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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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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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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篇一

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为调整优化全县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全县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调整优化全县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全县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 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

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 治病 为中心向以 健康管理 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统筹医联体建设与发展。

2.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 三医 联动,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

3.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县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4.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 守门人 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精品学习文档

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已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根据实际推进医联体建设。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医共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2018 2020年,整体推进、稳步实施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组织模式

医联体建设原则上采取政府宏观主导、医院双方自愿的原则进行组建。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在医联体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根据全县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

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等因素,充分发挥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根据社会办医疗机构意愿,可将其纳入全县医联体。

(一)巩固市级医联体建设。依托省际省内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项目,进一步深化巩固市级医联体建设,重点省际以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县医院建立医疗协作关系,省内以榆林市一院**院区和县医院、榆林市中医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建立医疗协作关系,实现 资源共享、双向转诊、预约诊疗、技术扶持、人才柔性流动、中医康复医疗 六大功能。

(二)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重点建设以县医院、县中医医院为龙头、镇(中心)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共同体,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分别与17家镇(中心)卫生院形成综合医疗服务医共体、中医医疗服务医共体,在医共体进行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方面合作。

(三)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积极争取国家级重点专科、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市级重点专科的帮助指导,提升县

级公立医院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形成补位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强县医院与中日医院、省肿瘤医院、榆林市儿童医院组建呼吸专科、肿瘤专科、儿科专科联盟,县中医医院与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组建不育不孕专病联盟;鼓励精神康复医院与市精防中心组建精神病专科联盟;鼓励各医院根据儿科、产科、耳鼻喉、口腔、重点传染病(如肝病、肺结核)等重点专科医疗的优势资源,以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充分发挥临床质量控制中心(学术组织)及其协同网络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全面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建立健全 互联网+医疗 服务管理模式,构建以 县医院、县中医医院 为远程医疗服务诊断中心,实现各镇(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县级点对多点的跨医院、跨区域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利用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病理、远程心电、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依托南医大二附院、榆林市一院**院区、榆林市中医医院对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实施的对口协作帮扶,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医联体,建立管理帮扶、技术协

作和双向转诊关系,开展创新型协同研究、技术普及推广和人才培养,带动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三、协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制定医联体章程,签订合作协议,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医联体可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并成立医联体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落实医改政策的具体措施,及时落实医联体建设具体任务,协调、联系本单位医务、护理、信息、人事、财务、药剂等部门与医联体成员单位有关工作。

(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落实功能定位。市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复杂疾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超出服务能力的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接收上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村卫生室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基

础服务工作。

(三)科学实施双向转诊。在医联体内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根据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明确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医联体内确需转诊的患者,可以优先转至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提供连续性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 康复 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医联体龙头医院要设置全科医学科,负责对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预约专家、预约转诊、预约床位、预约检查、预约诊疗等工作;同时负责安排到医联体成员单位(镇卫生院)坐诊或开设家庭医生工作室。医联体龙头单位和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 医生团队,以 服务包 或 服务套餐 的形式,为辖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的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7年已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上级医院对签约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基层医疗单位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3个月用药量的 长处方 服务,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四、资源贯通

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和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一)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统一调配医技等资源,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鼓励医联体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在医联体(包括跨区域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二)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牵头引领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派出医务人员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

(三)统一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加强规划设计,充分发挥信息化系统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在省、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医联体相关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实现医联体内

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医联体可以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提高医学科研技术水平。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促进医疗资源贴近城乡基层,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四)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医联体内探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带量集中采购、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五、保障政策

(一)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基建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病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二)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

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 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四)建立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建立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不单纯考核业务量,要将县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县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

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抓紧制定适合本单位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或方案,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及时间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2018年6月底前,县级龙头单位都要明确推进医联体建设的工作方案,2018年8月底前县级龙头单位都要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起付线、单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临床路径管理付费、疾病分类管理付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发改(价格)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

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落实医务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的规定。

(三)加强督查评估。县级医改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通过调研、专项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要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要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跑马圈地、虹吸 基层资源、挤压社会办医空间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培训。县卫生计生局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医联体建设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篇二

武宣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3号)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等三个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7‟8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及来宾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立足武宣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政府统筹规划下,与相应的医疗机构联合组建医联体。

坚持创新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

坚持资源下沉。利用上级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医联体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臵、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

坚持便民惠民。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每个县级医院(含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牵头,在县域内建成12个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县域医共体建设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100%以上;县域医共体建立“五四三”模式,即县人民医院与桐岭中心卫生院、黄茆镇中心卫生院、金鸡乡卫生院、桐岭镇新龙卫生院、通挽镇卫生院建成5个县域医共

体;县中医院与三里镇中心卫生院、东乡镇河马卫生院、东乡镇卫生院、二塘镇卫生院建成4个县域医共体;县妇幼保健院与禄新镇中心卫生院、思灵镇卫生院、武宣镇卫生院建成3个县域医共体。每个县级医院要与1个三级公立医院建成医联体(以下简称:三二医联体),实现全县三二医联体全覆盖;武宣县人民医院与三级公立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并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合作关系。

