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谣言舆情分析报告篇一
经过与县森林公安局、镇深入林区开展的排查摸底,镇村确实存在盗伐集体商品林、滥伐个人所有的自留山、责任山林的现象确实存在。20xx年至今镇、镇共受理并办结林业行政案件90件、罚款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万元、没收木材60立方米,办理刑事案件2件、治安案件1件。其中20xx年截止目前已查处镇村林业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1件、口头警告1人。
一是由乡镇村组负责管理的集体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护人员形同虚设且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的思想,导致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管理失控。
二是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已分山到户,原八十年代栽植的商品林已到轮伐期,加之我对木材采伐利用控制较严,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村民变相出售或滥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林木现象十分严重。
三是市场对木材的需求量增大,成都地区木材可以自由买卖,木材价格高加之漩映地区临界都江堰市,交通便利,特别是地震后村村通水泥路,部分林区也修通了水泥路,这在给农户带来快捷交通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偷运木材提供了便利。
四是在该地区,一些微型面包车主受利益驱使,偷拉盗运十分猖獗,部分面包车主甚至结成团伙作案,采取盯梢、跟踪等方式掌握森林公安、巡山护林人员行踪,逃避打击,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蓄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县环林局与县森林公安局对该地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活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通讯手段现代化,违法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有效打击难度大。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林业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低,林业行政执法的威慑作用不强。
一是开展全面的清理工作。通过到重点林区现场查验登记造册,落实权属所有人;通过走访群众,了解盗伐滥伐情况。
二是县环林局、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路巡路检工作,从运输环节堵截非法运输。
(一)加强森林管护和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国有林森林管护人员,在对国有林进行管理的同时,协助镇、村两级做好集体林地的管理工作。二是村集体管护人员应充分掌握其管护环境,做好管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护林员汇报巡山管护情况,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同时,将护林员工资与监管工作挂勾,纳入考核后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工资。三是各乡镇和村组要在村民大会(或户主大会)上宣传《森林法》、《省集体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二)整合力量集中整治。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安排,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形成合力,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着重对林区的乱砍滥伐、偷拉盗运、乱垦、乱占林地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三)严格村民自用材指标控制。严管2015年村民自用材指标,对存在偷拉盗运的村组整改到位后,才进行审批;加强采伐监督检查,严格按采前设计定点定株、采中随时检查、采后现场检尺的原则,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打击力度。
(四)做好相关政策争取。积极争取在建立木材交易市场,继续争取州林业局同意使用商品林采伐指标,有序推进该区域商品林采伐和换代更新。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向省林业厅协调将部分区域商品林调整为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谣言舆情分析报告篇二
有些案件需要作补充调查,这里要把补充调查的情况写明。
2、核实证据情况
有些证据需要进一步核实,甚至是到案发现场去核实验证,这里要把核实验证的具体情况写明。
3、信访舆情情况
有些案件在审理期间存在着信访及舆情情况,在这里需要把相关情况写明。
4、定罪量刑依据
在报告中写明定罪量刑依据有助于提示审查相关定罪量刑情节,尤其是对于不常见罪名更为重要。此外,对于案件定性存在争议的,需要在此说明定性的具体理由,必要的还需要附上案例检索报告。
5、扣押物品处理意见
有些案件公安机关在侦查的时候会扣押被告人手机、银行卡等物品,内容较多,有些需要没收,有些则需要退回检察院,需要在报告里写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主要是指一些不宜在判决书中公开,但需要写明存档的事项。
谣言舆情分析报告篇三
(一)坚持事件处置与信访、舆情处置并重的原则。充分认识信访、舆情处置是事件处置的一个重要环节,始终坚持事件处置和信访、舆情引导处置“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快速有效地做好事件处置和信访、舆情处置工作。
(二)坚持事发单位和事件处置部门为信访、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按照“事件处置主体是信访、舆论引导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明确事发单位和事件处置部门为舆论引导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社区)作为信访、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主体的意识,主要负责人应自觉担当起信访、舆情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领导小组及成员务必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扎实有效地做好舆情监测报送处置工作。
(三)事件处置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舆情应对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配合宣传部门工作,协助做好现场采访记者的接待;指定专人(原则上是分管工作负责人)按照统一口径接受记者采访。
(三)解析引导,注重时效。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做到主动引导、精准引导、有效引导。精心设置议题,加强对经济增速、实体经济、国企改革、环境保护、金融热点、就医就业就学等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防止负面舆论集中爆发,防止具体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全局化。慎重稳妥把握涉藏、涉法、涉诉等敏感问题,不炒作不渲染。舆论引导要统一口径,讲究策略,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疏导和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主动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加强监测预警研判,及时调控热度,加强权威信息发布,防止出现大的意识形态和舆论漩涡。
(一)做好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全天候值守,保证通讯畅通。
(二)强化信息报送。发现有关重要舆情,第一时间向镇有关领导报告,根据领导要求,及时协调沟通、依法处置。重要舆情即时报送,每天下午17时汇总报送当天信息。舆情统一报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格式为“标题+链接地址”,要确保沟通渠道顺畅稳定、保持紧密联系、共享重要信息、会商重要舆情。
