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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方面有关说明篇一
a4“教师队伍建设”项目有关事项说明
一、、备查材料
(一)对县督导
1、县(市、区)备查材料:
(1)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的师资水平基础数据统计表。
(2)县(市、区)编办核定的关于本学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文件。
(3)县(市、区)政府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具体的实施意见。政府关于培养补充新教师的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
(4)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主要是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做法。
(5)政府关于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建立教师继续教育成本补偿和投入机制的各项规定,政府加强培训质量监管的各项措施与规定。
(6)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和城乡教育交流制度的政策措施。
(7)政府关于提高教师社会地位,落实教师福利待遇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扶持边远贫困地区教师的各项制度。
(8)教师进修校领导班子与教师花名册。
(9)教师进修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措施和实施过程性的记录材料。
(10)有关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队伍规范管理、提高队伍业务素质等)。①《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2011年修订)的通知》(惠政办[2011]12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2011年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2011]22号)a4“教师队伍建设” b18 c41-c47 ; b19 c48-c50 ②《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的通知》(惠政教督[2012]5号)a3“教师队伍建设” b13-18 c18-c23 ; a4质量与管理b23 c31
③《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的通知》(惠政办〔2008〕35号)
④《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的说明的通知》(惠政办〔2011〕128号)
⑤《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教师体罚和伤害学生的紧急通知》(闽教人[2013]51号)
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闽教人[2013]73号)⑦《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闽教人[2013]97号)
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闽教人[2014]22号)
⑨《关于印发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教人[2011]48号)⑩《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
2、镇政府备查材料:
(1)全镇《福建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教师队伍建设)汇总。(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同时 报送县教育督导室205)
(2)镇政府迎检工作汇报材料(材料中应体现有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内容及相关指标到达情况。参见闽政教督[2008]41号文《关于做好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3)镇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管理制度,文件、意见、方案,工作计划、总结等。
(4)镇党委政府研究教师队伍建设的会议记录、纪要等。
(5)教师节表彰文件,教师代表座谈会记录、镇领导讲话稿、图(像)等体现尊师重教的资料等。(6)师德教育活动材料、图(像)资料等。
(7)镇党委政府近三年奖励教师、慰问教师的名单及金额。(8)镇在维护教师权益方面的典型事例。(9)为教师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
(10)a4“教师队伍建设”自评工作小组名单。
3、教师进修学校备查材料:
(1)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的师资水平基础数据统计表。(2)学校领导班子与教师花名册、骨干教师花名册。
(3)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规划、措施和实施过程性的记录材料。①被评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进修学校”的相关文件、材料。
②学校近三学年(11-
12、12-
13、13-14)工作计划、总结,14-15学年工作计划。③培训处近三年培训工作计划、总结。④有关教师培训、研修的文件通知。
⑤小学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县级骨干教师等培训过程性材料。⑥中小学新教师的各种培训的文件通知及过程性材料。
⑦中小学教研室近三年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组织、指导开展教师教研活动的文件通知和主要过程性材料。
⑧指标中相关校舍、设备等配备情况。
4、学校备查材料:
(1)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编制的师资水平基础数据统计表,学校教职工花名册。(2)督导评估时前一个月的教职工工资表。(3)学校课程表、教师任课表、基层报表。(4)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和师德考核的材料。①近三年来开展师德建设活动总结一份。
②近三年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有关材料(含县文件、学校每年加强师德建设工作计划、总结、实施方案、活动情况等过程性材料)。
