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的回忆,对现在的反思,对未来的展望。审视过去的得失,将它们融入到写一篇完美总结的思考和表达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排球比赛规则篇一
规则规定1个队最多有12名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医生各1人。
队员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前后有明显号码。
教练员可在暂停和局间间隙时间进行指导。
比赛中只有场上队长可向裁判员提出询问或要求解释规则。
如果教练员或队员有非道德行为表现,裁判员将出示黄牌给予警告,如再犯将出示红牌,判罚该队失发球权或对方得1分。
如有辱骂裁判员或对方队员等严重犯规者,将取消其该局或全场比赛资格。
每局比赛前,教练员必须将上场阵容位置表交给记录员或第二裁判员,不得更改。
每队上场6人,站成两排,从左至右,前排为4、3、2号位,后排为5、6、1号位。
在发球时,双方队员都必须按规定位置站好,否则将被判失发球权或对方得1分。
排球比赛规则篇二
(一)场上每个队必须始终保留五名队员进行比赛。
(二)每局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必须及时地将开始阵容登记在位置表上,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登记员。位置表一经交来,除正常换人外,阵容不得更改。如果要保证未登记的队员在场上,必须请求正常换人。
(三)双方场上队员位置分布因为前排三名,后排二名。前排左边为4号,中间为3号,右边为2号位。后排左边为5号位,右边为1号位。每次发球、击球一刹那,场上队员必须按位置上所列的次序站好,除发球员外,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秩序站位,否则判位置颠倒错误。球发出后,场上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内的任何位置上,不受前叙限制。
(四)每次发球击球一刹那队员在场上的位置应根据其脚着地部位来判定。
前后排队员的站位是: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后排队员的双脚距离中线更近。
同排队员的站位:每一名队员的左边(右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左边或右边)队员的双脚距离左(右)同侧边线更近。
(五)在每一局开始前,上场队员的位置可重新安排。
排球比赛规则篇三
裁判方法是对方得分并将球权交给对方。
2、持球。
根据规则规定,如果一名队员没有将球击出,并把球接住或抛出,则判为持球犯规。判断持球的主要根据是看球是否停滞在队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并看球是否被击出。
裁判方法是对方得分并将球权交给对方。
3、连击。
规则规定,如果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拦网和第一次击球除外),则判为连击犯规。这条规定包含两个意思:一是两次触球不是同时的,而是有先后的,二是在两次击球中,无另外队员触球。
裁判方法是对方得分并将球权交给对方。
4、触网。
规则规定,凡是在有意图击球时,队员触网,则判为触网犯规,如果是在非试图击球时,队员偶然触网,又不影响比赛,则不视为触网犯规。
如果触网犯规,裁判方法是对方得分并将球权交给对方。
6、后排队员进攻犯规。
后排队员进攻犯规主要是指后排队员在起跳时,处在前场区或踏及进攻线。
裁判方法是对方得分并将球权交给对方。
7、关于自由防守队员换人的处理。
为提高防守水平,每队可设两名自由防守队员,但是在比赛中只能上场一人。自由防守队员可任意替换后排的一名队员,但不能发球、进攻、拦网,也不能上前排担任二传手。自由防守队员上下场不计次数,换人时也无需向裁判员提出申请。而且自由防守队员的服装颜色要区别于场上其他队员。
排球比赛规则篇四
(一)每一局和第三局(决胜局)比赛前,由第一裁判员招集双方队长抽签并选择场区,接发球或发球权。第一局前有5分钟的准备活动。
(二)第一局与第二局间休息2分钟,主要是给交换场区和记录员登记上场上场位置。第二局与第三局间休息5分钟。第一局结束后两队交换场区。决胜局在第一裁判员主持下双方队长再次抽签选择发球权或接发球或场区,局间休息时队员须离开场区接收教练员的指导。
(三)决胜局某队先得8分时,两参赛队交换场区,不得进行指导和休息。交换场区后原场上位置不变。