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医联体内部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分级诊疗机制;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全部县级医院,并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县乡医疗卫生协调发展,提高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真正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达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县域总治疗量的比重达75%左右。

四、主要任务

在机构设臵和行政建制、机构职能和任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所有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分别与1个三级公立医院建成三二医联体,分别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医共体管理机制,对乡镇卫生院给予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促进乡镇卫生院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诊疗能力,规范服务行为。通过托管、科室共建等形式,探索县域医共体新模式,形成比较完善、科学、合理、有序的县域医共体,建立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

(一)管理体制一体化。坚持“八不变”原则,即:乡镇卫生院独立法人资格不变、名称不变、机构性质不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职工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收费标准不变、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和保障体制不变。在此基础上,实行管理体制一体化,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村卫生室管理等综合医疗卫生服务任务统一管理,并集中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乡镇卫生院作为县级医院内设科室进行考核及绩效分配,实行县级医院科室核算。乡镇卫生院增挂“武宣县﹡﹡医院﹡﹡分院”牌子。

对于专科特色比较突出的乡镇卫生院,若县级医院不能满足乡镇卫生院对某一专业的帮扶合作需求,乡镇卫生院也可与其他上级医疗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二)人事管理一体化。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人员人事关系不变,由县级医院统一调配使用。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县域医共体应积极探索县乡一体化的人才管理模式,在不改变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在我县医疗机构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探索适合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特点的人员招录、人才引进方式,统一用编招录、统一调配使用人员。要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柔性流动机制、绩效考核和内部分配机制,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为主要评价指标,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重点向临床一线、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倾斜。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可执行县级医院的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由县级医院提名,报县卫生计生局考核任命;副院长由县级医院考核任命,报县卫生计生局备案,并实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卫生院中层干部的聘任由县级医院任命,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负责本院各项人事考核工作。

(三)财务管理一体化。坚持“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原则,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分别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账独立核算;乡镇卫生院执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医保等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拥有自主权,县卫计局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监督。

县级医院负责制定乡镇卫生院的人事薪酬分配方案。县级医院可从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的增量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协商决定)的管理费,用于下派人员补贴、双方人员培训等业务支出,同时对县级医院下派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予以适当倾斜。

(四)技术力量一体化。

1.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医联体内部人员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卫生技术人员上下流动。上级医院应派出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常驻或者临时派驻的方式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技术的帮扶。二级公立医院派出常驻人员不少于 3 人,医生应以中级职称及以上为主,护理人员以护师职称及以上为主;常驻人员在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至少一年以上。上级医院派出的业务骨干应安排在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任职或担任科室负责人,以便更有效地提升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临床技术水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积极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交流培训。

县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聘任中高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半年。新进人员必须下乡镇服务一年,轮岗人员报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医院组建若干个专家服务团队,根据需要,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专家坐诊、会诊、手术示教、教学查房等帮扶服务。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计划,定期选派具备培养潜质的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轮训,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能力。

2.推广适宜技术,拓宽服务项目。县级医院在充分调查了解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服务现状的基础上,以基层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推广为手段,从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出发,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实用技术为重点,科学合理选择适合基层实际的适宜技术,加强疾病筛查、急诊急救、诊疗规范、康复保健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应用,突出基层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扶持特色专科建设。

3.实施双向转诊,实现资源共享。一是建立医共体内部单位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制定双向转诊流程。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的原则,制定合理、便捷、畅通的双向转诊细则。下级单位将因条件所限不能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转往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将康复期和慢性病患者转回下级单位。对需上转、下转的病人,建立双方联系人制度,提供“一站式”转诊服务。充分利用医联体上级单位优质医疗资源的优势,补齐下级单位医疗资源短板,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二是加快远程医疗建设力度,通过信息平台共建,开展远程会诊。逐步建立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消毒供应、消毒监测、临床用血等医疗资源共享制度和流程,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单位因医疗资源配臵不足造成的不规范、不达标问题。

4.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技水平。建立多渠道业务培训途径,为基层医疗单位培养一批擅长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医务人员。上级医院定期安排高年资医务人员定期到下级单位开展

查房、坐诊、会诊、讲座等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将下级单位医务人员列入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对象,按照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技能。

(五)药品配送一体化。

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进行管理,抓好医务人员用药培训和指导,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所有药品、耗材、设备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可与县级医院统一带量招标采购,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可按20%比例增补县级医院用药目录药品,但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六)设备管理一体化。

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设备,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设备,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诊疗业务开展需要,合理调配使用,实行造册登记,并由县级医院全面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操作培训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折旧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在卫生院不能做的医技检查项目,可以到县级医院进行检查,检查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七)信息管理一体化。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依托自治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卫生计生专用网络与县级医疗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配备远程医疗会诊系统,逐步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开展远程医疗,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的分级转诊、远程医疗、即时结算等便民惠民目标。

(八)业务管理一体化。

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院的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质控科、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等专业性强的医疗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通信系统、网络、现场等形式,采用垂直管理方式,对乡镇卫生院相应职能部门进行督导,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管理水平。县级医院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具体情况,因地适宜地制定业务发展目标,并整合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人力、设备等资源,帮助乡镇卫生院发展各项业务。

