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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绩效评价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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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绩效评价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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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报告篇一

20xx年省下达我县2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改造目标任务1021户、建设农村公厕6个,项目资金343.08万元,其中户厕224.08万元(20xx年上级补助183.7万元,20xx年厕所革命结余上级补助25万元,级县级配套15.38万元)、公厕11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重点补助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厕污共治、运管维护或农村公厕新(改)建,以及农村户厕粪污管网、粪污池等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我县按照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基本实现农村厕污共治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总体要求,各项目村由所涉及镇人民政府以村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复后组织落实。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我县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与农村公厕项目建设资金343.08万元(县级配套134.38万元,其中户厕配套15.38、公厕县级配套资金119万元)。根据每户不同情况,具体建设内容分为仅室外改造、仅室内简单改造、仅室内复杂改造、室内简单改造+室外改造、室内复杂改造+室外改造五种不同的改造类型,所有建设内容已全面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基本实现所改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厕所普及率达100%,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公厕建设通过验收符合相关标准。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申报、实施一系列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并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前期通过精准摸排,按照“厕所革命”示范村厕所普及率达100%,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的要求,摸清每户需建内容,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大会,按照绝大部分村民意愿将此项目委托与该村村集体公司,由村集体公司代领项目补助资金,同时有劳动力的农户可投工投劳并领取相应部分报酬,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镇村全覆盖验收,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后申请县级抽查验收,县级抽验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县2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改造目标任务1021户,实际所改村为6个(示范村2个、非示范村4个)我局按照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基本实现农村厕污共治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总体要求,全县6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新建、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030户,完成任务101%,其中胜天镇安和村174户、可久镇南红岩村264户、庆岭镇太源村197户、庆岭镇印田村124户、庆符镇小靖村235户、落润镇公益村36户。完成6个村的农村公厕6个,完成任务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方面:一是改厕可以改善旅游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村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二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有机肥,可提高农作物的收益,通过无害化处理的粪污对于农作物肥效更好,利用价值较高,其次可以减少农民对有机肥采购的支出。

2、社会效益方面:一是增强群众卫生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二是提高了农户家庭生活质量。

3、生态效益方面:一是环境得以美化,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以改善。二是控制粪污乱排乱放的.情况,控制污染源,减少疾病传播。

4、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小厕所涉及大民生,实施“厕所革命”是推进乡村振兴大工程中的重要一环,推进厕所改造、环境整治为人民群众打造美丽宜居环境,获得广大农户一致好评。

(一)存在问题。

1、农民改厕积极性不强。一是农户对新修建无害化设施(三格化粪池)接受度较低,认为有储粪池就不应该修建化粪池;二是部分农户受传统思想和落后生活习惯影响,卫生意识差,不能完全理解“厕所革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愿意接受改造。

2、改厕经费投入不足。一是现有补助经费较少,各农户情况不一,需因户施策;二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户要求各样,个性化需求增大,导致改造经费尚显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影响。“厕所革命”是一项民生实事和惠民工程,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消除农户心中疑虑,广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农户转变观念,让农户真正愿意去接受厕所改造,打造整洁舒适人居环境。

2、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资金要素。一是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将示范村厕所改造项目化,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同时发动群众自筹,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绩效评价报告篇二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绩效评价报告篇三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本项目建设一栋综合教学楼和一栋门卫房及室外运动场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209.35㎡,其中新建综合教学楼地上建筑面积为5182.03㎡,新建门卫房建筑面积为27.32㎡;室外配套工程包括200米标准环形塑胶运动场(含一座舞台、升旗台),田径场中间设一处7人制足球场,以及2个篮球场、1个排球场、2个羽毛球场、2个沙池等体育场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指跨年度项目总目标)。

20xx年9月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指跨年度项目当年度目标或经常性、一次性项目当年度目标)。

20xx年12月底计划完成投资210万元。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20xx年下拨210万元经费,实际到位资金210万元,全部是地方财政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总投资概算2884.79万元,20xx年下拨210万元经费,目前已支出约5.86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等)。

本项目的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的使用。由开发区财政局和国库支付局统一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印发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自20xx年立项,20xx年完成施工招标,开始施工建设,并于20xx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该项目由洋浦建设公司代建,施工现场设有项目管理部,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由洋浦建设公司代建,严格按照工程量进行审核,成本预算控制良好,未发现有浪费现象。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于20xx年进场施工,项目按照施工合同计划有序组织,未发现有质量问题。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项目建设是为保证、提升开发区社会公共配套,服务居民项目,是公益性项目,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项目,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能从很大程度上缓解甚至解决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的问题,能进一步改善洋浦开发区的整体教育水平,对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教育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截至目前,三都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完工,将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公共配套设施,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社会服务功能。

项目进展顺利,按照计划完成了预定目标。

无。

无。

绩效评价报告篇四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正20xx年春学期开始制定,并于当年九月一日正式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方案中考核项目主要是达标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单项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期终综合考核(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实施五年来,总体运作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先将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1、绩效考核注重拉开差距,体现一定的激励作用。

学校在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时根据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强化教师工作绩效的考核,将绩效工资比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实绩显著教师倾斜,拉开差距,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20xx年春学期绩效工资高低相差4600多元,秋学期绩效工资高低相差4200多元。

