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清零行动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印发的《关于印发福州市琅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开展交通建设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项目部编制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按照上级各部门关于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的“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相关要求,我项目部紧扣主题,结合自身实际,从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在项目部深入开展了“百日行动”活动。本次活动,项目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活动,如安全生产动员会、班组长座谈会、安全专项检查等。活动期间,项目部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切实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积极宣传发动 成立领导小组
活动初期,项目部结合自身情况,编制活动方案,采取挂横幅、贴海报、组织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等措施,提升全体人员对“百日行动”创建活动的认识。活动期间,总共宣挂横幅15条,张贴海报20张,组织安全教育培训4次,参加人员180人次。并结合生产调度会、日常安全培训教育以及月度安全会议,宣传“百日行动”活动理念,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感觉身在其中。为活动全面、扎实、有效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项目部成立了“百日行动”专项活动小组,以叶成顺(项目经理)为组长,李划(项目书记),蓝斌(总工)及各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劳安部,负责我合同段“百日行动”日常协调监督工作。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了我项目“百日行动”有关工作顺利展开。
二、活动全面开展 扎实排查隐患
项目部结合“平安工地”、“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活动,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对消防设施、临时用电、支架搭设、临边防护、作业人员行为、特种设备状况、爆破、吊索具等进行了检查,活动期间,共组织了专项检查4次,一般检查4次,共查出隐患42处,对所查出隐患都定时、定责任人、定措施进行了整改,隐患整改合格率100%。并将隐患登记到安全隐患整改台账中,针对长期存在的、反复发生的隐患进行了分析,采取可靠措施,消除痼疾。
三、活动结束收尾 经验教训总结
通过“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的开展,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切实做到了“安全生产,重在落实”。项目全体工人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项目管理人员都增强了安全责任心,施工现场排查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大大的降低了施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为工程安全完成进一步提高了保障。这次活动的主要经验有以下三点:
(一)领导重视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通过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真正在活动中做到了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检查督促、排查治理五到位,不留死角。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是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稳定助推器。要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使各相关责任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落实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单位及个人依规定进行处罚。
(三)标本兼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导航仪。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项目自身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性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逐步形成隐患发现及时,治理及时,管理到位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但是,活动期间也发现了项目在安全管理上的不足和纰漏之处,针对这些不足和纰漏之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还不够,须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二是临时用电、起重设备、脚手架等作业与安全规范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部分施工人员还不能够完全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四是项目部自身管理还存在管理力度不足的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项目部会在今后的安全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关措施,有针对性的加以改正和完善。并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效果,逐步实现我合同段本质安全。
总之,通过这次“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项目部在安全生产及管理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进一步为琅岐闽江大桥安全顺利完成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清零行动工作总结篇二
新安镇中心幼儿园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总结
为维护我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按照上级文件指示,我托幼点组织人员对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治理,现将治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组
长:高春新 副组长:韩旺
组
员:张雪艳 李洪旺
组长职责:组织整治活动运行,及时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安排组员实施整治活动,及时听取活动反馈,定期向园长汇报。
组员:活动具体实施者,高坤、李梦竹负责校园内食品安全整治,保安付志新负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
二、整治重点
1、组织班会活动,教导孩子不买零食、不带零食,不吃三无食品。
2、加强食堂检查,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整改,我托幼点在餐饮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台账填写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3、检查食堂是否按规定对食品留样、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4、食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5、我园周边无小商小贩及食品经营机构。
三、总结
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服务性工作,我们会在工作中把服务放在首位,紧抓工作作风,为全托幼点幼儿和教职员工打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通过一系列食品安全活动,我托幼点食品环境有了较大提升。
我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开展各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度,确保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无隐患。
清零行动工作总结篇三
红花岗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
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根据市司法局相关文件安排,结合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行动”。现将“百日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百日行动”纠纷排查调处的基本情况
开展迎国庆保稳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行动”,从7月10日起至10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共排查各类民间纠纷 181 件,调处181 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164 件,调解成功率91%。矛盾纠纷类型主要表现在:山林水土纠纷19 件、婚姻家庭纠纷49件、邻里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4 件、土地征地纠纷1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8件、其他纠纷64件。
