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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年级作文300(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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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年级作文300(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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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我们进一步提高自己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5.总结要具有清晰的逻辑思维和正确的表达方式阅读这些总结范文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总结的写作要求和技巧。

四年级作文300篇一

秋天到了,环卫工人更加辛苦了。因为秋天一到,地上的落叶永远都扫不完。如果有个扫地机器人来帮助环卫工人,那就太好了。

这种机器人既可以依靠太阳能、风能发电还可以将储存在肚子里的落叶之类的垃圾直接转化成电能。所以有在太阳时依靠太阳能,有风时依靠风能,阴天或雨天时依靠“吃”进去的垃圾。

也许有人会问:下雨时机器人会不会漏电呢?当然不会了,这种机器人浑身上下都是由一种不导电的材料制成的,而在里面还有一层塑料制成的排水系统,雨水进入机器人后就由排水系统收集以便定时给自己洗澡。

这种机器人的两只脚上各装有一个吸尘器。头部的探测系统一旦探测到垃圾,定位系统马上就会找到垃圾在哪里,它就立刻赶到有垃圾的地方。这时,安装在脚上的吸尘嚣会自动开始工作。吸进去的垃圾通过一根很粗的导管输送到一个袋子里。当袋子快满了时,袋子里放置的另一个系统——转化系统就自动把储藏在袋子里的垃圾转化成电,袋子就空了。

如果真有这种机器人,那环卫工人就不用那么辛苦了,我们的城市也会更加干净整洁了。

四年级作文300篇二

每天电视上都播放的nba篮球比赛节目我都要看,我最喜欢nba上篮,在nba的篮球比赛中,每个队员都表现的不错,每一场比赛都打得十分精彩,我也学着玩玩假动作。有很多篮球明星,比如篮球飞人迈克尔·乔丹,篮板王丹尼斯·罗德曼,乔丹等。

是从2年级开始爸爸买了个篮球。那时,我投篮命中率非常低。就是双手投,由于那时候我个子不高,篮球很难投进去。那时后吃完晚饭我经常和爸爸去打篮球。

我觉得打篮球是一种很有健身的活动。首先,打篮球是一种集体运动,是几个人组成一组和另一个组比赛,所以篮球很值得你玩。

我小时候本来就体弱多病,爱感冒,很难受。有时候在家没事干可以给妈妈干点儿家务什么的,反正是没事干,干点儿家务也没什么。

我喜欢打篮球,希望我再长高一点儿,这样我篮球上篮就没问题了!

四年级作文300篇三

从今天起,暑假也算正式开始了吧。妈妈本来就打算带我去旅游,所以今天下午我们一家三口就去了泰州凤城旅行社订机票。

前天妈妈准备订机票的时候,人家还说5号出发的票还有很多,一点也不着急,3号过来都没事。所以妈妈趁着今天有空,就去订机票了。但是人家说:“啊!对不起,人这几天太多了,5号出发的机票已经没有了,现在最早只有7号出发了,而且是来回都是坐飞机。如果要一次火车一次飞机的话,就要到11号呢,9号的都订完了。(是一次火车一次飞机)如果你们还不订的话,7号双飞都没有了,恐怕这样就要到15号左右了,现在就剩几个名额了,我看你们还是快的吧!要不,真的来不及了!”“啊!这么多人啊!我们想订5号的票,还有吗?”“真的没有了,现在最早最早只有7号出发了……”“那……那好吧,我们就订7号的吧!”“好的!你们订完后,7号的飞机票好像只剩1~2个了……”“唉,又要延长两天了……”我失望地自言自语道。

但我转念一想:幸好今天我们去的早,要不连今天的都没有了……。

哦!准备7号出发了……。

四年级作文300篇四

姥姥家养了两只狗,分别是贝贝和黑子。

贝贝的耳朵下垂,一听到声音耳朵就警惕的竖了起来。鼻子尖尖的,毛色是黑白相间的,两个眼睛圈一白一黑,可爱极了。黑子全身是黑毛,眼睛大大的,尾巴往上卷着,一见到人就拼命的摇尾巴,非常讨人喜欢。

它们十分通人性。昨天姥姥过生日,我和表弟又和贝贝和黑子见面了。我们刚走到门口,他们就扑了过来。趁时间还非常充足,我和表弟跟它们玩了起来。我们先分成两组—我和贝贝一组,表弟和黑子一组。

“第一关‘小狗跑跑’。”我说,“游戏规则:扔一个石头,让狗去捡。哪条狗先捡回来,哪组就赢。”“ok!”表弟说。我捡起一块儿石头往远处一扔,两条狗迅速冲了过去。贝贝抢先捡到石头,可一不小心掉到了地上,被黑子抢走了。“小狗跑跑,黑子组胜。”表弟说。黑子神气活现,朝表弟汪汪叫了两声,伸出舌头。表弟奖励它一颗花生米。贝贝低着头,垂着耳朵好像很伤心。我摸摸它的头说:“没关系,下次一定赢!”它好像能听懂我的话,抬起了头又恢复了自信。

“第二关,‘小狗跳跳’”表弟说,“游戏规则:把石头往上扔,哪只狗先接到,哪一组赢。”表弟拿起石头往上一扔,贝贝一跃而起接住了。“小狗跳跳,贝贝组赢。”我说。我回家拿了两个肉包子“现在开始颁奖!”我边说边把包子高高抛起,两条狗用最快的速度跳起来,准确无误的接住了自己的奖品。到一边享受去了。

这就是我的心肝宝贝贝贝和黑子。

四年级作文300篇五

在星期五下午第三节课上,我们四(二)班举行了一场让人激动的游戏,那就是一元五角。不过我、杨鑫昊、肖驭安因为身体特殊情况,没能参加游戏,但在一旁看着同学们的脸上喜笑颜开,我们心里也美滋滋的。

游戏开始了,我一直盼望着我的好朋友许航能赢,所以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般紧张。第一场,老师报五元五角,电光火石间,五十几位同学一下子都找到了“搭档”,可惜,许航失败了,我好难过。但转念一想:没事,反正有五轮,才失败了一轮,说不定下次就会成功呢!