五、实施步骤

(一)开展对接调研(7月10日前)。医共体主体单位与成员单位进行对接,主体单位对成员单位的人员配备、设备配臵、技术项目、运营状况等进行全方位调查,并建立台帐。

(二)签订合作协议(7月31日前)。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成员单位的不同情况,主体单位与每个成员单位商定一个适宜的医共体合作模式,并协商签订医共体合作协议。

(三)落实下派人员(8月31日前)。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主体单位落实下派人员,报县卫计局备案,并制定下派人员管理规定,协商确定下派人员待遇。

(四)全面组织实施(10月1日起)。自2018年10月1日起,根据协议内容,医共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全面实施人员调配、技术推广、资源共享、业务培训、双向转诊、指导考核等工作。

(五)总结评价。县卫生计生局牵头,每季度汇总、分析医联体运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通报,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评,总结经验,完善提高。

六、保障措施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下沉的政策措施,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一)组织保障。成立武宣县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及卫生计生、财政、人社、发改、编制、审计、物价和文体广电等相关单位领导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孝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廖剑华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成 员:覃笑龙 县府办主任

覃金慧 县府办副主任

吴小红 县卫计局局长

黄志芳 县财政局局长

韦志军 县发改局局长

覃焕宣 县编办主任 林富源 县审计局局长

陆 刚 县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赵志盛 县物价局局长

熊 杨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毅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振文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武宣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来宾市有关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部署、政策和要求,确定我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及时调查和了解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决定全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和信息公布,组织举办全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对全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考评;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武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小红同志担任兼任,副主任由陈舒同志兼任。

(二)完善投入政策。财政部门要落实医疗卫生投入责任,加快实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要统筹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人才队伍

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卫计局)

(三)建立人员共享机制。医联体内人员可有序流动、双向交流,上级单位应派出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常驻或临时派驻的方式,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技术帮扶。县域医共体在不改变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情况下,由县域医共体统一用编招录、统一调配使用人员。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上级医院下派人员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按政策可视为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经历。(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

(四)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国家“两个允许”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医联体上下级医院要结合实际,充分协商,建立健全医联体利益共享机制。上级医院派驻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可按协议参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上级医院可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增量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上下级医院协商确定)的医联体管理费,用于下派人员补贴、双方人员培训等支出。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县级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鼓励医联体内各医院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对下派人员予以适当倾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财政局、县卫计局)

(五)强化医疗资源共享。整合医联体内的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资源,向下级医疗机构开放;积极运用远程医疗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六)完善医保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制定出台远程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支持远程医疗服务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物价局(排在第一位的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卫计局‟

(七)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推行以医联体为主体的统一联合议价采购方式,统一确定药品采购品种及采购价格。允许乡镇卫生院从自治区城乡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按规定遴选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药品配备使用,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求,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鼓励医联体内制剂调剂使用。可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取药。(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人社局、县物价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和激励机制,推进家

庭医生签约服务进程。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的健康防病意识。(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人社局、县物价局)

(九)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安全便捷的原则,制定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绿色渠道,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转诊、住院,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上级医疗机构应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人社局)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我县实施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分工,履行责任。县卫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我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要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确保其公益属性不变,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宗旨不变,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县级医院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履行协议,建立工作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实

施,确保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编制部门要合理核定县乡医疗机构人员编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编制总量控制。人社部门要对县乡医疗机构的人员招聘、岗位设臵、人事管理、分配制度、绩效工资核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完善补偿机制和支付方式相关政策。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按照“财随事转”的原则,对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改革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经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医改办要统筹协调医疗联合体工作的实施。

(四)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在全面实施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过程中,县卫计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进行整体评估,要把构建县域医共体纳入对县级医院年度重点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措施。

(五)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取得成效。要正确引导舆论,大力宣传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全面推广实施。

(六)加强考评,确保实效。医疗联合体内部要定期进行调度、检查、总结,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县卫生计生局将推进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列入2018年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对主体单位、成员单位和下

乡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篇三

武宣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3号)和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等三个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7〕8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及来宾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立足武宣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政府统筹规划下,与相应的医疗机构联合组建医联体。

坚持创新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

坚持资源下沉。利用上级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医联体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

坚持便民惠民。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每个县级医院(含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下同)牵头,在县域内建成12个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县域医共体建设乡镇卫生院参与率达到100%以上;县域医共体建立“五四三”模式,即县人民医院与桐岭中心卫生院、黄茆镇中心卫生院、金鸡乡卫生院、桐岭镇新龙卫生院、通挽镇卫生院建成5个县域医共体;

县中医院与三里镇中心卫生院、东乡镇河马卫生院、东乡镇卫生院、二塘镇卫生院建成4个县域医共体;县妇幼保健院与禄新镇中心卫生院、思灵镇卫生院、武宣镇卫生院建成3个县域医共体。每个县级医院要与1个三级公立医院建成医联体(以下简称:三二医联体),实现全县三二医联体全覆盖;武宣县人民医院与三级公立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并建立稳定的远程医疗合作关系。