③学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实施方案。
④开展师德专题学习、专题讲座、师德演讲、师德教育活动的措施、特色成效的文字材料、图(像)资料等。
⑤师德论文汇编或师德承诺责任书、学生无记名师德问卷调查。⑥加强班主任建设的材料。
⑦近三年考核表(按教职工花名册顺序号分整理另存备查)。(5)教师培训、研修计划及实施情况材料 ①近三年学校培训工作总结一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培训成效〈含主要指标到达度和主要获奖情况〉)②近三年校长、教师培训的计划、总结(包括培训目标、内容、途径、方式、时间、落实情况);教师继续教育方面,新课程实验教师培训,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培训等材料。
③近三年学校教师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花名册。④绩效考评实施方案。
⑤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量化实施细则、量化过程性材料。(6)相关佐证材料:
专任教师必备的佐证材料(含认定为专任教师的校长)——
①学历证书;②教师资格证书;③骨干教师培训证书或在训证明;④教师任职资格证书;⑤职务聘任证书;⑥信息技术培训证书(全员培训);⑦继续教育证书(建议出示原件备查较方便)。
校长必备的佐证材料——
①学历证书;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③职务聘任证书;④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岗位培训)、提高班培训证书;⑤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二)基本均衡
1、县(市、区)备查材料:
①与对县督导(1)相同。
②县(市、区)委编办核定的本学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文件。全县学科教师余缺情况统计分析材料。③县级政府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补充培养新教师和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的有关文件,全县教师近三年轮岗交流花名册。
④县级政府关于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政策措施。⑤教师每年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花名册。⑥⑦与对县督导(10)(9)相同。
2、镇政府备查材料:
参照对县督导。
3、教师进修学校备查材料: 参照对县督导。
4、学校备查材料: 参照对县督导。
二、学校应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表册
(一)应报送的单位:各幼儿园、小学、初中校、高(完)中校、职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
(二)学校应报送县教育督导室的材料“三表八册” “三表”:
1、《福建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教师队伍建设)一份(a3纸)。
2、《专任教师培训情况统计表》一份(a4纸)。
3、《专任教师校际轮岗交流人员统计表》一份(a4纸)。“八册”:
1、《学校教职工花名册》一份(a3纸)。
2、《教师参加培训的花名册》三份(a4纸)。
3、《教师队伍结构名册》一份(a4纸)。
4、《校长花名册》一份(a4纸)。
5、《骨干教师花名册》一份(a4纸)。
6、《教师校际轮岗交流花名册》三份(a4纸)。
7、《高于规定学历教师花名册》一份(a4纸)。
8、《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花名册》一份(a4纸)。
(三)报送时间
各校于2014年10月21-22日把纸质材料送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205室。审核清楚后,才把“三表八册”电子文档发送到:haxdds@。
三、填表说明
(一)《福建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教师队伍建设)
1、填报数据要与基层报表中相关数据一致,特别是学生数。教职工定编数暂不填写。时间为2014-2015学。
2、“新聘教师数”指2014年新聘的毕业生(不含调入)。
3、“骨干教师培训数”指参加国家和省、市、县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人数和正在培训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人数。
4、“中、高级职务数”指聘任数。高级职务指中学高级、小学中高、幼教中高,中级职务指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幼教高级。
5、“具备教师资格数”应包含当年新招聘的毕业生已认定资格未持证的对象。
6、“第5、19、33、45列”括号内填写专任教师实有数,括号外填写教职工实有数。
(二)《专任教师培训情况统计表》
“实训数统计”应注意,同一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级等多种培训,认定为有参加当的培训,按一人数统计。
(三)《专任教师校际轮岗交流人员统计表》
“应交流人数”是指在同一学校中工作时间超过6年及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校际交流人数”是指实际交流的人数。
(四)《学校教职工花名册》
1、文化程度:中专、大专、本科等。
2、是否省、市、县骨干教师:填写县级骨干(含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含学科带头人)等。
3、信息技术培训用“√”表示;家庭地址是县或镇用“√”表示。
4、职称评(资格)、聘分开填写。
(五)《教师参加培训的花名册》
必须提供2011-2012、2012-2013、2013-2014三个学。填写对象为全体教师,包括不任课的行政领导与专任教师,填写时应注意分别独立编序号。同一类别填写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顺序填写。校级培训名册各校自存备查。
(六)《教师队伍结构名册》
1、《教职工简明情况统计表》中的专任教师人数必须与《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情况简明表》内专任教师的合计人数,以及《中小学学科教师余缺情况表》中的学科任教的实有数的合计数一致。即,专任教师数前后应一致。
2、《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情况简明表》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中、初等级别的评、聘数的统计,对同一教师取其最高专业技术职务级别来计算拥有的评和聘的职数。
(七)《校长花名册》和《骨干教师花名册》
