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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最新版(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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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最新版(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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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学习需要注重理解和运用。较为完美的总结应该能够全面地概括所总结的内容,不落下任何重要的细节。以下是一些写作范例供参考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最新版篇一

通防科。

2014年7月23日。

第1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确保通风可靠。特制定东风煤矿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第2条全矿要高度重视通风系统管理工作,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通风系统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并严格落实。

第3条通风系统必须合理、稳定、可靠;风量、风速满足《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相关要求。

第4条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新水平延伸、开拓新采区或改变一翼、一个水平、一个采区等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5条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第6条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

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连的2个同一风路中的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等,不得采用串联通风。

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2。

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且串联通风期间必须停止采煤工作面的一切作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

第7条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

第8条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矿井在同一煤层、同翼、同一采区相邻正在开采的采煤工作面沿空送巷时,采掘工作面严禁同时作业。

第9条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封闭采区。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永久封闭完毕。第10条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所有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风窗。

第11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第12条必须加强巷修工作,严格落实巷道维修制度,确保矿井通风阻力符合规程相关规定。

门和两道反向风门。

第14条避免出现角联通风巷道,特殊情况下,须在角联通风巷道内安设风速和瓦斯传感器。

第15条对井下不用的巷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封闭,以简化和优化通风系统。

第16条本矿主要通风机为轴流式风机,能进行反转反风,但必须确保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矿总工程师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反风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并作好详细记录。

第17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记录牌上。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测风结果按旬报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18条矿井必须按月绘制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矿井通风网络图,并及时修改。图中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设地点。多煤层同时开采时,必须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

第19条矿井每月必须编制风量分配计划方案,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方案应包括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风量、峒室及其他地点风量等内容。

生产过程中,若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变化较大,应按实际瓦斯涌出量重新核定风量,编制风量调整报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20条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系统审查、分析专题会议。审查、分析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审查分析采、掘工作面的布置是否合理;

4.审查分析井下巷道断面是否满足通风要求、巷道状况是否完好;第21条矿井必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方法对通风系统进行巡视检查。

第22条矿井通风系统巡视检查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2.掘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其运输巷、回风巷每班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3.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包括巷道贯通、新建通风设施、主要通风机负压发生变化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对相关巷道进行巡视检查。

第23条矿井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2.矿井主要进、回风巷、硐室等井下所有通风的巷道都应纳入通风系统巡视检查范围。

第24条通风系统巡视检查领导小组应认真收集、分析、整理各种资料,并建立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台帐。

第25条盲巷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临时停工的巷道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设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2、封闭盲巷时,密闭内至少安设一趟瓦斯抽采管路,管径不得小于100毫米,且瓦斯抽采管路进入密闭前,必须进行绝缘处理。

3、构筑临时密闭必须经公司通风防突部批准后方可实施,封闭时间超过15天的巷道必须构筑永久密闭。

4、有计划停电、停风前,必须制定专门的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5、采、掘工作面在相距盲巷20米前,技术科必须下达过巷警戒通知书,通防科必须制定专门的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等。

第26条启封盲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启封前,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负责实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安设局部通风机、安装瓦斯传感器、排放瓦斯、拆除密闭和防止密闭内、外瓦斯超限等内容。

3、启封前,密闭内、外瓦斯浓度必须降到1.0%以下后,方可进行启封工作;

4、启封工具必须是铜制工具等。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最新版篇二

一、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三、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四、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五、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六、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七、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一、住宿业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卫生许可证”应悬挂或置于明显处。

二、业主为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设立卫生管理组织(经营人员少于10人者可设卫生管理员),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公共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等)并负责落实,从业人员个人要掌握本岗位基本卫生知识,做好空气、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记录。

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四、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公共区域、客房等地面、墙面无烟蒂、污迹,无卫生死角;使用的设施、设备、空调滤网、电扇叶片等定期清洗,表面清洁无积尘;大厅、走道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禁止吸烟标识。

五、按照《住宿场所卫生规范》要求,必须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消毒间、布草间,配备相关的清洗消毒设施(消毒柜、桶、盆)和保洁设施(布草柜、保洁柜),并有明显标识。

六、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七、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八、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九、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

十、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措施有效,四害密度低。

十一、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十二、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每年清洗消毒,并有清洗消毒记录。

1、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方能供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卫生许可证应悬挂站内显眼处。

