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商标质押贷款合同(5篇)

商标质押贷款合同(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0 15:47:15
商标质押贷款合同(5篇)
    小编:zdfb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商标质押贷款合同篇一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系我市居民,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配偶:,身份证号:。

二、资信情况

经资信系统查询,借款人它行无借款,无不良记录,符合贷款发放要求。

三、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向 购买楼房,资金不足向我部提出借款申请 万元,期限 个月,以本人在 的定期存单 张,共计 万元做质押,借款人申请自主支付。

四、第一还款来源分析

借款人及配偶经济收入正常,月收入近元,家庭年总收入 万元左右,据了解借款人近期有理财产品到期,用于偿还该笔借款。

五、第二还款来源分析

定期存单 张,户名:,金额共计: 万元,定期存单为: 开

户日:年月日,到期日:年月日,开户行:,帐号: ,存单号: ,金额: 万元,存期: 年.质押率: %

六、风险分析

借款人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为本信用社的定期存单,风险较低,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有偿还借款能力。

七、综合结论

通过以上之调查,本人同意为借款人发放 万元,期限 个月,利率 %。

调查人: 年 月 日

商标质押贷款合同篇二

北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评估机构 商标权质押贷款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为湘潭市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商标权质押申请材料的准备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权评估所需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企业简介(3—5页)

3.法定代表人简介、组织机构图、股权结构图

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内部报纸(近两年)

6.主要新闻媒体对企业及产品的宣传报道材料

7.企业主要获奖证书、商标产品获奖证书

8.企业所在行业报刊、杂志

9.企业前两年工作总结

咨询电话***010-81132554

10.前五年各年产销量、销售额、利润总额、净利润统计表

11.前五年市场占有率情况(市场调查统计情况)

12.企业主要产品特点、工艺流程

13.企业主要管理制度、技术产品研发制度、营销制度

14.企业销售网络结构及分布图

15.前五年在电视台、广播、报刊、户外等投入的广告宣传支出(复印大额原始发票)

16.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法律变更文书

17.商标图案释义

18.企业近四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9.企业未来发展规划

20.企业品牌发展规划

21.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收益预测及详细说明

22.企业主要税收执行税率

23.商标续展承诺书、委托方承诺书

浙江罗蒙集团商标价值26亿元

----以商标权质押成功贷款7.8亿元

位于浙江宁波奉化江口镇的罗蒙集团始创于1984年,是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全国性、无区域、跨行业、现代化的著名大型服装企业集团,罗蒙西服年销量居全国第一。西服国内市场综合占有率排名第二。2002年销售15亿元,突破利税1、2亿元,集团还是我国西服出口量最大企业,已累计出口西服500多万套(件),出口量国内名列第一。集团现拥有固定资产10亿元,拥有当今世界一流高新科技服装生产设备比重98%,高素质从业人员万余名,公司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罗蒙”现为美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等20多个国家的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浙江名牌。

2007年9月经国家权威评估机构评估,其商标价值高达26亿元,成功在中国农业银行抵押贷款7.8亿元,开创了国内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之最。

海壹食品商标“海旺”质押2000万元贷款

新华网福州2009年1月3日电(记者康淼)

福建海壹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系香港永天实业集团独资企业。公司坐落在福清市国家级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350多亩,是国内最大的专业速冻(料理)食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总资产达2.2亿元,年产值近4亿元,年生产能力达5万吨以上。专业从事鱼糜制品、肉制品和面米制品等速冻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海旺”牌鱼糜制品荣获“中国名牌”称号;“海旺”商标荣获“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公司获得“全国食品行业优秀龙头企业”、“福建工业行业十强”“食品安全保证单位”等荣誉称号。

福建省海壹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近日以福建省著名商标“海旺”质押,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清市支行签署2000万元贷款合同,这是福州市第一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合同。