第二场,老师报四元,同学们再一次找到搭档,我的好朋友许航也找到了。可是,当组队人杨珈维发现多了一个许航,就用“无情脚”一下把许航踢到“十万八千里”,许航顿时哭笑不得,我却眼泪都流出来了。没事,才失败两场,还有希望。我静下心来,继续看着精彩的游戏。

第三场,我满怀期待的盼着许航能够胜利,这次,老师报十元,同学们健步如飞地找到了“搭档”,这次,许航找到了,但被心狠手辣的杨卫宇用他的“杨氏必杀技”——“杨氏压顶”给“降服”了。许航又失败了,不过这次我终于知道了曹佳萁每次能胜利的“秘方”了,那就是先招几个人,手握手,等老师报的时候,把多余的踢掉。我把这个“秘方”告诉了许航,许航听了若有所悟。我觉得用这次失败换来了宝贵的“秘方”,还是值得的。

第四场,许航早已准备好,这回老师报两元,许航惊呆了:“两元,我们有二十多个人啊!”许航为了胜利,捉住一分一秒,连用“无情脚”、“无情掌”、“无情拳”、“无情冲击波”踢掉了十几个同学,但最后还是失败了。原来是因为招的人太多,乱了,导致这次的失败。我想许航也明白了这个错误,看他一脸惋惜的样子就看出来了。

最后一场,许航已经对这个游戏了如指掌。老师报五元五角,许航一瞬间就找到了“搭档”,最终,许航胜利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虽然许航失败四次,胜利一次,但这场游戏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最后这场游戏在同学们的欢声笑语中度过了。

四年级作文300篇六

宽容,是一颗种子,能让幸福之花绽放在每一个人身边;它也是桥梁,能拉近心与心之间的距离。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早上,我在上语文补习班,老师给我们讲的是修辞中的比喻。讲完,老师想考一考我们到底掌握得怎么样,就说:“谁可以造一个比喻句?”同学们争先恐后地举起手来,都想给老师留下一个好印象。

这时,一个长得就很淘气的男生大喊了一声:“老师!”老师听到了,笑眯眯地说:“好,你来说。”他站起来,坏坏地朝我笑了笑,指着我说:“他真是一只绿青蛙。”话音刚落,教室里顿时炸开了锅,同学们个个看着我,笑得前俯后仰。因为我今天穿了一套绿衣服,他们就这样取笑我,我的脸上感觉火辣辣的,真想站起来说:“老师,我也想造个句子:他的嘴真是‘乌鸦嘴’。”但又想我要是这么做,会给老师留下什么样的印象呀!我咬紧嘴唇,强忍住了心中的怒火。

我偷瞄了一眼老师,真希望她能狠狠地批评这个淘气鬼,但老师没有批评,只用平静的语气说:“这个不能用物比人,那样是不礼貌的。”我听完后下巴都快掉地上了。老师居然没有批评他?要是他在我们原来的班,老师一定早就批评他了,可这位老师却没有。我想老师可能是想用宽容的态度,让他自己明白错误吧!老师既然都能宽容对他,难道我不能吗?况且“青蛙”也蛮可爱的!这样一想,我不生气了,朝他微微地一笑,脸上全是宽容。他一愣,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好像知道自己错了吧!同学们也不再笑了,都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课后,他主动向我承认错误,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宽容让我们化干戈为玉帛,和更多人成为朋友;宽容让我们心胸宽广,有“海纳百川”的气度;宽容其实就是一种财富,我庆幸,我拥有了这笔财富!

四年级作文300篇七

今天是11月8日,菊花节在我校正式开幕了!

我们怀着愉快的心情来到校园,只见校园处处都有那菊花那美丽的身影。这些菊花真是五彩缤纷,红似火,黄似金,白似雪,青似玉……有的菊花花瓣卷卷的,像一个个小勺子;有的菊花花瓣翘起来,像一个个小尾巴;有的菊花花瓣低垂着,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真是千姿百态!

忽然我发现了一盆菊花,一看,原来是“风飘雪月”。呵!颜色多独特呀!花瓣下半边是白色的,上半边花蕊是绿色的,我从未见过这么美的花。它的花瓣下面卷卷的,真漂亮。“李芳,看!”我一回头,原来是我的朋友费艳在叫我。她的.手指指向一盆菊花,我一下子被那盆菊花吸引了。那盆菊花全身金黄,像个金黄色的绒球,花瓣往上翘,花朵的下部分最密的花瓣都向着同一个方向,把里面的包了起来。闻起来,香香的,我想摸起来一定很舒服!我又一次细细地端详着这菊花,花杆上面有几片大叶子,衬托得菊花多像一位美丽的姑娘啊!我看了看花名牌,才知道这菊花叫“泉乡水露”。真是花如其名,一个字:美!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许多咏菊诗,如唐代元稹的“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晋代陶渊明的“采菊篱下,悠然见南山”。这些菊花在秋风中傲然开放,真令人敬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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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作文300篇八

当炎热的夏天来临时,我们是否在感叹“命是空调给的”?可又有多少人在享受空调时能想到烈日下的那些无私的人?今天,我就作为导游,来带你们到一些地方去看看吧!

