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2023年商品季节性规律(5篇)

2023年商品季节性规律(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07:04:16
2023年商品季节性规律(5篇)
    小编:zd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商品季节性规律篇一

检查负责人:

检查日期:

年 年

检查组成员: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结果 1 作业 现场 应配备充足的防暑降温物资 现场检查尽量避开高温时段高强度作业 现场检查加强生产现场的通风、降温工作 现场检查进入作业现场车辆是否装有防火罩 现场检查作业现场有无明火作业,作业是否附合规范,有无违规行为 现场检查露天作业人员防暑防晒措施 现场检查消防安全设备设施 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现场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现场检查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布置合理、通畅 现场检查布局合理,供水通畅,水压充足,现场检查各种防雷装置是否完好 现场检查危化品 仓库 危化品库内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现场检查根据物品性能、存放要求、消防要求等因素分区分类存放 现场检查产品原料堆垛:整齐、安全。无倒置,无歪垛,不阻门,不阻路。

现场检查罐区 应急救援物资是否良好 现场检查

围堤、事故应急集水池是否良好 现场检查

灌区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杂物 现场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表(春 季)

检查负责人:

检查日期:

年 年

检查组成员: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结果 1 作业 现场 作业现场劳动保护情况 现场检查作业现场安全作业票证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防风防尘 现场检查进入作业现场车辆是否装有防火罩 现场检查作业现场有无明火作业,作业是否附合规范,有无违规行为 现场检查作业现场整理、整顿、清洁、素养状况 现场检查消防安全设备设施 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现场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现场检查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布置合理、通畅 现场检查布局合理,供水通畅,水压充足,现场检查设施巡检是否到位 现场检查防雷、防静 电 检测 是否进行检测 现场检查检测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重点岗位、要害部位 安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表(秋 季)

检查负责人:

检查日期:

年 年

检查组成员: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结果 1 作业 现场 作业现场劳动保护情况 现场检查作业现场安全作业票证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防风防尘 现场检查进入作业现场车辆是否装有防火罩 现场检查作业现场有无明火作业,作业是否附合规范,有无违规行为 现场检查作业现场整理、整顿、清洁、素养状况 现场检查消防安全设备设施 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现场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现场检查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布置合理、通畅 现场检查布局合理,供水通畅,水压充足,现场检查例行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危化品

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根据物品性能、存放要求、消防要求等因素分区分类存放 现场检查产品原料堆垛:整齐、安全。无倒置,无歪垛,不阻门,不阻路。

现场检查职业 危害 预防危害设施工况 现场检查

重点岗位职业危害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

从业人员个体防护情况 现场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表(冬季)

检查负责人:

检查日期:

年 年

检查组成员: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1 生产车间 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无积冰 现场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加热、取暖设备 现场检查机器设备防冻措施是否有效 现场检查特种设备 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按规定检查检测。

查检测报告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压力表、安全阀等保暖防冻措施是否有效 现场检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按规定培训并持证上岗 查上岗证消防安全设备设施 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现场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现场检查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布置合理、通畅 现场检查布局合理,供水通畅,水压充足,消防栓阀门试开正常 现场检查消防设施保温防冻措施是否有效 现场检查灌区 应急救援物资是否良好 现场检查围堤、事故应急集水池是否良好 现场检查灌区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杂物 现场检查管道设施 供暖管道保暖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现场检查

水管、管道防冻措施是否有效 现场检查

商品季节性规律篇二

“春夏秋冬”

——商品期货季节性套利对冲规律初探

季节性规律,在影响商品价格的诸多因素中,是最具交替、循环、且不断重现特征的基本因素。如果其它影响价格的因素并不显著,则季节性往往就会扮演主导的角色,尤其是当我们的目标是相对价格关系时,而非绝对价格涨跌的预测时,这种季节性规律则更显重要。

一、豆油(y)、棕榈油(p)

如下图1所示:几乎每年的4-7月,豆油会比棕榈油的走势强;而11-12月,豆油会比棕榈油的走势弱。造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可能是棕榈油熔点要求较高,导致冬季无法正常生产,继而造成棕榈油在冬季供应偏紧的局面。因此,在豆油、棕榈油的基本面无其它重大的、相左的影响因素前提下,可以考虑每年的4-7月,买y抛p;每年的11-12月,买p抛y。

(图1:豆油1301、棕榈油1301,2008-2012.7比价周线图)

二、塑料(l)、pvc(v)

