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公示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篇一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公示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篇二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盘点方式
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及职责
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准备工作
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不定期抽点
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盘点报告
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存货盘点
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其他项目盘点
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奖惩
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账载错误处理
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弄虚作假、徇私的;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公示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篇三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使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保证其存货及财产盘点的准确性,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盘点范围
存货盘点: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的盘点。
财务盘点:包括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的盘点。
财产盘点:包括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条盘点方式
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产部或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部与会计室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会同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应采取重点盘点)。
月份检查由检核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及职责
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其异常事项的裁决。
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的监督。
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准备工作
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略),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经管部将应盘点的财物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并由财务部准备盘点表格。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予以标示。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载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略)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
盘点期间已收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者,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特殊情况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方式进行。
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务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盘点统计表”(略),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略)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不定期抽点
由总经理室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填制“财物抽点通知单”(略)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盘点日期及项目,原则是不预先通知经营部。
盘点前应由会计室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实际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盘点报告
财务部应根据“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略)一式三联,送经管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第二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三联自存财务部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两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会同经管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等应确定核对认定,会点人根据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略)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存,第二联财务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条存货盘点
存货的盘点,应于当月最末一日进行。
存货原则上采用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需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其他项目盘点
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略)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第二联存财务部,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经管部应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影印本,送交财务部核查。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必须深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
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该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故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务的进出及移动。
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须经盘点人员签认方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任。
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定资料为依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登记。
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可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轮流编排补休。
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奖惩
盘点工作事务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主盘人签报,给予奖励。
违反本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力资源部议处。
第十四条账载错误处理
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呈报总经理议处。
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盗窃、损失或盘亏者;
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对所保管的财务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中有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行为的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账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如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
弄虚作假、徇私的;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以上行为,若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公示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篇四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阜价字文件),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素质报告书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公示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篇五
二、上班着工作服,注重形象,保持整洁;
四、医务人员要认真仔细的解答顾客提问,不得无礼貌与客户进行交流;
五、对病例进行细致检查、科学诊断、规范处方书写,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正确地执行处方。
七、医务人员在检查、治疗和手术完毕后必须对诊断台、输液台、手术室、手术器械及受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三、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和带小孩;
五、严禁“四无”药品和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品进入药房;
六、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
五、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剂量、使用方法、时间要求,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三、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动物医院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对病害产品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四、动物排泄物、生产污水等须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生物安全标准和其它标准后方可排放,未经处理不得擅自排放。
一、医用毒性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毒性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毒性药品的标签右上角用黑底白字注有“毒”字显著字样,以防与其他药品混淆。
二、麻醉药品管理
三、精神药品管理
(一)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
(四)精神药品处方的书写要完全符合“处方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医疗单位购进的精神药品,只准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
(七)在精神药品的标签右上角注有〖fk()精神药品〖fk〗〗的显著字样,严防与一般药品相混淆。其中“精”、“品”两字为白底绿字,“神”、“药”两字为绿底白字。
一、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分解项目重复收费;
二、通过公示栏、电子相视屏等方式进行公示;
(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执行价格等;
六、严禁不经公示或强行医疗收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在医药价格公示的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动物医院化验检验管理制度
一、化验制度:
(一)目的是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适用于实验室管理。责任人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三)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
(四)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