2、绩效考核内容全面细实,涵盖多方面重点工作。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德、能、勤、绩等方面。“德”的考核重点是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情况;“能”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勤”的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出勤以及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等方面德情况;“绩”的考核重在教育效果、教学效果、教研业绩等方面。

3、考核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方案实施有群众基础。

学校考核方案制定依据是《扬州市邗江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扬州市邗江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方案在广大教师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初稿。然后召开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初步方案。最后将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因此,我们认为绩效方案实施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考核方案几经修改完善,凸显重点工作的考核。

在方案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补充相关内容,使方案更绩效考核工作总结成熟。20xx年10月,学校从强化教学常规,提高教学质量,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制定了《方巷小学关于教师绩效考核的补充规定》,并与11月执行。20xx年2月学校从10个方面修订完善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方案和教师考勤工作制度。

1、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绩效方案实施五年来,学校领导班子绩效津贴标准较低,与班主任津贴相比由一定的差距。从20xx年绩效分析表上可以看出中层与班主任绩效平均数每学期相差430元左右。这已经影响了中层班子积极性。建议教育局统一制定不低于班主任津贴的标准。

2、对教师绩效考核的综合考评档次未能细化。

学校将期终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划分过于宽泛,不够体现出教师之间的实际绩效差别。例如同轨年级教学质量获得第一名的教师,绩效考核中因某种原因未获得优秀等次,在综合考评时与其他教师一样获得合格等次,那么这位教师实际教学绩效在同学科中未能体现。

3、对工作量的确定没有进行全面细致地量化。

现行绩效工资考核项目一般由几块构成:主要包括教师所带班的学生学业成绩、课时、教研情况、参加活动及获奖情况、出勤率、备课、作业批改及辅导等方面,但是不同学科之间、行政人员与教师之间、后勤与教师之间的工作量应该怎样换算颇有争议。虽然区局在宏观政策上出台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并没有一个细化的标准。作为基层学校,不太好平衡,而且也会因各校所实行的方案侧重点不同造成同等条件的教师,却因在不同的学校任教,导致工资收入产生很大差别,这样反而不利于激励教师。

4、对教师绩效单项奖励的考核力度相对弱化。

在绩效单项奖励中,学校对教师教科研、辅导学生等方面考核力度相对薄弱。《方巷镇中心小学教师参加或辅导竞赛获奖奖励细则》还是五年前制定的,其要求与奖励标准已不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如细则中明确教师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奖励标准,每篇文章50元。)。

1、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绩效工资改革。

区人社局、教育局编制核定学校用编,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全力营造能者上,庸者让,不能干者靠边站的氛围,做到按劳取酬,按绩分配,真正破除不劳而获的现象。

2、促进学校平衡,体现社会公平。

财政上尽可能提高绩效发放标准,使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得以体现。区人社局、教育局要统一设定学校各类津补贴标准,以缩小学校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

绩效评价报告篇五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绩效评价报告篇六

1、市监分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承担辖区市场主体从业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和企业非公党建牵头工作;

(三)承担辖区流通领域市场主体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四)承担辖区流通领域消费者投诉受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六)积极协助园区有关部门作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及发展工作;

(九)作好人才培训、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和工商信息化建设;积极作好智慧工商和学习型、服务型工商创建工作。

(十)承办上级及辖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绵府办发〔2015〕3号文件),设立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创园分局(简称工商分局),为绵阳市工商局派驻园区工作机构。下设三个工商所,其中在科创区设科园和园艺两个工商所;在仙海区设仙海1个工商所.现在在编正式职工18人(在科创区工作公务员15人,行政高级工1人,仙海区公务员12人),其中公务员17人,行政高级工1人,另报经科创区管委会同意聘有临聘人员18人,经仙海区管委会同意聘有临聘人员2人,临聘人员20人均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绵阳弘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分局使用,分局按相关合同和经费管理规定支付相关劳务费用及其他支出;所聘人员主要从事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登记岗位和消费维权以及市场监督检查等辅助工作,所需费用从年度预算的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执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的劳务费中列支。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市级以上部门已整合并完成机构改革三定,分局2021年6月底按照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20号文件《关于调整市属园区市场监管机构相关编制事项的批复》才完成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正式确定,分局属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名称从2021年6编办出台文件起正式更名为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创园分局。

一、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全年经费收入489.18万元,其中科创区439.61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药品事务补助经费:4.62万元,仙海区:49.58万元;全年总体收入较上年496.20万元递减7.02万元,基本保障了分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年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48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32万元,项目支出77.86万元。,项目支出77.86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20万元、信息化建设20万元、药品事务17.86万元),重点保障了分局春雷行动2020、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个体年报工作、信用信息公示、流通领域质量抽查、互联网网络交易监管、打击非法集资、打击非法传销、消费者维权网点建设、基层市监所规范化建设以及国家省市组织的市场监督管理实务培训、完成对上马望蜀苑、华润中央公园商业示范街等两处双心示范街区建设、“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以及园通智慧农贸市场打造等主要工作。

二、财政收入情况。

全年经费收入489.18万元,全年经费支出总额为489.18万元,全年收支平衡,无结余。但纵向相比2019年分局收入496.20万元,减少收入7.0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年内上级补助经费及仙海区补助经费均在2019经费预算中有不同幅度压缩。同比,分局全年支出相比2019年支出496.20万元减少支出7.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年内上级补助经费大幅压缩,分局以收定支所致。全年科创区预算收入439.60万元,完成预算收入439.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上级补助收入4.62万元,相比2019年61万元,大幅减少56.38万元,充分反映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年内大幅压减了对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业务的投入。