第一处观光点——马路,从远处就看见马路的正中央有一个小小的黑点,走近看不禁大吃一惊:是一位交警!只见他穿着厚实的警服,带着一顶根本不能遮住概日凌云的阳光的警帽,穿着皮鞋,还戴着一双白手套。我们穿着短袖短裤和凉鞋都感到无比炎热,更别说他了,所以我看到了他脸上的那层密密的汗,汗水顺着高挺的鼻翼流到嘴边,可他的表情却丝毫没有懈怠与不耐烦,总是叼着口哨一边吹,一边笔直地用手臂指挥交通,顶着酷热毒辣的阳光,他的头发已经湿透了。明明身旁有一片树荫,但他却一步都不肯离开,应该是因为他站的那个地方能更好指挥交通吧!我对这位交警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深深地鞠了一个躬后,继续向前走。

第二处观光点——大街,诶,那是谁?噢,原来是“城市美容师”——清洁工阿姨呀!只见阳光打在她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背抹了一把汗,又继续打扫大街了。她经过我身旁时,衣服碰到了我的肩膀,我心想:在这么炎热的天气,她竟然穿这么厚的衣服!她带着口罩却没有戴帽子,汗像不要命地向下流,不一会儿,汗就湿透了她的衣裳,“呼和呼和……”她一边喘着气,一边弯腰扫地。我在旁边看了许久,她也察觉到了我的存在,抬起头友善地朝我笑笑,我点点头,也笑了下。她背对着我,模糊的身影晃动着,晃动着……我想:清洁工是个平凡的职业,可它却又是那么的不平凡,那么不可或缺。我朝她鞠了一个躬,继续向前走。

第三处观光点——加油站,看,那儿有人!哦,原来是加油站的.叔叔阿姨啊!他们来来回回地奔波,有的询问客人加多少油,有的在拿管子输油,有的给客人拿水。即使天气炎热,她们还是保持最真诚的微笑;即使客人态度粗暴,语言粗鲁,她还是细声细语地。他们的额头上有很多汗珠,但他们毫不在意。看,那身橙色的衣服是多么美丽啊!夏天,她们为我们加了多少油,微笑了多少次,奔波了多少回!我向这些敬业的加油站的人鞠躬。

……。

旅程结束了,我意犹未尽。我想:你们在烈日下,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默默地付出着,奉献着,我要向你们致敬!最后,我想说一句:“感谢这个夏天,感谢,有你们!”

四年级作文300篇九

盼望着,盼望着,春风到了,春节的脚步近了!小朋友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因为,我们不仅能得到崭新的衣服、好玩的东西,而且还能有压岁钱!

除夕晚上,长辈们陆续给我发了红包,打开红包一看:哇!里面都是一叠叠崭新的百元大钞,红得刺眼。捧着这些钱,我的眼前不禁想起了麦当劳里金灿灿的薯条和扑鼻的香味、想起了商店中眼花缭乱的玩具、想起了漂亮的衣服、游乐园快乐玩耍的情景、好看的书本??到底要拿这些钱做什么呢?我在思索着:吃的、玩的,平时都有了,还是把它拿来买些书吧,老师说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干就干,我就和妈妈拿着钱,走向书店。在路上,我们经过了一家银行,我看到了银行广告单上写着:教育储蓄,给孩子一个崭新的未来!我好奇地问妈妈:“什么是教育储蓄?”妈妈告诉我说:“以后上大学要很多钱,如果我们每年能积蓄一些钱放在银行,银行就能帮我们理财,把这些钱变成更多钱,到时,我们就能积蓄些学费,减轻那时的压力!”听到这,我对妈妈说:“妈妈,一下买太多书,我们也看不完,不如把一些钱留在银行,这样既不会丢失,还可以长利息,以后还能减轻爸妈的辛苦,何乐而不为?”妈妈听完微笑地点点头说:“我的儿子长大了!”于是,我和妈妈高兴地走近了银行。

每年过春节,我总会收到一个个大大鼓鼓的红包,今年也不例外,心里一下子涌现出n种用钱主意:上必胜客好好撮一顿,到“启路”文具店大扫荡,去??哇!这些可都是我梦寐以求的呀!

从小到大,我的压岁钱一只掌控在老妈手里,今年我该想个法子把“大权”夺回来。于是我找老妈谈判,妈妈笑着说:“好啊,你也长大了,是该把压岁钱交给你保管,但是你必须先列个花压岁钱的计划来。”

老妈终于松口了!但我转念一想,把我心中的想法列出来?肯定不行!这些压岁钱怎么花?花在什么地方才最有意义?唉,不让我做主时我做梦都想做主;让我做主时,这“主”还真不好做。

我冥思苦想,计划终于露出水面了。

首先,我想拿压岁钱去买些书。因为我是个“小书迷”呀!虽然爸妈对我买书的要求从不拒绝,但买自己想看的书,那感觉更爽!