(五)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要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二、检验制度:
(一)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三)检验用的仪器设备要及时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动物医院卫生消毒制度
标志;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公示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篇六
一、发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分解项目重复收费。
二、通示公示栏、电子和视频等方式进行公示。
(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医用材料的品名规格、执行价格等;
(三)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公示范围为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医技诊疗中的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检验;临床诊疗类中的常见检查和手术;宠物用品、宠物美容等,公示内容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四、医药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在执行新价格前,及时调整公示内容,来不及公示的应主动向客户说明。
五、采取有效形式及时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情况的咨询服务,以方便监督。
六、严禁不经公示或强行医疗收费,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在医药价格公示的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五)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八)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二、对医疗度废弃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五、建立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弃物;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医疗废弃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六、使用防渗漏、防遗漏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弃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九、自行处置医疗废弃物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诊疗服务制度
二、上班着工作服,注重形象,保持整洁;
四、医务人员要认真仔细的解答顾客提问,不得口含模糊与客户进行交流;
五、对患畜进行细致检查,科学诊断,规范处方书写,合理用药,医务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正确地执行处方。
七、医务人员在检查、治疗和手术完毕后必须对诊断后、输液后、手术室、手术器械及受污染的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环境及器械卫生消毒制度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情或疑似动物疫情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公示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篇七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一、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登记留样备案。
二、执业兽医师具有处方权。执业兽医师应当根据诊疗需要按照诊疗规范、兽说明书等开具处方所有开具的处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执业兽医师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 天。
四、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 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应当注明理由。
五、药房人员必须凭处方发放处方药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 配药品。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在处方上签名。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不得私自更改。
六、处方由药房人员每天收回按日期装订整齐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 保存期限为1 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 年。
卫生消毒制度
八、供应室必须将无菌与清洁、污染物品分开存放;严格按照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登记资料;
八、严禁一次性医疗用品回笼使用,严禁非法回收一次性医疗用品;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对病害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对病害产品污染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
四、动物排泄物、生产污水等须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生物安全标准和其它标准后方可排放,未经处理不得擅自排放。
公示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篇八
近年来,在各大城郊市,饲养宠物已经成为时尚,随着爱犬一族的逐渐庞大,成规模的犬业养殖机构就有成百家,与之相应的宠物医院、宠物食品店、宠物用品店、宠物美容店也应运而生,并且具有自己固定的消费群体。
而北京这麽大的市场却没有一家成规模的宠物甲等医院,我公司将依托在地理位置的优越性,打造北京最有规模,最专业的宠物医院。
宠物医院成立后,将科室齐全,规划合理,下设诊室、化验室、x光室、b超室、重症监护室、药房、手术室、消毒室、住院部等科室,并按照传染病与非传染病分开诊治的原则,治疗区分为普通病治疗区和隔离治疗区,住院部分为普通病病房和传染病病房,消毒严格,可以有效避免病畜之间的交叉感染。另外医院还设有独立的休息室、展示区、用品区、美容室、寄养室等区域。
医疗设备将全部采用国际先进配置,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化验室将配备有最新型的进口宠物专用血液分析仪、宠物专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宠物专用尿液分析仪、olympus cx-31显微镜及病理分析系统、离心机等医疗设备,手术室配有宠物专用呼吸麻醉机和多功能宠物监护仪,x光室配有宠物专用大型高频x光机,另外,医院将还配有宠物专用usb接口b超仪、宠物专用高频电刀、宠物专用超声波洗牙机、超声雾化器、紫外线消毒车等现代医疗设备。先进的设备和精确的数据,为临床诊断特别是疑难疾病的确诊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宠物医院将聘请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毕业大学生,其中主治医师十名,均为北京市执业医师,平均临床经验八年以上,经验丰富,技术精湛,对传染病、皮肤病、内科病、外科病、老年病等均有独特的治疗方法。
专业、进取、爱心、诚信是我们服务宗旨,爱心服务、合理收费、服务大众是爱它的经营理念。广泛的客源,复杂疑难的病例,为医院临床诊疗经验的积累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并督促医院在技术上不断钻研进取,设备和服务上不断完善,以适应宠物临床向专业化和规范化方向快速发展的需求,确保向广大爱宠人士及其宠物提供高品质的专业服务。
公示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篇九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8条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将被市场监管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用风险分类等级降低为“失信”。
一、应报送公示范围。在我市范围内设立登记的应报送公示度年度报告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除外)。
1月1日及以后设立登记的企业,无需报送度年度报告。
二、报送公示时间。企业应于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为避免临近截至期限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建议企业尽早填报。
三、报送管辖机关。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向其登记的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经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会设立登记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应向其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机关报送度年度报告。
四、报送网站网址。企业均应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或者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完成填写、报送及公示、查询结果等工作。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通过公示系统全程网上操作,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企业报送的第一项至第六项信息向社会公示,第七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第1项、第2项、第6项信息应当填写截至填报当天的最新情况,其他年度报告信息填报截至12月31日的情况。
六、报送公示流程
用户
登录
点击“自主公示”,选择“企业申报”
老用户直接登录;新用户选择“注册”
◇登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津)
◇点击
“提交并公示”
回到首页查询确认年报结果
逐项填写年报项目,并逐页保存
选择填写年度为“度”
◇为确保数据准确,建议您使用火狐浏览器进行操作
◇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填写信息并未完成公示
七、不准确信息的更正
企业发现其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能正应当在6月30日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更正时间及理由与年报信息同时公示。
更正信息流程参考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流程。
八、法律责任
企业应当对其公示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1、不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2、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级调整为“失信”,用红色字体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超过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降低为“严重失信”,用黑色字体标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各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惩戒措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取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亦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公示管理制度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价格信息公示工作的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规范价格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牌、价目表,住院费用清单等方式实行药品及医疗项目价格公示,并严格按照价格公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人不得随意多收、少收或乱收。
二、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医疗服务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只有物价管理科可以进入医院收费项目维护系统,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增加、减少或变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进入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四、对医院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及价格在相关科室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承诺。
五、在收款窗口设立收费显示系统,门诊病人交费的同时,可直接看到自己的交费情况;在院病人可通过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查询费用情况。
六、医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