(四)场上队员如发生伤病,第一裁判员应立即鸣哨停止比赛该球重打,并令该队进行换人。
排球比赛规则篇五
(一)教练员和队员应主动了解并遵守竞赛规则并服从裁判的裁定,以良好的体育道德参赛。如对裁判员判定有疑义,在死球时才允许场上队长向裁判员请求解释。教练员和其他队员无权对裁判员提出解释要求。
(二)教练员和队员必须尊重裁判和对方队员,不得以任何行为干扰裁判员的判断,不得以任何行为拖延时间延误比赛。
(三)教练员应在比赛开始前将本队队员姓名及号码记在记录表上并签字确认,并在每局比赛开始前填写上场队员位置表交给第二裁判员。
(四)如某参赛队对裁判员解释不满意,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提出声明。待比赛结束时,场上队长可将此意见作为抗议记在记录表上并签名。
排球比赛规则篇六
3、准备活动结束,队员退出场外准备比赛;。
4、介绍裁判、教练、双方首发队员,双方握手,比赛开始;。
5、三局两胜或五局三胜,每局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后稍作休息开始下一局;。
6、每局比赛每队有两次暂停机会,比较正式的比赛打到8分和16分会有技术暂停;。
9、比赛结束,双方握手。队长签字,主副裁签字,记录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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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比赛规则篇七
1、队员场上位置:双方队员各分为前排三名,后排二名。前排左边为4号位,中间为3号位,右边为2号位,后排左边为5号位,右边为1号位。每局比赛开始、场上队员必须近位置表排定的次序站位,在该局中不得调换。在新的一局、每个队上场队员的位置可重新安排。
2、暂停:每局比赛中,每个队可请求2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1分钟。只有成死球时经教练员或场上队长向第二或第一裁判员请求后才准予暂停。第一裁判员鸣哨后,比赛应立即继续进行。某队请求第三次暂停,应予拒绝、并提出警告。第一裁判员已鸣哨发球,队员尚未将球发出或与鸣哨的同时请求暂停,均应拒绝,如第二裁判员在此时间错误鸣哨允许暂停,第一裁判员也不得同意,应再次鸣哨发球。
3、换人:每局每队最多可替换6人次,一下一上为1人次。某队换人时应由教练员或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向第二或第一裁判员提出要求、并说明替换人数和队员的号码。裁判员准许换人时,上场队员应已做好准备并从前场区上下场,如队员未做好准备,则判罚该队一次暂停。
排球比赛规则篇八
(一)第一局和第三局(决胜局)比赛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并选择场区,接发球或发球权。第一局前有5分钟的准备活动。
(二)第一局与第二局间休息2分钟,主要是给交换场区和记录员登记上场位置。第二局与第三局间休息5分钟。第一局结束后两队交换场区。决胜局前在第一裁判员主持下双方队长再次抽签选择发球权或接球或场区,局间休息时队员须离开场区接受教练员的指导。
(三)决胜局某队先得8分时,两参赛队交换场区,不得进行指导和休息。交换场区后原场上位置不变。
(四)场上队员如发生伤病,第一裁判员应立即鸣哨停止比赛该球重打,并令该队进行换人。
二、队员场上位置。
(一)场上每个队必须始终保留五名队员进行比赛。
(二)每局比赛开始前,教练员必须及时地将开始阵容登记在位置表上,签字后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位置表一经交来,除正常换人外,阵容不得更改。如果要保证未登记的队员在场上,必须请求正常的换人。
序站好,除发球队员以外,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按轮转次序站位,否则判位置颠倒错误。球发出后,场上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内的任何位置上,不受前述限制。
(四)每次发球击球一刹那队员在场上的位置应根据其脚的着地部位来判定。
前后排队员的站位是: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后排队员的'双脚距离中线更近。同排队员的站位:每一名队员的左边(右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左边或右边)队员的双脚距离左(右)同侧边线更近。