其次,我想为父母送上一份礼物。父母养育我成长,我想在他们生日的时候通过一份礼物,表达我对他们的爱。

第三,为自己的理财。我想从小应该学会勤俭节约,学习做“小管家”,把钱存入银行,有一个自己的小存折。

我把计划交给了老妈,老妈脸上绽开了笑容,“好,好!这份合理用压岁钱的计划真的不错,有了自己的想法,有了自己的计划,这个“主”你做得好,我真为你高兴!”

四年级作文300篇十

今天是18日,我和妈妈,以及她的同事一起去北海游玩。我们到北海时已经是黄昏时刻了,我们拖着疲惫的身体,在快西沉的太阳下缓缓地走着。我们来到了阳光假日宾馆,要了张房卡,就来到了房间,我们把房门一打开,看见了两张很大的床,即将西沉的太阳投下几缕最后的阳光照耀在我们的床上,现在,我只想洗个热水澡。

热水澡洗完了,真舒服呀。我们现在可要去品尝美味的海鲜了。我们来到阳光餐厅,坐在椅子上,这是一阵海风向我们吹来,吹得我们精神焕发,心旷神怡,心中十分舒畅!这时上菜了,盘盘都是生猛海鲜,香气四溢!我们胃口大开,抓着东西就吃,那是一个猛呀!

一直到9点,我们才恋恋不舍的离开银滩,回到宾馆。

四年级作文300篇十一

有个女孩,她叫——“稚”。

稚来自于一个你我不知道的小镇。值此一生,我就只见过稚一面——在依稀的梦中。八个小时内,我们就完全了解了对方。因为每分每秒,我们都心心相动。稚家正对着我家,我却忘了我家在哪。

稚十岁那年,父亲狠心地抛下了她们母女俩,躲到了一个她们都寻觅不到的地方。从稚开始记事起,谩骂就已是父母之间唯一的沟通方式。稚则被无端端地夹在中间,成了被父母间各自发泄的出气筒。后来当稚向我提及这段往事时,泪在晴空中哗哗地落。

稚讨厌自己的父亲。在稚看来,父亲是一个毫无道德感可言的人。父亲经常辱骂、殴打母亲。稚有恋母情结,心疼母亲,想要母爱,却总被母亲嫌这嫌那。母亲认为稚就是累赘一个,因为稚的出生,所以丈夫才讨厌自己。

时间又匆匆过了八年,稚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现在在这世间,就只剩下稚这孤独的一人。稚虽有爷爷奶奶,不过早就忘了他们的存在,因为这爷爷奶奶,在面对父亲朝母亲和稚下狠手时,从来都没有摆出想要干预的姿态。

母亲的离去,让稚悲痛不已。稚在这世间唯一的牵挂没了,稚也就变成了无根的浮萍。这浮萍它飘呀飘呀,却总找不到依靠。稚想去一个无人愿意造访的地方安静一下,清空一下思绪,在此世界偏僻之隅,只有稚和稚的影子,以及大方到可以略微施舍点食物的当地人存在。必须与世隔绝,才能让这个世界找不到稚,稚也找不到这个世界。

稚想起了撒哈拉,这蓝色星球上最大的沙漠。无边的沙丘就是天然的屏障,足将人拒于千里之外。寸草不生,正如稚此刻低落至谷底的心情。浩瀚无边,空虚无尽,却又为沙粒所填满。那里的某些地带,仍处于“盘古开天地”的蛮荒时期,那里的人纯真朴实,没有心机,不会打外人的主意。

于是稚卖掉了母亲留给自己的房子,挥别了朋友,买了从广州到北非的机票,踏上了那段遥远异乡的旅程。

当飞机徐徐升空后,稚又竟心生丝丝留恋。脚下这片土地,既是生养稚的地方,又是稚的伤心地。爱恨交加。

在飞机上,稚多少有些担忧。毕竟北非那块神秘而又陌生的大地,不知道会因为语言的隔阂、文化上的差异,而给自己带来什么。稚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接受当地的菜肴,不致吃后吐得一塌糊涂,令场面难堪。同时,稚又满怀期待,希望能够在那里,在那个星月之乡,可以将迷茫的自我拯救。

稚手上戴着的金手镯,是妈妈临行前留给她的。它曾是妈妈出嫁时,外婆给的嫁妆。在祖辈看来,金银首饰能够驱邪避灾。因此妈妈也希望这个手镯,能够保得稚一生平安。

飞机到达停机坪后,已是正午时分。机场的过道里,稚看到了上方她根本就看不懂的指向牌。与稚擦肩而过的人们,说着稚根本就听不懂的语言。本地男人头上戴着头巾,女人们则用面纱将脸严实裹住,只剩下一双双皎洁的眼睛露在外边。仅只一瞬,稚就迅速感受到了文化上的巨大差异。

飞机场外,阳光炙热有如火烤。稚搭乘的士到了一个沙漠的入口。她等了一下,碰上了一个正欲进入沙漠的骆驼商队。稚塞给他们一张纸条,上面用生硬的阿拉伯文写着——“请带我到沙漠里一走。谢谢!”