2、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挡案,卫生管理档案应包括水处理系统、管材、管件、水处理药物的卫生许可批件、水处理生产流程、管网分布和管理人员健康等资料。

3、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做好卫生许可工作、做好卫生档案、设备运行、滤料滤材的更换、管网消毒与维护、消毒药械的更换和设备维护、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等的卫生管理工作。

4、应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专职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包括取得相关资格证的水质检验人员,定期做好水质检验并做好记录。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有关饮用水及其处理的卫生法规及标准。

5、从业人员(维护、维修、检验、管理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凡患有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或化脓性皮肤病和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者不得从事管道分质供水管理工作。

6、供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的要求。水质检验必须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每天做1—2次常规检测,项目包括:色、浑浊度、ph、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游离余氯(臭氧)、亚硝酸盐、耗氧量;每周增加检验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设有中心实验室的,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亚硝酸盐、耗氧量可在中心实验室进行检验,其余项目在线检验。

7、水质(成品水、管网终端水)必须达到与所选用水处理设备相应的水质卫生标准的要求。选址地下负一层以下的,须有强制机械通风装置。

8、制定有效的清洗、消毒方法和制度,以保证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和输送管道的清洁,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被污染。清洗和消毒方法必须安全、卫生,采用的消毒剂和设备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9、生产间、生产设备和输送管道必须定期清洗和消毒,用洗涤剂和消毒剂处理后,必须要。

将残留的洗涤剂和消毒剂彻底冲洗干净。

10、定期维修和保养水站生产间、生产设备、给排水系统和通风排气系统等,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

11、水站内及其周围应定期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孳生。

12、水站内使用杀虫剂时,应按卫生部门的规定采取妥善防护措施,不得污染源水、成品水和制水设备,使用杀虫剂后应将设备彻底冲洗干净。

13、所使用的涉水产品必须领有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符合《公共浴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2、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4、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空调场所有布局合理的通风、排风设施,新风入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定期清洗或更换。

6、设有专用拖鞋洗消间和专用杯具洗消间,洗消设施有明显标志,杯具、毛巾、衣物、拖鞋等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设有一次性纸内裤供应。

7、卫生间内保持清洁卫生,设坐厕者使用一次性垫纸。

8、布草间内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分类存放。脏布草有回收室或柜,不得随意堆放,严禁与干净布草和其它物品混放。

9、更衣室、浴室、按摩室使用毛巾放入带门布草柜,布草类不得露空存放。

10、浴池水水质达到游泳池水质卫生要求,有检测记录。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1、禁止患有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入内,并有明显标志。

12、所使用的化妆品及消毒用品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和用品用具符合《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2、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4、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空调场所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定期清洗或更换。

6、备有供患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专用的理发用具,用后及时消毒。专用具单独存放,并能正常使用。

7、有齐全的、有明显标志的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配备足够数量供消毒周转用的理发工具、用具和毛巾。毛巾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8、理发用毛巾应与烫发染发用毛巾分开,干净毛巾应存放在带门的专用存放柜内。

9、剃须应使用一次性剃须球或一次性剃须刀片。理发工具应使用理发工具消毒箱进行消毒。

10、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及用品用具符合《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2、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4、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设空调装置的场所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定期清洗或更换。卫生间有有效的自然通风管井或独立机械排气装置。

6、公共用具设有专用洗消间和洗消设施,有明显标志。杯具、眼镜等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卡拉ok场所使用话筒消毒罩。

7、公共卫生间设坐厕者使用一次性垫纸。

8、场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影剧院、音乐厅、卡拉ok歌舞厅设吸烟室,并配备排风装置和空气清新装置。

1、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泳客应持健康证入场,患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

7、室内泳场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更衣室、淋浴室和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设置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卫生间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9、应有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0.5mg/1,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有检测记录。必须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0、在泳池入口处,必须分别设有强制性淋浴池和浸脚池。浸脚池宽度与走道相同,长度不少于2米,深度不低于20厘米,游离余氯保持在5-10mg/1,须4小时更换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1、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符合《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的要求。

2、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4、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空调场所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定期清洗或更换。

6、场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所有场所保持场内环境清洁。

8、卫生间内保持清洁卫生,有有效的排气装置。坐厕使用一次性垫纸。

9、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柜台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并分类放置。