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医联体内部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分级诊疗机制;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全部县级医院,并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县乡医疗卫生协调发展,提高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真正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达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县域总治疗量的比重达75%左右。

四、主要任务

在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机构职能和任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所有的县级公立医院要分别与1个三级公立医院建成三二医联体,分别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医共体管理机制,对乡镇卫生院给予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促进乡镇卫生院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诊疗能力,规范服务行为。通过托管、科室共建等形式,探索县域医共体新模式,形成比较完善、科学、合理、有序的县域医共体,建立上下级医院双向转诊、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

(一)管理体制一体化。坚持“八不变”原则,即:乡镇卫生院独立法人资格不变、名称不变、机构性质不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资产债权债务归属不变、职工身份及隶属关系不变、收费标准不变、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和保障体制不变。在此基础上,实行管理体制一体化,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村卫生室管理等综合医疗卫生服务任务统一管理,并集中人才、技术、设备等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乡镇卫生院作为县级医院内设科室进行考核及绩效分配,实行县级医院科室核算。乡镇卫生院增挂“武宣县﹡﹡医院﹡﹡分院”牌子。

对于专科特色比较突出的乡镇卫生院,若县级医院不能满足乡镇卫生院对某一专业的帮扶合作需求,乡镇卫生院也可与其他上级医疗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二)人事管理一体化。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人员人事关系不变,由县级医院统一调配使用。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县域医共体应积极探索县乡一体化的人才管理模式,在不改变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情况下,在我县医疗机构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数内,探索适合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特点的人员招录、人才引进方式,统一用编招录、统一调配使用人员。要建立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柔性流动机制、绩效考核和内部分配机制,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为主要评价指标,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重点向临床一线、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倾斜。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可执行县级医院的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切实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由县级医院提名,报县卫生计生局考核任命;副院长由县级医院考核任命,报县卫生计生局备案,并实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卫生院中层干部的聘任由县级医院任命,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负责本院各项人事考核工作。

(三)财务管理一体化。坚持“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原则,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分别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建账独立核算;乡镇卫生院执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医保等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拥有自主权,县卫计局基层医疗机构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监督。

县级医院负责制定乡镇卫生院的人事薪酬分配方案。县级医院可从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的增量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协商决定)的管理费,用于下派人员补贴、双方人员培训等业务支出,同时对县级医院下派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予以适当倾斜。

(四)技术力量一体化。

1.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医联体内部人员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卫生技术人员上下流动。上级医院应派出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常驻或者临时派驻的方式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技术的帮扶。二级公立医院派出常驻人员不少于 3 人,医生应以中级职称及以上为主,护理人员以护师职称及以上为主;常驻人员在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至少一年以上。上级医院派出的业务骨干应安排在下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任职或担任科室负责人,以便更有效地提升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临床技术水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积极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交流培训。

县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聘任中高级职称前必须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半年。新进人员必须下乡镇服务一年,轮岗人员报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县级医院组建若干个专家服务团队,根据需要,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专家坐诊、会诊、手术示教、教学查房等帮扶服务。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定计划,定期选派具备培养潜质的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轮训,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单位服务能力。

2.推广适宜技术,拓宽服务项目。县级医院在充分调查了解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服务现状的基础上,以基层需求为导向,以技术推广为手段,从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出发,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实用技术为重点,科学合理选择适合基层实际的适宜技术,加强疾病筛查、急诊急救、诊疗规范、康复保健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应用,突出基层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扶持特色专科建设。

3.实施双向转诊,实现资源共享。一是建立医共体内部单位之间的双向转诊机制,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制定双向转诊流程。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的原则,制定合理、便捷、畅通的双向转诊细则。下级单位将因条件所限不能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转往上级单位,上级单位将康复期和慢性病患者转回下级单位。对需上转、下转的病人,建立双方联系人制度,提供“一站式”转诊服务。充分利用医联体上级单位优质医疗资源的优势,补齐下级单位医疗资源短板,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二是加快远程医疗建设力度,通过信息平台共建,开展远程会诊。逐步建立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消毒供应、消毒监测、临床用血等医疗资源共享制度和流程,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单位因医疗资源配置不足造成的不规范、不达标问题。

4.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技水平。建立多渠道业务培训途径,为基层医疗单位培养一批擅长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医务人员。上级医院定期安排高年资医务人员定期到下级单位开展

查房、坐诊、会诊、讲座等多种形式的业务指导,将下级单位医务人员列入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对象,按照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技能。

(五)药品配送一体化。

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基本药物进行管理,抓好医务人员用药培训和指导,确保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所有药品、耗材、设备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可与县级医院统一带量招标采购,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可按20%比例增补县级医院用药目录药品,但必须履行报批手续,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六)设备管理一体化。

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设备,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设备,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诊疗业务开展需要,合理调配使用,实行造册登记,并由县级医院全面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操作培训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折旧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患者在卫生院不能做的医技检查项目,可以到县级医院进行检查,检查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七)信息管理一体化。

