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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协议书写双方名字篇一
篇1:《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第甲方(开发商):
地址:
电话:
乙方(认购方):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现住址:
联系方式:座机 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签定本《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认购甲方开发的位于毕节市开行大道与望城路交汇处 天厦.新座商品房物业;
二、乙方拟认购物业为 号楼
单元(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最终面积均以毕节市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测量核定为准)
三、乙方须于签定本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交纳该物业的认购诚意金人民币(大
写)元(小写)元,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所交纳之认购诚意金于双方签定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
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折抵入该物业的销售总价,如选择分期或按揭付款方式的则优惠折抵部份不计入首付款;
五、甲方承诺如乙方按约定签定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给予优惠折扣:
1、全额付款:该物业的销售单价按开盘公布单价的折进行计算; 2、按揭付款:该物业的销售单价按开盘公布单价的折进行计算;
3、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按揭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并可取消给予乙方的相关优惠折扣;
六、本协议签定后,正式开盘前甲方将通知乙方签定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须于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至天厦.新座营销中心签定该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该物业的认购权,甲方有权将该物业对外另行销售;
七、乙方签定该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本协议书原
件、《收款收据》原件;
八、乙方须确认所填写之联系方式的真实性与通达性,因乙方原因导致通知无
法到达,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乙方放弃该物业的认购权后,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所交纳之认购诚意金;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定该
物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自动失效,并由甲方收回本协议及其诚意金之收款收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经办人:
审核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篇2: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样本
出卖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本《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小区的下列物业: 1.商品住宅:______号楼______座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2.商铺:______号楼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车位(库):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二、上述房屋的价格 1.商品住宅:人民币每平方米 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优惠价为____________,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买受人如选择公积金按揭贷款方式,商品住宅的优惠价为 ____________元,成交价格为____________元)2.商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优惠价为____________,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3.车位:人民币每间(位)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以上______项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交付签约定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其中住宅定金______万元,商铺定金______万元,车位定金 ______万元)。甲方另开《收款收据》。四、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已付的定金抵作价款)。2.分期付款:(1)首期付款: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总房价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2)第二期付款:乙方须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_天以内,交付总房价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3)第三期付款:乙方须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______天以内,交付总房价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4)第四期付款:乙方必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之前十天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乙方付清余款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通知延期交房的,交款时间顺延。3.银行按揭(商品房个人按揭贷款):(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充分了解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具备的条件。(2)乙方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交付不低于总房价款的______%作为首期付款(已付的定金抵作首期付款),计人民币______元,余额计人民币______元,由乙方向银行办理个人银行住房贷款。(买受人的按揭申请由银行审批确定,如银行认为需要买受人增加首付款或不同意放贷,买受人须增加首付款或更换付款方式。)(3)按揭的具体手续按贷款银行有关规定办理。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已仔细阅读了甲方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临时公约》,完全清楚合同内容并予以接受。六、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次日起______日内主动到____________售楼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签署《业主临时公约》。甲方可以另行指定签约地点。七、乙方前来签订上述合同等法律文件时,应当携带下述证照及文件:(1)个人购房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本协议书;(2)委托他人代购房产的,代理人须另持购房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3)单位购房的,须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协议书,经办人不是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该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八、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签署《业主临时公约》并交纳相应的购房款的,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并自动放弃该套物业的认购权,甲方有权将乙方原认购的物业转售他人,乙方无权收回所交定金。九、如甲方在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而将乙方认出购的上述物业另售他人的,双方的认购关系即行解除,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定金,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篇3: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0000000
甲方:乙方:;
身份证/护照/公司注册编号: ;
; 电话:;邮政编码:;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明示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乙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的条款内容无异议,甲、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物业:
乙方向甲方认购由甲方开发的 市
大道
号项目号楼 单元 号商品房(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预测建筑面积为 ㎡,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产权登记面积以经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实地勘查、丈量的测绘成果面积为准)。
二、价格:
乙方选择
付款方式,该物业按建筑面积认购,成交单价为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三、付款:
1、乙方须于签订本协议书当日交纳定金人民币
2、乙方须于签订本协议书七日内(即年,即人民币 元。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乙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须交齐办理个人银行按揭贷款所需的合格资料。
(以上房款计算如有错误,甲方保留解释权并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四、认购条款:
1、乙方须于签订本协议书当日内交纳足额定金或将足额定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本协议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将该套房屋另行出售。
2、乙方须于本协议书规定的时间内,携本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文件、本协议书及定金收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纳本协议书规定的足额房款及相关费用,逾期不交纳上述房款者或不履行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时,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该物业另行出售,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的行为视为已同意接受该物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并确定在上述约定的时间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物业管理协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该物业由甲方另行出售。