三、财政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分局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收支293.50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2363.91万元,公用经费55.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住房公积金及34.67万元,购房补贴16.48万元);项目支出64.62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收支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收支20万元,信息化建设收支20万元,药品事务收支4.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收支293.50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2363.91万元,公用经费55.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住房公积金及34.67万元,购房补贴16.48万元);项目支出64.62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收支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收支20万元,信息化建设收支20万元,药品事务收支4.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全年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374.98.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93.50万元,包括公用经费支出56.60万元,人员支出236.10万元(其中包含分局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21.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5万元(包括公积金支出34.67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6.48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三公经费总计支出66987元(年内分局无人员出国,因此无因公出国费用发生),相比2019年度32695.30元增加支出34291.70元,增幅达104.88%,主要原因是年内行政办案及行政执法检查频繁,造成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明显增加,增幅达199.02%,近两倍,主要原因在于年内执法检查、执法办案增多导致车辆使用增多,相应费用增加。分局年内公务接待费8127元,相比上年13011元减少4884元,反应了年内系统单位之间交流学习业务减少,全年共计接待人员12批90人次。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会议费用7315元,相比2019年2700元增加支出4615元,降幅达170.93%,原因在于年内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增加后业务会议明显增加所致。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培训费用93350元,相比2019年26100元增加支出67250元,增幅达257.66%,主要在于年内安排人员及批次相比上年度大幅增加所致。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分局上年无结余,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九、资产负债信息分析。

(1)资产信息情况。

2020年度分局全年年末银行存款327307.47元,全部为应付未付往来款项,分局现存大众途安城市越野执法车两台,价值358600元,分局年末固定资产总值1561935元,相比上年1524385元增加37550元;新增办公设备采购37550元,按照新的会计制度分局固定资产净值为695179.77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866755.23元。

(2)负债信息情况。

分局2020年末流动负债合计252712.25元(其中包括其他应付款252100.92元,应缴财政款611.23元(银行存款利息),流动负债大幅下降的原因在于年内清理结算了部分往来款项所致。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所、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2020年度,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科创园分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准确编制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6分。

3.绩效运用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内,市监分局在绵阳科创区、仙海区两区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理念武装,通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等形式。聚焦机关文化建设,以定期开展专题党课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5个过硬。从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筑牢全体干部思想防线。加强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市场监管综合业务能力。

(二)是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持续发力,打造高效便捷登记环境。

(1)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截至2020年10月31日,科创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10283户,其中各类内资企业5239户、个体户5044户。今年科创区新办市场主体1689户,其中企业695户、个体户994户。仙海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1265户,其中企业361户,个体户904户。今年仙海区新注册市场主体189户,其中企业67户、个体户122户。

(2)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严格贯彻落实《绵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企业开办“全市通办、小时办结”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其中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小时。

(3)优化线下窗口办理。在区政务办的支持协调下,分局设立了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专区,对受理服务窗口重新进行了设计、布局,与税务部门一道入驻专区,为科创区办事群众提供快捷的开办与注销服务。

(4)持续推进绵阳市企业开办协同服务平台应用。充分利用“绵阳市企业开办协同服务平台”集成了企业开办涉及的登记注册、印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务和社保登记一体化协同办理的优势,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企业开办服务,目前科创区已经有997条申请信息,办结信息746条。

(5)打造企业登记“不打烊”新模式。分局着力打造24小时智能办照区,将企业服务延伸到工作日之外。截至目前,今年已有537户企业在24小时智能办照区现场打印领取了营业执照。这个全天候服务模式是全市首创。

(6)主动承接市级下放事项。今年3月1日,分局主动承接市局下放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和市本级国有企业登记委托事项,共办理药品零售新设10户、变更4户、延续1户;第三类医疗器械新设8户、变更6户、延续23户;股份公司新设1户、变更3户、备案6户、增补换照1户。

(7)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今年我局完成全程电子化登记户数为1213户,其中设立登记631户,变更登记569户,备案登记13户。

(8)持续开展政银合作。目前我局共有6家银行机构开展了导办企业登记注册服务,其中三家实现了现场打印营业执照,全年打印并颁发营业执照54份。

(9)推进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分局辖区共有9户企业发展为集群托管机构,共托管小微企业690户(含注销113户)。

(10)以年报为契机,把好市场准入关。今年我局企业年报率97.7%,个体年报率41.2%,农专社年报率100%,以上均超过全市平均数。

(三)是围绕职能职责做好各类专项治理。

(1)扎实开展“春雷”专项行动。科创园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检查企业和个体户1169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0个(次),整治重点区域6个(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2件,案值5.6万余元,处罚没款8.26万元,大要案(1-10万元)3件。其中,与疫情相关案件为14个,另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案件1件。