1、体育场馆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体育馆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场)内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7、有空调的室内场馆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卫生间应有有效的独立机械排气装置。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最新版篇三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安全、稳定、经济、科学。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水平通风系统,必须报煤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或采面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确保后期工程施工通风要求,切实做到系统合理、可靠。

2、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供电、监控等系统后,方可回采。

严禁采区进回风巷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都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道。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规定。

4、矿井主要通局扇系统的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矿井主要通局扇每月、地面反风设施每季、防爆门每半年由矿组织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由机电一队记录保存)。有计划停电或检修等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停风期间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风压。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新安装的主要通局扇在投产前,必须进行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机电一队要做好运转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新矿井投产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阻力测定,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通风系统优化工作。

6、采用永久通风系统的.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通风科、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调度室等科室做好协助工作,绘制通风系统图和网络图。按《规程》要求,定期做好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7、永久通风设施要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构筑,临时通风设施也要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其功能可靠。

8、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的集中掘进,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9、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需要风量计算,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

10、每旬对井下所有用风地点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所有测风站应有测风牌。每次测风结果都要写在该处的记录牌上,并及时上报,根据结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11、消灭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排瓦斯巷不在此限)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局扇通风(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块段经集团公司批准的不在此限),避免角联通风。确需串联风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相应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12、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面要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主要进风巷道进风实际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2/3,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通风断面要保持设计断面的70%以上。

13、建立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对进、回风系统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总工程师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

14、通局扇房由专人管理,通局扇房人员要认真值班,并对主要通局扇及附属装置等的运行参数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等相关科室汇报。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最新版篇四

一、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档案,主要包括空调系统设计说明书、竣工图、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空调系统卫生管理制度,日常卫生维护记录,清洗消毒资料记录,卫生学评价报告,空调系统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空调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二、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等活动产生的气体污染物,不得通过集中空调对其他区域产生污染。

三、开放式冷却塔启用前应进行全面清洗消毒,运行期间应保持冷却水中消毒药物的有效浓度,并每三个月对冷却水水质进行嗜肺军团菌检测。

四、冷却(凝)水检出嗜肺军团菌时,应立即消毒。

五、设施设备管理要求:

1、空调系统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存放无关物品。冷凝水应及时排走。

3、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应每个月至少清洗一次;空调机组应每6个月清洗一次。

六、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期间管理措施:

1、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2、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调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或部件应当每周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3、空调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空调系统。

七、每两年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积尘进行卫生学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卫生要求时对系统进行清洗。

八、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后,应严格验收,签订合格验收单,并留档保存。

九、建立清洗、维护及消毒药物余量检测等各项工作记录,并留档保存。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最新版篇五

(一)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月、季、年度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采区内采掘工作面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合理的要求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1.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2.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三)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各用风地点的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风量不足的用风地点。每旬至少要进行一次全矿范围的风量测定,瓦斯异常区每3天一次测风,通风系统调整地点及时测风,测定结果报通防副总和通防科。

(四)井巷通风断面经济合理,无风速超限的巷道。矿井总进风巷道与总回风巷道、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避免平面交叉。对车场、绕道、进回风联络巷必须留足建筑风门的距离(风门间距不小于5米)。

(五)主通风机必须实现稳定运行,无振动、喘振等不稳定现象。

(六)通风网络合理稳定,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及进回风巷道布置不合理等现象。

(七)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八)及时修复失修巷道。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九)井下各类通风设施设置及时,建筑位置合理,质量标准高,实现规范化管理。采区设计要充分考虑采区内通风系统,不得使用风桥。

(十)井上下反风设施齐全,检查维修及时。按规定组织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有关技术指标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反风设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十一)矿井进回风井之间、主要进回风大巷之间及采区进回风巷之间应安装风门状态传感器,实现风门遥讯。

(十二)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提前制定停风安全措施;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预案,并纳入矿井灾害与处理计划中。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副总理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上井。

(十三)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1周之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通防处备案。

(十四)要从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加强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必须按事故进行追查,并有记录可查。

(一)主要通风机工况点合理,矿井通风网络特性曲线与风机特性匹配,风机运行效率达到60%以上。

(二)矿井通风阻力符合标准要求。矿井主通风机必须实现风量、风压等主要运行参数的在线监测。

(三)矿井的通风能力与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矿井的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7%;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配风不超过需要风量的1.15倍。备用采煤工作面的配风不得于小于设计配风量的'50%。

