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时刻,让人难以忘怀。总结要客观真实,不应该掩饰问题,也不能吹嘘自己的成绩。在下面这些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不同题材和领域的总结写作范例。
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篇一
(2012年.月.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向在百忙之中来我公司参加两项目职业卫生评审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公司发展的省、市政府卫生部门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下面,我把公司两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在职业卫生方面采取的措施向各位汇报一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是一个以氯碱为基础,苯胺等项目为配套的精细化工企业,主要装置为….万吨离子膜烧碱、……苯胺装置、自配……热电,主要产品有烧碱、液氯、盐酸、苯胺等系列品种。
离子膜烧碱项目始建于…..年,项目总投资…..万元,是以原盐为主要原料,通过对食盐水的电解,再经氯气处理、氢气处理、盐酸合成、氯气液化、液碱蒸发等工段制取烧碱、液氯、盐酸等产品。离子膜烧碱项目主要设备离子膜烧碱电解槽等全部从国外引进,具备能耗低、污染少、劳动强度小等优势。离子膜法制碱能直接生产出高纯度的烧碱和高纯度氯气,彻底消除了水银法、隔膜法在氯碱生产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
苯胺项目采用的是国际先进的流化床汽相加氢、环形消化加釜式消化法技术工艺,主要利用离子膜烧碱法制氯碱的副产品氢气,提高氢气的综合利用,实现循环发展。
二、两项目职业卫生采取的相关措施。
1等部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卫生的日常工作,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部门间的协调管理,形成了权责明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上下协同良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机制。
2、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卫生健康知识的掌握和安全技能的运用,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在这方面,我公司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职工入厂填写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新职工的入厂教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能够掌握基本的职业卫生健康知识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技能,重点侧重教授现场劳保用品的佩戴,包括防毒口罩、滤毒罐、防化服、空气呼吸器等。二是定期对在职员工的安全再教育,不断巩固和提高职工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时的自救应急能力。另外公司积极参加政府相关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并有….人取得职业健康培训证书。
3、公司依照职业卫生相关法律,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先后投入..余万元购买了…套空气呼吸器、…套全封闭防化服、防毒面具、防护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并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包括专向资金、采购、验收、储存、发放、更换、报废),每月对各工段劳保进行发放并形成记录,并坚持每月对现场从业人员抽查劳保用品的穿戴熟练程度,形成记录(附照片),对现场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更换,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对不熟练者进行现场教育培训,对形成的各种记录表格进行汇总、建档。
4、根据国家有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时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包括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工卫生监护管理制度等共计14个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职工的健康权益。
2卫生的意识。现场设有安全周知卡及安全警示标识,向职工传达本岗位所涉及的危害因素的相关信息,提高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6、安全设备设施包括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定期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关的检测记录。
7、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完善事故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应急保障各项措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回顾做两项目评审的前期准备工作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这是一项规范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量大,所需经费高,要求高,任务重,我们的做法是:全面发动,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学好规范,明确任务,全程控制。尽管我们尽了很大努力,市卫生局政策也给了很大支持,但是由于我们专业水平不高,一定有许多待改进和提高的地方,我们将边干边学,加深理解,不断完善。
我们坚信,有专家的指导,有卫生局领导的支持,通过全体职工的努力我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将会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最后,祝各位领导、专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
2012年.月.日。
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篇二
目录。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工区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公司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制。
四、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成立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防治小组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4、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的要求。5、落实“三同时”的原则,公司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6、参加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设立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内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根据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加强和监督劳动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5、监督执行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害岗位津贴补助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及时整改。
1、编制井下生产规程、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及时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
1、协助领导小组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职业卫生制度与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对上岗前职工和在岗期间的职工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3、依法组织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本人。
5、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人的权益。
6、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设置警示和警示说明。
8、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9、负责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记、存档、申报等工作。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和条件,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工作岗和工作内容的,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按规定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组织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职工。
6、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项目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订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符合本公司实际。
5、职业危害申报后及时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分局索要回执单。6、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7、公司申报后,因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分局申报机构申报。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培训时必须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并得到矿领导批准后实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加强我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二、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各专业部门负责各专业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各专业部门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四、采购中心必须购置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原理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五、各专业部门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六、安检员、各生产单位带班人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七、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应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项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八、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账,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九、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及施工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十、每年组织一次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十一、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十二、凡是违背本规定,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冬季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发防寒服装。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职业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
2、职业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职业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定期发放.
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三、职业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防护用品。
(2)特种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职业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职业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职业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职业防护用品经费。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设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经资质认证合格的机构培训后,持证上岗。3、监测仪器定期维修、检修、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4、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地点、有人员作业地点都应纳入监测范围。
定1次;
(5)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9、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0、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及时处理。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档一卡制。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4、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1、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2、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3、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4、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单位不得安排末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作业。
5、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6、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员。发现职业禁忌或有所从事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疗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疗观察。
7、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单位对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其与订立的劳动合同。
8、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员工,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9、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员工。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诊断或医疗观察。
10、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单位承担。
11、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时可根据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1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
13、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员工本人。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医疗等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监站必须向公司安监部汇报。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站,并在24小时内到安监站登记。超过期限的按照故意迟报、瞒报处理。
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排率100%;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控制中心等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切实搞好煤矿尘、毒、噪声等治理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煤矿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额使用管理。
4、认真做好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日常监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2年查体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查体一次,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6、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使职工充分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督促职工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火用品,加强自身保护,从而提高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1、凡从事采掘作业的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查体,无职业禁忌症。2、从事采掘工作的人员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3、从事采掘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工作。4、进入采掘作业场所前确认瓦斯、粉尘、通风等职业危害因素值在正常范围内,方可进入。5、湿式作业;采掘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6、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后洒水灭尘。
7、采掘工作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放炮时产生的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8、采掘过种中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1、通防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后,持证上岗。2、通防人员需在掌握通风的有关知识。
