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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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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6篇)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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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篇一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实施农村“三清”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打好基础。创建工作坚持“因村制宜、整体推进、逐步提升”的原则,突出“一绿二整三提升”等基本要求,努力将本村打造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示范村。

1、巷道硬质化。总长1750米,厚度分别为8公分、10公分、12公分,宽度2-2.5米,需投入资金21万元,工程承包人:袁洪远,施工时间7月底。

2、亮化。配备路灯60盏,投入5万元,施工时间8月底。

3、净化。清理生产生活垃圾,整治村庄河道,达到环境净化。按照村容整洁、人居舒心、规范管理、长效受益的要求,全面清理积存的各类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运填埋处理,并建立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立垃圾池15个,配置垃圾桶22只,清运车2辆,落实5位保洁员,分别是刘广才1、2组,唐庆凤3、4组,唐金桂5、6组,李朝章7组,王国才8、9、10、11组,投入资金5万元,7月底完成。

4、美化。需拆除旧院墙13户,拆除旧猪圈18户,修缮旧房屋13户,投入资金4万元。村部西山夹沟进行软驳坡,投入资金18万元。桥梁改造,唐元庄西大桥、四组及王甫庄中心桥投入30万元。在原学校操场上改办农民健身场所,投入资金4万元,完成时间9月底。

5、绿化。加快植树造林,达到村庄绿化。按照村庄绿、农田林网化的要求,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做到村内主干道两侧全部绿化到位,庭院绿化到位,圩堤沟渠绿化造林到位,农田林网达标,投入资金4万元,完成时间9月底。

上述实施项目,累计投入85-90万元。我们将通过会议、标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引导和发动老干部、老党员和广大村民共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多头多路,筹措建设资金:一是通过市挂钩扶贫单位(审计局、工商局)争取30万元;二是镇直相关单位支持帮助10万元;三是通过集体发展积累、村民“一事一议”、能人捐款等多种途径筹集30万元资金,确保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篇二

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严格实施五项推进机制,农村面貌持续改善,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无锡市《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完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要求,聚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到2022年,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健全完善并落实有标准、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打造富有江南特色、彰显江阴文化、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全市各镇(街道)所辖行政村(涉农社区)。

(一)以“一推三治五化”为重点,拓展全域整治成果

1.推进农村住房和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

(1)全面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市域、镇域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强村庄规划与城乡布局、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等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按照“按需编制、有序推进、务实规划”要求,依据全市农房建设计划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全面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工程。持续扩大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范围,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原地修建或整体翻建,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居民布局点进行自建,加快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落实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管控要求,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打造一批“白墙黑瓦、清清爽爽”的高品质“新江南人家”。(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特色片区建设。科学谋划美丽乡村整体性推进和特色化布局,围绕农业农村“两园一区两带”发展布局,着力优化空间规划、拓展乡村功能、提升品质内涵。着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带核心区建设项目,集聚资源打造突出生态历史文旅特色的澄南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突出澄北田园风光特色的临港美丽乡村示范带,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互促发展。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持续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无锡市级以上的特色田园乡村。(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4)推动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加快改善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周边的村庄环境,突出与周边城市交界处、镇街之间连接处、城乡结合处等重点难点区域,加大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检查奖补力度,年内完成3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以点带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2.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河塘治理提标扩面

(5)全域推进镇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推进镇村垃圾分类试点,力争早日实现镇村垃圾分类全域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6)完善农村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按照前端应收尽收、中间专业运输、末端资源化处理的要求,强化收运处置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管控,规范临时转运点,确保农村地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7)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收储利用。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在已经实施的市区粮食作物用农药零差率集中配供基础上,加快向其他作物覆盖。推进“五有”标准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和运行维护,构建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长效体系。持续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普及行动,推动畜禽粪污农牧循环、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确保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完成池塘生态化各年度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8)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或新建项目,实施老旧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系统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自然村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市农村生活污水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提升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9)开展“美丽河湖”三年行动。推进全市农村河道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河道日常巡查,全面清理河面漂浮物、河道岸线各种垃圾和堆积物。压实农村河道河长责任,积极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有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地区没有黑臭水体,重点完成一批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进厕所净化、道路优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等提质增效