那张纸条,是稚找一个略通阿拉伯文的朋友写的。当初找朋友写这张纸条的时候,朋友百般不肯。朋友劝道:“那地方你人生地不熟的,出了事怎么办?虽然你父母已经不在了,但我想他们若在天有灵的话,还是希望你这一生都能够少些风浪。”可稚还是嘴硬坚持要去,说了一大堆必去的理由来搪塞,什么“那个地方的风景超美,人又朴素。”这些净不沾边的话。朋友自知留不住稚,不管自己写还是不写,稚都一样会去。写,表明支持;不写,留住空气。索性就写了给稚。朋友最后对稚说:“你既然一定要去,我也拦不住,但希望你在身居异乡时,能够小心为上。我见多了世态炎凉,希望你能够避免。”稚对此表示非常感激。

商队的领队看了一下稚,就试着用简单的阿拉伯语同稚沟通,但稚一个词都没听懂。稚觉得对方一定是在伸手向自己要钱,便掏出了一些钱给领队。领队在接受后,好像还想再表达些什么,最终却还是没有开口,而是让稚坐上了其中的一头骆驼。

商队继续往沙漠里走着。越往沙漠里走,气温就越热得叫人难受。稚艰难地忍受着,就像小鱼被放入热锅里面煎,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够蹦跶个两下,但很快连蹦跶的劲都没有了。但沙丘的美仍旧不改,它延绵没有边界,它在轻声细语下低吟。生机在这里匮乏,沙子是这里的一切。

傍晚时分,商队停了下来。稚分到了两个馕,外加一点调料,这是商队唯一的主食。稚不怎么吃得习惯,嘴里除了那种干吧吧的感觉,和调料稀奇古怪的味道外,别的就什么都没有了。月色正美,人们围坐在一起吹嘘。尽管稚侧耳倾听,但还是什么都没听懂。

沙漠的夜,美得出奇,因为它不受城里灯光的烦扰,天空明净,银河可被看得一清二楚。稚从未像现在这样痴迷于天上的星星。或许稚的母亲,就已经化成了其中的一颗,在天空中默默地看着她。

每一颗星星都看似那么远,高悬在天;每一颗星星又看似那么近,仿佛伸手可及。当稚忘情地看着挂满天空的这些星星时,她明白了人生中许多的追求,其实都没有多大存在的意义。即便拥有再多的财富,与想要获得安宁的原始渴望相比,仍然渺小无比。与其在城市忙碌地工作,数着银行里存款的位数,不如成为一介不受束缚的野夫,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想乐呵的时候,可以钓鱼、登高、观星,也可以牧养肥嘟嘟的绵羊。

沙漠的白天,非常酷热,晚上就清凉了很多,甚至会有一丝冷意,随风飘至,散落肌肤。总体而言,沙漠里的头一夜,稚睡得还算舒服。

第二天一大早,在简单的收拾与进食后,商队又开始了崭新一天的行程。早上的气温恰好,不冷不热,因此队伍快步前行。但没过多久,天气又变得酷热起来,大家再次显得无精打采。幸好,稚已经对沙漠的暑热,经过一天之后,有了最起码的适应。

从昨天直到现在,稚只见有一队人马与自己擦肩而过。稚不得不把自己的命运,和商队紧密联系。稚开始越来越多地信赖他们,并在他们互相之间的招呼中,知道了大多数成员的名字。比如商队的领队,叫“阿卜杜拉”,为稚牵骆驼的小男孩,叫“法赫鲁”,还有一个圆头肥耳的大胖子,叫“马尔万”,等等......。

商队又在路上走了十天。

在这十天里,偶见绿洲。只要碰上绿洲,商队都会进去,和当地人做些买卖,补给一下水源和食品。稍作休整,就又开始重新上路。

经过长时间的杳无人烟、生灵绝灭之后,终于见到了绿意盎然的村庄,而且是稚头一回见到绿洲,稚很是高兴。稚到处去走,到处去看,绿洲里一切都让稚充满了好奇。同时,绿洲里的人们也都好奇地围着稚看,黑头发、黄皮肤的稚,有着与他们极为不同的外表。小孩们更是兴奋,都纷纷跑过来和稚打招呼。他们想很想知道稚这个外国人为什么要来这里。有些人尝试同稚说话,但很快发现稚根本就听不懂。

有个小女孩拿了个刺角瓜给稚,示意叫稚尝一下。第一次看到刺角瓜的外形,就着实把稚吓了一跳。刺角瓜表面看上去有点像刺猬,瓜皮有着一粒粒的突起,外表确实怪异。但稚还是剥开了稚角瓜的外皮,咬了一口试吃。刺角瓜的味道很普通,水水地像黄瓜那样的口感,但至少能够消渴。稚点头向小女孩表示谢意。

商队继续往前走着。已经有十来天了。某个早上,快到正午的样子,突然有一大伙人从旁边的沙丘中冒了出来,快速冲向商队。商队的领队知道遇上了抢匪,便通知大家各自逃命。为稚牵骆驼的小男孩,拔脚就跑,把稚甩在身后。稚不会驾驭骆驼,又不敢从高高的骆驼背上跳下。眼看抢匪已经到了跟前,下骆驼已是无用,只能呆在原地,接受命运的审判。

抢匪里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高约两米的大个,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其他人不过都只到他肩膀而已。看他指挥其他抢匪的样子,便知道他是抢匪的头目。抢匪一伙走到了稚的跟前,头目叫他们中的一个留下,其他人随他一起去追赶那些商队。

留下来的那个抢匪,是了身材消瘦的年轻人。他叫骆驼跪在地上,让稚从骆驼背上下来。他将稚打量了一番,却没有搜稚的身,反倒给稚留下了一瓶水和几个馕,伸手示意让稚往他所指的方向走。在稚看来,这是抢匪心不算太坏,他看稚一个外国人来到这里并不容易,抢完稚的东西,等于让稚自生自灭。但年轻人还是牵走了稚骑的骆驼,他总得有个交差。