3、选择好下井测风路线,通风人员明确任务:测风、测温度、气体浓度;准备好下井仪器。
4、测风操作时要遵循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一般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
2)掘进工作面的测定,根据掘进工作面风量,具体内容具体确定,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4)测风周期不应大于10天。
5、采掘面测量温度的地点为:距掘进工作面壁2米处,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采煤壁15米处;机电硐室测量温度的地点在回风口处。
6、瓦斯和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测量按其规程操作。
7、将所测量的风速、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记入测风手册。8、将所测量的风速、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牍板上。
9、填写报表,存档。
噪音和震动防治操作规程。
1、加强设备日检和巡回检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2、加强维护人员的责任心,维护人员必须加强学习。3、严格按照设备规定对其进行维护和保养。
4、对不能正常运行的配件应及时维修和更换,并定期加注润滑脂。5、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和部件必须加装消音器和消音罩等。6、对各种中产生震动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防震动底座和减震装置。7、对噪声和震动较大的设备应采取人机分离同时缩短工作时间以降低其危害。
8、操作噪声和震动较大的设备的人员必须佩带防噪声和震动的个体防护用品。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当经资质认证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监测。
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五、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检测、评价报告交煤矿企业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向作业人员公布检测、评价结果,并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要采取有力。
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篇三
一、主管公司职业卫生的安全科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接触水平等情况,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有计划地到法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二、组织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员工(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人员)、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员工名单由人事部提供。
三、
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公司安全科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对体检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及时告知员工本人,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
六、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主管职业卫生的安全部门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七、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的安全科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九、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个人。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十、对各部门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2年由公司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安全科要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
十一、各部门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十二、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十三、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十四、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由公司依法规规定执行。
十五、对本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情况档案,同时对各部门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监督检查,查出的不符合项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十六、本规定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十。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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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篇四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危害已成为国内最主要的问题之一,职业卫生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健康素质和劳动力能否持续发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不仅仅是对职工身体健康的保护,更重要的是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对职工利益的保护。
职业健康监护是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职业性健康监护工作,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分几个方面谈谈对职业性健康监护的认识。
职业性健康监护是指对劳动者健康状况进行系统的检查分析,1980年在国际会议上,职业医学专家提出职业健康监护的概念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医学-生理学检查,以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职业病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将职业健康监护的定义为: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对劳动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和连续的、动态的医学观察,记录职业接触史及健康变化,及时发现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损害,评价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
二、职业性健康监护的目的职业性健康监护的目的,不仅仅是鉴定疾病和发现病人,更重要的目的是在于预防和防止疾病的发生。职业性健康监护的目的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发现职业危害易感人群,观察职业人群的健康情况,监视职业病及与工作有关疾病的发展趋势,维护职业人群的健康。
(二)早期发现健康损害,掌握健康损害的程度,评价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病机率。
(三)发现职业禁忌症及时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对职业病人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四)鉴定新的职业危害、危害因素和危害人群,进行目标干预。
职业健康监护是由卫生行政人员、企业卫生人员、工程防护人员及经过职业性健康监护专业培训过的执业医师等多方面参加的系统性项目。职业健康监护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
通过系统地定期职业性健康监护,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群健康检查资料,从而连续地监视职业病的发病情况和发展趋势,为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群的健康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为政府职能部门制定职业病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科学数据。
1.职业性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体检。
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1.上岗前健康体检:对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时进行健康检查,目的是发现职业禁忌症,掌握上岗前最初的健康状况,获得基础数据。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2.定期健康检查:对从事接触有害因素作业的人员,按确定的时间间隔进行的常规体检,目的在于早期发现健康损害或职业性疾病的可疑征象,检出高危人群,予以重点保护。用人单位应组织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症或与从事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3.离岗前健康体检:对准备调离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劳动者,选定重点项目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评定劳动者的健康状况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或患有职业病,以明确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
4.应急健康检查: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增加了此项检查,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目的及规范。
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是是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记录,是区分健康损害是否为职业性因素危害的重要依据;是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效果的依据,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或作业的种类,对上岗前及再岗期间的体检项目、体检周期以及职业禁忌症都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应按照此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应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是根据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对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所造成的健康影响做出综合评价,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患者,以利及时得到合理防护或得到早期调离、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职业性健康监护评价关系到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状况和劳动者健康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的综合评价,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以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为基础,在评价过程中应遵循法律严肃性,科学严谨性和客观公正性原则。
一级预防:病因预防,为源头预防,采取工程控制技术,减少人与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
二级预防:临床前期预防,对疾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职业健康监护即为二级预防的范围。
三级预防:临床预防,即对已患病者,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防止病情恶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关于用人单位以及医疗卫生检查机构的法律责任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如32条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33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72、73条规定,对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及开具虚假证明等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1)职业性健康检查不仅检查健康损害,而且更重要的是查明产生这种损害的直接原因是否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引起的。
(2)两种体检所针对的体检人群不同。普通体检针对该单位的所有员工,而职业性健康检查针对的是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而这些人群更容易受到健康损害。
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篇五
近年来,我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强化推进无尘化管理为切入点,不断强化职业卫生管理,有效减轻了职业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建矿20多年来,未发生一例职业病。
一、理顺管理体系,强化责任管理。为确保职业卫生工作健康开展,矿专门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以分管矿长为副组长的职业卫生领导机构,配备了管理、技术等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矿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健全完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形成了分级负责,责任明确,相互协调配合综合防尘组织体系,保证了我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职工卫生制度。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内容具体详细、便于实际操作”的要求,修编了《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明确部门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形成符合生产现场实际的职业危害防治体系。
2、制定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制度。明确经费来源,金额,落实明确项目、进度、责任人、资金保障等内容,满足职业防治工作需要。
3、建立职业病查体制度,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上岗前,组织进行全面查体,摸清上岗人员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是否有职业禁忌症、危及他人的疾患。根据要求、按计划组织工人进行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4、建立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在省煤炭局组织的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中一并进行,其他职工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在上岗前几在岗期间安全培训中一并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防治措施和职业危害典型案例分析。初训时间不少于6个学时,包装培训质量。
5、建立职业卫生告知、报告制度。一是在与员工订立或变更合同时,对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待遇,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无隐瞒或欺骗。二是设置专门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危害种类、后果、预防、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便于职工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完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实施科学防治,全过程做好职业卫生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综合防尘措施。推广应用低噪音设备,减小噪音危害。加强通风,改善矿井气候条件。强化矿井粉尘日常管理,做好经常性现场监测和送检。
1、加大投入,提高监测能力。规范完善粉尘监测室,配齐配足粉尘监测工和粉尘测定仪器,配备两名测尘工。
2、加强矿井粉尘监测、送检工作。按照规定每半月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规定场所进行一次全尘浓度测定,每月测定一次呼吸性粉尘,并及时称重、分析、化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游离二氧化硅和粉尘分散度采用送检;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采样送检测定。样品采集和送检全部按要求进行,并按化验结果出具相应测定报表和化验报告,根据测定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尘达标。
3、委托山东煤矿粉尘监测中心进行了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服务,对井下各岗位对职业危害因素如粉尘、噪音、瓦斯等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反馈监测结果,对超标点进行整改。
(五)狠抓隐患治理,切实从根本上消除职业危害。坚持依法管理,狠抓个体防护。根据煤矿实际,按照行业标准规定,向井下作业人员及地面从事职业卫生危害因素作业人员配发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告知作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教育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并充分利用班前会等教育形式对员工井下职业危害防护教育,井下现场由各级管理人员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使用及使用不正常的当面给予纠正,并按三违处理,从而全面提升职业卫生防治水平。
六、矿井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档案,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总之,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离上级标准及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落实各项规定要求,狠抓落实,努力把职业卫生防治工作推上新台阶,保证员工身心健康,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们:
大家好!
