向居民个人的消费信贷、银行卡等个人银行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领域和效益源泉。如美国的花旗银行,个人信贷占贷款总额的60%,英国的马克莱银行、汇丰银行等主要商业银行,个人金融服务占其全部收益的60%-90%;银行资产50%以上为住房按揭贷款。在银行卡业务方面,发达国家银行卡业务的股本收益率超过30%,资产收益率达3%,是贷款业务盈利能力的3倍多。在美国,每年6000多万家庭用银行卡付款消费。

(二)我国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相对落后。目前我国银行开办的个人银行业务主要是在住房按揭、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及信用卡领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内银行转向发展以银行卡为重点的个人金融业务。到2003年末,全国银行卡发行量6.5亿张,但使用率较低。2003年全国使用银行卡消费金额是3380亿元,仅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7.2%。

(三)中外个人银行业务差距明显。在银行卡种类方面,我国银行发行的大多是不可透支的借记卡,而贷记卡不足1%,而国外可透支的贷记卡一般占银行卡的60%以上;在银行卡使用方面,发达国家商品零售的结算手段主要是信用卡,其比重可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80%-90%,而我国通过银行卡进行的消费仅占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0%左右;在银行卡利润方面,国外银行卡来自于利息差额、手续费、透支利息的收入分别是10%、70%、20%,而国内这三项的相应收入分别占70%、20%、10%,主要收入来自利差的事实明显反映出我国银行卡业务盈利能力不足;在消费信贷方面,西方国家消费信贷在整个信贷额度中所占比重大多在20%-40%间,有的甚至高达60%,而我国2001年底的6990亿元消费信贷余额仅占信贷总额6%,而且其中80%以上是有抵押的住房贷款,个人信用贷款比重甚低。

二、个人征信业的欠发达:目前我国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的瓶颈制约。

(﹁)个人信贷征信业的缺失导致“银行一居民”的信息不对称。当前,我国个人征信制度几乎一片空白,同时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基本账户制度等配套制度尚未出台,造成居民个人的信用记录普遍缺乏。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与居民之间必然存在着广泛的信息不对称。消费信贷申请者个人收入水平、财产数量、负债状况以及过去有无信用不良记录等个人信用信息,对银行决策很重要,但银行却不易全面获知;或通过专人调查研究能够获知,但是信息搜寻成本高昂,得不偿失。

(二)“信息不对称”制约着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信息不对称极易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即那些寻找消费信贷最积极、最可能得到贷款的消费者,往往资信状况不佳,导致银行对信贷客户做出错误的选择,此为“逆向选择”;借款人得到消费贷款后,从银行角度看,可能从事风险非常大而不宜介入的活动而改变银行与借款者商定的借款用途,此为“道德风险”。为了规避坏账风险,银行在办理个人银行业务时制定了较严格的条款。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消费信贷等个人银行业务的供给。

(三)个人信用缺失严重阻碍了个人银行业务的开展。我国目前社会信用基础十分薄弱,恶意申请购房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恶意透支、手机恶意欠费等失信现象层出不穷。个人信用缺失导致个人信贷市场上形成“格雷欣法则”:信用不良者驱逐信用优良者。

(四)传统消费观念影响了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由于受历史文化和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我国居民“量入为出”的消费习惯根深蒂固,大多数人仍对个人信用贷款持谨慎态度,这在一种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

(一)符合中国国情的征信法律体系有待完善。1999-2000年,我国相继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规定》等法规,但这些法规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都较差,更没有对更为关键的个人信息的使用和传播进行规范。此外,我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账户制度等相关政策法规尚未出台,影响了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

(二)征信市场运作机制远未形成,个人征信缺乏“生存力”。一方面,专业化的个人征信市场主体少。我国目前专业从事个人征信的机构仅有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等少数几家公司,且它们都是在政府机构的强势推动下建立并垄断经营的,因而,根本谈不上征信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个人征信市场需求严重不足。由于社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对个人征信服务的社会需求严重不足,尤其是银行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和实施风险管理时并不要求由公正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评分,个人信用评估公司也就没有市场,无法商业化运作。

(三)个人信用档案一片空白,个人征信成为“空中楼阁”。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没有专门的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记录进行系统的收集记载,普通居民普遍缺乏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由于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个人信用状况无档案可查,只好抬高放贷门槛,造成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难有大的起色。

(四)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有待建立,个人征信缺乏“质检员”。

一方面,目前各商业银行的信用评价办法自成体系,核心指标和指标权重不同,导致评估结果大相径庭,可比性不强。另一方面,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过于注重个人职业、收入、家庭财产等现实资料,对个人未来的发展潜力很少考虑或根本未考虑。另外,信用评价中过分看重抵押、担保,忽视借款人自身还款能力;未将个人储蓄账户、信用卡账户和个人贷款业务的信息综合使用,无法动态地、全面地反映个人信用状况。

(五)个人信用资料的分割封锁,个人征信缺乏“联络员”。目前,我国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原材料”,要么掌握在公安、法院、人事、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政府相关的部门中,要么掌握在银行、公用事业单位、通信、保险等非政府机构,处于极端分散的状态。同时,这些部门和机构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条块分割情况严重,制约了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步伐。