而如果是别的抢匪留下来,估计就不是这个结果了。

稚不敢再朝原来的路走,害怕这些追赶商队的抢匪再次回来,对她洗劫一空。

稚就这样,偏离了商队原来的路线,进入了未知的、孤独的行程中。炎热的天气,很快就会叫人喉咙干渴,但稚又不敢大口大口地喝水,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还要多久才能碰上绿洲。也许很快,也许几天,也许水用完、食物吃尽都碰不到,而渴死、饿死在这凄凉的沙漠里,成为客居异乡的鬼。

稚独自在沙漠里走了两天,可连绿洲的影子都没有碰到。最后一滴水已经喝完,最后一口馕也已经吃尽。终于在这天的某一时刻,体力不支的稚晕了过去。

稚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床上,周围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在围着她。在他们的眼中,不难看出的是友善与好奇。他们给稚水喝,又给稚东西吃。稚对此非常感动,眼泪哗啦啦地下落。他们尝试与稚进行一些简单的沟通。稚从他们的手势可以看出,他们问稚从哪里来。稚指向了远方。但远方是哪里,大伙搞不懂。

稚就在这家住了下来。稚随后知道,这家的男主人叫“扎伊德”,女主人叫“米撒”,他们有个12岁的女儿,叫“法丽达”。这家人对稚非常友好,把稚当成自家人来看待。法丽达很喜欢与稚一起玩,总是带稚到处走。

这片绿洲,完全符合稚最初的期望,它非常原始——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没有手机,没有现代文明世界里新生的一切。在这里,日常所需的一切都靠自给自足来解决。

部落里的男女老幼,是不穿上衣的,只用一块布把下半身给围着。因此稚这身打扮,被许多洲内人当成是怪人看待。米撒见此,就微笑地扯了扯稚身上的衣服,示意她脱掉,好入乡随俗。稚刚开始还觉得有些不太习惯,但见大家都已这样,脱了也没多大关系,就不再穿上衣了。

两三个月后,稚基本上可以听懂洲里人平常所说的话,也能够进行一些最基本的沟通。稚每天都与米撒一家人劳作,种植些庄稼。稚也慢慢遗忘掉了自己原本所从属的世界,现在这个小小的绿洲,就成了她生命的全部。稚非常享受在绿洲里的生活,无忧无虑,还有美丽的沙漠作陪。

半年后,稚已经可以流畅地同本地人沟通了。稚告诉大家,自己来自中国,来的原因,是因为父母双亡,使得心情低落,因此想出来散一散心。

一个洲里人就问稚:“要散心,为什么要来这里?这么遥远的地方。”

稚回答道:“因为遥远,因为沙漠,因为异国,因为神秘,所以才来这里。”

“你的家乡是什么样子的?”米撒问道。大家好像都突然来了兴趣,想听听稚怎么说。

“我的家乡被青山环绕,那里绿水常流。夏天的时候,暴风骤雨时常造访;冬天的时候,冰雪将树枝冻结。”稚动情地形容。

这些对于世代居住在绿洲里的人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根本无法想象。沙漠里的原住民们,长期活动的区域,不过就是一块绿洲而已。绿洲之外,生灵绝灭,就连苍蝇、蚊子都找不到一只。到处青山环绕,这相当于多少个绿洲这么大呀?雨更是极度奢侈,在绿洲里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们,一生就只见过那么几场雨,那种雨把道路淹没,将房屋冲垮,在他们看来是无想想象的。冰雪更是万万不可能有的,因为在撒哈拉,只会有永恒的夏天,却不会有片刻的冬天。

许多人都不肯相信这是真的,大家都认为稚是骗子,在吹嘘自己家乡的好。只有天真的法丽达肯相信稚说的话。

稚非常难过,稚没有说谎。稚的家乡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中国村庄。难道稚就应该为了能让家乡看起来更为“真实”,而拣“可信”的说吗?基于良心,稚不能这么做。稚很诚实,宁可让天下人骗稚,稚绝不骗天下人。

一日稚在河边发呆,突然听闻洲里有个年过9旬的老太去逝了。难过之余,稚又对洲里的葬礼感到好奇,稚不明白这里的葬礼,与自己的家乡相比,会有怎样的雷同或差异。就问了一个同在河边游玩的名叫“萨拉赫”的女孩。

萨拉赫将她们当地人的风俗说给稚听:“我们这里的葬礼,是人过世之后,当即下葬,不得拖延。早上死的,中午之前要下葬;下午死的,黄昏之前要下葬;晚上死的,第二天一大早要下葬。”

稚感到不解,进一步问道:“下葬不挑选时间的吗?在我们中国,下葬可是要选日子的。”

萨拉赫表示不屑一顾:“你们那边什么风俗,人死了,还要拖延着不葬,让亡灵在人间受苦?尽早下葬是为了能够让亡灵得到安息,让有福者延续幸福,让有难者逃脱苦难。”

稚又问:“这里的人过世之后,会宴请亲戚、朋友吗?”

萨垃赫挖苦道:“难道你们那边的人,将老人视为一种累赘,为她们的死感而到高兴,而要摆上宴席大肆庆祝?”