(2)分时分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及时叫停部分业态。疫情之初,一方面及时叫停各类除涉及居民必备生产生活物资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加强监管,保障市场秩序稳定。关停了茶楼、儿童游乐、洗浴、ktv等容易引发人群密集接触的休闲娱乐场所274家,劝关酒店宾馆80户(次)、网吧44户(次),暂停1237户(次)餐饮店堂食经营,关停鸡、鸭、活禽宰杀点7个(次),下发各类通告及宣传画1200余份,深入药店、超市等经营场所指导疫情防控、消杀100余次。二是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分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辖区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一是分类别、分步骤、分人群复工复产,确保社会经济平稳运行。二是开发了“人员实时追踪”小程序,重点在超市、药店与集贸市场等行业进行推广使用。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对1137户(次)服务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四是创新工作思路,结对帮扶有困难中小企业。向上争取防疫物资,口罩3000个、消毒酒精300瓶、84消毒液300瓶全部送到150户小微企业手中,并与之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具体困难。三是做好常态化防控阶段,督促辖区市场做好基本防控措施。要求市场经营者做好口罩、消毒液等日常防控物资储备;市场开办单位及大型商场、超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工作;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市场内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推荐消费者使用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等。组织各市场开办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4次、共清理垃圾2.5吨。

(3)今年扫黑除恶工作重点聚焦辖区市场流通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行业乱象规范:一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区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二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捆绑收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针对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消费品、食用农产品、防疫物资领域竞争状况,加大案件摸排查办力度,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四是强化瓶装液化气和成品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垄断、无证经营、非法充装、掺杂掺假、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4)“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分局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执法人员将相关餐饮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的同时,亦要求水产经营户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长江流域等地的野生水产。截至10月底,共检查360户(次)经营主体,其中242户(次)餐饮店、58户(次)水产经营户、60户(次)渔具经营户,向经营者宣传“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获物专项行动方案”,检查过程中和各经营主体签订“保护长江生态承诺书”,并在店内公示。

(5)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推动我区商标与专利化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分局以服务加监管相结合。一是对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机构实行台账监管。辖区字号名称、经营范围涉及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机构的97户市场主体逐户走访。二是对可能涉及地理标志注册的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查办知识产权侵权相关案件3件,其中一件已移动公安部门。

(6)价格监管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减税降费”的重要举措,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的用电成本,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对辖区33家物业进行了摸排,其中涉及转供电收费项目的企业17家,分局监管人员对这些物业一一进行了检查,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整改,辖区内大汇商运、天滋物业、天天佳兴物业、锦府物业等先后下调了电费价格,并进行了退费核算,共计应退费金额75万余元。

(7)网络监管工作。分局利用绵阳市网络市场监测平台,完成“春节”期间、“五一”期间、“6.18”、“国庆中秋”期间网络交易定向监测工作4次,监测网络交易平台12个次,企业自营网站486个次,网店260个次,责令改正网络违规信息46条。

(四)是以当前消费热点及态势为重点,提升消费信心。

(1)开展线上“3.15”活动,助力园区消费环境回暖。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各行业消费环境萎靡,为提升消费者消费信心,分局采用非聚集式的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市局领导、管委会领导及政府部门,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共计七人,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宣传315消保维权工作,宣传科创区消费复工信息,回复辖区商气人气,消费者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快手等多个平台实时观看今年的宣传活动,直播当日网络点击率超11万余次。

(2)做好消费投诉维权工作,提升消费者满意度。2020年分局受理各类举报投诉843件;其中12345市长信箱、来函430件,各类来电投诉、网络平台投诉、消费者本人直接投诉案件413件。843件均已处理完毕,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75万元。

(五)是积极推进特色亮点和分局重点工作。

(1)打造绵阳市首个智慧农贸市场。2020年9月,科创区试点打造了绵阳市首个智慧农贸市场---元通农贸市场后,经过两个多月的运行,该市场实现了公平计量、电子支付索证索票、销售数据可查、产品朔源,但对于现金支付索证索票及市场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推进存在困难。

(2)“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科创区作为全市首批“双心”工程示范区,经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双心”工程环境建设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现已完成14个大中型餐饮企业明厨亮照升级工程,15个智能摄像头全部调试安装,实现了odr三方视频通话调解消费纠纷。

(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9月2日至23日,分局实行全员参与文明创建,共参与志愿服务460余人(次),分片到人,一周7天,早7晚6,全天候守护,全方位管理。完善农贸市场各大入口所有要素创建,并涵盖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对五小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零距离监管。争分夺秒补短板,精益求精对标达标,圆满完成了文明创建工作。

(4)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分局与绵阳中院行政庭、市局法规科联合推出法制宣传栏目《廖帅小秋来帮忙》。通过收集整理群众办理注册登记咨询的问题为主,其他法律咨询为辅,采用电话问答、视频讲解等方式,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该栏目开办以来推出语音、文字各5期,视频7期,共计12期。其中2期获省局转播点赞。

在2020年的预算执行中,我局还存在预算资金使用相对滞后、内控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虽然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在2021年的我单位的绩效管理中,一是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有的职能。

绩效评价报告篇七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xx〕2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总结分析,现将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我县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

(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171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138.85万元。

(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209号)下达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6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35万元。

(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xx]54号33.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

(四)县级财政配套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0.25万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

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资金采用预拨和考核结算分两次下达,下达率100%。下拨资金其中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92.86万元,村卫生室村医补助118.3万元、卫生室基药补助92.82万元。