今天,您们不辞辛苦,不顾旅途劳顿,从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光临我厂指导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全厂职工,对各位领导和专家们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
我厂是集天然气采输、净化及建材、化工为一体的股份制企业——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产品为净化天然气、硫磺、工业和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全厂占地150余亩,职工252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7人。我厂现有原生天然气脱硫及硫磺回收装置三套,日处理原生天然气能力共达150万m,年产1.8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装置一座。
近年来,我厂始终按照总公司“抓住能源主业,推进化工行业,实现多元产业,壮大鼎发实业”的发展思路,瞄准建设硫化工基地这一发展目标,加快塑造以人为本,塑造本质安全企业的典范,着力打造安全标准化管理。在赶超发展、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征途上创造了一定的业绩。我厂先后获得市级“文明单位”、“无泄漏工厂”、“青年文明号”、“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称号,年年荣获县“纳税大户”称号。
在抓安全、保生产、增效益的同时,我厂始终把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作为立企之本和发展之基,从多方位全面打造作业环境,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我就我厂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的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我厂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安监局关于职业健康会议精神,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和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以各科室长为成员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健康科于安保科。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业健康科直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立足企业实际,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了职业危害防控体系和各项职业健康管理考核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能,层层落实,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2作实施细则》,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对照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完善了《职业危害工作奖惩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等十四项措施制度,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特别是每月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工作分析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制定防治措施,及时进行治理,并通过日通报、月考核,对防毒防尘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反之则严格处罚,有力推进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给员工创建一个良好的现场作业环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从源头上加以杜绝防范。我厂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净化装置采用了国际上最先进的萨非诺脱硫和克劳斯硫磺回收工艺。焦亚硫酸钠装置采用吸收法生产,并设有尾气治理工序。近年来,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工艺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从源头加以彻底根治。
二是设置了职业危害性警示告知。其中设置了职业危害公告栏和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栏各1块,各类警示标识29块,高毒物品告知卡11块。在公告栏里告知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方针及目标;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高毒物品告知卡里告知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应急处理指令标识、理化特性、救援电话、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三是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保养。首先,厂职业健康科完善了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制度,同时,规定各类防护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和使用,并建立运行记录台帐。
四是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我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重庆渝中朕尔职业医学研究院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根据我厂现有的职业危害因素h2s、so硫酸镉、焦亚硫酸钠粉尘、焊烟、噪音、高温等检测结果,查找作业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确保作业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与高毒物质等)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
五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职业危害治理。每半月对焦亚硫酸钠包装岗位扬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由安保科每月对全厂范围内的特殊区域和要害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员工职业健康;由厂领导牵头,每月进行一次全厂性的职业危害专项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五落实”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我厂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培训,深入持久地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不断提高员工职业健康知识水平。
一是利用宣传橱窗、标语横幅等宣传阵地,对职业危害知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二是坚持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全员进行职业健康知识考试,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并通过对我厂存在的职业危害现状进行剖析,让员工全面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
三是注重新员工上岗前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准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新员工上岗前要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使员工能正确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识别警示标识,维护防尘防毒设施。
四是建立了员工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掌握全体员工职业健康知识结构,有重点的加强培训。
按照有关规定,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定期配备了具有la标志的防尘口罩、防毒面具、安全鞋、安全帽、工作服、各类听力防护用品、化学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眼罩、焊接面罩等,切实保障了员工对防尘防毒的有效防治。并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由供应科建立健全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册,按时对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及个人防护用具,并建立健全有关的台账及防护用品的保管制度,由安保科对员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员工上班管理,对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防护用品的人员,一律禁止上班。
为了实施“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战略,促进职业健康稳步向前推进,我厂在改善作业环境、增强人员防护、维护全员健康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从去年至今,累计投入80余万元,并做到专款专用。在职业健康体检方面,我们建立了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及危害状况,并委托垫江县人民医院对我厂接触有毒有害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受检率达100%,确保职业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有效预防了职业病的发生,截至目前,未出现一例职业病患者。在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等方面,我们不惜重金,选购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用于个体防护和环境改善,极大的促进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良性发展,确保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我厂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乘职业健康改革的东风,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办企理念,严格按照县安监发21号文件的精神、《职业病防治法》和《重庆市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每年聘请资深的职业健康专家来厂讲课,提高全员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持续改善工作环境。
三、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与救援管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全力打造环境一流的职业健康示范企业。
总之,开展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的创建工作,对于提升我厂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今后,我们在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狠抓管理创新,完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厂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打造职业健康一流示范企业,引领企业职业健康蓬勃发展。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恳请各位领导和专家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篇七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坚持“安全整体提。
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7)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安拆工程。
(8)起重吊装工程。
(9)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大型设备安装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4.根据对全国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五种事故,近几年来已占到事故总数的80%~90%以上,应重点加以防范。
三、安全事故的主要诱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身体缺陷、错误行为、违纪违章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设备、装置的缺陷,作业场所缺陷,物质与环境的危险源等。
3.环境的不利因素: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沟渠纵横、交通阻塞、材料工器具乱堆、乱放,机械无防护装置、电器无漏电保护、粉尘飞扬、噪声刺耳等使劳动者生理、心理难以承受,则必然诱发安全事故。
4.管理上的缺陷:对物的管理失误,包括技术、设计、结构上有缺陷、作业现场环境有缺陷、防护用品有缺陷等;对人的管理失误,包括教育、培训、指示和对作业人员的安排等方面的缺陷;管理工作的失误,包括对作业程序、操作规程、工艺过程的管理失误以及对采购、安全监控、事故防范措施的管理失误。
安全事故防范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三)安全检查。
(四)作业标准化。
(五)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六)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七)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安全检查是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比较有效和直接的方法之一,是主动性的安全防范。
1.安全检查要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具体确定检查的项目和检查的标准。
(1)查安全思想主要是检查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全体员工(包括分包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2)查安全责任主要是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分解与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是否已落实到了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并得到了确认。
(3)查安全制度主要是检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查安全措施主要是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计划及各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及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方案的内容是否全面、措施是否具体并有针对性,现场的实施运行是否与方案规定的内容相符。