这样稚也就不便再说、再问些什么了,反正多说无用,只能徒增烦恼。在整个谈话过程中,稚发觉萨拉赫总是时不时盯着自己的手镯看。

回去后稚才从米撒那里知道,洲里的人去世,是不宴客的。人离世是因为神的召唤,应当平和地予以接纳。宴客会破费钱财,令亡灵感到不安,因此不可进行。

第二天,稚在河边游玩时,米撒心怀不安地来找稚,叫稚跟她回去,有话同稚说。回到住所后,米撒把门关了起来,然后小声地对稚说:“昨天你同萨拉赫说的话,萨拉赫跟她奶奶说了。她奶奶是洲里的巫师,说要召见你,说你受到了魔鬼的影响,灵魂不洁,要为你驱魔。这个萨拉赫,太坏了。”

稚不解地问道:“魔鬼?什么魔鬼?”

米撒解释说:“在我们这边,如果一个人脑袋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或者做了什么坏事,就会被认为是魔鬼附了身。没被魔鬼附身的人,是纯真无瑕的,宛如同天上的月亮。”

稚为自己辩解道:“我们那边的风俗,就是这样的。每个地方都有它各自的风俗,是从祖辈传下来的,与魔鬼无关。”

米撒说:“你同我说这些是没有用的,你必须要接受巫师的召见,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你如果不去,就说明你不尊重这里的神明,会得罪众人的。巫师为你驱魔的时候,你不能说话,也不能为自己辩解,否则会被视为蔑视神明,对你不利。”

稚点了点头。

巫师是个年过六旬的阿婆,她家世代就是洲里的巫师。她是个看不见任何东西的盲人,天生如此。她的头发散乱,但毫不影响人们对她的肃然起敬。她平时是不说话的,只以点头、摇头作为回应。她无需劳作,她的衣物、食物全由洲人轮流供应。她在仪式中说的每一句话,都代表神的旨意,不容诋毁。

下午,稚前去巫师那接受驱魔。许多人围在一旁,看巫师怎么给稚驱妖赶魔。

仪式开始后,巫师的身体逐渐颤动,好像是着了魔一样。过了一会,她猛地一开口,说“我是耶拿神降世,我奉命守卫一方和平,我是人类之友,魔鬼之敌。”大家见此景象,都纷纷跪拜在地,表示臣服。只有稚傻傻地站着,为眼前发生的这一切所惊呆着,不知如何是好。米撒赶紧轻扯了扯稚的裤子,稚这才回过神来,双膝跪地。

巫师示意稚走到自己跟前,稚就上了前去。巫师尝试用手去抓住稚的身体,但由于失明,只能够凭感觉去抓,因此落空了几次之后,才终于成功。巫师让稚转过身去,然后巫师用双手推搡稚的后背,说道:“恶魔啊!我命你快快从这人的身体离开,令你不能再借由这具身体,或是其他任何人的身体,来影响我族人。恶魔啊,我知道你不远千里来这里的缘由,就是为了让整个绿洲里的人,变得如你这般地堕落。”

巫师顺着稚的肩膀往下摸,当碰到了稚的手镯时,她停下手来。说:“恶魔啊,不要认为你变成了手镯,就可以蒙混过我的慧眼。我将把你封印,令你永世不能害人。”

当巫师说到这的时候,稚再也忍受不住了。这个手镯,可是妈妈留给自己的遗物,说什么也不能给。

她就同巫师理论起来,说这是妈妈留给她的,不是什么恶魔变的。

巫师对此却置之不理:“恶魔啊,你休想藉由这个女孩的嘴巴,而影响人们的心智。恶魔啊,你的死性不知悔改,以致罪恶深重,不可饶恕。恶魔啊,你将遭受严惩,在暗无天日中在被永恒囚禁。”

巫师接着说:“尔等众人,快将恶魔从她手上拿下,使她从无边的苦海中得以解脱。”

众人听到这里,便一起去抢夺稚身上的手镯。稚虽然拼死护卫着手镯,但仍是拗不过众人,还是被人抢走了。手镯最后被交给了巫师放置。

稚哭倒在地。

稚很伤心,稚知道,巫师这样做,只不过是贪图自己的手镯而已,哪有什么恶魔。

回到米撒家后,稚将自己对巫师的看法告诉给了米撒。米撒劝她不要张扬出去,说:“巫师德高望重,她说的话,她做的事,代表神的旨意,至高无上。没人会相信你的。虽然我也很想帮你,但没有办法。你斗不过她的。”

从那件事之后,稚就常常跑去绿洲旁的沙漠边发呆,稚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要继续呆在这里。而稚的故乡,早就没有了稚的位置,就算现在稚回去,一切都要重新安顿。同时稚也清楚一点,这片沙漠之舟,已没可能将自己从失落的苦海中拯救。而且,这里同样不缺人情世故。留在这里,已经没了当初的意义。但若回去,让人知道,又怕闹个笑话。

稚将自己犹豫不决的想法告诉给了米撒。米撒就跟稚说:“如果你准备找个本地人结婚,老死在这里,你可以选择留下。但如果你终有一天要离开,只是或早或晚的问题,那我希望你能够订个日程,不要拖太久。你正值大好年华,应当好好珍惜。”

米撒又说:“你住在我家,我是很高兴的,而且法丽达也很喜欢和你玩,我也有幸从你身上听到了那么多有趣的异乡见闻。但我知道,你终究是要走的,你的世界,不只绿洲这么小。”

听完了米撒的话,稚想了一夜,最终决定离开沙漠。

稚出发的那天,米撒一家把稚送到了沙漠里的商路上。直到将稚托附给人来往的商人,米撒一家才离去。

稚就这样离开了沙漠,离开了这个稚以前偶尔会梦到的地方,离开了这个稚曾不远千里去寻找去发现的地方。但最终,稚所有希望的泡沫,都在撒哈拉干燥的空气中破灭。

四年级作文300篇十二

自从跨进小学的大门起,我上了许许多多的课,有生动活泼的语文课,有妙趣横生的数学课,有奥妙无穷的科学课,还有悦耳动听的音乐课……但最使我难忘的还是四年级开学的第一堂课——自我介绍课。这堂课虽然过去很久了,但现在我仍然记忆犹新。下面请听我娓娓道来吧!