(10)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技术指导,健全完善非无害化卫生户厕“动态清零”机制。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要求,提升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全面建立“一厕一档”制度,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根据村庄类型、常住人口类别和数量,统筹考虑农村公厕建设需求,按时完成年度农村公厕新(改)建任务,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建一座二类以上农村公厕。(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化综治机制,提升农路安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黑色化,提升农村道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道路、桥梁新(改)建任务,打造一批“最美农村路”“平安放心路”。(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2)深入推进农村路灯长效管护。巩固行政村主要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路灯全覆盖成果。排除安全隐患,注重节能环保,提高亮化质量,杜绝“有灯不亮”等现象。(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3)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飞线整治。有序整理村内线缆,有效解决电线私拉乱接、通信搭挂电力杆线等问题。深化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实施。逐年推进农村地区5g基站建设,不断提高5g基站在农村地区重点区域布设密度。高质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更好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申报国家、省数字乡村试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14)深入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实现村旁、路旁、河旁、屋旁绿化基本覆盖。以规划发展村为单位,积极开展省级绿美村庄建设。(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深入推进农村管网建设。加大农村偏远地区管网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快实施水表出户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逐步进行农村地区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燃气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具备条件的新改建农村住房天然气接管工作。(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二)以“六有”为目标,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1.有标准。依据市镇村布局规划,锁定村庄底数,按照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两种类型,分类实施管护标准。规划发展村庄包含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农房修建翻建和环境整体提升,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新风貌。一般村庄包含搬迁撤并类村庄、其他一般村庄,其中对拟于2025年前拆迁到位的村庄,重点做好日常保洁,保障公共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对尚未确定拆迁计划的村庄,重点做好“三清一改”(清理垃圾、河塘、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工作,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2.有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目标体系,制定分解年度目标,实施进展情况调度和工作通报。各镇街要健全网格体系,将每一村组、每一农户全面纳入管理网格,细化管理单元,实施动态管理。健全评价体系,从组织领导、实施推进、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加强效果评价。(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3.有队伍。各镇(街道)按照全域覆盖、分类指导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完善镇级统一组织实施或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实施的长效管护工作体系,鼓励引进有管理能力、专业水准的第三方实施长效管护,实行依效付费,加快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也可按照每个自然村的常住人口2‰—4‰的比例或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组管护人员,组建专业化长效管护队伍。(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4.有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所需经费保障力度,按长效管护整治范围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安排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各镇(街道)同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更大力度落实长效管护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镇街园)

5.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普遍实行“一约三制”,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协商解决群众身边的大事要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联户共建”等方法,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环境保洁积分情况对农户给予激励。倡导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和乡贤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提高管护成效。(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6.有督查评价。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联查机制。市级通过第三方暗访测评,对环境整治管护效果进行督查评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自然村全覆盖日常巡查,加强巡检力度,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强化“随手拍”群众举报、问题督办、长效管护工作评价等功能,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各行政村建立村级保洁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做好信息记录,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园)

(三)以“四项举措”为抓手,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1.开展“美丽+”系列活动

以“美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河塘”“美丽菜园”“美丽庭院”“美丽农路”为主题,组织开展“美丽+”系列活动,持续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高水平、高质量精心培育示范典型,不断提升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的凝聚力、影响力、带动力。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建设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由责任部门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美丽+”系列评选活动,评选方案由各牵头部门自行制定。

2.强化跟踪督查

采取市级抽查与第三方机构暗访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抽查,将抽查检查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通过无锡市人居环境整治督查信息系统跟踪落实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评价标准,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测评,实现对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全覆盖,将暗访测评情况以一村一档的形式反馈镇街落实整改,跟踪销号。

3.加强奖惩通报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根据第三方暗访测评情况,市农人居办对每次暗访测评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的自然村分别列入“红榜”和“黑榜”,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报予以通报,未纳入城镇管理的农村集中居住小区不列入“红黑榜”。对连续2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行政村,由镇(街道)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3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镇(街道),由市分管领导对镇街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由市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市农人居办在每季度末对当季度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行政村进行季度排名并予以通报。各镇(街道)要加大奖惩力度,依据“红黑榜”结果,与村(社区)考核挂钩。

4.加大资金保障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支出。依据季度考核结果,分三档对行政村实施奖补,季度考核前20名的每次给予15万元/村,季度考核21—40名的每次给予10万元/村,季度考核41—60名的每次给予8万元/村,其中奖补资金的25%用于对村干部的专项奖励;被无锡市级通报的“红榜”村,按照无锡奖励额度实施等额配套奖补;对建设成效明显的1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每村给予100万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美丽村庄”、“美丽河塘”、“美丽农路”、“美丽田园”和“美丽菜园”、“美丽庭院”评选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牵头负责。各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立足实际,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实施进展调度制度,及时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各镇(街道)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岗位晋升、级别调整等挂钩。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经验总结和示范引领,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培养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习惯;宣传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动,持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经验,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宣传册、微信群、qq群等多种载体,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激励全民参与到整治工作中,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篇三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形成常态,根据《休宁县人居环境“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浯田村南田自然村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居民规模达200以上