(五)在每一局开始前,上场队员的位置可重新安排。
三、暂停。
(一)在比赛中只有成死球时,教练员或场上队长才可向裁判员请求暂停,裁判员鸣哨准予暂停。每局比赛中,每个队可请求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钟。暂停结束后裁判员应鸣哨示意,比赛应立即继续进行。
(二)某队请求第三次暂停,应予拒绝并提出警告。在同一局中若该队再次请求暂停,裁判员应判该队失分。
(三)暂停时队员必须离开场区接受教练员的指导。
四、换人。
(一)每局比赛每队允许换五人次(一下一上为一人次),可以同时替换一人或多人。换人时不得进行指导。
(二)每局开始上场阵容的队员在同一局中可以退出比赛和再次上场各一次,而且只能回到原阵容的位置上。
(三)每局比赛中每位替补队员只能上场比赛一次,替换该局开始上场队员,而且该替补队员只能由被他替换下场的队员来替换。
(四)裁判员准许换人时,上场队员应已做好准备并应在换人区内进行下上场替换。如队员未作好准备,则判罚该队一次暂停。由场上队长请求换人时除外,可不判罚。
(五)突发性伤病出现时应立即停止比赛,即刻换人,该球重打。如该参赛队无法进行合法替换和特殊替换,允许受伤队员三分钟休息。休息结束后还不能进行比赛时,第一裁判员应判该队该局因阵容不完整比赛失败,保留所得分数。
(六)特殊换人:某队正常换人使用完毕后场上队员出现伤病,应首先允许没有上过场的队员替换,如所有队员都已上过场则可换上任何一名已上过场的替补队员(但受伤队员不可在该场比赛中返回场上)。如果仍然没有人可替换,则判该队失败,保留该队所得的比分和局数。
(七)外因造成的比赛中断。
1、一次或数次间断时间累计不超过4小时,比赛仍在原场地进行,则间断的一局应保持原比分,原队员和原场上位置。已结束的各局比分保留。
2、如果比赛改在其他场地进行,则间断的一局应取消,但保持该局开始时的阵容和位置重新比赛。
3、一次或数次间断时间累计超过4小时,全场比赛重新开始。
五、比赛成绩的计算。
(一)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球得分制。
(二)非决胜局先得21分为胜一局,决胜局先得15分为胜一场。
(三)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场比赛的参赛队,迟到15分钟应判为弃权,对方则应判为以每局21:0的比分和2:0的比局取胜。
(四)取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即按下列公式确定:
x(总得分数之和)/(总失分数之和)二z,z值大的名次列前。如z值相等,则按:a(总胜局数)/b(总负局数)=c,c值大的名次列前。如c值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排球比赛规则篇九
(1)发球队胜一球或接发球队取得发球权时,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由轮转到1号位的队员发球,如没有按发球次序轮转发球,则为轮转错误,必须立即纠正,并判失去发球权。
(2)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后8秒钟内将球发出,球被抛出发球队员未击球,球也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允许继续发球。
(3)发球和比赛过程中球触顶按违例处理。
2.击球队员击球时,有意或无意把球接住停在手中或用双臂将球夹住停留时间较长或用手将球顺势冲至停留时间较长再将球送出,判持球犯规。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连续触球多于一次,则判连击犯规(拦网除外)。
3.过中线和触网比赛进行中,队员踏越中线,应判过中线犯规,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球网,判触网犯规,因对方击球入网而使网触及本方队员时,不算触网犯规。
4.进攻性击球。
(1)队员在后场区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做进攻性击球,但在起跳时不得踏及或踏越限制线,否则即为违例犯规。
(2)队员有前场区,采用攻击力强的扣、抹、压吊动作,将高于球网上沿的球击入对区、则判犯规。如采用攻击力小的传、顶、挑的动作,击球的底部或下半部,使球具有一定向上的弧度过网不算犯规。
(3)队员有前场区,对低于球网上沿的球,可用任何击球动作将球击入对区。
5.拦网与过网。
(1)后排两名队员不得拦网。如有参加拦网并起到拦网作用时应判犯规。