我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评价,量效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实行半年、年终、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卫生院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各占50%比例结算下拨,并根据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奖惩,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倾斜;卫生室按照定额卫生室补助和机构服务人口下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该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xx〕8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xx〕31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号)、《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xx]76号)、《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xx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卫健办〔20xx〕1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下达实施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70.25万元。全县共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69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补助603.98万元,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局严格目标、任务、指标,采取上半年预拨部分资金,年终按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结算资金的方式拨付项目经费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全部拨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质量指标分析。

(1)我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20xx年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完成门诊人次265554人,出院人次3259人,销售基药1074万元。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4)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100%。

(6)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大于90分。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为100%,项目资金均能在规定时间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资金执行率大于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村卫生室医生收入稳定,对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满意度大于90%。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我单位将按文件要求在20xx年4月15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无。

绩效评价报告篇八

项目名称:

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项目单位:

xx县交通运输局。

主管部门:

xx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

20xx年12月。

(一)项目概况。

项目立项背景根据县编办成立机构的有关文件,xx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乡村道进行维护管理,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设立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项目。

项目实施情况根据绩效工作目标,按计划及工作进度,开支局机关工作经费,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实际开支超额完成127%。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经费来源于县财政拨款,实际开支全部超额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用战略规划指导交通行业发展,保证局机关人员稳定及正常运行。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绩效评价设计,主要选择单位经费开支项目比较大,影响范围广作为评价目标,评价指标的.设计,主要考虑项目实施对单位及社会的影响。

(二)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年度绩效指标包括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产出指标包括数虽指标、质虽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

(三)证据收集方法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开支情况,办公室提供开支效果。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年中检查进度,项目结束要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一)绩效分析。

投入计划目标开支工作经费114.27万元,实际开支145.2万元。

过程按月及工作进度:产出指导协调交通行业发展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

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效果交通行业大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交运行平稳。

(二)评价结论。

评分结果自评满分:主要结论更好发挥机关服务社会指导交通行业发展职能。

绩效评价报告篇九

根据省民委和市民宗局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促进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xx省民族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今;其原始的信仰、建筑、服饰、等级观念、生活方式等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生产方式以牛耕为主,以种植水稻、玉米、茶叶、甘蔗为主,家家户户饲养牛、猪、鸡等牲畜,xx是具有佤族群居村落特色的代表,是佤族文化中十分典型的乡村社区民族文化形态,是游览观光民风民俗的大观园,具有独特的旅游吸引力和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2006年,xx被《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誉为“最后的原始部落”,先后被xx省列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历史文化名村,2007年被评为xx省历史文化名村和xx市十大优美村寨。2011年3月,以xx大寨为核心的xx景区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通过开发建设,xx丁景区已成为性信息xxx县文化旅游产业的名片和亮点之一。

二、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市、县的批复文件要求,围绕建设民族地区发展示范村,推动民族地区的发展、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村容村貌;推动民族地区文体活动的开展,极大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主拟在项目村中实施以下项目:

(一)建设内容。

1.安居房建设工程。新建“佤山幸福工程”户型安居房35栋,面积120㎡/栋;房屋为二层木框架结构。

2.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新建砖混结构文化活动室1栋,面积80㎡。

3.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新建活动场所(打歌场)。

12块、面积500㎡。

(二)建设方式。

建设方式采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方式,分项分步实施。

1.安居房建设工程。采取无偿补助加整合部门资金、群众自筹的方式建设。

2.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采取无偿扶持加整合部门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建设。

3.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工程。采取无偿扶持加群众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建设。

以上各项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要求和程序办理,接受纪检和审计部门监督。

三、主要做法及典型经验。

(一)领导重视,工作保障措施有力。接到县民宗局通知后,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市、县有关通知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领会,并及时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民族地区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项目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建设办公室人员、扶贫干事、村镇规划、财政所等单位负责人以及涉及的村委会主任、村组干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工作及相关业务,同时乡党委、政府在人力、财力、交通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工作扎实有力。按照县民宗。

3局有关要求,我乡民族地区发展示范村工作采取办宣传展板、召开会议、深入一家一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宣传发动阶段召开“两委”班子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会议。通过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增强了信心,提高了大干建设的必要性,极大地调动了项目点全体村民参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自我脱贫的意识,踊跃投身到工程建设工作中,积极参与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主动投工投劳,尽最大努力自筹资金,支持配合项目建设,为工程项目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精心组织,项目管理措施有力。工程项目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抓好工程质量,县民宗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乡、村干部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组织实施,首先明确施工技术负责人,并与之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实行技术负责制;其次是各项目分别派专人负责,严格施工管理,加强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所有材料的采购都由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并由村干部、相关站所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成采购小组,货比三家,讨论比较后再决定采购,确保了材料的质量;加强资金管理和物资使用。在拨付工程款时乡长一支笔签字,财政严格把关;物资实行专人管理,将其实实在在用到项目上,让项目发挥好效益。

4项目工程的场面和高潮,坚持抓项目建设质量与抓项目后续管理相结合,积极发动群众集思广益,共谋项目后续管理,以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组织验收情况。

xxx乡自项目批复后把xxx村民族地区发展示范村建设项目列入乡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村镇规划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明确职责,做到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项目实施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项目实施的质量问题,乡项目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察,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措施,为项目实施质量提供保证,通过一年来工作人员与群众的共同努力,安居房建设工程已基本完工,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场地建设工程现正建设实施中。

