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文档 >> 2023年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病管理工作规范(3篇)

2023年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病管理工作规范(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19:42:22
2023年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病管理工作规范(3篇)
    小编:zd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病管理工作规范篇一

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由场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场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

患有精神疾病的场镇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

1、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

2、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的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

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5、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

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专科医院急诊科联系。

重型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

一、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一排查确认后,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三、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观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工作。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四、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

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制度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 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 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对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

1、ⅰ类病人每月访视一次,ⅱ 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ⅲ类病人每半年访

视一次,ⅳ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2、每季度开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每季度出一期精神卫生宣传板报。

3、每半年对新增的ⅰ、ⅱ类精神病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4、每年建立两张以上的家庭病床,病史记录规范,年底交至片区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

5、每年二月对上一年所有精神病防治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6、每月到居委会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共同访视重点病人。

7、每年节前布置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干部对易肇事肇祸病人进行排摸,并上报。

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康复工作制度

一、建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

二、建立各种工作制度,每年要有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根据上级精防康复领导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部署本乡的精神病防治康复

工作。

四、对本乡从事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人员及精神病人家属进行培训,并给予技

术指导。

五、社区要建立一所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治疗站。为精神病康复者进入福利工

厂或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创造条件。

六、规范使用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统一表卡。

七、开设家庭病床,有完整的病历和治疗方案。

八、督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监护小组。

九、对本乡内贫困精神病人进行救济,解决生活中实际困难。

十、落实解锁方案,对发现的关锁病人解除关锁。

十一、对本乡(社区)内精神病人提供站疗、康复、就业等服务。

十二、定期检查精防康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三、上报统计报表。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报告制度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相关信息报告制度 各责任报告单位要明确重性精神疾病报告工作的责任人,确保报告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完整,同时必须遵循保护病人隐私的原则。

(一)重性精神疾病排查报告

1、发现线索。通过家属自报、卫生所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初步诊断。同时,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报告卡,报告精神卫生中心,由专业机构进一步确诊。

3、建立患者转诊制度,并及时对确诊病例建立健康档案。

(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信息报告

1、每月3号由卫生所报告责任人上报本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失访、死亡情况,5号前由医院报告责任人向精神卫生中心汇总报告。

2、每季度3号前向精神卫生中心报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季度报表电子版。

3、按照卫生局及寿光市精神卫生中心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相关信息的临时性报告工作。

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病管理工作规范篇二

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一、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一排查确认后,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三、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观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工作。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四、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

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制度: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 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 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对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

1、ⅰ类病人每月访视一次,ⅱ 类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ⅲ类病人每半年访视一次,ⅳ类病人每年访视一次,记录要规范。

2、每季度开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每季度出一期精神卫生宣传板报。

3、每半年对新增的ⅰ、ⅱ类精神病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4、每年建立两张以上的家庭病床,病史记录规范,年底交至片区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

5、每年二月对上一年所有精神病防治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6、每月到居委会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共同访视重点病人。

7、每年节前布置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干部对易肇事肇祸病人进行排摸,并上报。

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严重精神病管理工作规范篇三

当阳市精神病管理工作制度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竞争激烈、生活压力增加、不同阶层利益格局变化,精神疾病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为精神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切实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规范》的要求,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一排查确认后,建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

二、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访视评估工作

严格按照《重性精神疾病观者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工作。精神卫生服务人员应定期与患者接触,了解患者近期情况,特别是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疾病状况、药物治疗情况、药物副反应,并及时进行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对危险行为级别较高者,应迅速按照服务流程逐级处理,同时加强防范。

三、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

对已确诊为重性疾病疾病的患者,特别是有危险行为的患者,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机构住院治疗;对处于稳定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制定院外康复计划,由卫生院定期随访。

重性精神疾病排查工作制度

排查人员在接受培训的基础上,必须掌握摸底调查的目的 任务、要求、疾病的识别与确定、统计报告方法等。

1、发现线索 通过家属自报、社区报告、精神病收治医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反馈等渠道,掌握本镇重性精神疾病的线索。

2、确定病例 对于已掌握的线索,调查者必须登门与患者接触,用精神病诊断学的方法进行确诊登记建档。同时,加强精神卫生机构与社区精防康复机构的联系,建立转诊制度。

3、建立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档案,排查摸清社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底数,进行危险性评估,开展分级随访管理,并将病患者信息及时向社区管理部门通报。对摸排出的重性精神病人,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动员、督促送医治疗。

精神病随访工作制度

1、精神病人每季度访视一次并做好记录,记录要规范。

2、每季度开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例会;每季度出一期精神卫生宣传板报.3、每半年对新增的精神病人签订监护责任书。

4、每年二月对上一年所有精神病防治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5、每月到居委会了解复发、住院、迁出、死亡、走失病人情况,并对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共同访视重点病人。

6、每年节前布置村、居委会精神病防治干部对易肇事肇祸病人进行排摸,并上报。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2.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6.66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