商标质押贷款合同篇三

浙江罗蒙集团商标价值26亿元

----以商标权质押

成功贷款7.8亿元

位于浙江宁波奉化江口镇的罗蒙集团始创于1984年,是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全国性、无区域、跨行业、现代化的著名大型服装企业集团,罗蒙西服年销量居全国第一。西服国内市场综合占有率排名第二。2002年销售15亿元,突破利税1、2亿元,集团还是我国西服出口量最大企业,已累计出口西服500多万套(件),出口量国内名列第一。集团现拥有固定资产10亿元,拥有当今世界一流高新科技服装生产设备比重98%,高素质从业人员万余名,公司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罗蒙”现为美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等20多个国家的注册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浙江名牌。

2007年9月经国家权威评估机构评估,其商标价值高达26亿元,成功在中国农业银行抵押贷款7.8亿元,开创了国内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之最。

商标权质押贷款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

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

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为湘潭市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专用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不超过3年。

商标权质押申请材料的准备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署的,还应附有关授权文件);

5、具有无形资产评估经验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权评估所需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企业简介(3—5页)

3.法定代表人简介、组织机构图、股权结构图

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内部报纸(近两年)

6.主要新闻媒体对企业及产品的宣传报道材料

7.企业主要获奖证书、商标产品获奖证书

8.企业所在行业报刊、杂志

9.企业前两年工作总结

10.前五年各年产销量、销售额、利润总额、净利润统计表

11.前五年市场占有率情况(市场调查统计情况)

12.企业主要产品特点、工艺流程

13.企业主要管理制度、技术产品研发制度、营销制度

14.企业销售网络结构及分布图

15.前五年在电视台、广播、报刊、户外等投入的广告宣传支出(复印大额原始发票)

16.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法律变更文书

17.商标图案释义

18.企业近四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9.企业未来发展规划

20.企业品牌发展规划

21.企业未来五年商标产品收益预测及详细说明

22.企业主要税收执行税率

23.商标续展承诺书、委托方承诺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六、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出质入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八、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一)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二)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十、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商标质押贷款合同篇四

国债质押贷款

国债以其利率较高、免征利息税等优势赢得了居民的青睐,为了方便广大国债持有者,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颁布了《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按办法规定,1999年(含)后财政部发行、各承销银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方式销售的国债均可在商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国债质押贷款。国债质押贷款的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凭证式国债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另外,如果征得亲朋的书面同意,并同时出示本人和亲朋的有效身份证件,还可以用亲朋的凭证式国债办理质押贷款。

保单质押贷款

保单质押贷款是以银行认可的人寿保险保单作为质押,从银行获得个人贷款的一项新业务。借款人如果持有寿险保单,并且有稳定的收入和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便可办理此项贷款。个人保单质押贷款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年,同时不能超过质押保单的缴费期限。另外,持有人寿保险单也可以向开办此项业务的保险公司直接提出贷款申请。此种贷款的期限一般低于银行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保险单当时现金价值的80%。对投保户来说,办理保单质押贷款后,仍可享受被保险的一切权利。

信用担保贷款

如果你没有存单、国债,也没有保单,但你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这也是绝好的信贷资源。当前银行对收入较高的白领情有独钟,律师、医生、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以及金融行业人员均被列为信用贷款的优待对象,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只需找一至两个同事担保就可以在工行、建行等金融机构获得10万左右的信用贷款。而且这种贷款不用办理抵押、评估等手续,在找好担保人的情况下,当天即可取得贷款。

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保证的一种担保物权。土地抵押

土地抵押贷款流程

土地抵押亦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其实质在于为债权关系提供中介形式和物质保证,维护财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土地抵押贷款流程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银行许诺的抵押率(放款额/抵押物评估值)倒推出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能达到的最大评估单价,然后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除以最大评估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积数.根据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积数,先在cad规划图上自行画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土地区域.带着第三步自行画出的抵押土地区域图再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地测绘,出抵押测绘图.根据抵测绘图到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与银行信贷人员一起带着评估报告及公司的关证件(营业执照等)到国土局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填制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及公司同意就目标地块进行抵押贷款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资料.填好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安银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后,等待银行进行放贷即可.至此整个抵押贷款程序基本操作完毕.房屋抵押流程