如下图2所示,塑料与pvc的比价走势,每年的6-8月及12-1月,都会出现塑料明显强于pvc的走势,主要是下游的农用地膜需求具有明显的季节特征所致。

(图2:塑料1301、pvc1301比价周线图)

三、“春夏秋冬”——季节性套利对冲交易参考

如上表所示,以季节性规律为指引,我们不难得到一系列可能对于构建套利对冲交易有参考价值的类似季节性规律。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关于商品季节性规律的常识,可延伸阅读中国期货业协会所编、期货投资者教育系列丛书之各具体期货品种手册。值得提醒与注意的是,季节性规律只是提供了一种概率优势的可能,并非必然规律。

资源来源于网络http://股民资源

商品季节性规律篇三

商品期货:(1)杠杆机制,以小博大。投资商品期货只需要交纳5%~20%的履约保证金,就可控制100%的虚拟资金。

(2)交易便利。由于期货合约中主要因素如商品质量、交货地点等都已标准化,商品期货走势

合约的互换性和流通性较高。

(3)信息公开,交易效率高。期货交易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使交易者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同时,期货交易有固定的场所、程序和规则,运作高效。

(4)期货交易可以双向操作,简便、灵活。交纳保证金后即可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且只需用少数几个指令在数秒或数分钟内即可达成交易。

(5)合约的履约有保证。期货交易达成后,须通过结算部门结算、确认,无须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现货指亦称实物,指可供出货、储存和制造业使用的实物商品。可供交割的现货可在即期或远期基础上换成现金,或先付货,买方在极短的期限内付款的商品的总称。期货的对称。现货交易中通行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2]货的交易方式,或者采取以货易货的交易方式。现货交易一般适用于农副产品买卖、小额批发和零售交易。在中国,零售企业现货交易,一般采取一手交货一手收钱,银货两讫的方式;批发企业现货交易,除采取一手交货一手收钱的方式外,还采取通过银行托收承付的方式在限期内结算。现货交易与其它交易方式的不同点有: ①在交易的目的上,是为了获得商品的所有权。

②在交易方式上,一般通过一对一的双方谈判进行,不必集中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

现货实货。①商品期货交易过程中具有物理属性、可以进行实际交割的产品,如黄金、大豆等。进行交易时,卖出方在期货合约到期日应向买入方交割。事实上很多可以交割商品的期货交易在交割日到来之前就已经平仓,很少存在实际意义上的现货交割。②现货商品概念下的现货。即可以当即交付的货物,为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一般商品。成交时卖方将其交付给买方,买方支付货款。与期货合约项下的交易商品相对。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买卖期货的合同或协议叫做期货合约。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

商品季节性规律篇四

7-11商品陈列规律

世界著名的连锁便利公司7-11的店铺一般的营业面积为100平米,店铺内的商品品种一般为3000多种,每3天就要更换15-18种商品,每天的客流量有1000多人,因此商品的陈列管理十分重要。

本人经过对广州近20间7-11进行跟踪比较调查,发现7-11的商品陈列十分有规律。

一、7-11的陈列原则

①商品陈列一定要简单明了、有次序,让顾客能在展拉的时间内找到所需的商品; ②通道的宽度应设置在80-90的厘米左右,不让顾客感到拥挤,方便选取商品; ③商品的大类摆放在一定时间内尽量保持不变,这样可以比较方便顾客购物,④特价商品的堆头展示应醒目,要避免堆头过大、过杂,以免影响效果,降低便利店的单位面积的销售额;

⑤将不易挑选的商品和畅销商品分开除列,根据销售高峰期合理安排,避免出现顾客堵塞通道,给其他顾客的购物带来不便的现象;

⑥注意充分利用两端端头的货条,因为顾客在这些地方的驻足时间最长,所以,7-11摆设了一些高毛利的畅销商品,⑦考虑到顾客需求,便利店货架一般要比超市低,最好不超过6层,中心贷架尽量做到最高本超过165厘米。

二、7-ll的商品区城布局

7-11的商品区域布局主要通过促进商品陈列革新来实现销售的增长。7-11认为,大型商场超市存在消费者寻找商品和选择困难的弊端;故而其强调,便利店的商品陈列必须减少顾容盲目寻找的时间,要让消费者一进入店辅就能一目了然,清楚地看到大部分商品。所以,7-11对商品的陈列区域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杂货类商品