(5)查安全防护主要是检查现场临边、洞口等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有无安全隐患。
(6)查设备设施主要是检查现场投入使用的设备设施的购置、租赁、安装、验收、使用、过程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有无安全隐患。
(7)查教育培训主要是检查现场教育培训岗位、教育培训人员、教育培训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有针对性;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到位;教育培训档案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8)查操作行为主要是检查现场施工作业过程中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
(9)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主要是检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购置、产品质量、配备数量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安全与职业卫生的要求。
(10)查伤亡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现场是否发生伤亡事故,对发生的伤亡事故是否已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是否已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是否已得到落实并取得实效。
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一般可分为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开工、复工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等。
2.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检查的目的、内容而定,因此参加检查的组成人员也就不完全相同。
(1)定期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定期分级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属全面性和考核性的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至少每旬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亲自组织。
(2)经常性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施工应经常开展预防性的安全检查工作,以便于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施工现场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方式主要有:
1)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每天例行开展的安全巡视、巡查。
2)现场项目经理、责任工程师及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的安全检查。
3)作业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进行的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是针对气候特点(如:暑季、雨季、风季、冬季等)可能给安全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或带来的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
(4)节假日安全检查。在节假日、特别是重大或传统节假el(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前后和节日期间,为防止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思想麻痹、纪律松懈等进行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加班,更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5)开工、复工安全检查。针对工程项目开工、复工之前进行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现场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
(6)专业性安全检查。由有关专业人员对现场某项专业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系统性的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检查。这类检查专业性强,主要应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7)设备设施安全验收检查。针对现场塔吊等起重设备、外用施工电梯、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电气设备、脚手架、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等设备设施在安装、搭设过程中或完成后进行的安全验收、检查。
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在正确使用安全检查表的基础上,可以采用“问"、“看”、“量”、“测"、“运转试验”等方法进行。
1.“问”。主要是指通过询问、提问,对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进行的应知应会抽查,以便了解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看”。主要是指查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和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例如:查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安全防护情况;现场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配置情况等。
3.“量”。主要是指使用测量工具对施工现场的一些设施、装置进行实测实量。
4.“测”。主要是指使用专用仪器、仪表等监测器具对特定对象关键特性技术参数的测试。例如:使用漏电保护器测试仪对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漏电动作时间的测试;使用地阻仪对现场各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的测试;使用兆欧表对电机绝缘电阻的测试;使用经纬仪对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垂直度的测试等。
5.“运转试验”。主要是指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实际操作、试验,检验其运转的可靠性或安全限位装置的灵敏性。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条文共22项,18张检查评分表,168项安全检查内容,575项控制点。安全检查内容中包括保证项目(85项)和一般项目(83项)。保证项目为一票否决项目,在实施安全检查评分时,当一张检查表的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张检查评分表不得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综合评价依据,评价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10项,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综合评价依据。
2.《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10项内容。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6项内容为保证项目。
3.《“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使用和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情况的评价。检查项目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预留洞口坑井口防护、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7项内容。该检查评分表中没有设置保证项目。
基础工程安全隐患的防范。
基础工程施工容易发生坍塌、中毒、触电、机械伤害等类型生产安全事故,坍塌事故尤为突出。
一、基础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挖土机械作业无可靠的安全距离。
2.没有按规定放坡或设置可靠的支撑。
3.设计的考虑因素和安全可靠性不够。
4.土体出现渗水、开裂、剥落。
5.在底部进行掏挖。
6.沟槽内作业人员过多。
7.施工时地面上无专人巡视监护。
8.堆土离坑槽边过近、过高。
9.邻近的坑槽有影响土体稳定的施工作业。
10.基础施工离现有建筑物过近,其间土体不稳定。
11.防水施工无防火防毒措施。
12.人工挖孔桩施工前不进行有毒气体检测。
二、基坑发生坍塌以前的主要迹象。
1.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
2.支撑系统发出挤压等异常响声。
3.环梁或排桩、挡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
4.支护系统出现局部失稳。
5.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
6.相当数量的锚杆螺母松动,甚至有的槽钢松脱等。
三、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挖土机械作业安全。
2.边坡与基坑支护安全。
3.降水设施与临时用电安全。
4.防水施工时的防火、防毒安全。
5.人工挖孔桩施工的安全防范。
四、基坑(槽)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二)基坑(槽)开挖前的勘察内容。
(三)基坑(槽)土方开挖与回填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槽)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土方开挖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发生边坡塌方。
3.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要距坑边l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4.基坑(槽)开挖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放坡。施工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
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加固支撑或放坡,并密切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当采取不放坡开挖时,应设置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土质及基坑深度经计算确定。
5.采用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机事故。
6.在有支撑的基坑(槽)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应防止碰坏支撑。在坑槽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撑的强度,必要时应加强支撑。
7.在进行基坑(槽)和管沟回填土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所使用的打夯机等要检查电器线路,防止漏电、触电,停机时要切断电源。
8.在拆除护壁支撑时,应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换护壁支撑时,必须先安装新的,再拆除旧的。
(四)基坑工程的监测。
基坑工程的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的监测和周围环境的监测。
(五)基坑施工的安全应急措施。
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了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2.如果水泥土墙等重力式支护结构位移超过设计估计值时,应予以高度重视,同时做好位移监测,掌握发展趋势。如果位移持续发展,超过设计值较多时,则应采用水泥土墙背后卸载、加快垫层施工及加大垫层厚度和加设支撑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3.如果悬臂式支护结构位移超过设计值时,应采取加设支撑或锚杆、支护墙背卸土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如果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深层滑动时,应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也可以加厚垫层,以形成下部水平支撑。
4.如果支撑式支护结构发生墙背土体沉陷,应采取增设坑外回灌井、进行坑底加固、垫层随挖随浇、加厚垫层或采用配筋垫层、设置坑底支撑等方法及时进行处理。
5.对于轻微的流砂现象,在基坑开挖后可采用加快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方法“压住”流砂。对于较严重的流砂,应增加坑内降水措施进行处理。
6.如果发生管涌,可以在支护墙前再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与支护墙间进行注浆。
7.对临近建筑物沉降的控制一般可以采用回灌井、跟踪注浆等方法。对于沉降很大,而压密注浆又不能控制的建筑,如果基础是钢筋混凝土的,则可以考虑采用静力锚杆压桩的方法进行处理。
8.对于基坑周围管线保护的应急措施一般包括增设回灌井、打设封闭桩或管线架空等方法。
五、打(沉)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保施工安全。
六、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控制要点。
1.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施工。
2.桩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
3.每日开工前必须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成分和含量进行检测,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l0m时,应配置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4.孔口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通行应远离孔口。
5.挖孔桩各孔内用电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电压。
脚手架搭设安全隐患的防范。
脚手架搭设作业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架体倒塌等类型安全事故。
一、脚手架搭设作业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作业人员违章。
2.作业现场未设安全警戒区。
3.架体结构未经严格设计。
4.架体基础不实或承载力不够。
5.架体的构造尺寸过大。
6.架体连墙件设置过少,连墙点以上自由高度过大。
7.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与其他整体拉结杆件。
8.架体立杆垂直度、水平杆水平度不够。
9.架体节点构造和连接安装不符合规定要求。
10.悬挑式脚手架挑支件、撑拉件和挑支构造的制作或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11.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的提升构造和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
12.任意混用不同规格和材质的钢管扣件。