凡土必绿、凡水必清、凡危必拆,达到“五清四化一改”。(五清:清理河沟渠塘、清理垃圾粪污、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搭乱建、清理无功能建筑;四化:村内主干道硬化、房前屋后绿化、农村改厕净化、安装路灯亮化;一改: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一)绿化。凡土必绿;村庄道路两侧、河沟渠塘两侧、房前屋后空闲地块、文化健身广场周边、村内空置地块等范围进行有效绿化,以乡土树木种植主,提倡乔木、灌木搭配种植,积极管造围村片林力争达到森林村庄标准。发动农户自栽自管,种植花草果树、乡土树种,绿化庭院。

(二)净化。凡水必清;对村庄内所有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散乱秸秆进行清除,对所有黑臭水体进行清淤整治。发动农户参与,自我改善清洁居住环境。

(三)拆危。凡危必拆;坚决拆除危房、危舍等无功能建筑物。发动农户支持参与或自拆。

(四)亮化。对新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村庄,5盏以上给予每盏1000元补助,最高补助8000元。

(五)改厕。2020年完成40户改厕任务,村庄内户改厕要实现全覆盖,鼓励户用厕所进院入户。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要求,由各村负责组织实施,鼓励“分户改造、集中处理”,联户、联村一体化治理。发动农户积极申报,主动配合。

(六)道路硬化。内部主干道路全部硬化,硬化路面宽度不低于2米,次干道石渣、旧砖等铺设,力争实现户户通。

(七)五清一改。

1、清理河沟渠塘。对村内河沟渠塘、农业灌溉用渠、排水边沟、废弃水体等进行疏波清淤,清理水体中漂浮物,实现水体清澈,坚决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方可做好护坡进行绿化,采取综合措施恢复良好的水生态。

2、清理垃圾粪污。无散落垃圾、棵露垃圾、积存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合理布设,无溢满垃圾,有条件的村庄可实行垃圾分类,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严禁动物养殖类污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影响村庄环境。

3、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村内巷道和空闲地块的柴草、砂石、废弃物等积存杂物,对农村柴草和设备统一规划,集中放置,对违章交叉穿越及搭挂供电线路的,进行集中整治,使电力、通讯线路安全规范,无安全隐患。

5、清理无功能住房和无功能圈舍。坚决拆除农村危房,清理残垣断壁、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等。

6、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培育乡村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文明户、五好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评选活动,修订村规民约,规范并约束村民的言行,充分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组织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五)群众参与度。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户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家栽树种花,自家美化庭院,自家清除堆放、主动拆除危房圈舍。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金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篇四

为巩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一)管护内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主要是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不同形式建设的其它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二)管护标准

1.卫生保洁。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柴草垛、建筑材料等杂物尽量整齐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家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房内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维护。村庄绿化树种多样,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青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裸露土地不明显,村庄道路两侧、塘堰河渠、公共场地、村口周边等绿化植物确保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公共绿地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房前屋后的菜园、农田无杂草丛生,做到耕作规范。

3.公共服设施管护

(1)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保持卫生,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无积水、无苍蝇、无臭味。村庄内垃圾桶、垃圾清运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检查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接入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要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做好进出水检测、运营和污泥处置等管理记录。

(4)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及时更换电线电路和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其它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使用、正常运行。

(三)管护权责

1.规范权属管理。农村环境整治配套项目建成以后,凡由政府财政项目资全部投入或社会捐助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逐一登记纳入管理。2.明确管护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镇级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环境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各村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由村集体具体负责管理(进行统一招标维护项目除外);农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等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负责。

(四)管护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居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镇政府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健全镇级统筹指挥推动落实、村级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政府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宣传引导等治理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村委会充分依靠群众采取不同形式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重视发挥农民合作社、村民自治组织等组织的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通过不同形式,有效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三个一点”投入机制(即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承担一点、农户交纳一点),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产业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的“村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产业带动,市场化运作参与管护。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强化制度保障。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篇五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确保已建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提升村庄后续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措施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目标要求