(2)拦网不算一次击球,还可再击球一次。
(3)不得拦对方的发球和对方队员进入前场区直接击过网的球,只允许拦对方队员在后场区直接击过网的球。
(4)甲方队员完成直接向对方击球前,乙方的手触及甲方地区上空的球时,应判乙方队员过网击球犯规。
排球比赛规则篇十
(一)一个队由两名队员组成。每队的两名队员必须始终在场上,没有换人。当发球队员击球时,除发球队员外,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可随意站立,没有固定的位置,没有位置错误或轮转错误,但有发球次序错误。一局比赛每队首次发球时,记录员启示发球次序,比赛中,启示员应展示发球队员1号或2号的号码牌,指明该队的发球次序。记录员发现发球次序错误,应在发球击球后立即通知裁判员。
(二)每队最多可击球三次,拦网触手手也计一次击球,第三次必须将球从球网上空击回至对方场区。
(三)队员不得用手指吊球的动作来完成进攻性击球。
(四)队员用上手传球完成进攻性击球时,传球轨迹不垂直于双肩连线,即犯规。
(五)用上手传球防守重扣球时,允许球在手中有短暂的停滞。当双方队员网上同时触球时可以"持球"。
(六)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穿入对方空间、场区和无障碍区。
(七)任何队员在本场区空间都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进行进攻性击球。
(八)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可请求4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任一队员都可向裁判员提出暂停请求。
(九)在任何方式的比赛中,当双方得分相国为5时,由记录员通知裁判员,随即双方交换场区。交换场区时可给球队最多30秒的休息时间。但三局两胜制的决胜局交换场区时,没有休息时间。
(十)三局两胜制比赛时,所有局间休息时间均为5分钟。
(十一)队员在比赛过程中受伤,可给予5分钟的恢复时间,但一局比赛中最多给予同一名队员两次恢复时间。队员5分钟内没有恢复或一局内同一名队员超过两次恢复时间,则宣布该队为阵容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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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球比赛规则篇十一
球网设在中线中央的垂直面上空,其标准为长6.5米×宽1米。球网为深色,网孔为10厘米×10厘米。
(二)标志杆(两条)。
标志杆长1.8米,直径为1厘米,高出球网80厘米,其高出网的部分每间隔10厘米应涂红色或白色相间。标志杆应固定于球网两头两侧标志带的外沿,垂直于中线。
(三)标志带(两条)。
标志带为宽5厘米、长1米的白色带子,分别系于球网两端,垂直于边线。
标志杆、标志带是球网的一部分,作为球网两端界线的标志。长于6米的球网、网柱以及标志杆均属于障碍物。
(四)球网的高度。
男子组网高2.1至2.2米,女子组网高1.9至2米,老年组男子(60岁以上)网高2米,女子组(55岁以上)网高1.8米。球网高度均应在中线中点丈量,球网两端的网高不得超过规定网高2厘米。
(五)球网柱。
球网柱是两根高出地面2.25米可以调节的光滑圆柱,固定于边线以外0.5米至1米的中线延长线上。球网柱应无拉链,一切危险和障碍物都必须排除。
排球比赛规则篇十二
1、得分:只有发球队胜一球时,才得1分,决胜局则不论发球队或接发球队胜一球即得1分。
2、胜一局:某队先得15分并超出对方2分时,或双方得分成16:16时谁先得1分成17:16时,则该队胜一局。决胜局谁赢得15分并超出对方2分时,即算该队获胜。
3、规定比赛时间5分钟后仍不到场者,作弃权处理,对方则以每局15:0的比分和2:0的比局取胜。各队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弃权和罢赛。否则,取消该队三年内参加公司体育竞赛资格。
排球比赛规则篇十三
(-)比赛场地长12米、宽6米,四周至少有2米的无障碍区,并且在比赛场地上空,从地面量起至少有五米的无障碍空间。
(二)场地地面应是平坦、水平的,地面上不得有任何可能伤害队员的隐患。不得在粗糙、湿滑的场地上进行比赛。
(三)场地所有的界线宽为5厘米。界线的颜色应是与地面不同的浅色.边线和端线的宽度包括在场地内。
(四)中线在网下连接两条边线的中点。中线的中心线将比赛分为长6米、宽6米的两个场区。