1、注意表格中的备注,按要求填写,统计数据须完整、准确。
2、完小由中心小学汇总统一填写,在序号栏目左边注明中心校或完小名称。
(八)《教师校际轮岗交流花名册》
1、必须提供2012-2013、2013-2014、2014-2015三个学。
2、教师校际交流类别包括:调动,支教,跟班学习,对口帮扶,农村到城关学校及省市学校交流锻炼,校长挂职锻炼,整个学区里中心小学与完小、完小之间的流动等。这些校际交流对象由派出学校填报统计,并附有相应佐证材料留校备查。
(九)《高于规定学历教师花名册》
1、填写对象为全体教师,包括不任课的行政领导与专任教师的,填写时应注意分别独立编序号。
2、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幼儿园、小学,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初中、高中和职校,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花名册》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是指已被聘任为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十一)以上“三表八册”,表册头须加盖单位公章,以2014-2015学为主。各完小由中心小学汇总、填报;九年一贯制学校、完中校应按小学、初中、高中分开填报。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材料均提供近三年。
2、以上提供的有关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均需体现单位、日期、单位公章。
3、证书复印件统一使用16开或a4纸规格,复印件正面需签署“按原件复印”,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印章。4、1996年发放的教师资格证书页数要注意复印完整。
5、证书复印件以类分开装订(如学历、教师资格等分开),装订时必须附上该类证书的教师名表,名表序号应与教职工花名册的序号相符,证书复印件右上角标明的序号与名表序号相符,名表中应体现相关统计数据,如:大专人数、本科人数,中级人数、高级人数„„。
6、信息技术培训证书复印件装订的名表中应设置序号、姓名、任教年段、学科、职称、信息技术等级等项目。
7、工资表中注明教师序号应与教职工花名册的序号一致。
8、各单位均需按照本说明的要求分项目编制备查材料目录表。乡镇和学校具体的备查材料目录按以上要求的镇级、校级相关材料编制。
惠安县“两项督导”、“基本均衡”(教师队伍建设)项目组
2014年10月9日
教师队伍方面有关说明篇二
教师队伍档案建设方面有关说明:
一、档案材料:按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档案a、b级目标分类整理,内容应包含:教职工花名册;教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绩效工资方案、发放记录;校长任职资格证和培训材料、教师培训材料;交流支教人员考核表、教研交流(送课下乡、公开课、观摩课等名师指导活动)图片、资料。
二、各类统计口径(范围)和全市应达到的标准:(一)各类统计口径
1、关于本年度退休人员:这次统计范围是专任教师退休的,其他在工勤岗位、教辅岗位或原为任课教师后因身体等原因多年不再上课的,也不在统计的范围。
2、关于招考教师:2012年以来每年招考100人,引进高层次人才20人。
3、关于支教交流:含乡镇之间、镇内学校之间、城区学校之间交流;农村学校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城区教师到乡镇支教;教研活动交流(含送课下乡、讲公开课、观摩课、名师指导等活动)、校长轮岗交流等。
(二)各类标准
1、师生比:省定标准初中1:13.5、小学1:19;
2、音体美信专业教师配备:按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求配齐配足学科教师,专任教师结构合理;(根据前期上报的统计表看,目前音体美专业对口人数比例较低。但各校都安排富余学科教师通过“转科”培训达到专任教师要求后上岗任教。有效改善学科结构性短缺问题)
3、教师退休与新教师补充:退、补基本相当,新补充人数占退休人数比例全市达到95%以上。
4、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定期支教交流,支教交流人数全市达到专任教师的5%
三、教师座谈方面
座谈随机抽取教师参加,上述标准和统计口径学校要告知教师,让教师熟知标准和统计口径。座谈内容一般包含:1绩效工资落实情况、2专任(重点是音体美信)教师配备和补充情况、3教师定期交流情况、4教师培训情况。
具体就是:本校绩效工资是如何发放的;本校音体美信专业教师有几人,如何开课的(如没有专业教师,学校有计划的安排学科富余教师参加转科培训,如:暑期网络学科培训、教师教育中心专业培训、自学等方式。通过培训让学科富余教师转科任教,改善我校教师学科结构性短缺问题。据了解,这几年全市每年招考教师100人,引进高层次教师20人,音体美专业占一定比例);学校是否有支教交流的教师,可根据本校实际和上述口径回答。支教交流不仅仅是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支教,要改变这个观念,其他交流形式也均衡学校师资情况的措施。教师参加了哪些培训。
各中心中学要把这些说明传达到所属中小学,不仅校长和迎接评估验收的人员熟知,各校也要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讲解标准和统计口径,让教师熟习。
教师队伍方面有关说明篇三
高中教师队伍现状说明
尊敬的**市教育局领导:
我校自搬迁以来,学生人数及班额均有大幅度增加,学生人数增加了1200多人,班额增加了20个,但教师数量在原***中学撤并之后,分入我校33人,而我校原有教师自然减员10人,调出5人,教师缺口很大,教育教学压力很大,现简要分析如下:
一、教师现状分析
我校现有在编教师192人,其中有重病号14人,政策松动5人,长期请假5人,实际可用教师及管理人员168人。
二、年龄结构分析
我校现有教师中,31——35岁13人,占教师总数7.7%;36——40岁43人,占教师总数25.6%;41——45岁56人,占教师总数33.3%;46——50岁46人,占教师总数27.4%;51——55岁10人,占教师总数5.9%。结合上面数字,可以看出,我校45岁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3.4%,总体年龄偏大,结构失衡,且身患病痛的教师占这部分教师的82%。
三、师生结构分析
我校现有七八年级学生2496人,如今年下学期按16轨制招生,需配备教师218人,实际缺编教师50人。其中各科缺编分别为:语文教师10人,数学教师10人,英语教师13人,理化教师4人,小科教师13人。
综上所述,我校教师缺编严重,教育教学压力很大。恳请教育局领导调拨精干老师以解燃眉之急。
教师队伍方面有关说明篇四
弋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
人事管理的暂行规定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教育事业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中小学教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编制管理制度