1、项目方提供用於初审的下列前端资料(有效、清晰的彩色扫描文件):

a、贷款申请书,写明项目概况、贷款金额及期限,用款计划,还款来源,还款计划;

b、项目方营业执照副本、贷款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c、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d、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或预评估资料;

e、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f、2009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最好是经审计的2009年财务报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2、资金方初审通过后,项目方与顾问方签署《融资顾问合同》;

3、项目方按《房地产项目资料清单》提供全套有效、清晰的彩色扫描文件;

4、资金方对项目资料审查通过后,资金方向项目方发出商务邀请函,在广东资金方与项目方就融资具体事宜进行初步沟通,达成合作协议后,资金方前往项目地考察项目进展,抵押物状况等。

5、资金方确定融资方案,募集资金;

6、资金方与项目方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资金,资金方持续监测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情况。

商标质押贷款合同篇五

编号:

质押合同

xx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

编号:

xxxx小额贷款公司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种类:证件号码: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质 权 人:

负 责 人:

通讯地址:

鉴于:(以下称“债务人”)和质权人签订了编号为的《借款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以其

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出质人与质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1.1出质人提供的质押财产是(以下称“质

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质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1.2质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物清单”为准。

1.3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

—2—

息及代位物(或出质的权利的从权利和孳息)。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大写金额);利

率;贷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月。

2.2出质人保证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

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出质人应承担连带责

任。

第三条质物的移交和保管

3.1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并及时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正本移交质权人保管。

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将质物(或权利凭证)移交质权人占

有。质物有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一并交与质权人保管。

3.2 质权人应妥善保管质物(或权利凭证),质权人认为必要时,可委托第三

人保管。质权人对质物(或权利凭证)的遗失、毁损有过错且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3 以汇票、本票、支票以及其他需背书出质的权利凭证设定质押时,应当

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第四条保险

4.1出质人应按质权人的要求为质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项下债权

本息,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质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出质人应将保单正本交质权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

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 出质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质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

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出质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质权人因此支出的保

—3—

险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出质人的陈述与保证

5.1出质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

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

疵。

5.3 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

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 出质人对质物(或质押的权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质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质物(或质押的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六条出质人的义务

6.1质物(或质押的权力价值)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出质人应

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出质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质物(或质押的权利)的评估、登记、公

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3 质物(或质押的权利)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

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时,出质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并配合质权人采取有关

措施。

6.4在债务人向质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出质人不向债务人或

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5 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实现质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6.6质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出质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征

得出质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

还款期限的,出质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7.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质权人有权依法拍

—4—

卖、变卖质物(或出质的权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2出质人未按第6.1条约定另行提供担保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

质物(或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被担保债权及有关费用;出质人

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应将所得价款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未经质权人书

面同意不得支取。主债权到期未受清偿时,质权人可以该账户中的款项直接受偿。

第八条保证条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质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出质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

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出质人未按第3.1条约定将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

(2)出质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出质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质押额度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质押权力到期日,有效期最长为一年,以多份质押权力进行质押的以到期日最近的质押权力确定质押期限。质押额度不

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票面价值的90%。

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

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一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日。

8.3 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

本合同项下质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

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质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

则予以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出质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5—

10.2本合同所附的“质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3出质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质权人已应出质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出

质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0.4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发生纠纷,或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日期偿

还贷款本息,质押权人有权依据《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及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对“质押物清单”中所列的质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质押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10.5本合同经出质人签字、质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公章后,于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之日起生效。

10.6贷款质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贷款质押人应向贷款

质押权人提供相关报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设立所发生的费用,有关质押物评估、登记,合同公证等一

切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

10.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物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质人(公章)质权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年月日签署日:年月日

—6—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2.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6.66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