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依托自治区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卫生计生专用网络与县级医疗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配备远程医疗会诊系统,逐步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开展远程医疗,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实现县乡村一体化的分级转诊、远程医疗、即时结算等便民惠民目标。

(八)业务管理一体化。

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院的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质控科、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等专业性强的医疗管理部门,可以通过通信系统、网络、现场等形式,采用垂直管理方式,对乡镇卫生院相应职能部门进行督导,提升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管理水平。县级医院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具体情况,因地适宜地制定业务发展目标,并整合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人力、设备等资源,帮助乡镇卫生院发展各项业务。

五、实施步骤

(一)开展对接调研(7月10日前)。医共体主体单位与成员单位进行对接,主体单位对成员单位的人员配备、设备配置、技术项目、运营状况等进行全方位调查,并建立台帐。

(二)签订合作协议(7月31日前)。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成员单位的不同情况,主体单位与每个成员单位商定一个适宜的医共体合作模式,并协商签订医共体合作协议。

(三)落实下派人员(8月31日前)。根据成员单位的需求,主体单位落实下派人员,报县卫计局备案,并制定下派人员管理规定,协商确定下派人员待遇。

(四)全面组织实施(10月1日起)。自2018年10月1日起,根据协议内容,医共体主体单位和成员单位全面实施人员调配、技术推广、资源共享、业务培训、双向转诊、指导考核等工作。

(五)总结评价。县卫生计生局牵头,每季度汇总、分析医联体运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通报,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总结经验,完善提高。

六、保障措施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下沉的政策措施,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一)组织保障。成立武宣县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及卫生计生、财政、人社、发改、编制、审计、物价和文体广电等相关单位领导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长:吴孝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廖剑华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成员:覃笑龙

县府办主任

覃金慧

县府办副主任

吴小红

县卫计局局长

黄志芳

县财政局局长

韦志军

县发改局局长

覃焕宣

县编办主任

林富源

县审计局局长

县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赵志盛

县物价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毅锋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振文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武宣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来宾市有关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部署、政策和要求,确定我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及时调查和了解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决定全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和信息公布,组织举办全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对全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考评;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武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小红同志担任兼任,副主任由陈舒同志兼任。

(二)完善投入政策。财政部门要落实医疗卫生投入责任,加快实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要统筹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卫计局)

(三)建立人员共享机制。医联体内人员可有序流动、双向交流,上级单位应派出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以常驻或临时派驻的方式,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技术帮扶。县域医共体在不改变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情况下,由县域医共体统一用编招录、统一调配使用人员。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上级医院下派人员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按政策可视为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经历。(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

(四)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国家“两个允许”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医联体上下级医院要结合实际,充分协商,建立健全医联体利益共享机制。上级医院派驻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可按协议参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上级医院可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增量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上下级医院协商确定)的医联体管理费,用于下派人员补贴、双方人员培训等支出。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县级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鼓励医联体内各医院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上,对下派人员予以适当倾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

位:县医改办、县财政局、县卫计局)

(五)强化医疗资源共享。整合医联体内的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资源,向下级医疗机构开放;积极运用远程医疗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六)完善医保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制定出台远程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支持远程医疗服务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人社局、物价局(排在第一位的部门负责统筹协调);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卫计局〕

(七)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推行以医联体为主体的统一联合议价采购方式,统一确定药品采购品种及采购价格。允许乡镇卫生院从自治区城乡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按规定遴选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药品配备使用,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求,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鼓励医联体内制剂调剂使用。可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取药。(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人社局、县物价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加快家庭医生签约

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和激励机制,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程。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群众的健康防病意识。(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人社局、县物价局)

(九)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安全便捷的原则,制定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绿色渠道,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转诊、住院,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上级医疗机构应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牵头单位: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县医改办、县人社局)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我县实施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明确分工,履行责任。县卫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我县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要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确保其公益属性不变,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宗旨不变,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县级医院要顾全

大局、服从安排、履行协议,建立工作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编制部门要合理核定县乡医疗机构人员编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编制总量控制。人社部门要对县乡医疗机构的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人事管理、分配制度、绩效工资核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完善补偿机制和支付方式相关政策。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按照“财随事转”的原则,对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改革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经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医改办要统筹协调医疗联合体工作的实施。

(四)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在全面实施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过程中,县卫计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对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进行整体评估,要把构建县域医共体纳入对县级医院重点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措施。

(五)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取得成效。要正确引导舆论,大力宣传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全面推广实施。

(六)加强考评,确保实效。医疗联合体内部要定期进行调度、检查、总结,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县卫生计生局将推进医疗联合体管理工作列入2018年卫生计生

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对主体单位、成员单位和下乡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篇四

河东市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7〕12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健康需求为目标,以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为重点,规范医联体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医疗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工作目标。

2018年至2019年,有序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在县域范围内,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城区范围内,重点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同步推进市县医联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全部县级医院,并延伸到乡镇卫生院;医联体内部形成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建设模式