1、在编制主管部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核定各小学校编制,定期调整;严格控制学校领导职数,科学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建立职责分明、管理高效的学校内部运行机制。
2、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通知》(赣编办发[2007]5号)文件的规定,根据教育教学任务的需要,原则上坚持按需设岗、专兼结合,一人多岗。教师编制配备比例分别为:农村中学为18:1;农村中心小学为23.5:1;农村村完小为:1:1.5(1个班级配备1.5个教师);县城小学为19.7:1;城初中为17.1:1;县城高中为14.6:1,幼儿园为8:1。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含校聘人员)的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小学不超过9%,初中不超过15%,高中不超过10%。
3、教师编制需要动态管理,因根据教育现状及需求,如教师年龄老化的程度,教学网点的调整,成班额的大小等因素,适当补充编制数。今后凡超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安排教师进入,如工作所需非增人不可的,需经教体局研究同意,方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编制后进入,平编单位出一进一,缺编单位不得拒收超编单位调配的教师。
4、新补充的教师,实行“凡进必考”制度,且一律分配到农村缺编学校,在农村学校任教满5年以上(含5年),方可参加县城学校教师招聘;引进高学历人才另行制定实施办法。
5、教职工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做到人员、编制、岗位、工资、职称五位一体,缺一不可,对未经教体局批准的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编人员,一律不调工资,不晋升职称,用人单位不得聘用。
二、队伍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合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建立职责分明、管理高效的学校内部运行机制。学校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的原则配备,学校行政人员比例要严格控制,逐步控制在10%以内。
2、建立校级领导考核制度。县教体局要定期对校级领导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管理能力和水平、勤政廉政等方面,考核结果记入任期档案。对校级领导任职期间成绩显著的予以奖励与重点使用,对不能履行职责、管理水平低的校级领导将予以及时调整;对擅离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因管理不善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校级领导要严肃查处。
3、科学规定教师工作量。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必须深入教学一线,任教考试科目,经常听、评课,及时了解教学工作情况。除科级校长外,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中小学校(园)长,周课时数量不低于4节,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园)长,周课时数量不低于2节,副校长不低于6节,中层干部不低于8节,以上课时数不含听课、评课。书记任课与副校长相同。校长每学期听课节次不少于15节。教师工作量要求达到全校平均量以上,以上工作量不含听课、评课。书记任课与副校长相同。
4、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各学校要完善对教师的考核制度,学校所有在岗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须经教代会通过,教师考核在每年6月底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纳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对师德表现恶劣、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随意旷工、旷课(一年内累计旷课达15节以上)的教师考核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张榜公示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并报县人事部门备案。
5、健全教师奖惩制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教师,优先列入当年的县、乡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师德标兵与县级名师等评选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选。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国家规定晋升工资,并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续聘和晋升的资格。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次不能晋升工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予以专业技术职务高职低聘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新教师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延期转正定级,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借调教师考核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原单位并予以低聘处理。
6、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制度。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的统一。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三、教师流动制度
1、公办教师到县外学校任教和自愿外出务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和书面报告,单位和教体局签署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宣传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抄告财政局停发工资,其档案转县人才交流中心。