二、一般脚手架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一)一般脚手架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要求确定搭设(包括拆除)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内容主要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件设置位置、连接方法、拆除作业程序、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绘制施工详图及节点大样图。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相应的计算。
(二)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施工。
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进行。
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三)脚手架主节点杆件的设置。
1.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2.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杆长的0.4倍,且不应大于500mm。
(四)脚手架扫地杆的设置。
1.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2.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3.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4.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l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五)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
1.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2.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3.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六)脚手架拉结点的设置。
1.对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2.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3.50m以下(含50m)双排脚手架连墙件应按3步3跨进行布置,50m以上的脚手架连墙件应按2步3跨进行布置。
(七)一般脚手架搭设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架上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站稳把牢。
当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作业。
(八)一般脚手架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拆除作业应按与搭设相反的程序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每层连墙件的拆除,必须在其上全部可拆杆件均已拆除以后进行,严禁先松开连墙。
件,再拆除上部杆件。
3.凡已松开连接的杆件必须及时取出、放下,以免作业人员误扶、误靠。
4.分段拆除架体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拆下的杆件、扣件和脚手板应及时吊运至地面,禁止自架上向下抛掷。
6.当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拆除作业。
(九)脚手架的检查验收程序。
1.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施工、技术、安全、作业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技术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对脚手架进行分段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后。
(6)寒冷地区土层解冻后。
(7)停用超过1个月。
(十)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架体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有超载使用现象。
三、挑、吊、挂脚手架搭设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1.挑、吊、挂脚手架搭设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
2.挑梁、挑架等悬挑支承构架应采用机械吊装方式进行安装,挑梁、挑架与结构的附着必须固定牢固。
3.用杆件组装方式搭设挑架子构造时,上架人员必须具有安全作业的条件。
4.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装设整体性拉结杆件。
5.拆卸应严格按方案拟定的技术措施按顺序进行。
6.整体安装和拆除的脚手架,在安装和拆除之前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工作。
四、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作业要针对提升工艺和施工现场作业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要包括设计、施工、检查、维护和管理等全部内容。
2.安装、搭设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安装后经验收并进行荷载试验,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3.在进行提升和回降作业时,架上人员和材料的数量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并尽可能地减少。
4.升降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附着连接和提升设备的状态是否良好,发现异常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和采取措施解决。
5.升降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协调动作。
6.在安装、升降、拆除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时,应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护。
五、井架搭设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1.井架搭设作业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设计构造尺寸进行搭设。
2.架体的基础应按图纸施工,杆件组装前应认真检查地基和垫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在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2.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
3.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
4.混凝土浇筑方案使支撑架受力不均衡,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偏心荷载、冲击荷载或侧压力。
5.过早地拆除支撑和模板。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模板支撑系统设计。
2.模板支拆施工安全。
3.钢筋加工及绑扎、安装作业安全。
4.混凝土浇筑高处作业安全。
5.混凝土浇筑用电安全。
6.混凝土浇筑设备使用安全。
三、现浇混凝土工程的安全控制要点。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
1.现浇混凝土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的施工程序、作业条件。有关模板和支撑系统的设计计算、材料规格、接头方法、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要求等均应详细说明,并绘制施工详图。
(二)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撑系统的选材及安装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模板工程施工前的安全审查验证。
模板工程施工前,要对模板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验证,审查验证的项目主要包括:
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审核手续是否齐全。
2.模板设计图、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体系、连接件等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3.模板设计中有关安全措施是否齐全。
(四)保证模板安装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1.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操作平台,并按照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护。
2.施工人员上下通行必须借助马道、施工电梯或上人扶梯等设施,不允许攀登模板或其支撑架体上下,不允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又无安全防护栏杆的模板面上行走。
3.操作架子上、平台上不宜堆放模板,必须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放平稳,所堆放模板的重量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之内。
4.高处支模作业人员所用工具在不用时要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将工具、装配件等放在脚手架上,以免坠落伤人。
5.冬期施工,对于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上的冰雪应事先清除,避免人员滑倒摔伤。
6.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装置,沿海地区要考虑抗风和加固措施。
7.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8.在架空输电线路下方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9.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0.模板安装施工要注意防火。
(五)保证模板拆除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1.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承重的侧模板,包括梁、柱、墙的侧模板,只要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时,即可进行拆除。
(2)承重模板,包括梁、板等水平结构构件的底模,应在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强度达到规定要求时,方可进行拆除。
(3)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模板的拆除,侧模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其混凝土强度达到侧模拆除条件即可。进行预应力张拉,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值时进行,底模必须在预应力张拉完毕方能拆除。
(4)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结构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暂停拆模,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拆除。
(5)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混凝土结构,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的使用荷载。
(6)拆除芯模或预留孔的内模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不发生塌陷和裂缝时,方可进行拆除。
(六)混凝土浇筑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1.混凝土浇筑作业人员的作业区域内,应按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设置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2.混凝土浇筑所使用机械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漏电保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3.交叉作业应避免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上进行,否则应按规定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4.用井架运输混凝土时,小车不得伸出料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
5.用料斗进行混凝土吊运时,料斗的斗门在装料吊运前一定要关好卡牢,以防止吊运过程被挤开抛卸。
6.用混凝土输送泵泵送混凝土时,混凝土输送泵的管道应连接和支撑牢固,试送合格。
后才能正式输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7.有倾倒掉落危险的浇筑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吊装工程安全隐患的防范。
吊装工程容易发生起重伤害、高处坠落、高处落物伤人和触电等类型安全事故。
一、吊装工程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吊装设备的技术性能不能可靠地满足吊装要求,其负载能力没有足够的安全备量。
2.吊装设备与吊点布置不能完全确保吊装的安全要求。
3.缆风绳和地锚的设置不安全可靠。
4.牵拉就位和吊装措施不安全有效。
5.共同作业的多种设备在性能和动作配合上存在不够协调的问题。
6.施工组织、指挥和信息系统不完备,存在薄弱环节。
7.构件或设备的加固措施有缺陷。
8.吊装作业架子和设施不完备,不能为工人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
9.吊装作业场地狭窄,或有影响吊装作业安全的障碍物。
10.结构拼装质量存在缺陷。
二、吊装工程的安全控制要点。
(一)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二)预防起重伤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起重机的选型必须合理,行驶道路必须平坦坚实,不得停留在斜坡上工作。当起重机通过墙基或地梁时,应在墙基或地梁两侧铺垫道木或石子,以免起重机直接辗压在墙基或地梁上。
2.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即: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违章指挥不吊、吊物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起重机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吊物被埋在地下不吊、作业场所光线阴暗或视线不清不吊、斜拉吊物不吊、有棱角的吊物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吊。并禁止在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3.起重机应避免带载行走,如需作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于50cm,并将构件转至正前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的摆动。
4.双机抬吊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操作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密切配合。在整个抬吊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