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工作要求,整合完善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规范有效运行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并全面推广实施。实现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垃圾收运制度健全,保洁人员配足配齐,农村广场、道路、房前屋后等区域无积存或零散垃圾;生活污水得到管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有专人管理运行正常,无淤积堵塞渗透,排放污水达标;乡村道路通达有序,路基完好、路面平整、标志齐全、无路障;公共设施运行良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能够满足群众日常需求;村容村貌清爽整洁,公共区域无垃圾、积水、杂草,无乱堆乱放、乱挂乱贴、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内外整洁有序。

(三)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引领、法治引导、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规范、长效推进。

2.部门协作。切实发挥相关部门职能,加强对村庄环境治理,特别是项目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指导、督促,协助推进综合整治项目发挥积极作用。

3.群众主体。坚持农民自愿,积极引导体现农民主体作用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乡(镇)在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依靠群众,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维护美丽家园。

4.分级管理。县级部门组织领导,乡(镇)负责长效管护业务指导,村(社区)对长效管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管护。

5.社会参与。有效结合农业农村发展任务,积极宣传和吸引社会各界以不同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管护工作,形成互帮互助、共促共赢的良好氛围。

6.科学运作。落实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市场化操作,提高环境治理工作效率。

(一)庭院卫生机制

1.家风美。尊老爱幼、教子有方、夫妻和睦、勤劳善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邻里互助、生活健康、文明素质高。家庭成员健康卫生习惯好,自觉遵守村规民约,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和封建迷信活动。

2.居室美。家居整洁美观,家具器物摆放整齐,勤擦拭,无尘土。房屋门窗经常擦洗,保持明亮舒畅。床单、被罩、门窗帘勤洗勤换,床品叠放整齐、舒适。室内备有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3.厨厕美。厨房通风透气、无异味。使用先进炉具和清洁能源,灶台清洁不油腻,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抹布干净无异味;厕所有墙、有顶,有专用墩布清洁。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无蝇蛆、基本无臭味。

4.庭院美。庭院规划布局合理、整齐。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入库;家禽家畜入圈饲养,建设人畜隔离墙;积极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庭院干净整洁。

5.绿化美。积极开展庭院和室内绿化美化,房前屋后栽花、种菜、植树,建设有花隔墙花园菜园,使庭院有花、有菜、有果,引导群众争相创建“美丽庭院”。

(二)生活污水设施管护机制

1.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行的维护监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维修和设施更换。落实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化粪池、调节池、处理工艺主体和出水井等构筑物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检查各类井盖的完整性、安全性;对污水收集管网、格栅、窨井、化粪池、调节池、出水井进行清渣清淤维护;对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及电力电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

3.对进出水水量、水质进行观察记录,并定期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出水水质执行国家有关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对出现较严重情况如地面沉降、路面拓宽等可能影响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乡镇办事处报告。对设施进行日常养护、巡查,及时排除处理设施故障,清理、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保证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4.制订运行维护手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等,建立设施运行情况台账,定期向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每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运行情况、进水量和出水水质等情况。

5.禁止乡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向农村污水管网排放下列物质:(一)挥发性有机溶剂及易燃易爆物质;(二)氰化钠、氰化钾、硫化钠、含氰电镀液等有毒物质;(三)腐蚀管道以及导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质;(四)不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研、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及放射性的污水;(五)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三)植绿护绿机制

1.做好绿化规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以确定保留的庄点为绿化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片林、乡村绿道建设。主要以主干道路、沟渠两侧绿色通道、大网格的农田防护林、“空心村”复绿、美丽乡村建设及经济林等国土绿化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以乡土树种为主,开展春秋两季造林绿化规划工作。

2.做好林木灌水管理。针对春季降雨少、大风高温的不利气候,克服困难、千方百计创造灌水条件,及时对近三年幼龄林进行灌水,最大限度地提高树木成活率。

3.做好幼林地中耕除草。及时对新植林地进行中耕除草破板结,做好新植林地夏季管护工作。

4.做好树木修剪抚育。重点对道路两侧、村庄示范点周围及5年以下中幼林进行修剪,确保树木成材、林相整齐,达到美化效果。

5.做好病死木、枯死木清理补植。及时彻底清理病死木、枯死木,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补植计划,改善自然生态景观。

6.加强林木巡视管护。加大林区巡查管护力度,加强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培训管理,进一步明确管护区域,压实管护责任,制定奖惩措施,提高护林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营林、护林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森林、林木及林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四)农村保洁机制

1.村庄保洁。村庄清扫保洁应达到“五无五净”标准(即:路面净、便道净、墙根净、绿化净、排水明沟净;无垃圾、无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污泥秽水);环卫设施规划合理、摆放有序、外观整洁。