此类商品品种多而周转率不高。7-11通常会从引进小规格的商品开始,配以妥善运用的副陈列架、开设特别的陈列区、专拒化经营等方法来规范。

2.杂志和读物

杂志和读物一接招放在便利店的入口处,因为这且方便顾客翻阅。顾客就算是白看也无所谓,因为不仅能吸引回头客,还能给便利店带来“顾客喜欢的店”和“好

进的店”等印象。

3.日用品和文具

这类商品通常放放在7-11的便利店迎门的两排货架上,因为它们被日光立射也不合引起变质。

4.轻食品、点心、便当和包装蔬菜

这类商品摆放在再往且或靠墙的两例。有的便利店还会放一台投币式复印机。

5.畅销品以及贵重物品

这类商品通常摆放在收银台的后面,一是收银员方便拿取,二是便于保管贵重物品,防止被偷盗。

6.即兴购买的商品

这类商品比如热饮料和日本人喜欢的卤煮菜、热包子等,通常放在收款台跟前。因为这些食品放在手边能引起食欲,店员也方便拿取。

7.酒类以及冷饮

它们一般是放在最里面的冷饮拒里。因为冰镇啤酒和冷饮都是畅销品,顾客会专门来买,所以放在里面。

三、7-11的货架利用

1.货架摆放位置的规定为了避免取货时发生取错的现象,商品陈列也要注意在货架上的摆放位置,因此,7-11对货架上商品的摆放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7-11依据商品种类对各类商品在货架上摆放位置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①糖果类的商品一般播放在货架底部的两端;

②食品类的质量比较轻的商品一般摆放在货架的上部;

③其他商品则分开依据性质和重要程度拐放在货架底部的中间部位或货架的中端部位;

④相类似的商品必须分开陈列,而不能摆放在一起。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这种现 象,有些便利店还在各类商品的中央竖者摇放一件样品,或者在两类商品间接放一片生菜或绿叶等特殊标记用以区别,使店员在取货时做到一目了然。

变化的商品陈列是为门店能够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的途径之一,它会为门店的日常经营带来活力,好的商品陈列就好像是一个懂得修饰女孩会吸引人的目光,良好的商品陈列同样能够使门店富有魅力,吸引众多的顾客的目光。

商品季节性规律篇五

附件:

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会员单位的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帮助期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期货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下简称“投资者教育”)是指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单位针对期货市场的投资者开展的普及期货基础知识、宣传政策法规、揭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依法维权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会员单位是指期货公司会员单位(以下简称期货公司)和地方期货业协会联系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地方协会)。

上述会员单位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目的和主要任务

第四条 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让投资者充分了解期货交易的特点和风险,熟悉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帮助 1 社会公众了解期货市场的功能和作用,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规范发展。

第五条 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把“风险讲够、规则讲透”,履行产品告知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并使投资者充分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对从事期货交易的结果负责。

第六条 期货公司应正确处理投资者教育与公司风险控制、市场开发、期货知识普及和宣传的关系,不能将市场开发、路演及行情研讨等简单等同于投资者教育,也不能以投资者教育代替风险控制。

第三章 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组织与制度安排

第七条 投资者教育工作是期货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规范化管理和合规经营的基础性工作,是公司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

第八条 期货公司应牢固树立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是对投资者负责、对本企业负责、对市场负责的理念,并应建立期货投资者教育的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

第九条 为建立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协会将专门设立期货投资者教育基金,用于编写和制作投资者教育的宣传材料、开展期货投资者教育远程学院等基础建设;期货公司应安排投资者教育的经费预算,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投资者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条 期货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投资者教育的计划、工作方案和流程,并认真组织实施。对于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或突出问题,应及时分析研究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教育的组织、制度和人才队伍,树立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全员意识,指定一名高管人员和专门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检查与落实情况,并选择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的优秀培训人才,科学有效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根据本单位投资者的不同类别和层次,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投资者尤其是新入市中小投资者的教育工作;加强对投资者需求及风险偏好的了解,及时改进投资者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建立对期货宣传材料的审查制度,业务部门为拓展市场、发展业务需要开展宣传活动时,要提前向公司报备,由公司统一审定宣传资料,严格把关,确保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四章 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内容和形式 第十四条 投资者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知识教育、法规教育、风险教育和维权教育等,具体包括:

(一)介绍期货基础知识、产品知识、交易制度、规则和流程;

(二)宣传期货市场的政策法规;

(三)充分揭示期货投资的风险,并使投资者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

(四)帮助投资者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五)帮助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期货公司应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投资者教育的效果。投资者教育活动的具体形式可以包括:

(一)在公司网站首页设立投资者教育园地等专栏;

(二)在市场开发、开户、交易等有关业务环节中设置风险提示的内容;

(三)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多种方式及时解答投资者的问题;

(四)举办投资者教育讲座、培训、研讨会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

(五)在营业场所放置公司宣传手册、品种推介手册、风险揭示书、期货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等宣传材料,以及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交易所制作的投资者教育宣传资料,供投资者免费查阅;

(六)组织开展期货仿真交易,增强投资者对期货交易的感性认识;

(七)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期货交易所组织的各类投资者教育活动;

(八)其他合规有效的方式。第十六条 期货公司应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教育园地等专栏,对期货基础知识、交易规则、风险揭示、交易流程、公司合同文本等进行展示,并披露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格情况、营业执照及开展期货业务的核准文件等内容,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并以适当方式将查阅方式告知投资者。

第十七条 期货公司应重视对新入市投资者的资信调查和评估,对投资者的基本信息、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了解;经过调查评估,对于抗风险能力较弱、缺乏社会福利保障、投资亏损以后生活可能发生重大问题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参与期货交易的人员,应向其说明期货交易的高风险性,尽量说服其不要参与期货交易。

第十八条 对新开户的客户,期货公司应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各种有效方式,提高投资者在以下方面的认识:

(一)对期货市场的认识。包括期货基础知识、交易规则、风险管理制度、各种交易方式和操作方法等;

(二)对参与期货交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认识。包括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合同协议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金账号和结算资料查询、追加保证金与强行平仓规定、收费标准、投诉的渠道和维权方式等;

(三)对投资风险的认识。要让投资者了解期货与其他投资工具不同的风险特征,认识到进行期货交易既可能有较 5 大盈利,也可能出现较大亏损,投资者必须承担从事期货交易亏损可能导致的责任。

第十九条 期货公司应将投资者教育内化为单位的合规运行机制,在从事以下各项业务操作时严格执行业务规范,重点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揭示:

(一)在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后,应提醒投资者妥善保管交易密码、资金账户密码等重要资料,提示客户不要在非法营业网点从事期货交易;

(二)在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时,开户人员应对公司的期货经纪合同进行详细讲解,认真履行风险揭示义务,指导投资者阅读风险揭示书,要求投资者在空白位置抄写规定字句并签字;

(三)在交易委托系统和结算系统中设置风险提示的有关内容,确保投资者在进行操作时及时知晓可能产生的风险。

第二十条 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服务机制,可以通过交易委托系统、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短信、网络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客户服务电话要有专人接听,及时解答投资者的咨询。

第二十一条 期货公司应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扩大投资者教育的覆盖范围,有条件的公司可以与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开设专题,举办仿真交易大赛,期货知识竞赛等活动,介绍期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风险管理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期货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在营业场所举办投资者教育讲座和培训;委托证券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ib)的期货公司,应经常性地对其委托的证券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并通过其委托的证券公司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期货公司应制作期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投资品种介绍、交易流程等多种宣传折页,或编写期货交易手册、入市指南、风险教育案例汇编等资料,放置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供投资者取阅。

第二十四条 风险教育是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期货公司关于期货交易的宣传册、说明书、协议、研究报告等材料中必须有风险揭示的内容,并在醒目位置注明,不得使用夸大或诱导类用语,渲染期货投资的财富效应。

第五章 地方协会的投资者教育工作

第二十五条 地方协会应加强对本地区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鼓励或组织本地区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地方协会要把对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检查重点包括各期货经营机构的投资者园地建设、教育手册和宣传资料、开户环节的客户调查和评估、风险提示情况以及对新入市投资者的培训情况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 地方协会要视市场及地区内投资者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信息交流、经验推介、案例剖析;及时汇集本辖区投资者教育活动的先进单位经验、典型案例并报送协会进行宣传和表彰;对教育活动落实不力、严重滞后、流于形式的期货经营机构和负责人,应责令其按要求进行整改。

第六章 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检查与评价

第二十八条 期货公司应在每一的一月底之前向协会报送上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总结和下一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安排,同时抄送注册地的地方协会。

第二十九条 地方协会应在每一的一月底之前向协会报送上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总结和下一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安排,并根据协会要求及时将辖区内会员单位投资者教育工作的检查情况和结果报送协会。

第三十条 协会将把期货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情况纳入期货公司信用评价体系中,通过相关评价指标予以反映。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指引经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指引由中国期货业协会负责解释。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2.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6.66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