(一)完善个人征信的相关法律制度,确保信息合法使用。

1.进行新的信用立法。(1)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对散布于银行、税务、工商等政府机构的数据的公开制定统一的法律,确保征信机构合法、快速获得相关数据。(2)尽快制定《个人数据保护法》。我国可借鉴欧美国家的个人情报保护法或隐私权法,建立个人数据保护法,维护消费者个人的合法权利。(3)尽早制订一部类似美国的信用基本法——《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我国征信公司提供一个基本的运作框架,为商业银行发展个人银行业务提供法律保障。(4)制定《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个人征信原则、主体、范围、方式和途径,违法采集的法律责任等。此外,我国还应制定推动个人银行业务发展的相关信用法规,如制定《信用卡发行法》,《平等信用机会法》,《房屋抵押公开法》等法律。

2.完善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1)修改《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有隐私权、信用权,对信用滥用和恶意失信行为要制定严厉的处罚机制以强化消费者的信用观念。(2)修改、完善《商业银行法》和《储蓄存款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明确商业银行有关客户的个人数据开放范围、提供方式、使用及传播限制等内容。(3)修改现行行政法规或规章。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修订、补充现行的《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与个人征信相冲突的部分条款。

3.尽快改革相配套的社会经济制度。即进一步完善存款实名制,实现全国银行间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和个人基本账户制度,推行个人支票等新型结算工具,完善个人债权债务管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允许个人在一定条件下进入破产程序,豁免其剩余债务;建立个人信用担保、保险制度,以分散和共担个人信用风险。此外,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住房制度等也都是建设个人信用制度所需要的相关配套制度。

(二)加强对个人征信业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保证信用信息质量。

1.建立并发挥征信管理机构的作用。我国目前已经新设立了央行征信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促进数据开放,推动区域性征信数据网络互联互通,推动民间行业协会建设;审查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资格,充当信用立法提案人的角色,协助立法机关建立失信约束和制裁机制,促进和监督征信行业的规范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都有个人信用管理行业组织或民间机构。我国可按不同的业务范围或专业领域组建个人信用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责是开展个人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提出立法建议或接受委托研究立法,提出有关个人信用管理法律草案;制订行业规划和从业标准以及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个人信用评价标准;协调行业与政府及各方面的关系;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进行国际交流活动等。

(三)建立失信惩罚机制,提高个人守信意识。美国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的主要措施,一是把交易双方失信者或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从而对失信者产生强大约束力和威慑力。二是对失信者进行经济处罚和劳动处罚。三是司法配合。美国法律规定,个人、企业的偷漏税和刑事诉讼记录保存7年,破产记录保存10年。我国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一要建立合理的惩罚尺度,对不同的失信行为施以相应的处罚;二要建立快速反应的失信举报机制;三要将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按照时间长短记录于相关数据库中;四要建立被惩罚人申诉机制;五要对诬告、诽谤者诉诸法律。

(四)探索个人征信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降低信用信息价格。

1.按照市场原则,逐步组建商业化个人征信机构。美国的1000多家地方性征信公司大都从属于三家消费信贷报告机构或与之有协议关系,进行商业化运作。因此,我国第一步,在政府指导下,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组建区域性个人征信机构;第二步,按照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原则,推动个人征信机构之间的联合、兼并,逐步建立全国性的个人征信机构和征信网络。

2.在个人征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如果全国只设一家征信公司,不但其效率难以保证,其信用记录的公平性也难以衡量。比如在美国,住房信贷部门发放贷款时就需要申请者提交至少两家独立的征信公司的信用报告。有鉴于此,个人征信不能垄断经营,而应降低“门槛”,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进入个人征信领域,鼓励中小资信企业的建立与发展,形成综合性、地方性和行业性征信公司并存的多层次的竞争格局。

(五)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第一步,由当地人民银行牵头,以各商业银行为单位,充分利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技术平台,采用接口程序,统一个人信息征集内容和技术标准,在各行台账中自动产生数据文件,并向个人征信机构传送。这样可避免数据的重复录入。第二步,由当地央行征信管理局牵头,联合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公用事业单位、“三金”管理处、财税、审计、司法、街道等所有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部门,实现本区域个人联合征信。第三步,待条件成熟后,由国家个人信用管理局牵头,对各区域间的个人信息库进行联网,实现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共享。

(六)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准确评价个人信用。按照“5c”准则(又称个人信用分析广度指标和深度指标),科学评估个人信用状况。首先,在征集个人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个人征信机构一般按照“5c”准则广度指标,从品德(character)、资本(capital)、能力(capacity)、条件(condition)、担保品(collateral)五个方面,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分析,形成个人信用报告,供银行、保险公司、提供消费信贷的零售商、企业雇主等个人信用报告需求者有偿使用。其次,按照“5c”准则深度指标,将个人基本情况及偿债能力评价分为年龄、学历、职称、职业、婚姻及健康状态、每月偿还贷款金额占家庭月收入的比重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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