开学初,我很荣幸被分到了四(1)班,我们的老师是王老师和戴老师。由于四(1)班人数很多,所以我们的语文老师王老师决定上一堂自我介绍课,目的就是让我们尽快相互认识。

自我介绍开始了,首先上台的是潘禹升,由于他是第一个,所以很紧张,只见他低着头,手捏着衣角,扭扭捏捏地上了台,半天说不出话来,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这下他更紧张了,脸涨得通红,像个红苹果。王老师见了,用慈祥的目光看着他,好象在说:“不要害怕,想到什么说什么。”在老师的鼓励下,潘禹升这才说话了,可是声音太小了,像蚊子一样“嗡嗡”根本听不见。王老师微笑着说:“第一次难免会紧张,以后可要多多锻炼啊!”我感觉我们的新老师真好!

第二个轮到我了,我的心“怦怦”直跳,但又想要从容镇定,才能展现自我,一炮打响。于是我胸有成竹地走上讲台,声音洪亮地说:“大家好,很高兴认识你们!我叫方霖,今年九岁,我喜欢唱歌,弹琴,跳舞,大家都称我为音乐小天才呢!我还热爱学习,喜欢看书、练字,我的字写得可好啦,爸爸妈妈还夸我是小小书法家呢!”说到这儿,我还情不自禁地竖起了大拇指。我话音刚落,教室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老师脸上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我成功了!

接着其他同学轮流上台介绍,有像潘禹升一样胆小紧张的,也有像我一样从容自信的,教室里不时响起一阵阵掌声。

啊!这节自我介绍课真使我难忘!它不仅提高了我的胆量,更让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只有沉着自信才能成功!

四年级作文300篇十三

有人说暑假是酷热的,是骄慢的,也是美好的;有人说暑假是急躁的,是快乐的,也是开心的;而我说,暑假是和协的,温馨的,也是幸福的!

那天,我在外婆家里和乐乐一起在发呆。我晃着脑袋,半眯着眼,嘴里嘟囔着:“睡不着啊睡不着,好无聊啊好无聊……”乐乐也学着我的样子,两手托着脑袋,嘴里嘟囔着:“游戏不好玩,后山不想去,电视不能看,手机不能玩,觉也睡不着,书也不许看……”这时,他突然想起了什么,兴奋地对我说:“叶姐,我们用沐浴露玩吹泡泡吧!你去提水,我去拿沐浴露!”“好啊!”我俩说干就干,我拿了一个桶就往卫生间里跑,而乐乐则马不停蹄地找来了沐浴露。

我们把这些东西都搬到了屋前的空地上,用水把手弄湿,再挤上沐浴露在手上搓揉,我们就要开工了!

天空中那五彩缤纷的泡泡,伴着我们的笑声,越飞越远……。

四年级作文300篇十四

星期五中午,爸爸来学校接我去宁波旅游。我乘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开了一个小时,到了著名的杭州湾大桥,大桥架在东海上,像一条巨龙跨越杭州湾,气势磅礴。远远望去有一座座小岛,在桥下有停机坪和浮标。

客车用了二十分钟跑完了全长三十六公里的大桥到了余姚。我先来到明清遗留下来的孔庙,孔庙的门槛都很高,要把腿抬得很高才能跨进去,导游说,这是因为孔庙是古代人学习的场所,有很多学问的人才能进去。

星期六,我们离开了余姚到了宁波的老外滩——三江源。我们乘游船,看到了两岸一幢幢漂亮的新楼鳞次栉比,使人感到耳目一新,就像我们上海的浦东。

晚上,我们回上海的途中去了金山的农家乐吃饭,那里的农民是用灶台做饭的,烧出的菜饭香喷喷的,我一口气吃了三碗,涨得肚子圆滚滚的。

在回家的路上,我感到这次旅游非常快乐,不仅看到了雄伟的跨海大桥和古代人读书的场所,而且品尝到有特色的饭菜。

四年级作文300篇十五

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喜欢旅游,旅游不仅让我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而且学到了很多书上没有的知识,同时锻炼了身体。

暑假的时候,跟着我舅舅和表妹一家去了湖北的神农架,郑州当时是40度的高温,热的人都无处躲藏,山里一阵阵山风吹过像是到了秋天一样凉爽,晚上和早上还有点冷呢,没办法舅舅又给我买了一件厚外套。神农架风景秀丽,到处都是奇树、奇花、奇洞、奇峰的原始森林风光,还有很多珍贵的中草药。神农架有举世闻名的“野人”之谜,参观了“野人”洞,洞有野人的毛发、粪便、大脚印等,但是经过科学家的不断调查研究,一直没有野人存在的真实证据。

爬山过程中没有叫苦没有叫累,不像妹妹一会说累了走不动让背着,一会渴了饿了要吃东西,神农架实在太大了,这次还有好多地方没有玩到,下次要带爸爸妈妈一块来感受这里的美景。

我喜欢旅游,我不仅要走遍祖国的大好河山,而且还要去看世界的美丽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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