(四)加强矿井外部漏风的检查与封堵,按期检查检测,矿井主通风机装置的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

(五)积极简化通风网络,减少风量浪费。较长时间不使用的通风巷道及时予以封闭。生产结束的工作面、采区要及时进行回撤,并在45天内封闭完毕。

(一)矿井通风图纸及各种管理牌板、记录、台帐齐全,填图要及时。图纸参数齐全并符合公司统一要求,内容与现场实际相符。

(二)“一通三防”技术资料实行档案化微机管理,管理规范标准。微机资料存有备份。

(三)实现通风技术管理科学化。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通风系统管理,通过计算机模拟优化通风设计,优选最佳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实现通风阻力测定计算、通风网络解算、通风图纸绘制的微机化管理。

(四)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矿井瓦斯鉴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通风机的技术性能鉴定、矿井反风演习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现场条件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一)每年都要根据当年采场分布及开拓进程进行通风系统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与隐患,研究制定通风系统优化调整方案。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月份列出工程进度及完成项目,便于检查考核。

(二)落实工程资金。根据通风系统调整改造的内容,进行工程概算,在“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列出工程项目与需用资金,并有保证资金落实的措施。

(三)抓好系统改造工程的实施。要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力量,筹集资金,确保工程进度;在通风系统调整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总工程师要亲自抓监督检查工作,保证系统调整的力度与效果双到位。

(四)采区、工作面风量出现不足应采取积极的风量调整措施,要充分调查研究,找出风量不足的原因,制定详细、具体的措施进行风量调节。对采区、水平等较大范围的调风应充分论证,进行通风设计、矿井通风网络解算,制定经济合理的方案,以取得最佳调整结果,系统调整方案由总工程师批准。

(五)通风系统调整情况总结。生产矿井每季度都要对通风系统调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下一步的措施与工作打算。年底要通风系统调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所做的工作、达到的效果与取得的效益,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下年度通风系统调整计划做出初步打算。

(六)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时,其措施需报送集团公司通防处审批;调改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七)改变主要通风机运行的工况、调整(换)运行主要通风机时,必须有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调整实施时,通防、机电、调度、安监等有关部门人员必须到位。

(一)坚持执行通风系统排查分析制度。总工程师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通风系统排查分析会,通防专业每旬召开一次排查会、每月一次总结分析会,研究通风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有记录可查。

(二)矿井要建立健全通风系统管理的各种制度(包括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制度、通风设施的建筑质量标准化与验收制度、通风系统的完善调整制度、按计划供风及旬测风与通风报表上报制度、通风安全措施的审批制度、主通风机反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等)以及各级部门的管理责任制,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合理性和可靠性。

(三)通防技术措施要编写及时、有针对性,并严格落实。主要措施包括:巷道贯通措施、完善调整通风系统措施、合理的串联通风措施、启封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非长壁回采工作面通风措施等。

(一)正规回采工作面,必须按设计留足区段隔离煤柱,采用全风压通风系统。其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有空和冒落区。

(二)对于因构造影响形成的煤柱,沿工作面带采回收时,要与工作面一并设计,形成两个出口,利用全风压通风,其供风量按“矿井风量计算细则”计算分配。

(三)实行无煤柱开采方式时,要采用沿空留巷或送巷,并保持沿空巷畅通。

(四)沿采空区回收煤柱的残采工作面,必须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与采空区要留设隔离煤柱。采空区情况不清楚的,要在掘进和回采过程中,向采空区方向打超前钻探查,严禁无计划揭露采空区。

(五)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残采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带采上下帮煤工作面等难以形成全风压通风的回采工作面,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无集团公司批复的措施不准开工生产。

(一)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生产。

(二)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由通防部门对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三)进行采区设计、布置回采工作面时,必须统筹考虑提高煤炭回收率问题,巷道布置必须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并满足安全出口需要。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因地质构造原因工作面进行改造时需串联通风的,串联次数不能超过1次,应尽量避免掘进工作面串联采煤工作面情况,串联通风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四)根据现场条件变化,认真做好通风系统的适时调整。做好通风设施的组建和检查维修,保证通风设施质量,保证有效风量率。加强通风检测、分析排查和检查考核,做到“以风定产、按需供风”,实现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最新版篇六

二、酒店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冷却塔及其他污染源,并设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送风口和回风口应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三、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1、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

2、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

3、空气净化消毒装置;