五、对照民族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考核情况。

1、项目立项(20分)自评分20分。

5点;安臵点位于南立线旁交通便利,距古村落1.2公里。此项分数为4分、自评分4分。

1.2、实施方案:我乡结合项目村实际情况,见过实地走访调查后组织编写了切实可行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此项分数为5分,自评5分。

1.3、项目目标:项目建设本着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村容村貌,有利于少数民族农民身心健康,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推动了民族地区文体活动的开展,极大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较好地传承传统的优秀民族文化,增进群众之间的交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此项分数为5分,自评5分。

1.4、立项:我乡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向县民政局递交了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项目立项建设请示(xx发[2012]xxx号);得到了市、县民宗局的批准(xxx[2013]xx号、xxx[2013]xxx号)。此项分数为6分、自评6分。

2、项目实施及效果(30分)自评分16分。

6建设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此项分数为4分、自评4分。

2.2、实施进度:按照实施方案的进度要求安居房工程现已完工。按时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工程由于整体建设资金缺口大,只能放后实施。此项分数为8分、自评0分。

2.3、组织验收:项目建设未全部完成,未进行验收。此项分数为6分、自评0分。

2.4、后续管理:示范村项目建成的各类工程管护按照“建管并重”、“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运行管护。项目建成后,及时办理工程登记移交手续,属农户的由农户管理使用,属公益事业部分交付村民小组管理使用,由xx村制定项目的后续管理规章或村规民约,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此项分数为4分、自评4分。

2.5、群众调查:项目实施前通过宣传、公示、召开会议、填写民意调查表多种等形式让群众了解项目工程的实施情况,提高了项目实施的透明度。此项分数为8分、自评8分。

3、资金管理(30分)自评分26分。

3.1资金预算: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按当时的材料价、人工费等编制了项目建设投资概算,此项分数为4分,自评4分。

7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6‟18号)精神,规范报账办法和报账程序,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拨款跟着进度走”的原则,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用到实处,用出成效。为严肃财经纪律,对挤占挪用、违法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此项分数为4分,自评4分。

3.3资金拨付:在拨付工程款时由乡长审核签字,财政所严格把关;物资实行专人管理,将其实实在在用到项目上,让项目发挥好效益。此项分数为8分,自评8分。

3.4群众:项目建设过程中群众全程监督、参与,积极投工投劳。此项分数为6分,自评6分。

3.5实行公示:按要求已经将项目实施方案、资金预算、完成任务进行了公示。此项分数为4分,自评4分。

3.6资金结算:因项目还未全部完工,未进行结算。此项分数为4分,自评0分。

(二)痕迹资料(20分)自评分20分。

1.材料: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及实施方案等材料齐全,此项分数为6分,自评6分。

2.档案:已经按要求把材料装订成册,建立了项目档案。此项分数为8分,自评8分。

3.账目:项目建设实施拨款手续完善、账目清楚。此项分数为6分,自评6分。

项目总分数为100分,我乡结合实际对xx大寨自然村。

8民族地区发展示范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评,自评82分。

xx乡人民政府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绩效评价报告篇十

针对20xx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单位对自评结果高度重视,召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已进行认真检查,切实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1、年末追加资金下达,使得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由于年末集中下达各项资金,有的资金未及时利用,导致有不少资金结转到下年,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因为资金下达有时差,有时候往往需要从专项支出,而资金未到,不得己只能用公用经费,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争取在20xx年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完善绩效管理。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1、规范资金使用制度。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确保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合理、科学地使用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业务技能,保证财务水平的.不断提高,采取有效的措施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资金安排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科学测算、合理安排,统一支出标准,指标专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切实分指标支付,不混用挪用,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对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和预算控制,做到资金科学合理地安排和分配。

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一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祁东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项目。

3、项目承建单位: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况。

20xx年7月,经祁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并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新建中的重大问题。

衡师附中学校新建工程是由祁东县教育局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校园的排洪渠、科技楼、教学楼、艺术楼、办公楼、图书信息楼、食堂、学生公寓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工程施工方均为衡阳保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20xx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为衡师附中二期新建工程。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收到资金情况。

20xx年,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5,469.00万元,实际收到县财政拨款5,469.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支出5,418.31万元。项目资金用于:

(1)付工程款3908.36万元;

(2)付设备款516.38万元;

(3)归还贷款本金200万元;

(4)付贷款利息651.21万元;

(5)付待摊工程支出142.37万元。

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资金支出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结余50.69万元。

4、专项组织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衡师附中学校制定了《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在使用管理中基本实行了专款专用。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工作组织体系。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设在县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衡师附中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监督推进。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衡师附中学校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确定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对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为提高祁东县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的需要,建立一所高规格、现代化、示范性的公办完全中学-衡师附中学校。

2、具体项目目标。

(1)完善学校除主要教学楼外的其他附属配套建筑设施。

(2)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配套用户及设施。

(3)二期完成后,则学校整体可以交付验收使用。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制定了项目部分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涉及的各个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制度不完整、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立项变更欠规范、自评意识薄弱,自评结果未公示、项目管理欠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66.8分,评价等级为“中”。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20xx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目前学校已正常交付使用,但评价人员未收到二期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是建立在党中央、国务院上世纪末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基础上,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是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完善扩大教学规模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完善办学规模和教育设施,更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使用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都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6月18日-20xx年6月22日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60份,调查问卷显示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9%。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县教育局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立项变更欠规范。