5.绑扎构件的吊索需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可靠。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进行检查。
6.起重吊装作业应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吊点的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
7.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起重机司机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起重机司机应听从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拒绝执行。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降到地面。
9.应经常对起重机的吊钩吊环进行检查,吊钩吊环严禁补焊。当吊钩吊环表面有裂纹、严重磨损或危险断面有永久变形时,应予以更换。
(三)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2.雨天和雪天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3.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露天高处吊装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吊装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4.吊装作业登高用梯子必须牢固,梯脚底部应坚实,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5.吊装作业固定式直爬梯应使用金属材料制成,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平齐,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6.吊装作业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行时,思想应集中。在高处使用撬杠时,人要站稳。
7.安装有预留孔洞的楼板或屋面板时,应及时用木板把孔洞盖严,或及时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
8.进行屋架和梁类构件安装时,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操作平台,需在梁上行走时,应设置防护栏杆或绳索。
(四)预防高处落物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
2.现场人员应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禁止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行。
3.吊装作业应设置安全警戒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进人。
4.吊装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得向下抛掷。
5.在高处用气割或电焊切割物件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落伤人。
6.构件或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认真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证实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时,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五)预防触电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吊装工程施工方案中,必须有现场电气线路及设备位置平面布置图。
2.吊装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边线都要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
3.构件、设备运输时,构件、设备或车辆与高压线净距不得小于2m,与低压线净距不得小于1m,否则,应采取停电或其他保证安全的措施。
4.吊装作业使用的电焊机的电源线必须架高,手把线绝缘应良好,电焊线如与钢丝绳。
交叉时应有绝缘隔离措施。
5.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起重臂的其他类型起重机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施。
6.吊装作业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7.在雨天或潮湿地点作业的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高处作业安全隐患的防范。
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类型安全事故。
一、高处作业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作业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在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2.作业人员患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
3.违章酒后作业。
4.各种形式的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
5.各种类型的洞口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
6.攀登作业所使用的工具不牢固。
7.设备、管道安装、临空构筑物模板支设、钢筋绑扎、安装钢筋骨架、框架、过梁、雨篷、小平台混凝土浇筑等作业无操作架,操作架搭设不稳固,防护不严密。
8.构架式操作平台、预制钢平台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
9.不按安全程序组织施工,地上地下并进,多层多工种交叉作业。
10.安全设施无人监管,在施工中任意拆除、改变。
11.高处作业的作业面材料、工具乱堆乱放。
12.暑期施工无良好的防暑降温措施。
二、高处作业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1.临边作业安全。
2.洞口作业安全。
3.攀登与悬空作业安全。
4.操作平台作业安全。
5.交叉作业安全。
三、高处作业的安全控制要点。
(一)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栏杆、挡脚板、安全网应符合安全要求。
2.施工单位应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
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危险部位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设红灯示警。
4.高处作业人员不得攀爬脚手架或栏杆上下,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
5.高处作业上下应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6.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六级及六级以上强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二)临边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龙门架、井架、施工电梯或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框架结构建筑的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并封挂立网进行封闭。
3.临边外侧靠近街道时,除设防护栏杆、挡脚板、封挂立网外,立面还应采取荆笆等硬封闭措施,防止施工中落物伤人。
(三)洞口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各种楼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应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安全防护设施。
2.坑槽、桩孔的上口、柱形条形等基础的上口以及天窗等处,都要作为洞口采取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设施。
3.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楼梯段边应设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手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4.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的栅门外,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5.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物体打击事故。
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四)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攀登作业使用的梯子、高凳、脚手架和结构上的登高梯道等工具和设施,在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使用。
(五)操作平台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脚手板要铺满钉牢,台面面积不得超过10m2,高度不得超过5m,台面四周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平台移动时,人员必须下到地面,不得站在平台上随平台一起移动。
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周围安装安全防护栏杆。安装。
时不能与防护脚手架拉结在一起,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操作平台上要严格控制荷载,应在平台上标明操作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不允许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六)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使上部与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错开,使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能在上部落物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
2.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防止落物伤人。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时,不能过于靠近楼层边沿,应留出不小于l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能超过1m。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都应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四、防护栏杆的设置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当栏杆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3.当栏杆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4.当栏杆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带预埋铁的混凝土块,再通过预埋铁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5.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都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6.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五、洞口的防护设施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要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固定牢靠,防止挪动移位。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一层用扣件扣接钢管而形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格,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安全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按照预留洞口的作法进行。
安全防护。
6.位于车辆行驶通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固定式或工具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加盖或加以防护,并固定牢靠,防止挪动移位。
拆除工程安全隐患的防范。
拆除工程容易发生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爆炸等类型安全事故。
一、拆除工程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
1.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存在缺陷。
2.拆除工程施工时,场内电线和市政管线未予切断、迁移或加以保护。
3.拆除工程施工时,未设安全警戒区和派专人监护。
4.拆除施工中,在作业面上人员过度集中。
5.采用掏挖根部推倒方式拆除工程时,掏挖过深,人员未退出至安全距离以外。
6.采用人工掏挖、拽拉、站在被拆除物上猛砸等危险作业。
7.拆除施工所使用的机械其工作面不稳固。
8.被拆除物在未完全分离的情况下,采用机械强行进行吊拉。
9.在人口稠密和交通要道等地区采用火花起爆拆除建筑物。
10.爆破实施操作的程序、爆破部位的防护及爆破器材的储、运管理不到位。
二、拆除工程的安全控制要点。
(一)拆除工程施工准备。
1.拆除工程开工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工程特点、构造情况、工程量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拆除工程必须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拆除施工前,应做好影响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种管线的切断、迁移工作。当外侧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4.当拆除工程对周围相邻建筑安全可能产生影响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5.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进。
入施工区。当临街的被拆除建筑与交通通道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措施。
6.在拆除工程作业中,如发现不明物体,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工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等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来进行拆除。
2.拆除施工应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加以封闭。