4、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

五、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1、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半年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调主机、冷凝器、蒸发器、冷凝水盘每年应清洗一次;

4、风管系统的清洗应当符合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应每周对运行的中央空调系统中的上述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六、酒店应当按照本制度做好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工程部2018年6月16日。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最新版篇七

矿山企业的通风系统设备,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着事关重要的作用。通风设备质量的好与坏、维修保养是否及时、是否保持长期完好等,都直接影响该企业的安全生产。因此,为确保公司通风系统设备长期完好,保障全公司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特制定《通风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通风系统设各在正常生产时期,能保证向矿井各用风地点输送足够数量的新鲜空气,用以稀释有毒有害气体,排除矿尘及污浊空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在发生灾变时,通风设备能有效、及时地控制风向及风量,并能与其它措施结合,防止灾害扩大。

l、购置通风设备之前,要对该通风系统进行合理测算,科学论证,有论证结果。

2、新购置风机还要确定该通风系统所需风机的通风量和压力。

3、购置通风设备要达到下列条件:

(1)通风机一定是节能型,符合国家要求。

(2)该机环保效果要达到国家标准。

(3)生产厂家要有相应资质。

(4)该机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符合通风系统要求。

(5)通风机电控装置必须设反风装置,防止火灾烟流进入人员密集采掘工作面。

3、通风机机壳、叶片要牢固;风机盘车要灵活。

4、叶片安装角度要相同,叶片螺栓应坚固。

1、安装通风设备要由专业安装人员或相当于专业人员(特种作业证)进行安装。

2、安装通风机时,要检查叶顶与机壳是否均匀,最小间隙应大于2.5mm。

3、通风机机壳、叶片要牢固;风机盘车要灵活。

4、叶片安装角度要相同,叶片螺栓应坚固。

5、主机地脚螺栓及电机地脚螺栓均应紧固。

6、电控装置及接线、绝缘均应处在良好状态。

7、对通风环境较差的地点安装风机,尤其是较大的'风机,吸风口必须加装安全网,防止人员被吸入受伤害,物料被吸入损坏设备。

上述要求无误时,方可试车10分钟。然后停车进行全面检查,均正常后,即可长期连续运行。

1、投入运行的通风机,每班要停车进行检查。对重点部位,如:叶片、轮毂、电机等,要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时方可开车。

2、投入运行的通风机除每班进行检查外,每周要进行保养一次,对各润滑点要按润滑“五定”进行标准注油。

3、操作工、维修工(责任人)在进行正常检查、保养的同时,要保持机体卫生清洁;要检查机体内部的锈蚀情况;要每月进行定期除污、除锈。必要时,应涂防锈油或喷防锈漆,使通风机长期保完好和延长通风机使用寿命。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最新版篇八

千秋煤矿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为管理好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特制定千秋煤矿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如下: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工作面的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2、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安全、稳定、可靠。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挡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风门,并实行联锁。在准备采区时,必须在采区内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回采。采区的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的高度和长度,严禁将一条上(下)山或盘区的风巷分为两段,其中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3、矿井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不得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利用采空区和局部通风机处理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

4、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严格按照“以风定产”的原则进行生产。采掘工作面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和配风计划规定,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无风、微风,必须停产撤人;改变采掘工作面的风量要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集团公司的统一规定。

5、矿井各类巷道的风速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必须调整风量或扩大巷道断面。

6、加强通风设施和主要通风机装置的管理。减少矿井漏风,提高矿井有效风量率,保证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

7、加强回风巷道维护,杜绝出现高阻力区段。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

8、主要通风机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动机),其中一套备用。要保证供电系统稳定可靠,通风机装置运行情况良好。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

9、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每季度由分管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两次反风演习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4个月。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反风时,必须写出申请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井的反风效果应符合《规程》的规定:不低于40%。

10、地测部门必须在相贯通巷道达到规定距离前(炮掘20m,综掘50m)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向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预告通知。生产部门必须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通风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审批后的措施由矿指定专人组织贯彻。通风部门要提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11、调整通风系统的全过程必须由矿指定专人统一组织指挥,由通风区队长,施工单位队长现场跟班。

12、巷道贯通须调整通风系统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和通风区联合编制贯通安全措施。

13、调整通风系统时,测风员和瓦斯检查员先测定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待一切正常方可调整通风系统。

14、生产调度必须及时掌握调整通风系统的有关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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