总投资超投资计划,无变更文件。

(三)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部分费用开支未提供文件依据,

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截至评价现场结束日,未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五)制度欠完整。

评价过程中未收到县教育局针对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中除《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外其他相关制度,且《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中重大事项中的工程款支付流程不够清晰、不明确,评价人员只能以财务的角度评价项目核算情况。

(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支付工程款支付附件不齐全。

2、未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将基建账务并入学校大账中。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基建账务处理应并入单位账内进行核算。

3、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本次评价人员未取得相关工程合同,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4、评价人员未收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相关资料,无法核实基建账务情况。

5、部分监理费支付给个人,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一)规范项目立项工作。

项目应依规申请,事前应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等。应编制经费预算明细,项目工作计划等规范项目立项工作,如果超出立项概算,应写出书面说明,报请相关部门对立项总额进行变更。

(二)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违反政策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报账资料的审核,严控财务风险,保证合同方、开票方、付款方一致。二是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履行调整程序。三是严格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不能用于项目以外的支出,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四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四)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教育局负责公开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五)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梳理各项制度,完善并制定符合实际、可执行的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六)全面清理项目资料与账务账目。

应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银行贷款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已发生的资金收付重新进行基建会计账务的清理,所有工程款(含一期、二期)支付附件中应有合同及工程进度,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并于各年末将基建资产并入学校账务的“在建工程”科目,如实反映项目的整体状况。

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二

20xx年,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在省厅、市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有效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基本权益。现将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207人次,其中站内救助44人次,站外救助163人次,使用救助资金113.5万元。20xx年县救助管理站站内托养照料继续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切实提升站内照料服务质量。全年全县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事件,做到100%应救尽救。

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格,对我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总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投入情况,自评得分18分。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霍邱县20xx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xx〕22号),落实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制度,做到应救尽救率100%,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

年初我县将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列入预算,县财政配套40万元,同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社会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统筹使用中央社会救助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今年为提高滞留人员生活照料服务水平,我局继续实施站内托养照料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切实提高站内照料服务质量。

2、项目过程情况,自评得分32分。

年初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民政、财政联合出台了《霍邱县20xx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霍民务字〔20xx〕22号),印发各乡镇、开发区,县救助管理站。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民政、公安、卫健、城管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同时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公安、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做好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在救助过程中发现疑似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和外伤人员,做到第一时间送医,落实“先救治,再救助”原则。对残疾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做到100%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或协作护送返乡。救助管理站与所在地卫生院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做到医生24小时随叫随到,切实保障了生活无着人员的生命安全。所有救助人员做到一人一档,并且建立站内长期滞留人员100%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4]13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进行开支。

3、产出情况,自评得分25分。

日常救助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原则上不为受助对象提供现金救助,需要提供短途交通费的,上限为20元。目前,“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正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做好物资储备、畅通救助热线、多地方设置救助引导牌,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救助近百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全部做到及时救治、救助。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人员在入站24小时后及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并推送今日头条。救助程序严格落实《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县民政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救助管理机构制度,及时深入救助管理站、医疗救助机构检查督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4、效果情况,自评得分25分。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最弱势群体之一,社会关注度高,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严寒酷暑季节里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全年未发生一例冻、饿、热等恶性事故,全县无流浪未成年人。此项救助社会公众满意度为100%。

绩效评价报告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全面规范政府债务“借、用、管、还”行为,切实提高政府债务项目综合效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道侗族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对通道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通道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金情况。

20xx—20xx年,怀化市通道县累计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33亿元,拨至6个项目单位,共计4.33亿元,分别是通道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通道侗族自治县工业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通道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道侗族自治县民政局、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各项目单位使用4.33亿元。

1、资金安排。20xx—20xx年,上级财政拨入我县专项债券资金4.33亿元,其中20xx年新增0.47亿元,20xx年新增1、26亿元,同比增长0、79亿元,20xx年新增2.6亿元,同比增长1.34亿元。

2、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拨付至各项目单位专项债券资金4.33亿元,其中20xx年拨付0.47亿元,20xx年拨付1、26亿元,20xx年拨付2.6亿元。

3、结构分析。县政府将资金安排至7个不同项目类型,分别为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园区建设、两供两治、水务建设、社会事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体结构如下:(见附件)。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现场评价情况及汇总项目实施单位上交基础数据表的相关数据,截至绩效评价日,6个项目单位实际到位专项债券资金4.33亿元,累计已使用4.33亿元,其中20xx年发行债券0.47亿元,20xx年发行的债券项目使用1、26亿元,20xx年发行的债券项目使用2.6亿元。项目单位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如下:(见附件)。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及《关于做好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政府专项债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通道县财政局提请通道县政府组织相关项目单位、财政相关管理股室和中介机构召开20xx—20xx年市政府专项债务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组织财政相关管理股室和中介机构对各项目单位逐一进行财务检查和资料核查,走访项目现场,并审核各项目单位上报的基础数据表、绩效评分表和自评报告。根据项目单位上报的基础数据表、绩效自评表和提交的绩效自评报告,分析汇总全区基础数据表和绩效自评表,组织撰写全区20xx—20xx年专项债务绩效评价报告。

专项债券资金投入,有效地缓解了我县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对稳投资,扩内需,促消费、补短板和促进我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大作用。同时,通过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了我县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和可持续性发展。