(五)每个场区有一条距离中心线2米并与边线连接的平行线叫限制线。中线与限制线以内的地区为前场区,限制线与端线间为后场区。限制线和前场区向边线以外是无限延长的。
(六)发球线与发球区。场地两端各画两条长20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5厘米的短线叫发球线。发球线一条画在右侧边线的延长线上。另一条面在左侧边线的延长线上。发球线与端线间的区域为发球区,发球区向外是无限延长的。
(-)球网长7米、宽1米,设在中线的中心线的垂直面上空。球网为深色;网孔为10平方厘米。球网上沿缝有5厘米宽的双层白帆布,用一根柔软的钢丝从中穿过,拉紧球网上沿,球网下沿用绳子穿起来并拉紧。固定在网柱上。
(二)标志杆:是用结实材料制作带有韧性的两根杆子,长1.8米,直径为1厘米,每10厘米应涂有红、白相间的颜色,分设在中线两侧的(外沿)边线上,并高出球网80厘米。标志杆被认为是球网的一部分,并作为球网两端界限的标志。
(三)球网高度男子为2米,女子为1.8米。应从场地中间丈量,球网两端的高度必须相等。球网两端的高度与中间的高度不得超过2厘米。
(四)网柱是两根高2.25米并可调节高度支架球网的光滑圆柱。网柱固定在边线以外0.5米的中线延长线上。
(-)一个队最多可有八名队员(上场5人),一名教练员(可兼队员),一名领队。
(二)只有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可以参加比赛,场上队长应在上衣胸前有一明显标志。
(三)当队长被换下场时,教练员或原队长应指定另一队负责担任场上队长。
(-)教练员和队员应了解遵守规则,以良好的体育道德作风服从裁判员的判定。如有疑问只有场上队长可向裁判员请示解释,教练员不得对判定提出异议或要求解释。
(二)教练员和队员必须尊重裁判和对方队员。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裁判员的判断。不得以任何行动和表现去拖延死球时间或被认为有意延误比赛。
(三)比赛结束时双方队长须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第一局和第三局(决胜局)比赛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选择场区或发球权。第一局比赛前有5分钟的准备活动。
(二)第一与第二局间休息为3分钟,第二与第三局间休息5分钟。第一局结束后两队交换场区。局间休息时,队员可离开场区接受教练员的指导。
(三)决胜局某队先得8分时,两队交换场区,不得进行指导和休息,队员位置不得变动,由交换场区前最后一次发球的队轮转发球。
(四)场上队员如发生病伤,第一裁判员应立即鸣哨中止比赛,并令该队进行换人,如不可能合法换人。则准许特殊的不合法换人,或给予受伤队员3分钟的恢复时间,如仍不能继续参加比赛时,则算该队该场失败,保留其所胜的分数和局数。
(五)如遇停电、风雨中断比赛时,在2小时以内仍在原场地进行时,应保持双方各局比分,取消未结束的一局比分,应在该局开始的原上场阵容和原场上位置的条件下,继续进行比赛。如超过2小时,则全场比赛重新开始。
(一)双方队员各分为前排三名,后排二名。前排左边为4号位,中间为3号位;右边为2号位,后排左边为5号位,右边为1号位。每局比赛开始,场上队员必须按位置表排定的次序站位,在该局中不得调换。
(二)球发出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内的任何位置上,不受上述限制。
(三)在新的一局,每个队上场队员的位置可重新安排。登记在记分表上的队员都可被列入新的上场阵容。
(一)每局比赛中,每个队可请求两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1分钟。只有成死球时经教练员或场上队长向裁判员请求后才准予暂停。第一裁判如鸣哨后,比赛应立即继续进行。
(二)某队请求第三次暂停,应予拒绝,并提出警告。在同一局中如再次发生则判该队失发球权或对方得分。
(三)暂停时队员可离开场区接受教练员的指导。
(一)每局每队最多可替换六人次,一下一上为一人次。某队换人时应由教练员或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向裁判员提出请示,并说明替换人数和队员的号码;经记录员登记完毕,比赛继续进行。换人时,不得进行指导。
〔二〕开始上场队员只能退出比赛一次;在同一局中,他再次上场时只能回到换他下场的队员的位置上。
(三)裁判员准许换人时,上场队员应已做好准备并从前场区上下场。如队员未做了准备,则判罚该队一次暂停。
(-)得分:实行每球得分制。不论发球队或接发球队,胜一球时即得1分。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则由下一轮次的队员继续发球,不准一个队员连续发球。