2.公共场所及空闲场地区域卫生。无乱堆乱放、无白色垃圾,公共设施清洁、摆放整齐、管理规范。

3.主次干道区域卫生。道路及两侧绿化带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沉积物、无杂草等。

4.河沟渠湖及林带区域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

5.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区域卫生。管理规范、清洁干净、设施完善、无异味,按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五)厕所运行机制

1.建立维修服务制度。建立改厕维护管理协调网络,由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乡镇具体落实,形成“县—乡镇—村”管理协调网络,实行“县级协调、乡镇落实、村居负责”制度。各乡镇为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机制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后续管理工作,以村或区域划片成立农村卫生厕所运行维护服务队,公布农村改厕运维服务电话,承担厕具故障的维修、粪液抽取和无害化运输处理。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本地生态农庄、农业合作社、林果种植等规模化种植企业积极参与运营。

2.建立清运服务制度。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起覆盖全部改厕村庄的粪液粪渣清运服务体系队伍。根据辖区内改厕村庄数量、服务人口、运输距离等因素,分片区开展清运服务。拓宽服务运作模式,可通过市场化运作,与本地农业产业、林果产业等规模化组织合作,进行粪液清运合理利用;条件成熟的乡镇,可根据实际,委托有能力的环卫一体化服务企业或者卫生厕所维修服务单位负责粪液收集、运输、处理。

3.建立利用处理制度。做好粪渣粪液的利用与处理。粪液收集后优先作为有机肥料用于农业生产,严禁农户随便倾倒,防止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加强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支持有意愿的社会组织规划建设适度规模的粪液收集中转站或粪便处理点,进行有机肥料生产利用。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发挥“积分制”“红黑榜”激励优势,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有条件的乡镇社区,由社区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居民或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责任权益,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政府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进一步加快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职能工作,做好日常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抓好工作落实,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管护。村级要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态管理。

(二)强化宣传保障。将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与乡风文明各类活动有机结合,充分运用村村享、宣传栏、微信、会议、标语横幅、文化墙等不同形式和平台,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政策,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不断提高村民自身素质和自觉维护生活环境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家训家规,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约束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保持村庄卫生、维护公共设施。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环境卫生“红黑榜”等活动,激发村民爱护家园、珍惜环境的意识,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中来,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积极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曝光村庄环境管护不到位、行为不文明现象,形成“比学赶超”的环境治理良性循环。

(三)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模式。县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受益、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四)强化制度保障。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监管考核办法和评分奖惩细则,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村庄清洁评比,组织相关部门明察暗访,督促和鼓励村组抓好村容环境日常维护。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切实做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完善农村环境整治配套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发包、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制度,规范和加强村集体组织及其群众对环境管护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运行效果。并建立完善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经费支持机制。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办法篇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策部署,我镇聚焦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扎实开展“平清种增改”自主治理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按照市、县要求,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一、落实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做好日常维护。依托环卫所、公路养护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畜牧站、环保所等做好村庄日常保洁、公路两侧日常维护、河渠沿岸治理、养殖场粪污处理、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防控工业污染“下乡”。

一是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探索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建立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保障稳定的经费来源,结合实际通过以工代赈、工资补助等方式,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劳动力从事村庄保洁工作。二是结合公路养护工作,做好公路两侧日常维护。三是结合“清河行动”、“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等专项行动,对河渠两侧及周边区域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四是结合环保、畜牧等工作,做好养殖场粪污处理、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防控工业污染“下乡”。

组长:

责任单位:环卫所、公路养护办、河长制办公室、畜牧站、环保所

二、加强宣传工作,养成村民良好习惯。通过多种形式长期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联合群团组织等多部门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家庭”等评比活动。

组长:

责任单位:宣传办公室、环卫所、妇联、团委、文化站

三、实行分片管理,各村实行“胡同长”制度。管区、村层层进行分片管理。管区书记是本管区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是所包村庄第一责任人,同时管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片分组。各村支部书记是本村直接责任人,同时各村成立机构,并明确职责分工,实行“胡同长”制度。即每条胡同选出一名责任心强、较长时间在村内的同志担任“胡同长”负责本胡同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维护。

组长:

责任单位:朱庄管区、陶桥管区、戚庄管区、老官李管区

四、组织督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周巡查、月督导、季度评比、年终奖惩”的长效督导机制。由环卫所每周进行抽查式的巡查,每月对重点村进行重点督导,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所有村进行量化评比,年终综合各村历次评比成绩,落实奖惩。年终总成绩纳入千分考核成绩,并与评先树优、绩效工资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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