(一)县域医共体。

深化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坚持“三个不变”(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不变、机构职能和任务不变、财政投入和保障不变,下同)的原则下,县域医共体采取全面托管的形式,实现“三个统一”(统一人员调配、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

上林县、隆安县分别由县人民医院牵头,联合县域内其他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组建一个县域医共体。鼓励开展县域医疗集团建设试点。

横县、宾阳县、马山县、邕宁区、武鸣区统筹安排,由县域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与辖区内若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组建多个县域医共体。条件成熟时,各县及邕宁区、武鸣区可逐步整合多个县域医共体成为一个县域医共体。

(牵头单位:各县、邕宁区、武鸣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二)城市医疗集团。

在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下,坚持“三个不变”原则,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分别牵头,在原有医联体的基础上,整合部分市级公立医院、城区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在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城市医疗集团采用院办院管、托管经营等方式组建。组织架构上,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共同研究成立集团理事会、监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运行模式上,由牵头医院协商各成员单位,制定集团章程,规定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各成员单位的功能定位,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目标。

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相思湖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埌东医院、三塘镇卫生院、嘉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五象医院、江南区人民医院、良庆区人民医院、福建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沙田街道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结合我市城市医疗资源布局,指导城市医疗集团建立进入、考核和退出机制,对集团成员单位实施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医改办、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市县医联体。

在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下,由市三级综合公立医院牵头,采取战略联盟、技术合作等方式,联合市三级专科公立医院、市二级公立医院、县(区)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市县医联体。

设有本级公立医院的县(区)、开发区,在组建县域医共体的基础上,参与市县医联体建设。鼓励和支持建立紧密型市县医联体。

没有本级公立医院的城区、开发区,采取一体化管理、签约托管、科室共建、对口帮扶等方式,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市级公立医院组建医联体。鼓励和支持各城区、开发区与市级公立医院对接协商,由市级公立医院托管辖区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财、物。

在城区范围内,市三级专科公立医院(除专科以外的其他科室)、市二级公立医院作为医联体内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承接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按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负责一定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双向转诊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医改办、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四)专科联盟。

在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统筹安排下,由市三级公立医院的重点专科或市二级公立医院的特色专科牵头,与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应专科组建专科联盟。

重点发展生殖、妇产、儿童、心血管、神经、中医、针灸、传染病、精神、眼科等专科联盟。专科联盟以专科协作为纽带,以提升专科水平为重点,以专科服务基层为关键,整合专科力量、形成专科优势,实现区域内补位发展。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医改办、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远程医疗协作网。

做好顶层设计,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在完善河东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以医联体为基础,构建远程医疗网络,实现医联体内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各级政府履行办医主体责任,保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补助资金;在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85号)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好《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东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南府办〔2017〕67号),突出抓好城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公立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各级政府继续按照原渠道足额及时拨付财政补助经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医改办、卫生计生委)

(二)建立人员共享机制。医联体上级医院按照分级指导、提升能力的原则,根据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派驻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进行针对性帮扶。市三级公立医院重点帮扶二级公立医院(含市二级公立医院、县区级公立医院,下同),二级公立医院重点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员的数量、职称、时限及任职要求,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3号)执行。医联体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要选派2名及以上骨干人员到上级医院培训进修。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涉及医保服务的,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为在医联体内多点执业的医务人员办理医保医师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上级医院人员派驻到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历,视为到基层服务工作经历。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将优秀人才放到基层单位锻炼、到上级医院进修作为骨干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并加强管理考评。成绩突出、取得实效的,在选拔任用、职业发展、职称晋升、荣誉表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实行一体化的人员管理模式,在不改变人员编制隶属关系的情况下,由医联体牵头医院统一用编招录、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岗位管理、统一薪酬待遇和统一考核奖惩。(牵头单位:各县、邕宁区、武鸣区人民政府,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三)建立责任共担机制。强化医联体各成员单位的整体健康服务供给责任,医联体要落实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职能,完成各项妇女儿童监测指标和公共卫生职能任务。以医联体为单位,加强健康宣教,强调居民个人健康责任,培养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

在各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联体理事会制定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医联体内部运行考核机制,将成员单位履行功能定位职责、分工协作、能力提升、遵守章程等情况作为考核指标,考核中发现违背章程、协议的成员单位,牵头医院可要求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经医联体理事会决定,可终止其成员单位身份,并报请相应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予以相应处理。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邕宁区、武鸣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医改办)

(四)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按照国家“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落实自治区部署,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绩效工资水平。医联体牵头医院要与成员单位充分协商,建立利益共享机制;上级医院要创造条件激励优秀人才下沉服务,派驻人员薪酬待遇原则上应不低于原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按协议参与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上级医院可从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增量部分提取一定比例的医联体管理费,主要用于派驻人员补贴、双方人员培训等支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医改办、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整合医联体内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后勤服务等资源,在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检查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各成员单位提供一体化服务。依托河东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运用远程医疗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医联体牵头医院与各成员单位联合建立远程医学影像会诊系统,负责复杂病例或急诊影像检查的远程诊断;联合建立远程心电会诊系统,负责心电检测数据的远程会诊;建立临床检验和病理诊断绿色通道,接受成员单位委托的临床检验和病理诊断。