(二)胜一局:先赢15分并超出对方2分时,则该队胜一局,若双方得分为14平时,先得17分的.球队胜一局。
(三)胜一场:先胜两局的队为胜一场和2:0的比局取胜。
(四)无正当理由而未准时到场比赛的队,应判为弃权。对方则以每局15:0的比分和2:o的比局取胜。
(-)发球对球必须清晰地离手抛出后用一只手或手臂击球,并使球由两标志杆内直接越过球网,发出的球触网应判失误。
(二)第一局和决胜局经抽签由取得发球权的队1号位队员首先发球。第二局由前一局末首先发球的队发球。
(三)发球队胜一球或接发球队取得发球权时,该队队员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由轮转到1号位的队员发球,如没有按发球次序轮转发球,则为轮转错误,必须立即纠正,则判失去发球权。
(四)发球队员必须在端线发球区内发球。他可以自由移动或起跳,但当手击球时不得踏线或超过发球区,击球后可落在场内。
(五)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响发球后八秒钟内将球发出。球被抛出发球队员未击球,球也未触及发球队员及发球队员而落地,第一裁判员应再一次鸣哨继续发球。
(六)发球队的队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挡对方观察发球队员和球的飞行路线。
(一)每队最多击球三次(拦网除外)并将球回击过网进入对方场区。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
(二)队员的身体任何部位都允许触球。球可以同对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但必须是一次发力,一个动作。
(三)队员可采用各种动作将球击出。如把球接住或把球顺势缓冲到停留后再将球送出,则应判违例犯规。
(四)本队二、三名队员同时去击球只计一次,触到球的队员不能再去击球。
(五)双方队员在球网上空同时击球,球落到某方,某方仍可击球三次,如球落在界外则判对方击球出界。
(六)双方队员在球网上沿将球接住则判双方犯规,该球应重新进行。
(七)如一个队连续击球四次(拦网除外),应判四次击球犯规。
(-)球必须由过网区通过球网里直面进入对方场区。过网区为球网上空两标志杆及其假想延长线以内的空间。
(二)除发球以外,球触网及球网后通过过网区进入对方场是允许的。一名队员将球击入球网后,球在落地前另一队员可再次击球。
(三)球触及标志杆、标志杆以外的球网或网绳或网柱及场外观众和任何物体等均判为界外球。
(四)球的整体通过过网区以外的垂直面及球网以下的垂直面,都应判为界外球。但当球的整体尚未越过球两柱延长垂直面时,本队队员可以将球击回。
(-)比赛进行中,队员踏及或踏越中线,应判过中线犯规。
(二)比赛进行中,队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球网时,应判触网犯规。
(三)因对方击球入网而使网触及本方队员时,不算触网犯规。
(-)队员直接向对方击球即为进攻性击球(它包括扣环、吊球、传球和垫球)。
(二)任何队员在后场区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做进攻性击球,扣球起跳时不得踏及或踏越限制线。否则即为犯规。
(三)队员在前场区对高于球网上沿的球不准扣球,只允许将球传入对区并必须具有一定向上的弧度网。
(-)对方进攻时前排三名队员可以进行单人或集体的拦网,球可迅速而连续触及一名或多名的拦网队员,拦网后的队员仍可击球。
(二)拦网时球可以触及拦网队员的手以及身体任何部位。
(三)拦网队员不得将手或手臂伸过球网进行拦网。
(四)拦网不算一次击球,还可再击球三次。
(五)后排两名队员不准到网前进行拦网。如参加拨网并起到拦网作用时应判犯规。
(六)不得拦对方的发球和前场区过网的球。
(-)裁判工作人员是比赛中的执法者。执行裁判工作的始终,必须遵循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要求,精通规则,熟练运用,尽职尽责,密切配合,互尊互爱,友好团结,为气排球运动的发展而努力。
(二)第一裁判员是一场比赛的主要组织者和执法者,他决定比赛中一切事务,包括规则中不详问题的解释,他的判定为最终决定。
(三)应站在球网一端的裁判台上执行任务,他的平视水平线必须在高出球网上沿约40厘米的高度上。
(四)在比赛前负责检查场地设备,主持抽签选择场区或发球权;掌握双方的准备活动。
(五)掌握比赛进行,根据规则执行判定,队员如有疑问。只接受场上队长提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