4、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退房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该物业由甲方另行出售。
5、在乙方不改变付款方式的情况下,甲方承诺不变更本协议书中约定的该物业之单价,否则,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6、如乙方的联系地址或电话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7、乙方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协议书时,代理人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并携带乙方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方可办理各种手续。
8、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销售代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方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及乙方签字齐备后生效。于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失效。
出售方签章:认购方签署: 经办人签字:代理人签署: 复核:
日期: 二○
年
月日
商品房协议书写双方名字篇二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出卖人:通讯地址:电话:
买受人:国籍性别:年龄:有效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证件地址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传真:通讯地址:邮编: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认购出卖人开发的商品房达成本预定书:
一、认购商品房:中机(长春)物流科技园项目号楼室(以下简称该房屋)。销售面积:平方米 成交价元/平方米
总房款:¥元(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备注:
二、定房同时,买受人缴纳购房定金万元,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提供的pos机刷卡或银行转账汇款支付到出卖人指定的账户:收款单位:
三、买受人于签署本预定书后7日之内,于年月日前持本预定书、定金收据到签约,并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总房款元(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购房定金万元);
2、银行按揭、公积金付款:首付款即总房款的,元(人民币仟 仟拾元整)。(含购房定金万,该定金在签约后转为房款的一部分),余款贷款。首付款应包含按揭万位数以下余款,按揭金额、按揭年限以银行最后批复为准。
四、关于一次性付款的约定。买受人必须在本预定书签署后7日内持本预定书、定金收据以及个人身份信息等资料到中机(长春)物流科技园销售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相关合同附件,并支付除定金外的全部房款。
五、关于按揭贷款的约定。
1、买受人必须在本预定书签署后7日内持本预定书、定金数据以及按揭所需完备资料到中机(长春)物流科技园销售中心初审,同时向办理按揭手续的相关部门递交齐所有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并支付首付款。
2、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到指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按揭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办理按揭所需相关手续。买受人在接到通过银行贷款审批之通知后3日内必须到中机(长春)物流科技园销售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按揭手续或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预定书,买受人已付定金不予退还,已付首付款无息返还,同时出卖人可另行处置该房屋。若买受人逾期未办理按揭相关手续,或因买受人提交资料不合格、资信状况不满足银行要求到职按揭未获批准,则出卖人接到银行不予批准按揭贷款的通知后3日后,买受人应当将已交首付款之外的剩余房款一次性支付给出卖人;否则,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预定书,买受人已付定金不予退还,已付首款无息返还;同时出卖人可另行处置该房屋。
3、如银行贷款金额不足以支付总房价款减去上述首付款之后的余款,首付款则改为总价款减去银行批准的按揭贷款总额后的余额。若银行贷款总额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收前已确定的,则买受人应补足首付款不足部分,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确定,则买受人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补足不足部分。买受人在7日内不能补足差额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已付首付无息返还;同时出卖人可另行处置该房屋。
六、如买受人未依本预定书约定付款、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属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预定书,买受人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出卖人可另行处置该房屋并不做另行通知。
七、买受人在签署本预定书之前,已知晓国家及长春市有关限购政策的规定,并确认其符合在本市购房的条件,若因买受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其不能按照本约定书约定的时间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所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八、本预定书签订后,买受人无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理由解除本认购书的,所交付定金不予退回。本预定书无论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双方除按照本预定书相关约定处理定金外,买受人仍有其他已支付款项的,由出卖人无息退还,除此以外双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九、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买受人可以且仅限直系亲属更名(父母、子女、配偶),并提供直系亲属证明。
十、买受人未能在认购书约定期限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价款,出卖人有权没收买受人缴纳的全部定金;在签署本认购书前,出卖人已经明确向买受人说明本条约定内容,买受人已经完全清楚且无异议。
十一、出卖人在签订本预定书之前,已向买受人出示下列法律文件或法规:1.国有土地使用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买受人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已获悉并接受:1.出卖人拟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和交房标准作为签约的最终文本;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缴纳的有关法律规定;
3、《******不利因素提示》;
4、物业服务收费明细;
5、业主临时规定;
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附则:
一、双方的通讯联络以协议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地址为准。买受人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动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出卖人。买受人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承担起不实或失效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定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受人缴纳全部定金后生效。本预定书壹式叁份,出卖人执两份,买受人执壹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代表签署
出卖人代表签署
年 月
代理人月 日
商品房协议书写双方名字篇三
新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出卖人:**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
买受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了本房产认购协议,并遵守如下规定:
一、买受人所认购的商品房为出卖人所开发的房屋,位于市 号房。
二、该商品房的用途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测绘为准)。
三、计价和付款:
1、付款方式:买受人选择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支付房款(若买受人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款的必须符合银行按揭的有关要求,并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7天内交齐按揭所需个人资料,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或公积金贷款手续)。
2、计价:该房合同单价为元/平方米
总房价为。
3、付款:签订本认购协议书当天,买受人向出卖人缴纳房屋定金(人(以收据为准)。买受人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房款____________元,按揭贷款__________元,并与出卖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双方责任:
1、若买受人不按协议书约定时间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款和签署《商品
房买卖合同》,视为买受人不履行本协议,买受人按总房款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所认购的房屋出卖人有权另行处置。
2、出卖人承诺:出卖人在协议期内不得将买受人认购的住房对外销售,否则按总房款百分之十赔偿损失(买受人违约除外);买受人按本协议规定时间之内,携本协议与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房屋的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经协商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3、双方一经签订本认购协议书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认购协议。
4、本认购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受人凭本认购协议书及认购金收据致*******营销楼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出卖人收回。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商品房协议书写双方名字篇四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盘: 号楼 单元 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单价 元(美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小写)元(美元),(大写)元(美元)。户型为。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美元),(大写)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内分 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 %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 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号:
7、施工许可证 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 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商品房协议书写双方名字篇五
商品房代购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卢仰东
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购买商品房,房价款由甲方实际支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xxxxxxxxxxxxxxxxx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负责办理登记在乙方名义下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2、委托代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2.1代购商品房位于
; 2.2代购商品房面积约为
m2,最终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2.3代购商品房的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2.4乙方所代购的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等。
二、商品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按揭贷款人民币
元,用于一次性支付代购商品房的购房款;
2、按揭的本金及利息由甲方按照上述《借款合同》的约定,负责偿还。甲方承担的房价款受国家政策或银行利率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甲方需增加或减少支付按揭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按揭付清之日后随时要求乙方将该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等一切相关证明变更到甲方名下,从而享有实际购房者的全部权利;
2、甲方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
3、上述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甲方如需在上述房屋取得产权证之前转让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更名手续。
5、开发商交付房屋时,由甲方收房;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等均归甲方所有。
6、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十日内,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名下或甲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确认的内容与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及时向银行申请与购房款数额相等的按揭贷款,用于一次性支付购房款;
3、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完成变更代购商品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之前,在该房屋上没有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
4、乙方在甲方行使权利,要求变更登记代购商品房产权证时,应积极予以协助和配合。在完成变更登记后,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即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5、甲方保证乙方因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上述房屋所有权利。 乙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各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
3、因乙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4、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可能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将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变更到甲方名下,乙方应予以配合。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的的有效期: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失效:
2.1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变更到甲方名下。
2.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后
日内仍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壹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乙方所有利害关系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商品房协议书写双方名字篇六
商品房代购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购买商品房,房价款由甲方实际支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负责办理登记在乙方名义下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2、委托代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2.1代购商品房位于 ; 2.2代购商品房面积约为 m,最终建筑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2.3代购商品房的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二、商品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订《借款合同》。按揭贷款人民币 元,用于一次性支付代购商品房的购房款;
2、按揭的本金及利息由甲方按照上述《借款合同》的约定,负责偿还。甲方承担的房价款受国家政策或银行利率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甲方需增加或减少支付按揭贷款的本金及利息,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一年后随时要求乙方将该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等一切相关证明变更到甲方名下,从而享有实际购房者的全部权利;
2、甲方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确认的内容与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及时向银行申请与购房款数额相等的按揭贷款,用于一次性支付购房款;
3、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完成变更代购商品房产权证等相关证明之前,在该房屋上没有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
4、乙方在甲方行使权利,要求变更登记代购商品房产权证时,应积极予以协助和配合。在完成变更登记后,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即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因甲方原因,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
3、因乙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签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4、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可能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将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变更到甲方名下,乙方应予以配合。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的的有效期: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失效:
2.1代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变更到甲方名下。
2.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后 日内仍无法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商品房协议书写双方名字篇七
商 品 房 认 购 协 议 书
出卖人:随州市住宅建设装饰公司洪山镇房管所住宅楼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洪山镇环清路
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 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就买受人向出卖人认购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买受人自愿认购出卖人开发建设的位于随州市曾都区洪山镇环清路的房管所住宅楼商品房,认购房屋位置为:住宅暂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最终以房主管部门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二、认购价格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实际成交价:单价为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
三、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买受人自愿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元整)。给出卖人作为认购该商品的定金(定金不予退还)。余款双方同意采用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7日内,买受人将总房款的%(含定金)交付给出卖人,余款在交房时付清。
四、房屋交付
出卖人定于年月日前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应自接到出卖人交房通知后 七 日内到出卖人指定地点办理房屋交续手续,否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接受了房屋交付,同时出卖人将按照约定对未结清房款的客户计收滞纳金并有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买卖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六、买受人逾期交款的违约责任
买人延期交款逾期在 15 日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到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庆付款万分之 六 的违约金。
七、其它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若任一方违约,除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之外,则向守约方赔偿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出卖人两份,买受人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出卖人:随州市住宅建设装饰公司买受人:
洪山镇房管所住宅楼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