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可实行药品、卫生材料、设备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邕宁区、武鸣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六)落实医保管理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实行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对按照规定转诊转院的,按医保差异化报销政策执行,对不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不予支付或降低支付医保基金比例。

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8号)要求,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达到100种以上,引导各公立医疗机构规范行为和控制成本,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

以参保人员为对象,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为单位开展医保总额付费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由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理事会负责制定医保资金结余分配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

加强医联体医保监管,制定考核办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医改办、财政局)

(七)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建立医联体临床用药衔接机制,牵头医院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药品配备使用并负责监管,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自治区城乡居民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按规定遴选非基本药物作为补充药品配备使用,满足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方便患者在基层就医取药。(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医改办、人社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八)提升诊疗服务能力。制定全市专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行动规划,加强各公立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强化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要对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16年版)》要求,全面履行区域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加快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步伐。支持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对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应的《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深化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三级公立医院指导帮扶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重点疾病诊疗需求,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协作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升二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能力。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医改办、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48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12号)要求,加强综合能力建设,逐步达到能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抢救和疑难杂症转诊的任务。引导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依托现有专科优势,以“大专科、小综合”方向分别发展妇产科专业、眼科专业,做大做强特色专科,逐步转型为专科医院。(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医改办、财政局、人社局、编办)

(九)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加大全科医师培养力度,重点加强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全面执行《河东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南医改办〔2017〕44号),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细化家庭医生签约支持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激励机制,实施吸引居民签约优惠措施,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程。(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医改办、人社局、物价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功能定位,制定并实施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诊疗病种目录。市三级公立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抢救、疑难杂症诊治、关键医疗技术等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并承担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科研合作、接受疑难重症转诊会诊等任务;要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逐步调整收治病种及手术结构,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逐步减少普通门诊服务,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液。二级公立医院主要负责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抢救和疑难杂症向上转诊服务,提供门急诊、住院和转会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为主要职责,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初级诊疗及转诊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康复、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安全便捷的原则,指导医联体制定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开通双向转诊患者绿色通道,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加快全市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转入转出可追溯和动态监管,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规范医联体备案及命名管理。医联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在签订合作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主管卫生计生部门备案。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对人才培养、专科建设、资源下沉、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利益分配等进行约定。医联体合作终止或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报主管卫生计生部门取消备案。规范医联体命名管理,医联体内成员单位在保留第一名称的同时,按照医联体组建形式分别加挂“**分院”、“**专科联盟医院”、“**远程协作医院”牌子,但不得以此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医联体建设纳入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动与市卫生计生委、市级公立医院对接协商组建医联体事宜。坚持“三个不变”原则,给予医联体市级公立医院对县(区)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营管理权限(如领导班子任用建议权、人员调配使用权及经营权等),根据本方案出台医联体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及时间进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责、加强指导,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助推分级诊疗建设。市医改办要统筹协调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并落实医联体建设的编制人事、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综合监管等政策措施,推动医联体有序发展。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制定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市人社局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实施分级诊疗差异化报销政策,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市财政局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市编办要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总额控制和备案制管理、县乡人员编制一体化管理的政策措施。

(三)建立考核机制。市卫生计生委、医改办要会同市人社局、财政局制定医联体建设考核评价指标。重点将技术辐射带动、医疗资源下沉、疑难杂症收治比例、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执行情况以及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健康管理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医联体牵头医院及各成员单位的重要依据,与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基本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标、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相挂钩,纳入对医联体牵头医院、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薪酬、任免、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健康扶贫。全市各级医改、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加强健康扶贫与医联体建设的衔接,将健康扶贫融入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增加群众获得感。

(五)加强宣传培训。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公立医疗机构要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民众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广泛开展政策培训,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民众改变传统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我市医联体建设。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河东市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卫〔2016〕9号)与本方案不符之处,以本方案为准。今后国家、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篇五

广元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

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是指在保持资产归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情况下,由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医疗资源共享、分工合作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推进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制度创新,是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绩效、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优势互补、双向选择,坚持公益、创新机制,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联体建设发展,健全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效率提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政策落实,方便群众更好就医,不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工作目标。2018年上半年,继续完善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为主要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市级、各个县区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或医共体(在县级医疗

— 1 — 机构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建立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双向转诊机制。

2018年至2019年,建成以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为龙头的骨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慢病科(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专科联盟;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三级的影像、心电、检验、消毒供应、病理中心;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全市二级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

2020年,以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导向,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和监管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努力建成立足广元,辐射川、陕、甘毗邻地区的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基本建成,全面建设县域医疗共同体,基本建成覆盖临床主要学科的专科联盟,市、县区级医疗机构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并向各类专科、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医联体建设

1.组建城市医疗集团。由市级三级医院,尤其是三级甲等医院牵头,联合邻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二级医院、县区医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进一步— 2 — 明确和调整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实现“运行管理一体化、医疗服务一体化”。

