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专项计划是为完成特定任务的计划,是某篇一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要针对本镇非煤矿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促进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严格安全准入。各镇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不规范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并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产过程的“三违”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各镇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操作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1.部署落实阶段。3月至4月底各镇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xx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到各非煤矿山企业。
2.整治阶段。5月至11月底各镇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并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
3.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各镇要对本镇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专项计划是为完成特定任务的计划,是某篇二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摸清我街道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留守人员动态信息,提高流动人口数据库质量,促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更好地落实,决定在我街道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并对留守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动态信息,完善流动人口数据库,提升区域间网络化协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落实,提高我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20xx年3月5日到20xx年5月31日。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流向分布,进一步采集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
2.更新、完善村(社区)流动人口卡册信息和留守人员(儿童、妇女、老人)登记册,做好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3.更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率、准确率。重点完善已婚育龄妇女配偶、子女等信息及流动期间已婚妇女妊娠、子女出生等动态信息,保持数据库信息的完整性和鲜活度。
4、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均等化服务项目,开展留守人员关怀关爱活动,确保流动人口享受更多社会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全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和留守人员信息采集(20xx年3月5日—4月5日)。以各村(社区)为单位,以出租屋、集贸市场、企业单位、沿街门店、饭馆、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流动人口集中居住、从业地为重点,逐门逐户摸清流动人口数量、分布、流向。认真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学历、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入(出)时间、返回时间等十三项基本信息。同步对流出人口家中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以及上学、就医、务工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掌握清留守人员的生活状况。以各村(社区)为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医院分娩登记、免疫接种登记、外地信息网络协查、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采集登记,并将采集的信息与公安、人设、教育、工商等相关部门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进行比对,查漏补缺,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2、完善卡册个案信息(20xx年4月6日—4月30日)。将清查到的实有流动人口个案信息与卡册信息逐人逐项比对,清查出卡册漏登、漏项、错项和地址未详到村 (社区)一级的人员,及时进行建档、纠错补录;清查出“已返回”或“已离开”人员,及时在卡册上结束流动。同时,结合清查,重新完善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管理登记册,坚持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卡册基础信息资料,提高卡册信息准确率。
3、录入流动人口、留守人员个案信息(20xx年5月1日-20日)。街道计生办将对系统中未建档、未登记个案,及时进行建档、登记录入;对清查出的漏项、错项和地址未祥到村(社区)一级人员,及时进行纠错补录;对流入(出)人口已离开(返回)本辖区的人员,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填写日期,结束流动。要完善提升新增的留守人员的逻辑关系,做到逻辑关系准确,信息录入完整。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是夯实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2.认真核查,提升质量。清查人员要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逐户逐人逐项清查流动人口信息,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3、注意逻辑,规范档案。要理清流出人员与留守人员的关系、流入人口与进城务工人口的区别,分类建立好流动人口“两卡两册”和留守人员管理登记册。4个社区要结合清理清查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快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力争把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专项计划是为完成特定任务的计划,是某篇三
为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透明度,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镇价费[20xx]62号镇财资[20xx]3号)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度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督查对象。凡20xx年度在范围内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均需接受物价分局督查。
2、督查时间及方法。督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收费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xx年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报物价分局。
(2)上门督查阶段为20xx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1、国家、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的落实情况。
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型城市建设有关收费减免政策、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3、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费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公布部门和驻区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实施收费,各类培训收费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者备案。
4、收费公示情况。是否按照市政府提出收费清单“三公开”(物价网站、部门网站、收费窗口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优惠政策,收费单位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投诉电话等是否齐全,并及时进行更新。
5、以往督查发现的收费问题、违规行为的自纠、整改情况。
6、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是否及时。
收费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一)20xx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报告1份并盖章。
(二)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相关账册及审计结论等。
(三)20xx年度收费的票据。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计划是为完成特定任务的计划,是某篇四
根据xx事业部和设备保障部《关于开展“跑冒滴漏”活动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xx全员节能降耗意识,深入落实技能降耗措施,杜绝设备设施的跑冒滴漏现象,减少非正常停机的发生,为广大员工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按照事业部要求,在xx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跑冒滴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群防群治,节能降耗
以治理跑冒滴漏为手段,转变广大员工四项观念,基本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为广大职工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树立工厂清新、整洁、文明的崭新形象。
1。宣贯准备阶段(10月13日—10月19日)
(1)成立xx活动小组,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2)积极宣传、广泛发动:通过现场管理看板、大屏幕电视、oa等形式进行宣传,并制作活动横幅
(3)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以工厂内班组区域划分区域,班组长为区域责任人,各岗位操作者为本岗位责任人。
2。自查自制阶段(10月20日—11月2日)
各班组首先按岗位对生产现场内所有设备“跑冒滴漏”现象进
行排查,汇总上报班组内设备跑冒滴漏情况,做好“跑冒滴漏”巡检维修记录,并填写?“跑冒滴漏”排查治理情况表 ,每周上报工厂设备管理员,再由设备管理员汇总整理上报设备保障部。
3。集中整治阶段(11月3日—12月7日)
对存在的的漏点,工厂制定治理计划,并配合设备部按计划进行治理;由于设备设施缺陷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消除的,报设备部延期整改,配合设备部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完成整改。