(三)严明工作纪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守工作岗位,完成工作任务。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出色履职尽责,坚持做好记录,做到有案可查。对迟报漏报、失职渎职、失密泄密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谣言舆情分析报告篇四
(一)反映市管干部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内容。
(二)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不作为等内容。
(三)反映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负面舆情和正面信息。
(四)反映我市镇、村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或者在扶贫济困、强农惠农、农村三资管理等领域侵犯群众利益的相关信息。
(五)反映我市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影响较为恶劣的相关信息。
谣言舆情分析报告篇五
在突发事件中,政务微博发声成为政府新闻发布的标配,中央级媒体和各级党报纷纷开设法人微博,经常成为事态演变的重要变量。
而8月10日以后,体制内媒体微博和政务微博的发博量超过了意见领袖,提示微博舆论场上这两支国家队趁势崛起。
(二)司法案件引发的舆论热点猛增
(三)民生仍是舆情焦点,个人暴力表达有所增强
(四)吏治反腐话题依然火爆,年轻干部遭遇扒粪
(五)微信等移动通信工具分流微博用户
微信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流行,目前用户已达5亿,海外用户超过1亿。加上米聊、来往和新近出现的易信,移动通信工具对微博用户的分流作用明显。从微博上陌生人的集体吐槽,转向微信熟人间的相互取暖,提示社会参与的无力感增强。
20xx年微信公众账号大量涌现。今年4月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推出认证公众账号,仅第一天订户增长22万,收到用户回复信息12万多条。在央视《新闻联播》结束前,新闻主播都会提醒大家关注其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在庐山地震中,@xxx、@央视新闻都通过微信为灾区祈福,发布一些倡议和号召,如请私家车为救援车辆让路等,有很强的号召力。
谣言舆情分析报告篇六
为切实加强公司日常工作中舆情突发事件处理与信息发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舆情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掌握引导舆情的主动权,及时、有效的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和谐、稳定的供用电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首先与市公司新闻中心取得联系,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舆情发布有利于公司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密切配合舆情发布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公司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早处置日常工作中发生的舆情,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市**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虞忠凯、党委书记刘佳华担任,副组长由营销副经理迟晨林、生产副经理李春文、纪检书记王超、物资副经理闫铁君担任,综合部、生产部、经营部、安监部、党群工作部、客服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舆情的评估、预警、分析和报告。
工作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部门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4、依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交相关部门处理。
5、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各部门、各班组要密切注意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由各部室负责人集体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会议。
2、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汇报后,召开应急会议,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形成新闻通稿并组织宣传报道。
3、工作领导小组将舆情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公司新闻中心,及时上报事件有关信息,并与新闻媒体及时保持信息沟通。
4、做好突发公众舆论事件的24小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1、建立信息反馈常态机制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加强工作调度,认真做好信息反馈,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
2、建立舆情监控体系
3、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3度消除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促进事态向良性方面发展。
4、完善信息摸排机制
针对用户对公司工作的不良言论、片面认识或错误倾向,要第一时间做出反映,集体研究、集体协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情况,向用户作出解释说明,让用户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充分体现社会的法制性、民主性和公平性。
谣言舆情分析报告篇七
第二章 舆情分类
第三章 舆情处置
第一节 责任主体及分工
第二节 舆情监测
第三节 舆情研判
第九条 一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玉溪公路党委召集涉事部门举行舆情研判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条 二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和涉事部门及时进行研判。对舆情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并制定舆情处置方案。
第十一条 三级舆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告知涉事部门,涉事单位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局党委。
第十五条 三级舆情采用直办制。由分局党总支指导涉事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第五节 处置原则、流程及要求
第十六条 舆情处置按照“三同步”原则进行,即事件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布置;处置工作与对外发布口径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第十九条 各部门需要协调市外、省外媒体采访报道的,须出具书面报告,请求市局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六节 舆论引导
第二十四条 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涉外、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参加的,须在市局党工部、省局宣传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对外披露信息时,必须统一事实、统一数据、统一口径、统一出口。
第四章 考评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华宁公路分局舆情处置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细则属内部管理细则,对相关内容务必保密。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2017年1月1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