2.建设县域医疗共同体。加快推进以县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医共体”内要明确县区、乡镇医疗机构收治病种目录,明确县级医院下转病种清单;要实行药品议价、采购、配送、结算四统一管理,实现域内同药同质同价;要以县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主建立影像、消毒供应、心电、医学检验、病理等检查检验中心,为基层提供技术服务支撑。支持朝天区、青川县、昭化区及我市边、远、穷,缺医少药地区率先成立行政、人员、财务、业务、绩效、药械“六统一”的县乡紧密型医共体。

3.建设跨区域专科联盟。充分发挥我市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若干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跨区域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支持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以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骨科等省市重点专科为基础,分别依托北大医学部、华西医院和北京“常春藤医学高端人才联盟”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支持市中医院以老年病科、慢性病管理科,市精神卫生中心以川东北片区精神专科医院联盟等特色科室为基础,分别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西苑医院和北大六院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

— 3 — 支持市第二人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以职业病科、眼科、妇儿科等省市重点专科为基础,分别依托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组建跨区域专科联盟。联盟内实现“四个共享”——专家共享、临床共享、科研共享、教学共享,借助智联信息化技术,打造“同质化、高水平”诊疗服务,优化医疗资源供给侧结构,造福更大范围内患者,增强群众获得感。

4.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覆盖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的远程医疗平台,鼓励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上级制定方案、下级实施治疗”医疗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二)完善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5.切实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鼓励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制定医联体章程,规定主体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医联体以管理和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组织制度。医联体可探索成立理事会。

6.加快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文件确定的功能定位承担相应医疗卫生服务职责,推进功能互补。逐步降低在三级医院就诊的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等为诊断明— 4 — 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强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有效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按照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要求,在专科联盟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鼓励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1所二级和1所三级医院为转诊就医医院,构建“1+1+1”的组合签约模式,在确保基层首诊的基础上,签约居民可在组合内自由选择就医医院。要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收费机制。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设置免费、有偿签约两种服务包,积极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及延伸医疗服务,按照签约服务协议收取服务经费。上级医院的预约门诊优先向家庭医生开放并下放预约权限,通过预留号源、预留床位、开通转诊患者绿色通道等方式,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签约居民享受连续处方优待政策,通过长处方、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

8.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建立双向转诊合作关系,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三级医院通过设立延伸门诊和延伸病房等

— 5 — 方式,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分院区或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支持专业康复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向医养联合体发展,提升医养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便利化的连续性健康服务与养老服务。

9.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医联体要进一步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健全同质化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严格落实三级医师查房、手术分级管理、术前讨论、手术安全核查、疑难病例讨论、分级护理等医疗核心制度,加强对医疗核心制度的培训和考核,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监测、评估和通报制度,狠抓医疗服务过程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管理,重点抓好医院感染控制、医疗费用控制、抗菌药物使用、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等工作,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严把医疗质量安全关。

(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10.促进人员有序流动。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在医联体(包括跨区域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落实医院用人自主— 6 — 权,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11.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强化对口支援,推动建立大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资源技术优势,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群众就医需求,通过派出管理团队以及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2.完善统一信息平台。以“智慧广元”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为基础,统筹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联体内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构建“智慧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共享、业务协同。加快建成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远程医疗系统,完善远程医疗服务诊疗规范,合理确定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大力开展预约诊疗、远程问诊、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服务,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对医联体的支撑作用,积极推广应用移动互联、机器学习、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医用机器人等新技术。

13.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医联体内可建立医学检验、消毒供应、影像、心电、病理等中心。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为医联体内

— 7 — 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按照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相关规定,支持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在医联体内部调剂使用。

三、保障措施

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责任。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组建医联体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大意义,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2018年3月底前,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推进医联体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时间进度,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责,及时出台医联体配套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为医联体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和运行的监管,合理划分市、县监管责任,明确— 8 — 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诊疗差别化定价措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医保制度政策,完善分级诊疗差异化报销的配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要发挥开发性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为医联体及相关基础性建设提供专业、有效的支持。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主动履职尽责,主体单位要发挥医联体的集约优势,以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为核心,加大对成员单位的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的支持。成员单位要通过医联体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群众疾病负担。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二)强化医保杠杆作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积极推进医联体内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各医疗机构自身级别确定。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推动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推动特殊疾病门诊下沉到城市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导门特病人基层就诊。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病组分值付费制度,实行“总

— 9 — 额预算、按月预拔、年终结算”的方式,调动医疗机构控费主动性,促进医疗机构发展。完善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诊疗规范,探索制定日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相关政策。

(三)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规范合理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转变单纯对业务量的考核模式,重点考核医联体建设成效、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大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医疗费用控制、医保费用控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综合监管平台,把医联体建设和运行纳入动态监管范围,健全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要综合评估医联体的质— 10 — 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切实加强对医联体运行和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将监管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定、医师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加大对争抢病员、无序转诊、“跑马圈地”、超范围行医、过度医疗、医疗事故等行为的查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六)强化宣传培训。市、县区要加强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政策培训,加强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宣传。进一步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医联体建设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传统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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