(一)项目主要产出成果。

(二)盘活土地资源,拉动产业发展。

20xx年—20xx年通道县共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0、77亿元,截至目前实现土地出让收益0、25亿元。通过推项目片区进行整体开发,统一管理,充分利用项目片区有事,优化盘活了土地资源,促进土地整合和集约化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拉动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提升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改善住房条件,带动经济发展。

20xx年—20xx年通道县共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0.80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域许多房屋陈旧破败,电线老化、危楼危房等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该区域居民的生活。通过棚户区改造,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较为优质的企业进行土地开发,排除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将小区旧宅换新房,并完备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善了百姓居住环境,提升通道县整体城市形象。同时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效整合土地资源,增强了片区的土地利用价值,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完善园区功能,助力招商引资。

20xx年—20xx年通道县共发行园区建设专项债券0.93亿元,主要承接精深加工和低污染、低能耗类企业。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大力加强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治理,不断规范部门行为,优化政务服务,同时大力改善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使工业发展的软硬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极大地促动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进程。同时完善的环保设施,高标准生产厂房为入驻园区的其他生产企业提供了巨大便利,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问题,是企业能够有更充足的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也增大了对外来企业的吸引力,加快形成工业产业集聚区。

(五)保障水源稳定,提升用水质量。

万佛山镇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范围北至万佛山景区,南至原下乡乡政府沿线的村落、临口集镇和企业,日供水规模2000m,服务人口12000人。该区域供水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通道县城自来水管网改造及县城自来水厂扩容提质和配套设施工程有效提高县城供水能力和供水质量,整个水厂的生产能力达3.5万立方米/天。从根本上解决上述地区用水紧张的矛盾,改善通道县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

(六)完备基础设施,满足社会需求。

为改善通道县的停车和交通的环境,缓解旅游旺季停车车位不足的问题,提高通道县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通道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提升通道县旅游城市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旅游停车场为通道县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开发通道县旅游业,提升县城及景区新面貌;推动通道县红色旅游区建设意识,大力发展通道县经济与社会效益的主体力量。

本次绩效评价着重于从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产出绩效、偿债能力等重要指标入手,对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及效益、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设置完善了绩效评价指标,对每个指标进行合理赋分,并根据评价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指标总分为100分,总得分为93分:

产出40分,得分37分,扣分原因为存在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实施数量,扣3分;

效益30分,得分28分,扣分原因存在部分项目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扣2分。

(一)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目标明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单位和被评价单位客观讨论、监控和评估绩效的标准,是实行有效绩效管理的基石。清晰的绩效目标能为项目的开展提供明确的方向,防止评价过程中发生误解。但各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目标表存在部分绩效目标未能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内容,或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体现绩效指标的现象,给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带来了阻力。

(二)项目过程方面。

1、未对资金专账核算。

专账核算能将政府专项债的资金与单位日常核算分离,以单独反映政府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情况,准确核算资金的收支,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防止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但经查看各项目单位财务资料,发现大部分项目单位未对政府专项债资金实行专项核算,无法准确核算评估专项债券资金的支出成本及收益。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方面。

1、存在部分项目进度较慢现象。

经查看项目建设现场,发现部分项目因为涉及土地变更、空间规划以及疫情原因导致施工进展慢等原因,导致项目难以有效推进,整体项目开展进度较缓慢。

2、存在项目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现象。

社会资本的投入一是可以补充项目建设资本金,二是能够更多的带动社会化的运作方式,有效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三是社会资本具有透明性,有利于项目阳光化发展。但经现场查看和沟通了解,整体项目暂未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一)项目决策方面。

1、加强绩效管理意识。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绩效目标的填报负责,并将绩效责任明确到人。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建立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双审核”机制,确保政府债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可考核性。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进项目进度,做好项目绩效监控,对于不能按目标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并寻找解决对策,保证项目按时达成既定目标。

(二)项目过程方面。

1、设立专账核算。

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防止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建议参照《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设立专账核算,以单独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准确反映项目全周期收支及经营收益实现情况。

(三)项目产出及效益方面。

1、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针对存在征拆困难的现象,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宣传政策。要积极整合资源,征地拆迁工作是政策性、敏感性、群众性很强的系统工作,特别是大宗征地拆迁项目尤为突出。仅靠个别职能部门或乡镇的力量和资源是很难做到既快速又和谐的完成。要成立征地拆迁为民工作队,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调配、整合各涉及部门资源,明确分工目标职责,强化督查督办和纪律保证,促使参与单位对工作、对矛盾不拖、不推,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动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要深入宣传政策,在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统一拆迁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矛盾,零距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争取最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征地拆迁和谐稳定。二是征地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被征地拆迁农民提出的热点问题,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后顾之忧,既要及时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临过渡住房、子女上学等眼前困难,又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出路和社会保障等长远利益问题。只有解决好拆迁问题,才能有效的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出项目应有的效益。

2、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社会资本是推动棚户区改造的重要力量,可以带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先进技术、理念、管理等进入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对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一是优化社会投资服务机制方面,推进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手续,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动项目核准与其他相关行政审批并联办理,构建纵横联动的投资服务体系;加强与社会专业服务机构、产业联盟的业务合作,公平择优开展招商工作,并协调、组织项目实施。二是加强规划统筹方面,结合项目建设要求,细化规划条件,方便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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