2、本县教育系统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必须经教育领导小组批准。
3、公办教师经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到本县民办学校兼课。
4、公办学校一律不准私自借用其它学校教师。
5、县城学校之间的借用或农村学校之间的借用,被借人员必须向单位提出申请,借用、被借用双方单位签署意见后报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借用;严禁城乡学校之间借用人员。
6、建立农村超编学校教师到县城跟班学习制度。以建立起教师合理、有序流动机制,缓解城区化进程加大后城镇学校教师紧缺现状,以促进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要求跟班学习教师离岗全职到城镇学校跟班服务一年期满后,无条件返回原任教学校工作。
7、建立农村边远山区支教制度。城区及超编学校每年派出一定数量的教师到农村边远山区学校支教,以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除高中教师外,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方可聘任高一级教师职称。
8、建立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制度。加强城区学校扶持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力度,开展县城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的帮扶结对活动,促进教师城乡交流,加快薄弱学校建设步伐。
9、落实农村边远艰苦山区教师特殊津贴。边远山区学校任教教师分类别享受津补贴,具体实施办法按市县文件精神执行。到农村边远山区支教的教师,可享受受援学校教师同等的边远山区教师津贴。
四、教师调动制度
1、实行“进城必考”制度。城镇学校必须在编制有空缺的前提下,方可申报招聘计划。参加进城招聘的教师必须在农村任教五年以上,且教学业绩优秀,师德师风良好。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必须在农村学校任教五年以上),经教体局研究同意可以免试调入县城相应中小学任教。
2、中小学教师调动按照教体局制定的《弋阳县教师交流调配方案》实施,原则上要双方学校签字同意,且用人学校必须有编制空缺、学科结构合理,经教体局批准后,每年在暑假期间办理调动手续。
3、乡镇学校完小之间调动,由乡镇中心小学批准,报教体局人事股备案。
4、教师县际间调动程序。一般教师调出、调入,由调动双方单位签署意见,报县教体局审查同意,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办理调出、调入手续。第一学历本科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学科带头人,须呈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出、调入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了调出手续后要及时抄告县财政局、教体局。
5、农村调入县城、县城之间调动教师一律实行高职低聘。
6、严格控制非教学工作人员调入教育系统,对不具备教师资格和相应学历的人员不准调入教育系统。教师调入教育系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经接受学校试教和综合评议合格并签署意见,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资格、学历后,呈报县政府批准,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教师病、事假管理制度
(一)请假类别及期限
1、事假:因私事请假三天以内,本人提出书面假条,由所在单位批准;事假三天以上,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教体局批准。教职工事假,原则上一学期累计不超过15天。
2、病假: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申请病假。病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
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除书面假条外,还必须备齐以下材料:①病历卡;②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诊断书须有三名主治医生和一名院长签字;③治疗检查发票、用药清单等过程性证明材料。
病假两个月以内,本人写出书面假条,由所在单位根据以上材料,核定病情后批准,并上报局人事股核查备案。
病假两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审批程序如下:①备齐以上材料及书面假条上交学校;②校委会组成工作组,任意挑选一所医院对请假人病情进行复查核实(费用自理)③校长签署意见盖章;④学校确定属实后报学校蹲点干部及挂片领导,并签署意见;⑤请假人将假条及相关材料交局人事股备案。
病假六个月以上,除按以上程序办理外,还需报送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原则上一次性批准病假不超过一年。
3、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请假期间待遇
1、教职工事假一学期累计7天以上的,专业技术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一学期累计达15天以上的,考核为基本合格。
2、病假在两个月内的,发本人基本工资(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资,下同);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基本工资的90%发放,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满十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80%。
3、婚假、产假、丧假待遇不变。
4、擅自离岗,自离岗之日起停发其工资,所在单位应书面敦促其及时回岗工作,如本人坚持不返回岗位,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或一年内累计离岗超过三十日,即按规定将人事关系转县人才交流中心。
六、教师退休管理制度
(一)退休条件及程序
1、病退:对患严重疾病,切实不能上班,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诊断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且出具有关诊断鉴定证明,经县教体局核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病退手续。