3.建筑楼板上严禁多人聚集或集中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4.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5.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6.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在采取有效的塌落控制措施后,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进行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的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7.拆除原用于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及残留量,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8.拆除的垃圾严禁向下抛掷。
(三)机械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拆除施工时,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确保机械设备具备不发生塌陷、倾覆的工作面。作业中,机械的回转和行走动作不得同时进行。
2.拆除程序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进行加固,然后再进行分离拆除。
3.当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使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4.在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在吊运过程中,应采取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5.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随时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6.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作业人员所使用的机具(包括风镐、水钻、冲击钻等),严禁超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转。
(四)爆破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必须按级别经当地有关部门审核,做出安全评估和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爆破拆除单位必须持有所在地法定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承担相应等级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工程的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亦应持证上岗。
3.爆破拆除单位如需购买爆破器材,必须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到指定的供应点购买。
4.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向所在地法定部门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派专人押送。
5.爆破器材的临时保管地点,必须经当地法定部门批准,严禁同室保管与爆破器材无关的物品。
6.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建筑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墙体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7.爆破拆除建筑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防护。
(五)静力破碎安全技术措施。
1.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
2.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或停留。
3.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4.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破碎剂注入同步施工。
5.在进行静力破碎时,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待查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隐患的防范。
一、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防范。
二、触电伤害防范。
三、机具伤害的防范。
四、火灾的防范。
五、使用有毒物品的防范。
建筑机具的安全操作要点。
一、塔吊的安全控制要点。
1.塔吊在安装和拆卸之前必须针对其类型特点,说明书的技术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作业程序、人员的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
2.塔吊的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3.塔吊的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严格按照其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固定式塔吊的基础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其设计计算和施工详图应列入塔吊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之一。
4.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5.塔吊司机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6.塔吊的使用,应遵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施工电梯的安全控制要点。
1.施工电梯在安装和拆卸之前必须针对其类型特点,说明书的技术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的安全控制要点。
四、木工机具的安全控制要点。
1.木工机具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不得使用合用1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3.平刨的护手装置、传动防护罩、接零保护、漏电保护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拆除安全护手装置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进行操作。
4.圆盘锯的锯片防护罩、传动防护罩、挡网或棘爪、分料器、接零保护、漏电保护等装置必须齐全用效。锯片不得连续断齿2个,锯片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纹末端应冲止裂孔。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锯片离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五、钢筋机械的安全控制要点。
1.钢筋机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钢筋机械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机械的接零保护、漏电保护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3.钢筋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标志。
4.钢筋冷拉作业应有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卷扬机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
六、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控制要点。
七、电焊机的安全控制要点。
八、搅拌机的安全控制要点。
九、翻斗车的安全控制要点。
十、气瓶的安全控制要点。
十
一、潜水泵的安全控制要点。
十
二、打桩机械的安全控制要点。
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施工企业应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现场环境保护,做到和谐健康发展。
一、建筑工程施工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1.建筑工程施工应从噪声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置、潜在的油品化学品泄漏、潜在的火灾爆炸和能源浪费等方面着手进行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
2.建筑工程施工应根据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社区关注程度和法规限定等情况对识别出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或潜在重大影响的重要环境影响因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控制,减少有害的环境影响,降低工程建造成本,提高环保效益。
1.施工机械作业,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复作业,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作业等产生的噪声排放。
2.施工场地平整作业,土、灰、砂、石搬运及存放,混凝土搅拌作业等产生的粉尘排放。
3.现场渣土、商品混凝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原材料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遗洒。
4.现场油品、化学品库房、作业点产生的油品、化学品泄漏。
5.现场废弃的涂料桶、油桶、油手套、机械维修保养废液废渣等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排放。
6.城区施工现场夜间照明造成的光污染。
7.现场生活区、库房、作业点等处发生的火灾、爆炸。
8.现场食堂、厕所、搅拌站、洗车点等处产生的生活、生产污水排放。
9.现场钢材、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的消耗。
10.现场用水、用电等的消耗。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施工期间的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夜间施工的,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3.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4.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卫部门申报登记,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与所在地垃圾消纳中心签署环保协议,及时清运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应运送到专门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中心消纳。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6.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7.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8.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9.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报告申请批准外,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有关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控制。
10.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11.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12.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并设有标志。
施工现场的卫生与防疫。
施工企业应加强现场的卫生与防疫工作,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防止施工过程中各类疾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施工现场卫生与防疫的基本要求。
1.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各项工作。
4.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灭虫、消毒药物。
5.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施工现场生活区内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二、现场宿舍的管理。
1.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2.现场宿舍内应保证有充足的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三、现场食堂的管理。
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四、现场厕所的管理。
1.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五、现场淋浴间的管理。
六、现场文体活动室的管理。
七、现场食品卫生与防疫。
1.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购买和出售变质食品。
2.施工作业人员如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要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施工作业人员如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企业对外的“窗口”,直接关系到企业和城市的文明与形象。施工现场应当实现科学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有序施工。
一、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抓好项目文化建设。
2.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3.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
4.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围档、大门、标牌标准化、材料码放整齐化(按照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集中码放)、安全设施规范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工作生活秩序化。
2.建筑工程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洒、垃圾不乱弃,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
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控制要点。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制度牌。
2.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门卫室,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围挡要坚固、整洁、美观,并沿场地四周连续设置。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1.粉尘危害。<。
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篇八
(2012年11月1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们:
大家好!