4。验收阶段(12月8日—12月31日)
“跑冒滴漏“工作小组对治理成果进行检查,通报治理成果,并对问题点进行进一步治理,以迎接事业部验收。
1、各班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意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为主导,结合班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
2、活动结束后,各班组要认真做好总结和分析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开展“跑冒滴漏”专项治理工作,长期固化活动成果,建立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3、活动期间,工厂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班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此次活动期间工作不扎实的工段,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五、 考核办法
1、各班组对出现跑冒滴漏的设备设施熟视无睹或未及时上报的,对班组长罚款每项50元,责任人每项30元。
2、专项活动结束后,工厂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跑冒滴漏问题及时报修,及时整改,不积极整改的,对班组长罚款每项50元,责任人每项30元。
专项计划是为完成特定任务的计划,是某篇五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在省建设厅和市建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如在防高坠方面,加大了施工现场钢管脚手架的推广使用,架体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在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方面,基本做到了各种证件齐全、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施工用电方面,基本淘汰了木质电箱,做到了“三相五线”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专项治理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今年我市建筑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现根据省建设厅《二○○四年度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控制和杜绝多发性伤害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和突出问题,加强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努力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实现安全生产。
20xx年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除继续开展对施工围墙、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外,还将开展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和市政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重点为:
一是塔吊、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实行“一机一档”;
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拆模前,其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
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各类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继续推广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定型化、工具化,扩大钢管脚手架专业搭设的覆盖面;
四是加大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临时用房的安全管理,工具式定型化的活动房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措施方案;
五是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管,要把市政工程纳入安全报监和监理的范畴,市政土方和管线敷设工程一定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方可施工。
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要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报监相结合,将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责任人落实等作为安全报监审查的一项重点内容;
三是要与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相结合,将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的,一律不得申报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
四是要与事故管理工作相结合,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特别是未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计划是为完成特定任务的计划,是某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二零零八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工程管理单位,河道采砂企业(个体户),水利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水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影响水利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机制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利事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全镇在建水利工程,各类病险水库,各类堤防和水域范围内所有河道采砂经营企业(个体户)。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7、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8、各村(居)防汛安全责任制、渡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
9、对病险部位巡视检查情况;堤身、堤基的质量安全及堤防维修养护情况;堤身及禁脚范围内生物危害情况;堤岸的稳定和崩岸情况。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二零零八年4月15日至12月30日,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日至8月1日):根据统一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进行调查摸底。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施重点整治,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30日):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安委会,并迎接各级督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镇政府成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伦建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明确责任部门的同时,也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要着重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通过宣传教育、现场检查、总结交流等方式,全面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治理资金、责任人、措施、时限和监控措施。
(三)完善制度,务求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涉及面广、关联性强、任务艰巨,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搞好舆论的监督。
专项计划是为完成特定任务的计划,是某篇七
4月19日上午,省招办发布了20xx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和去年相比,重大变化是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的录取办法更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全国招生计划6.3万名,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56个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已参加20xx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xx年增加10%以上。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在陕招生的高校专项计划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申请及测试情况决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为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报考学生均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已参加20xx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贫困县(区)招委会负责。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5月10日前结束。6月15日前,各有关市(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完毕,并将审核结果与高考报名系统中考生有关报名信息进行比对,需要矫正的应及时与相关考生联系。在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省招办进行信息变更。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资格。
国家专项计划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单设本科b段开始之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国家专项计划之后,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4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之前,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投档时不模拟,直接按院校招生计划11进行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在陕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月底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在自主招生类b段填报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