2、正常退休:按国家规定,男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工人编制的女教师可以年满55周岁、有工人技术职称的女教师年满50周岁应办理退休。
教师退休的时间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查个人档案上的年龄为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退休批文,并抄告县财政局、县教体局,次月执行退休工资及其他待遇。
(二)教师残废抚恤报批程序
教师死亡后,所在学校应在其死亡的次月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抚恤批复,并在批复下达之日起,一周内到县财政局办理工资变更手续。
(三)加强教师退休、死亡报批监督
1、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掌握的人事信息及时督促各学校办理到龄退休人员报批手续,并将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信息及时抄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2、教体局人事股应加强对死亡教师情况的收集,督促学校及时办理抚恤金手续,并将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抄告县财政局。
七、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一)教师违反制度责任
1、请假未办理手续或逾期未归者,以擅自离岗论处。
2、私自离岗请他人代课者,以擅自离岗论处。
3、未经批准到民办学校兼课,以擅自离岗论处。
4、请病假时,提供虚假证明的,假期以擅自离岗论处。
5、未按要求办理手续,到民办学校任教者,以擅自离岗论处。
6、未经教体局批准,私自到行政关系所在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任教,按擅自离岗论处。
7、未经批准脱产进修者,按擅自离岗论处。
8、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从离岗之日起停发工资,离岗之日起连续超过十五日或一年累计离岗超过三十日,即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处分;一年内两次擅自离岗(旷工)行为的,但没有达到上述界限的,当年考核一律确定不称职。
(二)校长违反制度责任
1、校长越权批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当年考核不称职。
2、教师擅自离岗,所在学校隐瞒不报,出现一例校长当年考核不称职,出现两例及以上给予校长撤职处分。
3、学校擅自批准或同意教师请人代课,出现一例校长当年考核不称职,出现两例及以上给予校长撤职处分。
4、教师死亡后,所在学校未按时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造成财供工资无法追回的,由财政部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扣回,按按损失额的20%给予校长经济处罚。
八、教师进修管理制度
1、不具备规定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应在3—4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校要支持教师通过函授等不脱产进行学历教育,妥善安排好面授期间的课程。
2、教师脱产进修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报教体局批准。经教体局批准参加脱产进修的教师一律自费。脱产学习进修,由教体局严格控制人数,鼓励教师在职自修。公派进修,按规定办理。
3、经教体局批准脱产读研的教师,需与教体局签订协议,读研教师自行缴纳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费,在学习期间,其工资卡和生活性津贴补贴部分暂由教体局保管,教师津贴中的工作性补贴部分不能享受,学习期满返回原单位工作后,其工资卡和生活性津贴补贴部分交还本人。
九、本暂行规定如与原局发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本暂行规定为准。
十、本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归县教育体育局。
2013年7月1日
主题词:人事 教师管理 暂行规定 通知
共印80份
教师队伍方面有关说明篇五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我县教育教学会议精神,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的不断发展,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强化目标意识,体现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下列奖惩管理制度。
一、德育工作(100分)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管理制度《教师队伍管理制度》。
二、教师能力(100分)
1.熟练掌握实验教学全过程,示范操作准确、规范
2.实验目的明确,实验原理、操作方法讲解清楚
3.注重能力训练,培养学生独立操作和分析实验结果的能力
4.对学生指导认真,要求严格,保证学时
5.发现问题,耐心指导,及时解决
6.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且质量好
7.对实验报告批阅认真、规范
8.能虚心听取学生的意见,改进实验教学方法
9.能结合教学需要补充本学科实验研究的新方法、新进展、新成果
10.有启迪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11、有胜任所教学科的能力,积极探索新课改的方法,教学效果明显。
12、能正确使用局域网,教学有课件。
三、考勤和签到
为了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教师的请假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请假分公假、病假、事假及按规定的休假。请假原则; 无论何种假,都要有正当理由有假条,实事求是,事先请假,紧急情况事后补假。一般不准他人代为请假。无特殊情况,凡先斩后奏,事后请假者,一律按旷工计算。旷工一日扣10分。
请假手续(1)一天之内由主管副校长批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2)副校长、正副主任向校长请假;校长向学区请假。两天以上向学区校长请假。各种请假规定;
(3)事假(4)迟到,(5)早退(累计
6)月累计事假二天以内(含二天),不罚分不罚金。
(7)月累计事假三天以上,每天扣一分
8)每天不签到一次扣0.5分。
(9)迟到一次扣2分。
四、教学常规(500分)
(一)、教案、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