今天,您们不辞辛苦,不顾旅途劳顿,从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光临我厂指导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全厂职工,对各位领导和专家们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
我厂是集天然气采输、净化及建材、化工为一体的股份制企业——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产品为净化天然气、硫磺、工业和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全厂占地150余亩,职工252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47人。我厂现有原生天然气脱硫及硫磺回收装置三套,日处理原生天然气能力共达150万m,年产1.8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装置一座。
13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称号,年年荣获县“纳税大户”称号。
在抓安全、保生产、增效益的同时,我厂始终把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作为立企之本和发展之基,从多方位全面打造作业环境,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我就我厂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的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组织保障到位,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创建工作我厂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安监局关于职业健康会议精神,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副厂长和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以各科室长为成员的职业健康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健康科于安保科。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业健康科直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立足企业实际,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了职业危害防控体系和各项职业健康管理考核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能,层层落实,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2作实施细则》,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职业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并对照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标准,完善了《职业危害工作奖惩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等十四项措施制度,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特别是每月组织召开职业健康工作。
总结。
分析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制定防治措施,及时进行治理,并通过日通报、月考核,对防毒防尘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反之则严格处罚,有力推进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现场管理到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为了给员工创建一个良好的现场作业环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从源头上加以杜绝防范。我厂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净化装置采用了国际上最先进的萨非诺脱硫和克劳斯硫磺回收工艺。焦亚硫酸钠装置采用吸收法生产,并设有尾气治理工序。近年来,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工艺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从源头加以彻底根治。
3针及目标;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高毒物品告知卡里告知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应急处理指令标识、理化特性、救援电话、职业卫生咨询电话。
三是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保养。首先,厂职业健康科完善了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制度,同时,规定各类防护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和使用,并建立运行记录台帐。
2、硫酸镉、焦亚硫酸钠粉尘、焊烟、噪音、高温等检测结果,查找作业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确保作业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与高毒物质等)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
五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职业危害治理。每半月对焦亚硫酸钠包装岗位扬尘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由安保科每月对全厂范围内的特殊区域和要害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员工职业健康;由厂领导牵头,每月进行一次全厂性的职业危害专项安全4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按“五落实”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四、宣传培训到位,提高全员职业健康业务素质我厂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培训,深入持久地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不断提高员工职业健康知识水平。
一是利用宣传橱窗、标语横幅等宣传阵地,对职业危害知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二是坚持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并全员进行职业健康知识考试,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并通过对我厂存在的职业危害现状进行剖析,让员工全面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
三是注重新员工上岗前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准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新员工上岗前要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使员工能正确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识别警示标识,维护防尘防毒设施。
四是建立了员工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掌握全体员工职业健康知识结构,有重点的加强培训。
五、个体防护到位,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按照有关规定,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定期配备了具有la标志的防尘口罩、防毒面具、安全鞋、安全帽、工作服、5各类听力防护用品、化学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眼罩、焊接面罩等,切实保障了员工对防尘防毒的有效防治。并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由供应科建立健全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册,按时对员工发放劳保用品及个人防护用具,并建立健全有关的台账及防护用品的保管制度,由安保科对员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员工上班管理,对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防护用品的人员,一律禁止上班。
六、资金保障到位,确保职业危害防治有力推进为了实施“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战略,促进职业健康稳步向前推进,我厂在改善作业环境、增强人员防护、维护全员健康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从去年至今,累计投入80余万元,并做到专款专用。在职业健康体检方面,我们建立了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管理制度,全面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及危害状况,并委托垫江县人民医院对我厂接触有毒有害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受检率达100%,确保职业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有效预防了职业病的发生,截至目前,未出现一例职业病患者。在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等方面,我们不惜重金,选购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用于个体防护和环境改善,极大的促进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良性发展,确保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6我厂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标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乘职业健康改革的东风,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办企理念,严格按照县安监发[2012]21号文件的精神、《职业病防治法》和《重庆市职业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二、每年聘请资深的职业健康专家来厂讲课,提高全员的职业健康知识水平;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持续改善工作环境。
三、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与救援管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全力打造环境一流的职业健康示范企业。
总之,开展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的创建工作,对于提升我厂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今后,我们在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狠抓管理创新,完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厂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打造职业健康一流示范企业,引领企业职业健康蓬勃发展。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恳请各位领导和专家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篇九
2011年以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和我公司有关规定,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工作,提高全员职业安全卫生意识,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控制和杜绝职业病发生,提高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把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员工职业的健康作为重点工作,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培训管理体系的建立、个体防护设施的配备、以及防尘措施等方面认真进行落实,职业病防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从业人员营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充分利用班前会、宣传栏、培训学习、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就职业病防治、预防、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二是加强了对各级管理人员、各类操作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今年共举办了**次涉及职业健康的`各类培训班,培训率达到**%以上,使员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病管理工作
工作做了详细规定,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有效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制度实现管理,使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更上一层楼。
2. 对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健康检查,受检**人,经登封市卫生防疫站检查疑似尘肺**人,**日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对这**人进一步诊断,确诊患有尘肺病**人,均按新工伤保险条例已落实到位。
3. 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15)规定,高标准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有需即发,并对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进行台帐式管理。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实施群众性安康工程,推进职工安全健康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强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大职业病监督力度,狠抓职业病防控,对公司基层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个人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纳入本单位考核。检查主要包括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落实情况和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通过检查,各区队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能够及时督促员工正确配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职业危害的发生,使员工生活在健康、清新的环境中。
5. 按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档案,详细记录职业病的防护、检查、复检、治疗等全部过程的各类资料,为公司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数据。对于不适合原工作岗位的员工进行合理调岗、安排内退休养并进行公示。
6. 实施分步走战略解决“五险一金”问题,公司与所有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参加“五险一金”。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员工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自我防护意识淡薄。二是对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有待加强。三是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地分析、研究和解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尽快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有计划地组织基层各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防治知识培训学习,强化职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注重提高劳动者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宣传教育。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投入,引进先进的职业健康防护技
术的设施,不断提升矿井职业健康危害防治水平。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尽管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努力为我公司职工创造良好的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塑造良好的**成员企业形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篇十
为了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今年预计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为12人,从事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作业的劳动者9人,其他粉尘作业人员3人。我厂在新的年度里认真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1.每年定期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体检前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接洽,并签定合同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负责。
3.每年对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做出计划,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建立职业监护档案,职业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即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或强度的检测情况;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对参加健康检查的结果进行归档登记,建立健康监护档案。随时掌握参检人员的身体状况。如果在体检后发现职业病及时上报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卫生行政部门。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规范个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
200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