二、“百日行动”纠纷排查调处的具体做法
(一)、抓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动员会,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及各时间段的具体工作安排,提高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处“百日行动局领导小组,各镇街也及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百日行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通过精心组织,使全体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律师、人民调解员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为“百日行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抓深入一线。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进入第二阶段以后,区司法局及时抽调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机关干部、司法助理员以及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人员成立若干工作组,以各司法所所长为小组长,根据所辖乡镇不同情况采取分片分组的方式,主动走乡串寨,深入一线,结合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开展工作。从讲法律,讲政策入手,注重方法,积极引导,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而达到息讼止纷,化解矛盾,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效果。对在工作中产生的法律援助案件和法律援助事项,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要主动承担,简化程序,做到了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抓制度落实。此次“百日行动”中,我局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同时狠抓落实。首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将此次活动工作成效作为局对各司法所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其次,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排查出来的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镇街司法所,再由各镇街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再次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对已经存在的矛盾没有排查出来,或对排查出来矛盾纠纷调处不力,造成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重点调处。为切实做好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庆典活动。我局从实际出发,有重点分步骤加大排查调处力度。针对容易引起矛盾激化、进京上访的征地拆迁、道路建设、医患纠纷等难点、热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排查调处。南门关司法所协同各部门,在区维稳办、街道办的领导下,奋战三天,成功调处了一起“抬尸闹事索赔”的群体性事件;中华路司法所与综治办集中力量,及时调处了锦江酒楼40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案,防止了矛盾激化;延安路司法所在多部门的联调联动下,成功调处了骨科医院一起重大的医患纠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司法所信息报送不及时,未按要求进行周报;二是排查出来的很多纠纷仅靠街镇、司法所的力量无力调处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指导镇街司法所、村(居)调委会做好“百日行动”矛盾纠纷调处的总结工作,提炼经验,树立典型;二是进一步协调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把“百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定因素上报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及时参与调解,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调解在始发阶段,有效地控制民间纠纷的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遵义市红花岗区司法局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清零行动工作总结篇四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一、检查时间
从2013年3月到6月。
二、行动重点及内容
(一)检查重点范围: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的锅炉、压力容器(液化石油气瓶、乙炔气瓶),起重机械、电梯、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分解落实任务和责任,周密部署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开展自纠自查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
3.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压力容器中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乙炔气钢瓶、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设备安全监管,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深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4.加强隐患的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负责人整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账和信息记录。
三、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特种设备安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开展电梯安全使用培训和演练。
我局组织了县内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电梯安全使用培训,并邀请电梯维保公司的技术人员进行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以良好姿态促进电梯安全向良好的势头猛进发展。
(二)召开安全例会和法制宣传。
分管领导对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还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结合实际工作中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20”世界计量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次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活动1次。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辖区内群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知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取到良好的效果。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1.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并联合县指挥部负责制人对境内标段进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检查情况是门式起重机已经安装未使用2台,正在安装2台,未安装2台;架桥机有2台都未安装;塔吊有2台,一台已经经州特检所检验,有一台未安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18人均持证上岗。工作人员在对各标段的检查过程中,认真宣传相关文件精神和特种设备相关知识,使他们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此次检查,确保重点工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运行得到良好的保障。
2.开展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4个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进行专项检查。在辖区内总共有25台电梯,停
用的有6台,办理安装告知正在安装有5台,在用的有14台、有4家电梯维保单位。
3.开展气瓶专项整治。检验合格数701只,判报废数4只,自报废数50只,新增气瓶320只。
(四)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在原有的监管成果基础上加大督导检查和执法监管力度,捍卫前期取得的成果,着力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强化事故预防基础工作,促进辖区内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式朝着稳定的良好势头发展。工作人员在行动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对检查发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查负责人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其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